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方交易相关会计问题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关联方交易 非公允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 论文摘要:交易是否公允已成为企业的债权人、股东和其他企业信息使用着日益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市场上,为数不少的上市公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交易。本文利用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关联方交易产生的原因。并在综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提出了一些能够规范关联方交易的相关措施,使关联方交易能够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0 引言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关联方交易在企业的全部交易活动中占越来越大的比重。关联方交易是否公允已成为企业的债权人、股东和其他企业信息使用着日益关注的问题。关联方交易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各式各样和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相互之间名目繁多的交易活动影响各方经营活动和会计信息的结果。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大量的关联方交易。 1 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动机:盈余管理 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力控制主体的利益最大化。股权控制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可以利用关联方交易获取超额利润率,或者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部分利润以达到获取超过非控股股东平均利润率的超额利润;信息控制主体可以通过关联方交易产生最符合其收益最大化的经济信息,如净利润、资产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 盈余管理的内涵 斯考特认为,盈余管理是会计政策选择具有经济后果的一种具体表现。只要公司的管理人员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他们必定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盈余管理是为了获得某种私人利益对外部财务报告进行有目的的干预。目前普遍被认可的是Healy和Wahlen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即当管理者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建经济交易时,改变财务报告,从而误导一些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根本经济收益的理解,或者影响根据报告中会计数据形成的契约结果。 盈余管理的关联交易手段 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的盈余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关联购销、资产重组、托管经营、承包经营、租赁、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费用或收入转让等。以上各种形式的关联交易按照调节手段可分为关联方关系调节和定价调节,即确认调节和计量调节。首先,由于关联方关系构成的复杂性,公司可以通过关联方关系的确认与否对所需要遵循的会计准则进行选择,即进行确认调节。关联方交易的这一特性加大了盈余管理的可调控性。其次,定价调节是对交易的收入或成本费用所进行的调节。通过定价调节可以调控交易利润,进而达到调节公司利润的目的。 基于盈余管理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条件 基于盈余管理的关联交易产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契约磨擦(contracting frictions),一是沟通磨擦(communication frictions)。首先,根据契约理论公司可以看作是契约的联结,包括与雇员、供应商、资本提供者等的契约。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尽量降低契约成本。某些关联方交易可以降低契约成本,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保护公司及经营者自身的利益。如果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没有契约磨擦,没有磨擦成本,也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那么此类盈余管理发生的概率不大。当委托人——股东与代理人——公司管理当局两者的目标不一致,公司管理当局利用信息优势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十分明显。因此,股东与公司管理当局通过签订管理合约使两者的目标趋同。 例如,目前国际上许多公司的管理层所享受的股权激励计划就属于比较典型的此类合约。其次,沟通磨擦主要来自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信息交流和沟通。公司管理当局是信息提供者,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成本,从而使管理当局倾向于有计划,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从而使盈余管理成为可能。 2 规范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对策 关联交易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利润包装的工具,并对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构成显著影响;从发展趋势来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以减少非公允关联交易对其他投资人的不利影响。 不断完善关联交易披露的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规定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循重要性的原则,但由于重要性原则的运用,更多要依靠职业判断,对于披露的内容只是指导性的,因此有些企业对于一些较敏感的关联交易该披露而不披露。因此,应不断完善关联交易的会计准则,使信息披露有章可循。 规范市场中介,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关联交易中最关键的因素是关联交易的价格、资金占用费、资产评估价格等价格因素。而这些信息的最终披露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但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极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从上市公司获得审计业务,常常迎合上市公司的不合理要求,与上市公司沆瀣一气,降低了审计质量,为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开了方便之门。因此应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运作,把好审计、资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性工作这一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加大执法力度 对没遵守准则进行的披露应进行惩罚,对已造成实际损害的尤应严惩。控股股东在没有相应制裁措施约束的情况下,利用控制权操纵关联方交易,将更加倾向于侵害公司利益,造成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为此,应在会计法中规定:当公司股东迫使公司行为违背正常的商业条件,给第三者造成利益损失时,应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可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制定相应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控股股东赔偿制度,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规范关联企业关系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目的之一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很多企业上市采用控股的子公司上市,这种“剥离上市”和关联企业自身行为的不规范,使上市公司与控股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频率过高。为了避免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在企业改组上市过程中,应该规范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对有关企业上市之前的改制,资产重组时应将供应、生产、销售组成具有独立完整的系统并迫使上市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这样会大大地减少关联交易的产生,为杜绝不当关联交易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自律机制 毫无疑问,上市公司经济行为要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使其规范运行,但政府的监管总是在事后起作用,而自律机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防范于未然。 要通过提高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其不仅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还应有丰富的会计知识;同时要使其认识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国家、投资者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以保证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更加全面、规范。 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要得到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至关重要。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各国一般通过制定公司法提供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亦不例外。从我国公司法对法人治理结构各种描述来看,揉合了美国为主的外部治理模式和德日为主的内部治理模式,但明显存在断章取义之嫌,忽略了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形成的状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缺陷在于监事会的职能与责任不匹配,造成整个治理结构的混乱。监事会是内部治理模式特有的机构设置,在德国公司治理机构中是最高权力机构,称为监督董事会,简称监事会。之所以设置该机构是为了方便相关利益人行使监督权利,是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情况的必然选择,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之所以未设置该机构是因为有发达的外部市场治理。在我国不但外部治理机制欠缺,而且不存在“合格”外部相关利益人。德国公司治理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主银行”,这些银行尽管直接持有企业的股份较少,但是通过掌握其他投资者投票权,实际上控制了企业的经营决策,较好的制衡了企业内部人经营行为。在我国一方面监事会的地位较低,不能形成对以董事会为主的内部人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也缺乏类似于德国主银行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因此,撇开外部治理机制有效性,仅从公司治理内部机构设置来说,我国公司治理机构需做以下完善:①在股东大会名存实亡的情况下,可以提高监事会的地位,发挥它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监督制约作用;②还应调整监事会的人员构成,大力发展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使他们成为监事会主要组成部分,增强他们对经营管理层的制约监督作用和对大股东利益侵害的制衡作用;③采取多种渠道减持国有股,使国有资本从非国计民生领域战略性退出,引进其他投资者[论文关键词]历史教学,目标,知识 论文摘要:历史教学的第一个步骤便是制定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第一个程序则是梳理历史知识。无论我们依据哪家哪派的教育理论或采纳怎样的教学方式,知识目标既是有效教学的基础,也是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转变的基石。引申说,对学科知识性质的认识,关乎学科教育的质量。所以,欲深究教学目标的有效性,理应从知识目标人手。 一、历史教论文关键词:关联方交易 非公允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 论文摘要:交易是否公允已成为企业的债权人、股东和其他企业信息使用着日益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市场上,为数不少的上市公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交易。本文利用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关联方交易产生的原因。并在综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提出了一些能够规范关联方交易的相关措施,使关联方交易能够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0 引言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关联方交易在企业的全部交易活动中占越来越大的比重。关联方交易是否公允已成为企业的债权人、股东和其他企业信息使用着日益关注的问题。关联方交易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各式各样和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相互之间名目繁多的交易活动影响各方经营活动和会计信息的结果。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大量的关联方交易。 1 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动机:盈余管理 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力控制主体的利益最大化。股权控制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可以利用关联方交易获取超额利润率,或者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部分利润以达到获取超过非控股股东平均利润率的超额利润;信息控制主体可以通过关联方交易产生最符合其收益最大化的经济信息,如净利润、资产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 盈余管理的内涵 斯考特认为,盈余管理是会计政策选择具有经济后果的一种具体表现。只要公司的管理人员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他们必定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盈余管理是为了获得某种私人利益对外部财务报告进行有目的的干预。目前普遍被认可的是Healy和Wahlen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即当管理者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建经济交易时,改变财务报告,从而误导一些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根本经济收益的理解,或者影响根据报告中会计数据形成的契约结果。 盈余管理的关联交易手段 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的盈余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关联购销、资产重组、托管经营、承包经营、租赁、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费用或收入转让等。以上各种形式的关联交易按照调节手段可分为关联方关系调节描述来看,揉合了美国为主的外部治理模式和德日为主的内部治理模式,但明显存在断章取义之嫌,忽略了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形成的状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缺陷在于监事会的职能与责任不匹配,造成整个治理结构的混乱。监事会是内部治理模式特有的机构设置,在德国公司治理机构中是最高权力机构,称为监督董事会,简称监事会。之所以设置该机构是为了方便相关利益人行使监督权利,是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情况的必然选择,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之所以未设置该机构是因为有发达的外部市场治理。在我国不但外部治理机制欠缺,而且不存在“合格”外部相关利益人。德国公司治理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主银行”,这些银行尽管直接持有企业的股份较少,但是通过掌握其他投资者投票权,实际上控制了企业的经营决策,较好的制衡了企业内部人经营行为。在我国一方面监事会的地位较低,释 笔者将1980年以来出版的历史教学法(包括历史教育学)著作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整理,有关历史知识的认识大致有三个主要特点: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大家的看法趋同;研究主体有较强的依附性(主要在历史科学概论和教育原理两个方面);与时俱进。从研究脉络看,还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约从1980年到1985年,着重从历史知识的特性方面加以概括。比如,历史知识具有过去性、具体性、史和论的统一性、历史人物、历史概念、规律性知识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期已经萌芽了“将知识能力化”的观点。 第二个阶段,约从1986年到2000年,最显著的进步是将知识和能力作为一对关系来理解,在强调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对历史知识结构及组织方式的研究。比如,认为历史知识不仅是有系统、有结构、有层次的整体,而且历史知识的结构不是固定不变的模式,它可以在纵横分聚中做出新的排列和组合,并认为历史知识结构就是按年代顺序和分块组合的统一体。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这10年间,在出台大历史教育观念、素质教育观念、创新教育观念的同时,历史知识的整体性、结构性(抑或层次性)、可控性等主张相继被提了出来。 第三个阶段,约在2000年以后形成特色,即从心理学方面探究知识的性质并进行更有学术价值的分类。比如,有学者将历史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包括历史概念与历史规律);程序性知识(指技能性知识,有具体性与可操作性特征);策略性知识(更多地针对学习者自身,涉及的面则较广)。有学者将历史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主要用于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这类知识一般通过学习与记忆,便能获得并加保持);程序性知识(是回答“怎么做”的问题,它由概念和规则所构成,与我们所理解的学习能力相吻合)。 还有其他观点。比如,从知识教育的目的着眼,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思想认识视为三个交叉层面,以此强调借助历史知识培养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力和认识。认为对历史知识的研究,既要涉及知识本身的结构和特性的问题,也要涉及知识本身的内容意义和素质陶冶的问题,即采纳广泛的知识概念。再比如,从学习方式着眼,并糅合学习理论阐述历史知识性质,主张“引导学生用新的表述方式对历史现象进行新的说明;引导学生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历史现象,发现其中包含的新因素;引导学生重新组合知识,构建新的知识体系,发现知识间的新联系;引导学生体察教材间的差异与变化,从中捕捉新的信息;引导学生根据新的材料去创设并阐释新情景;引导学生质疑,鼓励其进行独立的创造性思维;引导学生初涉学术争鸣,激发思维的创新火花;引导学生用新的方法掌握历史知识。” 总之,二十余年来历史教学界在摸索与历史教学效益相关的知识定位与理解时,走过了一个由经验感知到有初步的理性思考、由非学术的整理旧故(苏式教学法)到用学术的眼光研究问题的过程。但是,由于教学法的痼习过深,加之研究视野始终没有打开,且资源空乏、学术氛围复杂等原因,尽管我们行的方向不错,可依然没有使学科知识脱去“教怎样的知识”的衣钵,而最终看重的是选择知识的“教的功能”。从以往研究成果的直接形式看:(1)知识是学习内容的载体。先是单一表述学习内容,后是与能力捆绑,表述的内容或是个别的乃至孤立的知识点,或是平面且单一的纵向知识线索。(2)知识的基本性质是区分“所教内容”的内在结构。先是简易的分类学习内容,后是关注各学习内容间的交叉。但总体而言,因都没有深入对学科教育知识本质的研究,而使上述所有研究成果皆徒有其表,该放弃的思路依然继续且仍属主流——如功能主义的研究思路;该拓展的课题未能很好地结合学科自身特点予以深入阐释——如知识建构主义的研究路子。所以,我们一向模糊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致使理应落实的知识目标始终处于笼统、琐碎的状态,结果是教师为一节课设定的知识目标,要么简单到只是教科书的知识点——为考而服务,要么复杂到宏观的教学任务——几乎没有落实点。 究其根本原因,历史教学研究包括目标研究,没有应有的新哲学视野和较为扎实的史学专业基础。至于此次课程改革推出的两个《历史课程标准》,不仅未能超越原有的研究水平,而且在严谨性、明晰性和可控性方面又逊于《教学大纲》。 对改善公司治理非常重要。在外部治理模式(如兼并收购机制)短期难以建立起来的情况下,以上措施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总之,只有充分的了解关联方交易的性质,能够明确界定正常的关联方交易与非公允关联方交易,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正常的关联方交易,杜绝非公允关联方交易。使关联方交易能够充分的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和避免关联方交易的消极作用,才能使国民经济健康的发展。而会计在这一过程中就可以通过其特有的方式规范关联方交易,因此,应在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给予关联方交易足够的重视,这样才有利于各种措施的有效实施,以推动关联方交易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参考文献: [1]杨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思考”,中南林学院学报,2004年6月。 [2]葛家澍.“财务会计的本质,特点及其边界”,会计研究,2003年3月。 [3]李洁.“企业盈余管理存在的根源”,经济论坛,2004年第21期。 [4]黄本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问题研究”,深证综研字第0073号,2003年5月。 学法对历史知识的阐释 笔者将1980年以来出版的历史教学法(包括历史教育学)著作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整理,有关历史知识的认识大致有三个主要特点: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大家的看法趋同;研究主体有较强的依附性(主要在历史科学概论和教育原理两个方面);与时俱进。从研究脉络看,还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约从1980年到1985年,着重从历史知识的特性方面加以概括。比如,历史知识具有过去性、具体性、史和论的统一性;历史知识要在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基础上,把握它的过去性、具体性和综合性。再深入一些的说明,比如,“把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时间过去性和现实性的统一,材料与观点的统一,具体知识性和规律性的统一等。另外,研究者们还从教学的角度对历史知识进行了分类。大家比较认同的分法是: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概念、规律性知识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期已经萌芽了“将知识能力化”的观点。 第二个阶段,约从1986年到2000年,最显著的进步是将知识和能力作为一对关系来理解,在强调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对历史知识结构及组织方式的研究。比如,认为历史知识不仅是有系统、有结构、有层次的整体,而且历史知识的结构不是固定不变的模式,它可以在纵横分聚中做出新的排列和组合,并认为历史知识结构就是按年代顺序和分块组合的统一体。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这10年间,在出台大历史教育观念、素质教育观念、创新教育观念的同时,历史知识的整体性、结构性(抑或层次性)、可控性等主张相继被提了出来。 第三个阶段,约在2000年以后形成特色,即从心理学方面探究知识的性质并进行更有学术价值的分类。比如,有学者将历史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包括历史概念与历史规律);程序性知识(指技能性知识,有具体性与可操作性特征);策略性知识(更多地针对学习者自身,涉及的面则较广)。有学者将历史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主要用于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这类知识一般通过学习与记忆,便能获得并加保持);程序性知识(是回答“怎么做”的问题,它由概念和规则所构成,与我们所理解的学习能力相吻合)。 还有其他观点。比如,从知识教育的目的着眼,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思想认识视为三个交叉层面,以此强调借助历史知识培养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力和认识。认为对历史知识的研究,既要涉及知识本身的结构和特性的问题,也要涉及知识本身的内容意义和素质陶冶的问题,即采纳广泛的知识概念。再比如,从学习方式着眼,并糅合学习理论阐述历史知识性质,主张“引导学生用新的表述方式对历史现象进行新的说明;引导学生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历史现象,发现其中包含的新因素;引导学生重新组合知识,构建新的知识体系,发现知识间的新联系;引导学生体察教材间的差异与变化,从中捕捉新的信息;引导学生根据新的材料去创设并阐释新情景;引导学生质疑,鼓励其进行独立的创造性思维;引导学生初涉学术争鸣,激发思维的创新火花;引导学生用新的方法掌握历史知识。” 总之,二十余年来历史教学界在摸索与历史教学效益相关的知识定位与理解时,走过了一个由经验感知到有初步的理性思考、由非学术的整理旧故(苏式教学法)到用学术的眼光研究问题的过程。但是,由于教学法的痼习过深,加之研究视野始终没有打开,且资源空乏、学术氛围复杂等原因,尽管我们行的方向不错,可依然没有使学科知识脱去“教怎样的知识”的衣钵,而最终看重的是选择知识的“教的功能”。从以往研究成果的直接形式看:(1)知识是学习内容的载体。先是单一表述学习内容,后是与能力捆绑,表述的内容或是个别的乃至孤立的知识点,或是平面且单一的纵向知识线索。(2)知识的基本性质是区分“所教内容”的内在结构。先是简易的分类学习内容,后是关注各学习内容间的交叉。但总体而言,因都没有深入对学科教育知识本质的研究,而使上述所有研究成果皆徒有其表,该放弃的思路依然继续且仍属主流——如功能主义的研究思路;该拓展的课题未能很好地结合学科自身特点予以深入阐释——如知识建构主义的研究路子。所以,我们一向模糊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致使理应落实的知识目标始终处于笼统、琐碎的状态,结果是教师为一节课设定的知识目标,要么简单到只是教科书的知识点——为考而服务,要么复杂到宏观的教学任务——几乎没有落实点。 究其根本原因,历史教学研究包括目标研究,没有应有的新哲学视野和较为扎实的史学专业基础。至于此次课程改革推出的两个《历史课程标准》,不仅未能超越原有的研究水平,而且在严谨性、明晰性和可控性方面又逊于《教学大纲》。 对改善公司治理非常重要。在外部治理模式(如兼并收购机制)短期难以建立起来的情况下,以上措施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总之,只有充分的了解关联方交易的性质,能够明确界定正常的关联方交易与非公允关联方交易,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正常的关联方交易,杜绝非公允关联方交易。使关联方交易能够充分的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和避免关联方交易的消极作用,才能使国民经济健康的发展。而会计在这一过程中就可以通过其特有的方式规范关联方交易,因此,应在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给予关联方交易足够的重视,这样才有利于各种措施的有效实施,以推动关联方交易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参考文献: [1]杨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思考”,中南林学院学报,2004年6月。 [2]葛家澍.“财务会计的本质,特点及其边界”,会计研究,2003年3月。 [3]李洁.“企业盈余管理存在的根源”,经济论坛,2004年第21期。 [4]黄本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问题研究”,深证综研字第0073号,2003年5月。 "
内部控制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要求实施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企业经营健康发展, 不能让内部控制成为 企业进步的障碍。在一定意义上讲,控制是为企业经营导航,控制自身没有资本 增值的功能, 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力的源泉是技术创新、 管理创新, 制度创新。 所以, 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完善内部控制就成为必要条件 之一。 环境的变化和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要求内部控制理论必须随之发展。在适应 知识经济要求的内部控制结构中,控制环境、资讯与沟通、风险评枯三足鼎立, 是内部控制中同等重要的因素, 占据着主导地位,在应在内部控制架构中并行的 三大平台和三大主体。同时,还要不断创新,企业才能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生产 经营才有足够的动力。 基于以上考虑,参照财政部内部控制有关规定,企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 则、有效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质量影响因素文献综述论文
国内外关于内部控制的研究由来已久,对内部控制质量影响因素的归集更是日趋完整。从检索到的文献看,相关研究主要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内部控制质量进行评价,即判断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分析、建立规范式定量评价指标的定量分析。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具体分析,概括说可分为公司特征、治理特征、评价与信息披露、构建与执行四类影响因素。
一,公司特征与内部控制质量
1.公司规模
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越大,投入内部控制建设的资源越多,内部控制质量也越高。徐菁忆C2014认为,财务杠杆越高,外债角度力度越大,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也越高。但是,当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亏损而触及退市临界点时,企业为了降低退市风险、转亏为盈,易于出现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王芸等(201D认为,财务状况与内部控制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2.公司的成长阶段与上市年限
蔚风英等(2015)的研究表明,公司的成长阶段、上市年限与内部控制间的影响并不显著。张颖等(2010采用Likertscale,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会显著改善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况,更易于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促进经营业绩并与战略目标呈正相关。因此,成熟期的企业内部控制质量也越高。
3.企业的自身特征
李越冬等(2014以2007—2011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企业的自身特征对内部控制质量有重要影响。上市时间越久的企业,由于早期较为宽松的监管,以及为拯救国企而建立的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适应新颁布法规的滞后性,使得内部控制存在较多缺陷,有效性较低。周川楣C201f)认为,经营复杂程度越高的企业,内部控制风险也越大,内部控制质量越低。
二,治理特征与内部控制质量
1.所有者影响
程晓陵等(2008)以沪深股市1162个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质量显著优于其他公司。张先治等(2010)发现,国有控股及股权集中度对内部控制质量呈负相关。赵晓铃等(2015)通过深市主板6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因子分析,发现控股股东性质对内部控制的质量不具有显著影响。除了研究股权性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外,许多学者对机构投资者也进行了研究。朱熙等(2012)发现,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具有更专业的投资技能和投资规模,机构投资者持股越高,对企业内部控制越有积极影响。李阳等(2014也得出相同的结论,即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并提出我国应积极引进诸如证券机构、合格境外机构等高质量的机构,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储成兵(2013)研究了金字塔股权结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实证检验了金字塔股权结构中,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指数的负相关关系,即金字塔层级越多,上市公司终极股东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越大,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越差。研究还发现,通过金字塔股权结构选择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水平来攫取控制权私利,因此,公司治理中应重点关注终极控股股东机会主义行为。
2.治理层影响姚嘉等(2014选取2013年沪深两市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在剔除数据不完整的公司和ST、ST、S*ST公司后,通过多元回归分析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董事会人数越多,董事会会议召开的频率越高,内部控制有效性越低。
步磊(2014以上交所258个A股公司财务数据作为研究样本,资产负债率均值为。其中,214家公司财务报告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占样本数据的。其研究结果表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次数,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有显著影响,说明董事会与监事会的会议质量能够发挥监督与战略决策的职能。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不显著,甚至出现消极影响,说明独立董事未真正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雷辉等(2014采用面板数据模型、Driscoll-Kraay标准误差方法,对模型进行修正,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的权利结构,更有利于内部控制发挥作用,而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次数对内部控制质量呈负相关关系。研究特别提到了异地独立董事因素的.影响,证实异地独立董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假设。陈汉文等(2014借鉴Coles、Daniel、Naveen(2007)的做法,以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就职时间晚于董事长就职时间的人数占比,对两者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董事长在内部控制有效性中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而审计委员会作用并不明显。刘怡芳等(201#选择因财务报告违规披露被处罚、对财务报告进行重述和财务报告被出具费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及配对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性、规模、会议频率4个特征,实证分析审计委员会质量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审计委员会的规模越大、成员专业性越强、独立董事占比越高、开会次数越多,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即审计委员会在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周敏(2015)与以往横向研究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不同,他将企业分为创业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衰退阶段,研究不同生命周期下,企业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通过纵向研究表明,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不同的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3.管理层影响
唐冬妮(2012)选用深市A股上市公司2008—2010年面板数据进行研究,剔除异常数据后,共采用1215个观测值,其研究结果表明,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显著负相关,即管理层持股越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反而越差。原因可能是我国多数上市公司股权改革不彻底,管理层身居要职受利益驱使侵占股东利益等。蔚风英等(2015)与以往多元回归法分析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同,采用迪博内部控制指数,来评价内部控制的质量。研究发现,管理层对风险持厌恶态度,内部控制质量越高;高管薪酬越高,内部控制有效性越好。吴秋生(2013)运用问卷调查法,研究了领导者权利及其运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研究发现,除了领导者的强制权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不显著相关外,领导者的合法权、奖赏权、专家权和崇拜权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均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赵晓玲等(2015)选用员工中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占比,反映管理层对员工的工作胜任能力的重视,以此考察其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较高素质的员工与内部控制有效性显著正相关。池国华等(2014与以往研究影响内部控制的显性硬因素不同,而把研究重点放在了隐性软因素上,从管理层背景特征入手,以2009—2011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研究高管的风险意识、管理理念、管理哲学、价值观等对内部控制的影响。结果表明,高管背景特征与内部控制质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并提出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发挥软因素的积极作用。刘长奎等(2015以2012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包括管理层持股比例、高管薪酬、管理层年龄、管理层学历等因素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结果发现,这些因素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作用是相当复杂的,是通过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不同方面,进而对整体有效性产生影响。
三,信息披露的影响
张建儒等(2015)选择中小企业披露2013年财务报告的635家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多元统计,分析了影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信息质量的因素。结果表明,2013年财务报告中,标准意见审计报告高达,审计意见披露情况差异较小,对内部控制影响不明显,标准审计意见没有提高内部控制质量。蔚风英等(2015)的研究结果显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影响显著,外部审计的监督能够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提出,内部控制信息的强制披露,比自愿披露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更大。张加存(2015)以2009—2013年发表在《审计研究》、《会计研究》等期刊的相关文章为依据,从内控信息披露现状、影响因素、披露效果、改进建议四个维度,总结了内控信息披露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积极影响。
四,内部控制系统构建与执行的影响
李小燕等(2015)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分析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建构逻辑与执行偏差后得出,我国应吸取美国SOX法案的经验教训,立足于本国实际,从制度设计、执行机制和制度文化3个方面,建立制度的自强化机制,使制度的设计者、执行者与受益者达到统一。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问题。王龙英(2012)提出,要设计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强化对会计信息和经营活动控制,提升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以此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孙洪哲等(2014针对内部控制构成要素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从相关要素出发,提出构建和执行对保证内部控制质量的重要影响。首先,要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促进内部控制环境的和谐;其次,在内部控制实践中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沟通机制,通过有效沟通,不断提升内部控制质量,达到自觉进行能力完善和行为监督的目的汤后,要重视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提高风险评估水平,改善内部控制质量。齐保垒等(2010)以2007年、2008年沪深两市2195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一个内部控制缺陷影响因素的概念模型,使用Logit回归分析,验证了企业内部控制越好,内部控制出现缺陷的可能性越小,内部控制质量也越高。金成浩(2015与以往对内部控制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不同,主要阐述行政事业单位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健全内控体系的措施,强调了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对保证内部控制质量的现实意义。
五, 内部控制影响因素图与结论
1.内部控制影响因素图
综合上述文献,将内部控制影响因素用下图表示:
2.结论
通过从公司特征、治理特征、信息与披露影响、内控体系构建与执行四个方面,对内部控制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进行分类回顾,具体阐述了各影响因素的作用,对企业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以及识别内部控制风险因子具有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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