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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指 政治 思想工作,我们在写作政工 论文 时千万不能忽视 政工论文 的题目。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政工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政工论文题目(一) 1. 当前基层银行青年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以N银行天津市分行为例 2. 银行基层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初探 3. 当前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及对策建议 4. 如何围绕银行发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 教育 工作 5. 对基层央行干部职工思想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以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为例 6. 浅议如何做好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7. 对做好基层人民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 8. 人民银行县支行职工思想状况及对策研究 9.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0. 加强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探讨 11. 银行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2. 韩凤兴同志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2006年上半年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会上的讲话 13. 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 报告 14. 基层银行青年职工思想状况之我见 15. 对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16. 当前人民银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17. 为有源头活水来—— 工商 银行云南保山市分行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纪实 18. 中国工商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教育研究会 工作报告 19. 中国农业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西南片区2000年研讨会综述 20. 对当前基层银行职工思想现状的思考 政工论文题目(二) 1. 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思想障碍如何破除——以河北省为例 2. 事业单位青年职工思想政治 教育理论 探讨 3. 浅谈 文化 事业单位如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4. 基层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初探 5. 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 6. 事业单位改制给职工思想带来的波动 7. 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探讨——以公路部门为例 8. 论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美德培育 9. 事业单位改革中基层卫生院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改革创新 10. 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初探 11. 论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12. 事业单位改革初期职工思想状况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13. 事业单位要建立职工思想动态预测体系 14. 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机制的优化 政工论文题目(三) 1. 银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中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与对策 2. 中国农业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西南片区2001年研讨会综述 3. 对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 4. 谈谈如何做好银行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5. 新加坡银行职工思想工作的几点启示 6. 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为推动国有银行实现“两个转变”服务 7. 浅谈加强和改进商业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8. 利用“载体”探索新路——谈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9. 简论银行职工思想活动新特性 10. 浅谈基层银行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1. 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为银行的经营和发展服务 12. 做好银行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 意见 123. 灵活运用多种疏导方法 做好银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4. 对银行青年职工思想教育的思考 15. 做好农业银行落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 猜你喜欢: 1. 思想政治方面论文 2. 浅谈思想政治方面的论文 3. 政工论文题目大全 4. 国际政治论文选题 5. 关于政治论文题目怎么写 6. 政工中级职称论文范文 a("conten");
1、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2、当前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3、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和内在标准4、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和实践中存在问题5、怎样赋予公众对政府信息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实行政务公开6、如何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或问责制7、如何进一步改进立法方式,加强立法成本分析,加大立法听证力度,试行委托立法8、如何组织开展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工作9、怎样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10、怎样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和资格证颁发工作11、如何做好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仲裁工作12、如何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做好政府法制工作13、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角色14、行政执法中最棘手的问题和解决办法15、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政府职能转变16、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探索17、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设定与正确实施18、行政争议解决的主要渠道及其对策19、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法20、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政府层级监督21、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22、行政法律救济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1.政府紧急的依据主要是( B )A道德劝说 B社会公共权力 C财产所有权 D法律制度2.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
我国地方政府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2008年底以次贷危机为爆点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形成了极大的冲击,为此中国政府重启了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并出台了规模空前的政府投资和经济刺激计划。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其效果是不容怀疑的,中国经济迅速复苏,并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但是,基于财政支出的内容依旧更多的属于外延式扩张,如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环节且主要流向国有经济主导部门,而较少的涉及福利保障、消费刺激和技术进步及结构调整上,故而也有不同的声音聚焦在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与持续性上,更多的关注政府支出的增加能否有效的传导到私人投资和消费环节,从而在完成总量刺激的同时,实现增长方式的扭转和增长质量的改善。 财政政策的增长效应是如何实现与传导的,政府该如何借助于支出的规模和结构优化提高财政调节的效率并形成可持续的增长路径,围绕这一问题而展开的研究早已从“政府是否该干预经济”衍生到“政府如何干预经济”,财政支出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分析也从理论争论和探讨发展到实证的检验和判别。并集中于不同体制、政策和发展条件下,财政政策有效性的度量。将之与现阶段的中国实际相结合,则更加凸显出其价值与意义。大量逆周期财政政策的实施确实有效的刺激了经济增长,但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在保证增长的同时,能否有效的传导到私人消费和投资环节?经济刺激计划能够在一个长时期内发挥作用并对中国经济的繁荣提供长久动力吗?本文正是由此出发,从增长、投资和消费三个途径对我国地方政府支出的增长效应进行再检验,并考察地方政府行为的典型特征如何反映在效应的传递上,从而对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和持续性给出经验的判定。 具体的,本文在第一、二章中对政府支出增长效应的相关研究和基础理论进行了梳理,并借助于AD-AS以及IS-LM分析框架,刻画了政府支出的变化对增长、投资、消费和就业等经济系统的各方面产生的冲击,进而形成了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此后,在此基础上,在第三章中对地方政府支出与经济增长的总量效应进行了实证测度,结果证实了地方政府财政调节的主体地位,这也为本文将研究对象集中在省际政府提供了依据,但是,地方政府支出的增长效应呈现出显著的时变特征,更重要的是,政府支出不同构成对经济的作用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政府生产性支出与政府投资的增加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更为突出,在当前以区域经济增长为核心的政府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下,政府的投资饥渴和投资冲动、政府支出结构偏重于生产性支出和微观经济领域而忽视福利与公共品提供,就不难解释了,投资性支出的增加的确能产生更显著的增长成绩,结构矛盾正是源自于不同层级政府间激励机制的扭曲。 第四章则主要集中在政府支出与私人投资的关系研究上,脉冲响应分析的结果实际否定了财政支出对私人投资的长期有效性,虽然,在短期内,政府支出的增加确实能够促进私人投资的上升,但是,这样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发生逆转,长期内,并没有呈现出明显的挤入效应。同时,中央投资的增加也无法显著的影响到私人投资的变化上。这部分的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经济刺激计划更多的属于对私人投资和民营经济的替代,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仅通过产生出直接的社会需求而促进增长,结合我国产业和部门经济的结构差异,或许,这形成了两种循环,国有经济主导的行业内部,政府支出与投资的增加形成了强烈的产业需求,并通过产业链传导,微弱的反映在传统的竞争性领域和民营经济行业中,也一定程度促进了私人投资的上升,但是,两个循环的相对独立、有限货币供给条件下稀缺性上升导致的资金成本增加,却会在更长的时期挤出私人投资,进而形成“热者更热”与“冷者愈冷”的现实。如果再考虑到地方政府的投资偏好及国有资本对传统和下游产业的介入,这种挤出将在更短时间内发生。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实际恶化了结构失衡的格局。 在将视野从投资转移到消费环节,政府支出的增加能否改善消费水平,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又能够对国内消费市场的扩大和消费驱动机制的形成提供帮助吗?我们在第五章中进行了分析。基于模型的灵活性,我们在构建区域消费的面板模型时,导入了度量政府行为特征的控制变量。并确实得到了显著的结果。政府支出相对规模的差异,即大政府与小政府模式,以及政府支出的约束强弱,显著影响着财政政策对消费的传导与效果。总体看来,大政府模式下,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的挤入效应更为突出,同时地方政府的生产性支出对居民消费存在挤出效应,而非生产性支出的作用则正好相反。因此非生产性支出与转移支付的增加,确实能够对消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这一切必须有赖于政府支出约束机制的建设与监督机制的完善。实证结果实际展现了这样一副情景,随着省际政府职能转变及政府边界的清晰化,政府将主要精力投向公共服务建设,一个小政府的财政模式似乎是更为高效,但如果不辅之于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预算外资金比重的上升,地方政府资金支配能力的自主性得到强化,政府收支体系的扭曲程度进一步加深,财政政策也许得到相反的结论:财政支出的增加反而抑制了消费的增长。 最后,在对地方政府支出的增长效应完成初步度量后,我们在第六章还从效率的角度对我国省际政府的财政调节智慧与政府支出相对效率进行了分析。结合当前地方政府行为特征和目标诉求,我们调整了衡量政府效率时往往偏重于公共服务职能与公共品提供的能力差异的研究方向,重构了政府支出的投入产出核算体系,将政府支出效率的衡量更多的集中于调控目标的实现。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政府的支出效率确实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且具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从这个角度将,将目光更多的集中在效率的改善,而非支出规模的调节上,是未来财政政策优化的重要方向。 同时,分区域的政府效率考察也揭示了我国东、中、西部政府效率差异确实存在明显的区域特征。特别的是,结果展示出中部地区存在一个持续的效率恶化过程。在此基础上,针对政府效率的变迁与影响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结论证实了“小政府更具效率”的假说,但有趣的是,在西部地区,更大规模的政府支出及政府干预的进一步增强,似乎对经济增长及政府效率提高能够产生积极影响。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政府效率的改善存在截然不同的路径。 我也在做,这是网上找的,暂时只找到这一篇
你可以看看经济方面的书
哎,中国高教水份大,一看就是电大的作业,我看你读大学也是为了毕业证,对自已一点都不负责任,你这样学不到东西的,自己做。
多年来,我国地方财政普遍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地方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求。为缓解这种矛盾,各级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及理论部门就如何增加地方财力的问题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讨与实践,但有限的收入增长始终难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财政困难依旧,甚至有增无减。它表明,对于问题的解决而言,上述思路的能量是有限的。笔者认为,财政收入作为对政府提供公共商品所付财政成本的补偿,与财政支出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互为因果,而且,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讲,财政收入是以财政支出为基本前提的。因此,认真研究地方财政支出是促进地方财政状况改善的更有效的手段。 一 自体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支出作为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的经济基础,为我国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伴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地方财政支出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明显,财政支出结构也亟待优化。这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矛盾加以剖析: 1.支出总量高速增长与财政支出结构失衡的矛盾 自实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以来,地方财政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份额不断提高。1983年,预算内支出、预算外支出中中央和地方所占份额分别为%、%;%、%。到1995年,上述指标分别变为%、%;%、%。(注:从1993年起,预算外收支中不含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收支。但是,这一变化并不影响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的总格局,相反,这更清楚地表明了中央和地方实际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情况,即地方是主角,中央是配角。)它表明,地方财政支出已占整个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际上已形成“大地方、小中央”的格局。十余年来,地方财政支出迅猛增长,其增幅远远超过同期财政收入的增幅。1986年~1992年同口径比较,地方收支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和%;从绝对量上看,1996 年的财政支出是1985 年的倍。然而,在地方财政支出总量大幅增长的同进, 财政资金所产生的效用并没有同步增长,且财政支出结构失衡,其基本表现是: 一是地方经常性财政支出在整个地方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及增长速度均高于建设性支出所占的比重及增长速度,从而使地方财政具有明显的“吃饭”型财政特征。1992年~1996年地方本级财政支出的情况显示,地方财政建设性支出从未达到过本级财政支出的30%。这种状况似乎表明政府正逐步退出私人商品领域,但问题在于,我国财政建设性支出中绝大部分项目均属市场经济下政府应有所作为的领域。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国整个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 二是地方财政的经常性支出中, 行政经费日益膨胀。 1992 年、 1994年和1996年,全国地方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之和分别为亿元、亿元和亿元,其占当年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分别为%、%和%。行政经费的膨胀, 大量挤占了急需的地方公共支出项目,表明我国公共劳务提供的成本过高。 三是在各单项支出中,人头经费远远超过公用经费。以1994年为例,我国文教卫生事业支出、教育事业费支出、行政管理费类支出中人头经费均在80%左右。(注:人头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人民助学金和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费用和差额补助。)尤其是工资改革后,人头经费在大部分支出项目中更是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进一步扩大了行政经费在整个地方财政支出中的份额,因此,支出总量的扩大,不仅未能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相反还导致了更为明显的不平衡与不合理。 2.越背越重的赤字“包袱”与日益增长的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地方财政赤字“包袱”越背越重,资金调度空前困难,部分地方财政不能按期发放工资,不能及时足额报销差旅费、医药费,上级财政拨付的专款因被挪用而常常不能及时到位。因此,部分地方财政成为实实在在的“吃饭”财政,少数地方连“吃饭”财政都难以维持。资料表明,从1986年开始,预算内财政收支中,地方财政几乎年年出现为数不小的财政赤字。此点在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赤字额呈现扩大趋势的同时,赤字面也呈扩大趋势,使地方财政支出仅限于保工资和办公经费,而且这种“双保”又限于低水平,地方财政实际上是以欠帐“包袱”的加重来换取赤字的减少。而这种状况必然影响“九五”乃至更长时期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基础的稳固,也必然与日益增长的事业发展需要产生矛盾,从而使农业的“基础”地位,教育的“根本”地位,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公检法的“重点”地位,无法从财政上得到保证,也使得缓解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变得极为困难。 3.预算内收入短缺与非规范性财政活动大量进行的矛盾 统计资料显示的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几乎是年年赤字,这表明预算内收入短缺,无法满足正常的财政资金需要。但与此同时,有目共睹的事实是,由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无论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干部和职工的生活条件却越来越上档次、上台阶。这显然是一种奇怪的不对称现象。其直接原因在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及非规范性创收活动的“合法化”。它起码带来如下三个后果:其一,预算内收入难以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其二,为非规范性财政活动的进行提供可能;其三,预算外收入成为地方财政平衡的“蓄水池”,有关机构与部门难以获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及其它真实信息。正因为如此,我们基本上只能从预算外收入这个侧面来考查预算内收入短缺而非规范性财政活动大量进行的直接原因。 从全国来看, 同口径比较, 1992 年全国地方预算外收入总额是1984年的倍,年均增长速度为%,而同期地方预算内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只有%。1996年,地方预算外收入较之1993年的增幅更是高达%。从积极的方面看,预算外资金的增长和政府对这部分资金流向的控制,对各级政府综合平衡社会财力,补充国家预算资金的不足,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也正是这部分资金的相当一部分被用于单位办公条件(包括办公楼和办公设施)的改善,交通、通讯工具的便捷,职工福利(包括职工住宅、补贴、津贴)等额外消费的增加,而这些支出基本上是个人、集团消费方面的非建设性支出。它进一步使整个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出现“一头沉”的不合理局面。 4.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同一地区不同级次之间支出水平、支出结构失衡的矛盾 当前,我国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水平极为悬殊。从收入来看,1996年青海省人均财政收入不到广东的2%; 从支出来看,排序最末的贵州省,人均财政支出仅为上海的%。 此种情况直接导致不同地区财政支出结构的差异。例如,仅从财政经费占支出的份额来看,1996年上海、北京、天津行政管理费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青海、贵州、西藏分别为 %、%、%。因此,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除满足政权建设和一般支出需要外,还有财力进行建设性支出,而不发达地区,其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保工资和最低水平的公务支出。这种差别除导致地区之间财政支出结构的失衡外,还进一步拉大了地区之间的差距。上述现象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级次之间也同样存在,它使得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统一的支出标准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级次出现较大差异,从而带来地区内部不同级次之间的支出水平、支出结构的失衡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种现象的出现,都可以从某种或某几种现象上找到原因。当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诸多问题,离不开以下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第一,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应十分明确,即市场能做且做得好的应尽量交给市场去做,只有市场做不好或不能做的才应由政府去做。但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的转轨变型期,政府、市场、企业的分工尚未相应转轨,因而在相当的程度上造成了当前财政支出的不合理和财政困难。例如,单纯从我国当前吃“皇粮”者众多,且增长过猛,从而导致财政支出大幅增长的情况就可以说明,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与我国的改革尚未触及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大政府行政机构这一历史“遗产”相关。 第二,由于历史、地缘、政策及其他主客观原因,我国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且这种不平衡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总量、人均占有量、城乡人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等等。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例,沿海部分发达地区相当于低收入地区的15倍以上;以省份为例,1996年,贵州人均GDP与上海相差26倍。不仅如此, 在同一省区内部,也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差距,例如,1992年广东最富的珠海市与最穷的河源市,人无GDP相差倍。 而地方财政状况作为一个地区经济水平的综合反映,本身就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面镜子。财政收不抵支、财政巨额赤字、中央财政补助比重高,很大程度上即是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的基本表现形式。而地区之间财政收支水平悬殊,财政收支状况迥异,则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反映。 第三,财政体制作为划分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的制度,是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但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大部分年份实行的是五花八门的财政包干制,即使是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实行操作中也沿袭包干制下的陈旧做法,有其名而无其实。由于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未能从法律上规范,因此地方各级的分配关系也不可能规范,在各级财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地区结构的优化亦难以有效进行。 第四,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致对地方性公共商品的需求增大。公共支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范围项目与规模。其一般发展规律是:范围、项目由少到多,规模则由小到大。我国目前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在这个特殊时期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观上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带有明显地域性的公共商品,但是现行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制度不能适应这种客观要求。在有限的财政收入无法满足巨大的财政需求,而“创收”制度合法化的情况下,各种税外收费、摊派、罚款、赞助、集资等非规范性的收入形式大量衍生且鱼目混珠,从而导致大量非规范性财政活动的进行。 三 显然,目前地方财政收支状况及地方财政面临的困难,不是或主要不是财政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它是我国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诸多因素综合作用在财政上的反映。因此,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改善地方财政收支状况,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大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使短期内收到较好的效果,当前,必须从财政内外部着手,改造现有环境,并重点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政府作用进行正确定位,降低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政府与市场分工的基本思路与原体制截然不同,因此,列入地方财政支出的事项大多属于满足地方公共需要的层次,即主要为社会提供难以按市场原则提供的地方性公共商品。公共商品的提供需要成本,但不能带来任何直接收益,这在客观上需要政府通过必要的技术装置使公共商品的享用者为之付费。从这个意义上看,地方财政收入是公民为消费地方公共商品而付出的价格或费用。而从公共需要的决定到公共商品提供出来,中间还需要经过许多环节,需要政府设立相应的科层组织。而且,在公民付费一定的情况下,政府设立的科层组织越庞大,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越高,公共商品的供给数量越少,质量越差。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应切切实实地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要求转换地方政府职能,对地方政府作用领域进行正确定位,借第七次机构改革的东风,下大力撤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机构;因岗设人,降低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 2.配合市场化改革进程,认真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及供给成本 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许多原来的差额预算单位已变为或逐渐变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许多原统由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无偿供给的商品与劳务已变为有偿供给,并逐渐由低价位供给改为高价位供给,而且,许多单位的收入已进入相对稳定阶段,如自1997年起,大中专院校招生全面并轨,所有通过入学考试的学生都必须交费上学,学费收入已成为此类事业单位的固定收入。因此,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中,应十分注意配合市场化的改革进程,适时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对已经或已具备条件按市场化原则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单位不再由财政供给资金。同时,重新调整财政供给标准,对提供纯公共商品的单位,应足额供应资金,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经费的过快增长;对提供混合商品、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单位,则可分别具体情况采用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办法核拨经费,以使财政资金的使用真正限于公共需要的满足。 3.整顿分配秩序,建立规范化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 当前,非规范的、混乱的分配秩序是造成地方财政困难、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政府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因此,必须在规范政府行为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整顿分配秩序。首先,应将现行各种收费、基金中宜于采用税收形式的非规范收入纳入税收征收轨道;其次,应适应分税制改革,逐步下放税权,适当开征地方性税种,以使地方财政收入能随着地方公共商品需求增加而增长;第三,明确费权,并统一预算管理。费与税均属财政收入的必要形式,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客观的界限:一般来说,涉及面较广,延续时间较长,收入用于一般性公共支出,而受益的地域性和边界性相对模糊者应用用税收形式;而涉及面较窄,延续时间较短,收入用于专项支出,则受益的地域性、边界性相对明确者可采用收费形式。因此,在确保税收收入占整个地方财政收入主体地位的同进,可通过制定收费决策程序及相应的决策制衡机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包括乡一级政府取得一定收入的权力。这不仅有助于地方公共收入体系的建立,而且,对于我国分配秩序的改善及财政收支状况的好转也是大有裨益的。 4.加强中央及省一级地方财政的财权和财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般具有配置资源、平衡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三大职能,其中,后两个事关全局利益的职能主要应赋予中央政府,中央财政在宏观调控中也应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而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听任这种不平衡发展,既不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也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既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支出转移,也包括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收入让渡。这里,主要是指前者。由于我国的政权组织包括中央、省、市、县、乡5级,因此,要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制度, 其前提条件是加强中央和省一级支付的财权和财力,即应使中央财政收入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省级财政收入在整个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其最终目的是使中央财政和省一级地方财政能够以各种灵活多样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对其下级财政进行补助,以平衡不同地区的财政供给能力,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实现各级政府各自承担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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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出现政府财政规模膨胀与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并存的怪现象,因此“政府的钱是如何花的?”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地方财政支出运行现状的调查与分析课题组”于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间,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协助下,以北京地区市区(县)两级政府为样本,走访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东城、西城、海淀、平谷等区县的人大和部分区县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并对十余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结合研究外省市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出目前政府财政支出的四大顽症。顽症一:过度公务消费已成集体性活动调查显示,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建造高档楼堂馆所等巨大的公务消费已成为了政府的一种惯常的集体性活动。表征一,既得利益者对制度约束抵制或变相抵制。如出国考察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上演变成为一种福利待遇,当财政部门要求削减出国考察经费时,便遇到了一定程度的阻力。公车改革的阻力最大,甚至出现了改革后财政投入更多而不得不叫停的情形。虽然各地具体改革方案不尽相同,却具备同一个特征,即被改革的对象是主持改革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改革失败的原因在于: 改革政策过多的考虑了如何补偿既得利益者的损失, 而忽视了现行制度和“改革”结果给公共财政和纳税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表征二, 对权力部门的约束无力。通常有能力建造高档楼堂馆所的都是政府、财政、税务、法院等权力部门。比如某地方财政局严重超标的办公大楼项目经过了当地发改委、规划局等四、五个政府部门正式审批。当地纪检监督部门分析,“因为财政局是一个权力单位”,相关部门都有“ 碍于面子、没有坚持原则的问题”,从而形成了财政局怎么报就怎么批的状况。对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约束尚且如此,可想而知, 对党政“一、二把手”的约束自然更是无能为力。表征三, 由于现有制度的漏洞与不合理。行政事业单位常常出现“为了花钱,而花钱”的情形。如某部门研究室的科研项目延期一年,但项目资金的使用期限并没能延长。那么根据制度要求,必须按原来的期限把钱突击花光,花不完只好安排境内外公费考察。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单位集体公款吃喝的起因,往往也是为了要把钱花掉。表征四,公共财政观念的普遍缺乏。朋友聚会抢着买单,最后一位站出来说:“我来付,单位能报销。”于是大家欣然接受,甚至达成共识:能花公家的钱就不花个人的钱,“他人的便宜不能占,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当公共部门、兄弟单位、上下级之间,彼此用公款热情招待成为一种时尚;当节假日前提醒下属 “别忘了表示表示”成为一种常态;当上级部门到下属单位,管吃管住管游山玩水成为一种习惯;当不同省份的同一系统单位间礼尚往来,互通有无,过度的公务消费就形成了一种集体性活动,加之“法不责众”和“从众心理”,公务消费问题难以治理。顽症二:年底突击花钱,愈演愈烈每年四季度, 各大商场、图书大厦的“团购卡”处于“热销”状态,前来购买的预算单位络绎不绝。这只是“年底突击花钱”的表现形式之一。“年底突击花钱”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它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造成浪费, 影响财政支出预期效果的实现。近年来,“年底突击花钱”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虽然,不同地区不同预算单位“年底突击花钱”的情形不尽相同,在财政资金流量不大的基层地方政府,这类问题也不太明显。但凡是急于在年底前将钱花完的“ 预算单位”莫不是一样的初衷:担心结余款若被“清零”,来年财政拨款数额可能会受影响。造成这样的操作结果,主要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中的几种情况引起的:第一种情况, 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不实。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预算单位打出了太多富余,财政款拨下来后一时又安排不出去,只好年底突击花钱。此类虚报预算的心理很容易分析,不是担心未来不确定因素多、无法预测,必须留有余地;就是为了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或者干脆是受利益趋动,财政资金多多益善、不要白不要。第二种情况,预算单位前期执行缓慢。预算执行“前松后紧”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或是计划做的较粗、前期工作抓的不紧;或是担心钱不够,前期不敢花;也有一些是客观因素,如因政府采购时间较长使财务支出时间后移;部分项目因为相关手续一时没能办全,使开工时间后移从而造成财务支出后移;因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周期,或一些修缮项目(如院校的学生宿舍)只能在假期开工等自身特殊性问题导致的后移等。第三种情况,部分财政资金拨付的时间较迟并且数额不确定。就预算单位而言,下半年还能从财政部门“要到”多少钱或者财政部门还能追加多少资金是一个未知数,有时部分财政资金拨付下来很晚(如十一、二月份才到位),从而致使年底突击花钱成为必然之举。顽症三:重分配轻效益,财政支出效率低下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政府向民生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呈快速增长之势,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效率低下的问题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拨款缓慢、资金闲置、设备闲置、重复建设、重复拨款、财政投入的效益不高或者效果不明显等方面。从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层面来看,决策失误是导致财政支出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当中不乏劳民伤财、中看不中用的工程,大量财政资金配置项目因为缺乏科学论证和法定程序,造成重复建设、重复拨款,如2006年北京审计局抽查昌平等7个区县的专项补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6个区县有31个项目多头或重复申报, 涉及的补助资金达亿元。在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由于条块分割,许多预算单位除了能从本级政府获得财政资金,还可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获得二次分配。加上缺乏统一规划协调,以致经常出现“马路不断被开膛破肚”,就2006年4月14日至12月22日,北京永定路路段就先后被4个管线单位、分4次挖掘过。失误的决策不仅无法实现社会资源和公共资源的最优配置,还造成巨大的损失浪费。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层面来看,资金闲置、设备闲置、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导致政府往往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财力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财政宏观调控和社会调整功能大打折扣,公共产品相对“昂贵”。如2006年北京市审计局抽查20所医院亿元设备购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当年购置设备支出仅为亿元,新购设备中仅有3所医院的设备全部投入了使用;2005年北京两级财政在房山、怀柔、门头沟、平谷、密云、延庆等6个区县共投资亿元建设了1350个村卫生服务站,第二年抽查中,因缺乏医护人员、运转经费不足、前期选址不合理、未建设必要的工作生活设施等原因,有112个未投入使用(占抽查量的33%)。许多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实,概预算很粗(甚至有的故意压低概预算以争取获得批准之后再追加)、招投标制度不健全、施工监理机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实际运作当中违法现象普遍,层层转包、偷工减料、赶工期等问题经常发生,如刚交付使用即漏洞百出的北京西客站就是实例。顽症四:屡审屡犯,法无威慑力目前我国预算执行方面的审计工作,不可谓力度不大。但在超预算支出、虚列支出、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预算执行缓慢等审计内容上的“屡犯”,许多被审计单位仍然“有恃无恐”。调查中发现财政支出中存在一些特别现象,如“合法不合理”等值得关注。例如,为了改变预算执行缓慢的状况,北京市曾提出“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财政部门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但在实际的财政支出过程中,却出现了单纯追求执行率而忽视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问题,甚至还出现了“为了合法而违法”的奇怪现象。如某单位虚列支出,将尚未开工的项目款提前打入对方帐户,然后再将款项打回来,以符合财政支出率方面的相关规定。为了解决“合法不合理” 的问题, 预算单位采取了一些“变通”做法,于是又出现了“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如因长期未作调整的差旅费标准导致的住宿超标“常态”;“事出有因”或“情有可原”的擅自改变支出用途或将专项资金调剂或者挪作他用等等。在对审计部门的调查结果时还发现,科研项目的资金流向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科研项目后期往往需要花费较大资金,为了不影响支付进度,目前“通常”的做法是先将项目资金提出来,用的时候再补上,从而造成帐面上显示的资金流向经常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如将一笔资金通过购买商场购物卡等方式提出来,结项后通过支付印刷费、专家评审费、招待费(餐费)等费用又补了回去。利用项目资金购买日用消费品、甚至高档消费品的情况十分严重,有的项目餐费占比重较大,也有将项目资金“私分”的现象。一位承担社科研究项目的科研人员解释说,课题组成员不得提取劳务费的规定不切实际。现实中,项目负责人为了调动科研人员对申报项目和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一定要变相支付劳务费。同时,课题研究(尤其是社会科学)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支持和配合,为了课题研究的可持续发展,餐费或招待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这也符合“人情社会”、“饮食文化”的国情。| 点评 |重在制度建设熊英形成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四种顽症的现实原因很复杂,其中制度层面值得关注。目前的财经制度存在很多缺陷,如法律制度缺位、法律规范之间有冲突、法律规定脱离实际、配套制度不科学或不严谨等。比如,为满足依法增长教科文卫和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条款(即“法定支出”的要求),必须将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投入相关领域。而每年财政收入增长多少年底才能知道,因此超收收入难以纳入预算管理。政府编制的财政收入计划定得过低,致使年底财政超收部分过多,从而大大增加了财政突击拨款的总量(北京市2007年财政收入计划增长13%,但实际增长);在专项转移支付问题上,因其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资金量较大、拨付时间较晚,每年各级人大召开时间的差异性(下级人大先于上级人大召开),使得下级政府难以将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支出方案。监督“软化”和问责 “缺位”更为突出。调查显示:“缺乏责任追究”是“屡审屡犯”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践中,审计机关几乎不会动用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甚至连“处罚建议权”都难以启动。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个人行为,难追究责任,对单位行为的处罚更不易实现。缺乏“问责”的“监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虽写入审计结果报告,但最终“黑不提,白不提”,使得许多预算单位并不害怕被审出问题资金。已经花掉的财政资金(如违规发奖金),也是“泼出去的水”,一般难以追回。其次,是普遍存在的预算编制不科学。“高报”预算是财务人员的一种普遍心态,担心领导临时决定要做什么事,届时来不及做预算要不到钱。第三,在预算执行方面,或过失为之,或明知故犯。有的是为其生存发展所迫。如某中学多年没能给职工长工资,为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将项目结余资金用来给职工发了奖金;有的是受利益趋动。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职能部门拥有财政资金支配权,同时又是一级预算单位,因此在财政资金分配上容易向本单位倾斜,并能够得到其他相关权力部门的“照顾”。在针对预算单位财会人员设计的调查问卷当中有这样一道题:“当领导的指示与财经纪律不一致时,您将如何做?”几乎所有的答卷人都选择了这样的答案:“提醒领导注意,如果领导一再坚持,按领导指示做。”显然,这也是一种明知故犯。此外,决策者和执行者的传统做法、惯性思维以及陈旧的财政观念,也是不可忽视的成因。有些领导干部养成了“拍脑袋”做决策的习惯。领导“拍板”时通常没有“屡犯”的故意,经常还是在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但是,由于忽视了决策程序和预算支出规则,其结果往往造成下属部门的行为违法。近年来预算改革进展很快,但一些单位仍然沿用预算制度改革前的做法,如某学校一直保持设立“校长基金”。一位资深审计人员接受调查时表示,现在的各预算单位负责人并非没有法律意识,只是其中许多人观念转变跟不上预算改革发展的形势。如目前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不能设“小金库”,但是对于预算外资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事业单位的领导普遍认为,“既然资金来源不是财政拨款而是单位‘创收’,就应当由本单位自由支配。”■
你就围绕政府职能的主题展开想像构思喽
政府工作人员腐败等诸多问题。在市场经济建立以后,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着强大的竞争,政府如果不调整好与政党之间的关系,中国的经济将会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应明确认识到政府是社会管理机构,而政党是社会组织,二者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限,政府与政党必须分开,明确其各自的职能。政党在国家的作用就应主要体现在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纲领等,为国家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个方向,而政府主要应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2)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企业的生产、销量、效益等各方面都进行统一的计划安排,企业自主权少。这样导致了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部门特别臃肿,管理队伍特别庞大,同时企业的效益也不高。实践证明,政企不分是会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转变我国政府职能关系中,理顺政企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市场经济完全不同于过去的计划经济,过去政府包揽了经济活动的许多事情,直接插手企业的具体事务,而今,市场经济中市场占据着主导地位,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之点就在于政企分开,否则政府职能转变就是空谈。其主要原则是权力下放,政企分开。而将政企分开的主要途径就是:一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这要求政府将生产经营权交还给企业,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二是把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分开,理顺产权关系。政府通过宏观管理调控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调控社会经济活动。而企业自主生产,成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三是把国家的管理经济的职能与企业的经营职能分开。政府对企业进行授权经营,分工监督,同时也要运用法律手段和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节。 (3)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出于强势的中心地位,政府通过计划对市场进行直接的指挥和控制,过分的政府干预使经济失去了效率和活力,而市场对政府也产生了很大的依附性。在这样一种运行机制下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如供大于求、供不应求、市场活力不够等。但是,同时,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也不能实现经济的良好运行,因为,市场本身也是具有缺陷的,其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特点,而且完全的市场调节会造成很多行业的垄断,甚至可能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我们应当充分的认识到,政府与市场是现代经济中的两个关键要素,市场经济的运行不能没有政府的干预,也不能没有市场的调节。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说:“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必不可缺的。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1]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来看,其二者的关系应由以前的政府直接干预为主,转变为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主体的作用,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就让市场解决,而政府则根据经济运行的要求,不断调整自身的结构、功能,在以市场起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对市场无法解决的事项进行宏观调控管理。但这绝不是政府取代或取消市场机制本身在经济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是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重要手段,使市场充分发挥其基础作用,整个社会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 (4)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是一个高度统合的政治管制社会,社会的很多事务和工作都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直接面对社会直接从事大量的微观管理活动,而社会也对政府有着极大的依附性,这样就造成了政府机构冗繁、人员恶性膨胀等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府产生于社会,政府的权力也来源于社会,而社会又反作用于政府,对政府形成一定的监督。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并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使社会可以有足够的能力去监督和对抗政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将被打破,社会的管理职能将大大的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从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管理方法上进行改变,将政府的部分权力过渡给社会,让社会自行管理,而政府主要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服务。中共在十七大上提出的恰好体现了这一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个思路对当前深化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拓展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大部制所体现的意思是“组织规模大,职能范围广”,也就可以概括为更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代流传下来的,明显存在机构设置过细、政府对经济运行管理太过微观、具体的问题,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则应该以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为主,机构设置宜粗不宜细。这次国务院的大部制,通过重新整合一些部门,缩小部门的数量,将重点由行政管理转为公共服务,充分下放权力,能由社会组织管理的事务应交给社会组织,政府不应该包揽,同时强调各部门做好宏观调控,不必对事物管得过细,将部分权力下放给社会,就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因此,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要进行以下转变:一是从管理范围上,改变由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做法,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二是在管理方式上,由“强政府,弱社会”转变为“强社会,弱政府”。三是在管理方法上,从传统的行政方法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的法律方法为主。只有这样,政府才能还权于社会,确立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最终形成政府与社会的共同治理结构。 2.内部关系的转变 (1)从纵向来看,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 在我国,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一直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传统体制下,权力过度的集中在中央、上级政府,形成了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式的职能结构体系,地方政府和下级政府拿到的仅有的少许权力很多时候都是临时性的、不稳固的、缺乏法律的保证,其积极性难以发挥。而中央政府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既管行业又管企业,职能混乱且没有中间环节进行调节,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的局面。因此,为了确保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发展,必须对我国中央与上级和地方与下级政府的相互关系做出合理的调整,明确界定二者的权力界限。中央政府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对整个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而地方政府除了代表国家利益外,还代表着地方的利益。因此,在调整二者的关系上就必须在合力划分事权、财权的基础上做到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权,从 事权的划分来看,中央政府的任务主要是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主要是国防外交、国际援助及国内的公益事业如:教育、科研、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同时也要用经济手段调整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合产业结构。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社会公益事业,负责地方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和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协调本地区内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大宗收入的税种一般都由中央统管,而地方税种主要是收入弹性较小的销售税和财产税。在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关系上,应通过中央财政集中大部分收入,并对地方财政采取税收返还和补贴来实现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因此,在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关系时,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对属于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给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将中央、上级过于集中的部分权力下放到地方上,并且中央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减少部门直接插手干预的现象,做到“权、责、利”相一致,让地方可以发挥其积极性,因地制宜、发挥最大效能。同时地方也要维护中央和上级做出的决策,防止地方割据,在发挥好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同时,又保证地方的利益。只有协调好中央、上级与地方、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最大力度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成功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 (2)从横向来看,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同级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机构臃肿,政府职能交叉,行政指令紊乱,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工作的开展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政府各部门及各同级政府进行职能理解和职能分析,是当代各国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这一分析,才能明确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权限,进行正确的分工,建立起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同级各地方政府根据其本身的差异性和变动性实施职能,同时也要求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按照其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中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成功,能否抓住机遇,都要靠政府的正确决策。因此,政府必须要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外经济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强化监督和监管体系,减少各部门对经济领域的行政垄断和干预。同时,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管理也不能出现权力的空缺,要充分发挥好私有企业和非政府性组织等社会团体在中间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国内外环境都已稳定,已经不需要政府再处于主体地位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也不需要政府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来进行控制。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形势要求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将权力还给人民,给与人民和企业更多的自由。 (一)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所谓的“管制型政府”,主要是指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强调一切从管制出发,强调的是一种管理、管制,强调的是公民对政府的服从、下级对上级的服从的以管制为主的政府运行模式。而“服务型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所要求建立的一种新型政府,它要求政府担负起服务公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服务型政府坚持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务才能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 我国经济要得到发展,关键就在于政府把原有的以对社会和市场的管制为主的管制职能转到以市场为基础,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是我国在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出的新的发展观。这样一种发展观很明确的提出了政府的职能趋向是应该由管制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同时也说明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提高,并且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人民已经不再满足于衣食住行质量的提高,更要求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娱乐等方面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因此,政府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将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1] (二)实现“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变 在建国初期,我国模仿苏联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是因为在当时刚建国,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还存在,分工合作不明显,经济或社会组织无法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必须靠强有力的政府强权才能保证经济在一个安定的环境里面发展。因此,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政府扮演的是一个“全能政府”的角色,对社会所有的事务都进行直接的管理,其自身的权力是无限的,涉及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市场经济开始实行后,市场处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市场可以自主管理、自主调节、自主发展和自我完善,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变化合理的进行生产,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各企业也可以自主经营,根据自由竞争原则优胜劣汰,这要求政府放权,让市场起主导作用。如果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事务即无限政府的状况得不到改变,那么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会停滞不前。因此,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就应该是起一种指导性的作用,而不是无限的管理。同时政府也应该将部分必要的权力下放给下级政府、企业、其他社会团体,只有政府真正的达到了有限管理,才可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2] (三)实现“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的转变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政府是单一的公共事务治理主体,政府往往采用直接的、微观的方式来对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主要运用的就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手段来进行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人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政府给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管理,而不再是行政管理。也就是说,在政府的改革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推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指的就是对于某些公共产品的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公共资源的开发等工作,可以不再由政府直接指挥和控制,而改用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进行运作。同样,对于公共服务的管理,也可以交由其他社会团体或中间组织来管理,而政府只是起一种指导性作用。当然,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的行政就必须公开、公正的进行,实现民主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动力,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1] (四)实现“集权行政”向“分权行政”的转变 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必须要求政府对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都实现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因此,各级政府都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中央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地方和基层的自主权不高,而且层层部门相叠,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资源、信息的不断增加和流动,不可能再保持以前那种“事无巨细,统统上报”的状态,那样只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在新形势下,政府必须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政府体系,必须放权、分权,不能再集所有权力于一身。所谓的分类管理就是指按照某一事项的性质来进行分类,由其专门的部门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而分级管理指的是不同层级的政府对隶属于其职能范围内的事务的管理。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职能交叉、重复管理的现象,实现真正合理而有效的管理。 结 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日趋于完善,但我国现行的政府职能以及相应的机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都还保留了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框架,并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的需要 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指出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使政府职能转变到位,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强劲动力。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摘要]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对微观经济领域干预过多,将会阻碍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不利于运用全球资源发展本国经济。在入世以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进程进一步加快,这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政府应积极适应这种变化,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政府管理体制,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将突破传统的一国范围而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基础性的调节机制。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基础性作用的扩展,极大地改变了政府的运作基础和环境,原来在一国范围内构建的传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现实。为更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2001年中国主动做出了加入世贸组织的重大战略选择,这意味着中国更深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中国经济将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与考验。这种竞争,从表面上看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但其背后是政府管理方式、机制、职能与效率的竞争。如何适应新形势,调整政府职能,从而在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是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一、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因此,中国政府转变职能同时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经济欠发达三重挑战,这就使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更为艰巨。1.要求政府必须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经济全球化是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化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化就没有生产要素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也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经济全球化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中国要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竞争优势,必须尽快完成本国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制环境,以吸引世界范围内的人才、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汇聚,借以推动本国经济快速发展。2.要求政府在开放市场过程中必须合理把握进程市场开放是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属性。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必须开放其国内市场,这是发展中国家最终走向世界的必然选择。但伴随着市场开放而来的,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国内产业受到冲击,其弱小的国内经济容易被强大的外部经济冲垮,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推进市场开放中要循序渐进,在扩大开放前要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取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3.要求政府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运行机制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中国既要防止内部经济的过冷与过热,同时又要应对外部经济的冲击,如国际经济条件的变化,国际间经济波动的传递,国际游资的投机性冲击等,这就要求中国政府及时对以往侧重于国内均衡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进行调整,加快建立适合开放经济下宏观经济运行特点的宏观经济调控运行机制,以解决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不稳定因素,确保国家经济安全。4.要求政府必须建立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体制环境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中国与国际接轨的程度进一步加深,要求中国政府管理体制必须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相协调,并按照国际惯例和多边交往的游戏规则办事,而中国传统政府管理体制所存在的低效、低能等弊端,已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中国政府必须在不违背国际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效率,特别是要着力培育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使本国市场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二、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政治体制改革认识的逐渐深化,中国政府针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数次规模较大的改革。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落后于经济机制转轨的步伐,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也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1.对微观领域的干预过多当前我国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管理者,又是国有资产所有者。这种双重身份使政府承担了大量的本来应由企业来完成的经济建设职能,政企不分、政企错位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政府部门过多地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干预企业的人事安排和内部管理,政府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或代替了企业和市场的职能,形成实际上的“审批经济”。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政府的角色尚未清晰。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为了完成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就很难将自身的利益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却还承担着相当一部分社会职能,在利用生产要素及对生产要素进行再配置时,还有多种约束,使企业无法对市场作出快速反应并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使企业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2.政府过多承担投资主体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投融资的主体比较单一,仍然存在政府主导和国家垄断,尚未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花费大量精力争资金、争项目,且投融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资金使用和管理分散,难以形成整合效应,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的现象比较普遍;以行政审批替代投资决策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3.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是市场秩序的提供者和维护者。但从中国目前情况看,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转变始终未能到位,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仍然不够。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执法意识和观念缺失,执法不严,管理松懈。这就直接导致大量本不具备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种种手段进入市场,有的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获得利益,甚至出现了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偷、逃、漏、税等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条块分割的普遍存在,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也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4.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弱化随着一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的不断“下放”和广泛分散,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的倾向,比如一些政府部门控制着资源分配审批权等,这种控制权是不愿轻易让渡给市场的。他们在制订政策、法规、规划和发展战略时,或当地区和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受部门和地区利益的驱使,作出一些违背公共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选择和决策。追逐地方和部门利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格局中抢占发展制高点对中国而言,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在于,发展可以进一步利用国际经济资源;挑战则在于,如果不能尽快摆脱旧体制的束缚,经济体制转轨滞后、市场环境长期不完善,那么不仅难以吸引国际经济资源,而且本国资源也可能外流。从这个意义上说,各国、各地间的竞争从表层上,是争取全球经济资源的竞争,进一步看,则是市场有效性的竞争、是公共环境水平的竞争。而能创造和维护有效市场机制和良好公共环境的是政府。因此,本质上是政府职能定位和行政效率的竞争。可以说,推进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决定中国能在多大程度上分享经济全球化利益的一个关键。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我国政府职能的战略性转变,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可以概括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经济调节方面,要改进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测、监控和预警体系,并加大对涉外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提高对市场信号的甄别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加快培育各类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和要素市场,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加大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培育全国统一、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包括大力发展科教文卫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等等,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2.坚持政企分开,妥善处理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并在竞争中创造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相互独立又协调互动,才能构成有效的市场机制。政府的作用在于弥补市场缺陷或市场失灵,解决那些单靠市场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目前我们的政府存在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部分统统包揽下来,政府应有一些职能反而被弱化。因此,理顺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关系的关键是要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的直接干预,将主要注意力明确无误地放到创造更具效率的市场上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活力和效率。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机关对行政审批过度依赖,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不仅行政成本付出很多,政府对经济活动调节的成效往往也不理想,而且极易形成滋生腐败的土壤。各级政府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凡是可以下放的一律下放,凡是可以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一律精简,让政府从涉及经济利益关系的审批程序中撤出,杜绝“审批经济”的存在,促进“全能型、审批型、管理型政府”加快向“有限型、服务型政府”转变。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政府应从竞争性项目的经济性管制及时转向社会性管制,如制定竞争政策、实行公平市场准入等,并推出一批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激活社会投资。对国家非限制类的非政府投资项目,要由行政审批制改为实行登记备案制。4.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规范政府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以法制为基础的经济,不仅个人、企业和其他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约束,而且政府本身也要接受法律约束。政府要严格按照WTO规则和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一步完善立法,抓紧制定尚处于空白状态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减少政府公文和红头文件,充分运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四、结束语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加入WTO后,按照严格的时间表兑现开放市场与修改有关规则的承诺。可以看到,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是艰巨的,但值得欣喜的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且沿着正确的方向加快推进,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将最终取得预期的成果。◇参考文献1周春明.经济全球化浪潮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0,(2)2王欣.加入WTO与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J].学术论坛,2000,(4)3刘永艳.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1,(4)4李森.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J].发展论坛,2001,(1)5尹志芳.经济全球化视野下的政府职能转变[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06, (3)6程学童.全球化对政府转型和经济职能转变的影响[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3).7吴琳?.浅析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浅谈服务行政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二、政府该为谁服务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浅谈服务行政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二、政府该为谁服务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法律分析: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
1.政治职能: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
2.经济职能: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3.文化职能: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4.社会职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
5.运行职能:政府职能必须通过各个管理环节才能实现,从政府职能管理过程来看,行政职能又包括一系列的运行职能。
6.决策职能:决策职能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首要职能。决策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
7.组织职能:为有效地实现既定管理既定行政管理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建立行政组织机构,确定职位,职责和职权,协调相互关系,将组织内部各个要素联结成有机的整体,使人财物得到最合理的使用,是组织职能。
8.协调职能:协调活动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因为行政管理归根到底就是要设计和保持良好的行政环境,使人们能在组织内协调地开展工作,有效地完成行政目标。
9.控制职能:控制职能。这是按行政计划标准,来衡量计划完成情况并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确保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0.监督职能:监督职能。政府在社会中应当起到一个掌舵人的作用,按照符合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标准,引导、监督社会各个生产生活环节。当然,政府的监督必需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不能无限扩大其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逐步推进,我国乡镇政府已经逐渐从市场上竞争性、盈利性的领域退出,但也因此断绝了乡镇政府从市场上获得收入的渠道。并且伴随我国政治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各项为维护农民权益的改革的进行,进一步造成了乡镇政府陷入了财政困境,这样反而遏制了乡镇政府职能的彻底转变,甚至出现了一些反弹现象。 本文分别概述了转型中的乡镇政府的财政状况,对乡镇政府出现财政困境的原因进行了探析,并就如何使乡镇政府获得强有力的财政来保障职能的成功转变作了相关阐述。乡镇政府是我国政府机构中最基层一级,是中央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历史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目前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关键因素就是缺乏必要的财政保障。一系列维护农民权益的改革大大减少了乡镇财源,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所要求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无疑加剧了政府的公共支出,这样的矛盾局面必然制约了乡镇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因此,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财政条件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