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了生物圈中的物资循环。2、维持生物的生存和稳定动物界里最简单最原始的神经系统。没有神经中枢,神经冲动的传导一般是不定向的,被称为扩散神经系统。神经冲动的传导速度比较慢。有些种类有食用价值,有些可治疗疾病。毒素可作为新的药物开发研究。可用于地质学和油气勘探。珊瑚礁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境之一,为其他动物的生存提供了多种环境。仿生学,例如模仿水母的感觉器—触手囊的风暴预报仪器,能提前15小时作出准确预报。是生命科学研究的实验材料,用于探讨发育和进化等问题。观赏价值。有些种类刺细胞分泌的毒液对人的危害较大,可造成严重创伤。有些钵水母对渔业生产有害。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看到许多家庭都养着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和铺在上面的小石粒一起倒掉,晚上又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挖空心思为狗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二分(最高是一分),不带皮带的也是二分,最后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以后,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比美国人可爱的地方。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因为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门,它就撞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象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无节制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中国同事告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庆幸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之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唾沫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没想到我小小的虚伪导致更大的虚伪。回家以后隐隐感觉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留有狗唾沫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去做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许多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来我家邀请我再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为怕他们把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作出虚伪的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新自印度来的女人同室,印度发生可怕鼠疫,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为柏扬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的“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累。狗在汉语的原始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污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在汉人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是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的,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很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搞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确实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解狗骂人的,没有一个不是天才,能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骂人,连狗尾也逃不过,叫做狗尾续貂。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多了,“牛脾气”说得是憨直,“狗脾气”说得是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叫做“狗咬吕洞宾”。但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但是吕洞宾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那对狗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发给诺贝尔奖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所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在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说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和彩之后,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至于狗倒了霉被有钱的主人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的乏走狗”,弄到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吧,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懒,要打,而且要痛打。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可怜的狗,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要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 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象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会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你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化地恶绝深痛,也许在汉语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宠爱的,它和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十二亿人口,平均有一亿是属狗的。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的为国捐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慈善家!一九九四年为狗年,这一年,有一千多万中国孩子中将要出现许多巾帼和非巾帼英雄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汉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叫做“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因为我后来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做“小狗”,有时还叫做“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六年,直到第七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两千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两千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有点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象《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掉我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化。钱钟书先生曾有天真烂漫之名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语言、西方文字都没有弄清楚,就要说什么比较文学,对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枪,用这个也凑合。 当陈德鸿博士请我去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名言,本想带刀去会场自杀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翻译文学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活着,不过把风度要弄得比较悲壮一点,既不能装痞子,也不能象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208回答者: .* 2009-4-27 19:22 我来评论>>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谢谢相关内容• 描写小动物的作文 200—300 2009-6-30 • 描写小动物的作文 688 2009-5-17 • 写人 写事 写课余生活 描写小动物的作文 61 2009-2-3 • 关于描写小动物的作文 205 2008-11-25 • 怎样写好描写小动物的作文 2008-11-21 更多关于只描绘一种动物的作文的问题>> 查看同主题问题: 描写 小动物 小动物 作文
首先要确定写什么动物,再写它的外貌,特点,生活习性,生活习性又可以再写写它的捕食等等,特点可写写形成种特点的原因(这些当然要查资料啦),在文中还可写你与它之间的事(当然是宠物啦),再融入自己的思想感情就可以啦最重要是搞清说明文写作要点就是说清楚事情的特征说明文是一种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体。它是对客观事物的性状、特点、功能和用途等等做科学的说明的。它既不像记叙文那样重在记叙、描写和抒情,也不像议论文那样,重在阐明主张,批驳谬论。说明文通过说明客观事物,使人增长知识和技能。 那么,怎样写好说明文呢? 一、要抓住事物的特征 一篇说明文写得好不好,主要看它有没有抓住事物的特征,写出来是不是使读者得到具体而明确的认识。比如,你参观了动物园,要向小读者介绍长颈鹿。什么是长颈鹿的主要特征呢?跑得快,斑纹美丽,这些都不是长颈鹿独具的特点。长颈鹿最主要的特征是脖子长,它是世界上最高的动物,母鹿身高四米多,公鹿五米左右,最高的记录是五米七八。它有四条又细又长的腿,还长着一个特别长的脖子。令人惊奇的是,它的颈椎骨只有七块,数目和人的颈椎骨一样。长颈鹿的七块颈椎骨排起来,就是它的长脖子,每块颈椎骨的长度就可想而知了。只有把这些写清楚,才算抓住了长颈鹿的主要特征,称得上是一篇较好的说明文。否则,你就说不明白。 那么,怎样去抓特征呢? 首先,要细致观察。文章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只有深入细致观察,才能对事物了解得清楚。河南郑州市七中刘伟同学写了一篇介绍《粉蝶》的说明文,文中对粉蝶的种类、形态、生活习性,粉蝶为什么不能在清晨飞舞,以及它对农作物有哪些危害等等,都写得清清楚楚,有根有据。这篇说明文曾被一些学校选为教材。刘伟同学为什么能写出这样好的文章呢?这是因为他平时时生物就有浓厚的兴趣,并且能亲自实践,仔细观察。两年里,他制作了四百多个标本,光粉蝶标本就制了三百多个,共有五、六个种类。他在谈体会时写道: “昆虫的个体很小,特别是头部构造很难观察。我就向老师借了一个放大镜,我观察的东西就广泛了,昆虫中有粉蝶、蜜蜂、蝗虫、蜻蜓、蚊子、苍蝇等等;植物叶子中有柳叶、梧桐叶、榆叶、槐叶等等,还有草叶和花木……我常把放大镜、笔、记录本带在身边,上下学路上,去公园游玩时抽空作些观察,并记下主要观察内容。” 其次,要查阅资料。我们不能事事亲身经历,而说明文又要求特征准确,材料翔实,这就需要查阅有关的资料,靠前人总结出来的经验来印证。比如,有个在长沙读书的中学生,到北京旅游,参观了故宫,很想向同学们进行介绍。于是,他不但记下了参观的印象,还买了一张《故宫旅游图》和一本《北京十大名胜》,从中了解故宫的历史、地理位置和建筑特点。这样,他就知道:“故宫又名紫禁城,是我国明朝和清朝两代的皇宫,有五百多年的历史。整个宫城呈长方形,占地七十二万平方米,有大小宫殿七十多座、房屋九千多间。周围环绕着十多米高的城墙,墙外是五十多米宽的护城河。城墙的四角上,各有一个玲珑奇巧的角楼。故宫建筑群规模宏大,布局统一。我国明朝初年,为了修建这座宫城,曾经‘役使十万工匠和百万夫役。’故宫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血汗和智慧的结晶。”上面说的这些具体数字、建筑特点,不查阅必要的资料,自然很难掌握。 最后,还要学会比较。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特点,即使是一类事物,也各具特征。世界上没有绝对相同的两片树叶。孪生兄弟,长得再相似,也能区别出来。抓住事物的特征,就是抓住这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不同特点,从共性中发现个性,从一般中找到特殊。事物的特征往往在同别的事物相比较中显示出来。比如,要说明中国是一个大国,这个“大”字就很有学问。你可以直接说,中国的面积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也可以用比较的方法来说明。中国的面积,与法国比,有十七个法国大;与日本比,有二十五个日本大;与英国比,有三十九个英国大;我们祖国的面积,相当于整个欧洲。这样一比较,既具体,又生动,很有说服力。 总之,要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一方面靠亲身实践,细致观察,另一方面又要善于向书本和有经验的人学习,同时还要周密思考。学会比较,努力去熟悉所要说明的事物。 二、说明要有条理 要想写好一篇说明文,除了要抓住事物的特征外,还要掌握事物本身的条理。依据事物本身的条理来说明,就是要从复杂情况中理出头绪,把事物的特征,事物各部分的关系说清楚,所谓说明有条理,就是行文线索要清楚,层次要分明,不能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如果颠来倒去地写,文章的头绪紊乱,同样也会说不明,道不白。叶圣陶先生写过一篇《景泰蓝的制作》的说明文,十分注意文章的条理性。作者抓住“做胎”“掐丝”、“涂色”、“烧制”、“打磨”五道关键的工序,对每道工序的制作和原理都做了详细的说明。结构严紧,条理清楚。 说明文有两种,一种是说明具体事物,如介绍一种新品种;一种是说明抽象事物,如“什么是世界?”。但是无论是具体事物还是抽象事物,都有其特征,都有它的构造和结构,只要我们遵循事物的规律,按照一定顺序加以说明,条理也就清楚了。 说明具体事物的文章,可以由上到下,由前到后,由外到内,由主到次地写,使读者容易了解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例如,你们学过的《第比利斯地下印刷所》一文,作者茅盾是这样介绍这个普通小院的结构的: “这个院子跟附近的许多院子没有什么差别,周围是半人 高的木栅栏;左边是一间独立的小屋,屋里有一口井;右边是 两间正屋,每间大约一丈见方,前面有走廊;正屋的下面是个 地下室,半截露在地面,是做厨房用的,从一边小梯子走下去。 ——这样一个院子,在当年是第比利斯小市民住宅的标准样 式。 读了这段文章,我们对这个地下印刷所的方位、构造和样 式一目了然,就是因为作者按照这样的顺序来说明——由外到内,由左到右,由上到下。 有的同学在介绍具体事物的时候,没有事先根据这些事物的相互关系理清脉络,归纳分类,结果往往容易出现关系凌乱、层次不清的毛病。例如,有一篇介绍商品的文章是这样写的: “青年食品商店出售各种罐头、干果、香烟和名酒。有菠萝罐头、桔子罐头!荔枝干,有中华牌香烟、牡丹牌香烟、前门牌香烟;有桂元干、葡萄干,有汾酒、竹叶青,还有清蒸元鱼罐头以及闻名世界的茅台酒等等,花色多样,品种齐全。” 这段话中所列举的商品,既有种概念,又有属概念,既有并列的关系,又有从属的关系。作者没有按照这些商品之间的内在关系归纳说明,而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层次不清,条理不明。这段话应该改为: “青年食品商店出售各种罐头、干果、香烟和名酒。罐头有菠萝罐头、桔子罐头、清蒸元鱼罐头等;干果有桂元干、葡萄干、荔枝干等、香烟有中华牌、牡丹牌、前门牌等;名酒有茅台酒、汾酒、竹叶青等。花色多样,品种齐全。” 说明抽象事物的文章,不但要说明事物是“这样的”,而且要进一步说明“为什么会这样的。”这就要按照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步步深入地加以说明,或由浅入深,或由表及里,或由具体到抽象,或由原因到结果,或由现象到本质,或由数量到质量,或由特殊到一般等等。例如,鸟为什么会飞?人为什么会做梦?都属于这一类。如果是说明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可以按照时间的顺序。如果属于介绍生产技术,可以按照生产的程序。只有按照事物本身的条理,来确定说明的顺序,文章才能写得眉目清楚。 三、说明文的语言要确切、简洁、通俗 确切:说明文内容的科学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它要求语言要确切,不能夸大和缩小。比如,有个同学知道他们学校种了很多树,绿化搞得不错,他在《我们的校园》一文中写道:“我们学校的绿化面积在全市中学居首位。”这样写就有不够准确的地方。如果有人问:“贵校的绿化面积到底有多少?你怎么知道别的学校都不如贵校呢?”这位同学恐怕就不好回答,因为他只知道本校绿化搞得好,还来不及进行一番仔细的调查研究。所以,这句话可以改为:“目前,我校的绿化是全市绿化搞得好的学校之一。”加上“目前”二字,不包括“过去”和“未来”;加上“之一”,就不是“唯一”。这样就比较确切了。 语言确切,首先是用词准确。说明文最忌含糊其词,什么“大概”、“差不多”、“可能”……模棱两可,该肯定不肯定,该否定不否定,用来说明事物就不容易做到恰如其分。《中国石拱桥》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赵州桥横跨在洨河上……修建于公元六○五年左右,到现在已经一千三百多年了,还保持着原来的雄姿……赵州桥非常雄伟,全长五十点八二米,两端宽约九点六米,中部略窄,宽约九米。” 这段话中的数字,有的是约数,有的是确数。因为赵州桥在哪年建成,史书上已经找不到确凿的记载,所以只能说个约数;而赵州桥的长度,却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这不但要说明实有其桥,而且从这些具体精确的数字,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写说明文,一定要下功夫选取“最恰当的”、“最精确的”语言来表达。 简洁:语言简洁,就是精炼,干净利落,用尽可能少的话,把事物说清楚,不要罗嗦重复、拖泥带水。比如“大雪把铁路淹没无踪”,“下水游泳应注意些什么”,这两句话中的“无踪”和“下水”都是重复多余的话,应该删去。 为了做到说明文的语言简洁,还要防止不必要的“引伸”和“寓义”。有些同学习惯于写记叙文,喜欢形容和描写,初学写说明文,有时也要来一番“引伸”和“寓义”。比如,有一篇介绍《松树和柳树》的说明文,结尾是这样写的: “我们既要学习松树坚强不屈的品格,又要学习柳树栽在哪里,就在哪里生根的精神。” 记事抒情的文章,自然可以这样写,说明文就没有必要了,写了反而“画蛇添足”,不简洁了。 通俗:语言通俗,就是运用群众中明白通顺的话,把本来是抽象的概念说得具体生动,把本来深奥的道理说得浅显易懂。下面,让我们看看这段说明: 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注意了草木荣枯,候鸟去来等自然现象同气候的关系,据以安排农事。杏花开了,就好象大自然在传语要赶快耕地;桃花开了,又好象在暗示要赶快种谷子,布谷鸟开始唱歌,劳动人民懂得它在唱什么:“阿公阿婆,割麦插木。”这样看来,花香鸟语,草长莺飞,都是大自然的语言。 这些自然现象,我们古代劳动人民称它为物候。 以上一例,是关于什么是物候的说明。作者使用的语言通俗,说明具体而生动。它把气候变化和动物活动、植物生长、农业生产的关系都说清楚了。 说明文的语言要通俗,并不是不要生动、有趣。叶圣陶先生在《文章例话》中说:“说明文不一定就是板起面孔来说话,说明文未尝不可带一点风趣。”有些说明文运用拟人、比喻、引用等修辞手法,写得很有趣昧。例如: (1)庄稼有了化学朋友,就不怕生物界敌人的进攻了。 (2)蜻蜓被誉为昆虫里的“飞行之王”。在闷热的夏季,暴雨将至或骤雨初歇,蜻蜓常常三五成群在空中飞舞。它好似一架飞机,而飞行技巧却远远高超于飞机之上。 (3)“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这是华北中部地区流行的一句农谚。这句农谚说明种庄稼要看节气。 例①运用拟人写法,读来颇有情趣。例②把蜻蜓和飞机相比,贴切生动,使被说明的事物变得浅显易懂。例③引用农谚,通俗地讲解了节气与种庄稼的关系。
外形特征灰狼的体重和体型大小各地区不一,一般有随纬度的增加而成正比增加的趋势这一说法. 一般来说,肩高在( 26-36英寸) ,体重32-62公斤( 70-135磅) 野生狼体重记录--------其中1939年在阿拉斯加被打死的一只,,当时80公斤( 175磅) . 最小的狼是阿拉伯狼,雌性的狼有的体重可低至10公斤( 22磅) 狼群适合长途迁行捕猎.其强大的背部和腿部,能有效地舒展奔跑.它们有能力以速度10公里/小时(六英里)长时间奔跑 , 并能以高达近65公里/小时速度( 40英里) 追猎冲刺。 生活习性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一群狼的数量大约在5到12只之间,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通常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狼群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会缩小。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不重叠,会以嚎声向其他群宣告范围。通常群体捕杀大型猎物。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群内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有的则会迁移出去(大都为雄狼)再生殖时会使用窝,通常在地面挖洞而成,可长达三四米,入口有大土堆。野生的狼一般可以活12——16年,人工饲养的狼有的可以活到二十年左右。 奔跑速度极快,可达五十五公里左右,持久性也很好。 智能颇高,可以气味、叫声沟通。 驯化后的狗,脑容量较狼小了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虽然在划定区域地图的部分退化,但在与其他人类相处的部分则增加。狼是以肉食为主的杂食性动物,在夏天偶尔也吃点青草,嫩芽,浆果.是生物链中极关键的一节生活环境灰狼曾经居住遍布北美洲, 但现在只能在阿拉斯加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寒带草原和森林 能经常见到它们。 美国只有一小部分地区还有灰狼。 人的恐惧、迷信, 和对这种动物的仇恨误解使它生存困难。 狼群通常是由2-15只成员组成一个非常社会化的团体 由最强的雄性领导,所有成员都要帮助照顾幼狼。 母狼通常在4月-6月生产,平均能生7 只幼崽。 狼群主要捕食中大型哺乳动物,研究表示, 狼是控制当地生态平衡的关键角色, 它们唯一的天敌 就是人。狼的嘴长而窄,张着42颗牙。狼有五种牙齿,门牙、犬齿、前臼齿、裂牙和臼齿。其犬牙有四个,上下各两个,能有英寸(厘米)长,足以刺破猎物的皮以造成巨大的伤害。裂齿也有四个,是臼齿分化出来的,这也是食肉类的特点,裂齿用于将肉撕碎。12颗上下各6的门牙则比较小,用于咬住东西。生长繁殖狼的怀孕期为61天左右。低海拔的狼一月交配,高海拔则在四月交配。小狼两周后睁眼,五周后断奶,八周后被带到狼群聚集处。狼成群生活,雌雄性分为不同等级,占统治地位的雄狼和雌狼随心所欲进行繁殖,处于低下地位的个体则不能自由选择。雌狼产子于地下洞穴中,雌狼经过六十叁天的怀孕期,生下叁只到九只小狼,也有生十几只的。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日子,公狼负责猎取食物。小狼吃奶时期大约有五、六个月之久,但是一个半月也可以吃些碎肉。叁、四个月大的小狼就可以跟随父母一道去猎食。半年后,小狼就学会自己找食物吃了。狼的寿命大约是十二到十四年。在群体中成长的小狼,非但父母呵护备至,而且,族群的其他份子也会爱护有加。狼和非洲土狼会将杀死的猎物,撕咬成碎片,吃下腹内,待回到小狼身边时,再吐出食物反哺。赤狼有时也会在族群中造一育儿所,将小狼集中养育,由母赤狼轮流抚育小狼,毫无怨尤。狼的死亡率和原因成年狼的死亡大多因狩猎和偷猎,车祸及创伤而造成。尽管成年狼偶尔也被竞争对手或猎物杀死,但它们最危险的非人类的敌人就是狼本身。研究狼死亡率出来的结果显示, 14 %--65 %的狼死亡是因为其他的狼.。另外,狼受家犬感染,如狂犬病,细小病毒和犬瘟热等流行病也是一大原因。狼的行为模式和身体语言一般占优势主导地位的狼会身挺高腿直,神态坚定,耳朵是直立向前。往往尾部纵向卷曲朝背部。这种显示的是级别高主导地位的狼可能一直盯着一个唯唯诺诺的地位低下的狼。活跃--玩耍时,狼会全身伏低,嘴唇和耳朵向两边拉开,有时会主动舔或快速伸出舌头。愤怒--愤怒的狼的耳朵会竖立,背毛也会竖.唇可卷起或后翻,门牙露出,有时也会弓背或咆哮。. 恐惧--害怕时狼会试图把它的身子显得较小,从而不那么显眼,或拱背防守,尾收回。攻击--狼在蹲下或扬身低头并放松皮毛时,是发起攻击的信号。.愉悦--可能摇摆尾巴,舌头也可能伸出口。狩猎--捕猎时的狼,因狩猎的紧张,因此尾部会横直。游戏--尾巴高和舞动。狼可以任意妄为的转圈跳跃,或低头,把前面的身体伏倒在地上,而抬高后股。这类似于家犬的嬉戏行为。狼的进化历程今天世界上的所有哺乳动物都由同一个祖先,白垩纪的一种长得像鼠类的吃昆虫的小动物。六千五百万年前,恐龙时代的末期,这些动物有机会进化并分化成为今天世界的种种哺乳动物。食肉目动物大约在六千万年前的古新世出现。最古老的食肉动物是小古猫,虽然称为猫,但却是所有猫科、犬科、熊科、鼬科、鬣狗科、麝猫科和鳍脚科(海豹海狮一类)所有动物的共同祖先。 大约四千八百万年前,小古猫中分化出了猫亚目和犬亚目两类。 犬科起源于始新世晚期,大约四千万年前,它们是食肉目动物中最古老的群体,最先从小古猫中分化出来。犬科动物的进化有三条主线,即犬科的三个亚科:现代犬亚科,古代犬亚科和Borophaginae亚科(类似鬣狗的犬科动物)。 古代犬亚科亚科是犬科中古老的一个分支,四千万年前起源并发展于北美洲,它们长地仿佛是狐狸和黄鼠狼的杂交产物。大约在一千五百万年前,这一支逐渐灭绝,其中的汤氏属则进化成为今天的Borophaginae亚科而留存下来。 而Borophaginae亚科,则是在三千四百万年前出现的。和古代犬亚科一样,它们只存在于北美洲。它们的体型比古代犬亚科的大很多,外观模样介于鬣狗和狗之间,一张大而有力的嘴是它们的特征。两百五十万年前这一支也灭绝了。最后的一支,就是现代犬亚科则进化成为今天所有的犬科动物。这一支几乎和另两支同时出现,但一直不繁荣,直到一千五百万年前,另两支开始衰落后,才开始发展壮大。这个亚科同样只存在于北美洲,直到七百万年前,就是中新世的后期,才通过大陆桥来到了亚洲。 那些穿过大陆桥的就是成为那些现在的犬科动物的直系祖先,它们继续穿越大陆桥,在两个大陆间来回迁徙。这就是红狐和灰狼为什么在欧亚大陆和北美洲都有分布的原因。 四十万年前,恐狼Dire Wolf (Canis dirus)出现了,它的体型比现代的狼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和狼并存在世界上,直到一万年前才灭绝。它的身体构造和现代的狼完全不同,身体更健壮结实,四肢比较细而且短,比较像鬣狗。它的下颚组织很大,使它有能力咬碎骨头。它在食物链上的位置也和鬣狗类似,更大程度上是食腐者而不是猎手。它们的智力可能比较低,在加利福尼亚的La Brea沥青坑中,发现的恐狼的骨骸远比其他动物多的多,整整3600具! 除了恐狼以外,其他几个狼的世系也在这个时期开始发展。Canis edwardsii是北美洲最早进化的狼,出现于150到180万年前,最终这一支进化成为了现代狼Canis lupus。狼与狗的血缘关系狗是人类日常生活中常出现的动物,而狗实际上是被驯化了的狼的后代。狗的祖先是东亚的狼。科学家在对来自于欧洲、亚洲、非洲和北美洲的上百只狗进行DNA分析后发现,世界上所有的狗的基因都有着相似的基因序列,因此他们得出结论,世界上所有的家狗都是在大约万年前,从东亚狼进化而来的。这些狗的祖先和美洲最早的定居者通过白令海峡,一起穿越亚洲和欧洲到达美洲的。瑞典和中国的科学家们对654只狗的基因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了东亚狗的基因具有很强的多样性,这说明东亚人是最早把狼驯服成狗的。该研究成果发表在最新的《科学》杂志上,领导这项研究的研究员,来自瑞典皇家技术学院的彼得·萨沃雷恩称,人类根据很少的证据,最初猜测狗的祖先来自于中东,因为在中东的一些考古发现证明,许多动物都是在该地区被驯服的。美国、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研究者的研究则发现,在欧洲的定居者15世纪来到美洲之前,具有和东亚狼近似基因的狗已经在美洲出现了。这表明,首批于至万年前通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定居者当时携带着驯服的狗来到美洲。美国俄普萨拉大学的研究员卡尔斯·维拉称,狗的存在可以解释,为何美洲大陆的定居者散布的速度相对较快。这两项研究在狗是何时被从狼驯化而来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分歧,起初在德国发现的狗的下颌骨大约有万年的历史,瑞典和中国科学家的研究小组认为,DNA分析和考古发现共同显示,狗被驯化的时间是在万年前。分布情况世界性广泛分布,但当前狼的分布区已大大缩小,特别是在北美和西欧。狼在国内分布于除台湾、海南岛及其它一些岛屿外的各个省区,但目前主要分布在东北、内蒙以及西藏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 生境与习性狼的适应性很强。可栖息范围包括苔原、草原、森林、荒漠、农田等多种生境。海拔高度也不限制其分布,在青藏高原狼的分布很广,密度也较大。在温带的草原地区,如蒙古草原(包括蒙古国的东方省、肯特省,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呼盟和锡盟)狼的分布很广。狼喜欢在人类干扰少、食物丰富、有一定隐蔽条件下生存。在我国华北、华中、华南各省份狼的活动仅限于山区环境、不适应于人类开发的狭小的环境内。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的狼的分布也仅限于山区。狼是食肉目中分布最为广泛的,即使在所有哺乳动物中,其分布范围也仅仅小于人和其他少数几种啮齿类动物。在北半球的大部分地区,包括草原、苔原、针叶林和落叶林、沼泽和沙漠中,都有它们的身影。但在这背后,灰狼面临的实际情况是:在大多数地区,它们正濒临灭绝! 它们曾经的居住地遍布整个北半球,北美洲的加拿大、美国(夏威夷除外)和墨西哥,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几乎整个俄罗斯,东亚,中东的部分地区,印度还有尼泊尔。但今天,美国除北部几个州的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了狼的踪迹(由于今年来生态学者的研究表明狼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不可替代,因此在美国的很多地方狼群正被重新引入),墨西哥的野生狼群已经在1960年灭绝,亚洲的大部分地区同样如此。欧洲的情况最糟,除了西班牙、意大利、波兰、希腊和土耳其还有少量的狼群外,其他地区的几乎都已经灭绝了。狼群的领地很大,一般可在94—1300平方千米(平均为1200平方千米)。在我国中国曾是狼种群数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但是对狼的种群数量从未进行过系统调查,所以很难提出一个准确的数字.近来对内蒙呼伦贝尔草原狼的种群调查表明:狼的数量不超过2,000头.目前,产狼最多的地区仍是西北、内蒙古、东北地区和新疆的部分地区.但因生境的严重破坏和长期以来人为的大量捕杀,使得狼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大为缩小,由过去的全国性分布,到现在只分布于北纬 30度以北地区,基本上呈块状分布,在江浙地区已基本上绝灭.即使在北方林区、草原,狼群也只偶尔见到.尚无专为保护狼而建立的保护区。保护级别《华盛顿公约》CITES濒危等级:附录II,生效年代:1997。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级:易危 生效年代:1996。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原因1. 长期被当作"害兽"大量捕杀2. 狼喜欢在人类干预少, 食物丰富, 有一定隐蔽条件的地方栖息. 但人口迅速增长, 人类活动范围增大, 使狼的活动范围日益狭小致危因素狼在某些国家种群数量少,已被列为濒危物种。但是在很多国家未被列入保护动物。在一些国家,包括我国狼分布区由于生境破坏而缩小。我国长期以来,把狼作为害兽加以消灭,并为鼓励捕杀害兽而给予奖励。加上其栖息的生境不断缩小,近几十年中,狼的数量显然越来越小,许多过去狼的分布区已不见其踪迹。狼的毛皮质量好,它的部分器官被入药,也是导致被猎杀的一个因素。人工饲养情况狼是分布广、常见的种类,国内及国外动物园饲养作为观赏的不多。美国印第安纳州拉斐特市的狼园曾饲养过150头狼,这是世界上饲养狼最多的地方。我国饲养狼的数字尚不清楚。现有保护措施国际上目前将墨西哥的狼列为野外绝灭(EW),将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狼列为低危(LR/cd),将意大利的狼列为易危(VU)(IUCN,1996)。国际濒危物种公约(CITES)将狼这一种列为附录 II种类,且将不丹、尼泊尔、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狼的种群列为附录 I种类。可见对狼的保护的重视。受长期以来观念的影响,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狼加以保护。相反,一般仍然认为狼是应予消灭的害兽。保护措施建议1) 开展科学研究,应对全国狼的种群数量、亚种分化进行全面调查,查清狼的分布和种群数量现状,对其益害进行科学评估,从而制定一系列保护和控制措施.2) 加强法制管理,应考虑禁止任意捕杀狼。在确有狼群危害严重的地区,采取必要措施对狼的种群数量加以控制,也必须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3) 加强国际合作,特别加强与我国毗邻的独联体、蒙古、印度、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国的协作。在人类心目中的狼⊙凶残狼子野心 狼心狗肺 ⊙合作: 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 ⊙团结: 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 ⊙耐力: 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 ⊙执著: 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 ⊙拼搏: 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和谐共生: 为了生存,狼一直保持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关系,不参与无谓的纷争与冲突。⊙忠诚: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人们总是把狼说成是贪婪的,其实是人们在为自己的贪婪找个替身,就像是人们把勇猛寄托在虎身上,把忠诚寄托在狗身上一样.狼的文化狼是动物中做的比较成功的一种,千万年来不曾灭绝,也不被驯服.狼在优胜劣汰法则下的生活极富哲学味道,我们怯称其为"狼的哲学".狼的哲学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Ⅰ卧薪尝胆,表现在狼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在自己还弱小的时候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Ⅱ 众狼一心 表现在狼如果不得不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动物,必群起而攻之;Ⅲ 自知之明 狼也想当兽王,但狼知道自己是狼而不是老虎;Ⅳ 顺水行舟,狼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Ⅴ同进同退,狼虽然有时独自活动,但狼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那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Ⅵ表里如一 狼也是一个相当善良的动物,不会随便伤害无辜的动物.Ⅶ知己知彼,狼尊重每个对手,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很少攻击失误;Ⅷ授狼以渔 ,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时坚决离开它,因为狼知道如果当不成狼,就只能当羊.狼具备了以上特性,才使它陆地上生物最高食物链的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的存在,其他动物才被迫进化的不断优秀,以免被淘汰,所以狼是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在动物界中狼是最有秩序和纪律的动物之一.表现出极强的团队精神.狼的团队精神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⒈ 整体与个体方面:狼群的社会秩序非常牢固,每个成员都明白自己的作用和地位,一切行动都依每个成员在狼群中的地位而定.狼嚎的原因是为了打破一切等级界限提供时间,场合和机会,狼在一起嚎时,一切等级界限都消失了.⒉ 善于交流. 狼是最善于交际的动物之一.它们并不仅仅依赖某种单一的交流方式.而是虽需使用各种方式.它们嚎叫,用鼻尖相互挨擦,用舌头舔,采取支配或从属的身体姿态.使用包括唇,眼,面部表情以及尾巴位置在内的复杂精细的身体语言或利用气味来传递信息.关于狼的文学狼 【清】蒲松龄《苍狼》金曾豪 著 获第11届中国图书奖《狼的故事》刘烨 编著出版社: 中国电影出版社 《狼性》个人团队生存的动物图腾 作者:劳伦兹编著 出版社:中国民航出版社《狼图腾》(亦称《狼性》)书名: 狼图腾作者: 姜戎 著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猫的说明文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描写动物的说明文 猫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 小花猫早上起来先伸一下懒腰,然后再坐起来,用两只前爪在舌尖上舔一点唾沫,像人一样地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毛皮,直到有一点光亮为止。 那条小狗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4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这头大肥猪,屁股溜圆,肚子蛮大,由于脂肪过度丰富,它只得慢慢走着,好像架子很大的老爷。 这只猪吃东西的时候,两个耳朵像大扇子一样一扇一扇的,脑袋一颠一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食物。 猪吃完食乖乖地走到圈里,懒洋洋地躺下了,还不时地哼哼两声,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这匹马,全身皮毛黑发红,红中透亮,油光水滑,像刚从油缸里跳出来似的。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刹那间,“千里雪”平稳地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了深沟,轻轻地落在对岸,继续前奔。 小毛驴是那样惹人喜爱,黑眼珠滴滴溜溜乱转,撒起欢儿来像一只小鹿。 “呱哒、呱哒、呱哒……”驴蹄声均匀而单调,像墙上那面挂钟的砣在摇摆。那头骡子仰着头,皮笼头上的红缨,像是秋雨里一朵艳红的鸡冠花。 这些奶牛,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好像穿着花棉袄。 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那黑牛性子暴烈、凶恶,两眼大如乒乓球,红如火焰,头上两只尖角,利如锋刃。 雪白的羊群撒在碧绿的草原上,像花、像云、像圣洁的哈达。 草原上游荡的羊群像是一堆堆滚动的白银。 暴风雪越来越猛,刮得羊群像棉花团似的滚动着。 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像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骆驼的眼睫毛是双重的,当风起沙扬的时候,双重的眼睫毛像卫士似的,将沙挡住,不使它吹进眼里。 太阳鸟的嘴巴生得十分奇特,很像一把锥子,又尖又长,略微有点弯曲。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当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黄色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 说明文:蜜蜂 整理: 免费范文网 日期: 2005-12-21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到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三年到五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蜥蜴的故事 一所房子要拆迁了.这家房子的主人在一面已经拆除了一半的墙中发现了一只被钉子穿身而过的蜥蜴.主人记起来这个钉子使自己为了挂结婚照片于20年前亲手钉到墙上的.没有想到确将一直生命钉中.可是最令人吃惊的是这只蜥蜴慢慢的动了起来.它还活着. 主人很惊奇.他仔细的坐在旁边细细的观察.看为何这只蜥蜴可以钉在墙上20年不死.经过几天的观察.主人发现了秘密:原来这只蜥蜴的同伴不断从四处找来食物喂它.而且一喂就是二十年!! 后记:这只蜥蜴被钉住了以后.可以说已经决定它这辈子[碌碌无为".它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发财".而那些同伴还是义无反顾的去照顾它二十年.换做是人类.多少人可以做到? 我和小动物的故事-------奶奶家的大花猫 奶奶家有只大花猫.它已经八岁了.相当于人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显然已经算[老爷爷"了.但手脚还是很灵活.上房.上树都不成问题. 这只猫长的非常胖.大概是奶奶总喂它好吃的吧!它的身子大部分是黄褐色.之间布满了灰色和黑色的条纹.一对棕色的耳朵警惕的竖立着.两只眼睛像灯泡一样亮.时圆.时细. 大花猫非常懒.我习惯叫它[懒虫".每天它吃完了就睡.睡完了又吃.到了晚上它也不去捉老鼠.有一天中午.我实在看不惯它那懒洋洋的样子.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拿着柳枝.冲进屋子训了它一顿.它好象听懂了.灰溜溜的出去了.我跟着它到了外面.满以为它已经痛改前非去[辛勤工作"了.谁知.它溜到草垛.晒着暖暖的太阳又呼呼大睡起来...... [懒虫"也非常调皮.一天我写作文的时候.要抄用一下门口的对联.就出去看了看.回来后.看见[懒虫"坐在我的位置上正在专心致志的啃我的笔.我火冒三丈.使劲把它往下推.[嘿!"它就是不下去!我给你来点厉害的.我把我大伯叫了过来.大伯一下子把懒虫赶到了地下.这一下子[懒虫"好象摔的不轻.它坐在地上半天才[明白过来".我心理暗自高兴:[哼!小样儿.跟我玩.你还嫩点!"正当我洋洋得意的时候.忽然懒虫一个鲤鱼打挺[嗖"的一下钻入的柜下.还没有等我反映过来.柜下传来吱吱的惨叫.仔细一看.大花猫的嘴里多了一只肥大的老鼠......这时懒虫翻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迈着平稳的步伐四平八稳的走了出去.示威似的. 这就是奶奶家的花猫.懒惰.调皮但关键时刻还不失[英雄本色"!他是一个医务工作者.用一只母白鼠做肿瘤实验.他给那只白鼠移植了癌细胞.过了几天.肿瘤在关在笼子里的白鼠的身上越长越大.可他惊讶地发现一个异常的景象.那只白鼠焦躁不安.随后痛苦地用嘴撕咬身上的肿瘤.并将咬下来的一块块肿瘤吞噬下去.伤口上血迹斑斑.几乎露骨. 又过了两天.他又发现那只白鼠产下了一窝晶莹透亮的小白鼠.那只母白鼠奄奄一息地带着不堪目睹的伤口.躺在笼子里.嗷嗷待哺的小鼠崽喝着母亲的乳汁.一天天长大.白鼠母亲的身体日渐销售.拖着只剩下皮包骨头的身子.在癌细胞无情的肆虐下.用无与伦比的顽强和神奇的意志.用自己身体里所有的能量化为生命的乳汁.喂养着这一窝鼠崽.终于有一天.母鼠永远倒在笼子里.没有了一丝呼吸.一群被喂养长大的小白鼠把它围在中间-- 他一直都在观察这个奇异的现象.母鼠在产下鼠崽后.整整活了二十一天.他心里惊呼道:[二十一天.恰好是白鼠平时正常的哺乳期.此后.小白鼠就可以脱离母亲而独立生存了.这只母鼠在正常情况下.因移植了癌细胞在身体内.早就应当死亡了啊!"面对此情此景.面对这种伟大而悲壮的动物的母爱!他潸然泪下-- (二) 他是一位经验老到的猎手.有一天.他带着他心爱的猎枪.追杀着一群约有二十只山羊.当追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这群的山羊停止了逃命的脚步.悬崖的对面还是一个悬崖.但离这个悬崖有十米多远.任凭如何矫健的山羊都跳不过去.他得意地看着这群即将任他枪杀的山羊. 略过一会儿.一个不可思议的景象发生了.只见一只年岁较大的山羊从悬崖边退了几步.然后毅然地迅疾地向对面的悬崖跳去.在这只老山羊刚跳出几米的刹那间.另一只年青的山羊随后也向对面的悬崖跳去.分两次起跳.第二次是踏在半空中头一只老山羊的背上.再猛然地一蹬.落在对面的悬崖上.而那只老山羊悄不声息地摔落在万丈深渊之中.随后.所有的羊群.如同在一个指挥若定的将军号令下.用同样的方法和动作.一起一落.一生一死.猎人看得目瞪口呆.感慨万千-- (三) 他是一个徒步的旅行者.有一天.他漫步在深山丛林中.突然有一块森林着了火.在火势蔓延的草丛中.他发现有一团团黑色的物体从劈劈啪啪从火中滚出.他仔细一看.原来那一团团的黑色物体.竟然是一团团蚂蚁.那一团团蚂蚁越滚越小.外面一层的蚂蚁在火焰的吞噬下.一只只被烧死.一层层被剥落.可里面的蚂蚁在外层的保护下.得以幸存.他被这一幕情景惊呆了.蚂蚁为了保存它们的种群.需要有何等的智慧和何等的牺牲精神啊!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松鼠的种类很多,全世界约有240种,我国有26种。其中生活在树林里的松鼠,在我国东北和华北各地十分常见,因而又叫普通松鼠。它的身体细长,体毛为灰色、暗褐色或赤褐色,所以也称灰松鼠。 人们上山时,常常可以看到松鼠在松树上窜来窜去,一条又长又蓬松的大尾巴,常常向背脊上反转。有时候,两只前脚捧着一个松果,用锐利的门牙啃着吃,好像寺庙里拜佛的烧香客。 松鼠在茂密的树枝上筑巢,或者利用乌鸦和喜鹊的废巢,有时也在树洞中做窝;它们除了吃野果外,还吃嫩枝、幼芽、树叶,以及昆虫和鸟蛋。秋天一到,松鼠就开始贮藏食物,一只松鼠常将几公斤食物分几处贮存,有时还见到松鼠在树上晒食物,不让它们变质霉烂。这样,在寒冷的冬天,松鼠就不愁没有东西吃了。 松鼠一般白天活动,清晨更为活跃。它的听觉和视觉都很好,行动敏捷、活泼。 松鼠的毛皮又轻又暖,质量虽然比不上水獭和紫貂的毛皮,但是数量很多,是我国重要的毛皮兽之一。 体长约22公分;体背面棕褐色,一般腹面为栗红色,有时连四肢内侧都呈栗红;有些个体却仅有红色腹中线,甚至完全不带红色。尾巴差不多与身体一样长,尾毛黑褐先端淡棕色,有些个体具有灰白色尾端。 赤腹松鼠为树栖、日行性动物,以晨昏最为活跃。与一般认知不同,它们并不住在树洞里,而是以带叶的细枝编织高挂树梢的球形巢,巢比足球大些,内榇柔软的树皮、纤维等较为舒适的材料。无论雌雄,赤腹松鼠都有自己的树巢,有时不止一个。雌松鼠自然也在巢里养育幼儿,每胎两仔,通常一年繁殖一~二胎。赤腹松鼠主要以植物的果、花、叶为食,偶而也摄取一些动物性食饵。在台湾,可能由於过去伐取低海拔阔叶林木,改以外来的柳杉大面积造林,在栖息地生物多样性骤失的情况下,致使柳杉造林地遭松鼠危害。林木树皮被啃咬,轻则变形重则死亡,造成巨额的损失,赤腹松鼠也因此被冠以森林害兽之名而备受关注。 松鼠的种类很多,全世界约有240种,我国有26种。其中生活在树林里的松鼠,在我国东北和华北各地十分常见,因而又叫普通松鼠。它的身体细长,体毛为灰色、暗褐色或赤褐色,所以也称灰松鼠。 人们上山时,常常可以看到松鼠在松树上窜来窜去,一条又长又蓬松的大尾巴,常常向背脊上反转。有时候,两只前脚捧着一个松果,用锐利的门牙啃着吃,好像寺庙里拜佛的烧香客。 松鼠在茂密的树枝上筑巢,或者利用乌鸦和喜鹊的废巢,有时也在树洞中做窝;它们除了吃野果外,还吃嫩枝、幼芽、树叶,以及昆虫和鸟蛋。秋天一到,松鼠就开始贮藏食物,一只松鼠常将几公斤食物分几处贮存,有时还见到松鼠在树上晒食物,不让它们变质霉烂。这样,在寒冷的冬天,松鼠就不愁没有东西吃了。 松鼠一般白天活动,清晨更为活跃。它的听觉和视觉都很好,行动敏捷、活泼。 松鼠的毛皮又轻又暖,质量虽然比不上水獭和紫貂的毛皮,但是数量很多,是我国重要的毛皮兽之一。 松鼠有贮藏食物的习惯。每当果实成熟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它嘴里含着胡桃、橡实或者其他好吃的东西,每当它从一个树枝跳到另一个树枝的时候,贮备就会增加。它不仅搜集胡桃和成熟的果实,而且还常常把磨菇挂在上面的树枝上,待风干后,收藏到仓库里。它确实具有一种高超的本领,即能找到合适的树枝,并把磨菇挂在上面,而且晒干后不会掉下来。在松鼠的仓库里,发现有胡桃和其他植物种子,但没有一个是腐烂的或生虫子的,质量全都很好。松鼠的仓库很多,然而其中一些可能会遭受到风雨和冬季猛烈的暴风雪破坏,使其附近外貌形状被改变而再也无法找到。这种小动物建造的球形巢的入口可以从里面封闭起来,巢外大雨倾盆,寒风呼啸,大雪纷飞,挂满冰雪的大树被吹得吱吱作响,而它却安然躺在温暖的巢穴中并等待晴朗日子的到来。此时,它便去找自己的贮藏物,一旦找到便饱餐一顿。如果没有暴风雪或雨,而且太阳照得比较暖和,它就会沿着树枝跳来跳去,进行游戏玩耍,这时那长长的尾巴使其跳跃的距离能达到10米远。当它感到疲劳时,就回到自己的窝里小想。当夜晚刮起了暴风雪,树木又发出吱吱的响声时,它却在保温良好的巢中休息。树洞贮藏室和营巢毗邻的便利条件,使它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十分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的小脸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大眼睛。一身灰褐色日毛,光滑得像搽过油。 松鼠很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树枝底下,或者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地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时,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把窝搭在树枝分叉的地方。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树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笞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它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坐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它们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 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的食物。 松鼠的肉可以吃,尾巴上的毛可以制画笔,皮可以做衣服。松鼠真是一种既可爱又有用的小动物。 冬天下会饿死和冻死,故不需要进行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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