书法作为中华名族的传统艺术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极其构成运动为形式,来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通过书法课程的学习,我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历代的名家、代表作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于书法的欣赏,我有了更深的体会。下面我将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如何欣赏书法以及学习书法的体会作进一步的论述。 一、 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 中国书法艺术肇始于汉字产生阶段,中华名族是最早使用线条表达文字意思的名族,文字的最初形态是图画文字而不是图画。 对于书法的发展,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商代大批甲骨文与金文出土,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建立,在这五百年里,艺术有了很大的进步;秦汉时期是中国文字文化最大的一个时期,相继出现了大篆、小篆、摹印、隶书等丰富的文字形式,商周至秦汉,书法完成了从汉字的产生与发展、书体的演变以及书法风格的变异。随之书法的繁荣是从东汉开始的,在这期间,纸的发明、佛教的传入等特殊现象为书法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到汉末魏晋是书法已发展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三国时楷书出现,代表性的书家有钟繇,为楷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魏晋南北朝时出现了知名书家如林、群星璀璨的空前盛景,王氏家族、谢氏家族等的出现,使书法艺术的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尚“韵”书风形成,而且书家们在行书、草书的书写方面也达到了变幻无穷的境界,同时,王羲之的诞生使得书法的第一个高峰出现了,审美观点由古拙转变为妍美。到了隋代,楷书风行,留下了大量的造像记、墓志和塔铭,随之而来的唐代,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光辉灿烂的篇章,代表性的书家有柳公权、颜真卿、欧阳询等,其中颜真卿的楷书是以前年来影响华人大众生活最广大普遍的视觉艺术,颜体传达了大气、宽阔、厚重与包容的风格。接着是“宋四家”的出现,使书法成熟。后来的元、明、清时代,书法风格基本有了一定的趋向,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对于近现代的书法,具有代表性的书家有吴昌硕、林散之、高二适等人,以篆书、行书和草书为主。 二、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感知。即通过反复观察,透过作品形式,感受、领会作品的形象、气韵、风格、情趣等。 这一点我们基本都能做到。 第二、描述。即概括、归纳作品的艺术特征、艺术手法 、精神内涵及自己的感受等。 第三、解释。申明所以然,即说明、论证自己的所见所感。实即逐一分析作品在艺术特征、艺术手法、精神内涵等方面的成因。 第四、评价。 即审美判断,古人谓之“批评”。主要是针对作品的艺术价值、重要影响、历史意义、艺术上的得失、给人的启示等,予以评述,其中包括对已有批评的批评。我认为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在平时的练习中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只有懂得如何评价一份作品,才能取其长处,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书法创作水平能力。 一般的直观性欣赏,大多止于第一步,因此专门的欣赏,一般含感知、描述、解释、评价四项完整的内容,需要调动书法创作、书法史论等多方面的综合修养,这四项内容相互渗透、彼此包涵,而不是各自独立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的书法学习中应该尽量学会用这种方式来欣赏书法,进一步认识到书法作品之美。 三、书法学习的心得 学习书法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这一学 期的书法学习,我对书法及书法欣赏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书法的欣赏与实践是相互联系的,“眼高手低”的书法家从没有过。历代的书法家大多是具有高度鉴赏能力的书法评论家。他们都十分重视“读帖”。所谓“读帖”,就是通过观摩书迹和碑刻去领悟书法家所采用或创造的艺术风格和艺术手法,借以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所以对于一个有志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同样需要重视读帖,逐步学会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的能力,取其所长,拼其所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如果毫无区分地加以一概兼收,则往往进步不快,甚至会走弯路。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历来的说法各不相同,至今还没有一个共同的欣赏标准。
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下面是我整理了书法学术论文范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书法艺术·艺术书法
摘要:此篇论文旨在探讨研究中国传统书法艺术在当代艺术环境中的际遇,通过对书法艺术的学习以及对当代艺术的了解,发现当今的先锋艺术中许多作品(包括架上绘画,新潮美术,装置艺术,甚至行为艺术)都运用到了书法的元素,有的甚至直接将书法作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例如,在国内外颇受关注的徐冰等人的艺术作品,还包括近几年在书法界热闹过一番的“流行书风”现象等等。
不难发现,当代的书法艺术越来越远离传统的创作模式`风格,而更多的是对视觉艺术,形式美感的关注,传统的书法艺术逐渐发展成了“艺术书法”。书法艺术的这种逐渐走向多元化的现象是如何形成,其存在的主要表现,对于书法艺术发展的影响,以及人们的此现象的反思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书法;艺术;多元化;现代转型;反思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产生在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转变的同时,也为书法艺术打破了原有的格局,开拓了新的领域,全方位多维度地扩展了欣赏者的视野。现代书家们已不在一味追求传统的创作模式与风格。而更多的是对视觉艺术,形式美感的关注。可见,书法艺术已逐渐开始走向了多元化。而这种多元化现象产生的原因,此现象对书法艺术发展的影响,以及如何反思该现象是本文需要探讨的问题。
中国是书法的故乡。中国人把书法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以此为骄傲。“书法”一词的意思,一直不十分明确。很早时是说写文章的一种笔法,以后转成为书写汉字的一种规范。然而如果只是把书法局限在书写法度之内会降低、“书法艺术”的高度。如果把“书法”概括起来,无论规范、方法、书迹、评论、分析、鉴赏、考订,甚至文字学、用具等等都积聚梳理在一起,说这是一门“学问”,倒是很合适的。另外,一些书法理论、书法史、艺术理论等论著也做了大量研究,试图对书法的“本质”做出概括和规定。如,书法是“线条艺术”、“造型艺术”、“具象艺术”、“抽象艺术”、“表达情感的艺术”、“生命艺术”、“纯粹艺术”、“最高的艺术”等。这些概括、界定和解说,或出于名家之口,或见于著名论著,它们对“书法艺术”的“高”度、“纯”度等都有认识上的差异,有趋同也有对立,但有一个共同点,即书法是“艺术”,是中国古代传统艺术。这在书法界、艺术界、学术界基本是一个共识。而“书法艺术”这一概念的出现则是在2004年底,文化部直属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的“中国书法院”、标志着归属于人民政府的国家文化机构第一次正式予书法以“书法”身份。
五四以来,书法的存在意义一直遭到质疑。一位知名学者和作家曾哀叹中国书法所依托的“社会氛围”和“人文趋向”已经消失①,“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须性为背景,因此产生的特别自然、随性、陈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陈恳”。更重要的是,由毛笔文化所涵养出来的那种文人品格和人格构架在现代文化语境中也失去了意义,甚至会成为民族生命力和创造性的阻碍。很明显,在当代书法创作中,人们为了推陈出新,想尽办法崭露头角,往往在创作中采用的是背离传统的方式,说的更具体一些,就是利用各种手段的创新来博得大众的认可。在书法界出现的这种现象我们命名它为:艺术书法。
“艺术书法”这一名词是由王镛老师首度提出的。顾名思义是将“艺术”提前,注重艺术的表现,而相对弱化书法的本事。这在当代表现为书法的民间化倾向上,近几年流行的“流行书风”就是其典型代表。纵观这几年来的各大书展,我们都不难发现书法正经历着从“书法艺术”向“艺术书法”转化的过程。导致此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几千年的二王书风,颜筋柳骨看下来的确让人有点累,出现审美疲劳是很正常的。许多作品让人看下来已经不是艺术而是复制品了。于是更多的作品开始追求视觉上的感觉,开始抓形式感,尽管这在有些人看来是丑态百出,但你不得不承认它确实让人有眼前一亮,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第二,展览和比赛的效应不容小觑。近二十余年来,各种书法展览和比赛此起彼伏,尤其是两年一届的全国展和中青展对流行书风的兴起起着十分重大的推动作用。在展览和比赛中,某种风格的作品得到了专家的认可或者受到了媒体的关注,那么效仿这一风格形式的人马上就会一哄而上。为了获得好的名次,参展和参赛者往往会投评委所好,纷纷追摹评委的风格。正是因为书法流行现象的出现,以王镛为代表的几位书法艺术家共同主持了“首届流行书风、印风提名展”,并连续成功做到了现在。展览中的作品坚持汉字书写及线条原则,基本上仍属于传统书法的范畴,与更具前卫意义的“现代书法”有着较大差距。但参展作品基本反映了近二十年来中国当代书法在观念和实践上的一个最主要的趋向:随着书法实用功能在现代社会的日益消减和信息时代东西方文化资源的不断丰富,中国书法的艺术性和创作意识正日益凸显和升华,传统的书法艺术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现代转型,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虽然流行书风遭到了不少人的批判,但其批判者们也许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即“流行书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多元化时代中国书法艺术的流行风尚,并显示出相当的风格魅力和艺术史价值。
当代书法创作者对书法艺术现代视觉效果的不断追求,是书法艺术家们不甘寂寞的表现,也是书法艺术走向新的发展的富有生机的动力。他们已经不满足于传统书法的自娱雅玩和记事交流,而更多地注重用笔墨线条表达自己的创意与性情,并通过幅式、材料、颜色、结构等方面的突破来制造视觉上的特殊效果。现代展览中大多是顶天立地的鸿篇巨制,而且多为竖式,很少见到传统的尺牍和卷轴。这样的幅式比较适合现代化的展厅格局,同时也使观众有仰望之感,增强作品的视觉魅力。在用纸上,书法家们广泛取材,从传统本色的纯白净宣到富丽堂皇的洒金(银)宣,从有作旧效果的仿古宣到简单脱俗的手边纸,不一而足,除了在纸张上以背景色增加厚重感等手法以外,石开等书法家还大胆地以色彩入书,寻求新鲜的视觉感受。当然,更明显的是作者们对文字结构的个性化变形和章法布局方面的大胆探索。另外,从展览的布展风格较过去也有不小的突破,新颖协调,将作品拓裱在统一底色的展板上或装置于精美的画框里,旁边配有考究的标签,印有详细的说明、创作自述和主持人评语等,无形中提升了作品的档次。也极大的增强了观赏者的兴趣。 然而,“书法艺术”转化为“艺术书法”,也是具有自身必然性的。首先,书法在其漫长的历史轨迹中,曾经具有两面性,即书法具有实用性和艺术性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随着现代书写工具的革命性变化,中国人的书写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书法的实用性要求正在减弱,而艺术性要求则日益增长,人们力图在书法中获得艺术情感的表现和人格精神的追求,日益脱离书写实用价值的书法,应按照艺术的本性来发展。艺术的本性是不断地否定自己和永无止境的创造,不满足既有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向传统挑战,追求原创性和超越性。这是艺术得以发展,繁荣的规律。其次,现代审美方式的改变,对书法艺术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科技、高节奏的现代信息社会,改变了人们对艺术品欣赏的方式。优雅精美的印刷术和发达的出版业,消除了艺术品的神秘性和复制失真性,人们可以及时掌握大量的艺术信息;良好的展览条件和收藏条件,提高了人们欣赏和品评书法艺术的维度,人们希望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精髓所体现的艺术感受性和表现力有更为切实的现代体现。最后,书法家们面对书法的日益专业化和高度艺术化,以及大量优秀的异质文化成果的挑战,更有来自艺术消费市场的巨大竞争力,因此,他们无法停留于固有的书法观念和传统书法模式。他们的现实处境使他们不得不探索新的发展途径。
当然,形式上的现代感和丰富性并不能代表作品的本质特征。其关键所在其实是创作者们对传统书法艺术在当代社会发展创新的历史使命感及其作品中所反映出的当代社会文化特色。他们更多地思考传统书法的当下状况和未来走向,或者说他们希望书法艺术不要固步自封,而应再创辉煌。古今之变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艺术的核心理念和书法家的心性品质的改变。古人重“格调”与“意境”的“高”与“低”。因此,从作品的艺术语言上,更多地使致力于从传统的资源中发掘出新的可能性。例如作品以墓志残纸为基调,并掺杂一些破坏性的用笔,力图表现结构、章法的动荡感和上下左右的呼应关系。不过,这样的书风也并不是那么好把握。不少创作者过于重视书法形式技巧上的翻新,而对书法文化本身缺乏深刻体悟,对传统书法艺术语言也缺少系统研究,因而其创新显得底气不足,粗浅浮躁。其次,由于创作者取法相似,观点相近,且互相影响,因而存在风格面目趋同的隐患,在强调个性的同时可能就失去了个性。
中国书法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不断探索这新的发展维度,原有古典的书法系统,正由文化封闭走向文化开发,尝试着汲取其他艺术的养料,来充实自己的表现力。“艺术书法”常常招致人们的非议,斥之为非书法、不识“传统”。但事实上,书法艺术不应躺在传统的、古人的艺术成就上面沾沾自喜,书法家们也不应该是艺术创造方面的懒汉,笔墨技巧固然是书法艺术的基质之一,然而它也能扼杀人的活生生的艺术感受性。由于我们肩负着沉重的历史传统,因此书法艺术的现代转换中,更应注重主体的分辨力,突出主体的创造性,以之开掘新传统,整合新方法,窥视书法艺术现代发展的生长点,在面向新生活的诸种尝试中把握书法艺术现代转型的契机。
由此看来“书法艺术”转向“艺术书法”也未尝不可。当然也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书法艺术的这种发展变化是有贡献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书法形式美的建设。试想,如果一个歌唱家如果只是在舞台上向大家展示她的发音有多到位多准确,仅仅只是展示她的基本功,而不拿自己独具艺术个性的歌声展现给大家看,那观众又如何会有兴趣。中国古代的书法经典精华,被大众认可的就是那么几十个人的几十件作品,如果大家都去宗法他们的作品不去创造,书法艺术就不会形成勃勃生机,风格也不会在竞争中互补,而更严重的,书法这门艺术也会因此而衰落。
注释:①20世纪90年代初,余秋雨先生在《笔墨祭》一文中哀叹中国书法所依托的“社会氛围”和“人文趋向”已经消失。
参考文献:
[1] 当代书法论文选(理论卷)[M].荣宝斋出版社,2010.
[2] 当代书法论文选(书史卷)[M].荣宝斋出版社,2010.
[3] 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4] 书法研究[J].1993(01).
[5] 文艺研究[J].2008(12).
[6] 欧阳中石.光明日报――文化与书法[J].2007(621).
[7] 王岳川.流行书风的文化问题[J].2008(7).
作者简介:秦兆诗(1989―),女,湖北武汉人,湖北美术学院硕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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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点拨:可以写一写书法的发展史,关于一些字书的由来,例文如下:
书法作为中华名族的传统艺术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极其构成运动为形式,来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通过书法课程的学习,我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历代的名家、代表作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于书法的欣赏,我有了更深的体会。
下面我将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如何欣赏书法以及学习书法的体会作进一步的论述。
一、 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 。中国书法艺术肇始于汉字产生阶段,中华名族是最早使用线条表达文字意思的名族,文字的最初形态是图画文字而不是图画。
对于书法的发展,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商代大批甲骨文与金文出土,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建立,在这五百年里,艺术有了很大的进步。
秦汉时期是中国文字文化最大的一个时期,相继出现了大篆、小篆、摹印、隶书等丰富的文字形式,商周至秦汉,书法完成了从汉字的产生与发展、书体的演变以及书法风格的变异。随之书法的繁荣。
是从东汉开始的,在这期间,纸的发明、佛教的传入等特殊现象为书法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到汉末魏晋是书法已发展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三国时楷书出现,代表性的书家有钟繇,为楷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魏晋南北朝时出现了知名书家如林、群星璀璨的空前盛景,王氏家族、谢氏家族等的出现,使书法艺术的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尚“韵”书风形成,而且书家们在行书、草书的书写方面也达到了变幻无穷的境界。
同时,王羲之的诞生使得书法的第一个高峰出现了,审美观点由古拙转变为妍美。到了隋代,楷书风行,留下了大量的造像记、墓志和塔铭,随之而来的唐代,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光辉灿烂的篇章,代表性的书家有柳公权、颜真卿、欧阳询等。
其中颜真卿的楷书是以前年来影响华人大众生活最广大普遍的视觉艺术,颜体传达了大气、宽阔、厚重与包容的风格。接着是“宋四家”的出现,使书法成熟。后来的元、明、清时代,书法风格基本有了一定的趋向,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
对于近现代的书法,具有代表性的书家有吴昌硕、林散之、高二适等人,以篆书、行书和草书为主。
二、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感知。即通过反复观察,透过作品形式,感受、领会作品的形象、气韵、风格、情趣等。 这一点我们基本都能做到。
第二、描述。即概括、归纳作品的艺术特征、艺术手法 、精神内涵及自己的感受等。 第三、解释。申明所以然,即说明、论证自己的所见所感。实即
逐一分析作品在艺术特征、艺术手法、精神内涵等方面的成因。 第四、评价。 即审美判断,古人谓之“批评”。主要是针对作品的艺术价值、重要影响、历史意义、艺术上的得失、给人的启示等,予以评述,其中包括对已有批评的批评。
我认为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在平时的练习中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只有懂得如何评价一份作品,才能取其长处,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书法创作水平能力。
一般的直观性欣赏,大多止于第一步,因此专门的欣赏,一般含感知、描述、解释、评价四项完整的内容,需要调动书法创作、书法史论等多方面的综合修养,这四项内容相互渗透、彼此包涵,而不是各自独立的。
所以我们在日常的书法学习中应该尽量学会用这种方式来欣赏书法,进一步认识到书法作品之美。
也可摘选以下内容:
学习书法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这一学 期的书法学习,我对书法及书法欣赏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书法的欣赏与实践是相互联系的,“眼高手低”的书法家从没有过。历代的书法家大多是具有高度鉴赏能力的书法评论家。
他们都十分重视“读帖”。所谓“读帖”,就是通过观摩书迹和碑刻去领悟书法家所采用或创造的艺术风格和艺术手法,借以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
所以对于一个有志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同样需要重视读帖,逐步学会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的能力,取其所长,拼其所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
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如果毫无区分地加以一概兼收,则往往进步不快,甚至会走弯路。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历来的说法各不相同,至今还没有一个共同的欣赏标准。
关于书法和美术赏析的论文艺术,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个基础,其实包括创作者和欣赏者二个方面。近几年来,随着书法创作观念的更新,书法创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为从过去对书法技法的研究,转向了作品创作主体的书法意识的把握,在艺术思想上有了重要飞跃。从而使作品内涵更加丰富,意境更为深远。于是,书法欣赏也就成为了一个高要求的艺术活动,即提出了一个更高要求:如何去把握作品、理解作品,沟通创作者(主体)和欣赏者(客体)之间的情感。也就是说如何使书法创作水平和书法欣赏水平得到同步提高。而要做到这一点,书法教学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有效措施。 一、书法欣赏差异之思考古人言:“书为心画”,一件书法作品的诞生,无疑是作者情感、志趣、意愿的表露,或多或少、或显或隐。而任何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之所以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是因为它借助线条的挥舞,反映了作者独特的精神气格和丰富的内心世界。俄国哲学家普列汉诺夫说过:“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又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就书法而言,黑白相映的作品是静止的,显示的却是一个个活脱脱的生命形象,然而这一切看来都是静止的,需要欣赏者去感悟、去体味。不同的人情趣不同,爱好不同,加之审美观的不同,导致了书法欣赏的差异,这种差异不是很小,有时甚至很大。一件粗头乱服、率意天真的行书作品,在有人看来可能是草率杂乱的,而一件呆板僵死的楷书作品,在他看来却是端庄俏丽的,至如已脱离实用的功能、真正作为艺术欣赏的草书作品,一般的欣赏者除了只注意到它凌乱的线条之外,实在看不出它更多的优劣。有人说,一千个人读《红楼梦》就有一千个林黛玉的形象,此话千真万确,这一千个林黛玉的形象从何而来,就是从一千个读者各自的想象感受而来,各自修养的不同,加上审美观的差异,就产生一千个林黛玉的形象。其实在其它艺术门类的审美上,都存在这种欣赏上的差异,只不过在书法欣赏中这种差异更大。就书法艺术本身而言,它是高度抽象的造型艺术,一切信息全部蕴含在抽象的线条之中,凭欣赏者去感受。巴尔扎克说过:“艺术作品就是最小的面积,惊人的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就书法欣赏来讲,从事书法创作的人,这种欣赏差异就小得多,因为其本身的创作实践,就已经积累了这方面的知识,他懂得了书法作品的“美”在何处,以及构成书法美的诸多条件和因素,最重要的是作者掌握了书法欣赏的方法。然而就书法欣赏的群体而言, 书法创作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是次要的一部分,真正重要的广大的欣赏者,是非从事书法创作的广大群众。他们才是书法欣赏的主体。艺术是为人民服务的,“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好,都是给人看的,凡受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引起共鸣的艺术作品,最具有经久不息的生命,亦最能闪耀其艺术价值的光华,书法作品当然不例外。要使书法创作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使这古老的艺术焕发新的光彩,提高创作者自身的水平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提高全民的欣赏水平更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书法艺术需要走向社会,为社会服务,这点完全建筑在全民书法欣赏水平的提高上。书法的创作水平和欣赏水平必须同步前进,否则,只注意创作水平的提高,而忽视全民的书法欣赏水平的提高,将会使书法艺术逐渐失去应有的观众,实际上也缩小了自身可施展的天地。目前这种现状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现在真正欣赏书法的还只在书法界搞书法创作的专业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非从事书法创作的能欣赏的人还不多,大量的观众还只是一般看看而已。有道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瞧出门道,就必须懂得入此门道的方法,掌握这方面的知识,而大量的非搞书法的广大群众,他们显然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对书法的欣赏只停留在“好”与“差”的感觉的层次上,且是非常笼统和模糊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更不可能从美学的角度对书法艺术作品的审美特点和价值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看来提高人们的欣赏水平,在当今书法创作日益高涨的今天,已到了首要的地位,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二、书法教学是提高书法欣赏水平之关键就书法创作者自身而言,不断的创作实践,加上不断的书法理论研究,其自身的欣赏水平亦随之提高,一般地说是较为同步的,就象一句哲言所讲的那样:“心中没有太阳,也就看不见太阳”。自身的创作实践和理论学习,就是一个受书法教学的过程,而对广大的群众来讲,唯一的手段只有通过书法教育才能提高他们的欣赏水平。问题是怎样的教学方法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既通俗易懂为他们所接受,又起到提高欣赏水平的作用,这对广大的非从事书法创作的欣赏者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国书法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涉及面很大,书法教学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必须有侧重面。有一点必须提一下,即书法教学的重点要放在帮助人“会欣赏”上,要避免那种书法教学就是教人学会书法的方法,而要通过书法教育使广大群众逐步掌握欣赏的方法和内容,真正领略其中的风采。就象我们自己本身不会拍照,但完全可以去欣赏一幅摄影作品,或者说自己不会跳芭蕾舞,但照样能欣赏它的高雅优美,以及领会它内中一个个的故事一样。但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必须懂得这方面或与之相关的知识,否则也就无从谈起。当然,书法欣赏也许有比其它艺术欣赏更难的因素。因为它本身是极抽象的,不象其它艺术,如摄影、绘画等,有一个个具体的形象可直接感受,较易引起欣赏者的兴趣和联想。书法欣赏与其相比,就存在着这方面的差异,这就给书法教学提出了要求,笔者以为下列几点是必不可少的。1、什么是书法,书法艺术与一般写字的区别;2、书法美的本质;3、书法美的特征;4、书法美的表现形式;5、书法美的创造;6、书法美的欣赏。就书法教学而言,使欣赏者首先了解书法是最重要的。因为一切都是从先了解开始的,当然欣赏者各自审美观的不同,尤其是各人的文化水平、艺术修养等条件的差异,不可能以相同的书法教育,而得到相同的欣赏水平。这点是永远做不到的,也不要求做到,而是要通过书法教育,努力使这些差异越来越小,这是完全可能的。要提高广大群众的书法欣赏水平,仅仅依靠书法教育也是不够的。或者说,只靠书法教育,其欣赏水平不可能进入很高的层次。因书法欣赏涉及的不只是书法知识的积累,还需要其它文化素养的配合,所以提高欣赏者水平,除了书法教学以外,还需要辅以其它艺术素养的积累。当然书法教学是首要的。如同书法创作水平的提高,须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一样,书法教育也必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毕竟书法教学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众,有很大一部分对书法确实知之其甚少,只停留在书法就是写字的笼统概念上。这样,普及型的书法知识的教育就得放在首位。如懂得欣赏的方法,至如欣赏到什么层度,要逐渐而入。这样的书法教学确实对书法欣赏水平的提高有着极大的意义,否则,盲目的在书法教育中实行“一刀切”,仍然会使广大的欣赏者感到深奥,唤起了他们对书法艺术的深厚兴趣,也欣赏不了什么。就象初学书法,必须先从基础着手一样,先追求基本功的熟练,在此之上再去创新和树立自己的风格。书法教学也必须注意普及型和大众化教育。如果就创作者主体而言,那么书法教学的意义在于,使每一个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懂得,书法艺术的内容与形式应与当前群众在文化艺术方面的鉴赏水平,爱好和追求大体吻合,而舍弃艰涩朦胧和难以捉摸的意象,转向较为晓达的群体感情抒发。一个时代的艺术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一代人的要求,不能为艺术而艺术,要为这个时代服务,要重视书法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大众化和普及性。书法艺术创作不能脱离时代,也不能脱离人民,这样,作为欣赏主体的普通群众尽管没有高的艺术素养,但对作品却能从他们自身的文化起点加以认识理解和欣赏,否则势必失去大多数的接受者,这样就等于把书法艺术推向孤芳自赏的绝境,这样的艺术创作又有何价值可言呢。我们应该相信,通过书法教学能使广大群众的书法欣赏水平得到提高,广大群众的欣赏水平提高了,又对书法创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创作水平提高了,反过来又要求欣赏水平有新的提高。不断的循环往复,就要求书法教学在每个阶段都有新的内容,以适应欣赏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书法教学是一项繁重复杂的工作,基意义十分深远,尤其在书法创作水平和书法欣赏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今天,书法教学更显示它的重要性的迫切性,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将书法教学提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使书法艺术焕发新的光彩,真正起到弘扬民族文化之目的。 众所周知,审美教育是学生全面发展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罗克韦尔 肯特曾说过:"艺术的最高目的,就是使人们更深地懂得生活,进而更加热爱生活。马克思曾引用黑格尔设想的一个生动比喻,来说明人类在创造活动中实现其本质力量叫产生的愉悦:一个小男孩,将一块石子投入水中,他看到水的涟漪不断变大,他欣赏自己的创造,从中得到无比的欣喜……。而到了初中阶段,审美教育更显示出在素质教育方面的作用,这时的学生从原来的快乐、无拘无束、天真活泼变得沉默、羞涩和严肃,他们要寻找一种新的适合表现自我意识的方式,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们如果灌输给他们一种起着心灵感应作用的思想教育---审美教育,就能让学生在美的享受中接受教育,不知不觉地受到高尚,健康的思想感情的熏陶。这种教育的特殊效果,是一般道德说教难以达到的。而到了高中阶段,学生在生理,心理上已接近成热,是准备走向独立生活的时刻,他们的自信、自尊都在增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而接触面也更加广泛,他们求知欲强烈,学校教师传授的知识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渴望从各种渠道接受新观念,接受新知识。在这时,审美教育更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其鲜明的形象性和强烈的情感性正是对感情真挚奔放,形象思维极强的青少年作用是最大的。但我们同时也要认识到当代的世界正处在一个巨大的历史转折期,学生经历着空前的观念撞击和文化震荡,正如电脑和算盘同在,洗衣机和搓板并存,试管婴儿和恐龙蛋化石共生一样,生活在同一时代的精神并非同代。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美术也显得希奇古怪。如现代主义的美术,有入说是一种头脚颠倒得艺术。一位心理学家曾幽默的用生动的语言概括了现代艺术和传统艺术的根本区别。他说:"今天年轻的一代和我们这一代投有什么不同。他们也是逐渐懂事,也离家出走,也生孩子。只是顺序倒过来的。"的确,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艺术家那里,艺术的含义更加宽泛,既包括美的,也包括丑的:既有善的,也有恶的;既包括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既有纯实体的东西,也有纯形式的纯数学的东西。比如60年代,卢卡斯萨马拉斯主要探讨的是人的亲妮行为和暴力强奸。他的作品中弥漫着炽热的性欲和色情主义。似乎全部的作品都被梦魇困扰着,镶饰着欲望,渴望者心醉神迷。尽管一些现代主义艺术也从不同的方面得到了人们的肯定,但某些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确不适合一个中学生。敏感的学生面对着万花筒般的多元观念,往往不知所措,分不清美丑。况且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国家的美育也曾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把美和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在十年内乱期间,美育更受到毁灭性的催残,真假不分,善恶颠倒,严重扭曲了青少年的心灵,带来愚昧,粗野,庸俗等不良后果。同时,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上难免出现许多不良因素,商潮汹涌,文化兵败,伪劣走俏,真金蒙尘。今天,似乎已经到了这样一个扑溯迷离和令人费解的时代。哲学家不再尊重笛卡儿,黑格尔;文学家不再推崇莎士比亚,鲁迅;艺术家也不再欣赏达芬奇,拉非尔和贝多芬。一台国家级水平的交响乐演出,听众寥若星辰,而一位怀抱吉他,声嘶力竭,似唱非唱的"歌星"却吸引数以万计的歌迷。同样,在美术市场,一些利令智昏的画店,画商更是不吝出资,成批伪造画和名家字画。同时,在我们今天的艺术殿堂中,也似乎愈来愈难以看到人类古代所创造的各种美丽的神话,圣洁的传说,优美的音乐和令人心醉神迷的绘画。而更多的是邪恶,荒谬,仇恨,丑陋。莎士比亚在《风月通鉴》中曾经写道:人们齐心赞赏新玩具,不理会他们是用旧物捏成,宁愿歌颂镀金的劣货,不愿欣赏盖了灰的金泊。因此,做为美术教师,我们的任务不仅仅是在课堂上欣赏好一张画,一件工艺品,而更重要的是带动学生能独立的去认识美,有选择的接受新的观念。在我任教的高中美术欣赏课上,我做了以下尝试:首先,选择优秀的画家,优秀的作品。上课时要先让学生对画家的思想和人格精神有个充分的了解,然后对其作品进行分析时,融入画家的思想和为人,学生在欣赏美的同时也接受了思想教育。要知道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能屹立不倒,不仅仅只有外表的美,而更重要是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如十九世纪最伟大的雕塑家罗丹。艺术在他看来是所谓静观默察,是深入自然,渗透自然。与之同化的心灵的喜悦,是智慧的喜悦,是在良知照耀下看清这个世界而又再现这个世界的喜悦。学生从中获得审美喜悦,正是和艺术再现世界相对应的,即熟悉,亲切,又陌生新鲜的心灵体现。而对罗丹的大理石雕塑《沉思》,我们会同时浮现双重的现实感:一种是通过洁白润泽的大理石,造型语言等材料和媒介透出的再现形象;另一种是由这个再现形象激起的对外部客观现实的联想。这两种现实都在幻觉中产生,从再现形象到客观现实往复多次,构成心灵意象的跳跃感再现。捕捉这样一种大幅度的扩展和变化着的意象,将激起心理,智慧,想象,情意以至人生经验的涟漪,这一精神活动本身"力"图样,体现的恰是梦想与现实,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矛盾。罗丹的助手葛赛尔写下了《沉思》这座雕像给他的审美经验--"这是一个非常年轻,神的张弛,往复,伴随着极度的审美愉悦,呈现为精神上的创造,自由和超越。他在表现时特别注重强调和对比,把眼睛以上从眉弓推向前额,突出入类精神生活最主要的领域,以先声夺人的精神力量去接近观赏者。而下颉到脖颈再到双肩,几乎"沉没"在石座里,"突出"与"沉没"的"秀",面目俊美的女性头像,她低着头,周围萦绕着梦想的气氛,显得她是非物质的头脑上帽子的边缘,好象她梦想的羽翼一样,但是她的颈项,甚至她得颔都在一块粗大得石头上,好象夹在不能摆脱得枷板中一样,不具形的"思想"在静止的"物质"中花一般地吐放出来,而且用辉煌地光彩照亮了这物质,但是她丝毫没有办法摆脱现实的沉重束缚。"而在现实当中,罗丹对艺术的执著使他自己认为是"教徒",他在遗嘱中对青年谆谆教导:要有耐心!不要依靠灵感,灵感是不存在的。艺术家的优良品质无非是智慧,专心,真挚,意志。象诚实的工人一样完成你们的工作吧!我们应该要引导学生在欣赏中感觉到这种美的力量。一个朦胧中的少女有着自己的梦想,这与中学生多梦的性格是如此的接近,这种心灵的沟通和激发,如电流通过全身,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忽然间犹如脱胎换骨,学生在美的享受中自觉的接受了罗丹的高尚艺术品格,尽管也许不一定所有的学生都有这样的感受,但这种教育的深刻性是永远不能泯灭的。又如凡高,他尽管只活了37岁,而且是孤僻,自闭,精神分裂.真正的去了解他,了解他的生活,了解他的品格,我想学生会对凡高充满了尊敬。脾气古怪的凡高从小就不合群,不仅长相难看,有时羞却,有时又冲动粗鲁。他拒绝社会,社会也拒绝他;但他向社会献出诚心,社会仍然拒绝他。他在为古皮尔画店工作时,直截了当地批评顾客的爱好,甚至公开宣称商业实际上是有组织的盗贼集团,于是他被解雇了;他在一家寄宿学校任法语教师,看到了贫苦的学生的生活状况而没有向他们收学费,于是他又被解雇了:他在一座煤矿当自食其力的传教士,把财产分给穷人, 自己粗茶淡饭,衣裳褴褛,教会认为他布道失当,于是他又被解雇了:他满腔热情,一往深情地追求真诚的爱情,但不是被戏耍,被背离,便是酗酒放浪,于是被"解雇"了;他如痴如狂,满怀虔诚的创造绘画作品,却因不被世人理解难以找到知音,于是他又被解雇了。然而凡高和罗丹一样,对待艺术就象一个虔诚的教徒,他并不太在乎人们是否理解和接受自己的作品,他只是把画画当作宣泄情感的一种最佳方式,并且他有着和雷诺阿一样的追求。"我画画不是使人苦恼,而是使人们快乐。"他在一到信中这样写道。这一点着实令人惊讶,也使人们得以窥到凡高的内心:他就象一个天真烂漫的儿童,尽管生活如此对他不公平。他仍然热爱和渴望生活他的代表作《向日葵》,作为一副静物画,从它色调,布局,瓶花的特定形成构成,以及笔触的运用,油彩技法上的处理,都是显示出画家对自然,生命,人生的独特情感的体验,传达出一种既热烈又悲伤,既骚动又孤寂的心理情绪。学生只有在充分了解凡高的基础上才能真正体会到这盘俯仰张弛挣扎的向日葵的内在涵义,充溢着张力的新生命在凋残痛苦的旧生命种诞生。学生在欣赏时自然而然地想象到凡高地一生,沉默,欲喊又喊不出来的压抑人生。而更重要的是凡高的这种爱心和渴望生活却永远留在学生的心中。其次,在进行欣赏教育时,有必要的让学生允分地了解中国的艺术,提高民族荣誉感,长期以来,由于欧洲中心论的影响,由于把科学的发达等同于美学的发达的错觉,中国的艺术跟在西方科学的路子后面,疲于奔跑的追赶,在一定程度上舍近求远,忽略了中华民族的审美优势。事实上,中国的近百年来科学落后不等于艺术落后,中国画作为一种风格独特的艺术早就与西洋画并起并坐,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绘画体系。一,中国的绘画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风格。据记载,早在春秋后期,周代都城的政治性建筑"明堂"里,就绘有"尧舜之容,桀纣之像,'以及周公抱着幼年的成王接受诸侯朝拜的壁画.可惜这些壁画因为建筑物的毁灭都已不存于世,但是从1949年出土的两件战国帛画的线描人物形象,略加色彩的绘画技巧来看,我国至少在两干多年前已经达到一定的艺术水平。到了战国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古代绘画也在不断地完善和丰富着它的艺术形式,表现手法,艺术风格以及各种绘画体裁,画家们将书法的结构,用笔运用到绘画中去。以加强绘画的表现力和艺术趣味,形成了具有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它不仅是中国近代,现代绘画艺术发展基础,而且对我国一些邻近国家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日本老画家中村不折在他的《中国绘画史》一书中指出:"中国绘画是日本绘画的母体,不懂中国绘画而研究日本绘画是不合理的要求。我想,用长流不息来比喻中国的绘画是最合适不过的。"而欧洲的绘画从时间来看,应该是早早承认,旧石器时代,世界上最早的美术品,都是发现于欧洲的西南部与中部。虽然考古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问,但迄今尚无新证物以前无法动摇上述的观点。到了中世纪以后,由于基督教成为统治国家的精神支柱,这一时代在绘画史上称之为"黑暗的中世纪"。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为了扫清前途的障碍,需要很有说服力的思想武器,他门终于从古人的武器宝库里找到了饱含着现实主义精神和科学理性的古希腊,古罗马的思想文化,从而打出文艺复兴的旗号,正如恩格斯所说:"拜占庭灭亡之时抢救出来的手抄本,罗马废墟中发掘出来的古代雕像,在惊讶地西方人面前展示一个新的世界,------希腊的古代:在它地光辉形象面前,意大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艺术繁荣。"因此,欧洲的绘画是时而浩瀚,时而干涸,这与中国地绘画地源远流长是不同的。二、西方文化是以"神"为中心的文化。他们将人的发展归之于神的创造。在他们那里,"神"与"人"是分离的。所以他们习惯于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主体和客体对抗起来。探索各个领域中纵的逻辑关系,在种与类的基础上区别其层次,力求符合这些关系的客观秩序。他们是属于哲学美学,叙事诗学,状物画学。他们写实绘画的焦点透视,像一位独眼巨人在锁孔里看世界,只能老老实实地把看得见的画出来,把看不见的挡起来。他们的安琪尔要飞,只有实实在在地安上一双翅膀,其爱的信息的传达还得借助于一支有形的弓箭。而中国的文化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它以笔墨"线索"作为塑造意识形象的根本要求,并融诗入画,使画的意境,布局,笔墨,色彩完全诗化而成为"无声的诗"。他不仅是中国近代,现代绘画艺术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且对我国一些邻近国家的绘画也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中国绘画是属于艺术美学,抒情诗学,写意画学。中国绘画是多点透视,在游动中看世界,不但能画出肉眼之所见,而且能画出心眼之所见。山前山后,屋里屋外,长江万里,四季花卉,皆可同时纳入画面。我们的飞天要飞,勿需安装沉重的翅膀便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其爱的信息的传达虽然"身无彩凤双飞翼",却能"心有灵犀一点通"。一个是"无翼而翔",一个是"有翼而飞",哪个更高?难怪毕加索反问:"在这个世界上谈到艺术,第一是您们中国人有艺术; 其次,是日本人有艺术,当然日本人的艺术又是源自你们中国;第三是非洲人有艺术。除二者外,白种人根本没有任何艺术可言。我最莫名其妙的,何以有那么多的中国人,东方人要到巴黎来学艺术"。况且有专家认为,中国画是后现代主义的温床。进入90年代,伴着消费的发展,现代主义的热潮在中国迅速降温,而一种打破传统和新潮,艺术和非艺术,雅和俗的后现代主义以游戏的姿态悄然兴起,他兼容性更强,在这里,被排斥的古典艺术又有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是以一种游戏的姿态出观:维纳斯穿上了牛仔裤:蒙娜丽莎被戴上一副眼镜,弥勒佛扛起了广告牌等等。在这里,这些艺术既保持着自己的"风和雅",同时更大众化。现代主义重视看得见的形式,后现代主义重视道不清说不明的状态,他从东方神秘主义众吸取了信息,而崇尚"天人合一"中国早有"玄之又玄,天机不可泄露"之说。这些被某些学者视为不能用精确数值定量定性的落后乃至迷信的中国古老文化,说不定潜藏着科学主义未能认识的领域和未能解读的信息。正如古希腊的奴隶制太完善了,所以他的封建社会就不发达。中国完善的封建社会决定了他不可能出现完善的资本主义,而在后工业社会形态中则可能获得充分的发展和繁荣。中国对现代主义艺术有着一定的排斥性,而对后现代主义却有着先天的亲和性。学生通过多方面的了解,必定会对美术有新的认识,在欣赏美的同时,既自觉的接受了思想教育,也接受了新观念。以上是我对高中美术欣赏的几点肤浅见解。应该说,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于效果如何,还是未知之数 0 33
卫恒(252 年~291 年),字巨山,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北)人,西晋着名书法家。卫恒出身书法世家,祖、父、兄弟及子侄均善书。他善作草、隶,特别是其隶书,运用飞白笔法,实为首创。张怀瓘《书断》卷中列卫恒古文、章草、草书入妙品,隶书入能品,可见其书法成就是很高的。《四体书势》是卫恒重要的书学论着,集中体现了他的书学思想,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就,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现择其要者,述其五:1.建立了系统全面的书法观《四体书势》以前的书论,大多就书之一体,或择其一法,发表一得之见,其中自然也有一些视野比较宽阔的论述。但《四体书势》从范围和内容上,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论述了各类书体的发展源流、形式美特征等有关问题。从书之一体到四体,不仅仅是量的增加,更是质的飞跃,这也说明《四体书势》的视野已经从局部转向全体,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侧面视角转向全方位视角。再从其论述次序看,它依次论述了古文、篆书、隶书、草书,即按照书体出现的先后次序,并且论述了依次出现的时间和缘由,可见其清晰的书体发展脉络观念。四种书体到汉末已基本成熟,经三国,至西晋,已发展得相当成熟了。因此,《四体书势》可以说是对四种书体全面的总结。为此,《四体书势》还专门完整引述了崔瑗和蔡邕的两篇书论,构成更加全面的系统。此间,行书虽也已流行,但出现既晚,社会上论者亦鲜(至今未见有魏晋人论述行书的专着)。它的全面性还体现在论述每种书体时,将此种书体的发展源流梳理得井然有序。如论草书,它先言:“汉兴而有草书,不知作者姓名。至章帝时,齐相杜度,号称善作。后有崔瑗、崔寔,亦皆称工。”[1(]p1065)从草书的起源述起,再述名家出现,相当平实。接着,顺次而下,论述草书在汉代的发展状况,罗列了张芝及其弟、姜诩、梁宣、田彦和、韦诞及罗晖、赵袭等人,揭示了他们各自的书法成就和风格特征,并指出了他们之间出现的时间先后等关系,简直是一部草书发展简史。从整体上看,《四体书势》对各种书体的发展源流都成竹在胸,它的论述使它成为第一篇对中国书法历史做全面梳理的论着。而且,《四体书势》还沿用前人形象描述的方法,通过生动的描写,揭示各种书体的不同特征及其形式之美的相异之处,更见出它对各种书体全面系统的把握。2.确立了历史批评的传统书法毕竟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它的出现和发展也需从历史角度去审视。《四体书势》以往的书学论着在谈到某一书体时,虽也会偶尔涉及该书体出现的时间,但并不能由此而自觉地深入探讨其出现的历史缘由。《四体书势》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相当清醒地认识到了书体出现与演变的历史必然性。就以小篆为例,《四体书势》谈到了秦始皇统一文字的作用:“及秦用篆书,焚烧先典,而古文绝矣。”[1(]p1061)这可以说明小篆盛行的社会政治原因。又说:“及平王东迁,诸侯立政,家殊国异,而文字乖形。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损益之,奏罢不合秦文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政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1(]p1062)这段不长的文字,从书法自身规律的角度,多方面地论述了小篆的历史状况。“诸侯立政,家殊国异,而文字乖形”道出了小篆出现的必然性。文字的社会性功能决定了它必须具有一致性,而春秋战国各自为政的局面导致文字的多形难通,言“乖形”,可见《四体书势》的否定态度。它指出统一是客观的必然。“损益之”“罢不合秦文者”“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说明了字型统一的途径和方法,尤其是“损益”“省改”,点出了字体演变的主要规律。后面再罗列当时的主要书家和代表性书法作品,显示出独到的书法史学眼光。对书体的特征,它也作了历史性的审视。如隶书:程邈“从狱中改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圆,圆者使方。”[1(]p1062)虽仍不够具体,但无疑表明《四体书势》已经注意到了前后出现的书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已显其历史眼光。尤为可贵的是,《四体书势》在论述具体书家的风格特征时,也自觉地运用历史比较的方法,令人不仅能从中看到各位书家的特点,还能看到各位书家风格的渊源和流脉。如谈到草书时说:“至章帝时,齐相杜度,号称善作。后有崔瑗、崔寔,亦皆称工。杜氏杀字甚安,而书体微瘦;崔氏甚得笔势,而结字小疏。弘农张伯英者,而转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先书而后练之。……又有姜孟颖、梁孔达、田彦和及韦仲将之徒,皆伯英之弟子,有名于世,然殊不及文舒也。”[1(]p1065)这里显见它对当时草书主要书家的风格,从比较异同以及产生渊源、发展流脉的角度,作了相当明晰的陈述。这种历史比较法,对后代的书法研究乃至诗歌、散文的品评,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南朝的《诗品》《文心雕龙》及其后的一些着作中更精彩的比较源流式的论述,不能不说肇始于此。3.提出了主客观交融的书法创作观和审美观:体象书法之源在于自然,古来人们都这样认为,所谓“因彼鸟迹”“象彼万类”云云。但这些说法只是说明文字与自然万物有关或源于自然,至于自然之象如何成为文字之象,则未深入论述。《四体书势》云“:昔在黄帝,创制造物。有沮诵、仓颉者,始作书契以代结绳,盖睹鸟迹以兴思也。”[1(]p1061)“天垂其象,地耀其文。其文乃耀,粲矣其章,因声会意,类物有方。”[1(]p1062)显而易见,《四体书势》已经注意到了“鸟迹”至文字有个过程,其中人作为主体不是无所作为的。“睹”而“兴思”,表明了主体首先要“看到”自然现象,并且通过“思”后,才会有象自然之象的“书契”,即文字。因此,最早的象形文字并不是简单地模仿自然万物,而是包含了主体的领悟、会意。所以“,类物”也有其“方”,决非万物简单的描画,甚至不是简单的模仿。可见,不管早期与实物极其相近,还是后来渐渐与原物相远,成形的文字都是主体与自然万物交融的产物,既有万物原形原理,也有主体的思考领会。这个对自然万物之象观察体会思考以形成文字形体的过程就是“体象”。主体对书法作品的审美也是如此。看到汲冢书的古文字,“恒窃悦之,故竭愚思以赞其美,愧不足以厕前贤之作,冀以存古人之象焉。”“观其措笔缀墨,用心精专,势和体均,发止无间。……睹物象以致思,非言辞之所宣。”“思字体之俯仰,举大略而论旃。”[1(]p1064)“厥用既弘,体象有度,焕若星陈,郁若云布。……聊伫思而详观,举大较而论旃。”[1(]p1065)以上数段,都是《四体书势》论述书法审美情形的文字,与其前代、同时代的书论比较,论述的深度和品位都有了很大提高。这里,《四体书势》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体象”的美学概念。综合来看,“体象”当包含:主体面对客体(书法形象),首先会产生审美愉悦(“窃悦”),这是进行进一步审美的基础和前提;接着,主体进入“思”的阶段,因象而兴思,发挥主体的想象,将书法所“具有”的形象在主体的心灵中呈现(“存象”);再运用理性思维,将作品中所体现的作者的“用心”、法度等主观内涵发掘出来。由此可见,《四体书势》所主张的审美观是主客体相交融的,既有形象思维,又有理性思维,既有愉悦的心理体验,又有深刻的理性启示。4.发展了书法审美方式前代书论中对书法审美方式亦有所涉及,《四体书势》主要在三方面有了明显的发展:一是远观近察的距离变换。《四体书势·字势》中说“:是故远而望之……就而察之”[1(]p1061),《四体书势·隶势》中又说:“远而望之……近而察之”[1(]p1065)。显然,《四体书势》已经非常自觉地运用距离变换方式来欣赏书法作品了。通过它生动形象的描述,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它已注意到同一作品在不同距离下不同的审美效果;而将同一作品置于不同距离欣赏的行为本身,实际上更加突出了书法作品的艺术特征,即将书法的主要功能定格在艺术欣赏上,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二是“玩”的正式提出。西晋成公绥的《隶书体》中已经提出了书法作品“又何可玩”[2(]p10)的看法,《四体书势》中述及梁鹄的手迹时说:“魏武帝悬着帐中,及以钉壁玩之,以为胜宜官。”(p1064)虽然是在讲述曹操欣赏梁鹄的作品,但透露出它对书法作品的态度:玩味。联系前已述及的审美观,我们有理由相信,《四体书势》已体现出对审美体味、玩味特点的进一步的自觉认识,那种寓审美于娱乐之中的意识是非常明确的。三是点明了审美过程中欣赏主体的心理特点。审美过程中主体的心理状况是很多书论注意到的重要问题,而到《四体书势》才相当明确地指出了:可以意会,不能言传。《四体书势》讲:“睹物象以致思,非言辞之所宣。”[1(]p1062)主体对审美客体观察、冥思,内心“窃悦”,有所领会、发现,但无法用言语表述出来。这种似清晰又朦胧的状态,正是审美时的心理特点。5.提出了书法形式美的境界:和谐还是先看《四体书势》中的两段话:“观其措笔缀墨,用心精专,势和体均,发止无间。或守正循检,矩折规旋;或方圆靡则,因事制权。其曲如弓,其直如弦。矫然特出,若龙腾于川;森而下颓,若雨坠于天。或引笔奋力,若鸿雁高飞,邈邈翩翩;或纵肆阿那,若流苏悬羽,靡靡绵绵。”[1(]p1062)这是状古文之美。“随事从宜,靡有常制。或穹隆恢廓,或栉比针裂,或砥平绳直,或蜿蜒缪戾,或长邪教趣,或规旋矩折。修短相副,异体同势。奋笔轻举,离而不绝。纤波浓点,错落其间。……”[1(]p1065)这是状隶书之美。表面看来,这两段文字与其他人的状写书迹没多大区别,但仔细品味就会发现,《四体书势》在兼有理性思考与形象描绘的文字中提出了书法形体美的境界:和谐,而且有着两方面的考虑。一个方面是形体的势和体的和谐,即“势和体均”。从其描写状态看,“势和体均”体现了书法形体的动静和谐,包括寓动于静和静中显动两个内容。前者如“矫然特出,若龙腾于川;森而下颓,若雨坠于天”等,本是静态之景,但其中蕴涵着“腾”“坠”之势,具有很大的力度和运动感。后者如“穹隆恢廓”“离而不绝”等,“恢廓”是写空间大,自然是静态的,但这种恢弘廓大,实际显示着无限的张力,有不断伸张之势;文字之间,点画之间,自有相离,但书法作品可以用呼应之法,显示其“不绝”之意,似断似连,形断意连。对这种动静和谐,虽然《四体书势》还没有非常明确地用相应的概念表述出来,但已经发现并形象地描述出来了。另一方面是规矩与“制权”的和谐。没有规矩就没有法,没有创造就没有书。《四体书势》之前的论述并非没有意识到,但比较明确论述的则未见。《四体书势》很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也做了明确的表述:“或守正循检,矩折规旋;或方圆靡则,因事制权”,“随事从宜,靡有常制。……或规旋矩折。修短相副,异体同势”[1(]p1065)。无论圆笔方笔,有时则须严守规矩,而有时又需随机应变,最终要达到的效果是和谐“:修短相副,异体同势”。因此,整个书法形体的总体风貌应该在守则与变规之间,也就是在规矩与“制权”、技法与“从宜”之间达到和谐。你可以去abc211文汇找下。
关于书法和美术赏析的论文 艺术,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个基础,其实包括创作者和欣赏者二个方面。近几年来,随着书法创作观念的更新,书法创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为从过去对书法技法的研究,转向了作品创作主体的书法意识的把握,在艺术思想上有了重要飞跃。从而使作品内涵更加丰富,意境更为深远。于是,书法欣赏也就成为了一个高要求的艺术活动,即提出了一个更高要求:如何去把握作品、理解作品,沟通创作者(主体)和欣赏者(客体)之间的情感。也就是说如何使书法创作水平和书法欣赏水平得到同步提高。而要做到这一点,书法教学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有效措施。 一、书法欣赏差异之思考 古人言:“书为心画”,一件书法作品的诞生,无疑是作者情感、志趣、意愿的表露,或多或少、或显或隐。而任何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之所以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是因为它借助线条的挥舞,反映了作者独特的精神气格和丰富的内心世界。俄国哲学家普列汉诺夫说过:“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又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就书法而言,黑白相映的作品是静止的,显示的却是一个个活脱脱的生命形象,然而这一切看来都是静止的,需要欣赏者去感悟、去体味。 不同的人情趣不同,爱好不同,加之审美观的不同,导致了书法欣赏的差异,这种差异不是很小,有时甚至很大。一件粗头乱服、率意天真的行书作品,在有人看来可能是草率杂乱的,而一件呆板僵死的楷书作品,在他看来却是端庄俏丽的,至如已脱离实用的功能、真正作为艺术欣赏的草书作品,一般的欣赏者除了只注意到它凌乱的线条之外,实在看不出它更多的优劣。有人说,一千个人读《红楼梦》就有一千个林黛玉的形象,此话千真万确,这一千个林黛玉的形象从何而来,就是从一千个读者各自的想象感受而来,各自修养的不同,加上审美观的差异,就产生一千个林黛玉的形象。其实在其它艺术门类的审美上,都存在这种欣赏上的差异,只不过在书法欣赏中这种差异更大。就书法艺术本身而言,它是高度抽象的造型艺术,一切信息全部蕴含在抽象的线条之中,凭欣赏者去感受。巴尔扎克说过:“艺术作品就是最小的面积,惊人的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就书法欣赏来讲,从事书法创作的人,这种欣赏差异就小得多,因为其本身的创作实践,就已经积累了这方面的知识,他懂得了书法作品的“美”在何处,以及构成书法美的诸多条件和因素,最重要的是作者掌握了书法欣赏的方法。然而就书法欣赏的群体而言, 书法创作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是次要的一部分,真正重要的广大的欣赏者,是非从事书法创作的广大群众。他们才是书法欣赏的主体。 艺术是为人民服务的,“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好,都是给人看的,凡受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引起共鸣的艺术作品,最具有经久不息的生命,亦最能闪耀其艺术价值的光华,书法作品当然不例外。要使书法创作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使这古老的艺术焕发新的光彩,提高创作者自身的水平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提高全民的欣赏水平更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书法艺术需要走向社会,为社会服务,这点完全建筑在全民书法欣赏水平的提高上。书法的创作水平和欣赏水平必须同步前进,否则,只注意创作水平的提高,而忽视全民的书法欣赏水平的提高,将会使书法艺术逐渐失去应有的观众,实际上也缩小了自身可施展的天地。目前这种现状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现在真正欣赏书法的还只在书法界搞书法创作的专业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非从事书法创作的能欣赏的人还不多,大量的观众还只是一般看看而已。有道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瞧出门道,就必须懂得入此门道的方法,掌握这方面的知识,而大量的非搞书法的广大群众,他们显然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对书法的欣赏只停留在“好”与“差”的感觉的层次上,且是非常笼统和模糊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更不可能从美学的角度对书法艺术作品的审美特点和价值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看来提高人们的欣赏水平,在当今书法创作日益高涨的今天,已到了首要的地位,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书法教学是提高书法欣赏水平之关键 就书法创作者自身而言,不断的创作实践,加上不断的书法理论研究,其自身的欣赏水平亦随之提高,一般地说是较为同步的,就象一句哲言所讲的那样:“心中没有太阳,也就看不见太阳”。自身的创作实践和理论学习,就是一个受书法教学的过程,而对广大的群众来讲,唯一的手段只有通过书法教育才能提高他们的欣赏水平。 问题是怎样的教学方法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既通俗易懂为他们所接受,又起到提高欣赏水平的作用,这对广大的非从事书法创作的欣赏者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国书法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涉及面很大,书法教学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必须有侧重面。有一点必须提一下,即书法教学的重点要放在帮助人“会欣赏”上,要避免那种书法教学就是教人学会书法的方法,而要通过书法教育使广大群众逐步掌握欣赏的方法和内容,真正领略其中的风采。就象我们自己本身不会拍照,但完全可以去欣赏一幅摄影作品,或者说自己不会跳芭蕾舞,但照样能欣赏它的高雅优美,以及领会它内中一个个的故事一样。但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必须懂得这方面或与之相关的知识,否则也就无从谈起。 当然,书法欣赏也许有比其它艺术欣赏更难的因素。因为它本身是极抽象的,不象其它艺术,如摄影、绘画等,有一个个具体的形象可直接感受,较易引起欣赏者的兴趣和联想。书法欣赏与其相比,就存在着这方面的差异,这就给书法教学提出了要求,笔者以为下列几点是必不可少的。 1、什么是书法,书法艺术与一般写字的区别;2、书法美的本质;3、书法美的特征;4、书法美的表现形式;5、书法美的创造;6、书法美的欣赏。 就书法教学而言,使欣赏者首先了解书法是最重要的。因为一切都是从先了解开始的,当然欣赏者各自审美观的不同,尤其是各人的文化水平、艺术修养等条件的差异,不可能以相同的书法教育,而得到相同的欣赏水平。这点是永远做不到的,也不要求做到,而是要通过书法教育,努力使这些差异越来越小,这是完全可能的。要提高广大群众的书法欣赏水平,仅仅依靠书法教育也是不够的。或者说,只靠书法教育,其欣赏水平不可能进入很高的层次。因书法欣赏涉及的不只是书法知识的积累,还需要其它文化素养的配合,所以提高欣赏者水平,除了书法教学以外,还需要辅以其它艺术素养的积累。当然书法教学是首要的。 如同书法创作水平的提高,须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一样,书法教育也必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毕竟书法教学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众,有很大一部分对书法确实知之其甚少,只停留在书法就是写字的笼统概念上。这样,普及型的书法知识的教育就得放在首位。如懂得欣赏的方法,至如欣赏到什么层度,要逐渐而入。这样的书法教学确实对书法欣赏水平的提高有着极大的意义,否则,盲目的在书法教育中实行“一刀切”,仍然会使广大的欣赏者感到深奥,唤起了他们对书法艺术的深厚兴趣,也欣赏不了什么。就象初学书法,必须先从基础着手一样,先追求基本功的熟练,在此之上再去创新和树立自己的风格。书法教学也必须注意普及型和大众化教育。 如果就创作者主体而言,那么书法教学的意义在于,使每一个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懂得,书法艺术的内容与形式应与当前群众在文化艺术方面的鉴赏水平,爱好和追求大体吻合,而舍弃艰涩朦胧和难以捉摸的意象,转向较为晓达的群体感情抒发。一个时代的艺术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一代人的要求,不能为艺术而艺术,要为这个时代服务,要重视书法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大众化和普及性。书法艺术创作不能脱离时代,也不能脱离人民,这样,作为欣赏主体的普通群众尽管没有高的艺术素养,但对作品却能从他们自身的文化起点加以认识理解和欣赏,否则势必失去大多数的接受者,这样就等于把书法艺术推向孤芳自赏的绝境,这样的艺术创作又有何价值可言呢。 我们应该相信,通过书法教学能使广大群众的书法欣赏水平得到提高,广大群众的欣赏水平提高了,又对书法创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创作水平提高了,反过来又要求欣赏水平有新的提高。不断的循环往复,就要求书法教学在每个阶段都有新的内容,以适应欣赏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 书法教学是一项繁重复杂的工作,基意义十分深远,尤其在书法创作水平和书法欣赏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今天,书法教学更显示它的重要性的迫切性,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将书法教学提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使书法艺术焕发新的光彩,真正起到弘扬民族文化之目的。 众所周知,审美教育是学生全面发展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罗克韦尔 肯特曾说过:"艺术的最高目的,就是使人们更深地懂得生活,进而更加热爱生活。 马克思曾引用黑格尔设想的一个生动比喻,来说明人类在创造活动中实现其本质力量叫产生的愉悦:一个小男孩,将一块石子投入水中,他看到水的涟漪不断变大,他欣赏自己的创造,从中得到无比的欣喜……。而到了初中阶段,审美教育更显示出在素质教育方面的作用,这时的学生从原来的快乐、无拘无束、天真活泼变得沉默、羞涩和严肃,他们要寻找一种新的适合表现自我意识的方式,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们如果灌输给他们一种起着心灵感应作用的思想教育---审美教育,就能让学生在美的享受中接受教育,不知不觉地受到高尚,健康的思想感情的熏陶。这种教育的特殊效果,是一般道德说教难以达到的。而到了高中阶段,学生在生理,心理上已接近成热,是准备走向独立生活的时刻,他们的自信、自尊都在增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而接触面也更加广泛,他们求知欲强烈,学校教师传授的知识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渴望从各种渠道接受新观念,接受新知识。在这时,审美教育更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其鲜明的形象性和强烈的情感性正是对感情真挚奔放,形象思维极强的青少年作用是最大的。 但我们同时也要认识到当代的世界正处在一个巨大的历史转折期,学生经历着空前的观念撞击和文化震荡,正如电脑和算盘同在,洗衣机和搓板并存,试管婴儿和恐龙蛋化石共生一样,生活在同一时代的精神并非同代。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美术也显得希奇古怪。如现代主义的美术,有入说是一种头脚颠倒得艺术。一位心理学家曾幽默的用生动的语言概括了现代艺术和传统艺术的根本区别。他说:"今天年轻的一代和我们这一代投有什么不同。他们也是逐渐懂事,也离家出走,也生孩子。只是顺序倒过来的。"的确,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艺术家那里,艺术的含义更加宽泛,既包括美的,也包括丑的:既有善的,也有恶的;既包括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既有纯实体的东西,也有纯形式的纯数学的东西。 比如60年代,卢卡斯萨马拉斯主要探讨的是人的亲妮行为和暴力强奸。他的作品中弥漫着炽热的性欲和色情主义。似乎全部的作品都被梦魇困扰着,镶饰着欲望,渴望者心醉神迷。 尽管一些现代主义艺术也从不同的方面得到了人们的肯定,但某些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确不适合一个中学生。敏感的学生面对着万花筒般的多元观念,往往不知所措,分不清美丑。况且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国家的美育也曾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把美和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在十年内乱期间,美育更受到毁灭性的催残,真假不分,善恶颠倒,严重扭曲了青少年的心灵,带来愚昧,粗野,庸俗等不良后果。 同时,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上难免出现许多不良因素,商潮汹涌,文化兵败,伪劣走俏,真金蒙尘。今天,似乎已经到了这样一个扑溯迷离和令人费解的时代。 哲学家不再尊重笛卡儿,黑格尔;文学家不再推崇莎士比亚,鲁迅;艺术家也不再欣赏达芬奇,拉非尔和贝多芬。一台国家级水平的交响乐演出,听众寥若星辰,而一位怀抱吉他,声嘶力竭,似唱非唱的"歌星"却吸引数以万计的歌迷。同样,在美术市场,一些利令智昏的画店,画商更是不吝出资,成批伪造画和名家字画。同时,在我们今天的艺术殿堂中,也似乎愈来愈难以看到人类古代所创造的各种美丽的神话,圣洁的传说,优美的音乐和令人心醉神迷的绘画。而更多的是邪恶,荒谬,仇恨,丑陋。 莎士比亚在《风月通鉴》中曾经写道:人们齐心赞赏新玩具,不理会他们是用旧物捏成,宁愿歌颂镀金的劣货,不愿欣赏盖了灰的金泊。 因此,做为美术教师,我们的任务不仅仅是在课堂上欣赏好一张画,一件工艺品,而更重要的是带动学生能独立的去认识美,有选择的接受新的观念。在我任教的高中美术欣赏课上,我做了以下尝试: 首先,选择优秀的画家,优秀的作品。上课时要先让学生对画家的思想和人格精神有个充分的了解,然后对其作品进行分析时,融入画家的思想和为人,学生在欣赏美的同时也接受了思想教育。要知道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能屹立不倒,不仅仅只有外表的美,而更重要是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如十九世纪最伟大的雕塑家罗丹。艺术在他看来是所谓静观默察,是深入自然,渗透自然。与之同化的心灵的喜悦,是智慧的喜悦,是在良知照耀下看清这个世界而又再现这个世界的喜悦。 学生从中获得审美喜悦,正是和艺术再现世界相对应的,即熟悉,亲切,又陌生新鲜的心灵体现。而对罗丹的大理石雕塑《沉思》,我们会同时浮现双重的现实感:一种是通过洁白润泽的大理石,造型语言等材料和媒介透出的再现形象;另一种是由这个再现形象激起的对外部客观现实的联想。这两种现实都在幻觉中产生,从再现形象到客观现实往复多次,构成心灵意象的跳跃感再现。捕捉这样一种大幅度的扩展和变化着的意象,将激起心理,智慧,想象,情意以至人生经验的涟漪,这一精神活动本身"力"图样,体现的恰是梦想与现实,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矛盾。罗丹的助手葛赛尔写下了《沉思》这座雕像给他的审美经验--"这是一个非常年轻,神的张弛,往复,伴随着极度的审美愉悦,呈现为精神上的创造,自由和超越。他在表现时特别注重强调和对比,把眼睛以上从眉弓推向前额,突出入类精神生活最主要的领域,以先声夺人的精神力量去接近观赏者。而下颉到脖颈再到双肩,几乎"沉没"在石座里,"突出"与"沉没"的"秀",面目俊美的女性头像,她低着头,周围萦绕着梦想的气氛,显得她是非物质的头脑上帽子的边缘,好象她梦想的羽翼一样,但是她的颈项,甚至她得颔都在一块粗大得石头上,好象夹在不能摆脱得枷板中一样,不具形的"思想"在静止的"物质"中花一般地吐放出来,而且用辉煌地光彩照亮了这物质,但是她丝毫没有办法摆脱现实的沉重束缚。" 而在现实当中,罗丹对艺术的执著使他自己认为是"教徒",他在遗嘱中对青年谆谆教导:要有耐心!不要依靠灵感,灵感是不存在的。艺术家的优良品质无非是智慧,专心,真挚,意志。象诚实的工人一样完成你们的工作吧! 我们应该要引导学生在欣赏中感觉到这种美的力量。一个朦胧中的少女有着自己的梦想,这与中学生多梦的性格是如此的接近,这种心灵的沟通和激发,如电流通过全身,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忽然间犹如脱胎换骨,学生在美的享受中自觉的接受了罗丹的高尚艺术品格,尽管也许不一定所有的学生都有这样的感受,但这种教育的深刻性是永远不能泯灭的。 又如凡高,他尽管只活了37岁,而且是孤僻,自闭,精神分裂.真正的去了解他,了解他的生活,了解他的品格,我想学生会对凡高充满了尊敬。 脾气古怪的凡高从小就不合群,不仅长相难看,有时羞却,有时又冲动粗鲁。他拒绝社会,社会也拒绝他;但他向社会献出诚心,社会仍然拒绝他。他在为古皮尔画店工作时,直截了当地批评顾客的爱好,甚至公开宣称商业实际上是有组织的盗贼集团,于是他被解雇了;他在一家寄宿学校任法语教师,看到了贫苦的学生的生活状况而没有向他们收学费,于是他又被解雇了:他在一座煤矿当自食其力的传教士,把财产分给穷人, 自己粗茶淡饭,衣裳褴褛,教会认为他布道失当,于是他又被解雇了:他满腔热情,一往深情地追求真诚的爱情,但不是被戏耍,被背离,便是酗酒放浪,于是被"解雇"了;他如痴如狂,满怀虔诚的创造绘画作品,却因不被世人理解难以找到知音,于是他又被解雇了。 然而凡高和罗丹一样,对待艺术就象一个虔诚的教徒,他并不太在乎人们是否理解和接受自己的作品,他只是把画画当作宣泄情感的一种最佳方式,并且他有着和雷诺阿一样的追求。"我画画不是使人苦恼,而是使人们快乐。"他在一到信中这样写道。这一点着实令人惊讶,也使人们得以窥到凡高的内心:他就象一个天真烂漫的儿童,尽管生活如此对他不公平。他仍然热爱和渴望生活 他的代表作《向日葵》,作为一副静物画,从它色调,布局,瓶花的特定形成构成,以及笔触的运用,油彩技法上的处理,都是显示出画家对自然,生命,人生的独特情感的体验,传达出一种既热烈又悲伤,既骚动又孤寂的心理情绪。学生只有在充分了解凡高的基础上才能真正体会到这盘俯仰张弛挣扎的向日葵的内在涵义,充溢着张力的新生命在凋残痛苦的旧生命种诞生。学生在欣赏时自然而然地想象到凡高地一生,沉默,欲喊又喊不出来的压抑人生。而更重要的是凡高的这种爱心和渴望生活却永远留在学生的心中。 其次,在进行欣赏教育时,有必要的让学生允分地了解中国的艺术,提高民族荣誉感,长期以来,由于欧洲中心论的影响,由于把科学的发达等同于美学的发达的错觉,中国的艺术跟在西方科学的路子后面,疲于奔跑的追赶,在一定程度上舍近求远,忽略了中华民族的审美优势。 事实上,中国的近百年来科学落后不等于艺术落后,中国画作为一种风格独特的艺术早就与西洋画并起并坐,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绘画体系。 一,中国的绘画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风格。据记载,早在春秋后期,周代都城的政治性建筑"明堂"里,就绘有"尧舜之容,桀纣之像,'以及周公抱着幼年的成王接受诸侯朝拜的壁画.可惜这些壁画因为建筑物的毁灭都已不存于世,但是从1949年出土的两件战国帛画的线描人物形象,略加色彩的绘画技巧来看,我国至少在两干多年前已经达到一定的艺术水平。 到了战国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古代绘画也在不断地完善和丰富着它的艺术形式,表现手法,艺术风格以及各种绘画体裁,画家们将书法的结构,用笔运用到绘画中去。以加强绘画的表现力和艺术趣味,形成了具有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它不仅是中国近代,现代绘画艺术发展基础,而且对我国一些邻近国家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日本老画家中村不折在他的《中国绘画史》一书中指出:"中国绘画是日本绘画的母体,不懂中国绘画而研究日本绘画是不合理的要求。我想,用长流不息来比喻中国的绘画是最合适不过的。" 而欧洲的绘画从时间来看,应该是早早承认,旧石器时代,世界上最早的美术品,都是发现于欧洲的西南部与中部。虽然考古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问,但迄今尚无新证物以前无法动摇上述的观点。 到了中世纪以后,由于基督教成为统治国家的精神支柱,这一时代在绘画史上称之为"黑暗的中世纪"。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为了扫清前途的障碍,需要很有说服力的思想武器,他门终于从古人的武器宝库里找到了饱含着现实主义精神和科学理性的古希腊,古罗马的思想文化,从而打出文艺复兴的旗号,正如恩格斯所说:"拜占庭灭亡之时抢救出来的手抄本,罗马废墟中发掘出来的古代雕像,在惊讶地西方人面前展示一个新的世界,------希腊的古代:在它地光辉形象面前,意大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艺术繁荣。"因此,欧洲的绘画是时而浩瀚,时而干涸,这与中国地绘画地源远流长是不同的。 二、西方文化是以"神"为中心的文化。他们将人的发展归之于神的创造。在他们那里,"神"与"人"是分离的。所以他们习惯于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主体和客体对抗起来。探索各个领域中纵的逻辑关系,在种与类的基础上区别其层次,力求符合这些关系的客观秩序。 他们是属于哲学美学,叙事诗学,状物画学。 他们写实绘画的焦点透视,像一位独眼巨人在锁孔里看世界,只能老老实实地把看得见的画出来,把看不见的挡起来。他们的安琪尔要飞,只有实实在在地安上一双翅膀,其爱的信息的传达还得借助于一支有形的弓箭。 而中国的文化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它以笔墨"线索"作为塑造意识形象的根本要求,并融诗入画,使画的意境,布局,笔墨,色彩完全诗化而成为"无声的诗"。他不仅是中国近代,现代绘画艺术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且对我国一些邻近国家的绘画也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中国绘画是属于艺术美学,抒情诗学,写意画学。 中国绘画是多点透视,在游动中看世界,不但能画出肉眼之所见,而且能画出心眼之所见。山前山后,屋里屋外,长江万里,四季花卉,皆可同时纳入画面。 我们的飞天要飞,勿需安装沉重的翅膀便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其爱的信息的传达虽然"身无彩凤双飞翼",却能"心有灵犀一点通"。 一个是"无翼而翔",一个是"有翼而飞",哪个更高? 难怪毕加索反问:"在这个世界上谈到艺术,第一是您们中国人有艺术; 其次,是日本人有艺术,当然日本人的艺术又是源自你们中国;第三是非洲人有艺术。除二者外,白种人根本没有任何艺术可言。我最莫名其妙的,何以有那么多的中国人,东方人要到巴黎来学艺术"。 况且有专家认为,中国画是后现代主义的温床。进入90年代,伴着消费的发展,现代主义的热潮在中国迅速降温,而一种打破传统和新潮,艺术和非艺术,雅和俗的后现代主义以游戏的姿态悄然兴起,他兼容性更强,在这里,被排斥的古典艺术又有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是以一种游戏的姿态出观:维纳斯穿上了牛仔裤:蒙娜丽莎被戴上一副眼镜,弥勒佛扛起了广告牌等等。在这里,这些艺术既保持着自己的"风和雅",同时更大众化。 现代主义重视看得见的形式,后现代主义重视道不清说不明的状态,他从东方神秘主义众吸取了信息,而崇尚"天人合一"中国早有"玄之又玄,天机不可泄露"之说。这些被某些学者视为不能用精确数值定量定性的落后乃至迷信的中国古老文化,说不定潜藏着科学主义未能认识的领域和未能解读的信息。 正如古希腊的奴隶制太完善了,所以他的封建社会就不发达。中国完善的封建社会决定了他不可能出现完善的资本主义,而在后工业社会形态中则可能获得充分的发展和繁荣。中国对现代主义艺术有着一定的排斥性,而对后现代主义却有着先天的亲和性。 学生通过多方面的了解,必定会对美术有新的认识,在欣赏美的同时,既自觉的接受了思想教育,也接受了新观念。 以上是我对高中美术欣赏的几点肤浅见解。应该说,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于效果如何,还是未知之数
1、谈谈你对中国书法这一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什么是书法?书法是笔墨砚台,书法是纸上兵法。书法是笔下生云浪,书法是毡上跑兵马。书法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又与其他艺术“扯扯拉拉”。岂止是“画中有书,书中有画”,书中还含有许多其他:有音乐的流韵,有舞蹈的挥洒;有文学的根系,有美学的枝桠;有雕刻的暗示,有建筑的启发……书法是哲学,是关于“度”的把握和驭驾。是好看又难认,是简单又复杂。是严谨又恣意,是幽曲又豁达。是凝重又飘逸,是通俗又典雅。是理性又感性,是稚拙又老辣……书法是宗教,书法里含有佛家和道家。佛、道同持一理,静修才能造化;只有虔诚笃信,至境才能到达。书法是十年临帖,苦练冬夏;是手生老茧,汗水滴答;是摸爬滚打,坚忍不拔;是水滴石穿,聚沙成塔。书法是宁静致远,心无旁挂。书法是醒世顿悟,慧根发达。书法能使躁动沉稳,贪欲净化。书法是豆蔻年华,妙龄十八。印章是艳艳红唇,翰墨是浓浓黑发;纤毫扭出“线条之美”,宣纸展开华贵裙纱。书法是知识的佳酿,是情感的奇葩;是结晶的智慧,是横溢的才华;是灵感的闪耀,是激情的迸发。书法是技巧,是章法,更是品格的撑举,精神的支架;书法是功底,是勤奋,更是风骨的雕塑,道德的升华;书法是天赋,是悟性,更是灵魂的勾画,气质的外化。书法是流在纸上的热血,是绽放笔底的心花。书法是中国的符号,书法是华夏的“代码”。书法是龙的传人的脸谱,书法是炎黄子孙的眉发。书法是国粹,书法是精华;书法是源远流长,书法是精深博大。书法有很深很粗的根,书法有又繁又盛的花。书法是古色古香的历史,书法是千年不老的文化。书法是中国的金字招牌,书法是汉字的“快乐老家”。书法是华夏精神的旗帜,书法是民族意识的火把。书法是中国人的骄傲自豪,书法是文化人的意气风发。书法是“放假”,是一杯清茶,是“采菊东篱下”; 书法是享受,是一杯淡酒,是“把酒话桑麻”;书法是坐禅,是青灯古刹,是“菩提本无华”;书法是受苦,是终身攀爬,是“寒山石径斜”。书法是“我”,书法也是“他”,是自我性灵的挥洒,也是寻求知音的对话;书法是个人的造化,又是民众精神的概括。书法是下里巴人,但必须格调高雅;书法是阳春白雪,却不能曲高和寡。什么是书法?见仁见智,各有所答。君不见砚池畔,人多嘴杂,热热闹闹,真真假假,难免有叶公好龙,王婆卖瓜,分明是附庸风雅,自抬身价,到头来,终落得一只“井蛙”,几幅“涂鸦”。君不见大江东去浪淘沙,雄关漫道分高下。盛世出雄才,大漠驰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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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思路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方法了,所以这里整理了几个常用的研究方法,以供参考:1、归纳方法与演绎方法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的结论原理;演绎则是从一般性原理、概念引出个别结论。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门捷列夫使用归纳法,在人们认识大量个别元素的基础上,概括出了化学元素周期律。后来他又从元素周期律预言当时尚未发现的若干个元素的化学性质,使用的就是演绎法。2、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分析就是把客观对象的整体分为各个部分、方面、特征和因素而加以认识。它是把整体分为部分,把复杂的事物分解为简单的要素分别加以研究的一种思维方法。分析是达到对事物本质认识的一个必经步骤和必要手段。分析的任务不仅仅是把整体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透过现象,抓住本质,通过偶然性把握必然性。3、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又称类推或类比法。它是对事物或者问题进行区分,以认识其差别、特点和本质的一种辩证逻辑方法。在资料不多,还不足以进行归纳和演绎推理时,比较分析法更具有价值。康德说:“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4、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5、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
毕业论文的课题研究方法、 思路
论文选题前要和导师沟通,听取导师的意见和建议。
论文选题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研究基础、研究能力和研究兴趣。所选的研究课题一般应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具有重要性。学位论文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定要是尚未解决或尚未完全解决而又要必须解决的问题,即能解决理论问题以推动学科发展,能解决实际问题产生多种效益,这样的问题当然就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具有创新性。学位论文课题应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产生的新问题,以及前人没有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以推动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因此,论文选题可以是完善或创新理论与方法,也可以是拓展现有理论的应用研究领域。三是具有学术性。论文讨论的问题一定要是一个学术问题,才有学术意义和学术价值。
四是具有可行性。论文选题要求在科学上成立并可以探究,符合发展趋势,并有一定宽度,可分解,能循序渐进,可以深入研究。在选题方向确定后,拟定具体的题目就非常重要了。论文题目是文章的题眼,可谓“干言万语第一句话”。拟定题目时要尽可能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体现专业性,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学术要求和规范。二是要有问题意识,有针对性,从题目表述就可以看出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三是题目大小要适度,表述简洁、无歧义。一般采取中生表达,文题相对。字数一般在25个字左右,最好不要超过3O个字。2.文献选择与阅读围绕研究方向领域或关键词选择文献,所选文献要尽量权威和前沿,特别是近五年的同类研究文献,要尽量“一网打尽”。与此同时,耍对文献进行编排处理,并严格按文献著录格式标明文献出处。文献选定后就要认真阅读,通过阅读文献,熟悉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主流期刊最新的研究成果。在阅读文献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四个问题。一是论文所研究的科学问题是什么?是否重要?为什么重要?二是论文中用到哪些研究手段?这些研究手段足以解决所提出的科学问题吗?三是论文中是否有创新的思想?是否使用了新的研究手段?四是论文产生了新的结论或概念吗?论文的数据是否能够支持这些结论或概念?在此基础上,尽量整理出系统的文献综述,并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以实现“更加熟悉前沿研究、有效提高写作能力和形成物化成果”等多种目的。同时,通过多看文献来学习别人的写作技巧和精炼的语言词汇。文献阅读一般包括精读(基础文献、经典文献)和泛读(知识点、跨学科文献)两个层面。对重点文献、经典文献要精读,而且要进行解释、评论和分析。3.研究内容与提纲第一,与专业相关。这是研究生论文选题和写作的基本要求,也是通过毕业答辩的基本前提。第二,与兴趣相关。论文选题既要与兴趣相关,也要与自己未来的发展相关。“题对一生荣”。如果今后从事学术研究,就要选定较为长远的研究领域,深入持久地做下去,持之以恒,逐步培养自己对研究问题的兴趣。第三,适当跨学科研究。运用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或方法来研究本学科专业的问题,常常能产生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结论,不仅体现了创新,而且会开辟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因此,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注重学术交流,请教不同专业的同行,善于从多角度来思考所研究的问题。4.研究思路与方法在开题报告与论文撰写前,要在充分查阅和研究国内外相关的权威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针对研究对象,尽可能提出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事实上,任何理论的创新归根结底都是方法的创新。对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要尽可能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运用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对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定性和规范分析,确定研究对象的内涵与外延、特点与本质。在此基础上,借助数理工具,建立分析模型,推演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深化对所要研究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在研究选题确定后,就要努力去构建一个创新的研究思路,设计一个创新的技术路线,在研究方法上进行一些改进或借用,就有可能有新的发现,从而找到课题的创新点。 二、开题报告的文本格式与报告重点《开题报告》有相对规范的文本格式,要表述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论文选题的背景、理由及研究的意义;二是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三是本人的研究工作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或特色、拟采取的研究方案与技术路线等;四是论文预期达到的研究目标;五是研究基础与论文撰写的进度安排;六是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包括中英文文献。在进行开题报告时,要重点报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选题价值与意义,重点讲你要研究和讨论的学术问题是什么;二是研究内容与方法,重点讲你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方法、重点与创新点是什么;三是研究基础与困难,重点讲你的研究准备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与疑惑有哪些,希望得到参加开题报告评议专家的哪些指导。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研究方法是在一个研究中发现新的现象、新的事物,或者提出新理论、观点,论文研究方法需要大量阅读法,找到不足和创新点,来完善自己的论文,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一、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其实质是对传播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即由表征的有意义的词句推断出准确意义的过程。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
三、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文献分析法是一项经济且有效的信息收集方法,它通过对与工作相关的现有文献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来获取工作信息。一般用于收集工作的原始信息,编制任务清单初稿。
四、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一、规范研究法
会计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它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或经济理论对经济行为人的行为结果及产生这一结果的制度或政策进行评判,回答经济行为人的行为应该是什么的分析方法。
二、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认识客观现象,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的知识研究方法,其重点是研究现象本身“是什么”的问题。实证研究法试图超越或排斥价值判断,只揭示客观现象的内在构成因素及因素的普遍联系,归纳概括现象的本质及其运行规律。
三、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受训学员研究分析,培养学员们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及执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方法,具体说来:
四、比较分析法
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提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常常用到,他与等效替代法相似。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
1、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
3、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
4、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
5、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
6、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7、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
8、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
9、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
10、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11、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可以。实践研究法是论文研究法的其中一个,论文的研究也是需要通过实践来得出结论进行记录,载写入论文的。实践研究法是在自然科学中得到运用并成为其主要研究方法的。正是因为采用了实践研究法,才使得自然科学建立了理论与经验事实的联系,进而推动了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
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
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二、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
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启发人们的思维;导致新的发现。
三、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
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
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四、文献研究法(查找文献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
其作用有: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五、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英文题名方法
1、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2、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
3、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
你好,法律方面的论文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写的:1.选题,你在生活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你对这个法律问题有看法。比如:论保险代位求偿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选好你要写的论题后,就开始查找有关论题方面的资料,比如现行规定,学者们对这方面的定义,主流的观点,这方面的案例等。3.大概熟悉在你论题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对问题的认识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正文了。4.各个学校都有对论文格式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论文。多和同学交流,不懂就问老师。5.跟你说说正文怎么写。本科论文可以分成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中文摘要,引言,相关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第二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要求你提出在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第三部分就是把你的参考文献列出,再致谢就可以了。谢谢,请采纳!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
(一)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
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的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二)学习主体的自觉性
21世纪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个体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主动和自觉学习是个人的一项优秀特质,主体的自觉性对于学习、对于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高校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树立现代学习理念,转变为探究和自主合作学习,这样学生的创造力可以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学生的能力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对于提升学生自身整体素质以及主体价值意义的追寻,对于学生从学习中领略乐趣,用学习完善自己的生命体验,对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学习途径的多元性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量日渐加大,学习途径也日渐多元、丰富,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途径的多元性对人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满足于传统的书本、教师,并从中汲取信息量,而且学习方式、途径也日渐多元。热门利用和借助信息平台,通过专门网站发布和信息的搜集与整理。网络成为人们学习、咨询的重要平台,而学习也不例外,学习途径多元化的发展,对于尝试新事物,喜欢电脑和网络的新时期大学生而言是很适合的,也是这个群体乐于并喜欢接受的重要传播媒介和平台。而这种学习方式的多元化,也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成为生活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仅可以通过学习完善自身,也可以实现自身更好更快的发展,这点的价值和意义是非常显著的,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也使个体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是良好的学习的平台。
二、当前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大学课程中,学生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显现出明显的厌学情绪,兴趣度不高,对学习内容感到枯燥乏味,这些都成为学生真正体会这门课程乐趣和专业魅力的重大阻碍,学生在学习中不仅不能有所收获,对这门学科也带有偏见,影响了学习品质的培养以及教学效果的提高。这对于学生而言是危险的,也对于学习极其不利。学习方式为被动学习,学习中以消极和抵触的情绪去应对,对于整个高校学习氛围的塑造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也同样是不利的。这是综合因素造成的,有学生自身认识的偏差,教师讲授的不到位,教材上缺乏灵活性,这些问题在慕课上都能有所解决。公众学习的平台,学生对于学习专业的魅力和基础有基本的正确认识,最新的课堂和优秀的教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可以在快乐中实现学习的目的与意义。
(二)理论学习多于实践应用
传统意义上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较多的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对于当前的热点缺乏解读的力度与深度,不注重与最前沿、最热门的社会焦点相联系,老师只注重对热点的简单解读,忽视了学习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用,这些对于学生学习是非常不利的,不仅对这门课产生厌学情绪,学生也不能发展自己的学习能力。有份调查报告显示,大学思修课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如何加强理论与学习实践的结合,是教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有些非常优秀的教师,他们结合最新时政热点的解读客观、全面、上课内容充实,赋予表现力,不仅学生可以用心学,对于教师而言,也是一种学习和借鉴,能够有效的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学习途径单一
我们高校教学中,存在着尽信书的一种理念,多读书这本是好事,但缺乏对学生理想信念方面的引导,这点对于思想与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是有较大负面影响的,容易造成学生思维上的局限,轻于实践,只是在理论上不断苦学,影响学生思维的提升,创造力的发挥,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与提升,这对于学生的学习是百无一利,是值得关注的。现在的互联网迅速发展,移动手机传媒咨询的快捷发展,影响着人们对信息的接收,处理与应用能力,因此传统的单一式教学,靠老师、靠书本,是不能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与需要的,这对于提升民族的创新能力是极为不利的,必须得以改进。而利用好新型平台学习,也成为学生学习关键重要的一部分,是值得关注和重视的。
三、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一)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
慕课提供最优质的教学资源,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激发。因为学生主动利用慕课平台,就是主动学习,主动接受知识的过程,而平台上提供最优质、全面的教学资源,是对平时课堂的重要补充与发展。同时,慕课教学将完整的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细小的知识点,制作8~12分钟的微课程,学生可以就某一知识点反复学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习的难度、提高了学习的趣味性[2]。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充分的学习乐趣,爱上学习,学习兴趣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是值得推广的新型学习模式。
(二)要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功能
慕课依托互联网而生,开启了线上教学的新时代,借助互联网开展线上教学,这样既可以突破传统班级授课制课堂教学模式的局限,又可以开展大规模教学,减轻线下教学的压力[3]。MOOC学院是最大的中文MOOC学习社区,收录了1500多门各大MOOC平台上的课程,有50万学习者在这里点评课程、分享笔记、讨论交流。在慕课的学习的平台上,有丰富的资源和信息,能够完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对学习资源的需求。借助于慕课平台与其他学习者之间的心得体会和笔记交流,使学生在学习中可以交流,对于学生的学习也有重要的意义。这种融学习与交流为一体的学习的平台,也受到广泛的欢迎。
(三)要注重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新课标的要求,对于大学阶段的学生而言,学习已经成为一项自觉的活动,因此,主体地位的确立是非常重要的。慕课以服务和方便学生学习为最终导向,同样也赋予了学生以自主学习选择权利[4]。慕课作为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融入了主观的学习体验,“我要学”成为学习的主要动力,学习成为学生喜欢自愿的自觉行动。同时,慕课丰富的资源和信息量,又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满足其求知欲,而且在学习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爱上学习,学习成为其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在学习中成长。
(四)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
慕课平台,目前做的比较成功的有慕课网和酷学习网等,慕课网是目前国内慕课的先驱者之一,由北京慕课科技中心成立的,现设有:前端开发、PHP开发,JAVA开发、Android开发及职场计算机技能等课程。其中课程包含: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而酷学习,是上海首个推出基础教育慕课的公益免费视频网站。酷学习的价值观,就是免费、分享、合作。该网站创始人李旭辉表示,对视频的热爱驱动他去无偿做这个公益慕课网站,希望孩子们看了网站后能更加快乐地学习,尤其是边远地区教育资源贫乏的孩子也能得到优质的教学。而这些视频,注重针对目前出现的学习上的最新问题,并对此予以解决,使学生在不断学习中努力提升自己。而这些精品视频学习资源中,对于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于其扎实与巩固,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的,是对于日常课程不足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是对于其学习的一个提升与发展,是学习重要的平台,对学生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
(五)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
在学习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已经引起了教育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论与应用型的人才,才是社会最终需要的,能给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在教学中必须要有所调整和改革,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慕课平台的便利,实现自身对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老师通过借鉴和学习最新的课程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可以积极地查漏补缺,且针对最新发展的时事热点,对其进行解读,不仅培养学生分析的思维能力,还对学生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与树立,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也是时代对于教学,对于学习方式提出的最新要求,是课程改革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值得关注与重视的。
四、结语
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研究,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而慕课,也已经影响了学生学习和发展,对于学生的学习实践是极为有利的,这也要求学生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力,实践能力与创造力,实现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学生自觉主动、自愿的学习理念以及发展。学生的不断学习,学习能力的不断增强,对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素质与水平,尤其是我国的创新水平与能力,有着显著地推进意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不仅是对教育最好的阐释,更是对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完美总结。这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学习力凝聚和发展的平台,将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身,是学生实践能力的重大提升,对学生和教育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借助慕课平台学习,已经成为现代学习方式发展的一个重大提升,具有发展的空间与潜力,必将会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1]潘燕桃,廖昀赟.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慕课”化趋势[J].新视野,2014(4).
[2]汤俪瑾,黄金满.基于慕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混合式教学实践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10).
[3]刘志山,李燕燕.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其对策[J].思想教育研究,2014(11).
[4]张鸷远.“慕课”(MOOCs)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其对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3).
摘要: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
关键词:法律基础;案例教学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法律基础课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法律基础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
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研究——基于课程论的视角王卉华中科技大学2014-05-01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