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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体系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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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体系研究论文

从目前国内电 子政务建设与应用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虽然自从“金”字工程和1999年政府上网工程开展以来,我国政府信息化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纵观全球电子政务发展,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水平仍远远落后于世界主要国家。但是从十六大精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计委颁布的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等来看,政府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是我们国家“十五”期间一项重点工作,国家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就电子政务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因此,未来几年内我国将会奋力追赶世界主要国家政府信息化步伐,逐步缩小与这些国家之间的信息差距。根据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历程以及现状分析可以看出,未来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将会显著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发展趋势。 趋势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将继续扮演国家信息化“领头羊”的角色,政府先行,带动区域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发展。 我国政府信息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的特殊地位,是由我国政府在社会中所处的特殊角色所决定的。从国家一系列的指导精神和规划路线来看,未来数年内我国将继续延续一条“以政府信息化带动企业和社区家庭信息化,促进社会整体信息化发展,同时以信息化建设带动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人才成长,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路线,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电子政务建设将继续扮演国家信息化的“领头羊”的角色。 趋势二:客户关心管理思想将逐步渗透到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并将最终成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引导理念。 客户关系管理源于盈利性的企业组织,其应用初衷在于通过了解和深加工客户信息,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以挖掘、维护以及争夺客户资源,从而获取最大的企业利润。对政府而言,其非以盈利为其生存目标,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为公众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也将是决定政府命运的一个主要因素,于是提高公共服务的品质、服务提供的高效性及主动性已经成为电子政务建设未来追求的一个主要目标。其次,政府另外一个主要职能就是对社会的监管,对社会公众和企业信息的掌握和深加工,也将是决定政府监管高效的一个非常关键因素。因此,客户细分、把握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注重客户满意等等客户管理理念逐渐渗透到电子政务建设中,并随着政府监管能力的提升,最终会成为引导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理念。 趋势三: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将从注重引入先进思想和理念的“务虚”阶段,走向注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监管能力的“务实”阶段。 电子政务是一个新鲜事务,全球都在探索信息技术对政府管理和新经济带来的变革,电子政务也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其涵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我们认知程度的加深在不断拓展,因此电子政务概念在我国诞生之日起,首先被关注的是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府的涵义以及国外主要国家电子政府发展的情况。在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和建设目标没有清晰的阶段,各级政府以及学术界关注更多的是如何引入其它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中应用到的先进思想和理念,以探索我国电子政务的定位问题,于是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公共管理的变革相结合的课题研究便应运而生。而经过三年左右时间的酝酿和摸索,对于电子政务如何在中国本土生殖和成长有了一定的认识,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也逐步明确了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路线,近几年中国电子政务将朝着以应用促发展、注重提供政府工作效率和监管能力的“务实”路线发展。 趋势四: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在政府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显著提升的同时,政府公共服务也将从品质上和提供模式上得以巨大创新。 政府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的提升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首要目标,但是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公共服务品质的提升和创新将逐步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下一个中心目标。公共服务的创新不仅表现在内容本身上,而且还表现在服务的供给模式上。电子政务将创新传统政府服务的供给形式和手段,使政府部门逐渐向以公众需求为中心转变,如图所示。首先,政府各部门之间不再孤立,而通过信息技术形成互动网络;其次,服务供给手段多样化,除了基于web的传统政府柜台服务以外,主要的服务都将以多样化的电子渠道进行在线供给。一些政府服务还可以通过私人或者非政府组织进行价值增值后间接提供给公众。第三,整合服务供给方式,供给方式不再独立,所有的政府服务均通过单一的政府入口面向公众。第四,服务供给实现“一站式”。公众只需在单一窗口,便能一步到位获得涉及多个机构的服务。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你的要求: 一、电子政务的作用(略写,不要超过1500字)二、我国电子政务存建设存在的问题三、加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正文: 一, 自20世纪90年代电子政务产生以来,关于电子政务的定义有很多,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主流的有一下几个观点:1),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将电子政务定义为,政府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手段的密集性和战略性应用组织公共管理的方式,旨在提供效率、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改善财政约束、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良好的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社区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赢得广泛的社会参与度。2),世界银行则认为电子政府主要关注的是政府机构使用信息技术,向公民提供更加有效的政府服务、改进政府与企业和产业界的关系、通过利用信息更好地履行公民权,以及增加政府管理效能。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可以减少腐败、提供透明度、促进政府服务更加便利化、增加政府收益或减少政府运行成本。因此我们可以将电子政务界定为: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电子政务作为电子信息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成为当代信息化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所谓电子政务,就是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我们的电子政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它的优越性也在凸显,简单介绍下电子政务的作用和特点. 第一,提高行政效率。高效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对政府的要求电子政务把政府搬到网上,政府通过网络快捷收集和处理信息,及时做出决策,实行透明、阳光行政,就能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第二,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能力.政府在网上发布政策信息,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或在政策文件网页上开设意见反馈窗口,就能极大地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应急能力。第三,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热衷于“管、审、批”的干预型政府转变为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从主要是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倾斜政府转变成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全面政府.第四,提升政府竞争能力。电子政务改造并提升了政府的竞争力,网络时代的政府竞争力必然基于网络基础之上的。第五,开辟公众对政府的批评渠道。各种各样和各个方面的对政府的批评和建议,政府官员经常看这些批评建议非常有好处。可以广开言路. 电子政务的特点包括虚拟化,无纸化,即时性,技术性等等. 当然我们看到这些特点和优越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都是值得深究的.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重电子轻服务.我国在实现政府信息化的进程中,不能回避的突出问题是:政府信息化建设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问题。具体到电子政务建设上,是“电子”与“政务”的关系问题。所谓“电子”,泛指技术手段的实现。所谓“政务”,泛指政务变革的实现。数年来,我国进行的电子政务建设,主要采取的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建设模式,建设的重心偏重于“电子”。突出的特点是:建设单位各自为政,将大量的资金投入电子政务的硬件建设,“电子型”的建设项目越做越多,越做越大。我国是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初始阶段,对电子政务概念和内涵还缺乏全面了解,对信息技术的引用,政府处于被动位置,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政务建设成为必然。可以说,重“电子”轻“政务”,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近几年,全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信息孤岛”、“重复建设”、“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网站沉睡”等现象。尤其在“政务”的实现方面,遇到了主客观方面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推进工作进展缓慢,与电子政务的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通过实践我们发现,实现电子政务,信息技术基本能够保证建设需求,技术手段的实现并不困难,而难点是“政务”方面的实现。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型”建设模式已经显现出问题和弊端,因为拥有的技术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绩效。2),我国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发展滞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表明:尽管各级政府对电子政务的建设都花了力气,并且许多单位自认为“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从用户方的调查却显示了相反的信息。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与用户实际需求二者关系”方面,不同地区的受访者都不约而同地将“应用项目发展滞后,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作为首选项,有意思的是西部地区的受访者对此的反响比东部和中部更大。也就是说,尽管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计算机和网络普及率远远低于东、中部,但被调查者中有更高比例的西部人认为电子政务“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3)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根基不稳 我国多数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被称为“沙滩上的电子政务”。对互联网上的我国电子政务站点进行进一步审视,我们往往会发现,在多数网站上,职能介绍、政策法规、联络方式等静态信息和政府新闻发布占据主要位置。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等为公众带来更多价值的在线服务寥寥无机。于是,这些网站在经历了短暂的热闹后,很快便成为遗忘的角落,用户访问量少,网站缺乏维护,造成电子政务投资的浪费。4)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其他问题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建设落后,目前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还未全面完成,网络的运行速度还很慢,各地政府的计算机、电信设施、网络设施的建设普及率还不高,尤其是在偏远和落后地区更是距离遥远,整体的物质和技术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此外,我国电信服务的服务价格还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网络的普及和电子政务的应用。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电子政务立法滞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电子政务应用的法律规定。由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较晚,目前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如何促进电子交易、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我国的电子政务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大量问题:首先是内容有限,相当多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网仅仅局限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少,质量也不高,网上信息更新很不及时;其次,政府信息网络比较重视网页的介绍宣传和静态功能,而对于政府部门的信息缺乏动态反映,也缺乏和用户的交流沟通手段。群众虽然从网上可以了解一些政务信息,但要办理一些事务却缺乏必要的渠道,政府与上网公民之间缺乏互动性、回应性。三,加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1),借鉴国外经验韩国电子政务发展策略对我国有一定参考价值:第一,电子政务的发展应得到国家高层的立法、资金和资源支持;第二,电子政务的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综合发展,不能仅仅被看作是政府的任务。电子政务的发展不能离开企业界(尤其是信息产业界)、学术界和社会各方面的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第三,电子政务的发展事关国家全局发展战略。应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出发,由国家组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的精英统筹规划,全面部署,积极实施;第四,电子政务的实施应与我国当前的各项改革措施紧密配合,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同时,要密切联系我国实际情况,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面对未来发展需要。2),加强宣传吸引参与和互动电子政务要真正发展,决不能孤芳自赏,而应该万民联欢,共同参与。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同时,政府部门最好能够利用传统的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对电子政务广为宣传,让广大百姓了解电子政务,并接受电子政务,让更多的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通过电子政务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应加强政府网站的互动性、应用性,以更亲民、便民的形象吸引群众。3),电子政务不应排斥网民批评网络本身只具有技术性价值,而应用网络技术建成的“电子政府”则意味着信息的公开透明,意味着政务效能的提升;但最重要的是,“电子政府”利用网络技术的特有优势,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双向互动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空间和自由的平台,以便公众表达利益诉求、提出建议意见以及监督政府行政,最终实现政府行政与民意的无缝对接。政府建立官方网站,其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民众诉求并及时回应,以更加有效地维护公民权利与增进公民福利。4),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展电子政务,立法要先行。立法要从有利于信息技术发展、有利于电子政务开展的角度,解决电子政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制定电子政务信息技术规范,并及时修改既往法律中与信息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5),健全领导机构,统一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划电子政务既要跨越整个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调各产业部门的发展与利益,同时也要平衡现有的各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推动电子政务的难点在利益的分割上。所以,没有综合性的权威部门根本无法实施真正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由国务院设立专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目前比较合适的领导机构,这对于克服地区与部门利益的限制、建设电子政务是非常必要的。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和管理机构则可先从部门之间协调开始,成立相关小组。6),加快各级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培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从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看,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硬件普及率还相当低,政府的各项政策、命令的发布仍然还是沿用纸张作为传播媒介,公文的收发、采集和汇总还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因此,大力加强公务员信息化知识的培训迫在眉切,特别是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只有开展有效的针对广大公务员的信息化知识培训,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电子政务进一步向前发展。7),建议“中国政府网”设永久性“总理信箱”建议在“中国政府网”上为公民设立永久性的“总理信箱”。这样,老百姓可以与国务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在国家“大政方略”上继续献计献策,以便让今后的历届国务院领导班子成员能及时倾听到来自基层群众的声音。开放的政府应当有开放的观念,现代领导应有现代作风。现代网络也是一项不可多得的了解社情民意的资源,如果善于利用,对资政、辅政、廉政,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大有好处。民情、民议、民怨、民困、民需、民权,都是领导人需随时了解的问题和信息。建立畅快的民意机制,可以大大提高执政党的民意知情度,同时增加群众对政府的民信度。参考文献:1,职称论文发表网 2, 3,胡广伟,仲伟俊,梅姝娥.中国政府网站建设现状研究[J].情报学报,2004,23(5):537~546.

[摘要]目前, “电子化政府”已成为世界各国建立透明政府的热点和趋势,我国自1999年推进“政府上网”工程以来,各地政府电子化已有所推进,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较低,为社会提供信息的方式和渠道过少,程序方面缺乏保障和救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政府电子化的发展。21世纪是资讯时代,“电子化政府”已经成为政府发展的方向,面对世界各国兴建电子政务的浪潮,中国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仍存在着诸多困境。这些困境说明,中国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应对来自多领域、多层次的挑战。通过对我国“电子化政府”的涵义、特征及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现阶段我国“电子化政府”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和网络技术两个大方向上提出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电子政府;电子政务;公众参与;网络技术“电子化政府”的现状及对策初探 一、“电子化政府”的概述 (一)何谓“电子化政府”? “电子化政府”(E-government),简单地说就是用电子方式提供政府服务,其主干建基于Internet,类比于电子商务(E-commerce)。世界银行组织认为,电子政府可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政府与公民间的互动(G2C);政府和商业间的互动(G2B);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互动(G2G)。 从世界范围来看,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已是大势所趋。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曾把推进发展中国家政府信息化作为1999年的重点,希望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改进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而在世界各国积极倡导的“信息高速公路”的五个应用领域中,“电子政府”被列为第一位,其它四个领域分别是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子娱乐,可以说政府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基础。 中国有学者认为所谓“电子化政府”,是指政府有效利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透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如电话、网络、公用电脑站等),在其更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下,对政府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自动化的信息及其他服务,从而建构一个有回应力、有效率、负责任、具有更高服务品质的政府。电子化政府最重要的内涵及精髓是建构一个“虚拟政府”(virtual government),即跨越时间、地点、部门的全天候的政府服务体。 本人认为,“电子化政府”最重要的内涵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络)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建构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关,使得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渠道取用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不是传统的要经过层层关卡书面审核的作业方式;而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也是经由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并依据人们的需求、人们可以使用的形式、人们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提供人们各种不同的服务选择。 (二)中国电子化政府历史 从世界范围看,“电子化政府”的历史其实非常短,但其发展速度非常迅速, 1996年全球的政府网页不少于50个,但到2001年,政府网页已经超过5万个。就电子政府发展阶段而言,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是电子政府发展的早期较为普通的一种 形式,表现为政府发布法规、指南、政府机构等种种静态资讯,政府与用户在网上互不联系。此时,政府上网除了提供取得资讯的电子渠道之外似乎并没有给公民什么好处;第二阶段是单向互动阶段,是政府提供某种程度的服务,用户可以下载一些政府表格等,并向政府提出建议或发出询问,但政府部门不一定要通过电子方式与用户沟通。第三阶段是双向互动阶段,是政府与用户在网上完成互动。例如,在网上下载表格,撰写后将表格发送到相关部门、企业和居民还可以与政府在网上沟通。第四阶段是成熟阶段,是网上事务处理,政府与用户在网上完成一切事务处理的全过程,俗称“无缝隙政府阶段”,政府和用户可能跨越行政边界完成一体化的操作。 中国政府于1999年1月22日宣布正式启动“政府上网工程”,“政府上网工程”主站点()和导向站点()也正式开通。至此,我国的“电子化政府”实现从计划酝酿到走向全面实施阶段,我国的各级政府相继走向网络化之路。以结层的政府域名总数从1998年145个,剧增到2002年初公布的5864个,80%以上的地市级政府在网上设了办事窗口,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化政府的发挥开始转入第二阶段,即可以开始实现政府与用户的单向互动。如地方政府通过互联网发布政务通告,提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电话,提供各种办事程序以及问题解答;进行在线“一站式”服务;外经贸部门通过互联网办理进出口资格申请,申报出口退税,三资企业审批;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公务员考试录用,劳动人事政策公开等。 二、中国电子化政府存在问题 日前浏览了国内部分政府网站,发现大多数网站在1个月中没有更新更有甚至还是建站时的新闻。有数据表明:国内政府70%的网站只有部门介绍等“死”栏目和少量的活动发布,基本上可以说是以宣传为主的简单页面构成,很少涉及政府日常公务活动。其中也有一些部门机构进行了网上办公或民众参与的尝试,例如海关的网上报关、“两会”期间的网上讨论等。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电子化政府”实质性内容缺乏,对原有组织机构和办事方式的改革触动不大。 (一)政府自身的问题 1.与“电子化政府”相关的基础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信息资源的采集和利用是实施电子政务的前提。目前,由于我国电子政务信息的资源整合力量不足,为建立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所需要投入的人、财、物不充分,导致了政府信息采集渠道不通畅、信息利用效率不高、信息管理复杂的现状。同时,因为缺乏建立统一信息化标准(信息化标准主要涉及到信息编码、网络通讯协议、操作系统、网络结构等),造成众多部门各开小灶——闭门造车。电子化政府发展急需加快基础投入,规范统一标准。否则,一方面导致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无法真正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大网”不见有,“小网”遍地开花的现将不会得到根本改变。 2.电子政务的网络基础和政务资讯平台发展严重不足 导致资讯的“公开”如同资讯的“空开”。 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从独立分割到共享集成,从“一站式”到“一网式”、“一表式”。网络硬件设施和政务资讯平台是电子政务的资讯载体和资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论文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文化事业的发展主要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出资建设文化事业,是一种公益性质的。但是文化产业是一种营利性的,以盈利为目的。文化产业要发展,首先必须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十八大报告会上明确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文化产业为支柱性产业,这对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其次,积极主动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围绕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依法运营的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要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通过改革,不断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营造有利于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要增强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总体规模还比较小,文化产品的进出口存在很大逆差,文化及相关产业创造的增加值还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而西方发达国家这一比重普遍高于10%。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实施“走出去”重大工程,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推动中华文化面向世界、走向世界

当代中国文化预算的现实困境 王列生 【期刊】艺术百家 2011-01-15论文化产业政策的边际内谱系拟置 王列生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0-12-01论文化制度创新中的技术支撑 王列生 【期刊】文艺研究 2010-05-10“设计”的形而上学追问 王列生 【期刊】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03-15“设计”的形而上学追问 王列生 【期刊】美术观察 2010-06-15当代中国文化制度创新中的机构改革 王列生 【期刊】艺术百家 2010-07-15宗教文艺论的可能与不能 王列生 【期刊】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03-15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项目目标及其功能测值方法 王列生 【期刊】江汉论坛 2009-04-15论文化制度创新的价值分层 王列生 【期刊】中国文化 2009-10-15论内在焦虑中的中国文化制度创新 王列生 【期刊】文艺研究 2009-11-10论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意义内置 王列生 【期刊】学习与探索 2009-11-15论政府对文化产业制度支撑的功能缺位 王列生 【期刊】艺术百家 2010-01-15论文艺起源研究的考古学知识方式 王列生 【期刊】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1-15文艺未来论的知识向度 王列生 【期刊】江淮论坛 2006-10-30论民间仪式的文艺承载 王列生 【期刊】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12-30性本能的文艺魅力维系 王列生 【期刊】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1-25政治文艺论的权力与暴力 王列生 【期刊】广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7-02-20论文艺存在研究的知识框架及其文艺人类学选择 傅莹; 王列生 【期刊】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3-15文艺存在的存在性分析 王列生 【期刊】社会科学战线 2007-01-25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识形态前置 王列生 【期刊】文艺理论与批评 2007-03-24论时尚与文艺的意义互动 王列生 【期刊】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07-02-01论文艺起源研究的原始生存切入——对原始文艺的动力学解读 王列生 【期刊】韶关学院学报 2007-02-28论集体体验对个体体验的颠覆——对体验论文艺观的新认识 王列生 【期刊】学习与探索 2007-03-15论世界市场时代的文艺生产与消费 王列生 【期刊】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11-20和谐文化观与中国文化发展战略 王列生 【期刊】理论参考 2007-02-01论文艺起源研究的原始生存切入——对原始文艺的目的论解读 王列生 【期刊】韶关学院学报 2008-10-15论集体体验时代的身份消失 王列生 【期刊】学术研究 2008-12-20论文艺起源研究的原始生存切入——对原始文艺的母题方式解读 王列生 【期刊】韶关学院学报 2008-01-15道德文艺论的语指与语误 王列生 【期刊】广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8-08-15论“孔子适齐”的事态义旨与道穷 王列生 【期刊】中国文化 2008-10-15论文艺起源研究的哲学知识方式 王列生 【期刊】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3-30论文艺起源研究的田野调查知识方式 王列生 【期刊】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6-30论文艺起源研究的原始符号切入 王列生 【期刊】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7-20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当代发展中的知识综合姿态 王列生 【期刊】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3-20论文艺人类学的学科目标、知识边界及理论框架 王列生 【期刊】社会科学战线 2004-07-25我国工科大学艺术教育探析 王列生; 李怡 【期刊】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3-20论原典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知识综合特性 王列生 【期刊】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 2003-04-15“话语”与民族文学表达方式 王列生 【期刊】人文杂志 1999-09-05触感社会转型的律动──评洪三泰的长篇小说《闹市》 傅腾霄; 王列生 【期刊】广东农工商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05-15新流行状态: 位置批评与商业批评 王列生 【期刊】粤海风 1999-04-15九十年代:日常迷恋与边缘落寞 王列生 【期刊】粤海风 1999-08-15文化的贫困与文化的解困 王列生 【期刊】粤海风 2000-03-31话题与民族文学言说方式 王列生 【期刊】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04-27知识增长的四种方式 王列生 【期刊】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07-20先锋批评:需要校正的第三者 王列生 【期刊】粤海风 2001-02-15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当代发展的基本框架 王列生 【期刊】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 2002-04-15简议特区文学的特 王列生 【期刊】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5-02-28世界文学格局中的中国文学选择 王列生 【期刊】文学评论 1995-07-15论当代文学价值评估的双重原则 王列生 【期刊】安庆师院社会科学学报 1995-02-25论文学发展的线性因沿─—悖离题材情结和素材迷恋的实证讨论 王列生 【期刊】广东社会科学 1995-04-16希腊花朵与阿拉伯土壤──论民族精神个体性对文学母题选择的制约 王列生 【期刊】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1995-04-20批评危机:亟待走出的六种缠绕 王列生 【期刊】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07-30论民族文学向世界文学转型的动态过程 王列生 【期刊】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7-03-25“互阐指令系统”与比较神话学 王列生 【期刊】中国比较文学 1997-08-15论世界文学格局的单向牵引模式 王列生 【期刊】社会科学战线 1998-02-15跨接传统与现代的民族文学精神寻求 王列生 【期刊】学术研究 1998-02-17论民族文学的理想选择形态 王列生 【期刊】中国社会科学 1998-01-10主体缺席的概念晚餐——关于当代文学批评失态的一种分析 王列生 【期刊】安徽大学学报 1998-07-25独语与对话跨度间的民族文学寻求 王列生 【期刊】河北学刊 1998-05-20The Choice for Chinese Literature in World Literature 王列生 【期刊】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8-02-15我们都是变色龙 王列生 【期刊】粤海风 1998-02-15论文学母题的弹性发展 王列生 【期刊】学习与探索 1992-03-01对当代文学基本品性的思考——兼与沈敏特同志商榷 王列生 【期刊】学习与探索 1985-10-28振聋发聩的历史沉钟——评中篇小说《蓝花豹》 王列生 【期刊】当代作家评论 1986-08-29论民族艺术之“根” 王列生 【期刊】学术界 1987-05-01论阅读的基本过程 王列生 【期刊】殷都学刊 1988-09-30论顺应心态与逆反心态——一个艺术接受美学课题之初步研究 王列生 【期刊】艺术百家 1988-08-28论文学作品作为一种诱导空间 王列生 【期刊】江淮论坛 1989-08-29论接受能力 王列生 【期刊】学术界 1989-10-28论文学阅读作为一种审美活动的独特本质 王列生 【期刊】安庆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12-31论切入点与切入方式 王列生 【期刊】安徽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0-10-01桐城地域文化爬梳 王列生 【期刊】东南文化 1991-05-01论文学的精神个体性品格 包忠文; 王列生 【期刊】镇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1-10-01论文学的精神个体性品格(续) 包忠文; 王列生 【期刊】镇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1-12-31读赵宪章《文艺学方法通论》 王列生 【期刊】江淮论坛 1991-10-28说庄子的魅力 王列生 【期刊】安徽大学学报 1991-06-30人类生存空间与文学内容 王列生 【期刊】安庆师院社会科学学报 1991-10-01文化的悖论及其对文学母题的制约 王列生 【期刊】社会科学家 1992-04-30站在时代高度看文化发展 王列生 【报纸】人民日报 2009-11-24农歌会唱出农民心声 王列生 【报纸】中国文化报 2008-12-30我比汪晖本人更加焦虑 王列生 【报纸】中国文化报 2010-04-16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王列生 【报纸】中国文化报 2010-09-01文化机构的结构矛盾与改革取向 王列生 【报纸】人民政协报 2010-09-06只重形式群众难享文化实惠 王列生 【报纸】北京日报 2007-06-26和谐文化观与中国文化发展战略 王列生 【报纸】人民日报 2006-11-09文化创新理论的学术梳理 王列生 【报纸】人民日报 2008-02-14

要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关键要解决资金投入的问题。要抓紧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逐步建立健全同公共财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要把加大投入力度与改进投入方式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要拓宽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努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和社会化。\x0d\x0a要建设和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覆盖。设施网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的全面覆盖。要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城乡基层倾斜。要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拓展投资渠道。要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x0d\x0a要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多提供符合人民群众需求、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并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x0d\x0a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区域内文化、教育活动场所的综合利用,推动形成融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体育活动等于一体的文化中心。开展城乡共建、区域共建,支援基层文化建设。要坚持加强项目建设和强化运行管理并重,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使各级文化阵地正常运转、持续发展、真正发挥作用。\x0d\x0a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践证明,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出钱办、群众围着看”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投入多见效少,群众往往不领情不满意。这就要求政府,尽快从大量不该管、管不好、管起来成本很高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制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和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样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1、文化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力量,促进我国经济繁荣。2、文化发展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必要途径,努力提高公民素质。3、文化产业是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经济济的飞速发展。

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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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成为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之一,行政法制逐步完善。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组织法》)、《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初步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产生、组成、职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主体法律规范,健全了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执法领域越来越宽,行政执法部门越来越多,行政执法权力越来越大。自1989年以后,为了加强对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控制行政权的违法使用,我国陆续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四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法人权利救济和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行政主体的组织以及内部行政行为和内外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或者过于简略,或者已经过时,或者完全或缺,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阻碍改革的继续推进。为了迅速改变这一状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李/鹏/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实现各级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因此,如何以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机构改革的秩序,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就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尽快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心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 一 我国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古已有之,而且远较其他法律规范完备。自秦汉而下,古代中央政府为适应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一直建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并设置3 — 4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唐六典》、《明会典》等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详尽、细密、完备程度,在世界古代史上是罕见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不仅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而且制定了专门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及所属机关组织通则》、《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同时还制定了一些部门组织法,如《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等。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颁布,开创了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黄金时代。此后,陆续制定了国家计委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国务院秘书厅、国家计量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办局的组织简则,制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组织法,健全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组织法,这就标志着我国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涵盖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在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和停顿之后,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五四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间虽然也有局部内容的增删和修改,虽然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新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但总体上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没有达到五四年以后的完备程度。 从国外的行政组织立法来看,由于存在着联邦制和单一制、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因此,不可能存在统一的立法模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以宪法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是如此。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则既没有宪法法典,也未制定专门的内阁法或中央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而是以大量的宪法性惯例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这些宪法性惯例主要有:内阁的主要职责及其与议会的关系,首相和部长的权限,部的设置、变更、规模、组织等。英国虽然没有法律对部的数目加以限制,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部一直保持在18 — 21个左右,没有大幅度膨胀。与没有专门的内阁法相反,英国的部门组织法却较为完善。在英国,如需设立一个新的部,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定,一般称作《××部法》或《××委员会法》。英国部门组织法的历史与中央各部的历史同样悠久,许多部门组织法制定于十八、十九世纪,以后随着该部职能的变化而不断修改。部门组织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序言,即设立某某部,从何时开始行使职权;(2)部长(部)的职权;(3)部长(部)行使职权的方式及程序;(4)部的主要内设机构;(5)有关部的人员结构方面的规定,如1919年的《农业和渔业部法》规定设立若干名部副长,1919年的《卫生部法》规定该部的内设委员会必须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与英国没有一部成文法来规定中央政府的组织规范相反,印度宪法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进行了最明确、最具体和最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各邦自行其是,中央政府缺乏权威,以致一位美国官员竟如此评论:“印度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而印度政府的腐败现象、执行不力情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组织立法方面,似应以日本的立法最为完备,执行得也十分严格。日本除在《宪法》中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外,还制定有专门的《国家行政组织法》、《内阁法》、内阁各省厅设置法,以及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地方自治法》、各郡道府及市町村机构设置法等。 综合比较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法,是为了为我所用,借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做法和经验。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内容上不能与正在逐步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这方面要下大的工夫研究,动大的动作修改。其二,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国务院组织法》只有十一条,不到1200 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的条款也只有15条,3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2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如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中要不要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数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目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又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与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之间是什么关系,遇意见分歧时决策是实行合议制还是实行一长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等。又如是否应当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政府的设置、组成、职能等作不同的规定。其三,体系上很不健全和完备,没有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行政组织法体系。中央政府只有《国务院组织法》,没有各部委办局组织法;地方各级政府不仅没有分级的政府组织法,而且现行的政府组织法还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放在一起,没有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也没有自己的组织法。 综上所述,我国应当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的有利条件下,抓紧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使其更加科学、具体、完备;抓紧制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的组织简则,可以考虑将“三定方案”上升为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加强其权威性,增加其规范性;适时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将其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分开制定,最好在《地方政府组织法》外,再分别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共性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各类政府组织通则则规定各类别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个性内容,并可考虑再根据管辖人口、土地面积、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对各类别政府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同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上述诸因素不同,其副县长人数、组成部门数目和工作人员编制等均应有所不同,该类组织通则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修改和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组织简则、《地方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之后,我国的行政组织立法将形成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法律)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组织简则(行政法规)为辅翼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它既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确认与总结,又是防止旧体制回归的有效法律控制。 二 所谓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领域以及实现该管理任务所应具有的行政职权。政府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组织法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否需要设立,其主要依据是职能;甲行政机关区别于乙行政机关,其主要依据也是职能。职能的内核是职权。我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过分集中的权力逐步下放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曾作过大量的论述。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 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则主要是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社会职能加强以及权力下放等改革成果的一种法律确认。它涉及到对三个方面关系的行政法调整: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段话说得十分明确,十分到位。至于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哪些属于政府的权力,其中大部分已经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少部分还需要根据改革的深入发展,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多方加以研究。 行政组织法要调整和解决的,是对转变后的政府职能进行确认。这大体有五种情况:一是保留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保留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某些保留的职能也有局部调整或内容更新,如宏观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二是取消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取消专业经济部门对企业直接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转移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将专业经济部门的职能转移到综合经济部门;四是加强政府的某些职能,如加强工商、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职能;五是增加政府一些新的职能,如社会保障职能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新的职能。 要根据政府职能总体转变和总体配置的要求来决定政府机构的保留、新设、合并、分立、更名或撤销,并以行政组织法加以确认。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撤销15个部委,新设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保留22个部、委、行、署。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要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中强调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过多干预企业。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做得比较好。如英国的贸工部是负责英国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主要部门。该部职能中规定的总目标是“全心全意为在欧洲及世界各国的英国企业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通过对话和分析国内外竞争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了解企业的需求;(2)保证和促使政府及欧共体考虑企业的这些需求;(3)努力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使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优势;(4)创造竞争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5)开发能源并监督能源的有效利用;(6)在减少政府加给企业的负担的同时,通过立法保证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7)鼓励技术创新;(8)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9)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10)合理考虑环境问题,确保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1)教育、引导贸工部的全体职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行政组织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我国宪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但是,这些规定显然过于笼统和原则。 在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直接决定着每个朝代的兴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既产生过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时期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康乾盛世”,也出现过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时期的社会动/荡/、封建割/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1956年到1958年、1970年到1974年、1978年以后的三次大调整,目的都是为了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到既能保证国家稳定、又能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 国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宪法加以调整。其中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小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大一些,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采取列举式规定,剩余权力属于各州所有,联邦政府不得行使。而印度宪法则既规定了中央政府享有的97项权限,又规定了地方政府享有的66 项权限,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47项权限。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较大,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小,法国即是典型代表,英国虽然实行地方自治,但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也很小。目前世界各国总体上是要求扩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呼声较高,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我国在运用宪法、政府组织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做法,将外交、国防、国家安全、货币、邮政、宏观经济调控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的职能划归中央政府承担;将管理纯地方性事务的政府职能划归地方政府承担;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职能,则或者归中央政府承担,由中央政府直接在地方设置机构管理;或者归地方政府承担,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范和领导下管理。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是这次机构改革之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统一配置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成立综合管理部门;对职能交叉的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新的部门;对职能重叠或消失的部门予以撤销。要以各部门组织通则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以调整好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五/龙/治/水”之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予以规范。 三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编制的法定化问题。他严肃地指出:“这一次编制要严格搞,要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 1980年3月,他又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指出:“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 “这一套制度”就是编制法律制度。 所谓编制,狭义上指的是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是编制的核心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实现行政机关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数无限膨胀,就必须完善行政编制法律制度。《贞观政要》一书的法释者在评论唐代“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以省官为首”。由此可见行政编制的重要。而唐贞观年间之所以能做到省官,皆应归功于《唐律》的严厉规定。《唐律。职制律》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行政编制到底是应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还是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予以调整,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均有争论。赞成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者的主要论据是:(1)行政编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离开行政组织而单独存在;因此,行政编制法律规范显然应当放在行政组织法中统一规定。(2)世界各国除了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外,尚无制定独立的行政编制法的先例;而且即使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也仅是规定行政机关职员总数和各部门职员数,而没有关于编制核定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赞成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调整编制者的主要论据也有两点:(1)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关于编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修改这两个组织法的动作又太大,难以迅速完成;(2)虽然外国没有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 争论可以不必停止,法制建设却丝毫不能停顿。1997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该条例的颁布虽然满足了编制管理的亟需,但似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弱点:其一,该条例的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国务院的机构设置管理,而这本来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法》加以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其二,该条例未对编制的申报、审查、论证、批准等各项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利于从程序上加强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其三,该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尚不够细密、有力,不利于条例的严格实施。 为了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和编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也提高编制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建议在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时,列专章规定行政编制管理问题。在该章中,要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要加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行政组织法之外,可不再制定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以《国家公务员定员法》(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以《国家公务员定员令》(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按照这样的立法设想,就可以形成以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编制实体与程序控制法律规范,以公务员定员法和定员令规定行政编制人数的总量守恒与“动态”调节相结合的、完备的行政编制法律规范体系。 四 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程序的法定化,这是党的十五大和这次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提出的又一项迫切任务。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既包括外部的行政执法程序,也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程序;前者直接影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程序。我国现行调整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条例》,等等。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既很不系统和完整,也缺乏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立法宗旨加以统率,有些程序之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统一规范内外行政程序。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提高行政程序的地位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它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规定向我国一直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程序、轻行政程序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传统提出了挑战。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则第一次对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更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有以上行政程序立法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更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起开始讨论制定《行政程序法》问题,并即将进入试拟稿的起草阶段。毫无疑问,《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解决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程序法定化的问题。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首先必须解决行政程序的功能问题。对此,国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提高行政效率。这一观点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89年西班牙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为标志,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政府予以迅速、有效的干预为背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1946年美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为标志,以公众强烈反对行政权专横、武断、不受制约为背景。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是其法治的基石之一,行政程序法是其行政法的核心。很多美国行政法学者甚至认为,美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就是行政程序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行政程序兼有保护公民权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功能,二者可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这种观点体现在六、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之中。由于第三种观点兼顾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因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 行政程序对民主和效率的双重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与调和作用上。一方面,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在强大的行政机关面前显得较为弱小;因此,为了在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地带,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掺入一定的民主因素和建立某种事前制约机制,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又是一个迅速执法的过程,违法行为应当尽快予以追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当始终处于确定和稳定的状态;因此,行政程序又必须具有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正如美国一名行政法学家所言:“行政程序最基本的任务是如何设计一项制度既使行政机关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能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当然,行政程序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每一项环节、步骤和方法固然可以在保障民主或保障效率方面有所侧重,但却不可能脱离行政程序的整体功能而绝对地保障一方面,舍弃另一方面。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效规定固然对提高行政效率有重要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的处罚无效,则又保护了相对一方的权益。再如听证程序固然是保障民主的重要手段,但它又保证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改善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关系,调动了执法者与守法者双方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推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正如美国的韦德法官所言:“对行政机关而言,遵守程序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但如果这能够减少行政机关运转中的摩擦也是值得的。因为程序促进了公正,减少了公众的怨言,其作用是促进而非阻碍了效率。” 可以认为,设立完备的行政程序并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这一现代二律背反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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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立法研究论文

电子政务的发展与优化政府职能的关系研究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发展,不仅是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保障。 首先,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子政务为行政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新的契 机。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务发展是现代政府管理创新不可或缺的工具。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不断提高其各个机构、部门之间的业务流程的集成化,使传统垂直型的模式转变为现代扁平服务型、透明度高的新型模式,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的绩效。尤其是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们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发 展,利用电子政务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政府管理创新,逐步形成新型政府管理模式,增强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行政能力。 其次,加快电子政务发展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迫切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加全面参与到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行政信息共享化、标准化、政 府服务的电子化成为新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必然有利于大大简化我国行政运行的环节和程序,更好地适应世贸组织规则,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公共职能,建立更加廉洁、开放透明和更加负责任的依法行政的政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在更广泛、更深层次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提高竞争力。 再次,加快电子政务发展是有效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工程。当今世界,信息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加快实现 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拥有者和电子信息技术的主要使用者,电子政务几乎覆盖了信息技术、信息内容、信息服务等产业的所有领域,这些产业的发展及其对相关领域的带动必然会成为我国信息化实现的重要支撑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产生巨大的综合性效益,主要表现是:在电子政务建设 及发展过程中,各类政府部门硬件、软件及信息服务的需求对IT行业的带动,以及政务活动电子化对于电子商务、家庭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刺激和拉动作 用。加快发展和建立我国电子政务系统,能够不断提高政府利用电子政务带来的高效率公共服务,增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政府部门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改善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必然从基础层面有效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提升政府、企业、人民群众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 第四,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的根本目的是执政为民。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不是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实施电子政务要确实让老百姓感到信息化是为人民服 务,为老百姓服务的,才有意义,有生命力。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我们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其目的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政府实现其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手段,电子政务有利于提供公平、便捷的服务。在电子政务中,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方便、及时准确地了解政府机构所制定的相关政策法 规以及一些重要的信息;政府在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网络让更多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当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国实际出发,广泛借鉴发达国家推行电子政务的经验,明确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方向、目标和重点,积极推进其发 展。一要从战略高度上重视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政务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把电子政务的发展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加快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们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网络的普及,尤其是要提高公民对电子政务的认识;要加强对信息资源重要 性的认识,十分珍惜和重视信息资源的整合与有效利用;要认识到电子政务是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来为人民服务,使人民能方便、充分地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二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公务员培训,努力提高国家公务员应用和开发电子政务的能力。应用电子政务的政府工作人员,同时也是网络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应用和开发 电子政务的能力,包括文字、数据、图表等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处理能力、程序语言能力和对一些软件的理解、处理能力等。只有具备这些能力的公务员才能自如地应用电子政务。成为一名熟悉业务的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电子政务的关键在于树立不断学习的意识,在于公务员电子政务的相关培训。同时,要在新的电子政务框 架下,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系统,按照设定的任务目标、工作标准和完成情况,提高政府各级工作人员应用和开发电子政务的能力。三要加强全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务信息化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根本利益。我国由于电子政务起步较晚,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还相对 滞后,因此,要加快有关网络安全、政府信息的加密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以保证电子政务走上安全、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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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你的要求: 一、电子政务的作用(略写,不要超过1500字)二、我国电子政务存建设存在的问题三、加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正文: 一, 自20世纪90年代电子政务产生以来,关于电子政务的定义有很多,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主流的有一下几个观点:1),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将电子政务定义为,政府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手段的密集性和战略性应用组织公共管理的方式,旨在提供效率、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改善财政约束、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良好的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社区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赢得广泛的社会参与度。2),世界银行则认为电子政府主要关注的是政府机构使用信息技术,向公民提供更加有效的政府服务、改进政府与企业和产业界的关系、通过利用信息更好地履行公民权,以及增加政府管理效能。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可以减少腐败、提供透明度、促进政府服务更加便利化、增加政府收益或减少政府运行成本。因此我们可以将电子政务界定为: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电子政务作为电子信息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成为当代信息化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所谓电子政务,就是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我们的电子政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它的优越性也在凸显,简单介绍下电子政务的作用和特点. 第一,提高行政效率。高效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对政府的要求电子政务把政府搬到网上,政府通过网络快捷收集和处理信息,及时做出决策,实行透明、阳光行政,就能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第二,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能力.政府在网上发布政策信息,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或在政策文件网页上开设意见反馈窗口,就能极大地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应急能力。第三,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热衷于“管、审、批”的干预型政府转变为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从主要是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倾斜政府转变成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全面政府.第四,提升政府竞争能力。电子政务改造并提升了政府的竞争力,网络时代的政府竞争力必然基于网络基础之上的。第五,开辟公众对政府的批评渠道。各种各样和各个方面的对政府的批评和建议,政府官员经常看这些批评建议非常有好处。可以广开言路. 电子政务的特点包括虚拟化,无纸化,即时性,技术性等等. 当然我们看到这些特点和优越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都是值得深究的.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重电子轻服务.我国在实现政府信息化的进程中,不能回避的突出问题是:政府信息化建设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问题。具体到电子政务建设上,是“电子”与“政务”的关系问题。所谓“电子”,泛指技术手段的实现。所谓“政务”,泛指政务变革的实现。数年来,我国进行的电子政务建设,主要采取的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建设模式,建设的重心偏重于“电子”。突出的特点是:建设单位各自为政,将大量的资金投入电子政务的硬件建设,“电子型”的建设项目越做越多,越做越大。我国是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初始阶段,对电子政务概念和内涵还缺乏全面了解,对信息技术的引用,政府处于被动位置,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政务建设成为必然。可以说,重“电子”轻“政务”,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近几年,全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信息孤岛”、“重复建设”、“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网站沉睡”等现象。尤其在“政务”的实现方面,遇到了主客观方面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推进工作进展缓慢,与电子政务的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通过实践我们发现,实现电子政务,信息技术基本能够保证建设需求,技术手段的实现并不困难,而难点是“政务”方面的实现。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型”建设模式已经显现出问题和弊端,因为拥有的技术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绩效。2),我国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发展滞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表明:尽管各级政府对电子政务的建设都花了力气,并且许多单位自认为“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从用户方的调查却显示了相反的信息。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与用户实际需求二者关系”方面,不同地区的受访者都不约而同地将“应用项目发展滞后,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作为首选项,有意思的是西部地区的受访者对此的反响比东部和中部更大。也就是说,尽管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计算机和网络普及率远远低于东、中部,但被调查者中有更高比例的西部人认为电子政务“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3)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根基不稳 我国多数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被称为“沙滩上的电子政务”。对互联网上的我国电子政务站点进行进一步审视,我们往往会发现,在多数网站上,职能介绍、政策法规、联络方式等静态信息和政府新闻发布占据主要位置。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等为公众带来更多价值的在线服务寥寥无机。于是,这些网站在经历了短暂的热闹后,很快便成为遗忘的角落,用户访问量少,网站缺乏维护,造成电子政务投资的浪费。4)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其他问题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建设落后,目前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还未全面完成,网络的运行速度还很慢,各地政府的计算机、电信设施、网络设施的建设普及率还不高,尤其是在偏远和落后地区更是距离遥远,整体的物质和技术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此外,我国电信服务的服务价格还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网络的普及和电子政务的应用。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电子政务立法滞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电子政务应用的法律规定。由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较晚,目前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如何促进电子交易、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我国的电子政务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大量问题:首先是内容有限,相当多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网仅仅局限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少,质量也不高,网上信息更新很不及时;其次,政府信息网络比较重视网页的介绍宣传和静态功能,而对于政府部门的信息缺乏动态反映,也缺乏和用户的交流沟通手段。群众虽然从网上可以了解一些政务信息,但要办理一些事务却缺乏必要的渠道,政府与上网公民之间缺乏互动性、回应性。三,加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1),借鉴国外经验韩国电子政务发展策略对我国有一定参考价值:第一,电子政务的发展应得到国家高层的立法、资金和资源支持;第二,电子政务的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综合发展,不能仅仅被看作是政府的任务。电子政务的发展不能离开企业界(尤其是信息产业界)、学术界和社会各方面的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第三,电子政务的发展事关国家全局发展战略。应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出发,由国家组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的精英统筹规划,全面部署,积极实施;第四,电子政务的实施应与我国当前的各项改革措施紧密配合,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同时,要密切联系我国实际情况,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面对未来发展需要。2),加强宣传吸引参与和互动电子政务要真正发展,决不能孤芳自赏,而应该万民联欢,共同参与。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同时,政府部门最好能够利用传统的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对电子政务广为宣传,让广大百姓了解电子政务,并接受电子政务,让更多的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通过电子政务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应加强政府网站的互动性、应用性,以更亲民、便民的形象吸引群众。3),电子政务不应排斥网民批评网络本身只具有技术性价值,而应用网络技术建成的“电子政府”则意味着信息的公开透明,意味着政务效能的提升;但最重要的是,“电子政府”利用网络技术的特有优势,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双向互动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空间和自由的平台,以便公众表达利益诉求、提出建议意见以及监督政府行政,最终实现政府行政与民意的无缝对接。政府建立官方网站,其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民众诉求并及时回应,以更加有效地维护公民权利与增进公民福利。4),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展电子政务,立法要先行。立法要从有利于信息技术发展、有利于电子政务开展的角度,解决电子政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制定电子政务信息技术规范,并及时修改既往法律中与信息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5),健全领导机构,统一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划电子政务既要跨越整个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调各产业部门的发展与利益,同时也要平衡现有的各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推动电子政务的难点在利益的分割上。所以,没有综合性的权威部门根本无法实施真正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由国务院设立专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目前比较合适的领导机构,这对于克服地区与部门利益的限制、建设电子政务是非常必要的。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和管理机构则可先从部门之间协调开始,成立相关小组。6),加快各级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培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从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看,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硬件普及率还相当低,政府的各项政策、命令的发布仍然还是沿用纸张作为传播媒介,公文的收发、采集和汇总还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因此,大力加强公务员信息化知识的培训迫在眉切,特别是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只有开展有效的针对广大公务员的信息化知识培训,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电子政务进一步向前发展。7),建议“中国政府网”设永久性“总理信箱”建议在“中国政府网”上为公民设立永久性的“总理信箱”。这样,老百姓可以与国务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在国家“大政方略”上继续献计献策,以便让今后的历届国务院领导班子成员能及时倾听到来自基层群众的声音。开放的政府应当有开放的观念,现代领导应有现代作风。现代网络也是一项不可多得的了解社情民意的资源,如果善于利用,对资政、辅政、廉政,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大有好处。民情、民议、民怨、民困、民需、民权,都是领导人需随时了解的问题和信息。建立畅快的民意机制,可以大大提高执政党的民意知情度,同时增加群众对政府的民信度。参考文献:1,职称论文发表网 2, 3,胡广伟,仲伟俊,梅姝娥.中国政府网站建设现状研究[J].情报学报,2004,23(5):537~546.

电子政府与电子政务论文

电子政务管理是影响电子政务管理活动的内外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下面是我整理的电子政务管理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研究

[摘要]电子政务管理机制是影响电子政务管理活动的内外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它可以产生“自动的动作”,使电子政务在网络环境下实现“自适应”政务活动。文章提出了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构建方式,对其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提出了相应的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完善意见。

[关键词]电子政务;管理机制;政务活动;自适应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2-101-02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经历了办公自动化的起步阶段,建立起各种内部信息的办公网络,为电子政务在中国的推广奠定了基础;“三金工程”实施的推进阶段,实现基础设施信息化,为重点部门和行业传输数据及信息;“政府上网工程”的发展阶段,政府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内部不同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外部政府站点为便民服务,其功能和服务内容逐渐多样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方针指导下的高速发展阶段,政府网站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在内容、功能和互动性等方面都有突破,政府部门的网上业务办理更具有实效性和实用性。但在从国外电子政务发展历程来看,也只是经历了“起步”和“互动”阶段,正步入“互动”阶段,为了适应范围庞大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任务以及日益增长的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建设好服务型政府,就必须保障各级政府间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真正集成政务信息流、工作流和服务流。因此电子政务的建设重要而迫切,为了建立起深层次级别的政府网络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自动的动作”非常重要。

一、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涵义和作用

(一)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涵义

电子政务是政府行政管理和信息技术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涵盖了从公共管理、信息通信科学、系统工程乃至心理学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是借助互联网实现政府为社会服务。由于互联网的集中管理,将工业化模型的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为根本宗旨,适应性强,与全球性的以知识为基础的数字信息社会相适应的新型管理体系。在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实施构建电子政府的国策,其目的是实现“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决策质量,增加办公透明度,实现无人工干预的、自助式的、个人化的服务方式。

“机制”一词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事实上,在社会现象乃至任何一个系统中,机制都起着根本性的作用。在理想状态下,有了良好的机制,甚至可以使一个社会系统接近于一个自适应系统——在外部条件发生不确定变化时,能自动、迅速地做出反应,调整原定的策略和措施,实现优化目标。

电子政务管理机制是指影响电子政务管理活动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方式和过程及其运行原理。它是约束和引导电子政务决策并与人、物、财相关的各项电子政务活动的相应制度及基本准则,是影响电子政务行为的内外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

(二)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作用

电子政务管理机制产生的动力和作用应该带有显性或隐性的指向性,可以产生“自动的动作”的作用。电子政务是在网络环境下进行的“自适应”政务活动,而网络向电子政务提供的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而是网络化、扁平化、分权式的运行模式。由于我国目前电子政务的相关建设还仅停留在对原有政府运作模式的模拟阶段,为了摆脱低层次级别的办公自动化,建立起深层次级别的政府网络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自动的动作”非常重要,因此,优化电子政务管理模式和机制,在制度、体制、规则和方法等因素作用下发挥机制的“自动的动作”作用,就成了提升电子政务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推动电子政务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途径。当然,“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制度、体制、规则和方法在人作用的情况下执行、运行、实施,还会发生动态的改变,乃至偏移和异化。因此,机制及其作用也会是相应变化的。”

二、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构建方式

国内外政府大多数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由中央政府至地方政府的建设路径,这种传统的政务呈现的是金字塔式的层级模式,命令要从最高一层传递到最低一层,这个过程逐步削弱了下级的活力和创造力。在政府管理中,中间环节的增加意味着人浮于事,重复设置,互相推诿,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降低,还意味着浪费和腐败的机率增大。

电子政务的运行模式是扁平化的网络结构,是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即每一个工作部门既有相对独立性,又有一定程度决策权,通过“分散智慧”的方式将信息分散至整个组织中,让辅助决策层能够及时有效地收集信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执行,并跟其高一级甚至高多级的决策层做出信息反馈,从而修善或改变对其发放信息的内容,这就是一次政府“自动的动作”的完成,以点及面推广,就实现了整个政府的自适应活动。这一系列信息流动的状况又检验了管理机制是否合理,从而各级决策层之间、之内做出适应性调整,管理机制相应发生变化。这种运行模式可以实现随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加,逐步增强辅助层决策的能力,在决策层指导下发挥出辅助决策层的活动和创造能力。因为最低一级辅助决策层是政府接触社会现实需要的机会和程度最大的“政府触手”,它们就如同生命体的神经末梢,数量多,接触面大,对外界变化敏感,对自身需要感受确切,具有强大生命力,是政府活动实现“自适应”的基础和动力。同时同层级间相互联通,根据实际各自实际情况和需要,交流信息,如此情况下,形成了网络化的联系,又由于不同层级决策层间可以直接交流信息,就实现了扁平化的结构。这种运行模式强调了政府管理的原则、内容、程序、过程、结果公开透明,在公众的视线下可监督、可反馈、可参与,体现了政府管理的服务宗旨,从而实现政府治理观念的变革——从强势国家单独治理模式转变为国家致力于社会共同治理。

三、对现行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完善意见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各类应用在各地区、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组,也影响了一些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变革,但由于电子政务自身管理机制不够完备,并没有从根本上结束建设无规划的粗放发展状态。从以下五个方面思考,提出完善意见:

1.建立有效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和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的决策功能,对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实行科学、及时的集体决策,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多层次跨部门视频会议,发挥集体智慧,从而避免多头管理,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理性。

2.在加强执行机制方面,首先,应理顺信息化主管部门与相应部门信息化工作机构的关系,形成协调统一的执行主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各方分工协作;其次,要做好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建立面向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管理机制。在资金管理方面,把电子政务财政经费和其它信息化财政经费分开,实行归口管理,从而避免重复建设,防止资源浪费。

3.加强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电子政务建设。随着不断增加的电子政务建设投入,人们逐渐意识到,这个领域的建设是需要各种社会资源(如网络运营商、网络系统集成商和应用开发系统集成商等)提供大量的设备、技术和资金支持。例如,目前黑龙江省政府负责建设电子政务网络的各级中心平台,提指挥各级政府,与通信公司、集成运营商协同工作。这种模式下,政府只需负责交互中心建设以及中心平台各种服务器的管理。有了运营商为设备维护、系统优化和软件升级提供专业技术保障,政府只需要集中精力做好应用,为人民提供更便捷、有效的服务。

4.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我国电子政务网络需要在统一制定的安全标准,统一建设的安全管理模式下运行。但我国关于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还没有相关法律保障。可以通过建设完全物理隔离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国产化内网建设设备和应用软件,来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

5.建立电子政务建设监督、评估机制,以一个科学有效的电子政务系统绩效评价体系为基础,对各类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比较全面而客观绩效度量,用科学的方法、原理来监督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从前期的必要性、可行性评估开始,对全过程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量化评定,分析实际成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进一步调整实施方案,保证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能够顺利有效进行。同时可以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专家乃至社会公众用户设计到绩效评价体系中,从专业和实际用户的角度对电子政务建设效果进行监督评估,根据监督评估结果调整、改变相应流程,这是实现政府“自适应”活动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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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政务对策论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0年对62个国家(其中,39个为发展中国家、23个为发达国家)所进行的调查,89%的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着手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并将其列为国家级的重要事项。事实上,电子政务已经迅速地列入了所有工业化国家的政治日程。在经济和信息全球化加快发展的情况下,一个信息化的政府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全球竞争中的竞争力要素之一;也是提升国家和地区全球竞争力,争得经济和社会发展“先机”的关键。但是,电子政务的发展与企业信息化的发展一样,不是一件轻易就能成功的事情。据StandishGroup的报告,美国2000年所有的政府和企业的信息技术项目中,就“预算”、“功能”及“按时完成”三个指标衡量,大约只有28%算是成功的,23%的项目被撤销,其余的项目只能说是部分成功,不能完全按上述三个指标完成。因此,如何实现由“传统政务”到“电子政务”的转变,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困难的过程。世界各国在实施电子政务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硬件>软件>应用,即重硬件轻软件。应用开发严重滞后。现在,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建设才刚刚起步,如何避免走别人走过的弯路,确实值得探讨。国外:经历了四个阶段当前,电子政务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有两个主要特征第一个特征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构造和发展电子政务。第二个特征是,就电子政务的内涵而言,更强调政府服务功能的发挥和完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两个主要的特征,是由于发达国家经过近50年的信息化进程,政府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各种决策支持系统已经基本完成,从而有可能利用互联网将政府的信息系统在技术上和功能上向政府外部延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互联网为重新构造政府和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机会。国外电子政务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1.起步阶段政府在网上发布信息是电子政务发展起步阶段较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主要是通过网发布与政府有关的各种静态信息,如法规、指南、手册、组织机构、联络方法等。2.政府与用户单向互动政府除了在网上发布与政府服务项目有关的动态信息之外,还向用户提供某种形式的服务。这个阶段的一个典型例子是用户可以从网站上下载政府制订的表格(如报税表)。3.政府与用户双向互动政府与用户可以在网上完成双向的互动。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用户可以在网上取得报税表并在网上填完报税表,然后,从网上将报税表发送至国税局。而政府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就某个非政治性的议题(如公共工程项目)在网上征求居民的意见,使居民参与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决策等。4.网上事务处理援用上面举过的例子,国税局在网上收到企业或居民的报税表并审阅后,可以向报税人寄回退税支票,或者在网上完成划账,将企业或居民的退税所得直接汇人企业或居民的账户。这样,居民或企业在网上就完成了整个报税过程的事务处理。政府的许多作业原来是以纸张为基础的,现在则变成电子的文件了;政府与居民的“接口”原来是在办公室,或者在柜台和窗口,现在则转移到计算机屏幕上了。因此,需要调整原有的某些政府部门及某些人员设立一些新的部门及新的岗位;重组政府的业务流程。只有这种改造实现了,电子政务才会真正地趋于成熟。信息技术在中国各级政府中的应用起步较晚, 许多政府部门不仅还没有建立起基本的管理信息系 统,甚至在许多地方,数据处理的能力也还十分落后。另一方面,政府各部门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种有利于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发展的计算机文化。电子政务的发展,无论在它的内容还是方法上,都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社会阻力,特别是当电子政务的发展与某些部门或集团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对策一:审慎规划,小步快走“想得要大,起步要小,扩张要快”是全球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一个共识原则。“想得要大”,是根据对信息技术发展的预期,审慎地确定电子政务长远的发展目标。这个规划的目标应该是产出明确的,可以测量的,而不是抽象的、概念化的;规划要“大处”着眼,“远处”着眼;要有充分的洞察力和想像力。“起步要小”是要以小的、容易实现的、效果明显的项目起步,确保初战必胜;或者,将大的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的项目组织实施。“扩张要快”是在已经取得经验和效益的基础上,加快系统扩张的步伐,尽快拿下这个系统所应有的全部经济和社会效益。对策二:合理设置优先级从目前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大致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考虑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优先级问题,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府自身能力的建设。从经济效益出发的优先级设定经济效益显著的电子政务项目可以列举下面一些例子:(1)增加税收:包括各种税收管理系统以及各种费用管理系统。(2)财务管理:包括工资管理、支付和开支管理、各种投资和建设项目的管理等。(3)资源和计划管理如地理信息系统、资源信息系统、土地与地产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系统等。(4)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投资环境:如工商企业管理系统、经济数据统计分析系统,以及各种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及服务系统等。从社会效益出发的优先级设定效益比较明显的电子政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1)面向居民的各种服务系统:如居民登记系统、护照发放系统、驾照发放系统、证件防伪系统、社会保障系统等。(2)警察与公安系统:如出入境管理系统、罪犯管理系统、监狱管理系统、毒品管理系统、交通监测和管理系统,以及其它的公安管理系统等。(3)公共教育和文化系统:如电子入学管理系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明查询系统、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社区公共信息中心等。(4)医疗与保健系统:如医院信息系统,网上挂号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网上药物销售系统、器官移值信息中心,血液中心、医疗保险系统等。(5)环境保护和环境信息系统如环保信息系统、气象预报系统,地震监测系统等。3.从政府自身建设出发的优先级设定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列举以下几类:(])提供政府核心业务运行的有效性和效率:如安全情报系统、首脑机关的各种监控系统、决策信息系统、公文流动管理系统、内部通信系统、信息与知识管理系统等。(2)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如财务管理系统、人事管瑚系统、电子采购系统、政府工程招标系统等。(3)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如各种法律信息系统、政令信息系统、文件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对策三:以政府业务流为主线从国外的情况看,无论是中央政府各部门,还是地方政府, 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中均以政府的业务流为主线,逐个环节地实现政府业务流的信息化,以避免固化或强化现有的政府结构,不利于通过信息化来实现政府的重构。以政府业务流为主线发展电子政务,实际上就是利用信息技术给政府重新“梳一次辫子”。把那些最急需的政府业务流的辫子”先梳理出来。等到按照优先顺序排完后,“辫子”末稍的业务流就是要转变的政府职能;而那些没有梳理进“辫子”的部门就是要调整的政府机构。对策四:尽早实施标准化中国大大小小的政府机构数以万计。如此庞大的电子政务建设规模,如果采用个体经济的办法任由安全越好”。一个门需要几把锁,取决于门里放了什么东西。显然,锁越多,安全的成本就越高,门的使用效率就越低。因此,必须根据实际的系统要求,实现“恰到好处”的安全。换言之,在设计系统安全措施的时候,必须根据系统的实际应用情况,综合考虑安全、成本、效率三者之间的权重,并求得适当的平衡。目前,国内有一种倾向,好像建一个系统要搞一个独立于互联网的专网,理由是要确保系统的安全。专网太多,不仅将使电子政务的投资急剧增加。而且,也会造成极大的浪费。专网太多,还给政府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造成许多壁垒,降低了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信息系统的效率,给中央政府获取信息带来了很多困难,利少弊多。2.安全管理体系电子政务的安全管理可以通过安全评估、安全政策、安全标准、安全审计等四个环节来加以规范化并进而实现有效的管理。(1)安全评估什么系统需要专网,什么系统不需要专网;什么系统需要加密措施,什么系统不需要加密措施,应该通过系统的安全评估来回答。安全评估应该从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确定系统中的信息究竟有多么重要,比如在安全上究竟受到哪些潜在的威胁?这些威胁有多么严重?如果信息或系统受到侵害将造成什么后果?……这样才能确定系统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安全措施。(2)安全政策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政府对于电子政务的安全政策,包括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分类、与安全等级相对应的安全措施的要求、对参与系统开发和运行的企业(特别是外企)的要求和约束、系统安全的审计、安全问题的报告制度和程序、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应急措施等。(3)安全标准在电子政务安全政策的指导下,需要制订具体的、针对每一个安全等级的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标准,包括硬件、软件、人员、系统的安全,运行的规范,数据和软件的备份,系统的物理安全等。有了标准,每一个政府信息系统只要“对号入座”,参照标准执行即可。这样,不仅有利于安全管理,还可以节省各个部门和系统在安全问题上耗费的人力和财务资源。(4)安全审计每一个政府信息系统在建成和运行的过程中,都应该接受部门的安全审计,以确保政府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标准得到落实。在中国,政府信息系统对于网络的使用可以考虑分为公用网、公用专用网(虚拟专网)、和专网(光纤网)三种登记。根据安全评估的结果,依照安全标准选择使用。关键还是“政务”实践证明,“电子政务”中的关键是“政务”,而不是电子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电子政务的发展遇到两个主要难点:一是电子政务的一体化问题,即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系统的一体化问题。既然要实现“一站服务”和“无站服务”,涉及跨部门和跨地区的政府业务处理就必须实现一体化。但是,由于职责的划分和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要实现部门之间以及地方之间的协调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二是数字鸿沟的问题。电子政务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以互联网为其基础设施,而电子政务也是互联网最重要的应用之一。事实上,那些最需要政府提供服务的人往往可能正是那些无法上网的人。为了克服这个难点,许多国家都想出了许多办法。如意大利的博格纳市向所有的居民提供免费上网和电子邮箱;加拿大和新加坡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购买计算机的补助。发达国家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中还面临两个比较大的制约因素。其一是个人隐私问题,去年在美国进行的一次民意测验中,有65%的居民希望电子政务发展的步伐慢一点,重要的顾虑就是担心隐私无法得到妥善的保护。虽然一些国家已经完成了相应的立法,如数据保护法,但是仍然无法解除居民的忧虑。另一个比较大的制约因素是安全和认证问题,特别是第三方的认证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误解,即把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当作是技术人员的事,认为给了钱,事情就可以办成。事实上,利益冲突无法协调,标准规范无法统一,系统无法一体化、资源(包括信息)无法共享,重复建设无法回避。因而,把电子政务落到实处的关键还是在“政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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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的发展与优化政府职能的关系研究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发展,不仅是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保障。 首先,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子政务为行政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新的契 机。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务发展是现代政府管理创新不可或缺的工具。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不断提高其各个机构、部门之间的业务流程的集成化,使传统垂直型的模式转变为现代扁平服务型、透明度高的新型模式,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的绩效。尤其是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们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发 展,利用电子政务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政府管理创新,逐步形成新型政府管理模式,增强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行政能力。 其次,加快电子政务发展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迫切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加全面参与到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行政信息共享化、标准化、政 府服务的电子化成为新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必然有利于大大简化我国行政运行的环节和程序,更好地适应世贸组织规则,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公共职能,建立更加廉洁、开放透明和更加负责任的依法行政的政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在更广泛、更深层次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提高竞争力。 再次,加快电子政务发展是有效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工程。当今世界,信息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加快实现 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拥有者和电子信息技术的主要使用者,电子政务几乎覆盖了信息技术、信息内容、信息服务等产业的所有领域,这些产业的发展及其对相关领域的带动必然会成为我国信息化实现的重要支撑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产生巨大的综合性效益,主要表现是:在电子政务建设 及发展过程中,各类政府部门硬件、软件及信息服务的需求对IT行业的带动,以及政务活动电子化对于电子商务、家庭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刺激和拉动作 用。加快发展和建立我国电子政务系统,能够不断提高政府利用电子政务带来的高效率公共服务,增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政府部门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改善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必然从基础层面有效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提升政府、企业、人民群众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 第四,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的根本目的是执政为民。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不是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实施电子政务要确实让老百姓感到信息化是为人民服 务,为老百姓服务的,才有意义,有生命力。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我们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其目的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政府实现其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手段,电子政务有利于提供公平、便捷的服务。在电子政务中,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方便、及时准确地了解政府机构所制定的相关政策法 规以及一些重要的信息;政府在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网络让更多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当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国实际出发,广泛借鉴发达国家推行电子政务的经验,明确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方向、目标和重点,积极推进其发 展。一要从战略高度上重视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政务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把电子政务的发展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加快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们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网络的普及,尤其是要提高公民对电子政务的认识;要加强对信息资源重要 性的认识,十分珍惜和重视信息资源的整合与有效利用;要认识到电子政务是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来为人民服务,使人民能方便、充分地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二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公务员培训,努力提高国家公务员应用和开发电子政务的能力。应用电子政务的政府工作人员,同时也是网络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应用和开发 电子政务的能力,包括文字、数据、图表等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处理能力、程序语言能力和对一些软件的理解、处理能力等。只有具备这些能力的公务员才能自如地应用电子政务。成为一名熟悉业务的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电子政务的关键在于树立不断学习的意识,在于公务员电子政务的相关培训。同时,要在新的电子政务框 架下,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系统,按照设定的任务目标、工作标准和完成情况,提高政府各级工作人员应用和开发电子政务的能力。三要加强全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务信息化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根本利益。我国由于电子政务起步较晚,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还相对 滞后,因此,要加快有关网络安全、政府信息的加密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以保证电子政务走上安全、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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