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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事职称论文查重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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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事职称论文查重待审核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甘肃矿区人社局,省直各部门、省属事业单位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 号 ) 和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 意见》(甘办发〔2017〕8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前下发本系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含中级评委会), 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 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 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 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 “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 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 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 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高评会工作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各级职改部门材 料联审、抽查应在评委会召开5 日前完成)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 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 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 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二、人员范围      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人员因 工作原因需要在我省评审职称的,中央在甘单位经其中央主管部 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才经外省省级人社部门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见附件2),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的,需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半年以上(需提供缴纳社保 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州职改办必 须严肃认真地做好比对核实工作。三、申报渠道      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其所在单位进行申 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一 致的,通过工作单位或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市场进行申报;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 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职改办)和 评委会均须使用信息系统,开展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具体操作程序和单位账号创建等,按照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 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执行。个人网络申 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除保密专业外,其他系列(专业) 一律不得通过线下渠道申报评审,否则不予认可。四、要素把握      (一)条件标准。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条件标准, 按照最新修订的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为止。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 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 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 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 号)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 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 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 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五)论文查重。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 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不 接收任何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 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论文“去除引用文 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 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六)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 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申报 职称,其专业技术人才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 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七)鼓励贯通发展。《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 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八)严格落实备案。各高评会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全省 职称改革备案管理项目清单》(见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要求做好备案工作,事中监管要求各市州开展的关键信息审核, 统一为提交评委会评审前报省职改办审核。自主评审单位在召开评审会5个工作日前,将召开评审会报告、操作方案、职称评审 办法、评委会组建情况等文件报省职改办备案,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工作总结、资格文件(含花名册)报省职改办备案。      (九)账号安全。省职改办将于8 月20日统一对职称信息 系统中所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的用户账号进行重 置。重置后,系统管理员需尽快登录职称评审管理模块,在“用户管理”菜单下,重新分配用户角色,实名制创建至少包含系统 管理员、审查经办和审查领导三个账号在内的用户角色,否则无法完成全流程系统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 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单位版、职改办版)》)。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要全面知悉情况。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 “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用人单位要履职尽责。用人单位要结合事业发展和专 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科学制定年度申报推荐方案,合理规划年度推荐申报职称人数,特别要注重向“三长两突出”人员倾 斜。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 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 推荐等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职称政策解读和科研诚信教 育,加强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衔接。要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 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著作审核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并对申报人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从2020年起,对于专业技 术人才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 个月内,未按规定将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 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评审 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审核部门要从严从实。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各级审核单位要完整审核所有材料,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9月30日后, 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 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 和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 有问题的,不予通过、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自主评 审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督促自主评审单位按规 定开展评审工作,提升评审质量。对于审核把关不严、矛盾上交的,依规严肃追责。      (四)评委会要公平公正。各级评委会要严格按照核准备案 的权限范围开展评审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未经省人社厅授权,市州评委会不得代评省直单位、其他市州、外省和中央 在甘单位人员职称,不得核准或组建跨职称系列的综合性中级评 委会。要逐项审核、汇总申报人有效业绩,及时会同各级人社部 门开展联审,提交评委会评审。要制定评审方案、规范评审程序、 创新评审方式、提高评审质量;实行封闭评审、公开答辩,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外界干扰,严格保密各种评议意见;要坚持民主 评议、独立评审,充分尊重专家意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及时更换本年度评委会专家,合理安排评审时间,确保每位评委有 充足时间审阅和评议材料;对评审过程全程记录,与其他资料一 并归档备查。评审结束后,及时做好公示、发文、发证等工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调查核实。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组织评审、评议推荐以及评审的公平性、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工作中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依规严肃追责。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各部门、 单位要本着对全省人才评价工作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精 心谋划部署,安排2名以上有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省职改办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市州、自主评审单位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 不按规定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滥用破格标准、把职称评审 当作福利对待等突出问题,调查终结后视情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倾斜政策、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 政策、评审结果反映问题处理、专家举荐等具体工作要求按照 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可能老师在审核过程中,也可能老师看完论文之后忘记修改审核结果。本科生有两次答辩机会,第一次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自我摸底摸索和撰写,并且通过学校论文检测系统的审核之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第二次检测,主要是看论文上传以及格式等内容。

登录甘肃省查重网站后台进行删除。甘肃,简称“甘”或“陇”,省会兰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登录甘肃省查重网站删除甘肃省人事职称评审审核系统中删除查重报告,自己不想删除,一般论文查重系统7天左右,会自动删除。不会在留下任何的痕迹。同时也无法找回报告。

甘肃省人事职称论文审核系统

甘肃省职称申报系统显示等待结果是还未评审结束的意思。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评审分两个阶段,有两方面意思。一指职称评审资料已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正处于专家评审阶段。二是专家评审已结束,需公示后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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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职称信息采集是登录网账号错误,显示密码8个八登不上去,身份证合适怎么办

登录甘肃,甘肃支持评审系统是为何显示密码或帐号错误,因为你输入。

甘肃省人事职称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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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查重率具体的合格标准如下:

职称期刊论文:

1、初级职称论文查重率﹤30%为合格。

2、中级/省级职称论文查重率﹤25%为合格。

3、高级/国家级职称论文查重率﹤20%为合格。

4、高级/核心期刊职称论文查重率﹤8%-15%为合格。

本科毕业论文:

1、查重率≦30%,毕业论文合格,可以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2、查重率﹤10%,可以申请评定校级优秀论文。

3、查重率﹤15%,可以申请评定院级优秀论文。

4、30%﹤查重率﹤50%,查重检测不合格,给予修改时间至少为一周,修改后查重率﹤30%为通过,可申请答辩,若仍未通过,则取消答辩资格。

5、查重率≧50%,查重检测不合格,由学校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评定,若认定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答辩资格。

题主是否想询问“甘肃省职称论文查重率是多少”?不超过20%。2023年是省级论文重复率不超过20%,国家级论文不超过10%,这也是甘肃省第一次对论文查重率提出要求,防止因为论文不合格,职称评审受到影响。

30%以上为不合格,30%以下(即 0%-9%)为合格。

职称论文查重一般采用知网进行。各级职称论文的查重率要求不同。一般来说,中级职称论文的查重率不超过30%是合格的。

高级技术职称进行论文的查重率不超过20%是合格毕业论文,但这不是一个绝对的。一般来说,不同期刊发表论文的要求是不同的。

一般用什么查重系统来查重职称论文的查重率。

通常用知网查重职称论文。知网会与我们学校进行合作,学校会为学生提供1-2次免费查重机会。写论文时,只有尽可能严格控制论文的原创性和质量。提高论文标准后,论文查重率一般都不会太高,通过的概率会增加。

目前六大核心期刊的查重率一般不能超过15%才能发表,一些要求较高的不能超过8%。如果申请高级职称需要在高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专业职称论文的查重率在8%至15%之间,否则可能因查重率而无法发表。

甘肃省人事职称论文查重知网

职称论文是中高级职称评审必须准备的材料。由于职称评审的重要性,因此对职称论文进行查重是一项必要的工作。一般职称评审机构采用的是中国知网的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方法如下:1.按照职称评审机构的查重要求,选择职称论文知网查重入口,在此查重入口点击检测,按查重步骤,提交职称论文。2.正确输入职称论文的题目,论文作者,对于职称论文已发表过的情况,论文作者一定要填写正确,因为这会涉及到查重结果的准确性,如填写正确作者,可以得到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这个是最真实的论文重复率指标。3.提交论文,支付查重的费用,可联系网站客服索取发票。查重过程一般在15-60分钟内,然后下载查重报告。得到查重报告后,查看论文的重复率,如重复率低于职称评审机构的要求,那么就可以顺利参与评审。

职称论文可以的 你放心

不是用,而是必须用知网查重,现在凭职称的都是用的知网系统,个别会用其他系统,但是很少。目前大多少单位都是用的知网系统检测评审职称论文的。

现在很多岗位都需要写职称论文,职称论文也要进行知网查重,那职称论文如何通过知网查重呢?

一般中级职称论文发表,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文章要求是原创的,知网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30%,这是相当重要的一点,一般情况下,每个杂志社都会进行知网查重检测,来核定这个抄袭率。职称论文的字数不宜太多,3000字左右,1-2个版面为宜。

2、期刊必须是正规期刊,也就是有CN和ISSN刊号的,在新闻出版总署网可以查到的期刊。具体对期刊的选择最好是符合当地相关单位要求的。

3、关注一下当地评职称相关文件,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例如有些地方发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加分是不同的,还有的要求要被知网查重系统、万方等论文数据库收录的。

4、一些核心期刊相比较其他刊物,在重复率要求方面更为严格一些,大部分核心期刊的查重率懂得多要求不高于10%,甚至有些要求更严格,不高于5%,而一般的普刊则大部分要求不高于25%或是30%。由此可见,核心刊物对论文的原创水平和学术含量是有比较高的要求的,有些参评者会在投稿前自己查询重复率,这当然是可以的,一般只要是作者自己认真写作的论文,重复率不会超过5%,重复率超过10%只能说明引用别人的东西太多,自己的思考总结的东西太少。

好多论文查重系统检测是不对外开放的,建议同学们可以去中国知网论文检测平台进行查重哦,准确率也是可以保证的。查重帮提供论文查重论文修改论文写作一站式服务!

甘肃省职称论文审核系统

及时。因为甘肃省职称评审系统信息推送是由人社厅网站和省教育厅专门负责的,所以甘肃省职称评审系统信息推送及时。甘肃,简称甘或陇,省会兰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位于中国西北地区,东通陕西,西达新疆。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甘肃矿区人社局,省直各部门、省属事业单位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 号 ) 和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 意见》(甘办发〔2017〕8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度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于2022年8月25日前下发本系统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含中级评委会), 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 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评审工 作通知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 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 “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 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 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 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高评会工作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各级职改部门材 料联审、抽查应在评委会召开5 日前完成)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 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 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 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二、人员范围      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人员因 工作原因需要在我省评审职称的,中央在甘单位经其中央主管部 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才经外省省级人社部门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见附件2),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的,需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半年以上(需提供缴纳社保 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州职改办必 须严肃认真地做好比对核实工作。三、申报渠道      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其所在单位进行申 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一 致的,通过工作单位或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市场进行申报;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 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职改办)和 评委会均须使用信息系统,开展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具体操作程序和单位账号创建等,按照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 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执行。个人网络申 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除保密专业外,其他系列(专业) 一律不得通过线下渠道申报评审,否则不予认可。四、要素把握      (一)条件标准。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条件标准, 按照最新修订的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为止。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 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 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 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 号)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 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 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 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五)论文查重。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 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不 接收任何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 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论文“去除引用文 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 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六)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 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申报 职称,其专业技术人才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 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七)鼓励贯通发展。《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 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八)严格落实备案。各高评会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全省 职称改革备案管理项目清单》(见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要求做好备案工作,事中监管要求各市州开展的关键信息审核, 统一为提交评委会评审前报省职改办审核。自主评审单位在召开评审会5个工作日前,将召开评审会报告、操作方案、职称评审 办法、评委会组建情况等文件报省职改办备案,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工作总结、资格文件(含花名册)报省职改办备案。      (九)账号安全。省职改办将于8 月20日统一对职称信息 系统中所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的用户账号进行重 置。重置后,系统管理员需尽快登录职称评审管理模块,在“用户管理”菜单下,重新分配用户角色,实名制创建至少包含系统 管理员、审查经办和审查领导三个账号在内的用户角色,否则无法完成全流程系统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 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单位版、职改办版)》)。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要全面知悉情况。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 “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用人单位要履职尽责。用人单位要结合事业发展和专 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科学制定年度申报推荐方案,合理规划年度推荐申报职称人数,特别要注重向“三长两突出”人员倾 斜。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 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 推荐等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职称政策解读和科研诚信教 育,加强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衔接。要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 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著作审核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并对申报人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从2020年起,对于专业技 术人才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 个月内,未按规定将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 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评审 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审核部门要从严从实。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各级审核单位要完整审核所有材料,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9月30日后, 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 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 和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 有问题的,不予通过、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自主评 审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督促自主评审单位按规 定开展评审工作,提升评审质量。对于审核把关不严、矛盾上交的,依规严肃追责。      (四)评委会要公平公正。各级评委会要严格按照核准备案 的权限范围开展评审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未经省人社厅授权,市州评委会不得代评省直单位、其他市州、外省和中央 在甘单位人员职称,不得核准或组建跨职称系列的综合性中级评 委会。要逐项审核、汇总申报人有效业绩,及时会同各级人社部 门开展联审,提交评委会评审。要制定评审方案、规范评审程序、 创新评审方式、提高评审质量;实行封闭评审、公开答辩,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外界干扰,严格保密各种评议意见;要坚持民主 评议、独立评审,充分尊重专家意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及时更换本年度评委会专家,合理安排评审时间,确保每位评委有 充足时间审阅和评议材料;对评审过程全程记录,与其他资料一 并归档备查。评审结束后,及时做好公示、发文、发证等工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调查核实。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组织评审、评议推荐以及评审的公平性、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工作中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依规严肃追责。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各部门、 单位要本着对全省人才评价工作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精 心谋划部署,安排2名以上有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省职改办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市州、自主评审单位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 不按规定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滥用破格标准、把职称评审 当作福利对待等突出问题,调查终结后视情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倾斜政策、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 政策、评审结果反映问题处理、专家举荐等具体工作要求按照 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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