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首页 论文发表知识库 问题

汽车租赁盈利模式研究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

汽车租赁盈利模式研究论文题目

你自己没思路的话~可以看下(机械工程与技术 )期刊里面的文献啊~看下这类论文别人是研究什么的~说不定就能找到自己的灵感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第一,确定研究方向。一般和您所学专业相关,不可能您学会计的,却让您写化学,对吧。第二,确定研究方向中的某一课题。一般是近年来的热门课题,如果您学经济学的,那么比方说这两年共享经济是一个热门课题,你就可以把研究课题定位共享经济。第三,课题研究聚焦。写论文大忌是课题太过广泛,什么一般一个课题包含很多个子课题,全部都要写的话,是不现实的,毕竟不是写书。所以必须将课题聚焦为一两个子课题。比如说对于共享经济,共享单车使其中的子课题,而且很热门,那么我们就可以聚焦为共享单车。第四,确定论文题目。课题聚焦之后,可以结合自己比较熟悉的领域来定题目,意思就是把自己所学的知识和聚焦的课题结合起来,运用上去。好比说你学的是商务管理,那么就可以研究一下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于是,一个合格的论文题目呼之欲出——论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基本方法就是这样哈,还有不懂的可以追问哈。如果需要我帮您定题目,我也随时恭候哈。纯手打,网上绝对搜不到的。真心为您解答,请采纳吧!也可以关注一下我,方便交流。

• 汽车牌照自动识别技术研究• 电动汽车用电池SOC定义与检测方法• 汽车产业全球化趋势及其对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 电动汽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计算方法• 镁合金压铸及其在汽车工业中的应用• 压铸镁合金及其在汽车工业中的应用• 路面不平度的模拟与汽车非线性随机振动的研究• 国外新型汽车用钢的技术要求及研究开发现状• 汽车耐撞性分析的有限元法

汽车租赁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类与对象,多态,封装,继承

汽车租赁系统是汽车租赁公司的办公系统,包括从车辆的购置预算,审核购置,车辆预定,合同签订,车辆交接,收款结算,车辆维修,保险,违章车辆处置等业务。汽车租赁系统是基于Internet互联网、ERP、GPS及数据库技术开发的软件,实现汽车租赁行业全业务流程的信息化,迪蒙汽车租赁解决方案是由迪蒙自主设计研发的一套多网融合汽车租赁管理整体解决方案。

迪蒙汽车租赁系统软件后台由车辆信息管理、租赁业务管理、车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统计管理、线下门店管理和系统管理八大模块组成。

1)、车辆信息管理

系统业务模块,包括车辆管理、租金设置、车辆调度和车辆优惠管理四大模块。

2)、租赁业务管理

系统业务模块,包括汽车租赁业务设置、订单管理、车辆预定管理、订单变更管理、车辆续租管理、出/还车管理、押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各种业务管理功能。

汽车租赁系统后台功能有哪些?

3)、车辆服务管理

车辆服务业务模块,包括保险管理、事故管理、违章管理、维修管理、保养管理、加油卡管理,这些主要

是租赁汽车的服务工作。

4)、财务管理

对汽车租赁业务的辅助管理模块,也是不可缺少的模块,包括账单管理、发票管理、调账管理和资金明细

等功能。

5)、客户管理

主要是针对客户信息的管理,包括个人客户管理、企业客户管理、黑名单管理、积分设置等功能。

6)、统计管理

统计管理是统计站内的数据,包括用户统计、订单统计、成本统计、资金统计和车辆统计等。

7)、线下门店管理

汽车租赁公司的另一辅助模快,包括系统用户管理、门店设置和员工管理。

8)、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维护模块,包括站点管理、APP管理、基础设置、提醒管理。

通过系统,客户不仅可以高效开展和管理线下业务,还可通过 PC 网站、APP 等渠道开展全新的线上租赁业务。最大化优化配置时间与空间,提高汽车使用效率、提升用户体验、降低企业管理运营成本,助力企业“互联网 +”升级转型。

简单点的话用javaEE的servlet 实现,复杂点就用SSH,管理系统模板去找个好看的就行,建议bootstrap的模板,数据库就 mysql。

这个只有源码

汽车租赁论文答辩

汽车租赁纠纷找当地的运管部门。汽车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四种:1、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2、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3、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4、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

【一】二审答辩状

答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因诉被答辩人深圳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连带承担钟某某交通事故致曹某某、陶某某死亡的民事损害赔偿二审一案,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周叶锋律师作为答辩人的委托代理人,现根据查明事实,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本案发表如下答辩意见,供合议庭评议参考:

一、关于死者曹某某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的认定问题。

死者曹某某随父母长期在深圳居住生活,在深圳的幼儿园学习3年,虽无经济收入,依靠父母抚养,其主要生活学习支出都来源于城市,因此死者曹某某理应按深圳市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的有关规定,都没有明确排除在城镇生活,但无经济收入者就不能依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同时,因户籍而造成的“同命不同价”现象,早已被法学理论界和众多司法实例所否定。

尤其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市的受害者又有农村的受害者的案件,更应按同一个标准执行。

因此,本案中曹某某应按深圳市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

二、一审法院将赔偿总额先减保险公司承担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再按责任比例分担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将赔偿总额先减保险公司承担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再按责任比例分担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三、关于本案责任划分承担比例问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责任赔偿比例为60%-90%之间。

本案中,答辩人曹某某虽属无证驾驶,但其在事故发生时并无任何其它违章行为,其无驾驶证与事故发生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书》和《检验报告》,肇事车辆(粤b/b4330)本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前后制动(刹车)不灵,转向指示灯不亮,根本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

就行驶部分而言,本次事故责任完全在于被告一和被告二。

加之被告肇事后逃逸,耽误了抢救时间,加重了损害结果。

因此,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应按9:1比例划分赔偿责任的承担为宜。

四、关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问题。

依照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机动车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足额的得到相应的赔偿。

虽然在车险合同中有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应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种规定仅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约定,即仅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才有效力,是一种“对内效力”,而对受交通肇事损害的第三者来说,并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符合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的。

因此,本案中,被告三就当按照保险法和车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先行承担对两位死者、一位伤者的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的赔偿责任划分与承担,应由他们另行处理。

五、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分开,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被列为财产损失部分,“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第3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在这里,死亡赔偿金仅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种方式,两者并不具包容关系,更不能两者相抵。

广东省法院,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也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者死亡,当事人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交通事故的后果、责任大小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被告方不仅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而且也不应以被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来作为三位被告是否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条件。

六、答辩人曹某某确为死者夫妻共同收养多年,因死者夫妇两人户口薄分开,所以曹某某户口只能落在死者之夫曹某某的户口内。

一审判决仅以曹某某户口不在死者陶某某户口薄内,就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理据不足。

七、答辩人陈某某虽有退休金,但数额很少,现其年老多病,还要承担对妻子的扶养责任,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理应获得扶养费的赔偿。

另外,在办理丧事过程中,亲属共来十几人,其路费及误工费也理应获得赔偿。

八、被告人钟某某量刑偏轻。

钟某某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故意逃逸,归案后也未向死者家属给予任何赔偿,理应从重惩罚。

而一审判决仅以其认罪态度较好这一理由,即从轻处罚,明显属于罪刑不相应。

请二审法院公正审理,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二】答辩状

答辩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职位:公司经理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答辩人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一、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起诉答辩人在法律关系的认识上存在错误,请依法驳回其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侵权法律关系,当事人因商业三者险引起纠纷的法律关系为合同法律关系,保险人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有两个根据:一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二是保险合同的约定。

被保险人马**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并未约定保险人直接向受害人赔偿,针对本案张**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张**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退一步说,即便诉讼主体一致,本次事故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也存在着法定和约定的不予赔偿的情形。

首先,被保险人将保险车辆挂靠,使用性质由非营业变为营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然增加,被保险人并未履行通知义务。

通过证据保险单、合同书、同科汽车租赁可知,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使用性质从非营业变为营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依法应履行通知义务,但被保险人并未履行。

依据《保险法》五十二条之规定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其次,依据保险合同之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逃逸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通过事故认定书知,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遗弃保险车辆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埇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20XX年10月10日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综合答辩状

答辩人:李某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李XX律师

答辩人兹就杨某等7位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即<2012>永民初字第1050、952、1052、1053、997号等案号)答辩如下:

答辩人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没有异议,7位原告依法成立的诉讼请求部分,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险强及商业险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有部分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答辩人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请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车辆甘nxxxxx和车辆甘xxxxx警车在交强险责任范围承担无责赔付本案伤者对应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

二、7位原告部分诉讼请求不成立,依法应予以驳回。

1、答辩人已经承担了7位原告部分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等费用(具体详见被告李某支付给7位原告费用清单表),原告主张的自费药物应当由各位原告本人承担,答辩人请求法院审查7位原告用药清单上的药品合理性。

2、答辩人对6位原告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和依据有异议,应当按照事故发生时(2XXX年10月7日)有效的法律规定处理。

马某、杨某2位原告的残疾程度鉴定书有异议:马某在事故发生后有且只有一次于20XX年10月7日---20XX年11月14日在xx省xx县人民医院住院病案资料出院诊断结论为头部外伤、全身软组织损伤、梨状机综合症,没有任何骨折显示,而其2XX年11月以腿部骨折作伤残鉴定,与本案交通事故马xx的受伤情况没有因果关系(即没有关联性),法庭不应采信。

杨xx的伤残鉴定机构主体不合法,根据2XX5年 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XX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所以请求人民法院不应采信该鉴定意见。

3、答辩人对马某等7位原告误工费和护理费有异议,因为计算标准过高,就应该按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基本标准计算;计算时间过长,应该按实际住院天数和出院时医嘱天数为准。

4、答辩人对马某等7位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均有异议,应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计算或者按照当地法院司法审判实践予以确定。

5、答辩人对马某等7位原告的交通费均有异议,原告提供的交通票据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和用途,以及交通产生的具体时间,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6、答辩人对杨某的后续治疗费18700元和、徐某的后续治疗费10000元均有异议。

二位原告主张的续医费用没有法律依据,是不确定的数据,应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

请法院不予支持。

7、答辩人对杨某陪员床费390元、美容线便盆材料费70元、复印费50均有异议,请法院不予支持。

8、答辩人对马某等7位原告的收入证明以及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采用单位的书证均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没有爱伤前一年平均工资证明,应缴个人所得税的没有纳税证明,或者没有社会保险证明。

人民法院不应采信,建设按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基本标准计算。

总之,7位原告的部分诉请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

三、答辩人除已经为原告垫付医疗费用元外,并先行预付原告赔偿款项,该款项应从原告应得赔偿金额中予以扣除(详见具体详见被告李某支付给7位原告费用清单表和被告李某的证据材料清单)。

四、答辩人依法为事故车辆在被告"人保财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为50万元的商业险。

因此,本案依法由答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被告"人保财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承担。

[1] 郭彦清.汽车租赁业市场潜力与发展探讨[J].财经贸易,2000(8):76-78.[2] 李辉,史建锋.我国汽车租赁业规模化发展因素分析[J].企业研究,2003(19):45-48.[3] 周朗等.我国汽车租赁业的若干问题和建议[J].经济论坛,2004(20):88-89.[4] 冯瑞林.汽车租赁业:六大问题及解决办法[J].现代物流探索,2006(2):76-78.[5] 张其翔,吕廷杰.商业模式研究理论综述[J].商业时代,2006(3):23-25.[6] 罗氓,曾涛,周思伟.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基于租金理论的解释仁[J].中国工业经济,2005(7):56-57.[7] 吴勇.解读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J].汽车工业研究,2003(11):25-27.[8] 魏国旗.搞好软环境促进汽车消费[J].汽车工业研究,2003(11):16-18.[9] 吕锦.分期付款销售法的可行性思考[J].汽车工业研究,2004(12):39.[10] 张宇哲.租赁业涉足汽车金融-政策缺乏使企业面临尴尬[J].财经时报,2005(1):33.[11] 宋晓冰.发展我国汽车服务贸易的思考[J].上海汽车,2003(8):10-12.[12] 严丙凯.汽车企业价值链管理思考[J].汽车工业研究,2004(11):15-16.[13] 冯丽.城市出租车行业经营模式的政府管制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6):34-35.[14] 庄序莹.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管制评析[J].城市问题,2011(1):25-28.[15] 蒋超.国内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现状分析[J].汽车与配件,2012(1):36-38.[16] 琼.玛格丽特,南斯通著.什么是管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17] 兰伯特.关键管理问题:各种商业模式的睿智精要[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18] 翁君奕.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经营魔方的旋启[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19] 波特.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

汽车融资租赁发展研究论文

与传统的金融贷款购车不同,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将汽车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消费者以长期租赁的方式获得车辆的使用权,之后逐月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消费者可以选择按照车辆残值购买该车辆。

一边是“只用车价的0-10%就开上新车”、比传统金融渠道更容易拿到贷款的甜头;一边是千人维权、上百份诉讼的风波……提到汽车融资租赁,不少消费者的心情像坐了一回过山车。

近年来,这种新型的大额分期购车方式持续“走俏”。业内估算,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将在2021年达到3897亿元的巨大规模。然而,由于部分消费者对于该模式的理解不够,加上缺乏监管、部分企业操作不规范,这样看上去诱惑力十足的新模式却一度引发争议。

有专家指出,汽车融资租赁的优势在于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门槛,可以使暂时不具备购车能力的潜在客户,转换成为真实的消费者。这对于中国汽车市场复苏和推动形成国内大循环来说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但同时,消费者对全新的商业模式和产品往往比较陌生,很难像专业人士一般理解得那么透彻。因此如果有商家故意误导消费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牟利,再加上行业监管尚不健全,就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作为新兴业务模式,汽车融资租赁如何避免“异化”?各汽车融资租赁平台如何从消费者维权诉求中吸取经验教训?监管部门应如何“立规矩”,避免这一新模式口碑频亮红灯?面对这些疑点,记者进行了深度调查。

“上车”门槛再降低,融资租赁能解决什么问题

在欧美某些成熟汽车市场,融资租赁模式起步较早。

“进入下半年后,来店里看车的顾客变多了。其中,售价在15万元左右的自主品牌SUV最受欢迎,销量占比接近60%。”四川南充某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销售主管蔡元发现,很多消费者希望尽量少花钱就能开上一台不错的新车,实现“出行自由”。

按照2018年公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定义,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是指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为租赁标的物,根据承租人对汽车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汽车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事实上,在欧美某些成熟汽车市场,融资租赁在新车销售中的渗透率已占到30%左右。

与传统的金融贷款购车不同的是,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将汽车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消费者以长期租赁的方式获得车辆的使用权,之后逐月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消费者可以选择按照车辆残值购买该车辆。

也就是说,在消费者租车期间,汽车的所有权归汽车租赁平台;等租期满了,完成过户后,汽车的所有权才转移给消费者。

“将潜在的消费需求转换为真实的消费,这对于加快汽车市场复苏具有重大意义。”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薛旭看来,汽车融资租赁的优势在于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门槛,可以使暂时不具备购车能力的潜在客户,转换成为真实的消费者。

以目前国内新车的平均零售售价15万元为例,如果在传统渠道买车,一般首付为全款的20%-40%,再加上约10%的购置税、约5000元的保险、上牌费用以及其他“隐形消费”,至少需要一次性支付5万元。

与之相比,宣称“1成首付,先租后买”的汽车融资租赁无疑更接地气,也更受到年轻消费者的青睐。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随着用惯了“花呗”的年轻人即将或者已经成为购车主力,包括汽车融资租赁在内的汽车金融将愈发炙手可热。

“95后消费者对用车需求更加理性,对低首付金融方案的需求也就更加明显。”由汽车之家与全球咨询公司德勤联合推出的《2020中国Z世代汽车消费洞察报告》显示,仅有38%的95后消费者会选择全款购车,包括汽车融资租赁在内的汽车金融产品成为这届年轻人的“更优选”。

该报告指出,95后年轻消费者对汽车使用权的需求逐渐高于所有权,这为丰富、灵活的汽车融资租赁以及共享汽车产品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

25岁的湖北小伙陈瑞经过几番对比后,选择了汽车融资租赁。他理由十分直白:“去年刚刚买房结婚,手头有些紧。”

“其实我考完驾照后几乎就没怎么开过车。但由于工作调动,每天上班通勤距离有十几公里,买辆车代步是刚需。”陈瑞坦言,对于刚工作不久的小两口来说,房贷、孩子教育就占用了家中的绝大部分收入,不得不想办法压缩其他开支。

毛豆新车已在辽宁、广东、河北、河南等地推出“汽车下乡”。在辽宁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张毅看来,此举能提升市场人气、提振消费信心,同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在车好多集团高级副总裁、毛豆新车负责人白如冰看来,除了通过低首付、宽信审的方式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汽车消费门槛,汽车融资租赁的另一大优点,是优化我国汽车消费的区域结构。

“以四川省为例,成都的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300辆,而省内其他地区还不到100辆。这说明,中国汽车消费市场——尤其在以三线及以下城市和农村、乡镇为代表的下沉市场——仍有巨大的汽车消费潜力可挖。”白如冰分析说,如果仅以传统卖车模式很难充分挖掘这部分市场的潜力。

一方面,目前被视为汽车流通主要渠道的3万多家4S店大多集中在城市,其中一二线城市又占去了绝大部分。由于投资规模大、运营成本高,传统4S店很难在三线及以下城市尤其是县区和农村市场找到生存土壤,因此其覆盖能力也就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在传统金融模式下,高额的首付款和较严格的信用审核让大部分下沉市场消费者望而却步,从而限制了当地的汽车消费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三的上海、北京、浙江均超过3万元,而中西部省份大多不足两万元。

“融资租赁的本质是金融产品,因此服务品质十分重要。”薛旭提醒说,企业不要用北上广深的思维看三线及以下城市,不同商业模式可通过差异化竞争获取自己的客户。

比方说,在充分合法利用用户大数据的前提下,一些主打融资租赁的汽车新零售服务平台可以加快线上线下渠道的融合,迅速分析、掌握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在我国汽车消费尚未见顶,且区域消费不平衡的背景下,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空间十分广阔。”据白如冰透露,该公司已在四川南充、陕西咸阳和广东、河北、河南、辽宁等地推出“汽车下乡”。“2019年,毛豆汽车下乡所覆盖区域的销量增幅高达,彰显了下沉市场强大的汽车消费潜力。”

看上去很美却“槽点不断”,行业洗牌该洗走谁

由于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准入门槛不高、竞争者良莠不齐,一些商业欺诈和纠纷不仅为消费者带来了麻烦,也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阻碍。

和所有有争议的新事物一样,有不少企业和消费者兴冲冲地入局汽车融资租赁,却交了高昂的“学费”。曾经吸引人眼球的宣传口号,却成了消费者口中的“套路”。

记者翻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涉及汽车融资租赁的近160多封文书后,发现消费者诉讼的核心点高度集中,均围绕着“买车变租车”、电子协议或征信记录等被修改、过户困难、收车、担保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等展开。

“商家对消费者玩套路引发纠纷,必然会导致消费者对汽车融资租赁这种模式失去信心,最终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是汽车融资租赁健康发展的首要条件。

他认为,由于消费者与企业的信息天然不对称,必须加强行业规范,避免有些别有用心的企业误导、欺诈消费者。“比方说,究竟是买还是租,每个月利息怎么算、每一笔服务费是多少,都要在签合同前明明白白地说清楚。”

“与传统汽车消费模式相比,汽车融资租赁更为复杂,因此有些消费者对汽车融资租赁的认知不够,引发对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和企业的误解,从而阻碍了行业发展。”作为汽车融资租赁平台操盘手,白如冰向记者坦言,由于该行业准入门槛不高、竞争者良莠不齐,一些商业欺诈和纠纷不仅为消费者带来了麻烦,也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阻碍。

由于目前征信系统不健全,二手车评估系统和流转系统不够成熟,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投入较大成本进行风险控制。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告宣传中,部分汽车融资租赁平台只突出首付低,却不强调汽车所有权不在客户手中以及费率较高。那些用车心切的消费者很难抵御这样的诱惑,在不明具体事宜的情况下就签了合同。

而对于企业来说,由于目前征信系统不健全、二手车评估系统和流转系统不够成熟,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投入较大成本进行风险控制。

“由于购车首付低,贷实施成本不高,汽车又是大件商品,一旦发生贷,企业损失严重。”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些公司签约时只审核驾驶证、身份证、信用卡等基本信息,因此容易被黑户盯上。

对此,薛旭建议说,企业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盲目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其实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双向选择。消费者不会选择信誉不佳的企业,企业也不能把车卖给没有购买能力的人。”

“如果企业因为风险控制增加过多成本,反过来又会影响金融租赁的商业模式。”白如冰举例说,汽车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事故、损毁、被盗、被查封,或是因交通违规被追责等贬值风险。因此租赁期满后,如何避免残值纠纷、二手车能否顺利流通进入消费市场,都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需要花大力气解决的难题。

盘和林认为,面对汽车融资租赁这个潜在金矿,通过欺诈消费者竭泽而渔、劣币驱逐良币的方式绝不可取。“企业和消费者都要遵守市场规则、充分尊重双方意愿,在市场的优胜劣汰中,这个行业才能得到良好发展。”

终结市场乱象,点燃消费升级的“新引擎”

过去几个月,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新招频出”。从整顿异常经营企业,到发布业务规范要求,无不体现出加强监管、整肃行业的决心。

好消息是,监管的防火墙正在建立。

8月25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下发文件,引导该市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该红头文件提出了12条业务规范要求,其中包括“不得在公司宣传及合同签署过程中使用‘汽车信贷、车抵贷、车辆贷款’等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内的描述”,以及“在合同签署前或签署时应向承租人充分提示风险以保障其知情权”“确保承租人知悉并明确同意融资租赁合同中各项费用”等。

此外,8月2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由原来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这对融资租赁公司及时跟踪数据变化,研判LPR的未来走势,完善合同定价机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委员陈龙飞律师撰文称,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在合同中规定详细的租金收取方案,若采用浮动利率,则需明确调息周期、LPR每波动多少BP租金所相应调整的比例以及租金变动的通知形式等合同细节。

事实上,过去的几个月中,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新招频出”。从整顿异常经营企业,到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无不体现出加强监管、整肃行业的决心。

“要全力推动国民经济恢复正常循环。金融和实体经济共生共荣。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撰文指出,要努力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正如他所说,为遏制衰退,经济活动急剧收缩时,金融活动反而必须扩大。当“更活在当下”的年轻人遇上汽车市场史无前例的巨大挑战,包括车企、经销商、银行和汽车融资租赁平台在内的各界都将视线转移到了汽车金融上,试图以融资租赁等方式撬动汽车市场。

据了解,2018年以来,各大主机厂相继在原有汽车金融公司的基础上成立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试图为新兴客户提供更多的金融购车解决方案。

今年3月,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亿元后,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正式完成工商更名登记手续。此举被视为东风集团“做大汽车金融”战略的再次落地。

2019年,毛豆新车“汽车下乡”所覆盖区域的销量增幅高达,彰显了下沉市场强大的汽车消费潜力。

“融资租赁在国内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已展现出广阔的价值空间。”东风日产融资租赁执行副总经理孔德春表示,融资租赁服务与新能源汽车普及、共享出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主机厂纷纷布局移动出行的风口,融资租赁将作为重要的黏合剂,实现移动出行车源方与平台方合作多样化。

随着内循环被视为中国经济增长、百姓收入提高的根本动力,“释放潜在的市场需求”成为一张社会各界共同思考的答卷。作为国内消费市场的顶梁柱,汽车消费自然是其中的必答题。

“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然较低,且区域消费不平衡,因此汽车融资租赁在我国仍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白如冰充满信心地说,汽车融资租赁有望成为挖掘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新的主流模式之一。

业内专家也对“从使用端入手提振汽车消费”提出了建议。

“汽车消费实际上可以看作两部分,一是购买;二是使用。”薛旭表示,在使用端,改善解决城市道路拥堵、鼓励共享出行,增加自驾游服务组织、打造美好的汽车生活,都可以有效刺激人们的购车需求。

“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同时让人们驾车出行的体验越来越好。”盘和林建议,尽快通过融资租赁等多种发展方式为汽车消费复苏指明“出路”,它将为刺激消费市场、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作出巨大贡献。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本文由my_truetears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我国汽车金融事业发展 我国汽车金融事业发展 姓名: 姓名:林晓雪 专业: 专业:汽车电子技术 学号: 学号:060311404 院校: 院校: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目录 1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跨国汽车企业已经全面布局中国汽车金融业 我国汽车金融业务的竞争主体多元化 汽车金融在我国汽车企业中的地位日显重要 汽车金融在风险控制上日益加强 2 我国汽车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 3 4 4 5 6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缺乏具有战略高度的统一规划 6 我国尚无关于汽车消费信贷的统一法规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实际操作过程尚存在问题 3 促进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对策 大力发展民族汽车金融业 制订《汽车金融管理条例》 制订《汽车金融管理条例》,规范汽车金融服务业 促进汽车企业与银行共同发展汽车金融业 6 7 7 8 9 9 逐步完善抵押登记、 逐步完善抵押登记、 违信处置等汽车金融的保障体系 10 加强对汽车金融业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拓展汽车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谢辞 参考文献 2 10 11 12 13 摘要:当前,我国汽车消费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车主年龄 摘要 呈年轻化趋势,“80 后”正在成为汽车消费的主体人群。为 此,一些消费者正逐步转变观念,通过汽车金融满足个人需 求。汽车金融作为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汽车租赁业的快速 发展,容易得到年轻车主的青睐,汽车金融服务成为更多消 费者的理性选择。 关键词:汽车 金融 风险 消费群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车主年龄呈年 轻化趋势,“80 后”正在成为汽车消费的主体人群。为此, 一些消费者正逐步转变观念,通过汽车金融满足个人需求。 汽车金融作为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汽车租赁业的快速发展, 容易得到年轻车主的青睐,汽车金融服务成为更多消费者的 理性选择。 1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跨国汽车企业已经全面布局中国汽车金融业 2004 年 8 月 18 日,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 立。这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国首家汽车金 融公司,标志着中国汽车金融业开始向汽车金融公司主导的 专业化方向转换。随后福特、丰田、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3 相继成立。跨国公司借助我国服务贸易放开的有利环境,全 面布局了中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业。 我国汽车金融业务的竞争主体多元化 从我国目前汽车信贷的发放主体来看,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是 国有商业银行占主导地位,汽车财务公司占从属地位的格 局。2003 年开始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汽车金融服务业 务。 2004 年 8 月 18 日,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正 式成立,标志着中国汽车金融业开始向汽车金融公司主导的 专业化方向转换。 又有 9 家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相继成立。 2008 年 6 月 22 日,继 9 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之后,第一家中 国自主品牌与中国本土银行合资的汽车金融公司———奇 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得到中国银监会的批准正式成立。 200 年 11 月,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公司(广汽集团, 50%)也正式成立。目前我国汽车金融业务的竞争主体,随着 市场准入的逐步放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银行、汽车金融 公司纷纷进入汽车金融市场。当前汽车金融的格局形成了以 汽车金融公司、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 局。 汽车金融在我国汽车企业中的地位日显重要 据估算,在一辆汽车的整个生命周期所能获取的利润中,销 售、金融及售后服务的收入占到 62%,只有 16%的收入来源于 汽车制造,另有 22%来源于材料供应等。在 62%的销售、金融 4 及售后服务的收入中,新车与二手车的销售收入占比为 17%, 租赁和贷款业务收入占比 9%,保险收入占比 15%,短期租赁、 零部件和其他金融服务收入占比 21%,可见汽车金融服务日 益成为重要的盈利手段。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对于促进汽车企 业资金效率提高,实现汽车生产和销售资金的分离具有重大 作用。对于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来说,开展汽车金融服务, 可以进一步完善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金融 服务的功能,实现财务公司的业务创新和增加利润来源。 汽车金融在风险控制上日益加强 风险控制是发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关键因素。目前合资汽车金 融公司对我国汽车金融业务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各种先 进的风险控制手段日益导入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之中,汽车金 融服务公司的坏账率绝大部分低于 1‰。 在行业层面,监管部门也加强了风险控制。2004 年中国人民 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 汽车贷款业务。2008 年又对汽车贷款风险进行提示,中国银 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2008 年 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为防止和分散关联交易风险, 增加了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的比例限制;对外包业务增加了 监管要求,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如有业务外包需要,应制定与 业务外包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汽车金融公司签署业务外 包协议前,应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业务外包协 5 议的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2 我国汽车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缺乏具有战略高度的统一规划 汽车消费信贷是适应世界汽车产业发展趋势满足国内汽车 市场消费需求,是履行加入 WTO 承诺的需要,对于促进汽车消 费市场业务主体多元化和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专业化、完善中 国金融体系、加速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具有积 极意义。国外经验表明汽车消费信贷服务是促进汽车消费、 发展汽车产业的重要途径。日、美、韩汽车工业的发展,与 汽车消费信贷密不可分。从全球范围来看,汽车制造业的激 烈竞争已经使汽车产业的盈利向服务贸易转移,国际竞争已 经逐步由制造领域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优质服务的市场效 应日益凸显。尽管如此,但是我国汽车消费信贷涉及诸多政 府部门,如银监会、央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其既涉及金 融安全问题,又涉及产业前景等问题,目前各个监管部门尚 需在监管措施上形成合力,站在一个战略的角度来布局我国 民族汽车消费信贷业的发展方向。 我国尚无关于汽车消费信贷的统一法规 国外对汽车消费信贷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对消费信 贷/分期付款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如日本有专门的《分期付 款售法》,新西兰 1971 年颁布了《分期付款销售法》等。我 国还没有关于分期付款/消费信贷的专门法规。目前,我国在 6 保证汽车消费信贷实施和规范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法律条 文,虽然有《民法通则》 《经济合同法》 《担保法》 《民事 、 、 、 诉讼法》《商业银行法》等。但是汽车消费信贷涉及到的非 、 金融领域的问题,单靠部门规章是无法解决的,需要出台专 门的汽车消费信贷条例,对资信调查、信贷办理、车辆抵押、 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等汽车消费信贷全过程实施法制化管 理。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实际操作过程尚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包括资信调查、信贷审查和 审批、车辆登记与抵押、汽车信贷监控、违约处理等环节的 实际操作过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在资信调查方面,资信调 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人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在车辆登记和 抵押方面,也存在抵押登记各地标准不统一、机动车登记信 息查询困难、抵押金额无法查询等系列问题。在汽车信贷监 控方面,对经销商欺诈风险、购车消费者违约风险等缺乏有 效的控制机制。在违约处理方面,汽车贷款机构对违约车的 抓车面临司法障碍,例如诉讼程序多,耗时长、程序复杂等 等。 3 促进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对策 汽车金融市场规模潜力巨大,据统计 2007 年 9 家汽车金融公 司的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 200 多亿人民币;预测到 2010 年将 达到 800 亿人民币;2025 年将达到 5 000 多亿人民币。目前 7 我国汽车金融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通用、大众为首的 9 家 跨国汽车金融公司全面进入中国,其中有 6 家在华成立了独 资的汽车金融公司。跨国汽车企业全面布局中国汽车金融业, 不仅中资汽车企业在汽车金融面临着边缘化的危险,而且跨 国汽车企业可以通过汽车金融控制汽车经商销的经营,撑控 整个营销网络,并进一步危害到整车合资的格局,影响汽车 产业自主发展目标的实现。 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要有整体规划,应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 解决汽车金融行业当前和长远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 汽车金融业的健康运行;积极利用我国汽车企业集团的本土 化优势,把握汽车产业利润向汽车后市场转移的有利时机, 充分发挥汽车后市场对汽车产业的积极影响,大力促进中资 汽车产业的自主发展。 大力发展民族汽车金融业 我国汽车金融领域根据加入 WTO 时的承诺对外开放,外资汽 车金融公司快速进入中国市场,而我国商业银行正在逐步淡 出车贷领域。如果不尽快成立以中资为主的汽车金融公司, 任由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帮助国外品牌汽车抢占市场,汽车金 融有陷入由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垄断的可能。其结果必然是导 致我国汽车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减弱,严重制约民族汽车产 业的发展。为此,汽车金融业的发展须体现汽车产业政策的 导向作用,明确自主发展目标,加强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民 8 族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汽车金融在准入上,要促进有实力 的内资汽车企业集团发展汽车金融业。 制订《汽车金融管理条例》,规范汽车金融服务业 我国汽车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政策法规不健全,目前虽然 以《物权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动产抵押登记办 、 、 法》等改善了汽车金融的法律法规环境,但是汽车金融仍然 缺乏约束性强的、统一汽车金融服务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 汽车金融市场,保护汽车金融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汽车金 融业制订 《汽车金融管理条例》 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日益凸显。 《汽车金融管理条例》须以形成管理、维护汽车金融发展的 长效机制为目标,根据中国实际国情并结合跨国公司成熟的 运作经验,规范汽车金融业的未来发展模式,重点对汽车金 融公司的运作、管理及对汽车金融服务的支撑环境进行规 范。 促进汽车企业与银行共同发展汽车金融业 根据 2003 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规定,除非根据国家的其 他规定,否则中国商业银行不得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商业 银行法》在一定程序上阻碍了商业银行投资汽车金融机构, 但是商业银行低廉的融资成本、优秀的风险识别判断管理能 力及丰富的营业网点,正是资本实力相对弱小、运作经验缺 乏的民族汽车企业缺乏的。支持汽车企业与商业银行共同发 展汽车金融,实现优势互补,建立起有效化解风险的股份制 9 结构,使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联动经营,正是金融资本支持 中资汽车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民族汽车金融的发展 要鼓励商业银行与汽车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这些合作 既可以包括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面,也可以包括业务方 面的合作。 逐步完善抵押登记、违信处置等汽车金融的保障体系 我国汽车金融业务虽然已经具有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环 境,但是相关的支撑体系还不完善,其集中体现在登记流程 不规范,违信处置缺乏保障且成本高,信用体系信息不充分 等诸多方面。以抵押登记、违信处置等为代表的汽车金融支 撑体系不完善的现状,无疑增加了汽车金融各参与方的成本, 并随着汽车金融的发展表现出来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我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新的 于 《机 动车辆登记办法》也正在征求意见中,汽车登记制度改革要 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公安车管局的协商,规范全国的抵押登 记业务流程,完善融资租赁中存在的抵押登记、浮动抵押等 的相关制度,公开汽车注册等公共信息。在违信处置方面,要 逐步完善汽车金融收回处置中的法律保障和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汽车金融公司自动救济的相关保障措施。同时,要大力 支持、鼓励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加强对汽车金融业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对汽车金融企业来说,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是核心竞争力。 10 加强汽车金融业的风险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汽车金融公 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既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加强内部控 制,也需要管理部门加强相关的外部监管工作。目前《汽车 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资产安全性、流动适 度性、资本充足性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相关指标 的核查和监控;加强汽车金融的信息监测定期公布相关的汽 车金融信息,做好风险教育工作;汽车金融公司内部要建立 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和加强信 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监控;在汽车金融 公司的融资上,严格执行我国相关的政策,避免金融风险的 发生。 拓展汽车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拓展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 渠道,其中包括可以从事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等等。但 是,由于相关套配政策还不健全,导致一些政策可操作性较 差,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过高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当前融 资成本过高的问题表现非常突出其在汽车金融服务上突出 表现为汽车金融服务贷款利率过高,年利率高达 10%,甚至更 多。因此,下一步要完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相关 保障措施;支持汽车金融机构开展新的融资创新业务,例如 向银行进行应收账款让售等等。 11 谢辞 走的最快的总是时间,来不及感叹,大学生活已近尾声,五 年的努力与付出,随着本次论文的完成,将要划下完美的句 号。 本论文设计在吕庆志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 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论文初稿与定稿无不凝 聚着本人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即将毕业期间,吕庆志老师 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 议, 吕老师一丝不苟的作风, 严谨求实的态度使我深受感动, 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和熏陶,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 论文。在此向吕庆志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临近毕业之际,我还要借此机会向在这五年中给予我诸多 教诲和帮助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五年来的 辛勤栽培。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课老师认真负责, 在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 知识,并在论文中得以体现,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同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还参考了有关的书籍和论文, 在这里一并向有关的作者表示谢意。 我还要感谢同组的各位同学以及我的各位室友,在毕业设计 的这段时间里,你们给了我很多的启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 意见,对于你们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表示深深地感谢! 12 参 1 考 文 献 汽车金融公司的发 李江天,林家华.“入世”以来我国 展研究.武汉理 [J]. 2 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计志英.对探索建立新型汽车金融 服务体系的思考.河 南金融管理干 3 部学院学报[J].. 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肖俊涛.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发展 学院学报[J].. 湖北汽车工业 131

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研究论文题目

导语:共享单车的出现对于出行是一件极为便捷的事情,随着各品牌单车的不断投放,由共享单车所引发的交通拥堵、随便停放等现象,也成了让各方头疼的问题所在。下面是关于共享单车问题议论文800字,欢迎参考。

共享单车在中国各个城市火了。不到1个月时间,大街小巷已经随处可见它们的身影。这些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骑走的单车,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了不少市民的喜爱。目前,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机构已在中国各个城市投放了超过数十万多辆共享单车,然而在数量飙升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不少市民呼吁,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

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共享单车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共享单车的亮点在于“共享”二字,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共享单车就是整合,整合也是节约,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通过科学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既可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也可协调各方互通有无,避免重复劳动和无谓的浪费。如果多一些整合意识,注意统筹兼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我们可以减少许多浪费。的确,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提供了诸多方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明显的就是随便乱停,以及共享单车变成了“私享”单车。

当然,任何新兴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谁也不比谁厉害很多,大家都是在一个层次上探索,存在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找到解决办法。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共享单车运营方都要主动作为,及早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如福州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方采用信用奖惩的方式来管理乱停车的问题,乱停将扣信用分,当用户信用分较低时,就需要支付更多的租车费用,当两次因违规被扣分,将会被封号1周。所以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发挥主观能动性,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些问题并非无解。同时,享有共享单车便利的市民,也要注意自身文明素质。即: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只要大家都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共享单车,就是一种共享文明。

在这方面,深圳的做法值得效仿。针对共享单车乱停的问题,深圳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自行车停放区域、用车秩序、停放要求、道路规划等方面作了说明,由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执法。深圳还建立了“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单车用户,统一纳入平台黑名单中,共享单车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而交警部门也能通过企业的大数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实现政企信息互通。

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共享单车的发展,也要经过一个曲折的过程。正确看待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就能够对这一新事物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它不遵守相关非机动车交通法规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规范管理,在它遇到挫折时不是绕道走而是满腔热忱地支持它。它“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是改变城市公共生活的“互联网+”新事物,它的成长需要良好的水分、空气、温度、光照、土壤、春风等,而这些养分的提供,需要运营方、市民和有关部门各方共治、合力共推,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相信共享单车的出现,不仅能给市民带来便利,也能为共建共享社会带来新思路,新突破。

共享单车依托于人与人之间的信用,针对部分人对这种关系的破坏,我们不应退缩于一块称为“国民素质不高,我们玩不起”的龟壳里。切忌因噎废食,相反,我们更应该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拒绝自我否定,拒绝认为国民素质太低的陈旧观点。

共享单车就像是一个刚诞生的生命,充满了人们美好的期待和祝愿,若仅仅因为人们对它的伤害便干脆抹杀新事物,岂不是更大的伤害?新生命的分娩不是一丝苦痛都不会产生的,阵痛让母亲痛苦,但不能扼杀新事物出生带来的欣喜、改变,乃至革新,真正让新生命成长的是遭遇伤害、痊愈,消灭伤害,而非母亲的自我否定和对新生事物的扼杀。

我们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因为它客观上方便着人们的生活,促进着人们的进步,要看到的不该是有一帮人破坏规则,不守秩序;而应着眼于在这么几十上百万人中只有一小撮人破坏着整体形象。我们相信共享单车,也是因为国民素质是在稳步提升的,尤其是在新的一代人中,素质教育更是被提及又提及。知礼明让已成为了新一代中国人奉行的标准。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时也有资格去接受这样一种经济形式。

故步自封,不知实际变化的断言是武断、狭隘、缺乏价值的,正如同水源一般,诚然,方今中国确实有一些水面有污浊,便若是自我否定,自我放弃,自我封闭,放弃从新事物变化中汲取活的水源,结果是会且只可能是越来越坏的。现如今一部分人素质不够,不能以偏概全地认为所有人都不够格。一棒子抡死了所有人,那谁又知道断言人所期待的“现在”之后的哪一分哪一秒该是我们玩得起共享单车及其类似共享经济的时候呢?

人总是带着原始破坏性的,所有以才有了伏契克临终一句:“人们,我爱你们,可你要警惕”,让人们小心,但是我却认为应该“人们,你要警惕,可我爱你们”。局限于阴暗的树木必将枯廋将朽,只有把阴影甩在背后,面对阳光的人才能活得出真滋味。

我们需要政府及有关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和监督,也需要个人坚守底线。相信共享是相信自我,拒绝固守是拒绝自我否定。

点评:本文立论新颖,透过现象直抵本质,紧抓“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理性表达对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的看法,重共享,看优点,谋策略。全文闪现理性分析的光芒,不是像一般考生只是简单地吐吐槽,而是重分析,提建议。因此,算得上是一篇优秀的习作。

共享经济一词也许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词,在共享这一问题上也许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接受。近来,有多家媒体报道,在公共场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对周边单车进行了集中收缴,理由很简单,乱停乱放影响了公共场所的秩序。

但同时,有共享单车用户接受在采访时表示,随地还车本来就是共享单车一个最大的卖点,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无停车点,停放就是乱停乱放。这种情况下,用户不得不到相对较远的地方去停车,便利性大大降低。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看?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

媒体近日报道了多起破坏、霸占共享单车的新闻。从“狂飙突进”,到遭遇“倒春寒”,共享单车面临的尴尬警示我们:拥抱共享经济,我们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特别是文化观念上的准备。

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共享是指“使用而非拥有”,是在不改变物品所有权前提下的分享模式,其优点在于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这种模式与我国当前努力推行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恰相契合。顺应潮流又开风气之先的共享单车,自然而然地受媒体热炒、资本热捧,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共享单车频遭霸占、破坏的事实,就印证了这个道理。

首先,共享单车面临着制度支撑不足的尴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内外部的制度支撑。从企业来说,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比如,建立诚信用车的奖励机制和不当用车、无序停车的惩罚机制。从政府部门来说,对于适应发展趋势的新形式、新业态,应该扶持与规范并重,主动介入,制定规则,加强监管。对于扰乱道路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的乱停乱放问题,一方面要兼顾便民和城市管理两个方面利益,提供单车停放区域,另一方面,对于故意毁坏、窃取单车的行为,也要依法处罚,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放大警示效应。客观说,从媒体反映情况来看,这两方面做得都不够。

其次,共享单车面临着观念文化基础不牢的尴尬。大爷大妈将共享单车圈起来收看管费,孩子肆意破坏单车,这可能不单单是个别人私德缺失、私欲作祟的问题,而是反映出我们在公民素养和公德教育上还有薄弱环节。共享是“使用而非拥有”,共享的前提是对他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权利意识和诚信意识,是共享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观念根基,法治文化和诚信文化是共享经济繁荣发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视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经济的发展就会成为沙上建塔,共享单车的单兵推进就会夭折。这才是应对共享单车发展难题最需要直面的问题。

面对突出的新问题,不仅仅是提供国民个人素质这么简单,更关注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其他方面。今日关注的重点不仅仅只是共享单车这一新事物,日后与共享经济相关的其他新事物都会层出不穷。

我们期待中国未来的共享新生活。

1、共享单车盈利靠押金和预存费,首先要交纳押金,再向平台内预存车费。日后骑车的费用,再从充值的车费里扣。2、大数据的收入对任何一个互联网企业儿来说,通过运营获得用户注册,获悉用户的一个电话信息,已经是天大的幸福。3,广告收入共享单车的主要广告位置有两个:一是APP里的页面广告。其APP的装载量足以产生相应的广告效应,启动界面、内置广告都是可以创造利润的方式,以后还可以在APP中植入积分商城,和其他厂商合作兑换礼品;二是单车车身的广告。4,日常运营收入使用一次,一线城市乘一天3次,乘数量45万,加上二线城市一天2次,65万辆,结果是一天200万。综合起来一年收入亿。5,政府补贴整编各城市现有的公共自行车,获取当地政府支持。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有关共享单车议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的发展无疑是很快的,逐渐形成了一个共享社会,到目前为止,共享单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门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共享单车对于我们这种小老百姓看来说,确实是良心制作。

在我们那儿,一路下来,没多久就会看到小黄车,可是,没有一辆能用,损坏的不用说,让人心寒的是那些没有损坏的,都是把二维码和编号挂花,让你无法使用,然后,那些人记下自行车的编号,占为己有。天哪!太可怕啊,可怕的不是那些自行车,可怕的是人心啊!这样明目张胆的盗窃行为,而且是这么大的群体,你想想看,每天活在一个处处都是小偷和盗贼的社会里,你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很多外国人评价我们中国人,总会带上一句“素质差”之类的话语。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ofo,摩拜,熊猫之类的共享单车,但是你听说过3Vbike这家共享单车吗?最近它倒闭了。这是进入公众视野中的第二家倒闭的共享单车企业,和首家倒闭的悟空单车5个月的寿命相比,3Vbike共享单车生存时间更短,仅仅只有4个月。为什么会这样?3Vbike创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无奈地表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大量共享单车被盗。按照他的说法,投入的1000多辆车中,只找回了几十辆,接近80%的单车消失。

我希望这些共享是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更希望我们的素质能提高。

今天早上看新闻的时候恰巧看到一个关于共享单车模式的评论,我前几天在杭州出差的时候也看到街上有很多共享单车,这就引起了我的兴趣。在网上查了下,共享单车模式就是平台将单车租赁出去或C端用户在平台上共享自己的单车,然后平台按照使用时间或里程计费的一种模式,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出行的需求和痛点,现在主要有摩拜、ofo等单车共享平台。单车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平台自购的单车;二是平台用户共享出来的单车。在这里,我主要想讨论一下共享单车平台的使用场景。

毫无疑问,共享单车模式肯定能够解决用户的部分出行需求,但是它会有滴滴、uber这样广泛的使用场景么?思考了一下共享单车模式的使用场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某个固定小地域的出行需求,如旅游景区、校园,ofo就主要是在校园市场,在这些固定的小区域里使用单车往往是最方便和惬意的',如在校园通过单车能够方便的去上课、去图书馆、去食堂等,而在某些旅游景区的时候,沿着湖的周围骑车也是最惬意、最享受的,在这个场景下,共享单车无疑是解决了用户的出行需求和痛点。

2)上下班,有些用户离公司很近、短时间骑车能够到达,或者用户上班需要中转几次,骑车能够解决中转的烦恼,或者用户出于环保等原因骑车长距离上下班,对于这些用户,共享单车带来了很多便利,用户只管骑车,不用管后面的事情。

3)骑车锻炼,有些用户单纯是出于锻炼的目的骑车,也有可能使用共享单车,但是这种单车深度用户往往会自己买品质好的单车;

以上是我想出来的共享单车的使用场景,能够看出,总体来说,使用场景还是比较单一,不像滴滴、uber,它们基本能够解决用户所有的出行需求。

当用户有长距离通勤需求时,他们不会选择单车;当用户赶时间的时候,他们不会选择单车;当用户不熟悉路线的时候,他们不会选择单车;当用户自己有车的时候,他们也较少会选择单车;当天气下雨、太热、下雨时,他们也不大可能选择单车;当用户觉得骑单车太累时,他们也不会继续选择单车。

能够看出共享单车是一种使用场景较窄、会消耗用户较多能量的一种模式,当然这对爱锻炼、爱环保的用户当然是好事,不过这些用户对自行车的品质要求一般都较高。

除了使用场景窄外,我还能想到的困难有:自行车被人人为破坏了怎么办?自行车被用户直接偷走了怎么办?自行车解说码被人破解了怎么办?自行车中途坏了怎么办?用户在使用途中发生事故怎么办?没有那么多真实用户怎么办?如果在景区推行,势必会遭到景区租车商户的抵抗甚至破坏,怎样拓展景区市场?

总的来说,共享单车是用户出行领域中的一个很小的细分市场,难以跟滴滴、uber等整体出行解决方案平台比较。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