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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制的比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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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制的比较研究论文

众所周知,美国是当今世界高度发达的国家,生产规模巨大,经济结构完整,国民生产总值长期居世界第一位:工业发达,农业先进(实现了专业化、机械化和商品化),有庞大的铁路、公路、航空、内河、管道交通运输网络。此外,美国文化教育的高水平发展也决定了美国在世界科技方面的领先地位。在美国人看来,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美国的法律规定儿童6-16岁必须入学。美国的公立学校由政府税收支持,学生免费入学;私立学校多由教会支持。美国的学校按年龄阶段分为以下四类:1.初级学校:1-6年级(6-12岁)2.初级中学:7-8年级(13-14岁)3.中学:9-12年级(15-18岁)4.大学(学院):一般为4年制(18岁以上),另有“研究院”或“专业学院”,为大学毕业学生从事研究而设立。美国大学简介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是世界上教育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美国拥有3600多所高等院校。1993年美国高校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达1464万人,授予准学士学位万,学士学位万,硕士学位37万,博士学位万,专业学位万,均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美国还是全球拥有外国留学生最多的国家。1992年在美国各类高校学习的各国留学生达44万人,约占当年世界各国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堪称全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国家。1993年美国高中毕业生的大学升学率高达%,还有相当一部分将在日后接受各类全日制、半日制或业余的成人高等教育。美国的高等院校还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具竞争性的高等教育体系。据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国际教师协会最近的一次评估,全世界最佳的10所大学中,美国就占了6所(前5名和第7名)。美国教育体制权力高度分散,名目繁多的各类公私立高等院校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反应与适从社会发展的不同需要。 一部美国高等教育史就是从欧洲式的传统教育,到注重农工技艺教育,再到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基础和应用并重的全面教育的发展史。高等教育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互相推动,形成美国高等教育今日的规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高等教育发展更加迅速。高教层次结构逐步完善,学校类型和学科专业日趋多样化,横断学科和交叉学科不断涌现,成人教育和教育方式终身化突飞猛进。与此同时,高等教育进一步走向国际化,海外大学和科研机构纷纷建立,国际间大学的学术交流也大大加强。进入70年代后,美国高等院校亦受到学生人数减少、教学质量下降、教育经费短细、校园治安恶化、商业化倾向加剧等问题的困扰,各校当局乃至政府上下均在寻求对策,图谋变革。优胜劣汰从来就是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和动力。 美国大学的特点 美国大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仅受到来自欧洲、特别是英德两 国的影响,更受到本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制约,如对政府的不信任及持久的竞争意识,从而使美国大学逐渐形成不同于其 他国家的特点。这些特点包括:规模的庞大和种类的多样化;市场 机制的作用凸显;政府控制松散和充分的自主权;校际竞争激烈及 学生对母校的荣誉和忠诚感;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严谨的课程设置 和课程种类的繁复;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分明界限;系一级学术 权力机构的优势;教学人员的流动性;中学与大学之间灵活的联 系;对周围环境变化的迅速反应能力;高教系统的一体化等。 美国高校的特点又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自治。美 国教育历来实行地方分权制,教育的组织和管理权力分属刃个州 及地方政府。根据宪法,联邦政府在教育方面负有鼓励、资助及领 导的责任,国会为教育拨款,但不能直接管理教育。州和地方政府 享有广泛权力使各级公立学校能够适应当地的需要。 美国没有类似于其他国家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原先在 联邦政府的卫生、教育和福利部下设有教育总署,该署的职责只是 管理联邦政府对各级教育机关的援助计划及对学生的助学金和贷 款计划。1980年该署升为内阁级的教育部,但其职能却无多大变 化。在美国,任何个人或团体,任何教会和宗教组织,都可以为任 何合法的教育目的而兴办任何程度的学校。美国大学在行政管 理、任命教授、挑选学生、筹集和分配经费、学生选课等方面享有显 著的不受政府控制的自由,即便是公立院校也是如此。 近年来,美国政府对教育施加的影响明显增长,州行政当局对 学校的权力也比以前扩大。联邦政府规定禁止所有的大学在招收 学生和聘请教职员中实行性别、种族、国籍、年龄、宗教歧视。华盛顿也取得了对科研拨款的支配权,从而使政府得以影响大学的科研方向。尽管如此,传统的独立性和经费来源的多样性等种种因 素仍使美国大学享有比其他主要国家的大学更多的自由。第二,竞争。美国大学层次分明,每一层次都有超过本层次需 要的众多院校,从而引起同一层次各院校之间的激烈竞争。这种竞争是涉及师资、生源、资金、甚至运动队的全方位竞争,竞争的结果通常以各院校等级评定和排名的形式在各种刊物上定期公布。连一流大学也必须不断进行自我调整,积极参与竞争,以保住其领先地位。在竞争中,一所学校只有保持并强调个性和特色才能生 存和发展,因此竞争也加强了美国大学自治和多元化的特点。 自治和竞争使美国大学更具有进取精神,更多样化,更适应变 化的需要。美国高校的分权自治体制还有防止严重错误蔓延扩大 的内在机制。但自治和竞争也产生种种弊病,如缺乏统一规划而 造成资源的浪费、大学之间缺乏协作精神甚至互挖墙脚、过分赶时 髦以迎合社会的潮流、招生中的叫卖主义、校际体育竞赛中的不正 之风、容忍质量低或不合格的大学等,无怪乎有人说世界上最好的 大学在美国,最差的大学也在美国。不过总的来说自治和竞争利 大于弊。一般认为,美国大学在下列方面优于其他发达国家的大 学:第一流的科研能力、专业教育的质量、高校改革的深入程度、高 等教育成功地向全民开放、以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以满足学生不 同的需要。 美国大学的管理 美国高等院校就性质而言可分为公立和私立两大类。公立院校是指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建立的学校;私立院校则是由个人及私人团体(如教会或企业等)资助建立的学校。在经费来源方面,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有较显著的区别。公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①州政府的税收拨款;②联邦政府对图书馆和其他设施、专门的学术研究项目及援助学生的拨款;③地方政府部门的拨款,大部分是针对两年制社区学院和市立院校的;④为弥补财政开支而收取的学费,学费通常比私立院校低得多;⑤为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开展研究提供服务签约所得款项;⑧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私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①向学生收取的学费通常比公立院校高,在经费来源中所占的比例也较大;②地方、州及联邦政府提供的用途指定的补助(教会学校通常得不到这些补助);③来自校友、企业界、基金会等方面的赠款及从这些款项累积而成的捐赠基金所得的收益(这种来源在私立院校比 在公立院校远为重要);④与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签订的研究和服务合同。 然而,以经费来源的不同来区别公立和私立院校其实并不完全。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公立院校更加大张旗鼓地通过民间渠道募捐筹款,而私立院校在财政上则日益依赖政府的资助。美国大学生的经济资助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大部分来自于各级政府,两类院校在经费来源方面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控制学校的是政府还是私人团体。 私立高等院校通常是在州的特许状之下运作的法人团体。在一些州,此种特许状由州教育局或大学评议会颁发,有关机构还制定了某所新院校在取得特许状之前必须达到的种种标准。在另一些州则并无此类标准,任何团体只要有足够财力建校,或能游说州议会颁发特许状,便获准颁授各种学位。 私立院校各类经费来源的比例在各校间以及在每个学校不同的时期都是不同的。在许多院校,政府拨款的比例大为增加,而有的学校却拒绝接受任何来自政府的拨款。 美国私立高等院校的历史比公立院校远为悠久,故美国传统名牌大学如东部常春藤联合会的8所院校(哈佛、普林斯顿、耶鲁、宾夕法尼亚、康奈尔、布朗、达特默斯、哥伦比亚。其中康奈尔大学兼具公立和私立双重性质,这在美国是独一无二的),都姓私而不姓公。直到19世纪后半期以来,一流的公立院校(如加州大学和好克萨斯大学)才纷纷崛起。在美国,许多私立院校享有其他国家私立院校所难以企及的声誉,使各州的公立院校不得不在质量上向它们看齐,对维持高水准的美国高等教育起着重大作用。 美国公立院校又可进一步分为州立、市立和国立三类。由于联邦政府对教育机构不直接实行控制和管理,因此除少数几个联邦政府直属院校如军事院校外,其他公立和私立院校一样受各州法律的制约。 州立高等院校通常由各州议会通过立法而建立,有时也根据州宪法而建立。这些院校通常属州高等教育董事会管辖,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州长任命。州立院校从州政府得到它们基本的财政收入,其余收入来源为学杂费、捐赠和联邦拨款。 市立高等院校是根据州法律或特许状建立的,由当地的董事会管辖,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市长、市教育局或市政会任命。美国有的城市还举办庞大的综合性大学,如纽约市立大学拥有校园20个,学生18万,规模上在美国高等学府中排行第三。这类院校的收入主要是当地的税收和学杂费。私人捐赠和州政府的财政支持对有的院校也很重要,但捐赠基金在所有此类院校都是微不足道的。目前联邦政府对此类院校的援助正在不断增加。 国立(联邦)高等院校主要是联邦政府在国防领域直接举办的院校(参见“美国军队院校”)。联邦政府的其他部门也举办少数高等院校。 美国高等院校的行政组织系统有各种模式,但也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校长和校董会 美国高等院校一般由校董会控制,校董会的成员通常都是教育领域外的社会知名人士,主要来自法律界、金融界、企业界及教会(在与教会有关的学校中)。学校的特许状通常规定了第一届校董会的组织方式及校董改选的程序。校董透选的方式是判断一所学校是公立还是私立的最佳标准,如果绝大多数校董由选民投票产生或由政府官员(如州长)及机构任命,该校便是公立学校。在一些私立(以及少数公立)院校,校董们有权推选自己的后任,这类校董会被称为自延性校董会。在与教会有关的院校,校董由该院校所属的宗教团体推选或任命。通常各校的校友在校董会也有若干名代表。 在特许状利州有关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校董会有按照自己的方式管理学校的全权。但实际上校董会总是把它的行政权力交给它推选或任命的一名(或数名)专职行政官员,这位首席行政官员就是校长。 美国的大学校长与其欧洲同行相比,享有大得多的责任和权力。在美国,校长的任期不受限制,行政职权也较少受到限制。但 困扰今日美国大学校长的是学校的财政收支。校长的成功与否,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平衡收支的能力,这种情况与昔日作为学术首脑的传统大学校长截然不同。面对庞大的预算,大学校长 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筹款集资、招募学生以及应付公共关系上,很少有时间参与学校的学术管理。 校长通常由一位或数位副校长及一套行政班子协助。许多学校把教学和学术事务交由一位教务长或主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负责,教务长在选择教员、安排课程、授课质量和学术预算等方面对校长直接负责。学校其余行政官员通常包括一名负责保管学校正式文件的注册主任,一名负责招生工作的招生主任及一名管理校产和校办企业的官员。 学院和系 综合性大学有美国高等院校中最复杂的管理系统,一般设有一个文理学院、一个研究生院和若干专业学院。学院由若干系组成。系一级学术机构权力较大,教学安排、学位标准和学术活动等通常由系决定。 一个大学的各个学院有时同在一个校园。但一些规模较大的大学则有若干分校,各个分校有自己的管理系统和校园。如加州大学的校长拥有对全州范围内公立大学的管辖权,属下有9个自成系统的分校,每个分校均有自己的校长。因此像加州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这样庞大而系统复杂的大学也被称为集合型综合性大学。 教师 美国高等院校教师的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和讲师4级,由于助教通常由在学研究生担任,所以一般不作为一级专业职称。1992年美国46.5万专职大学教师中大约有28%是 教授,26%是副教授,22%是助理教授,其余为讲师或尚无职称的教师。由于各类院校教学和科研的水准不同,各校不同职称教师的比例也有较大差异。在综合性大学,教授常常占教师总数的35%以上,少数一流研究性大学中教授所占比例甚至达50%以上,而在两年制的社区学院里,教授仅占教师总数的8%左右。因此,美国高等院校教师的职称结构大体呈3种模式:综合性大学为倒金字塔式,4年制学院为卵型模式,两年制社区学院为金字塔式。 在美国高等院校中,担任讲师和助理教授的最低要求是拥有硕士学位,目前的趋势是拥有博士学位,末获硕士学位者基本上是没有资格在高校任教的。在一些名牌院校,所有教员几乎清一色拥有博士头衔。因此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自然成了高校教师的唯一来源。 美国高等院校普遍实行聘任制,聘任方式有非终身聘任和终身聘任之分。非终身聘任期长短不一,讲师通常为一年,助理教授为l-5年。各院校一般均有所谓非升即走的规定,教师在聘任期满后得不到晋升便须离校另谋出路。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的聘任期通常是终身的,教师一旦获得终身资格,便取得了在退休前在该校任教的权利,学校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并经过正式的程序不得予以解雇。终身资格的取得一般要经过五、六年的试用,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合格后方可取得。终身聘任制旨在维护学术自由,确保教师不会因在科研和教学中探求真理而被解聘。由于它意味着对教师终身的职业保障,而学校当局又无法预料该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或学科的发展前景,因此经济的负担和学科的不断更新使学校当局在决定教师的终身聘任时慎之又慎。 一些院校、主要是那些较大的综合性大学要求教师有从事科研的能力、并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和著作作为晋升职称的条件。这种“没有著作就没有立足之地”的政策,经常被批评为是造成高校教师一味追求专业上的个人利益和知名度而置课堂教学于不顾的直接原因。其实就美国大学的总体而言,这个问题并不十分严重。 一些研究结果表明,50%以上的美国高校教师从未出版过一本书。除少数名牌大学外,美国高校90%的论著是由为数不到30%的教师所撰写的。 对学生的个人服务 美国高等院校在正式的课堂和实验室教学外,一般都对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指导学生课余活动及新生录取、人学适应、咨涵顾问、经济资助、医疗保健、就业指导等。管理这些服务的模式各校不一,但通常委派一名学务长专门负责。 绝大多数高等院校对学生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卫生知识的宣传、疾病防治、急诊和住院治疗。本科院校常要求新生在入学时进行体检。各校的医疗水准和条件有时相距甚远。各校的就业指导办公室对学生提供职业咨询等重要服务,它是学生课外和假期里打工以及毕业生择业的信息交流中心。就业指导办公室通常存有学生的推荐信及其他个人资料,以便随时复制提供给未来的雇主。 图书馆 无论从教学还是从科研上说图书馆都是校园中头等重要的建筑。1890年美国只有5所学院的藏书量在10万册以上,到1965年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大学图书馆已不下30个。目前在美国,拥有藏书500万册以上的巨型图书馆的高等学府已不鲜见。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总藏书量分别在1300万册和1000万册以上,分列全球大学图书馆的第一、二位。 美国大学生通常要花很多时间在学校图书馆完成课程作业或撰写研究报告。图书馆有专门部门集中保存那些教授们为课程指定的参考书籍和刊物,以供选课的学生查阅。美国的大学教育强调学生利用图书馆的能力,新生入学伊始便须接受如何利用图书馆的入门指导。学生们很快会发现,他们在大学里学业上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利用图书馆的能力有关。 美国大学的分类 1973年,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在其主席、前加州大学校长 克拉克·克尔博士主持下,按性质和功能对美国的大学作了分类研 究,并发表了研究报告。报告把美国高等院校分为以下6种类型: ①授予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②综合性大学和学院;③文理学 院;④两年制的社区、初级与技术学院;⑤职业学院或其他专科 学院;⑥非传统教育院校。 每类院校又分成若干种,六类院校共分19种,以表示同类院 校之间的差异。此种分类法所显示的美国高校的结构和层次在一 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求,成为研 究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依据。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1976年 统计,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和综合性大学占美国大学总数的 23.9%,文理学院和专科学院占35.8%,其余所有院校占40.3%。 1987年,卡内基基金会又在新的主席欧内斯特’L·博耶博士领导下,对这种分类法作了修改。新分类法表明,从1973年至 1987年的10多年间,美国大学多样化的特色依然十分明显,高等 教育的总体规模和结构层次相对稳定。其实,刻意创新和保守传 统是美国高等教育相反相成的两个侧面。 卡内基基金会的分类法对美国大学的分类具有广泛的指导意 义。近年来《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对该分类法作了简化并加入地 区因素等技术性处理,综合各种因素,对美国1400所左右经过认 可的4年制高校的名次逐年作了评比。据该杂志1994年9月发 布的美国大学排名榜,当年美国有229所全国性大学,164所全国 性文理学院,500所地区性学院和大学,433所地区性文理学院以 及90所专门学校共5类院校,两年制的社区学院未列入此榜。 卡内基基金会的分类法比较复杂,习惯上也可以把美国的高校大致划分为以下3种类型: 两年制学院两年制学院又称初级或技术学院,大部分为公立,多半为地方社区所举办,故一般称为社区学院。社区学院提供 的课程有两类:一类为过渡性文理课程,相当于4年制大学的头两 年,学生习毕可转入4年制大学继续深造;另一类为终止性职业技 术课程,毕业生直接就业。社区学院颁授的学位是准学士学位。 社区学院具有开放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等特点:入学条件简单,不 限年龄,亦无须通过入学考试;学习时间灵活,有全日、半日、周末、 夜间课程的多种选择,还有寒暑假开设的假期班;修业年限较短, 收费低廉,而且针对本地区需要开设课程,便于就业,因此日益受 到社会各界的青睐。目前美国共有社区学院1200余所,学生人 数从1985年的470万增至1992年的640万,占全国在校大学生总 数的40%。社区学院也存在着种种问题,如教学设施和师资相对 薄弱、学生程度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等。但它作为大学教育、职业 教育、成人教育的综合体,充分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需要并以较低 廉的费用向更多的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代表着高等教育发展方向。社区学院是美国在高等教育领域所作出的独特贡献。四年制学院四年制学院大体有两类:一类是文理学院或文科学院。基本课程包括人文学(语言、文学、哲学、艺术、音乐、文化史等)、社会及行为科学(历史、地理、经济、政治、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和自然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地质学等)三大领域。现在有的学院为多收学生平衡收支,增设了诸如企业管理、护理、教育等学科以适应当地的需要;另一类是独立的专科学院,如机械学院、建筑学院、工程学院、音乐学院、师范学院等,主要提供专科职业教育。近年来许多专科学院也扩大了教学范围,提供较完备的文理课程及学位。上述两类学院学制一般为4年。文理学院和文科学院向毕业生颁授的最普遍的学位是文学士和理学士,专科学院则授予专业学位。综合性大学综合性大学规模庞大、组织复杂、师资充实、设施完备,一般设有以文理学院为核心的若干学院,可修学位的课程除通常的文理课程外,还有工程与技术、商科、国际问题、卫生、教育、农业、家政、建筑、传播、新闻、图书馆学、旅馆管理等。大部分综合性大学注重研究工作,不仅拥有设备先进、实力雄厚的研究机构,也设有以向高校和社会输送教学和研究人才为双重使命的研究生院,因此这些大学又被称为研究性大学。此外,许多综合性大学还设有若干高级专业学院,如法学院、医学院、牙医学院、管理学院等。进入这些专业学院学习往往需要4年大学本科学历,学制通常为3-4年,时间长费用高,但入学竞争仍异常激烈,因为拥有专业学位是脐身收入丰厚的专业领域的先决条件。综合性大学颁授学士、硕士和博士3种学位。 美国大学的学位制度美国目前实行准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分别代表本科和研究生两大类教育4级不同的学术水平。由于准学士学位只是读完2年初级或社区学院的资格证明,不是攻读学士学位的必经阶段,因此美国的学位制基本上还是3级水平结构。美国高等院校设置的学科专业名目繁多,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层出不穷,因此美国的学位五花八门,达2千种左右,但按学位性质,不外学术(研究)学位和专业(专科)学位两种。此外美国大学还颁授荣誉学位,此种学位并不反映学术成就,而是对予社会有杰出贡献者的承认。在美国,各高等院校之间的学位水平是很不一致的。 准学士学位完成中学教育后进入4年制高等院校修完前两年课程,或只在2年制的初级、技术或社区学院修完全部文理科课程的学生可得准文学士或准理学士学位,修完相应的职业、技术课程则可得准应用文学士或准应用理学士学位。2年制学院的若干课程有时用1年或不到1年时间便可修完,所得的是资格证书而不是学位。准学土学位有助于谋职就业,但其课程偏重职业性,学术水准不高,因此美国高等教育传统的“第一学位”通常指的还是学士学位。不过近年来2年制学院蓬勃发展,准学士学位也逐渐登堂人室,成为本科教育的基本学位。 学士学位中学毕业取得文凭后,成功地在学院或大学完成4年学业,便可得学士学位。文理科学士学位课程通常为4年,每学年两个学期,但目前亦有不少院校实行3学年制或3学期(秋季、春季和夏季)制。 美国习惯上对学习语言、文学及其他人文学、历史和艺术的学生授予文学士学位,对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学生授予理学士学位。此外,专业学院还设置各种专业学位。因为文学士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学位,所以某些院校除了授予学习自然科学及工程和应用科学的学生理学士学位外,其余一概授予文学士学位。这种现象目前已有所改变。 学士学位课程头两年通常为广泛的基础学科,包括一些必修科目,如英语写作、外语、文学、社会科学和理科的某些学科。后两年主要攻读专业课程,学生要选择一门主修科目和2门副修科目。教学实行学分制。在实行一学年两学期制的院校,每学期15周内,每周有1小时讲授或2-3小时的实习作业就算一学分,4年内修满120学分方可授予学士学位。学生一般每学期同时选修4-5门课程。一些院校允许学生在大学三、四年级时就进入专业学院学习,这在法学院、医学院和工程学院尤为普遍。这些学生也许要花5年以上的时间来取得他们的学士学位,不过他们的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有一部分在时间上是重叠的。硕士学位硕士学位在美国600个以上授予此种学位的院校、甚至在这些院校不同的系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在有的院校,学生在校学毕5年便可获此学位;而在另一些院校学生须通过资格考试,提交学位论文,还须选修一门外语。有时它是修完2年制专业课程的学位,如工商管理专业;或3年制的研究课程,如美术专业。它还可以是第二级专业学位,如在药理学和建筑学专业。一些院校把硕土学位视为一种研究学位,而另一些院校则视之为通向博士学位的中间阶梯,具有考查性质,学生们往往绕过硕士学位这一级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在一些院校、特别是一些名牌院校硕士学位被用来抚慰那些不够攻读博士学位条件的学生。硕土学位大体上可分为两类:文理科硕土和专业硕士。文理科硕士包括文科硕士和理科硕士,由于各校对学位用法不同,两者有时较难区分。文理科硕士学位一般要求修24-30学分的研究生课程,其中大部分为本专业领域的课程。一定限额的研究生课程学分还可以从别的学校转来。修业年限最短一年,一般2-3年,最长5年左右,各院校亦有不少出入。专业硕士学位的定义比较明确,在学位头衔前注明所学专业。其课程设置较紧凑,管理较严格,声誉也较高,如工商管理、工程、美术等专业硕土学位。由于许多州的教育当局把硕土学位规定为中学教师执教和晋升的先决条件,硕士学位与教育专业的关系日益密切,近年来半数左右的硕土学位被授予教育专业的学生。教育专业的硕士学位通常为教育学硕士学位。目前一些院校中教育学文科硕士的数量激增,此种专业学位主要授予那些准备从事中等教育的文科学生,他们既无须专修教育学,也无须提交学位论文,但须有在学校授课的实践。教育专业的需要大大加重了各高校研究生院的负担,降低入学标准和粗制滥造的现象也不时出现,致使整个硕土学位的声誉有所下降。 博士学位博士学位是美国高等院校授予的最高学位。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众多领域该学位的获得者不管专攻何种学科,均被称作哲学博士。哲学博士学位强调

1.旧学制 法国综合大学学制一般为7年,采取学分与证书相结合的制度。7年的学习时间可分为长短不同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期2年,是基础理论教育阶段。在第一阶段的第一年,要求学生学习必修的公共课和选学一些课程。第二学年,要求学生逐步确定一个专业方向,学习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和必修课等。学生经过2年的学习,获得规定的学分,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大学普通学习文凭DEUG(le diplome d’ études universitaires générales)。学生可凭该文凭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或到社会上就业。 第二阶段亦为2年,主要是进行专业基础教育。学生经过1年的专业基础学习(实为第3年),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学士文凭”。如果再学1年(实为第4年),各专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硕士文凭”(即大学本科毕业文凭)。获得硕士文凭证书者可进入第三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或到社会上就业。 第三阶段通常需要3年时间,为专业研究或深入学习阶段(研究生教育阶段)。如果学生的目的是准备参加工作,就应该选择“高等专业学习文凭”DESS(diplme d’études supérieures spécialisées) 课程。如果学生准备从事研究,可能要注册“深入学习文凭”DEA(diplme d’études approfondies)课程,这是准备博士学位的第一步。获取该文凭通常需要一年的时间。博士学位主要为获得深入学习文凭证书的学生开设,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一般需要2-4年时间。学生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博士学位。 新学制 从2004年秋季起,法国1/3地区的大学开始实行“LMD”(或称“358”)新学制。依照欧洲公认的共同结构(即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架构)进行组织,以获得高中会考证书(Bac)后的有效学习年限作为参考,表述高等教育学历等级,即:Bac+3年=学士学位(licence)(180个欧洲学分);Bac+5年=硕士学位(master)(300个欧洲学分);Bac+8年=博士学位(doctorat)。其中原有的一些文凭基本不变。Master第一年相当于以前的Maitrse,Master第二年相当于以前的DEA和DESS文凭。 2.美国大学的学制有学期制、学季制、三学期制及四一四的制度。学制将会影响到毕业学分的计算方式、开课的方式及修业期间等学习的因素。 美国大学一学年( Academic Year)的长度,大约是九个月到十个月,开学的日期大约在每年的八月底或九月初,到次年的的五月或六月底。美国大学采行的学历(Academic Calendar System)因学校而异,主要可分四种,学期( semester )、学季制( quarter)、四一四制( 4-1-4 )和三学期( trimester)。 一般的学校均以秋季为学年的起始,虽然有些学校在任何学期都接受申请入学,但是秋季班开学时有较多的基础课程可供选择,并且也会举行外国学生的新生说明会,所以,秋季应为入学的教佳选择。下列为美国大学所采用的学制: 一、学期制(Semester): 一年分为上学期(春季)、下学期(秋季)两个学期,第一学期从八、九月到十二月,第二学期由一月到五月,每一学期约为十八周。暑假期间可以自由选修课程。近几年较多的学校采用Early Semester,也就是第一学期大约提早二至三周,在八月底左右入学,到十二月下旬第一学期结束。有过半数的学校采用此种学制。 二、学季制(Quarter): 每一学季约只有十到十二周,一年分为四个学季,第一学季( 九月到十二月 )、第二学季( 一月到三月)、第三学季( 四月到六月)和暑期课程( 六月到八月 )。 三、三学期制(Trisemester): 将一年分为段,每段约十五周,第一段从九月到十二月,称为秋季班( Fall Semester),第二段由一月到四月,也可称为冬季班 ( Winter Semester),第三段是四月到八月。有些学校将第三段区分为春季班( Spring Session)和暑期班( Summer Session),每一个 Session 的长度约为七周半。 四、四一四制: 将一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学期(First Term)是四个月,大约从八月到十二月,接着有为期一个月的时间(Intern),大约在每年的十二月到一月之间,可以参加密集课程( Intensive courses),进行独立研读(Independent study)或校外工作(Off-campus work)等。第二学期( Second term)大约在二月到五月,每年的六月到八月是暑期(Summer Session),目前极少学校采用此学制。 每个学制的学期长短不同,学生在选择学校时应考虑所选学校的学制是否适合3.日本大学的学制通常为四年,但是医学、牙医学、兽医学的学制通常为六年。申请进入大学的学生通常要接受过12年的学校教育。

估计很多学过教育学原理的人都听说过了美国的六三三教育学制,这个学制是非常有开创性的,而且对我国的教育体制影响也是非常深的。我国的教育制度基本上就是学习了六三三学制,那么美国的六三三学制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情况呢?美国的六三三学制的发展状态又是怎样的呢?

六三三学制,其实这三个数字就是体现了对于教育阶层的划分。因为在以前的时候人们对教育年龄以及教育阶段的划分是并不清楚的,但是在当时就有人提出了六三三学制。六三三学制,就是把学生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为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培养时间分别是六年,三年,三年。其中六年是为小学的培养阶段,三年分别是初中三年,高中三年,而其中等教育是整个新学制的一个精髓。也就是说人们其实非常看重中等教育的发展,而且美国的六三三学制,也会对教育进行一个分层。就比如说学生在进行中等教育的过程中就会选择是接受职业教育,还是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并且能够有效的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做出相应的提高。

实际上在六三三学制推出之后,美国的教育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且当时美国的工业化以及城市化进程是非常快。因为六三三学制也帮助美国培养出来很多的人才,这些人才有时候是走向技术的,有时候是走向人文社科的。虽然后来六三三学制又有了一些改进,但是大体是按照这样的程度发展的。而且六三三学制对于整个世界的教育制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过现在有很多人也对六三三学制提出了质疑,觉得六三三学制有一些死板了,所以也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

1.本科学位:美国大学本科四年制,综合性大学一般是4年制,少部分是3年制。还有一些颁发副学位的2年制社区大学。本科学位有两个主要选择:两年制副学士学位和四年制学士学位。一般来说,副学士学位授予两年制美国社区学院,而学士学位授予四年制学院和大学,一般情况下,国际生所要申请的大部分是四年制学士学位。在这两种情况下,学生都会为他们的学术研究选择一个重点,称为专业。除了专业课程外,学生还需要学习必要的核心课程或通识教育课程,以培养批判性思维和沟通技巧。2.硕士学位:通常,美国 MS 课程的持续时间为两年。但是,某些硕士课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具体取决于所选的专业。对于硕士学位可能需要一到两年的学习。在大多数硕士课程的最后一个学期,学生必须完成一篇论文(一篇有据可查的大型论文)或一个项目,然后才能获得硕士学位。3.博士学位:博士课程的长度将取决于两件事:学生是否必须首先完成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以及完成一篇论文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如果你已经完成了硕士学位,然后被录取到博士课程,那么课程将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完成博士课程后,您通常会开始撰写论文或研究论文/项目,作为您学位研究的重点。除了这些学位课程,国际学生还可以参加其他各种继续教育或认证课程。有些是除了学位学习之外的,而另一些则可能计入满足在某些领域工作的许可要求。不过对于考虑入读美国学院和大学的新国际本科生,通常最早在您希望加入的学期前一年接受申请。

英美代议制比较研究论文

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相对应;代议制属于间接民主形式,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共同与专制形式对应。在资产阶级早期多为君主专制,随意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力量不断壮大,作为新兴阶级的资产阶级不断限制君主的权力,主要是选举权、征税权等,这时逐步出现资产阶级代议制。

英国选举制度与代议制民主的效能分析——以民意代表性和统治有效性为视角李济时(文章发表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年第6期)内容提要:代议制民主具有两种基本的效能,其一是民意代表性,其二是统治的有效性。本文通过对英国选举制度的实证分析,考察英国的代议制民主在实现这两个基本效能方面的情况。英国的选举制度增强了政府的稳定性和统治有效性,却减少了民意代表性,基本上保证了获胜的政党对主要反对党拥有较大的优势。但政治家们在追求政府稳定性和统治有效性的同时,也应该避免过于严重地损害民意代表性。关键词:英国;选举制度;代议制民主;民意代表性;统治有效性代议制民主的目的在于产生一个代表人民进行统治的政府,具体来讲,应该具有两种基本的效能,其一是民意代表性,其二是统治的有效性。缺乏民意代表性,就谈不上人民主权,而缺乏统治的有效性,政府就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治理。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英国选举制度的实证分析,考察英国的代议制民主在实现这两个基本效能方面的情况。一、英国选举制度与民意代表性之考察英国的政治体制是议会内阁制,政府由议会产生,直接对议会负责,也就是约翰·密尔所提倡的典型的“代议制政府”。那么其代议制度的民意代表性也就直接体现在选举产生的议会代表民意的程度上面。英国的选举制度比较简单,不仅体现在议会内阁制下只存在议会选举而不存在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而且体现在实行简单明了的单选区简单多数制。英国议会的席位全部由单选区产生。这种单选区制度,一般来说,是有利于少数大党的。因此,英国长期以来就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但是这种稳定的两党制长期以来是以牺牲小党的利益为代价的,也就是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牺牲了民意代表性。首先试以2005年5月大选为例。在这次大选中,工党的得票率只有,却获得356个席位,占议席总数的;保守党得票率为,获得197个席位,占议席总数的;自民党的得票率为22%,获得62个席位,占议席总数的;其他小党得票率总共为,获得30个席位,占议席总数。可见,简单多数制的一大特点是得票率与议席数不一致。这次议会选举又引发人们对于简单多数选举制度公正性的争论。如果我们认为大选中各党的得票率是民意的反映,那么比例代表制应该是最能实现民意代表性的选举方式。因为在这种制度下,各个政党获得的选票比率与所获得的议席比率应该是相等或基本相当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实际所获得的议席数和议席比率与按完全的比例代表制所获得的议席数和议席比率做一个对比。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与比例代表制相比,工党的议席比率高出20%,保守党减少,而自民党减少!其他小党减少(见表1)。从议席数量来说,工党多129席,保守党少11席,自民党和其他小党各少80席和38席(见表2)。表1:议席比率:比例代表制与多数制的对比[1]表2: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相比增加或减少的议席单选区简单多数投票制度不仅总是会出现得票率与议席数不一致的情况,有时还会出现得票率拥有多数的政党在议席上却处于少数的情况。由于组阁权归于议席占多数的政党,因此该执政党在得票率上反而是少数,也就是说,民意代表性低的政党反而掌握政权。英国战后选举历史上,有两次选票多数与议席多数不一致的情况。一次是1951年,此次大选保守党获得48%的选票,但获得321个议席,而工党尽管获得的选票,比保守党多个百分点,但是却只获得295个议席,从而失去政权。另一次是1974年,此次大选保守党获得的选票,议席数为297个,尽管工党的选票比保守党少个百分点,为,但议席数却比保守党多4个,为301个,从而取代保守党上台执政。这种选票多数与议席多数不一致的情况,尽管不一致的程度非常小,往往只是几个百分点之差,几十个甚至只是几个议席之差,却能够左右政权的归属。然而,两个大党对此都不以为然。恐怕是因为他们从这种不一致中获益的机率是平等的。战后的两次不一致,一次是保守党占便宜,一次是工党占便宜。从历史考察,这次英国大选偏离民意的指数并不是最高的,但也是比较高的。我们把战后17次大选的结果予以汇总,把各党实际所获得的议席比率与比按比例制应得议席(即得票率)相减,其中最大的绝对值作为偏离民意代表性的指数。比如,表1中工党的议席比率和得票率之差的绝对值20%是最高的,那么2005年大选结果的民意偏离指数就是20%。这个指数在17次大选之中是比较高的,有三次大选高于这个指数(见表3)。一般的理论都认为,简单多数制是不利于小党,而有利于大党的。那么我们就通过英国大选结果来考察这一判断的真实性。我们主要考察英国的第三党——自民党。首先我们把战后17次大选中自民党的得票率和议席比率相对于得票率的减幅与民意偏离指数的线性图放在一起来观察,就发现自民党的得票率、议席减幅与民意偏离指数的走势基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大体上,自民党的得票率越高,其议席减幅就越大,而大选的总体民意偏离指数就越高。换句话说,出现了自民党得到选票越多,在议席上就越吃亏的这样一个怪现象。(见表3)。表3:民意偏离指数:与自民党得票率的对比英国的两大党——保守党和工党——在战后17次大选中的平均总共的得票率为82%,而平均所占议席比率为,也就是说,两大党的议席平均比实际得票率高出!而且,这种趋势在后期比前期还扩大了(见表4)。其原因恐怕在于,在后半期,自民党得票率呈增加之势,但是议席增加却十分有限,而两大党总共的得票率呈降低之势,而议席的减幅却不大。表4:两大党垄断议席情况而如果我们考察战后17次大选中三党得票率与议席比率之差,这一情况就看得更加清楚。总起来说,无论是保守党还是工党都是当前选举制度的绝对受益者,工党是最大的受益者,议席比率比得票率平均高出,保守党为,而自民党则是绝对受害者,平均减少11%,而这基本上就等于两大党所多出的那些议席(见表5)。因此,自民党也是当前选举制度的最大的受害者!表5:历次大选三党得票率与议席比率之差(%)当然,由单选区简单多数制度产生的政党得票率可能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纯粹比例代表制下的得票率,两者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距[2]。因为在单选区中,选民往往是针对候选人投票的。这也就是该选举制度的优点,即选民与当选议员联系密切,这似乎也体现了代议制度的至关重要的代表原则。但是,如果以政党政治而论,这种选举制度却难以真正反映政党支持率。毕竟现代政治都是政党政治,组成政府和领导政府都是政党的特权。当然,在单选区制度中,政党的支持度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一个政党的支持率的高低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该党候选人在选区中的得票率。比如英国工党2005年选举中很多候选人失去席位就与工党支持率的下降有关。有的学者认为,在多数当选规则下,获胜者代表的往往是少数选民,尤其是在选民投票率不高的情况下。如果这样来看,英国历次大选,获胜的政党从来没有得到过半数以上的选票。那就是说,在英国,几乎永远是少数人的统治。2005年大选中工党的得票只有,而此次大选的投票率只有。那么是否可以说,工党只是由21%的选民选出来的呢?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恐怕当今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实行由这种绝对多数人的统治。当然,也不能简单地认为,那些没有出来投票的选民就反对当选的总统或政党。日本二十世纪上半叶政治学教授森口繁治就曾经深入探讨选举制度的问题。他认为简单多数制缺陷太大,会造成没有节制的多数,“此选举的最显著的特征,在于以很少数的选举人选出绝对多数的议员,这样现象是和民主的代议政治的精神相矛盾的”[i]。不管怎么说,英国的单选区简单多数的选举制度,其结果是很不公正的。因此,有些国家采取比例制与单选区制相结合的选举方式,比如德国、俄罗斯。英国本身也在进行一些选举制度改革,开始在地方选举中引入多种比例代表制方式,但是在全国议会大选中,尽管批评之声不绝于耳,简单多数制仍然难以撼动。因为英国实行这种制度已经有数百年之久,这一制度尽可能地保证执政党有足够的权威去统治国家,而失利的党则以“忠诚的在野党”的身份对政府进行监督。二、英国选举制度与统治有效性之考察要取得统治的有效性,就应当有一个稳定的政府。在政党政治的体制下,这主要表现在执政党或执政联盟的稳定上面。要有一个稳定的执政党或执政联盟,选举制度的设计至关重要。一般来讲,两党制或有限的多党制是政治稳定的条件。而这种政党格局往往是选举制度的产物。“从理论上讲,由依据不同当选规则产生的代表所组成的议决机关,能够显示出选民意愿在议决机关内所能体现的程度……。因而不同的机票方法代表了不同的政治理念。从实际结果看,由不同当选规则产生的议决机关,必然会导致议决机关内的不同政治态势,从而影响国家的政治生活。”[ii]为了保证政治稳定,一般需要采用单选区制度。但是,正如前文所言,单选区制度最大的问题是政党所获议会席位与其在选举中的得票率不符。也就是说,议会席位无法准确反映该党的民意支持度。一个得票率不足半数甚至与半数相差甚远的党可能上台执政,而其政策将影响大多数或全体国民。使代议机关的组成能够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这无疑是一种天然的政治理想;但是为了使使代议机关不致陷入党派纷争,为了保证政府的稳定性,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议会的党派数量,减少执政党所受到的干扰,使代议机关和政府有效地工作。在选举制度上,这就不得不牺牲小党的权利。有西方学者就此指出: “当代政治体制正朝着二元或二极的方向发展,执政党和在野党的选票差别并非举足轻重,而重要的是政府的稳定和效率。”[iii] 从2005年英国大选的结果,我们也可以看出,英国的选举制度确实保障了获胜的政党拥有多数议席和充分的权威进行统治。尽管这次大选,英国工党的得票率只有,创下了战后执政党最低的得票记录[3],但是它所获得的议席比率却高达!因此,它所获得的议席数量比起其他所有党派的总和还多67个,而相对于主要反对党保守党更是拥有159个议席的大幅优势。在战后17次大选中,尽管此次大选工党所获得票率优势居于后列,但是其绝对议席优势已经排在中游,而对主要反对党的议席优势竟然排在前列(见表6)!不管怎么说,工党所获得的较大的议席优势使得它能够有效地进行统治。因此,这次大选的结果,对于工党来说,失败和胜利兼而有之。这次它的得票率与议席比率相差如此之大,恐怕是因为选民对于布莱尔的伊拉克战争政策普遍不满,但是对于工党的政绩、纲领和工党的候选人又比较认同,才产生了这样一个混合的结果。理性地看此次大选,就可以发现它不过是“向正常的政治回归”的一个迹象。布莱尔赢得了一个可行的、工作的多数,取得的是一个平常的胜利,不再像前两次选举的压倒性胜利一样看似一场魔术表演[iv]。英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保证了获胜的政党对主要反对党拥有较大的优势。在英国战后的17次大选中,从来没有一个政党是得票率超过50%而执政的,最高的一次是1955年,保守党获得的选票。然而,获胜党几乎总是能够获得过半数的议席,只有4次大选获胜党对主要反对党的议席优势低于40个,而获胜党议席低于半数的只有1974年大选这一次(见表6)。这就使执政党一般来说都能够避免受到主要反对党过多的牵制。1974年的那次大选之后,工党组成了少数派政府,但是其施政必然面临议会的强有力的牵制。因此,工党又利用可以随时宣布重新选举的权力,在同一年再次进行议会选举,终于得到了能够稳定统治的多数议席。表6:战后英国历次大选获胜党的优势(按降序排列)注:标数字处为为工党2005年大选成绩似乎可以说,英国选举制度对于获胜党是十分优待的。宪法没有规定超过半数议席支持才能执政,按照传统获得议席最多的政党即可组阁,获胜党不需要为取得超过半数的议席而与小党讨价还价,组成联合政府。而且,如果大党的议席数非常接近,那么哪个党能成为执政党也成了不确定的事情,因为谁能拉拢各个小党争取到足够半数的议席就能组阁。因此,在比例代表制度下,选后各政党领袖讨价还价是寻常的事情,而且政府容易解散[v]。这就为政局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当然,即使宪法规定必须超过半数议席支持才能组阁,对战后英国来说,也只有1974年的第一次大选中的获胜党需要组织联合政府。而联合政府在西欧的其他国家几乎是屡见不鲜。也许英国的这种选举制度有其合理性,因为任何竞争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失败者,失败者则要被淘汰出局。比如在体育比赛中,冠军只有能一个,即使是微差,落败者还是只能屈居亚军。在现代的民主制度中,最重要而且最可行的规则只能是多数决定。多数决定是保证民主的可行性的手段,也是保证执政效率的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只能牺牲少数的利益。因此,无论是简单多数制还是设门槛的比例代表制,都还是符合民主的原则的。“对英国选举的研究表明,它完全承担起民主原则的要求的所有职责。因为它能让每个公民在向投票箱里投票时,同时选择他的地方代表、一个施政纲领、一个议会多数派和一位首相。选举的议员同时又是一次全民公决和全民表决。选举将政治决策的过程委托给获胜的党派,同时通过反对党的介入,人民可以监督该权力的使用。”[vi]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少数人的权利就可以无视。选举制度对他们而言,恐怕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第一,各个党派在选举活动中都能充分展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那些被牺牲的小党也通过自己的得票率而显示了自己在选民中的支持率,即使它们在获得的议席微不足道,但是它们的存在就是对大党的政治压力;第二,小党的代表权被部分牺牲而不是全部牺牲,他们还是能够有代表进入议会,尽管这可能与他们的得票率相比不成比例,但还是能够在议会中有自己的声音。比如在2005年的大选中,地方性的小党如苏格兰民族党、威尔士民族党以及北爱尔兰的民主统一党、社会民主工党和新芬党等各获得了3-9个议席。另外,即使小党在全国层次的议会中无法发挥多少作用,他们还可能在地方层次的议会中获得较大的优势,如英国的苏格兰地区和北爱尔兰地区,地方性政党在当地议会中拥有的发言权比在全国议会中要大得多。三、结语英国的选举制度为了增加了政府的稳定性和统治的有效性,减少了民意代表性。英国在选举制度方面对民意代表性的忽视,可能与精英政治的传统有关,也与前政党政治的传统有关。在议会政治兴起于英国之时,政党政治尚在萌芽之中,议会的选举往往为地方的绅士所控制,而选举权也限制在少数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群体中。及至两党格局形成,选举权普及,由于英国长期的政治稳定和稳健保守的传统,这种选举制度也一直保持不变。英国从一开始就维持两党制的政党格局至今,与这种单选区简单多数选举制度关系很大。二十世纪初工党兴起的结果是自由党的地位被取而代之,而两党制的格局仍继续存在。工党取代自由党的历史也表明这种选举制度并非绝对是保守的,也能够容许变革。只不过这种变革只有在新兴的政党足够强大和成熟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由此观察现在的自民党对英国政治格局的冲击,如果它只不过是在两大党受到选民质疑和排斥的情况下的一种排气阀,那么它就仍然只能扮演配角。英国的自民党能否突破现在的格局,在根本上要看其是否代表了新的前途远大的阶层和运动,否则,它就只能任凭政治机会的捉弄而沉浮不定。投票给自民党往往不过是对工党的某些政策的不满,如果真的给予自民党以决定性的议席,以致妨害政府的稳定性,反而是得不偿失。自民党所获得的选票的价值在于选民表示出自己对工党某些政策的抗议,但是牺牲自民党的议席则是为了让工党政府继续保持其稳定性和有效性。不管选举结果能否全面反映民众的意愿,不管对选举抱有什么样的期望,一种自由、公正、多党参与的选举始终是民主的不可缺少的实现形式;即使为了政府的稳定性,而不得不牺牲部分民意代表性、牺牲小党的部分权利,也无损于选举制度根本上的益处。退一步讲,在西方成熟的民主社会,在两大党之间,无论是这个党多获得一部分议席,那个党少获得一部分议席;无论是这个党上台执政,还是那个党上台执政,都不会使政治发展的方向产生多大的变化,不会使政府的政策产生多大的差别。最大的差别恐怕不过是不同的政治精英集团的政治表演而已。他们相互之间扮演角色主要是制衡,而非政策的替代——当然是指根本性的或大的政策。不过,政治家们在追求政府稳定性和统治有效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民意代表性的问题。正如一位英国观察者所质疑的:“一个仅仅得到36%选票的党却拥有政府全部权力,这一体制的合法性何在?在这次大选中,政治家的信任是一个大问题,而下次大选,对制度的信任可能成为大问题。”[vii] 因此,避免使民意代表性受到过于严重的损伤,也是保持政府合法性的需要。

中美两国学前教育比较研究论文

自1983年美国哈佛大学加德纳教授《智力的结构》一书出版以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多元智力理论得到了各国教育界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和推崇,成为了许多国家教育改革新的理论支撑。我国基础教育正在进行一场重大改革的今天,随着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教育改革的新形势对教育工作者(包括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多元智力理论不仅为我国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思维模式,也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诸多助益。本文旨在探讨多元智力理论对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幼儿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不断成长和追求成熟的过程,是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不断进步、专业技能不断成熟、专业思想不断完善的过程。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对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幼教改革的顺利推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教育观念的更新、对教学实践的反思和教学行为的改进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一、多元智力理论帮助幼儿教师树立新的教育观念(一)重构多元的“智力观”以皮亚杰为代表的传统认知发展理论认为:智力是指以思维为核心的几种能力的组合。加德纳教授则认为:智力不再是某一种能力或围绕某一种能力的几种能力的整合,而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八种智力,即言语—语言智力、音乐—节奏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智力、身体—动觉智力、自知自省智力、人际交往智力和自然观察智力。这是一种全新的智力观,让我们曾经单一、平面的智力观多元化、立体化了。由此可见,我们曾经对幼儿智力开发的理解仅仅限于开发幼儿的观察、记忆、思维等几种能力是十分片面的,幼儿教师应创设多彩的环境和利用丰富的教育资源,从多维度启迪和开发幼儿的多种智能。开发幼儿智能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而非一个简单的工作。(二)形成积极乐观的“儿童观”正因为人的智能是由8种,甚至更多不同智力有机组合起来的,而这些智力在幼儿期已经显现出来,并处在迅速发展阶段。加德纳称幼儿期为“觉醒体验”期,认为“他们至少对于人类经常使用的一些基本符号系统,如语言、数目、音乐、二度空间的概念等,具有了初步的判断能力”。同时,每位儿童所拥有的智力数量以及智能强项和弱项各不相同,并以高度个性化的方式组合和运用着各种能力,他们的智能、风格、潜能像多彩光谱一样表现出广泛的多样性。正如“每一朵花都有开放的理由”一样,每一位幼儿都具有独特的、较完整的、待开发的智能组合。因此,幼儿教师要真正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孩子,用欣赏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孩子,进而形成积极乐观的“儿童观”。(三)树立灵活多样的“能力评价观” 长期以来,教育工作者对于儿童智力和潜能的评价,多采用“智力测验”的方式,目的是为了预测儿童的学业表现或为社会选拔人才,因而主要局限于语言和数学逻辑这两种能力的测试。多元智力理论的研究者则将儿童放在真实的活动情景中,采用观察、录像、录音和文件夹等综合性的手段,从7个领域的多项活动中,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儿童的多种智能进行不同层次和多维度的评价,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培养每个儿童独特的智力潜能。因此,幼儿教师要摈弃以单一标准片面评价幼儿能力,尤其是仅仅以“IQ”为标准,简单评价幼儿智力的传统观念。教师应在尊重幼儿兴趣和需要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在幼儿的各种活动中,从多维度多层次评价幼儿的智能,从而树立灵活多样的“能力评价观”。观念的更新较之知识的更新更为困难,也更为重要。幼儿教师教育观念的重建关系到教师教育行为的改进和对教育实践的反思,进而也直接影响新大纲的实施,素质教育方针的贯彻,以及每一个幼儿智能的健康、全面发展。二、多元智力理论引导幼儿教师真正成为教育实践的反思者 反思是幼儿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所依据的教育理论、选择的教学内容、实施的教育方案、采取的教学方法以及由此产生的教学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也是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波斯纳曾提出了一个教师成长的简要公式:经验+反思=成长。在反思过程中,幼儿教师能通过对教学经验,特别是问题性经验做出客观理性的批判分析,探讨各种与教学行为有关的因素,审视自己教学中所依据的观念,并积极寻找新的教学策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反思对于幼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实施有效的教学行为,促进其专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德纳自身的反思行为和他所提出的多元智力理论为幼儿教师对教学实践的反思提供了以下几方面的启示:(一)幼儿教师应具有反思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作为多元智力理论的缔造者,该理论提出伊始,加德纳就开展了对该理论的反思,并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多次提升和修订。幼儿教师应该以加德纳教授为榜样,具备探究的热情和质疑的精神,形成反思的主观意识,自觉地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不断的反思,并把它作为教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教师不仅要反思自己教学中所依据的理论、树立的观念和实施的策略,还要反思教学活动中每一个环节的组织、每一个问题的提出和每一次与幼儿的互动等。在反思中,教师可以及时地调整、修订和改进自己的教学。只有这样,幼儿教师才能真正成为教育实践的反思者,也才会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略) 参考文献:[1]霍华德•加德纳著,沈致隆译. 智力的结构[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2]霍华德•加德纳著,霍力岩,房阳洋等译.智力的重构[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3]陈杰琦,玛拉•克瑞克维斯基,朱莉•维恩斯编,方均君译.多元智力的理论与实践让每个儿童在自己强项的基础上发展[M]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4]玛拉•克瑞克维斯基编,李季湄,方均君译.多元智力的理论与学前儿童能力的评价[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5]蒋俊华,袁爱玲.刍议当前我国幼教课程研究的国际化与本土化[J].幼儿教育,2004,(8):32—34.[6]何育萍.多元智力理论与教师专业发展[J].中小学管理,2003,(1):20—22.

中国与美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同点如下:

1、学习方法

中、美两国学生都能深刻理解课堂笔记的重要性,都能将课堂笔记看成是教育源泉的传递和考试的依据,此外,中国学生会做大量的练习来进行知识点的巩固和提升。

2、教学方式

在美国与中国的所有教育体系中,教师都被视为无所不知的“圣人”,他们是正确知识的源泉,他们发出的声音在教室里最具权威性。

3、教学课程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学生们都被要求学习语文、数学、科学、历史、地理、体育等课程,区别仅在于,美国学生更加热衷于体育、科学等课程。

中国与美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同:

中美文化的根本不同之处,是美国崇尚个人主义,追求个人自由,而中国强调集体主义,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要求思维统一。

表现在教育上,就是美国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强调让学生自己动手探索并设计实验,讲授知识时更注重讲授思维过程,而不追求知识理论的逻辑性和层次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美国学前教育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学前教育

1、教学课程一样: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学生们都被要求学习语文、数学、科学、历史、地理、体育等课程,区别仅在于,美国学生更加热衷于体育、科学等课程。

2、教学方式一样:

在美国与中国的所有教育体系中,教师都被视为无所不知的“圣人”,他们是正确知识的源泉,他们发出的声音在教室里最具权威性。

3、学习方法一样:

美中两国学生都能深刻理解课堂笔记的重要性,都能将课堂笔记看成是教育源泉的传递和考试的依据。

扩展资料:

各国学前教育事业在战后虽然有较大发展,但一般说来,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和保育学校等仍难以满足社会上的各种不同需要。许多国家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和灵活化。

美国对幼儿教育的界定方式和中国区别很大,在美国,早期教育(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or Pre-K)主要指针对0-8岁儿童的教育,既包括3岁前婴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又包括对3-6岁儿童的幼儿园教育,还包括对小学1-3年级儿童的学校教育。美国的早期教育,所涉及的教育机构主要有保育学校、日托中心、幼儿园、学前班、公立小学等多种办学主体,且混龄教学是美国学前教育的常态。

中国比较美学的论文题目

声乐系论文题目: 1.陕北民歌艺术研究 2.陕北民歌的艺术特色 3.陕南民歌的艺术特色 4.青海花儿之我见 5.秦声初探 6.秦腔音乐特色 7.老腔艺术初探 8.长安乐鼓探究 9.声乐小组课利弊谈 10.如何构建合理的音乐课堂模式 11.声乐演唱发展多元化 12.《XXX》作品分析及美学特点 作曲家作品风格及特点 14.(不同时期)某一时期声乐作品风格特性 15.戏歌初探 16.高师声乐教材民族化与本土化的回归 17.欧洲歌剧与中国戏剧的异同 18.论歌唱中的legat 19.论声音造型

长忆千年 华夏盛梦

美术论文选题一:1、解析美术史中“禅画”概念的由来2、探究民国时期美术字的视觉之美3、佛教美术对我的影响4、工业化题材在中西方美术中的体现5、金焕基绘画的韩式情愫对韩国现代美术影响6、基于IPad上的少儿美术APP界面设计研究7、普通高校公共美术鉴赏课程中油画鉴赏教学研究8、传统民间美术在现代工笔人物画创作中的运用研究9、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述评10、林风眠与徐悲鸿美术教育思想比较研究11、西藏传统绘画形式在当代美术创作中应用与实践12、论表现拿破仑的美术作品的典范意义及其现实影响13、高职特教听障生工艺美术专业课程改革研究14、论30年代漫画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中的地位与价值15、中职电脑美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现状与对策研究16、湘潭市A少儿美术教育机构的现状调查与案例研究17、民间美术的造型观念对当代中国油画的影响18、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油画系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19、“驯鹿文化”下的鄂温克族工艺美术研究20、凤翔民间美术在新时期背景下的发展途径研究21、梅尔尼科夫与中国油画教育及创作22、油画的笔触和肌理研究23、承传东西造境油画2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古典风肖像油画语言研究25、都市语境下的中国当代油画26、比较视域下中国油画审美形态研究27、中国意象风景油画研究28、“马克西莫夫油画训练班”的教学29、油画笔触研究30、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写实油画语言研究31、依附·探索苏联美术对中国油画教育的影响(1949-1976)32、主流文化对20世纪以来中国油画影响研究33、新疆油画研究34、从审美角度看油画材质表现之韵35、当代中国油画艺术“卡通化”表现形式的探析36、论中国当代风景油画创作的表现意识37、当代中国女性油画家作品个性情感的解读38、中国油画对中国画元素借鉴的演变39、写实油画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分析40、论中国写实油画的表现性41、陈抱一绘画与美术教育研究42、文革前多元、开放式的美术个案探索43、“苏州美术画赛会”的源流44、试析陈师曾的美术教育思想45、中国传统美术元素在克里姆特绘画中的表现46、关中民间工艺美术文化生态研究47、临夏民间工艺美术现状与保护研究48、浅析美术学科内跨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49、抗战宣传画对民间美术的借鉴50、佛山民间美术与现代设计运用研究51、中国传统绘画在中学美术教育中的现实意义52、民间美术对水墨人物画的影响53、中国传统美术元素在儿童绘本中的艺术性和作用探究54、昆仑堂藏《十六罗汉》八条屏的断代与美术史价值研究

中美陪审制比较学位论文

1、陪审员对裁决的影响力不同:陪审员在合议庭的人数比例及相关规则都直接决定了其对裁决的影响力。例如在法国,陪审团由三名职业法官和九名陪审员组成。而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受制于法官的司法权威,相对于其他参审制国家来说我国人民陪审员对裁决的影响力较为薄弱。

2、陪审员的资格条件不同:实行参审制一般仅仅排除违法犯罪的公民,其他不做特殊要求。而我国当前的规定,确定文化水平有明确限定。

3、陪审员产生方式不同:参审制的选拔有着严格的遴选制度,以德国为例,参审员名册由专门的遴选委员会从候选人名册中选举产生,而候选人名册每4年造具一次。我国则是单位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司法机关审查,再提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增加选任的广泛性和随机性,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每五年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者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制作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册,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从审核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3-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名册,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陪审员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陪审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确保陪审员“认真对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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