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学术不端,聚焦职教来简单介绍一下:
根据《高等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7种行为之一的,经过调查和确认,就会被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活动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措施有以下几种:
1、通报批评;
2、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3、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辞退或者解聘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6、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对于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要求高校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2、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