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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语言的认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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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语言的认识论文

根据维基百科全书对“语言教育”的定义,“语言教育”泛指任何语言的教导行为与学习行为。语言作为识别文化归属,文化行为和文化认同的珍贵标志,是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向心力。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语言教育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语言教育研究综述》

【摘 要】从国家语言资源安全的角度出发,梳理了语言教育的相关研究。针对国内外语言教育研究现状的讨论,进行了总结提炼,指出语言教育的规划和实践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直接相关,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必须服从并服务于民族利益,语言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民族权益,实现国家的发展战略,语言教育问题值得学者思考研究。

【关键词】语言教育;母语教育;语言政策;语言资源

1 简要介绍

语言作为识别文化归属,文化行为和文化认同的珍贵标志,是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向心力。然而在多民族、多语言地区语言在使用时就天然的分为了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在我国,汉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庞大的使用人群,早已成为各民族语言中的强势语言,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少、使用范围窄,较汉语而言是弱势语言,国家在进行语言规划,制定语言政策时必须要考虑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问题。作为跨民族的经济技术交际工具,选择何种语言教育对民族的长远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民族语言民主和民族语言平等是一对矛盾,在处理复杂语言关系的过程中,语言问题集中表现在语言教育上。在当今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我国同样面临如何发展语言教育的问题。

2 研究现状综述

语言教育概念及相关定义

根据维基百科全书对“语言教育”的定义,“语言教育”泛指任何语言的教导行为与学习行为。我们一般讨论的语言教育就是采用母语对青少年进行语言教育的问题,有关汉语国际教育方面的问题本文暂时不予讨论。《现代汉语词典》对母语的解释是:“一般情况下是本民族的标准语或某一方言”。李宇明先生指出母语这一概念属于民族领域,即是个人的也是民族的,反映了个人或民族成员对民族语言、民族文化的认同,或者说是民族忠诚[3],加强母语教育的实质是强化民族认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证信息畅通,促进国家认同,是国家安全之必须,语言教育一定程度上承担着国家安全的责任。

国外研究

国外有关语言教育的研究大多从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其中针对教育政策的制定,1988年洛恩・拉福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语言教学及语言规划》中提到语言平等是语言规范化的终极目标,然而一般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并不考虑语言教学的实际情况。大多数人夸大了教育部的作用,将学校系统尤其是语言教学作为贯彻语言政策的手段。洛恩举了西非新几内亚的语言政策来说明语言政策的推行不能单纯依靠学校系统,由于缺乏统一的国语教材、国语师资和标准化的语言,使得新几内亚的语言政策成为了一次“壮丽”的惨败。然而有少数自发的语言推广却获得了成功,这与社区人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洛恩指出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要考虑社会对语言的需要,学校系统是语言政策的实施阶段,要完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材的准备、教师进修计划,为语言教学做好准备。[2]

托弗・斯库特纳布・坎加斯[2]强调语言作为民族特征的重要元素,少数民族应当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并详细举出了为享有教育中语言权利而斗争的实例。为了支持少数民族的语言和语言教育权利,出现了一种语言生态学的观点。许多语言生态学家认为目前许多世界的语言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与生物界或生态界的物种濒危和灭绝的过程很相似,更确切地说,比动物和植物所面临的灭绝威胁更严峻。如果人们不给予这一语言损失过程足够的重视、不及时对其加以制止的话,语言生态学家认为世界语言基因库将会与这些语言息息相关的文化知识一起永远从地球上消失。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1年专家会议报告显示,生活在简单文化里的居民不得不同化到复杂的文明中来,这种情况下,使用母语进行第二语言教育比直接进行长跳式的第二语言教育要更为有效,小语群地区的人们在接受母语教育后的两三年,应当学习完整的标准的国语以便于和族群以外的人进行交流,并学习新的知识技术。这份整理的报告中,介绍了在什么样的语言环境中适合使用本地语,采取什么措施来鼓励本地语。这份报告为语言规划提供了详尽的参考,从教育语言的选择到学习目标语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指出了了语言规划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为联合文教科组织提出了改善语言教育行动的建议。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学者们越来越认识到语言对于国家、民族的重要意义。语言不仅仅是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还是民族认同的标志。针对语言政策与文化认同、民族身份认同的关系,语言学家从语言学、教育学、社会学等视角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下人们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所遇到的来自于语言、文化及民族身份认同的挑战和机遇。另外,在《国外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进程》一书中洛恩提出语言政策真正的推动力不在于法律或规定,而在于语言文化的意识形态及民族认同。”也就是说,只有加强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语言政策才能真正得到推广,而语言政策的推广也会进一步加强民族的认同感。

综合国外语言教育及政策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国外研究的重点是尊重语言平等,保护语言权利特别是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多数学者将语言教育与国家政治、民族团结联系在一起,忽略了语言教育与文化安全之间的内在联系。

国内研究

关于我国的语言教育问题的研究,多围绕以汉语为母语的第一语言教学、以汉语为目的语的外语或第二语言的教学、少数民族对汉语和本民族语言进行的双语教学以及外语教学而进行的研究。国内有关语言政策的研究大体分为两类,宏观方面――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语言教育,微观方面――基于言语实践的语言教育。

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语言教育,这一部分的研究者认识到,语言教育不仅仅只是教育系统的责任,语言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语言教育的所面临的问题也就更为复杂,从宏观角度来看,国家在进行语言规划时必须要考虑将语言教育提升到一定地位,把控国家话语权,提升国家软实力。曹迪认为国家文化利益与安全、经济和政治利益密不可分,指导国家语言政策的制定和实行,语言教育政策的终极目标是增强文化软实力。国家语言教育政策应是以提升国家语言文化软权力为核心;以对外维护国家语言文化主权、护国家语言文化安全、促进语言文化传播,对内提升民族语言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为战略目标;我国当前的语言教育政策未能充分维护国家文化利益,原因在于政策存在目标迷失、政策价值取向偏差、政策系统内部缺乏相互协调机制所致。[6]

孙渝红主要剖析了美国语言政策的历史与现状,从国家战略角度看语言政策的制定,无论从文化价值观还是意识形态来看美国语言教育都在灌输一种“盎克鲁新教文化”和所谓的语言语言民族主义,通过对比现阶段中国与美国语言教育的特点,反思我国语言教育的不足,提出了促进少数民族多元文化发展、科学规划民族语言教育、拯救濒临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并从国家战略高度科学制定外语教育政策,最后加强语言教育国际化发展,打造有特色的语言文化。[5]同样提出语言教育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还有陈汝东,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语言教育发展遇到的机遇和挑战说起,指出全球化语境下的国家战略发展,应当将语言教育上升到国家竞争力的高度来看待,加强公民公共话语的培育,改善我国公共语言生态环境;同时给我国语言教育提出了建议:重新筹划外语教育与母语教育的比重匹配,从教学内容、方法、建制等各方面改革;加强国家媒体话语能力的培养;最后加强汉语国际教育传播能力。[8]周殿生在《我国的语言教育与国家利益》一文中将我国的语言教育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分别是主体民族母语教育、非主体民族母语教育、双语教育、国民外语教育、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向外推广教育、普通话普及与少数民族标准音和正字法的推广、计算机语言信息处理这七大类;周殿生同样指出应将语言教育拔高到国家战略角度,但不同的语言教育内容应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国家利益,进一步发挥其对国民素质提高和国家经济文化的推动作用。部分学者强调语言教育的地位,明确指出语言教育与国家利益相关,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核心,提出了针对我国语言教育发展的建议,但这些发展建议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们缺乏专门机构来管理地方使用语言和科学的准备教学材料。

综合上述文献,我国双语教育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存在问题,学者对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关注不够,双语教育模式比较单一,外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中可选择的语种较少,难以满足全球化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针对语言教学的研究多集中在课程设置,教材编排和师资培训方面,有关语文教育、教学的讨论一直持续,部分学者看到了母语教育的重要性,但过分打压外语教育也是不符合我国社会需求的。目前我国多与地区采用的双语模式已基本固定,如何提高双语教育水平,切实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维护国家话语权和文化利益是语言学家需要考虑的问题。在我国边境地区,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地语言状况复杂,需要实地考察语言环境,这方面的语言调查研究不足,使得这些地区的语言教育研究进程受到影响。

3 结语

母语教育的成功应有相应语言规划政策的支持,最后笔者就文中提到的讨论总结了以下几点:

1)语言不仅是交际的工具,同时也是珍贵的社会资源,我们需要正视语言资源的重要性,将语言教育拔高到国家战略角度来对待。

2)民族语言教育应当向国家主体教育侧重,但要注意保留一定的多元文化教育。

3)母语教育对主体民族语言教育来说,既是教学工具又是目的语言;对非主体民族语言教育来说,母语在学习初期要作为辅助通用语言学习的工具,同时注意不能忽视母语教育中的文化教育,教育系统要配合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反馈语言教育成果与问题。

4)实现母语教育和通用语言教育的措施有所区别,要结合实际语言环境和人民需求来安排。

5)母语权利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语言人权观念,但我们不能要求绝对的语言民主,民主需要秩序来保证,过分的语言民主会破坏语言生态环境的秩序,导致社会和国家的混乱。

6)母语是民族团结国家稳定的根基,我们要把握国家话语权,舆论引导受教育者热爱母语。深化母语教学理论,处理好母语教学与其他教学的关系。

在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新的条件和环境下,我国的语言教育需要寻求符合本国特点的有效模式,一方面要维护好不同语言民族的语言权利,一方面要遵从国家的发展的战略。语言教育的规划和实践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直接相关,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必须服从并服务于民族利益,语言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民族权益,实现国家的发展战略,语言教育问题值得学者思考研究,我国的语言教育现状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人民的配合。

【参考文献】

[1]郭熙.中国社会语言学[M].南京大学出版社.

[2]周庆生,等.国外语言政策与语言归化进程[M].

[3]李宇明.论母语[J].世界汉语教学,2003,1:48-58+3.

[4]陈章太.论语言资源[J].语言文字应用,2008,1:9-14.

[5]孙渝红.语言教育与国家战略[D].西南大学,2009.

[6]曹迪.国家文化利益视角下的中国语言教育政策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11.

[7]陈汝东.我国语言教育的国家战略意义及发展趋势[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197-203.

[8]周殿生.我国的语言教育与国家利益[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1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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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linguistics)是以人类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探索范围包括语言的性质、功能、结构、运用和历史发展,以及其他与语言有关的问题。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语言学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语言学的发展与趋势

论文摘要:世界的全球化趋势决定了语言交际的重要性。研究语言学对于外语教学,特别是以英语为目的语的外语教学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立足于语言学的基础发展,着眼探讨其发展趋势,试图从其中把握其研究热点。

1 语言学的发展

语言学的前身应该可以被既定为历史比较语言学(Historical comparative linguistics), 追溯更早则称之古代语文学阶段。现代语言学是从索绪尔开始的,索绪尔开创了结构主义新时期,这一时期索绪尔()著有《普通语言学教程》(The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结构主义中以美国结构主义影响最大,, , 三者较为出名,他们创立了新结构主义学派——美国描述语言学,三者中以后者较为出名,所以美国语言学也叫“布龙非尔德主义”。

美国的结构主义

美国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主要分为四种:替换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分布分析法、直接成分分析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1)替换分析法(Substitutional Analysis),即用一个语言单位代换另一个语言单位是否得到新的事实。

(2)对比分析法(Contrastive Analysis)是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语言单位,找出他们相同或不同部分从而确定单位性质。

(3)分布分析法 (Distribution Analysis)为研究词位出现的位置,词类(实、虚)分布的位置。

(4)直接成分分析法(Immediate constituent analysis)一个句子首先可切分成两个部分,切到词素为止。

(5)序列分析法(String analysis)是把句子带有修饰或不带有修饰的基本单位、结构成分或基本单位、修饰成分。

(6)转换分析法(Transformational analysis) 为把任何的结构看成核心句(Kernel sentence)的转换,所谓核心句是基本句型(SVO, SV等)其他是核心的拓展或是从核心句转换而来的。

系统功能语言学

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创始人 . Halliday (韩礼德) 师从伦敦学派(弗斯)。后来,我国的两名学者罗常培和王力,打破传统语言或结构主义的根本,把语法形式意义、语言用法等系统地有机地连结起来。

转换生成语法

20世纪50年代Chomsky 对美国结构语言提出挑战,创立了转换生成词法或形式语言学,提出研究重点人是如何从有限的语言单位创造出无限的语用句型。这一时期的发展共经历了五个阶段:经典理论时期、标准理论时期、扩充标准理论时期、修正式扩充标准理论时期、最简的解释理论时期。这个时期Chomsky提出了两个很重要的概念:深层和表层结构。这两个概念对“同形异义、异形同义”歧义能做出科学的解释。

2 语言学的动态研究

语用学 (Pragmatics) 即语言使用学,其主要研究问题包括:指示语 (Deixis)包含人称指示、时间指示、话语指示、承接指示;前提 (Presuposition), 语用推论, 以语言结为根据,靠逻辑推论语言的前提条件;语用含义(Implicative)话语含义, 给语法事实提供重要功能解释。

语篇学

语篇学是在句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叫篇章语法或语篇分析(Discourse analysis)。上世纪70年代开始,语言学由静态到动态的大转变,由结构研究到功能研究。篇章语法主要解决篇章结构研究;篇章语义主要解决篇章意义连贯,研究篇章的层次。篇章的语用研究,重点探讨会话结构、话轮(说话顺序)邻近配对(前者说话的反应),也解决影响会话因素(心理因素、文化),篇章理论研究,研究篇章的产生。

社会语言学

社会于语言关系的科学,它是一门交叉科学。从社会变化与发展来研究语言变化,又由语言变化来研究社会的规律。其分为微观社会语言学与宏观社会语言学。微观是研究具体的语言与社会关系,如语言与性别、语言与民族等,也研究语言的细节,如语言世界、语言等。宏观主要是研究语言与社会中的地位和社会对语言的选择,如国际文化交流中采用哪几种语言、在本国推广哪几种语言、语言的推广和文字改革等等。

3 我国语言学研究的热点

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

单以核心刊物《外国语》上发表有关系统功能语言学就有30多篇;《外语教育研究》上发表有10多篇;出版的重要著作有胡壮麟先生的《系统功能语法概念》于1989年在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的《语篇的衔接语连贯》;程琪龙的《系统功能语法导论》。论文集有湖南教育出版社的《语言系统与功能》;清华大学出版社的《语篇·语境》;任绍鲁的《语言·系统·结构》等等。系统功能的基本概念的引进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胡壮麟为首,系统功能的语法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系统功能语法的语言观于方法论;对系统功能语篇研究理论进行实践和补充。

语用学的研究

近年来,《外国语》在语用学发表文章达30多篇;《外语教学与研究》有10多篇;出版的专著主要有:何自然的《语用学概论》;何兆熊的《新编语用学概要》。语用学在90年代最现风光,也当之无愧地成为最核心的科目,其研究有三个特点:

(1)在继续引导外国的方法的同时,通过对语言具体事实提出修正何补充。例如:何自然的《国外语言学的研究》。

(2)对语用学的内涵进行了新的开拓。比如何自然的《语用模糊》、《情态动词的语用分析》由卫国的《现在完成时的语用含义》。

(3)从翻番而论转入专题研究。把汉语与外语的研究联系起来。例如刘绍忠的《“清”字用法汉英对比》。

社会语言学的研究

《外国语》和《外语教学与研究》上共有10多篇;社会语言学的研究特点主要表现在:(1)由宏观方法转入微观具体语言现象分析,例如:《委婉语社会语言研究》、《语言变化的社会因素》。

(2)从解释的社会学角度转向心理学语言运作的社会心理机制。例如:王德青的《社会心理语言学科性质语研究对象》和素定芳的《委婉语研究》。

话语分析研究

《外国语》中有将近20多篇;《外语教学与研究》有10多篇。从80年代中期开始系统介绍西方话语分析基本概念与理论。90年代转入英汉对比分析。从话语口语转入语篇研究。近几年来,话语分析有交叉和重叠趋势。

4 我国语言学研究的趋势

(1)研究对象看,由微观转入宏观,语言本身系统转向跨学科研究,出现交叉学科,如跨文化交际学、国情语言学;由结构研究转入功能和应用研究,由静态到动态,如描写构词句法规则到句法结构的不同功能;单个词的意义到单词在特定环境中的意义;由单一语言研究转向多语言的对比研究,如对比语言学,包括双语对比、多语对比,包括同族语对比、非同族语对比,即有语言自身的对比,也有语言与文化的对比,如跨文化交际学。

(2)研究方法看,由单层次和单角度,静态研究转入多层次、多角度、动态研究。

(3)研究目的看,目标不断从窄到广,从肤浅到深度;从描写转向解释 Chomsky 试图从大脑的遗传基因来解释语言的事实;从理论的探讨转向应用价值分析,如计算机的发展离不开语言学,语用学的分析应用到法庭审讯中等。

(4)发展趋势看,语言学研究有三个:①侧重宏观语言学,语言与心理、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文化的关系;②着眼认知语言,语言与大脑关系;③鼓励用科学技术研究,如《对学者个人差异研究》。

参考文献

[1]胡壮麟.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何自然.新编语用学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浅议对比语言学

摘 要:对比比较是人类认识事物、了解事物、研究事物的最常用方法,其也是语言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对比语言学作为语言学研究的重要一支,发展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本文仅就对比语言学的定义、分类、历史发展、原则与程序做一简单概述。

关键词:对比;对比语言学;定义;分类;历史发展;原理与方法

一、对比语言学的定义及分类

对比语言学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共时的对比研究,描述它们之间的异同,特别是其中的不同之处,并将这类研究应用于其他有关领域(许余龙1992/2008)。对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如下:首先,对比语言学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分支,它和其他分支密切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其次,对比语言学是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对比描述,而普通语言学则是对某一种语言的普遍描述。再次,对比语言学是在共时理论的框架下发展的,也就是说其研究的对象,是语言的发展状态,而不是其演变。最后,对比语言学虽然研究描述语言之间的异同,但重点却在不同的方面。

对比语言学可划分为理论对比语言学和应用对比语言学两大类。理论对比语言学又由一般理论对比语言学和具体理论对比语言学构成。一般对比语言学是一般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旨在研究对比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对比语言学是具体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旨在运用对比语言学的原理和其他语言学的相关知识,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具体的对比描述。应用对比语言写属于应用语言学的范畴,其也可以划分为两类,即一般应用对比语言学,它旨在研究如何将对比语言学的理论成果应用于语言外语教学活动中去。另一类是具体应用对比语言学,其任务是对两种语言进行具体的对比描述,以便为某一具体的应用活动服务。

二、对比语言学的起源与历史发展

自从人类产生了语言后,语言之间的比较与研究便蓬勃发展起来,对比语言学学科作为现代语言学的一个分支有两个渊源,一是起源于欧洲,其二是起源于美国。欧洲的对比语言学学科始于19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其理论框架为对比型理论性的共时语言分析,而后由布拉格学派的语言学家继承发展。美国的对比语言学发展于二战期间,对比语言学的英文名称contrastive linguistics一词,由语言学家Whorf于1941年在其著作《语言与逻辑》一书中首次提出。而与欧洲传统的对比语言学特点不同,美国对比语言学的研究主要是应用性的。表现在运用语言对比的方法进行语言接触和双语现象研究等理论方面的探索,另外还运用对比语言学研究为外语教学服务。但20世纪60年代以后,对比分析的两个理论基础: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受到极其严厉的批判,对比语言学也开始走下坡路,从此一蹶不振。而与此同时,对比语言学在欧洲却持续发展,大部分的语言学家则采用转换生成语法作为对比描述的语言学框架。在此后的30多年中,理论对比语言学在欧美越来越受到了关注,学科地位得到提高,学术界对对比语言学本身的一些理论、方法问题的探讨也逐渐深入。我国国内的对比研究学者有严复,此外还有马建忠、黎锦熙、赵元任、王力和吕叔湘等都对汉外对比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对比语言学的原则与研究程序

(一)对比语言学的一般原则:共时对比原则和同语体对比原则。

共时对比原则:对比研究是一种共时比较,当我们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状态进行对比描述时,不能拿不同时代的语言现象进行对比。

同语体对比原则: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具有不同的功能语体,不同的语言拥有不同的选择、使用、组织语言单位的规范和规则。书面语与书面语对比,口语与口语对比,即相同的语体进行对比。

(二)对比研究的程序:

1、确定对比范围。首先确定对比的范围,即描述的对比层面是什么。比如在音、词、句、篇章、语用等选择一个层面来进行比较。其次需要进一步确定其具体对比描述对象是什么,也就是对比的语言单位。例如,在语法层面上,可以选择词组或句子结构等单位作为对比的对象。最后就是对比的语言学内容。

2、文献搜集与研究。首先先要搜集某一对比范围内已有的对比研究,这样可以使我们避免重复做别人做过的工作。其次就要搜集出这个研究范围内对两种语言分别所作的分析研究。

3、确定理论框架。对比研究的理论框架是指以某一种语言分析研究的理论或模式为基础的对比描述方法。选择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确保语言描述的可比性。我们常用的对比描述方法有中心词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近年来,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等也被许多研究学者所采用。而对比研究的理论框架的选择取决于对比研究的目的和范围。

4、搜集语言材料。语料可以分为实例语料和内省语料。而内省语料又可以分为自我内省语料和实验内省语料。选择语料我们需要考虑对比研究的性质和目的、理论框架、描述内容这些因素。

5、分析对比。对比分析是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某一确定的理论框架对搜集的语言材料作某一方面的分析和对比。

6、总结。分析对比后,我们要总结这一对比的成果是什么,讨论其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可以找出其局限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和建议。

四、总结

对比语言学作为现代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目的殊途同归是为了解决教学或翻译问题而对比两种语言的异同。对比可以在语音、语法、词汇、语义、语用等层次进行,也可以从语言的文化、心理、民族角度进行对比研究。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对比语言学这一学科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和青睐。

参考文献:

1、 许余龙.对比语言学(第2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2010

2、王利众.对比语言学综述[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

学前时期是一个人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对儿童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儿童语言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谈学前语言教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摘要】语言是人类交往,认识世界的重要工具。学前时期是一个人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对儿童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我们要重视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知道他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从而更好的为儿童的发展做贡献。

【关键词】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儿童发展

人类交际交往离不开语言,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离不开语言作为桥梁。一般来说,一个正常的人,出生后在正常的生活环境里,都能够自然而然地习得母语,为其入学后正规地学习书面语言打下了基础。许多心理学家、语言学家都将儿童语言的发生发展作为重要的研究领域。一些研究成果表明:语言学习宜早不宜晚,十二岁以前是人类语言发展的重要时期,其中儿童对语音在学龄前期最为敏感,其次是对语法的掌握,对词义和语用的理解则需要在社会生活中持续不断

的发展。由此推论,学前期儿童语言教育对儿童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现在我将从以下几点来阐述一下我对儿童语言教育对儿童发展所起到的影响。

一、什么是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从出生到进入小学阶段,是广义的学前时期(0—6岁)。我们日常所说的学前期指的是孩子上幼儿园这段时期(3—6岁),即狭义的学前时期。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把0—6岁学前儿童的所有语言获得和学习现象、规律以及训练与教育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0—6岁儿童应加强听、说、读、写的训练。狭义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只把3—6岁儿童掌握母语口语的过程,特别是3—6岁儿童早期掌握母语的听说训练和教育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二、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的一般过程及其规律

通过心理学家儿童语言教育家大量的长期的观察研究得出,儿童语言发展的过成,无论他们出生的地点、出生后所接触到的语言环境如何,也无论他们掌握语言时间快慢、智力的发展水平的高低如何,儿童掌握母语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寻,他们掌握母语的过程都很相似。儿童语言发展规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0—1岁左右为喃语阶段

喃语阶段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咿呀学语阶段。在这一阶段,婴儿能自言自语似地发出各种声音,但并不代表有什么实际意思。但这阶段婴儿已能理解成人的一些面部表情和语调,能够对成人的某些手势和简单指令作出相应的反应,例如:成人大声呵斥,婴儿就会嚎啕大哭。成人对他微笑,孩子会对这个笑做出积极反应。

1岁左右开始说话,进入单词句举阶段

这个阶段,儿童说出的句子由一个单词构成,随不同的语言环境有不同的意思。例如:“妈妈”在儿童语言中可以表示“妈妈回来了”,“妈妈抱抱我”“妈妈我要吃饭”等等,又或者“苹果”可以表示“那是一个苹果”,“我要吃苹果”“给你吃苹果好不好”等等。单词句阶段通常延续半年时间。

3大约1岁半以后进入双词句阶段

双词句又称电报句,是由两个单词组成的不完整句,有时也由三个词组成。它具备了句法的基本成分,如主语、谓语和宾语,但使用中仍常被简略、间断;结构不完整,主语、谓语和宾语三部分常被漏掉其中的一部分,因此称为“双”词句。双词句有两种组成形式:一种是围绕着主词展开的句子,主词外加上一个动作、一种属性或一种状态,如“宝宝手”、“娃娃掉”等,这被称为“主词句”;另一种是不使用主词的陈述,只是表示一个动作,如“吃饭”、“上街”、“踢球”等。

这个时期,婴儿学说话的积极性很高,认识周围事物的好奇心也很强烈,父母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各种机会鼓励婴儿说话,表达自己的需要和情感。父母对孩子的表现要积极应答,在宝宝说出词的时候可以拿着相应的东西并给他说出完整的句子,刺激宝宝的语言中枢。

4.大约在2岁半以后近入实词句阶段

实词句只用实词不用虚词,字数可以超过两个。例如:“妈妈打”“爸爸抱抱”等。

大约5岁左右进入成人句阶段

这个阶段俄儿童语言的习得过程已基本完成,能够正确的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想要说的。

三、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促进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与认知能力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方面,幼儿的认知发展水平决定语言发展水平。当幼儿处在前运算阶段,幼儿只能掌握情境性很强的语言,处在具体运算阶段时,才有可能掌握连贯性语言。抽象的词和语法的掌握有赖于认知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心理表征符号,语言一旦被个体所理解和掌握,就能够对认知的发展起推动和加速作用,主要表现为增加认知的速度、广度和强度,使认知过程具有极大的机动性和普遍性。没有这种工具,个体的认知始终会停留在个人心理层面。正如皮亚杰所说,“语言具有双重意义:它既是一种凝缩的符号,又是一种社会的调节。语言在这种双重意义中便成为思维精密发展不可缺乏的因素。”通过语言教育的不同活动,儿童脑中的大量信息都会被儿童用特定的词汇表达出来,他们的头脑中有那些事物的特征,这些特征就是他们认知能力的一个发展。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促进儿童情绪情感和社会性的发展。语言是人类交流的重要工具。人们通过语言表达思想感情,完成与他人的沟通与交流。因此,语言教育是促进学前儿童适应社会能力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语言教育,儿童能够学会学习运用语言交际的社会规则,例如:文明、礼貌用语,不同场合用不同的讲话方式等。通过语言教育,可以让儿童掌握更多的交往技能,从而使儿童能够在表达交流时能够自由自在,不至于害怕。在这样的场合情景下,儿童能够自由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能够比较容易的得到同伴的接纳和喜爱,,与大多数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促进儿童的社会化发展。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对儿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我们要时时对儿童的语言发展进行关注,从语言教育的发展目标,依据学前儿童语言发展规律,制定合理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内容,运用系统有效的方法与教育途径对儿童进行语言教育。

【参考文献】:

【1】张明红《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修订版

【2】陈帼眉 《学前心理学》

对大学语文的认识论文

我国高校的语文课程几经沉浮。30年来,课程忽冷忽热。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一国文”,50年代因教育界模仿前苏联教育模式而取消,1978年,在教育家匡亚明、徐中玉、苏步青等倡导下,“大学语文”复开2006年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教育部的质量工程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立了4个建设项目。在过去,大学语文是得不到这种“待遇”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一国文”,50年代因教育界模仿前苏联教育模式而取消,大学语文作为公共课程从此消失,中断了近三十年。苏步青教授1978年发表任复旦大学校长宣言时说:“如果允许复旦单独招生,我的意思是每一堂先考语文,考后就判卷子。不合格的,以下科目就不考了。语文你都不行,别的是学不通的。”1978年秋天,南京大学恢复了大学语文课程,校长匡亚明对当时的语文教材不满意。徐中玉刚刚摘掉“右派”帽子,匡亚明主动和他联系,希望两校合作,编写一本高水平的教材。

1、大学语文教育中“语文—人文—文化”内容拓展模式2、大学语文教学实践中的几点思考3、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讨4、衔接性视野下的大学语文教育浅探5、重视发挥"大学语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6、大学语文教学如何与人文素质培养结合7、大学语文教学模式改革研究述评8、高职高专人文素质教育与"大学语文"课程改革9、高校人文素质教育在线教学的思考——兼谈南开大学“大学语文”在线课程建设10、论加强大学语文课程建设的几个重要环节11、对大学语文的定位和教学现状的思考12、对《大学语文》教材的认识与思考13、论加强大学语文课程建设的几个重要环节14、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15、关于大学语文教学的几点思考16、高职“大学语文”课程体系的创新与实践17、浅析大学语文课程中的人文教育18、大学语文与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19、强化母语意识,深化大学语文教学改革——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研讨会纪要20、传统文学修养课对大学语文的创新与改革

早在,大一上学期开学的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语文课本,一直都很向往,可是,却一直都没有上课.终于,在大一的下学期开始了《大学语文》学习的快乐旅途.时间犹如东流的逝水,匆匆而过,如今,转眼之间,便已经和大学语文亲密接触快一个学期了,仍然清晰记得,在上第一堂课时,老师的热情,老师的博闻强记的演说,都已经深深的让我爱上了《大学语文》这堂课.仍然记得,在上第一堂课时,老师教给我们历史上最短的诗,是记载在《吴越春秋》中的“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在老师的精妙演说下,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这描述的是一场古代狩猎的情景.这些,都是《大学语文》在第一堂课上,便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也许是,第一堂课的缘故,直到如今我仍然对上课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但是,我更认为的是,是《大学语文》这本书和认真负责的老师,让我记得了这一堂课.我记得了,小小的教室,坐满的认真上课的同学.小小的教室,弥漫着认真学习的风气.我记得了,同学们跟着老师的思路,认真翻看书本,思考问题的情景.从那以后,如果,不是因为有特殊的情况,我都一定会按时的来上课.每一次的上课,都能够学到很多不同的东西,这些东西,让我加深了对书中,一些名家的认识,我懂得了他们的故事,我懂得了他们的心酸.《大学语文》让我学习到的更多的是对人性的认识,而不是空洞的理论以及说教.而这些是我在别的书本上学不到的.读书,读书,一个人的读书,也许能够体会很多.但是,书本上的知识是死的,唯有通过课堂上,通过老师生动的语言再加上书本上的内容,才能够更好的吸收.在我看来,《大学语文》这本教材,设计得非常好,里面的内容,不像是高中的语文教科书,前后两篇文章,完全没有联系.在这本《大学语文》中,前后文章彼此间不是孤立而存在的.而编者对诗歌、词、散文、戏剧以及译文进行分文别类,然后再以文章的作者为索引进行导读.这样一来,我们通过前后的几篇文章,能够更加全面以及深刻的了解文章作者当时所处在的年代,并更加了解文章作者不同的一面.例如,《大学语文》中对,李白的解析,选用了《蜀道难》、《将近酒》、《行路难》(其二)、《登金陵凤凰台》、《亿秦娥》,其中前三首诗我在高中便已经学过,当时的我以为已经懂李白了.而在读了《登金陵凤凰台》后,却让我了解了李白,忧国忧民的独特感受,他更是把历史的典故,眼前的景物和诗人自己的感受,交织在一起,抒发了忧国伤时的情怀,意旨尤为深远.而读了《亿秦娥》后,相对于别的词来说,这首词,字少而情多,委婉而入微,余音袅袅,不绝如缕.更是让我体会到别的一番的意境和情趣.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内容,让我了解到了不同时间的李白,不同地点的李白,而其实,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结合体,所有的一切,结合起来才是我们熟悉而又陌生的李白.如此的设计,我觉得是非常好的,能够让每一名读者全面了解一位伟大诗人,了解到诗人不同的一面,不同的情绪,不同的风景.在《大学语文》中,除了能培养自己对诗词的鉴赏能力以外,另外,还让我学习到了,论文是如何写作的.写论文,对于我市场营销这个专业来说,也许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但是,毕竟早做准备,就多一份就业的资本,这个,我觉得是《大学语文》带给我在别的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论文的写作流程,让我懂得了一篇论文写作的困难程度,时间,精力,资料这些都是严峻的挑战.所以也就不奇怪社会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论文造假”了.但是,在大一就已经接触到了论文的写作,这样一来,也让我心中有了底.这是我上《大学语文》课程以后,同样很重要的心得体会.《大学语文》在这个学期以来,学到了很多,懂得很多,大学的语文,不同于高中的照本宣科,不同于高中的死记硬背.上了大学,上《大学语文》,是要学习如何去欣赏语文,是了解文字背后的故事.来到了大学,学了《大学语文》,让我明白了,原来诗词是可以这样去欣赏的,文言文是这样的去理解的.这些,在我没上《大学语文》以前,完全是一片空白.如今的我,爱上了平时没事就吟诵诗词,体会抑扬顿挫所带来别有一番的韵味.以上的这些,都是我在上了《大学语文》后的心得体会,但是,我最重要的心得体会却是,让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去学习语文的,从老师的身上,我学到了学习语文的正确方式.正是因为如此,在老师的循循善诱下,在这个学期,我爱上了去图书馆,爱上了去看各种文学类的书籍.《大学语文》激发了我对语文学习的热情,增强了我对语文的热爱.感谢有《大学语文》,让我体会到了书中世界的多姿多彩,让我通过书本体会了世界的不一般.不仅如此,我还觉得,因为我是学习市场营销的,将来是可能需要做文案的,那么就是需要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而《大学语文》的出现,激发了我对语文学习的热情,如今的我,比起上个学期,驾驭文字的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对我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收获.早在初中的时候,老师和父母,便已经告诉我,要想学好一门的功课,不是看他背了多少,做了多少的习题,而是看他对这门是否有很大的兴趣,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导师”,而《大学语文》正是培养了我对语文的兴趣,让我爱上了语文.我真的是觉得《大学语文》对我的帮助实在是太大了,不仅对我个人兴趣爱好的培养,以及专业技能的培养都有着很大的帮助.这篇心得体会,虽然,仅仅只有短短2200字,但是,却道不尽我对《大学语文》的喜爱.如今,短短一个学期的《大学语文》学习,就快要结束了,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但是,我相信,这短短半个学期《大学语文》的学习一定会成为我大学生活中最难忘的一段记忆.

对日语专业的认识论文

日语教学实践创新应用问题及对策本科论文

第1篇:浅谈高校日语专业教学创新

语言教学和其他纯理论教学不同,它不仅需要灌输给学生大量的知识,还需要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这就对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介绍当下我国高校日语专业的教学现状,并提出创新高校日语专业教学的策略。

一、当下我国高校日语专业的现状

(一)教学方式落后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优化高等院校的日语教学,是构建高校教育体系的重要部分。因长期受到传统教学观念和模式的影响,许多高校的日语专业教学大多属于灌输式教学,缺乏对课程内涵的认识,不重视学生的实践教学。正是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高校的日语教师没有形成完整的日语教学体系与课堂结构设置,严重阻碍了日语教学。

(二)缺乏实践

日语是集听、说、读、写为一体的专业,需要有一定语言环境、实践基地作为支撑,但在当下我国的高校教学中,缺少对构建日语科目环境的投资,以及对日语专业的经费投入。这就使得在教学后期以及实习阶段,学生缺少实习设备、场地,教学内容只能流于形式。在过去的教学中,学校的实习基地明显不足,尤其是一些扩招的高等院校,随着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实践基地已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且有些学校没有固定的实习基地,每年都得联系校外的实践基地。除此之外,高校的教育实践能力也相对薄弱,影响了高校的教学质量及学生的日语运用能力。

(三)教师存在着教学问题

在日语实践教学中,教师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影响着教学质量。例如,教师的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实践能力等。由于对实践缺乏充足的认识,导致教师出现了重视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教学的现象。除此之外,教学的评价体制安排不合理,也影响着学生的学习质量。在当下的高校管理体系中,评价体制仍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无论是教学实践还是大纲的安排,以及教学目标的设定等,都缺乏完备的体系,不利于推进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及相关能力的培养,同时还会阻碍教师今后的日语教学实践。

二、高校日语专业教学的创新策略

(一)树立良好的创新意识

在高校的日语专业教学中,教师应首先明确教育的观念,因为这种观念会影响教材的编写、教学目标的设计以及评价测试等方面。将跨文化的理解、交际落实在文本阅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往中。尤其是课堂教学,要从传统的重理论教学转向重实践教学,由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过渡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妥善处理传授知识、能力培养与提高综合素质之间的关系,把提升学生的日语应用能力放在首要的位置。树立学生是教学主体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除此之外,高校要培养学生树立先进的就业理念,指导学生的就业思想,这是提升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根本所在。教师要善于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手段,通过网络平台、个人邮箱、社交软件等形式向学生传递更多有效的信息,鼓励学生积极与教师互动,实现网络资源的优化分享。只有真正地转变思想,才能从方方面面感受新的教学模式在高校日语教学中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重视教材的使用

教师要充分地认识教材在教学中的作用和地位。教材是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以及发展学生智力的重要文本载体,也是学生学习课程的基本读物。良好的日语教材可以为学生学习日语提供一条捷径,同时它也是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保证。教材的内容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状态与学习结果。当下许多高校在选用日语教材时没有过多地考虑日语教材的实用性,缺乏对新信息的摄入。所以,教育工作者应利用多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扩充新的教学知识与内容,编写出与专业要求相吻合、更能够契合社会需求的教材。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避免照本宣科,应让课堂充满趣味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利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优化课堂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日语运用能力,教育工作者应不断完善教学设备,与时代接轨,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的各种教学手段,网络设备,为教学拓展空间。随着信息技术在当下社会中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可以操作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教育领域为提升教学质量与效率也可以引进现代信息化技术,将信息技术与教学进行深度整合。通过在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实现教学的数字化,达到提升教学质量的效果。所以,应针对日语课程开发更多富有针对性、趣味性的课件,将更多的网络资源带入课堂,这对于提升学生的认知及日语应用能力益处良多。例如,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日剧、日本动漫以及日本的综艺,为学生营造情景学习的空间。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既可以轻松愉快地掌握相应知识,又可以了解日本的文化。同时形成师生的良好互动,用启发式、探究式以及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最大限度地参与课堂,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

(四)鼓励学生完成自主学习

知识不能仅通过教师的传授而获得,学生也应通过自己的探索掌握一定的知识,这样的学习才更有意义。所以,借助一些学习资源,通过自主构建,完善自己的学习体系,也有益于学生的日语学习。在日语专业的教学中,教师要加强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尊重日语学科与学生认知的特点与规律,创造各种有利的条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主动探索和发现,最终构建自主学习模式。通过构建自主学习模式,帮助学生掌握更多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与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包含学习的主体意识、自主学习的习惯、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教会学生基本的学习方法,有利于学生的日语学习。

(五)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

培养学生使用语言的能力,需要有良好的语言环境作支撑。环境对于外语的学习十分重要。为了确保学生拥有良好的语言环境,笔者建议日语教学采用小班授课的方式,人数尽量限定在20人以内。在课堂上,教师要尽可能地为学生创设全日语的教学环境,鼓励学生与教师交流。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师要懂得走入学生中间,与学生互动,以使师生交流更加顺畅、自如,学生参与学习的热情也会更加高涨。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注重一些课外活动,定期举办一些日语演讲比赛、日剧比赛以及日文歌曲大赛等,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与指导,综合提升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

三、结语

当下,中日经济贸易、政治以及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如何全方位培养日语专业人才,是当下高校教育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提升培养日语全面性人才的质量,对提升高校的教育水平也有着重要影响。所以,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对现状的认知,依据学校自身的特点,借助一些手段,实现日语教学的实践化、本土化。

日语专业写毕业论文是用日语还是汉语的 是啊,日语专业写毕业论文大都用日语写的,中文的话,我知道的日语专业的学校好像没有。 日语专业论文题目 怎么写抄到日本啦, 日本小鬼袭子有什么好写的啊 但既然你问了我就说说吧,你可以写日本家庭主妇到职业女性 我觉得这个相对来说好一些 网上是没有什么现成的资料 要不你就找人代写得啦, 就像你现在在这里发这个问题,有人一看见你写的是日本的就不愿意回答了 呵呵,我知道燕子期刊网是代写代发论文的 你可以去找他们试试啊 哪方面的论文都能写的 去网络搜一下吧 关于论文(日语专业的) ****大约能分6章段 : ---关于日本人的国民性与自然观 1.在日本历史上至少有两件大事是值得纪念的,一是大化改新,日本融进了以中国文化为主体的东方文化体系;二是明治维新,日本融入了以欧美文化为主体的西方文化体系。可以说这两次重要改革都使日本社会发生了巨变,促进了日本的飞速发展。 2.一直以来我们对日本人拒绝承认二战罪责感到不解和愤怒。1970年12月7日,德国总理勃兰特出访波兰,他在华沙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庄重下跪,表示对纳粹德国二战中所犯罪行的忏悔,因此他获得了诺贝尔评奖委员会的一致提名,得到了1971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后来的科尔总理出访以色列,又是长跪于耶路撒冷,国际社会对此举好评如潮,德国也在世界人民心中逐步恢复了美好的形象。而在日本呢,却有三位内阁总理大臣----请记住他们的名字----中曾根康弘、桥本龙太郎、小泉纯一郎,不顾世界人民的 *** ,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参拜供奉有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为军国主义分子招魂,矢口否认侵略罪行。 3.中国有句老话叫知耻近乎勇,想必受汉文化泽被千年的日本人应该是知道的,但迄今为止敢于发动侵略战争、有着武士道传统的日本人却不愿承认自己的过错,不愿为之道歉,所以我只能把日本人看作是洋鬼子中的胆小鬼。 4.受汉文化的影响,日本人特别爱玩文字游戏,比如在他们的历史书中没有日本“战败”的字样,有的是“终战”,意思是说战争结束了,“侵略”叫作“进入”,日本在东北发动九一八事变叫作“自卫”,凡此种种。 5.日本的有些声言给亚洲人民带来了伤害。几年前,韩国总统金泳三就下令拆毁了国家博物馆,因为这座博物馆是昔日的日本殖民 *** 所在地,韩国人不能忍受日本人的妄语,用金泳三的话就是“治一治他们的坏毛病”。 6.的确,日本人坏毛病太多,对生活在小岛上的日本的轻微变态心理,我们这些大陆居民尚且可以同情和理解,但日本人做错了事不认帐的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打个比方吧,日本人看见别人烤栗子吃,就一把把栗子抢了过来,结果手烫坏了,栗子也丢了,但他在想拿不到就先不去拿或者我戴上手套再去拿,而绝不认为那个栗子是别人的,自己未征得对方的同意去拿就是抢劫,以这样的思维出发,他们当然不会去向人道歉,这样的无礼只能招致别人的愤恨,结果就是永远吃不到栗子。 曾经在秘鲁当过总统的藤森,一旦面临身败名裂的危险,他竟然能扭转身去说自己不是秘鲁人而是日本人,其 *** 到这种程度还会被其日本同胞所欢迎. 1 。日本の歴史の中で、中国の文化と东洋文化のシステムには、新しいDahua 、日本には少なくとも2つの主要なイベントの记念すべきは、まず、 2つ目は、明治维新、日本、欧州と米国の文化に欧米の文化のメインシステム。それは、これらの2つの重要な改革は日本の社会に大きな変化が起きているのであり、日本の急速な発展を促进したことができます。 2 。すべてに沿って私たちは第二次世界大戦は、日本を理解しなかったが、なぜ罪を认めることを拒否したと怒り。 1970年12月7日、ドイツのウィリーブラントは、ワルシャワのユダヤ人、彼は厳粛に殉教者记念碑の前でひざまずいは、ナチスドイツが第二次世界大戦の犯罪自白中、彼はノーベル赏委员会は全会一致で指名を获得したポーランドを访问は、 1971年ノーベル平和赏を受赏しました。その后のイスラエルへのコール首相の访问は、エルサレムで长跪され、国际社会のレビューは绝賛するが、ドイツは良いイメージを徐々に世界の人々の心に戻っている。日本では、内阁総理大臣している----の3つの名前を覚えてください----中曽根康弘、桥本龙太郎、小泉纯一郎、世界中の人々の *** にもかかわらず、世界の世论を无视甚だしい、 A级戦犯の靖国神社合祀の魂で、日本の军国主义者の霊を召唤する侵略の罪を否定してください。 3 。は、古い中国では注意する必要があります日本の何千人もの人々の利益になるのは汉文化にほぼ容、おそらく耻の感覚を持つと呼ばれていますが、これまでと侵略戦争を开始する勇気は、伝统的な日本の武士道で自分の过失ではなく、不本意な认めざるをされる谢罪し、使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ので、私は喜んされている日本人は外国人悪魔の腰抜けだ。 4 。汉文化では、特にこのような日本语の歴史の本のように単语ゲーム、演奏が好きという言叶の日本の"败北"ではない、いくつかの"最终戦争"は、戦争の终结は、 "侵略" "と呼ばれる意味"を入力すると、日本の北东部で开始Mukdenインシデント"自己防卫"と呼ばれる。 5 。日本、アジアのいくつかの主张を持ち込んでいる人々に危害をしてください。これは、博物馆、日本の植民地 *** の前の席です数年前、韩国の金泳三大统领は、国立博物馆の破壊を命じ、韩国、日本、金泳三との情报を载せることに、うそをつくことはできませんし、その悪いガバナンスの"ルールを1つ" 。 6 。确かに、日本も、日本の軽度の异常な心理学上の小さな岛では、本土住民の同情と理解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も、生活が、日本の误った态度不认帐するのは难しい本当に悪い受け入れた。それを类推するには、日本の他の人々は、栗、结果烫坏手は、栗の上にスクランブルを纷失されている焼き栗食べて见たが、彼の最初の外出先で入手したり、私の手袋を着用しないようにする再去拿一方、栗は、他の当事者の同意なしに他人のは、独自ではないと思いますこのような思考を开始する强盗を得るためには、彼らは人々の居场所を谢罪しなければ、これは失礼な怒りを招くことができますその结果、いつも栗を食べるよりも少なくなっています。かつて破灭の危険性に直面アルベルトフジモリペルー大统领は、されており、彼ではないが、日本のペルー人、そのような耻知らずな程度に言って、体逆に日本での有限会社を歓迎することができた。 日语专业论文题目 懂得进 个人认为来渊源这个词定义太广阔了源,论文题目不能定的太泛泛,一定要让人从题目看出你写的是什么。所以你可以写汉服和日本和服的异同。在“同”里面,讲一些他们之间的联系,比如和服吸取了汉服的什么优点之类的。至于题目么,中国汉服と着物の异同について。不知道合你心意不啊,嘿嘿。 日语专业的论文写什么好啊 专科的话要求不是很严的,我们那届专科都没要求写.... 建议写动漫方面的哦 ,什么动漫产业化呀,中日动漫对比呀.那时候查这方面的资料查到挺多的.研究的人比较多 你上日本 雅虎上输入关键字搜索,结尾带PDF的就是一篇篇的论文了 我写的宫崎骏动画的特色,资料还挺多的.请参考 别花那冤枉钱买,还不是到处凑的 日语专业教育方向论文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特别是学语言文学专业的,可以写的内容非常广泛。上到历史哲学,下到日常生活,风俗日常、语言习惯,都可以写。而且对于论文的成色要求也不是很高。能自圆其说也就差不多可以了。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怎么选题,范围很广,选一个自己相对感兴趣的东西去写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日语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没有例文吗 我是07日语系本科毕业生,手上有我同界生很多过关毕业论文,8000字左右,题目种类都有,当然绝对原创. 有兴趣的话就Q我,34120532 一般毕业论文都写些什么内容啊我日语专业的,是不是就得用日语写啊谢谢 日语专业论文必须用日语; 论文内容写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即可,标题不要定得太大,小一点的标题比较好写; 系里面会给每个学生指派论文指导老师的,不用太担心。 还有。。。为嘛限制100字以内啊,害我白打了一大段 日语专业论文 「日本企业文化の特徴について」 10篇日文版参考文献 急求!!! 这个论文题目太宽泛了。好写,但写不出新意,或者得不到什么具体的结论。 建议选题范围缩小,选定一些特定的点来写。 日语专业的论文要求用日语写 不限制于日语专业的论文,就一般论来讲,在论文的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论点内容时,必须用你的论文语言来表现,至于附录等的参考文献一览等,最好是按原文的语言来给出. 所以用不同语言的书籍,杂志作为参考文献是没有问题的.网页等网络资源作为参考文献时,一般讲是容许的(也有不容许的情况),但必须慎重! 因为有一条原则就是,在你的论文发表或答辩阶段,你提出的参考文献必须是可查的.书籍和杂志一般由统一编号,年号,期好等可以确认. 网页等网络资源,由于拥有者的原因,随时会有改变内容或删掉的情况, 在你的论文发表或答辩阶段,这个网络资源已经不存在,或已变成与你参考的论点发生了矛盾的结果,就有问题了,所以网页等网络资源作为参考文献必须慎重! 网络查找比较方便,做论文阶段可以提高效率,如果在正式引用时,最好是利用书籍和杂志为好.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日两国在政治、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日益密切,日语人才急需,掌握日语成了刻不容缓之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日语开题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所选题目名称:

外来语の激増の原因とその影响について

外来语激增的原因及其影响分析

课题研究现状:

外来语是西方国家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流入日本的证明。而使用外来语是我们学习和使用日语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外来语作为一种社会语言现象和文化现象,促使了日语本身的发展和日本社会文化的进步。同时随着外来语在日语中的泛滥,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引起了日语学习和研究者及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

关于日语外来语,《大辞泉》(小学馆)将其定义为:ほかの言语から借用して、自国语と同様に使用するようになった语。借用语。日本では、広义には,汉语を含まれるが、狭义には主として欧米诸国から入ってきた语を言う。现在では一般に片仮名で表记される。1956年日本国立语言研究所就日语中和语,汉语,外来语,混合语几类构成日语的词汇,对大众化的90种杂志进行调查,得出以下数据:和语 汉语 外来语 混合语。10年后的1966年同一研究所又以《朝日新闻》,《每日新闻》,《读卖新闻》三大报纸一年的日报,晚报为对象,进行了日语词汇构成比的调查,得出以下数据:和语 汉语 外来语 混合语。由此可见,10年岁月的推移,外来语的比例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此外,外来语在日本社会和文化中的作用也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日本学者荒川物兵卫在《角川外来语辞典》(1969)一书中指出:“一个个单词是民族文化的种子,一个个外来语则是一个民族吸收外来文化的种子。”《实用最新外来语辞典》(1979)的序作者富道勇夫也曾说过:“难于出口的话语用外来语说就容易多了。”

随着中日两国间的不断交流和合作,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学习和研究日语。日语外来语也受到了一些从事社会语言学研究的学者的兴趣。皮细庚在《日语概说》(皮细庚,1996)专门辟章探讨了外来语,是外来语研究历程中的一块里程碑。皮细庚不但讨论了外来语的来源,揭示了外来语的本质,还分析了外来语的特点,着重将外来语和原语进行对比,对其中的“和制英语”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此后多年我国外语界的一部分学者深受外来语研究的启发,陆续发表了一些论文和书籍。

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国内学者对外来语研究的范围更加广泛。郑成在日语学习与研究(2001年第4期)上发表了名为《试析日语外来语与日本的社会心理》的论文。郑成不仅深入研究了外来语的特点,还深刻分析了外来语使用的现状,提出外来语激增的双刃剑作用,更将外来语和日本历史社会的心理联系起来。沈宇澄在其主编的《现代日语词汇学》一书中就外来语的作用、表记、语义展开讨论。朱京伟则在《日语词汇学教程》(2005)中论述了外来语的特征和历史,同时也分析了外来语和原语的区别,特别提出了外来语和在来语的关系。《相识日语》(2005)的作者王冰从外来语词语的移植方式的角度对外来语进行了研究。

综上所述,近年来有很多学者都对外来语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主要集中在外来语的来源、特征、现状、作用及同原语的比较上,并且都已取得重要的研究成果。然而,对外来语近年来激增的原因及其影响的研究略有不足,所以本文将着重研究外来语的激增原因和影响。

课题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日语外来语激增的原因及其影响分析,旨在加深对外来语的了解,以便为广大的日语学习和研究者带来更多便利,方便其更好地使用外来语。由于外来语在日语中的比例不断增加,所以全面而深入地研究外来语对于我们学好日语,进行中日跨国交流有很大的帮助。外来语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也可以视作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因此对外来语激增原因及其影响分析对外语教学研究、翻译和实际应用都具有积极地指导意义。

课题研究要点:

1 引言

2 外来语的定义

3 外来语的现状(激增)

4 外来语激增的原因

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日本人的心理原因

日语本身的语言结构特性

5 外来语激增的影响

积极方面

a外来语高雅、新颖

b能委婉地表达事物

c 能精练表示事物的概念与区别

d 有利于日本的国际交流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消极方面

a 日语丧失其纯正性

b 造成不同年龄段间的语言交流障碍

c 外来语的泛滥和误用

6 结论

课题进度安排:

10月30日,提交开题报告。

11月3日,参加开题答辩。

1月8日,完成毕业论文初稿(电子稿)。

3月18日,完成毕业论文终稿(纸质稿)。

3月27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主要参考文献:

1富永道夫.实用最新外来语辞典[M].日本千曲秀出版社,1979(这是日本文献,请用日语表达)

2荒川物兵卫.角川外来语辞典[M].角川书店,1969

3铃木孝夫.闭ざされた言语:日本语の世界[M].东京岩波书店,2000

4皮细庚. 日语概说[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6

5沈宇澄.现代日语词汇学[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6王冰.相识日语[M].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5

7郑成 .浅析日语外来语与日本的社会心理[J].日语学习与研究,2001(4)

8朱京伟 .日语词汇学教程[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题目:日本固有のものの中国语訳について

三、题目来源:真实 □、 自拟 ■ (二选一) 简历大全

四、结业方式:设计 □、 论文 ■ (二选一) 开题报告

五、主要内容:

本课题实际上主要研究的是汉语中一些来源于日本的外来词。对这些外来词进行分类研究,并就外来词中翻译的不准确,有异议的地方提出自己的翻译建议。来源于日语的外来词很多,有的是纯粹来源于日本本民族文化的外来词,像“歌舞伎”“寿司”“榻榻米”等。有的是词源来源于西方,经由日本翻译,后被中国采用的外来词,像“民主”,“科学”“大本营”等。如果统统作以分类研究的话,一来工作量繁重,二来枝杈太多,难下定论。作以本课题只就前一种情况,即来源于日本本民族的外来词为研究对象,对其翻译方法以及翻译中涉及的文化因素进行探讨。本文大体上拟分为以下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破题部分,即说明此课题的研究范围和前提。主要是对来源于日语的外来词作以归类,并指明本课题的研究方向。

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从直译和和意译两方面的外来词分别举例分析。总结适用于直译和意译的一些规律。通过具体例子,指明意译中一些翻译不恰当,有歧义的地方,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

第三部分将就翻译中还需要说明和考虑的一些其他问题作以探讨。众所周知,文字是文化的载体,翻译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本部分将从三章论述。第一,中日两国对于外来语的不同态度。第二,中日语汇间的复杂关系。第三,外来语的引入对于文化间的交流和对本民族文化的冲击。

第四部分,对一些外来词的进行有趣的比较。如“日本料理”和“日本菜”,“章鱼烧”和“章鱼丸子”,“刺身”和“生鱼片”等。

第五部分为该课题的总结及展望,外来词的吸收不仅需要翻译技术的硬件支持,还需要中日两国人民的相互认识和了解的加深。

PS:任务书就主要内容和参考文献部分需要自己写,其他地方都差不多。

1先行研究

日本国内における研究

语言规范的认识论文范文

目前,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加强语言文字训练的呼声渐高。这种情况一方面反映了着力改进语文课堂教学, 提高小学生语文学习质量的实践要求,另一方面也说明通过几十年的反复讨论,大家对小学语文教学性质和任 务的认识逐渐趋向一致,这就是:小学语文学科是进行社会交际的工具学科,其核心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连贯 的语言文字的能力,同时要结合恰当地完成思想品德教育、发展认识能力、提高审美能力和培养健康个性的任 务。在这里,我想就加强语言文字训练的重点和方法提出两点粗浅的意见,以求教于小语界的同仁。一、突出词和句的训练,让学生掌握规范的书面语言。对于语文科的名称,叶圣陶先生有个权威的解释: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 不可偏指,故合言之。这就是说,语文科既要发展学生的口头语言,又要发展学生的书面语言。但我认为,其 重点是发展儿童的书面语言。因为第一,从学生发挥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看,无论是接受、检索、保存和传递 信息,还是创造新的信息,主要依靠书面语言;第二,从学生学习语言看,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之间存在重大 差别,前者比后者复杂得多,因此学习起来也困难得多。现在有不少人认为说出来是口头语言,写下来就是书面语言;说得好就一定书面表达得好。这是不理解口 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存在着重大差别的片面认识。当然,“文本于语”,口头语言是书面语言的必要条件。从语 言发展的顺序来说,口头语言的发展是走在书面语言的前面的,说是写的先导和基础。再说小学生(特别是低 年级学生)内部语言的发展不够完善,所以在要把自己的思想写出来之前须用外部的口头语言来代替内部语言 发挥作用,即将内部语言“外化”为口头语言,借助口头语言来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思想。因此现今的小学语文 教学采取“从说到写”的策略是正确的。但是必要条件不等于充分必要条件;说得好未必一定写得好。书面语 言和口头语言无论在功能上还是在结构上,都存在着本质的差别。人的书面语言是在交谈者不在场的条件下产 生的,因此它必须是独白语言,只能用语言手段来表达信息的内容,并且运用视觉符号。但是口头语言是交谈 者在场的情况下,在直接交际的情境中产生的,因此它是对话语言,可以用非语言手段(如动作、声调、脸部 表情)来表达信息的部分内容,并且运用听觉符号。著名心理学家维果茨基说:“从产生语言功能的心理本质 来看,书面语言是完全不同于口头语言的另一种过程。书面语言是语言的代数学,是有意的、自觉的语言活动 中最困难、最复杂的形式。”根据许多语言心理学家的研究,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在下述四项参数的值上有重大差异:(1)情境率, 即:情境成分的数量/省略和代用成分的总数;(2)词语的不重复率,即:语言表达中不重复的词的数量/ 语言表达中词的总数;(3)鉴定率,即: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特征的词语数/语言表达中词的总数;(4)积 极率,即:语言表达中动词的总数/语言表达中词的总数。简言之,规范的书面语言是上下文一致(即情境成 分很少)、句子连贯、词语丰富、能很好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特征和积极面的语言。要让学生掌握比较规范的书面语言,就必须让他们进行比较严格的词、句、段、篇的训练。但是我很同意 有人提出的“小学阶段要强化词句,淡化篇章”的主张。因为词和句(包括句群)的训练是篇章训练的基础, 而且小学生的智慧发展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过渡到以抽象概念思维为主要形式,这个年龄阶段是掌握 词和句的最佳期。如果小学生不着重进行词、句训练,那么他们进入初中和高中后就很难再将语文学好。因此 ,我认为小学的阅读教学应在让学生一般理解课文的中心思想和主要写作手法的基础上,着重让他们进行品词 品句训练,进行语感训练。小学的作文教学应在让学生掌握观察、审题、立意、谋篇等一般技能的基础上,着 重让他们进行用词造句的训练。例如,某校有位三年级语文教师让学生们写了一篇童话体作文。如何评讲?我 建议这位教师不要面面俱到。除了让每个学生说一说自己文章的中心思想和修改错别字外,主要应根据词语的 多样性、上下文的一致性和句子的连贯性这三项要求修改语言文字,而且可以先共同修改一篇。后来这位老师 引导全班学生很成功地修改了一篇题为《森林又安静了》的文章。原文如下,有横线的词句学生们都一一作了 修改。森林又安静了今天,天气多好啊!森林里的小伙伴都到大草地上来玩,有小狗、小猫、小鹿、小刺猬、小兔……它们玩 得多快活呀!①有一只老虎出现在它们面前。老虎恶狠狠地说:“你们这些小家伙,这是我的地方,②快走, 快走。”小兔和小猫说:“老虎你不要再称霸了,你要是称霸,我们就告诉大象伯伯去。”老虎说:“大象算 什么,我是森林之王。”小松鼠说:“咱们告诉大象伯伯去。”小猴子说:“对,对,③告诉大象伯伯去。” “我谁都不怕!”老虎说,④“你们告诉大象去好了,反正我是森林之王。”小兔它们真的告诉大象伯伯去了。大象说:“⑤小动物们,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小动物们说:“⑥它在欺侮我们。还,还说您的坏话呢。”大象说:“带我去看看。”⑦小动物们把大象 带到⑧那里。大象把鼻子一甩说:“老虎你听着,你要再欺侮小伙伴,我就对你不客气。”老虎说:“那我们 就比比看,谁本事大。”⑨大象伯伯也不用鼻子甩,就用腿轻轻一踢,把老虎踢得很远很远。小动物们(10)快活得说:“好,好,好。”森林又变得平静起来。①这一句和前不是并列关系,而是转折关系,应改成“忽然老虎出现在它们面前”。②既然老虎是用恶狠狠的语气说话,那么“快走,快走”最好改成“快滚,滚。”③前面已经出现了两次“告诉”,这句可改成“去找大象伯伯”。④前面已经出现了好几个“告诉”,这句可改成“你们去找大象告状好了”。⑤文章中共出现四个“小动物们”,用词太单调。这里可根据大象伯伯慈祥的性格,改成“小朋友们”。⑥“它”是谁?大象不明白,应该改成“老虎”。⑦为避免用词重复,“小动物们”可改成“大家”。⑧“那里”是什么地方?读者不明白,应改成“大草地上”或者“老虎面前”。

语言既是人类社会进行交际的重要工具,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语语言文化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解读酒店英语中的语言文化

摘 要: 酒店服务人员应从与饭店英语相关的中西方文化知识出发,领会文化差异和语言差异,以矫正由于中西文化差异而带来的语言偏差,从而达到学习语言、吸收文化和服务客人的目的。

关键词: 酒店英语 语言文化 文化差异

一、引言

语言与文化密切相关,不同文化习惯的语言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而跨文化语言沟通存在于涉外高星酒店服务的各个环节。因此,酒店英语不仅是语言知识的学习,而且是语言文化和交际技能的培训。语言的本质属性不是语言知识而是思维。当一个人不了解该语言所蕴涵的文化时,那必然会发生语用错误。

二、具有本质特性的酒店英语

酒店英语属旅游专业英语范畴,具有专业英语的针对性(pertinence)和服务英语的得体性(decency)。语言标准应为:明晰、通畅、表意得当。如:

Waiter:How would you like with your steak?Rare,medium or well-done?(请问您牛排要几成熟?三成,五成还是七成?)

Guest:Rare,please.(三成。)

通常,rare是“稀少”的意思;medium是“中间”的意思;well-done是“干得好”的意思。而出现在服务员为客人点菜的流程中,它的意思就非常具有专业英语的针对性了。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对言语得体有这样的描述:“此时此地此人说此事,这样的说法最好;对另外的人在另外的场合说的还是这件事,这样的说法就不一定最好,就应使用另一种说法。”请看下面这组酒店客人和服务员之间的对话:

Guest:Hi,waiter,you speak beautiful English.

Waiter: Thank you,sir. Welcome to Holiday Inn.

Waiter顺应英语习惯欣然接受,而非按中文习惯去拒绝,说“No,no,My English is not good.”以示谦虚,否则只会使顾客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由此看出,服务语言的得体性在酒店英语的情境应用中显现得淋漓尽致。

三、文化差异(Cultural Difference)在酒店英语中的体现

文化影响着语言学习的思维方式,因此中英两种语言文化交汇时,必然会发生冲突。语言学家曾指出:“在与外族人交谈时,本族人对于他们在语音和语法方面的错误较宽容。与此相反,违反说话规则被认为是不够礼貌的。因为本族人不大可能认识到社会语言学的相对性。”这种情况又被称之为“社交语用失误”,它主要是指由于文化背景差异,交际时出现语用习惯错误。在酒店服务岗位的英语使用时,中英文化的差异将会给酒店服务中的语言交流带来不便。

(一)招呼(Greeting)用语

按照中国的文化习惯,问候和打招呼时,常爱涉及对方本身,询问的内容显得十分具体。中国人见面打招呼时最喜欢用的口头语如:

“吃饭了吗?”(Have you finished your dinner?)

“上哪儿去?”(Where have you been?)

如果将上面的招呼用语拿来用在老外身上,定会令他们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例如:在酒店,初次见面对一位英美女客人说:“Did you have your lunch?”她会感到非常诧异。因为在他们的文化里,这样打招呼是暗示邀请的意思。这也是酒店英语服务中服务人员要引以为戒的。

与之不同,英语国家人打招呼,通常以天气(weather)、健康状况(health)、体育(sports)或兴趣爱好(interest/hobby)作为话题。如:

What a lovely day!(今天天气真好呀!)

I like hiking,and you?(我喜欢徒步旅行,你呢?)

(二)介绍(Introduction)用语

中国人小学第一节英语课便学了“What’s your name?”这句话。而这句话伴随许多人长大,考过了四、六级,TOEFL,IELTS,但对于它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却鲜有解释。实际上,英语国家的人在第一次见面时一般先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如“I am ...”,对方会自然地说出自己的姓名。因此“I’m ...”这里可以直接译成“请问贵姓?”。即使在填写表格、面谈等场合需要问及姓名时,一般也只说“Your name,please?”或“May I have your name?”如果使用“What’s your name?”会有一种被审问的感觉。一般只有海关人员、警察采用这种问讯句式。因此酒店员工在客人check-in(入住登记)或check-out(办理退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礼貌而得体的问询,以免冒犯客人。

(三)称赞(compliment)和接受赞扬

在人际交往中,谦虚和低调是中国人崇尚的表达方式,常会用“哪里哪里”、“不行,差远了”来回应别人的夸奖。而西方人则认为实话实说才能友好往来,而会欣然接受来自他人的赞扬。也常用赞美作为交谈的话题,如赞美对方出色的工作等。面对客人的赞美,员工的回答应是:“Thank you.”如:

Guest:You did a good job!

Waitress:Ah,thank you.

(四)关于隐私(privacy)

在中国,初次见面询问对方年龄、婚姻、收入是很自然随意的事情。而倾向自我、独立和自由的英语国家的人,会认为这些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如:

Are you married?(你结婚了吗?)

What’s your salary?(你的薪水是多少?)

以上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服务员切忌问及客人此类问题。因此,当酒店员工对入住客人的基本情况不甚了解时,“Is your husband/wife with you?”或“How many children do you have?”这样的问话是不得体的。

(五)搭配词语(phrase)表达

搭配词语指词与词的横向组合关系。搭配是民族文化中约定俗成的,不能用中文的搭配思维去套用到英语里面。在酒店用语中经常用到的如:“红茶”英语为“black tea”,而“black coffee”用汉语表示为“不加糖的咖啡”;“红酒”在英语中是“wine”(不是red wine);而white wine中文也不译成“白酒”。因此在搭配词语运用时,同样要注意词汇表达中的文化内涵。

四、尊重语言文化、提高饭店英语应用能力

世界各民族由于历史渊源、思想方式、生活习性、审美观念、价值理念、宗教信仰等不同,从而产生了文化上的差异。语用能力的提高离不开目标语国家的文化因素,因此要增强文化意识、主动自觉地吸收并融入他人文化环境中。

在培养文化意识(culture consciousness),理解语言内涵的同时,还应注重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语用原则,注重词汇文化差异、句法文化差异及日常习俗文化差异来强化文化意识,为提高正确语用能力奠定基础。不能视酒店英语为简单的口语交流,必须增强对英语文化背景知识的学习,要树立英汉语言差异意识,懂得英语在不同语境中的应用,即掌握一些文化语用知识。

五、结语

综上所述,酒店服务人员应改掉以往只重视语言本身而忽视语言文化的不合理做法,把文化因素纳入语言之中,用英语进行有效得体的交际。努力培养文化习得意识并使文化的规范与语言技能的培养同步进行。不仅注意语言形式的正确,还要重视语言运用是否恰当。既要有母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的对比语言学修养,又要有两国比较文化背景学方面的知识,这才是成为国际化酒店具有跨文化意识人才的首要条件。

参考文献:

[1]Denney 著.梁晓波,王才美,刘亚琴译.现代美国饭店经营与管理[M].湖南科技出版社,2001.

[2]鲍伯・里宾斯基著.李正喜译.专业酒水[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3]许元娜.提高大学生英语学习能力的研究[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9.

[4]刘燕婷.旅游英语情景体验式教学初探[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浅析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特点分析

摘要:美国文化是崇尚自由、平等和自我的文化,其包容性十分强,具有多元化的民族融合性。其核心文化特征是追求人人平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些文化特征在美式英语文化中有着深刻的体现。文章结合美国文化的产生背景对其语言分析特点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特点

引言

美国文化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民族文化。从世界文化的区域和类型来说,美国文化属于西方文化范畴。但与其他西方文化相比,美国文化有着许多迥然不同的地方,它不但有别于与其有着亲缘关系的英国文化。而且有别于它的邻国加拿大和其他欧洲国家的文化。语言与文化的关系是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

首先,语言体现了文化。一方面,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根据文化的狭义定义,文化是从社会习得的知识。而语言则是人类对客观事实的认识和感受的反应,属于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因为语言是人类思维和交流的工具,也是人类形成思想的中介。本文试图从美国英语所反映的移民文化、价值观念、新文化等方面来分析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的形成特点。

一、美式英语的形成背景

美国英语的形成与发展与美国的移民历史所带来的文化大融合有着密切关系。17世纪初,英国开始在北美进行殖民活动,在北美建立多个殖民地,而在殖民地的通用语言就是英语。之后不断有欧洲人移民到这片大陆上。自殖民地时期,美国英语就在多民族的接触与融合中从异族的语言文化中吸取营养,充实内涵,加快语言的多元化发展,形成美国英语的独特的融合特征。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荷兰语和印第安语、黑人语言等移民群体的语言词汇不断渗透到美国人使用的英语里。

另一方面,美国政治、经济、人口结构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性,推动了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语言美国英语的独立与发展。在词汇、语音和语法结构等方面有别于英国英语的民族语言,美国英语的形成关键在于这个民族在新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不拘一格地创造和使用新词。而美国英语中丰富的新词都是出现在普通大众的言谈之中。

由于美国新社会特有的力量和群众性语言占据优势,因此,在美国,语言影响的流程是由下而上发展的。在美国英语中,最贴近生活和最能反映平民要求与社会生活特征的是俚语,俚语是美国英语词汇的主要来源之一。方言和俚语一样分布广泛,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是美国民族语言的生命源泉,既有浓厚的民族文化内涵,又有丰富的表现力和多样性,大量的方言和俚语使得美国英语在较短的时间内区别于英国英语而成为美利坚民族的民族语言。

二、美式英语的语言文化特点

1、个体主义价值观及其在美国英语中的表现

美国文化以个体为本位,个人主义在美国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是美国价值观的核心。它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自力更生达到自我实现。与它联系最紧密的是自由平等竞争。机会均等和个人自由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保障,而竞争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根本途径。美国人在创造自己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许多表现个人主义的词汇。最有代表性的如:self-absorption(自我专注)、self-limitation(自我制约)、self-cultivate(自我修养)、self-conquest(自我战胜)、self-admiration(自我赞赏)、self-control(自我控制)、self-dependence(自立)、self-reliance(自我依靠)、self-responsibility(自我负责)、self-advancement(自我发展)、self-salesmanship(自我宣传)、self-fulfilling(自我实现)、self-protection(自我保护)等。个体主义价值观特别重视对个人空间和私生活的保护和尊重。"privacy"(隐私)一词在美国人的意识中占有异常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在生活空间还是在情感处理上,哪怕是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都会尊重对方的选择和隐私。

2、美国英语与印第安文化

土著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最早的定居者,他们的祖先是具有亚洲蒙古人血统的游牧狩猎者,他们于后冰川时代跨过白令海峡来到北美大陆。从美国英语中可以找出许多反映印第安文化的词语。如山川、河流、湖泊等。美国英语吸收了约有2000个左右的印第安词语。

印第安人善于狩猎并拥有种植的技艺,因此很多动物和植物的名称都来自印第安语。如mose(麋)、pecan(美洲核桃)等。美国各州的名称,有一半是来自印第安语。如密苏里州(Missouri)、俄勒冈州(Oregon)、密西根州(Michigan)、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犹他州(Utah)等。另外,许多与印第安人的部落关系、生活方式、宗教习俗、农作物以及社会机构有关的词也来自印第安语。

3、美国英语使用的通俗化和标新立异的意识

美国人在词语的使用上有通俗化的特点,他们不喜欢咬文嚼字,说话力求形象、易懂。最能体现美国人用词通俗化的是美国俚语。美国俚语是平民百姓的语言,虽通俗形象不矫揉造作,但有些也难免流于粗俗,这些粗俗的俚语不宜登大雅之堂。但有时为了避免语言单调和落入俗套,上流人物甚至总统也敢离径叛道。贵为总统,出言粗俗,无非是想表明自己敢于向常规与正统挑战,在语言表达上突出自己的粗犷个性和创新意识。

汽车文化是美国社会的显著特点,美国人经常借用汽车的商标来比喻其他产品的质量和等级。如,美国Ford汽车公司曾生产一种滞销的Edsel牌汽车,于是,Edlse就常被用来比喻为"彻底失败的产品或人"。

结语

美国英语丰富多彩,反映了美国文化的千姿百态。而且,美国英语的每一个演变都有其社会背景和文化内涵,是与美国社会的发展齐头并进的。它们真实地反映了美国社会的发展历程,是美国各个历史时期社会活动和文化思潮的折射。在美国英语中,不仅蕴藏着美利坚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和性格特征,而且也突出地体现了语言的时代特征。

参考文献

[1]李正国.从美国地名浅析美式英语来源[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7(03)

[2]陈凌.美国文化在英语中的投影[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2)

[3]张莉娟.美国英语所反映出的美国文化[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7(01)

规范语言文字,要从小学生开始。这是长久来不少有识之士发出的呼唤。当今,成年人中出现的许多用字不规范的现象,原因多是小时候学的不好,基础没打好。以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为根据,针对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的一些错误和不规范现象,加以规范性介绍和提示。比如,“发愣”的“愣”,到底是什么偏旁?“想象”的“象”要不要加单人旁?这些经常使小学生困惑,而一些大人也经常会犯错的字,在这里都能找到准确答案。它对所收录的每个字、词的读音、形体、结构、部首、乃至某字的关键笔顺或容易搞错的笔顺,都解释的准确明了,使小学生一看便能理解。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论文

内容 提要」本文以民法学 理论 为基础,对知识产权本体、主体与客体等基本 问题 进行了重新认识。作者认为,知识产权本质上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所属权项的共同 法律 特征;基于平等精神,知识产权主体制度在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及国民待遇方面有别于一般民事主体制度;知识产品是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新的概括,其种类主要有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与经营性资信。 「关键词」客体的非物质性、主体身份资格与多重主体、知识产品的范围 知识产权是有别于传统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新型民事权利,是近代商品 经济 和 科学 技术 发展 的产物。对于该项权利,是难于采用罗马法以来的物权理论加以阐释的。本文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试对知识产权的本体、主体、客体制度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描述该类权利的本质特征,概括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基本区别。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传统的财产所有权制度,其调整对象不涉及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在德国民法的概念体系上,一般认为物的外延只及于物质实体和 自然 力。(注:参见刘心稳主编:《 中国 民法学 研究 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95页。)法国民法理论虽对物作广义理解,但其无体物专指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注:参见法国《拉鲁斯大百科全书》第3卷,载“国外法译丛”《民法》,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页。)这表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都未将知识产品作为所有权制度的直接调整对象。 其实,以传统所有权制度涵盖非物质形态的精神产品,法学家与立法者都曾作过不懈的努力。18世纪的欧洲大陆国家曾流行着保护文学、 艺术 作品的“精神所有权”学说。早在封建时期,出版特权授之于封建君主的有限地域,且往往有一定的期限,因而酿成出版商排他的出版意识。这即是早期的“出版所有权”论。尔后,由于封建王朝的衰落与市民阶级权利观念的进化,出版商开始主张出版物的垄断性保护不应由国王授予特权才产生,而应基于作者精神所有权的转让而取得。他们试图以自然法思想为基础对自己的垄断权利赋予新的理论光环,即用“精神所有权”学说代替以往的“出版所有权”主张。(注:参见 Patterson,Stanley :“ The Nature of Copyright:A Law ofUsers‘Right”,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91;吴汉东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在法国,所有权的绝对概念自1789年大革命时期得以确认后,其定义一直有扩大的趋势。其中,所有权定义的扩展首先表现在知识产权领域,用以“适应其标的和其表现的法律关系及各种各样彼此间完全不同大量的支配权类别。”在法国法理论上,精神所有权被理解为一种排他的、可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是所有权的一种。(注: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但这种理论上的概括是有缺陷的。其弊端是:第一,将所有权的概念 应用 在对非物质财富的权利上,“使它远远超出在技术上对它作准确理解的内容的范围”。(注:(法)茹利欧·莫兰杰尔著:《法国民法教程》,载《外国民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31页。)尽管所有权与有关精神产品的权利具有某些共同特征,但后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并服从于不同于所有权的规定。第二,“从所有权的原来含义来讲,上述权利并非真正的所有权”。(注: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它们未设定于物质产品(有体物)之上,而是系于智力创造性的知识产品,后者是非物质性的特殊客体。因此,为了适应 社会 科技 、文化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填补法律调整的空白区域,我们有必要“从单个人的简单物品所有权的财产权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产生出与有形对象十分疏远的权利形式”。(注:(美)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这一权利形式就是知识产权。 在我国,有学者鉴于无形财产的大量出现并广泛进入生产流通领域,提出了“财产所有权客体新论”。该学说认为,作为所有权客体的“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财产,而且包括无形财产。按照其逻辑表述即是:无形财产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的范围,发明创造、注册商标属于智力成果的范围。因此,智力成果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发明创造、注册商标也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注:杨紫煊:《财产所有权客体新论》,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3期。)这种将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既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一起划归所有权客体范畴的设想,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依现有民事立法体系和民法基础理论,所有权客体是无法将非物质形态的知识产品囊括于其内的。这是因为,一旦价值形态的财产或无形财产成为所有权客体,传统的所有权制度及其理论就难免捉襟见肘,“最直观的事实是:所有权的权能及其行使方式无法圆满地用于价值形态的财产或无形财产”。(注:顾培东著:《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页。)这即是说,关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权能”理论,完全是以实物形态的客体为基础的,显然不适用于非实物形态的精神产品。 精神领域里的智力成果不能成为传统所有权制度的调整对象,而只能归属于新型财产权利客体范畴。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利的根本区别在其本身的无形性,而其他法律特征即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皆由此派生而成。(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45页。)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曾世雄先生认为,财产权之有形或无形,并非指权利而言,而系指权利控有之生活资源,即客体究竟有无外形。例如,房屋所有权,其权利本身并无有形无形之说,问题在于房屋系有体物;作为著作权,亦不产生有形无形问题,关键在于作品系智能产物,为非物质形态。(注:曾世雄著:《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 台湾 三民书局1983年版,第151页。)严格地讲,权利作为主体凭借法律实现某种利益所可以实施行为的界限和范围,概为无外在实体之主观拟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罗马法学家到 现代 民法学家都将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除所有权以外)称之为无体物。因此,知识产权与传统所有权的本质区别,不是所谓该项权利的无形性,而是其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征所决定的。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教科书通常都有阐述。这些特征的概括在各种版本的著述中多少不等,但其基本特征主要是“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同时,这些特征的描述,是与其他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相对而言的,并非都是知识产权所独有的。 1.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相对债权而言,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关于知识产权的这一属性,法国学者曾展开过纯学术性的近乎刻板的“学究似的讨论”。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产权”(所有权),意即“知识所有权”。但多数学者怀疑知识产权是否为真正的所有权。他们根据该项权利标的及内容的特点,将知识产权概称为一种垄断权或独占权。(注:参见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日本学者与多数法国学者的见解是一致的。小岛庸和认为,知识产权与所有权不同,是一种“全新的特殊权利”,它可以分为“独占权”和禁止权。前者是指排他地、独占地支配其客体的权利,该类权利主要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后者是指对违反不正当竞争义务进行制裁的禁止权,该类权利主要涉及商业秘密权、商品形象权、商誉权等。(注:(日)小岛庸和著:《无形财产权》,日本创成社1998年版,第5-9页。)其实,专有性即排他性和绝对性,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共同特征。两者的区别并不在于前者为“垄断权”,后者为“产权”,其关键性差异应是:前者是无形财产的所有权,后者是有形财产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无形财产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专有性效力方面也是有区别的。首先,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毁损,而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其次,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即所有人行使对物的权利,既不允许他人干涉,也不需要他人积极协助,在所有物为所有人控制的情况下,且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而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则是相对的,这种垄断性权利往往要受到权能方面的限制(如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临时过境使用、商标权中的先用权人使用等),同时,该项权利的独占性只有在一定空间地域和有效期限内才发生效力。 2.地域性 一般认为,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独有的特性,其实,在 历史 上民事权利的许多领域都存在过地域性。据国际私法学者研究,在侵权之债领域,侵权诉讼曾长期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在合同之债领域,也曾因法律的地域性造成法律适用的僵化和判决难以在域外执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当这些权利产生之初,各国大都处于封建闭锁状态,对外经贸往来稀少,偶尔发生的涉外纠纷可以通过其国内法解决,因此没有必要诉诸权利的域外效力。(注:刘家瑞等:《知识产权地域性冲突法评述》,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6期。)在这种情况下,上述民事权利不可能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上述制度有着相同的历史背景。在欧洲封建国家末期,原始著作权与专利权都是君主恩赐并作为特许权出现的,因此这种权利只可能在君主管辖的地域内行使。这种原始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乃是封建法的地域性。随着近代资产阶级法的发展,知识产权才最终脱离了封建特许权的形式,成为一种法定的精神产权。但是,资本主义国家依照其国家主权原则,(注: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不仅源于各国主权的地域限制,而且在于知识产权授权的地域限制(如经过国家审查、国家注册方能授权)。参见张乃根著:《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只对依本国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因此地域性作为知识产权的特点继续保留下来。在一国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如果要在他国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按照该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或经审查批准。 从19世纪末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扩大,有关知识产权交易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这样,知识产品的国际性需求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限制之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各国先后签订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成立了一些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一套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国际公约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是对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重要补充和协调。由于这一原则,使得一国承认或授予的知识产权,根据国际公约在缔约国发生域外效力成为可能。但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没有动摇,是否授予权利,如何保护权利,仍须由各缔约国按照其国内法来决定。 到20世纪下半叶,由于地区经济一体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立法呈现出现代化、一体化的趋势,由此,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也受到了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跨国知识产权的出现。地区经济一体化,使得一组一组的国家联合起来,实现了商品、资本、人员和劳务在统一大市场内的自由流通,从而推动相关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走向统一。为了实现经济一体化目标,欧洲联盟采取的重要行动之一,就是在 工业 产权与著作权领域建立一个广泛的欧洲保护制度,即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正努力实现着“欧洲共同知识产权的幻想”。(注:参见(德)阿道夫·迪茨:《欧洲共同版权是幻想吗》,载《法学译丛》1986年第4期。)欧洲法院在某一案件中声称,权利穷竭原则的地域限制必须在共同市场范围内作出解释,即在一个缔约国内首次销售的商品在整个共同体构成权利穷竭。(注: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国家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这说明,知识产权跨出了一国地域限制,已在多国同时发生效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该项权利的地域性特性。(2)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发展。长期以来,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一般由权利要求地法院专属管辖。由于卫星技术、 网络 技术、录制技术的发展,涉及现代技术的侵权行为可能在几个甚至十几个国家发生,权利要求地也会相应增加,如果权利人依此在这些地方一一提起诉讼将会带来极大不便。于是一种全新的管辖权理论应运而生,即一国法院不仅有权管辖其地域内的知识产权纠纷,而且有权管辖在其他地域发生的相关纠纷。与此相联系,以权利要求地作为知识产权的准据法也相应发生变革。在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几个或十几个国家同时发生的情况下,恪守权利要求地法,将会造成同一案件适用几个或十几个准据法的不合理现象。(注:参见刘家瑞等:《知识产权地域性冲突法评述》,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6期。)因此,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这种新准据法原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注:本世纪初,国际私法学者华耶(Pillet)、尼波埃(Niboyet)曾主张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应适用权利要求地法,而权利的产生和存续应受原始国法(即权利的最初授予国法)的支配。参见李双元等:《中国国际私法》,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专属管辖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多元化,都会对这一权利的地域性特点带来重大 影响 。总之,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依然存在,但已受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参考文献:[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与规范之中。它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将该原则确立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正当性。该原则具有重要功能,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进行正确分析和定位,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应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关键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正当性/制度创新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的新型类型之一。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产生有赖于知识产权的立法活动。在知识产权立法中,遵循着一项重要的方法性原则,即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没有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那样实行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充分地实行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这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具有充分的根据,而且具有其正当性。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内容(为了论述方便,本文中“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中的“法”以及“知识产权立法”属于广义上的使用,既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立法,也包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综观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可以发现,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共同规律是始终贯穿着知识产权法定的原则。该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点之一,并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及其制度得到深刻地体现。(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是关于一切新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体知识的一般抽象形式”[1]。对于知识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如郑成思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详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8-63页。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详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4页。)尽管如此,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界定,这已是知识产权立法的共性所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都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规定,以此表现一个国家对本国保护知识产权所持的态度以及所确定的不同保护范围,或者用以表现参与缔结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持的共同态度或者确认的共同标准。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即一国国内或者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类型都由知识产权立法予以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知识产权的内涵,也不得自行创设知识产权的类型。(二)知识产权关系的构成法定知识产权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知识产权立法,无论是采用国际公约、条约的形式,还是采用国内立法的法典法形式(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单行法形式(如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构成知识产权关系的三要素都会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其一,知识产权的主体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一般都对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资格和条件予以明确规定,不是一切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一般说来(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而言),只有实施智力劳动并取得创造性智力成果的主体,才能成为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其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法定。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社会中的知识产品类型及其总量极其繁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品都能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之内。为此,就需要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予以选择,划定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其三,知识产权的内容法定。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方面。但具体说来,知识产权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其各自不同的内容。(三)知识产权的利用、使用、限制和转让等法定首先,知识产权立法的价值在于推动知识或者智力成果的利用、使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增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为此,其对促进和推动各种知识和智力成果的高效率利用和使用做出了周全的规定;其次,知识产权立法在赋予知识产权主体以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考虑,而对知识产权给予不同方面的法定限制。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等限制;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包括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情形等限制。再次,为了实现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干预和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安全、有序和高效,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的转让条件、程序都予以规定。(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法定其一,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条件和程序法定。并不是一切知识或者知识产品都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对其所保护的知识或者知识产品的类型和范围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知识产品只有符合法定保护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时,才能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其二,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法定。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一般规定,在一国赋予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该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对超出该国领域范围的知识产品不予保护,并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原则。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则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法定的例外。其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法定。知识产权立法对各种受保护的知识产品都规定了特定的保护期限。对于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的知识产权给予保护,而对于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不给予保护。其四,知识产权的救济制度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为了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做出了充分规定。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类型法定、侵犯知识产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类型法定、不同类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额法定,等等。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和规范之中。可以说,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没有其他类型的民事权利像知识产权这样能够将权利法定原则体现得如此彻底,运用得如此充分。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色之一,并成为其重要的方法性原则。由此也使其确立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必要。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基本原则,又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所谓方法性原则,即为了科学、完整地表述知识产权立法内容而采用的方法或者技巧的原则。方法性原则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本身,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的立法技术,是准确表述知识产权制度内容而采用的必不可少的立法方法,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基于实现对知识产品保护的需要,具有其充分的根据和正当性。(一)知识产品“天然”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其一,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知识产品是一种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其存在不表现为一定的外在形体,不占有一定的空间。由此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天然”非排他性。人们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2],即不是一种事实上的实际控制。一项知识产品“可以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被他们共同使用。知识产品一旦传播,即可能为第三人通过非法途径所‘占有’”[3]。法律对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条件之一是该权利客体应具有排他性。权利客体只有具有了排他性,才能确保权利人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支配该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并排除他人的不法侵犯。在知识产品不具有“天然”排他性的情况下,要实现对知识产品的法律保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以法律排他性,即依靠法律的强制性而使知识产品具有排他性。正是从此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赋予当事人对一部分知识财富有权排除他人利用的法律制度”[4]。其二,知识产品具有源自其无形性的利益界限模糊性。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导致难以确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进而使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无法实现其利益,无法依靠自身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了“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以行使各种专有权利”[5]。因此,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明确界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即它“是由立法者人为界定的一个无形的利益边界”[6],“是由法律强行为权利人划出一道无形的边界”[7],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人实现其利益提供条件,并依此确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围,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二)知识产品的社会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品具有源自于知识的外部性或者公共性。“知识的外部性就是私人所生产的知识成果,容易扩散或者溢出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成为社会所公有的知识的性质。知识的外部正效果能够给知识的非产权所有者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8],知识的外部性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外部性。而知识产品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通过私人手段很难控制,即具有难以控制的特性”[9]。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克服知识产品的外部性弊端,赋予知识产品以私人性,以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或者相关的特定主体享有对于知识产品的垄断性权利或者享有基于知识产品而垄断市场资源的权利,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赋予知识产品以财产属性或商品属性所必需的一种标的要成为一种财产,一种利益或者权利要成为一种财产权,应具备有用性、稀缺性和可界定性三个条件。[10]而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三个条件都须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予以赋予。其一,知识产品的有用性须由法律加以确认。一般说来,知识产品对其创造人、对他人具有价值性和可使用性,但为了更加体现出他人对知识产品创造人的尊重,仍需由法律对知识产品的有用性加以强调;其二,知识产品的稀缺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品本来具有源自于其非消耗性的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的非消耗性,即知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具有物质损耗性,不会因使用而被消耗,“被消耗掉的只是其载体”[11],知识产品“永远不会因为不断使用而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完善,越积累越多,是永恒资源”[12]。“知识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后,也就不存在稀缺性了。”[13]因此,知识产品本身不具有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这种非稀缺性的客观存在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本人无法实现对知识产品的充分利用和自我保护。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具有“依赖于人工的、自我创造的稀缺”[14]性,以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其三,知识产品的可界定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首先在于使知识产品具有可界定性,成为人们可以拥有、愿意拥有的财产。”[15]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必备条件,进而使知识产权具备了成为财产权的必备条件。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功能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基于此,应通过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将一切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和战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并以此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二)更加强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知识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自己难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只能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中蕴含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倾斜。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为之提供坚强的后盾。因此,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知识是资源、是资本、是财富。”[16]知识产品同时又是知识商品,“知识产权是指知识商品的产权”[17]。“知识经济的精髓在于把知识变成财富。”[18]知识产权作为商品,只有转化为产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因为知识的价值和知识的经济效益都反应在知识产业上”[19]。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赋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生产和经营的垄断权,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周全的保护,从而增强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充分利用、使用知识产品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商品转化率,进而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品所享有的垄断权。但是,若对知识产权实行绝对化的保护,就可能会影响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就应寻求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恰当划清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理界限,划清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范围界限和时间界限。即在法定范围和期限内赋予知识产权人专有的、排他性权利,为权利人实现其个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而在法定范围和期限之外,知识产权人不再享有专有性权利,可由国家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共享权利,并借此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解决或缓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矛盾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比如知识产权的垄断使用与公共利用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信息的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的社会性与专有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解决和协调,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为不同法律主体配置均衡性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设计出能够消除或者缓解各种矛盾的知识产权制度。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知识经济是一场巨变的社会革命。它不仅要求不断地进行知识创新,因为“创新是知识价值的核心,创新越是高,知识价值也越高”[20],而且要求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不可能有知识经济的社会”[21]。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使得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只有不断地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实现其与知识经济发展的与时俱进,才能使之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分析和论证,能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一)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依靠不同的立法模式得以贯彻和实现的。该原则并不片面强调只采用某一单一立法模式确立知识产权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该原则,我国应根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需要,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立法模式。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其中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内容;既有私法性内容,又有公法性内容;既有国内法内容,又有国际法内容。为了准确表达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设计出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立法应采取适宜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设立了专节对知识产权做了列举式、概括式规定,并根据不同知识产权的类型分别制定了若干知识产权单行法,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度内容予以规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了若干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进一步扩展和充实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如何处理和链接民法通则、单行法、国际公约和条约等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同立法模式之间关系,颇值研究。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民法典草案中是否应规定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设计其内容?学者们正在讨论和定位。若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民法典与单行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关系如何协调,也需对其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二)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知识产权以知识产品为客体,知识产权是法律对知识产品确认和确权的结果。对新型知识产品的确认,就意味着知识产权新权利类型的增加和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深刻变革,知识产品的新类型必将不断产生和涌现。为了更好调动知识产品创造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品在知识经济中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确认和增加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如商品化权、基因与转基因专利权、创意权等。[22]即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要遵循法定的内容,又不宜将该原则僵化,更不能过分强调“知识产权法定”而封闭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和权利体系。(三)知识产权制度应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知识经济时代具有知识经济化的特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应符合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而且更应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首先,应在知识产权立法中强化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的精神和理念,提升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在财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其次,应全面规定和充实知识财产权制度。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知识财产权的内容较薄弱,为此,应予以强化。再次,应确立以知识产权的利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心由注重知识产权的静态保护转向注重知识产权的动态利用保护的转变。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财产法的发展历史启示我们,财产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注重财产的静态所有到注重财产动态利用的转变。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应更加注重和提高知识产品的利用效率。与传统的民事权利相比,知识产权属于新的民事权利类型,它具有不同于传统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特征。“相对于以保护物质(能量)的归属和流转为主干的传统民事权利原则理念、规范体系而言,知识产权有着太多的特殊性。”[23]传统民法设计的保护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制度和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我国应创造和构筑符合知识产权特征和保护规律的特殊规则。首先,应更加全面地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定内容,及时克服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欠缺和不足。其次,应恰当地确认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长短不同的保护期限。也就是说,应结合具体情况,使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既不能过短,也不易过长,而是长短适中。再次,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制度,如应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后,应探求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知识产权立法应及时吸收通过总结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而归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将凝聚着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内容及时、全面地规定于立法中而加以推广。(四)知识产权制度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仅应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原则和国际惯例,而且应吸收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寻求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共同规律和共同规则,尽可能消除由于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别性而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造成的障碍,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进而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和一体化。注释:[1]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4]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5]吴汉东,胡开忠.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6]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7]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8]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9]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0]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1]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2]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3]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5]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6]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7]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8]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1]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2]易继明.知识产权的观念:类型化及法律运用[J].法学研究,2005,(3).[23]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P90-9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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