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大学生。。计划生育吧
新研究发现,上网越久人们越不想生孩子。那么,互联网究竟是怎样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亿,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个小时,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近期,有研究指出,不断扩展的互联网应用可能带来生育水平下降的问题,这为理解我国低生育率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今年5月,北大核心期刊《人口研究》同期刊发了两篇有关互联网与生育意愿关系的研究文章,题目分别为《互联网使用会影响居民生育意愿吗?》、《上网为什么会影响个人生育意愿?》。前文作者为邱磊菊、冯宜强、史宇鹏、孙宝文,来自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信息学院、经济学院。后文作者为陈卫民、万佳乐、李超伟,来自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这两份研究都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上网会降低居民的生育意愿。如,《互联网使用会影响居民生育意愿吗?》一文分析表明:上网时间每增加1%,个体的生育意愿降低。那么,上网究竟是如何在潜移默化之中影响居民生育意愿的?增加生育焦虑;改变生育观念;刺激消费,挤压生育养育预算;网络社交和娱乐部分替代生儿育女的效用满足……这些影响机制被一一揭示。上网的人比不上网的人生育意愿降低约《互联网使用会影响居民生育意愿吗?》一文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以及相匹配的城市统计数据,实证分析了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该文使用的微观个体数据为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公布的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2018 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2018)。根据女性生育年龄的合理性,研究剔除了小于20岁与大于45岁的女性样本,由于男性的生育年龄可以延续至更大岁数,研究保留全部男性样本,成人问卷数据匹配家庭与少儿问卷后得到样本量为10342个。该研究使用“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两个指标刻画被解释变量,该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是“个体互联网使用情况”,同时,研究纳入了一系列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作为控制变量。研究使用Poisson回归模型进行估计。研究显示,控制了影响生育意愿的其他因素和内生性问题后,分析结果表明,使用互联网的居民比不使用者的生育意愿降低了约。同时,考虑到个体之间存在差异,该研究将互联网使用与一系列虚拟变量(学历、收入、经济水平等)的交互项放入回归,研究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居住在经济发达城市、低学历、低收入的互联网使用者生育意愿降幅更加明显。对此,研究者分析道,造成以上差异的原因可能是,经济发达城市的互联网使用人群更容易接受新兴观念冲击,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群因自身认知水平限制更有可能受到互联网上非主流文化的影响并改变自己的生育观念。此外,研究还利用2015年10月出台的全面两孩政策这个外生冲击构成的准自然实验来检验互联网使用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将2014年与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匹配成面板数据,将2014年视为“政策实施之前”,2018年视为“政策实施之后”。其中,2014年使用互联网的个体为实验组,不使用互联网的个体为控制组,利用双重差分方法(DID)对因变量生育意愿进行估计。结果显示,全面两孩政策显著提高了居民的生育意愿,但使用互联网的个体比不使用互联网的个体受全面两孩政策的影响较小,即互联网使用削弱了全面两孩政策对生育意愿的提升作用。研究进一步探究了互联网使用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匹配2016年与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的样本构建面板数据,使用2016年“个体互联网使用情况”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生育行为”进行回归。结果表明,给定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使用互联网的个体生孩子的概率比不使用互联网的个体低;在使用互联网的群体中,每周上网时间每增加1%,生孩子的概率降低。“恐育”信息影响生育互联网中较为常见的“生育焦虑”信息引发了研究者的关注。《互联网使用会影响居民生育意愿吗?》一文用“搜索指标”来代理互联网上相关信息的传播热度,通过爬虫技术获取了相应年份城市层面关于“丁克”“堕胎”“避孕”“人工流产”4个关键词的百度搜索指数。考虑到不同城市网民规模的不同,研究将获取的搜索指数除以城市互联网用户数以校正搜索指标,并分别用互联网使用对这4个搜索指数进行回归,再用各搜索指数对生育意愿进行回归。回归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对4个搜索指数具有正向作用,可见个体的互联网使用促进了他们对丁克、堕胎、避孕和人工流产等生育负面话题的关注。各搜索指数对生育意愿都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说明互联网使用者会受到互联网上负面信息的影响而降低生育意愿。《上网为什么会影响个人生育意愿?》一文则将互联网与各类传统媒体进行了横向对比,以考察互联网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是否具有特殊性。该文数据来自2017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7 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2017)数据库,该调查开始于2003年,样本覆盖了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样本量大,涉及内容多,是公认的权威数据库。该文结合研究需求,最终保留7226个样本。研究选择报纸、杂志、电视、手机定制消息4种传统媒介与互联网进行比较,回归结果显示,使用报纸、杂志、电视、手机定制消息4种传统媒介对个人生育意 愿的影响都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只有上网的影响是显著为负的;即使把各种媒介都放在一起观察,也只有上网的影响显著。究其原因,作者分析道,上网在信息功能方面与传统媒介有根本的区别,那就是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相对较弱的约束性,匿名发布的信息较多,并常常带有较强的个人情绪,各类观点鱼龙混杂,不乏前卫和时尚。互联网上的观点和信息常常传播快、流行广,对上网者产生不自觉的影响。这些特点使互联网传播能放大负面信息的影响力,比如在生育问题上,强化生育的成本和负担意识,进而对个人生育意愿产生消极影响。该文作者提出,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合理监管,包括降低网络上充斥的生育焦虑信息对个人生育意愿的影响,多提供科学、权威的生育知识和相关信息,引导公民树立积极正确的生育观念;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完善和落实各项生育支持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从根本上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消费诱惑挤压生育两项研究还构建起了“网络消费”与“生育”的关系。《上网为什么会影响个人生育意愿?》一文中,作者提出了“消费替代机制”的假设,以探究上网对个人生育意愿的影响。对于“消费替代机制”,该文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定性方面,研究用受访者对CGSS2017问卷中“关于网上购物,您是否同意互联网可以随时随地购物,购物更加疯狂”的回答情况来反映其网络购物消费习惯;定量方面,用CGSS2017问卷中的“文化休闲娱乐支出(含旅游)占个人收入的比例”来反映消费状况。分析结果显示,用上述两个指标衡量,上网都产生了激发个人消费欲望、增加消费的作用。作者分析道,消费带来的满足一方面直接替代孩子的效用;另一方面加剧经济预算紧张,挤压可用于生育的资源,进而降低个人生育意愿。“消费替代机制”得到了验证。该研究还进一步对比了不同目的的上网行为对个人生育意愿的影响。由于该文CGSS2017数据中缺乏上网目的的指标,因此这一部分研究改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8 Chinese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2018)数据进行实证检验。CFPS2018数据中将上网目的分为 5 种:学习、工作、社交、娱乐、商业活动(使用网银、网上购物等)。分析结果显示,不同目的的上网行为对个人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为学习、工作、社交目的上网对个人生育意愿没有显著影响,而为娱乐、商业活动目的上网则对个人生育意愿至少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负向影响。对此,作者分析道,互联网娱乐具体内容很多,上网冲浪是主要形式之一。人们在上网冲浪中接受五花八门的信息,观念和行为不自觉地受到影响,生育观念的改变也在其中。购物、支付类上网行为标示着消费活动。互联网在方便购物的同时,也刺激消费欲望,增加消费支出,挤压生育预算,从而降低个人生育意愿。对于“消费替代机制”,《互联网使用会影响居民生育意愿吗?》一文给出了类似结论,并更具体地提出了“效用替代机制”。该文分析结果表明,业余生活上网时间越长,生育意愿就越低。上网时间每增加1%,个体的生育意愿降低;同时,上网社交与娱乐对生育意愿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对此,作者提出,互联网通过提供低成本的网上社交和娱乐活动,部分替代了生儿育女所带来的效用满足,进而对居民生育意愿造成影响,此即“效用替代机制”。基于研究结果,作者写道,我们认为政府应加强对居民的引导,使之不将精神世界和情感需求过多寄托于互联网、沉迷于虚拟世界的娱乐与社交,而将更多业余时间用于陪伴家人。传统生育观念被削弱网络是如何影响“传统生育观念”的?两篇论文均对此进行了研究分析。《互联网使用会影响居民生育意愿吗?》一文作者提出,如果互联网使用者经常接触一些“前卫信息”,可能会削弱他们的传统生育观念,进而降低生育意愿。为验证此种机制,研究运用CFPS2018问卷中的两个问题“你认为传宗接代的重要程度”和“希望要几个男孩”来构建两个被解释变量“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以反映传统的生育观念,并分别用“互联网使用”对其进行回归,检验互联网使用是否影响传统生育观念。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者的“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的观念更加薄弱,降低了其生育意愿。《上网为什么会影响个人生育意愿?》则用受访者对CGSS2017问卷中“为了传宗接代,至少要生一个儿子”观点的认可程度来衡量“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观念,对CGSS2017问卷中“您是否同意家庭的幸福应该优先于个人的利益的说法”的认可程度来衡量“重视个人价值”的现代生育观念。分析结果显示与上篇文章类似:上网显著削弱了个人“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上网也显著降低了个人对“家庭的幸福应该优先于个人的利益”的认可程度。研究者写道,上网频率越高,个人越不认可为了传宗接代而多生育孩子的观点。互联网冲击了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文化,降低了个人生育意愿。上网让个人更多关注自身发展和需求,将更多的时间与资源用于满足自身而非家庭的效用,更多基于自身幸福和内心感受来考虑生育,进而降低个人生育意愿。由此可见,促进生育观念的改变是上网影响个人生育意愿的作用机制之一。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落实提速降费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普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亿,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个小时,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上网为什么会影响个人生育意愿?》一文作者提出,互联网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提高了信息搜寻效率,正在悄然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包括对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对此需要高度重视。
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探析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法。
第五次人口普査的结果显示,xx%的流动人口集中在15——49岁年龄组,这说明育龄人口特别是年轻的育龄人口构成了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体。我国当前的流动人口,其群体特征、城市生活环境、制度环境已与以往的流动人口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可称为“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如此大规模的青年育龄人口的乡—城流动,其生育意愿、生育需求和生育行为必将对我国人口的生育率和增长率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特点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开展了针对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査与半结构式个案访谈研究。20xx年xx月,我们分别在xx——xx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关于生育意愿的抽样问卷调査,有效样本xx个,回收率为xx%,其中男性占xx%,女性占xx%。问卷调査的基本结论如下:
第一,针对生育数量意愿,平均生育意愿为xx。有xx%的人希望生一个孩子,xx%的人希望生两个孩子,希望生育xx个及以上的比例为xx%,xx%左右的人不想生孩子。
第二,针对生育性别意愿,多数流动人口对孩子没有性别偏好,xx%的人认为应该“顺其自然”,xx%的人希望儿女双全。相对而言,在男性流动人口中,男孩偏好多于女孩偏好;在女性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多于男孩偏好。
第三,成本约束、为了孩子成长和情感需要已经成为主导新一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最主要因素。以上结论说明了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呈现出理性的趋势,新型的生育观已经形成。
通过调査问卷的数据结果,我们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有了更为客观的判断。但是,由于生育意愿属于人们的主观认知和自我判断,因此,要深入了解人们关于生育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真实想法,仅靠问卷调査是不够的。因此,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期间,我们在xx和苏州对xx名18——31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半结构式深度个案访谈,其中男性xx人,女性xx人;未婚者xx人,已婚者xx人。
本研究通过个案访谈,以期深入了解我国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主要特点及其对生育孩子数量和性别的预期,掌握他们生育意愿改变的程度和方式,深入探究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改变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城市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实际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本研究还试图通过调査流动人口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来验证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这一趋势的实现程度,以及制度供给和社会环境能否支持流动人口新型生育观念和意愿的实现。
二、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现状。
流动人口一般想生育几个孩子,他们依然恪守传统生育文化的规定而呈现出显著的男孩偏好,还是已经发生了改变?目前的城市生活与社会环境对他们的生育意愿产生了什么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是什么?在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差距?本文将分别从生育数量意愿、生育性别意愿、外出务工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四个方面,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做出判断和分析。
(—)生育数量意愿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选择倾向取决于其目前的经济状况。无论是否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当访谈者被问到对孩子数量的预期时,大多会以经济负担和经济压力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在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愿望。随着社会转型、经济发展和居住环境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压力大幅度增加,其中孩子的抚养成本(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机会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住房、饮食、日常生活物品、教育等)是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所以,在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的约束条件下,许多访谈对象认为如果只生育一个孩子,教育资源、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都可以集中投入于一个孩子,这不仅有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和今后的发展,而且也能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与负担。我们可以从以下访谈内容中明显感受到这种认知倾向。
1、要一个,一个就好了,经济负担太重。(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只想要一个孩子。现在的经济条件嘛,社会现实、养育、教育一个孩子都非常难。
2、经济上开支很大,还有教育投入非常大,如果两个的话更麻烦。(访谈对象:SMMI,男,24岁,已婚未育)
虽然被问及如果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的情况下是否会改变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意愿,有的访谈对象希望可以增至为两个,但是经济压力依然是他们首要担忧的问题,因此在实际的生育行为过程中,他们仍然会根据其经济状况来进行生育决策:
3、计划生育不管,也不要了,负担太大,没精力也没钱。(访谈对象:TMMCC1,男,26岁,已婚,育有一男)
4、富裕的话我会生两个,穷的话我就只生一个。(访谈对象:SFMCO5,女,29岁,已婚,育有一女)
还有一些访谈对象认为精力投入也是决定生育孩子数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女性访谈对象认为养育孩子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使得她们无暇顾及更多的孩子。
5、—个就够了,多了太累了,照顾不过来。孩子太多就忙不过来了,照顾不好,还影响工作。(访谈对象:SFMCI5,女,27岁,已婚,怀孕)
也有少数访谈对象在面临生育孩子还是职业发展机会的选择时,会明确选择优先发展职业。这表明在城市里生活的流动人口,受到城市社会情境与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也逐渐呈现出城市居民的特点,不仅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随着经济条件变化而逐渐提高,同时,他们也更加强调自我的主体性,关注自我的空间与发展。
6、有机会发展的话我要先发展,不要孩子,比如说有个机会在我面前,那肯定要发展,不选择孩子(访谈对象:TMUC4,男,19岁,未婚)
综合以上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预期,我们发现在孩子抚养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不断提高的约束条件下,孩子的质量成为流动人口的首要选择。这说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趋势,计划生育政策不再是决定流动人口生育数量决策的主要约束条件。同时,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自我发展需要也成为许多流动人口在生育决策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反映出在城市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流动人口对自我发展的关注程度,以及对生活质量水平的预期都比以往有所提升。
(二)生育性别意愿。
流动人口对孩子的性别预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访谈结果表明,没有性别偏好、男孩偏好、女孩偏好或儿女双全等其他一些不同性别组合偏好的现象都存在。但是针对性别偏好的访谈调查结果显示,与传统农村生育文化中普遍的男孩偏好明显不同的是,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大幅度地增加了。
1、性别无偏好。
少数访谈对象表达了对性别没有特别的偏好,他们对女孩和男孩的价值评价没有差别。
现在在农村里,男孩不孝顺的也有的是,女孩孝顺的也很多,其实要个男孩不孝顺的话还赶不上要个女的好,我要男孩女孩都无所谓。(访谈对象:SMUI1,男,21岁,未婚)
2、儿女双全。
希望儿女双全的访谈对象也不乏其人,同时获得男孩和女孩的收益(经济收益和心理收益),满足家庭和自己的不同需求,这十分符合中国人普遍希望两全其美的心理特征。
最多要两个,一男一女最好,能够儿女双全。(访谈对象:TMMS,男,25岁,已婚未育)
3、男孩偏好。
—些访谈对象认为农村里男孩偏好的`传统观念对自己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虽然居住在城市社区,但是由于与农村社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性别偏好取向依然存在于在城市里工作的流动人口中。但是,就整体而言,男孩偏好观念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显有所降低。
农村都这样,你要是都是女孩,别人会瞧不起你。(访谈对象:TMUS1,男,23岁,未婚)
我喜欢男孩子,女孩子长大了就结个婚,带个孩子,伺候公公婆婆。没什么出息。(访谈对象:TMMC,男,24岁,已婚未育)
4、女孩偏好。
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倾向于生育女孩的意愿,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出发点:一是相对于男孩,养育女孩的经济成本更低,例如不需要给女孩准备房子、养女孩更为省心等等;二是在某些方面,女孩的收益高于男孩,如女孩更为孝顺、体贴,女孩子更容易找到工作等等。在未婚、已婚未育和已婚已育的访谈对象中都有人具有显著的女孩偏好。
我想要女孩,女孩不用给她买房,我要生个男孩还得给他准备房子。(访谈对象:SFU02,女,19岁,未婚)
想要女孩。女孩贴心,而且女孩吧,也省心一点,男孩太调皮了。(访谈对象:SFUI3,女,25岁,未婚)
根据访谈调査结果,与生育数量期望明显受到经济状况影响相比,生育的性别偏好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主导决定因素。换言之,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性别的认知取向与行为结果的因素是非常复杂和多维的。一方面是传统的男孩偏好观念,另一方面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女孩价值的普遍提升,尤其是城市社会中女孩价值实现途径明显增多等因素,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的认知与决策过程,使其在生育性别选择中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总之,虽然各种因素的多重影响造成了性别偏好组合的多样化,但是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更为理性的一面,他们对女孩的价值判断(资本收益和心理收益)已经更为客观和理性。
(三)外出务工经历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访谈结果表明,虽然流动人口仍保有传统的生育文化特征,但通过与那些没有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村居民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外出务工经历对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现代生育文化正在逐渐改变流动人口的认知与生育行为模式。他们已经不再单纯的追求孩子数量,也不再一味地只想生育男孩,而是更加趋于理性地结合自己经济收入和发展状况,通过对男孩和女孩在人力资本投资、价值实现及实现途径等方面的客观比较,来做出生育决策。
我家乡还是比较重视男孩,我感觉我的思想方面改变了,打工经历改变了一些想法。如果你没有到外面看看的话,就会听家里的安排生个男孩。但是你出来仔细一看,你就会改变一些想法。(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同时,相对于农村社区,城市社区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松散,个人生活空间相对扩大,隐私权能够得到一定的尊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流动人口的生育压力(如生男孩家庭才有面子)得以缓解的现实基础。正是基于城市社区居住环境的特点,才使得流动人口在进行生育决策时,能够更多地关注经济状况而非生育文化的制约。
在家乡一定最好有个男孩,那边生男孩感觉名声上会好一点,生个女孩好像会被人笑话似的,在城市这边生活就无所谓了。(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城市融入过程不仅让他们改善了物质生活水平,也改变了他们所秉承的传统生育文化,为生育意愿的转变构建了良好的支持环境。
(四)生育意愿实现的现实基础。
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生育成本、孩子的教育成本、父母的机会成本等)和间接因素(包括住房、看病等在内的城市生活支出)的影响。因此,如果流动人口的城市社会融入程度不高,制度供给缺乏或政府角色缺位都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难以实现。本文从以下三方面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进行分析。
1、农村社区对流动人口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
虽然居住在城市,但是流动人口与迁出地的农村社区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传统的农村生育文化对流动人口的压力依然存在。我们发现不少调査对象都处在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两种不同生育文化的双重影响中,有时候,他们必须在两种文化所产生作用力的夹缝中进行决策。以下访谈记录就能够准确地反映出这一困境。
我自己不怎么特别想要男孩。但是怎么说,我百分之六七十想要男孩,主要是想到我老公家的情况嘛,要传宗接代,……主要是老人给的压力。(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通过以上访谈,我们可以推断由于受到长辈、以及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各种联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那些具有现代生育观念的流动人口中的未婚者和已婚未育者,其目前的生育意愿和以后的实际生育决策及行为之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对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能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并希望孩子今后能立足于城市得以发展。城市的教育体制、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与机会要远远优于农村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普遍共识。
带过来把孩子放在城里抚养,我感觉对孩子的前途比较有希望。(访谈对象:SMMCS1’男,已婚已育者)
除了考虑教育环境和教育体制等因素之外,也有不少访谈对象意识到,如果将孩子留在家乡,隔代教育会产生很多弊端,同时也会造成孩子的一些心理问题。这说明新一代的流动人口不仅关注孩子的学习,也逐渐认识到孩子在教育和成长过程中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方法,并且开始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这表明流动人口已经具备了一些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
老人带小孩不是很好的。我们的父母嘛,文化程度比我们还要低啊。他们带孩子的话,有些时候也不是那么文明。(访谈对象:SMMCI1,男,27岁,已婚,育有一男)
尽管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在城市上学和接受教育,但是他们普遍认为在城市里孩子的教育成本很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同时,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也是流动人口难以将孩子留在城市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
孩子读书一个月要很多钱,有时买衣服,吃东西,还有用的啊,还有其他什么的都加在一起,—个月800—1000吧(访谈对象:SFMO1,女。30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虽然流动人口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很强,但由于教育成本和抚养成本过高,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一方面,流动人口迫切希望将孩子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成本压力过大的现实,使其愿望难以达成。
3、生育意愿实现的社会支持薄弱。
抚养成本和教育成本是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直接因素,但是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不仅仅取决于这两个方面,还受制于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状况。因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他们所处的城市生活环境、可获取资源的满足状况,以及遇到的主要困难,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同时,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在城市生活的融入程度,进而影响他们对城市生育文化观念的接纳程度。
从农村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由于制度供给的短缺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他们往往要承受巨大的生存压力,面临许多发展困境。他们在就业、住房、看病、日常生活物品支出等方面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同时,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社会融入过程,也会受到来自城市居民的歧视,社会排斥和歧视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困境。因此,对于流动人口生活现状及所面临困境的客观呈现,能够进一步探求他们生育意愿形成、以及今后实际生育行为实现的社会机制。至于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支持,很多流动人口并不愿意对政府做出评价,就那些做出评价的访谈对象而言,他们普遍认为政府在流动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中是缺位的,流动人口缺乏来自政府的制度供给和社会支持。
政府啊,我感觉政府好像离我蛮远的。(访谈对象:SMUS2,男,21岁,未婚)
从来没有听说过政府对我们有优惠政策,政府出台的政策都是对本市户口,外地是不可能的。我从来没听说过,也从来没享受过。我从来没有听说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帮助,除非是特别困难的有帮助。(访谈对象:SFMCR3,女,24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的拉力和压力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使流动人口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城市的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生活内容、收入和教育等都吸引着流动人口奔向城市;但是另—方面,城市生活支出的压力、制度供给的缺乏以及社会歧视的存在,又使得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生活的最底层,难以实现有尊严的生活。这种困境对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使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预期出现一种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由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社会支持系统还非常缺乏,因此,在流动人口较为理性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结论与反思。
通过访谈调査,我们发现随着生活区域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些新的特征。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已初步形成。目前,孩子的抚养成本成为流动人口进行生育决策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当经济条件允许和照料资源充足时,流动人口倾向于将孩子放在教育环境更好的城市中养育。所以,相对于农村,城市的教育成本大幅上升,使得很多访谈对象认为,为了保证孩子成长过程中获得充足的资源和机会,目前的经济收入难以支持两个孩子的生育决策。这反映出了在流动人口中,已呈现出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但是,由于城市生活支出和教育成本的大幅增加,使得流动人口愿意用质量替代数量选择的可实现程度降低,在孩子质量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缺口。
第二,性别选择呈现出理性的一面。虽然有一些访谈对象仍然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但是大多数流动人口已开始更为理性地反思这种偏好的实际收益。许多访谈对象通过直接经验或间接经验,能够理性地认识到相对于男孩而言,女孩的成本支出(不需要为女儿准备房子)低,而收益(女孩子更容易找工作,女儿会更孝顺)却更高,因此,女孩偏好,或者没有性别偏好的生育意愿逐渐增多。
第三,个人发展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也逐渐成为生育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一些访谈对象在进行生育预期时,会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或者个人的精力投入与时间成本。虽然这并非普遍现象,但是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生活理念,以及对自我生活空间的需求与城市社区文化更加契合。相对于孩子的抚养成本而言,个人的机会成本和发展成本虽然还不是生育意愿形成的首要影响因素,但其重要性已经显现出来。
第四,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双重性特征非常显著。一方面,工作和居住环境的改变,使他们受到城市生育文化耳濡目染的影响,远离了农村社区所传承的习俗和文化,尤其是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与农村社区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还受到根深蒂固的农村生育文化的牵制。这种双重性特征,使流动人口呈现边缘性特征,他们一边接受着现代城市生育观念,一边仍受农村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流动人口能否很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对未来的预期是否以城市为生活重心的判断,都会直接决定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之间存在差异的程度。所以,对未来生活预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生育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背离生育意愿。
第五,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相应的现实基础。在流动人口生育行为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制度供给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不仅加剧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困难,也会延缓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现实转变过程。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的影响,而制度供给的缺乏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
根据法律的规定 如果你女朋友(我觉得应该是吧)已经到达法定结婚的年龄(男22女20) 即使在校的话 怀孕也是合法的 不会有任何法律的问题的 学校也没有任何权利进行任何处罚 况且 法律是保护孕妇的 所以 如果你女朋友没有到达结婚的年龄 也是可以把孩子生下来的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所谓“合法的生育年龄” 这是不符合人性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的给你的建议是 如果你们想要孩子的话 就尽快办理结婚手续 在你们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时候 而且同时要跟女方所在学校协商好学籍问题 尽量不要影响到你女友的学业 如果不想要的话 尽快做手术 这样对谁都好 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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