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甲骨卜辞中就有“礼”字。《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可见,它是远古时代人们祭神求福的一种仪式,也是中国最早的行为规范体系。随着国家的出现,礼逐渐被统治者利用,礼的内容也由过去的单纯习俗仪式,发展成为约束人们婚姻、血统、亲续、君臣等社会关系的一种开放性的行为规范。礼被确定为治国模式始于西周王朝,确切地说始于周公。“先君周公制周礼”,鉴于周初社会的动荡和复杂的形势,为了更有效地统治幅员广大的新建国家,在继承“夏礼”、“殷礼”的基础上,着手将分散零乱的礼进行编排、修补和厘订,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其基本精神是别尊卑、序贵贱,在区分等级差别的前提下纳天下于一统,在宗法政治基础上建立大一统王朝长治久安。至春秋战国时期,儒家竭力主张礼治,反对法家的“法治”。与西周相比,表面看来是“礼崩乐坏”,但实际上只是礼的实际范围有所变化,礼的形式有所改变,而礼的本身并没有被废弃。相反,礼在改造中获得了新生。特别是经过荀子的改造,“隆礼重法”,将礼与法有机结合起来,对后世影响很大。西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成为封建社会正统的政治思想。孔子所倡导的“为国以礼”即成为中国传统的治国模式,以后历代王朝,加以完善,相沿未改,一直到清朝。当代美国学者D·布迪在研究了中国传统的礼与法律的关系后认为:“古代圣贤创造了礼,而现实社会的混乱,是因为人们不了解礼,不能以礼规范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这种观点基本符合中国传统政治的实际,也为中外学者所公认。礼的观念与学说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调整着人与人、人与天地宇宙的关系。“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词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