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范文:题目: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市场反应的实证研究一、本论本文以****年间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监管层处罚的188家A股上市公司及其188家配对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动因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大股东掏空程度、内幕交易程度以及盈余管理程度与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显著正相关。本文丰富了信息披露研究的内容,为监管层加强监管、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供了经验证据。二、序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合规,是评价证券市场是否规范、健康的主要标准。然而,我国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屡禁不止,严重地违反了诚信准则。这不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而且容易造成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丧失,还会产生和积聚较大的金融风险。2005年4月20日,ST东北电、飞彩股份、浙大海纳和ST金荔等四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违规公告,创造了迄今为止同一交易日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最多的纪录。上市公司何以抛却诚信,无视法纪,信息披露违规造假,其背后究竟有着怎么样的利益驱动呢?Dechow et al.(1996)基于因会计报表不真实被美国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样本认为,上市公司管理层操纵盈余的主要动机在于降低公司的外部融资成本和避免债务契约条款的约束,而不在于操纵股价牟利。同样基于美国数据,Beneish(1999)提出了不同看法,管理层之所以操纵盈余全在于为获得基于业绩的经理期权分红并通过股票内幕交易牟利,并非为了降低公司的外部融资成本和避免债务契约条款的约束。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大股东、管理层、中小投资者、监管层、学者和媒体,各有各的看法,但都缺乏令人信服的大样本实证研究支持。因此,本文尝试从实证的角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题进行动因分析,为投资者揭开违规上市公司的神秘面纱。(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1.大股东掏空说2.内幕交易说3.盈余管理说(二)、研究设计1.研究样本的选取2.研究变量的定义3.研究方法的设计(三)、实证结果与分析1.公司违规的单变量分析2.公司违规的条件Loaistic回归分析三、结论实证结果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程度越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越有可能发生。为了掩盖掏空行为,大股东挖空心思,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甚至肆意误导和欺中小投资者。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已成为了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公认最大障碍,而无论它的产生有着多么复杂的历史背景。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意识到,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上,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是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从制度上保护中小股东免受控股股东和管理者的掠夺;二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真正建立起独立董事制度,并使外部董事占董事会多数以抑制大股东的掏空冲动;三是大力培育长期投资型机构投资者,以监督、鞭策和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实证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程度越高,信息披露违规越有可能发生。内部交易者利用信息在不同投资者之间非均质分布进行内幕操纵,严重损害不知情交易者利益。因此,本文建议加强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比如,引进与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告制度,对信息知情者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约束上市公司内部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降低知情交易者与不知情交易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同样,实证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信息披露违规越有可能发生。监管层提出的一系列关于新股上市、再融资和特别处理,甚至是退市处理的“盈余硬指标”的出发点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实际上却可能变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压力和动力。这值得监管层认真思考,是不是这种盈余资格指标过于片面,并不足以体现上市公司的价值。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