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在做这个题目的毕业论文火灾报警系统,从发展过程来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多线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个探测器除需提供两根电源线外,还需提供一根报警信号线,探测器电源由报警器提供,探测器的信号线均连接到报警显示盘上,报警时点亮相应的指示灯,如日本“日探”公司生产的CPF 火灾报警系统,此类系统的功能一般以报警为主,辅以一些简单的联动功能(也为多线制),如驱动警铃等,其报警器对外围探测器无故障检测功能,只会对电源线的断线做出故障反应,安装此类系统比较繁琐,特别是校线工作量较大[4]。 第二阶段:总线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种自动报警系统已采用微处理器控制,其线制一般有四线制、三线制、二线制,探测器和模块均采用地址编码形式,通过总线与控制器实现信号传送,其探测器的报警形式为开关量,它的灵敏度在制造时,通过硬件决定,不可调整,此类系统可进行现场编程,并通过各种模块对各联动设备实行较复杂的控制,此类系统已具有系统自检以及对外围器件的故障检验等功能,但对故障类型不能区分,目前国内生产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大多数为此类产品,由于此类产品具有报警和控制功能,它的施工、安装较为方便,且价格较低,已被大量使用[5]。 第三阶段: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于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控制技术,智能化程度大大提高,探测器的报警形式采用数字量,并可通过软件对其灵敏度根据使用场合、时间进行设定和调整,如可设定白天、夜间、休息日不同灵敏度。对探测器的使用环境参数变化较大的场所,灵敏度设定相对低一些,对环境较稳定或一些重要的场所,灵敏度设定相对高一些,这一功能可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减少误报[6]。 国外一些较发达的国家,具有火灾预防、报警、扑救、善后处理等比较完善的消防体系。政府每年都要拨出大笔资金用于消防设备更新、人员培训以及消防设施维护。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就采用计算机与用户终端的传感器或者用户终端信号采集器相连,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实时监控以及故障远程传输。例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在建设和应用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方面均有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他们将自动火灾报警作为公共报警手段接入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多年,使消防指挥中心能够快速准确判断火灾地点、火灾类型,并调度消防部队迅速到达现场,自动报警监控系统在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此外,这些国家在监控系统管理方面比较规范,专门成立一个监控服务机构,该机构的责任是保证火灾报警数据通信畅通,为用户服务,对用户负责,同时向消防部队传送可靠的火灾报警信息,而消防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对此类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及监督管理。这种管理运作方式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7]。 我国火灾报警系统起步较发达国家晚几十年,从上世纪 70 年代我国才开始研制生产火灾报警系统产品。进入 80 年代后,国内主要厂家也多是模仿国外产品,或是引进国外技术进行生产,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核心技术,并且市场也刚刚开始发育。火灾报警产品真正发展是在 90 年代以后,随着政府逐渐开放国门,国外企业开始大量进入中国消防市场,带来先进技术的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的成熟。这时期,我国生产火灾报警产品的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部分企业进行了合资生产、技术合作,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也造就了现今市场上许多有实力的商家,部分技术已接近或赶上了国际水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