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东为例,评高级职称评不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2015年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在省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职称评审改革小组,召集参与当年职称评审的所有专家召开座谈会。
专家一致认为,应该移除压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肩上的论文和科研“两座大山”,更注重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7年新年伊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从职称评审方面鼓励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扎根服务基层,强力补齐基层卫生人才“短板”。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采纳了职称评审专家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意见,明确提出,申报者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亦不作硬性规定。
高级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针对普遍反映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不进,留不住”、职称晋升难等问题,《实施意见》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
一方面,结合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的特点和实际,改革适用范围划定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但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另一方面,改革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实行单独评审,并在评审专业组中单独设置全科医学专业评审。
取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在全省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实行评聘结合,并落实工资待遇。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评高级职称论文不作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