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息经济学研究重点的转变看什么是信息经济学 ——答王则柯教授之三 谢 康 王则柯教授(以下简称王教授)认为,“信息经济学是研究如何让人讲真话,如何让人守诺言的学问”。那么,让我们从信息经济学研究重点的转变看什么是信息经济学,看看王教授推崇的“正宗”的信息经济学的内容在信息经济学历史发展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为此,我们从以下五个方面回应王教授的观点: 第一,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1984年出版了一本论文集《信息经济学》(Basil Blackwell)。他在该书中文版序言中写道,“或许,从来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会否认,大多数经济决策都是在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作出的,但只是在最近几十年,大约从1950年开始,明确地分析不确定性下的经济行为的工具才得以运用。一旦不确定性的存在在形式上是可以分析的,信息的经济作用就变得十分重要了”,“数理统计学家早就认识到了复杂的抉择问题,信息经济学已经吸收了、并且还将继续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本书中的论文是在一段很长的时期内分别撰写的,它们的演变过程为读者揭示了信息经济领域里研究重点的转变”(参见阿罗《信息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中文版序言)。 在这本论文集中,阿罗共收集了从1949年到1981年中的18篇论文,内容涉及统计决策、信息价值、组织议事日程和大团队的资源配置等。按照王教授给出的信息经济学的定义,这18篇论文中顶多只有3篇论文属于信息经济学范畴。但是,阿罗对信息经济学发展的贡献是国际经济学界公认的,这种贡献不是谁可以随意否认的。 第二,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施蒂格勒对信息经济学思想的论述主要体现在他早期的三篇论文中,即《信息经济学》(1961年)、《劳动市场的信息》(1962年)和《论寡占》(1964年)。按照王教授的标准,这三篇经典的信息经济学论文全部不算信息经济学,至少不算“正宗”的信息经济学。但是,瑞典皇家科学院在1982年授奖公告中,将施蒂格勒誉为“信息经济学”和“管制经济学”的创始人,以及边缘科学——法律经济学的先驱之一。施蒂格勒在后来出版的《价格理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中,在第14章进一步细化了他对信息经济学搜寻理论的探索。同样地,我们相信,施蒂格勒在信息经济学中的开创性思想不会随着研究重点的转变而成为非信息经济学的内容,搜寻及寡占中的信息经济问题依然值得我们去研究。 第三,按照美国经济学家赫什雷弗和赖利发表在《经济文献杂志》1979年第4期上的调查,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内容包括:信息的决策,公共信息与市场均衡,研究与发明经济学,信息优势与信息的市场显示,合理预期与信息效率等五个部分。赫什雷弗和赖利按照市场不确定性和技术不确定性将信息经济学划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分支体系。如果按照王教授的“正宗”的信息经济学范畴,只有信息优势与信息的市场显示大体可以算作信息经济学内容。但是,从赫什雷弗和赖利对信息经济学的学术贡献上,我们更接受他们的看法而不同意王教授的观点。赫什雷弗(1973)认为,信息经济学是经济不确定性理论自然发展的结果。按照王教授划定的范围,赫什雷弗对信息的私人和社会价值及其发明活动的回报的研究,肯定不属于信息经济学的范围,但是,为什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李绍荣同志依然称这是赫什雷弗对信息经济学的贡献呢?(有兴趣的读者参见李绍荣《杰克·赫什利弗对信息经济学和冲突分析理论的贡献》《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10期) 第四,王教授说我们“把信息技术信息产业这些与‘非对称信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拿到信息经济学里面喧宾夺主”,说我们这样做不能与“国际接轨”。那么,还是以事实来说话吧!目前国际上唯一一本以信息经济学为主题出版、著名经济学家阿罗担任第一任主编的信息经济学刊物《信息经济学与政策》杂志,刊载的论文既有讨论非对称信息经济理论的,也有大量论文讨论信息产业理论,特别是电信产业及服务定价、因特网垄断与竞争等内容的。如果王教授不信的话,不妨通过国际互联网找来看看。此外,《中级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的作者范里安建立了个人网站,取名为“信息经济——关于因特网、信息商品和知识产品的经济学”(),刊载他发表的有关信息商品定价、网络经济的探讨论文。在范里安《中级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1996年第6版之后)中,作者将信息技术与非对称信息分别安排两个独立章节来讨论,并没有定义前一个章节为信息产业、后一个章节为信息经济学。 我们借此向王教授请教一个小问题:信息商品定价究竟是属于非对称信息理论的问题还是属于信息产业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既不完全属于非对称信息理论问题,也不完全属于王教授划定的信息产业问题,它只能属于信息经济学的问题。这里,就涉及到我们与王教授之间对信息经济学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了。王教授将信息经济学狭义地理解为非对称信息理论,而我们则广义地将信息经济学看作是研究与信息相关的经济现象的一门学问,或者说,信息经济学就是研究经济行为中的信息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它不仅包括非对称信息理论、激励机制理论,而且还包括搜寻理论、信息价值理论、信息商品定价、因特网经济、信息化理论及信息产业理论等。 第五,从信息经济学研究重点的转移,可以清楚地看到究竟什么是信息经济学。它先从统计决策的研究做起,从讨论不确定性入手,逐步出现多个方向的研究领域,包括施蒂格勒的搜寻理论、阿罗的信息价值理论、维克里与莫里斯的第二投标法与最优税激励机制理论、阿尔其安的信息成本与定价理论等。20世纪70年代,出现以阿克洛夫、斯彭斯和斯蒂格利茨等为代表的非对称信息经济理论。80、90年代,非对称信息经济理论逐步被运用到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市场到发达国家金融服务市场等领域。但是,90年代后,信息商品定价、信息产业、信息化、因特网和网络经济等问题纷纷成为讨论议题。非对称信息理论直到1995年前后才较为普遍地出现在标准经济学教科书中。 对信息经济学的范畴有不同理解是正常的,关键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好自己的事情。信息经济学是一个发展中的经济学,它不可能发展到目前这个阶段就停滞不前了,更不可能由于非对称信息理论或激励机制理论成为信息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信息经济学就将自己局限在这个领域中。基于这样的看法,我们认为,任何人从任何角度研究或探索信息的经济现象或经济本质,研究或探索由于信息带来的各种经济问题,都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都应该可以看作是对信息经济学的探索。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共同探索信息的经济问题乃至一切经济问题,使经济研究没有禁区,才有可能做出王教授提出的“我国学子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也将做出不但世界推崇而且世界采用的贡献”。如果对不符合自己观点的著作或论文就使用漫骂式的语词随意批评,或者自己画地为牢,这样的话,要想达到王教授的目标恐怕是不可能的。我们主张:专心做自己的事,不管它是不是某些人划定的“正宗”的信息经济学的内容,只要社会需要、国家需要、学术发展需要和自己兴趣所在,就去研究,就去探索、就去发展。同时,也斗胆向王教授提个小建议:既然您认为您做的才是“正宗”的信息经济学,那么,为什么不实实在在、扎扎实实去研究和探索具体的信息经济学问题呢?这样做不是更有利于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么,这样不是更有利于消除经济学研究中的浮躁气么。 我们认为,对什么是信息经济学的讨论有一定的意义,但对信息经济学的实质发展没有大的价值,特别是如果长期陷入这种随意批评之中,或者在学术批评上采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式的批评态度,那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学术研究时间。王教授主张采用“现代经济学”代替“西方经济学”一词,您有权利和自由在您的文章中这么做,但是,他人也有权利和自由在他们自己的著作中使用西方经济学这个概念。同样,王教授有权利和自由提出自己对信息经济学范畴的理解,但是,他人同样有权利和自由提出不同的理解。这些对信息经济学的不同理解应该而且可以并存,不存在科学与非科学之分。 附: 《科学决策》2000年第4期 国外信息经济学的研究 谢 康 近来国内学术界就什么是信息经济学的问题展开了讨论,王则柯在1999年6月4日《南方周末》以《是信息经济学吗?》为题对黄淳和何伟《信息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一书提出商榷意见。在6月25日同一报刊上,黄淳以《什么是信息经济学》为题回答了前者的商榷。本文不准备直接探讨什么是信息经济学,而是通过对国外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进展做概要述评,从中反映国外信息经济学研究现状,为国内的有关讨论提供研究背景。 一、国外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角度 作者赞同世界银行副行长约瑟夫·斯蒂格利茨(1985a)的看法,可以将信息经济学看成是一种透视法,即观察经济现象和规律的一种方法。信息经济学就是以信息经济学的透视方法形成的理论结果和知识体系。那么,什么是信息经济学的透视方法呢?或者说,国外学者是从哪些角度分析信息经济现象的呢?从作者掌握的文献来看,国外学者主要从五个角度分析信息经济现象。 第一个角度是以不完全信息和非对称信息的假设出发分析经济现象。这一角度的研究绝大多数建立在与一般均衡分析相衔接的基础上,但也有部分研究成果至今无法与一般均衡分析相衔接,如1961年乔治·斯蒂格勒在《信息经济学》中创立的搜寻理论。但是,在70年代和80年代经过罗斯柴尔德和P·戴蒙德等人的整理和发展,搜寻理论已经改头换面为一套有关信息资源配置机制的理论。 以不完全信息和非对称信息假设为前提进行的各种微观经济学研究成果,形成了当代最富特色的信息经济学理论,我们将之称为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80年代末,90年代初,微观信息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激励机制、不利选择(或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市场信号和搜寻等基本概念,逐步融入国外微观经济学经典教科书的内容中。 H·范里安《中级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1990年版)在最后一章安排了上述内容,这部教材是国外较早将微观信息经济学概念及其理论纳入教学内容的权威教材之一。在该书1996年版(第四版)中,作者将最后一章的标题由“信息”改为“非对称信息”,同时,安排独立一章阐述信息技术经济原理(主要分析网络经济的外部性及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David M. Kreps《微观经济学教程》(1990年版)将全书分为五个部分,依次是个人与社会选择、价格机制、非合作博弈论、信息经济学专题,以及厂商与交易。在信息经济学专题中,包括了道德风险与激励、不利选择与市场信号,以及信息披露原则与机制设计三大部分内容。1992年瓦尔特·尼柯尔森在《微观经济学原理与运用》(第五版)中,增加了信息经济学一章(第10章),讨论了信息的性质、信息价值、信息与保险、道德风险和不利选择等内容,并在其他章节中讨论了信息与帕累托效率、广告与信息等问题。1993年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和1995年平狄克等在他们先后出版的教材中,分别收录了微观信息经济学的内容,前者收录了次品市场和不利选择、激励机制、搜寻、广告、政府信息政策,及劳动市场的不完全信息等内容,后者收录了次货市畅�市场信号、道德风险、委托-代理问题、激励机制及劳动市场的信息问题等内容。 1995年以来,微观信息经济学的著作不断增多。Donald E. Campbell在《激励:激励与信息经济学》(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着重探讨了激励的环境、机制设计与改进等问题,分别讨论了隐蔽行动、隐蔽特征、名誉、私人商品与公共商品的资源配置,以及激励中的社会成本与效率问题。Ian Molho在《信息经济学:市场和组织中的撒谎与欺诈》(Blackwell Published Ltd, 1997)中,分别讨论了次货市场中的不利选择、市场信号、道德风险和激励机制的设计四部分内容。Ines Macho-Stadler和David Perez-Castrillo在《信息经济学导论:激励与合同》(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中,依次讨论了基本信息模型、道德风险、不利选择、信号理论及应用问题。 不确定性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和范围与微观信息经济学的内容多有重叠,少部分著作干脆起名为《不确定性与信息经济学》,如John J. Mccall编的《信息与不确定性经济学》(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和Laffont《不确定性与信息经济学》(1997),后一本书较为系统地分析了不确定性、风险、信息结构、偶然市场理论、不完全市场中完备预期的均衡理论、资本市场理论、保险市场理论、通过价格传递的信息理论、不利选择与汇率,以及道德风险与汇率理论等。早在1986年,C. Mckenna在《不确定性经济学》(Wheatsheaf Book Ltd.)中,也分别讨论了不利选择、市场信号和搜寻理论。 此外,当代经济博弈论的理论著述,也基本上将不利选择、道德风险、激励机制和市场信号纳入分析框架中。1994年Eric Rasmusen在《博弈论与信息:博弈论引论》(Basil Blackwell Ltd.)中,按照博弈理论、非对称信息和应用三个部分,系统地阐述了博弈论与微观信息经济学的关系,具体讨论了名誉、道德风险、不利选择和信号理论,以及这些理论在谈判、行动、定价、市场进入和产业组织行为中的应用。在David M. Kreps《微观经济学教程》(1990年版)(Harvester Wheatsheaf)中,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与博弈理论之间得结合相当精彩,国内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等,1997)中的不少精妙之处似乎也受益于这本教材。 第二个角度是从统计决策的角度出发,研究如何利用信息实现最优信息经济。已经去世的前美国经济学会会长雅各布·马尔萨克和著名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在这个领域建树独特。“信息经济学”这个概念是马尔萨克在1959年最早提出来的,他在60年代和70年代的研究中,逐渐建立起最优信息系统的选择的信息系统经济学理论。这一理论得到了阿罗、马歇尔·约维茨,以及日本野口悠纪雄等经济学家的扩展。80年代后,最优信息系统选择理论成为管理会计理论中的前沿领域,1985年英国会计学教授罗伯特·斯卡彭斯在《管理会计发展概况》中对此做了专门评介。目前,美国部分大学管理学院中开设的信息经济学课程,多有介绍马尔萨克的这套理论。在马尔萨克看来,信息经济学由决策科学派生出来,具体研究如何选择最优信息系统或最优信息结构的一门经济学。 1984年,阿罗将其在1949-1981年间发表的18篇论文汇集成册,作为个人选集第4册以《信息经济学》(Basil Blackwell Ltd.)为题出版。显然,这虽然只是微观信息经济学的一部论文集,而不是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作形式化总结的论著,但是,阿罗这部文集涉及的问题大多属于微观信息经济学的基本研究论题,正如他在该书中译本序言中所说的那样,“本书中的论文是在一段很长的时期内分别撰写的,它们的演变过程为读者揭示了信息经济领域里研究重点的转变”。阿罗这段论述似乎明白地告诉我们,信息经济学象任何学科一样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重点、热点问题和前沿领域,不能因为某个领域不再是信息经济学的重点领域而被误认为不再属于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