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管理体制,是我国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其中,深化政府改革的核心,是从政府管理模式创新入手,去推进公共管理体制的转变和完善。 一、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的方向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配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需要对政府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实现政府管理模式的四个转变。 第一,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制型政府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服务型政府转变,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确定的一个目标选择,同时这也是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的根本所在。按照产业分类,政府是第三产业部门,属于服务领域,因此,各级政府的首要职责就是提供服务。服务型政府本质上是社会本位、民本位,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都要从社会和公民的需要出发,并以此作为政府职能定位的依据。它与传统的以官本位、权力本位为特征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较,是两种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政府公共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由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的关系变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顾客之间的关系。社会公众成了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和顾客,从而使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成了政府公共行政的应有之义。 第二,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权的政府管理形态不仅极大地压制了非政府力量参与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而且导致政府职能庞杂、机构臃肿、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存在很多管理盲区,容易诱发行政权力腐败。政府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公共管理的内涵在于其高度的社会性和公共利益最大化。具体实现形式就是由政府的单一管理转向社会共同治理。公共权力的垄断被打破,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社会组织及公众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其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促进政府在公共服务质量上的提高,增强各自在公共管理中的独特作用。而政府管理的重点则放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具体而言主要是三个方面: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保证经济总量关系的基本平衡,优化与提升经济结构,提升社会就业水平;组织公共产品生产,发展公共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公共保障。通过权力下放和让渡,使政府管理的效能进一步提高,同时也促进社会发展更加和谐。 第三,由权力型政府向责任型政府转变。在计划经济时期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下,政府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和失衡,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追究责任,重视权力行使而忽视承担责任。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造成严重的集权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政府权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每一个领域,而且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权力的滥用和行政资源的浪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计划经济的直接命令式的管理显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把政府活动和行为规范到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法治的范围之内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建立责任制,使其各就其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管理的透明度,把行政行为放在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公共权力不仅在权力制约机制内得到监督,而且必须接受整个社会的普遍监督和普遍制约。 第四,由人治型政府向法治型政府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是要确立法律的至上地位,将法律所确定的秩序关系引入私人领域和政府领域。在国际交往中自觉将政府行为纳入WTO规则的轨道,自觉按规则行事。按法治化的要求,政府必须调整行为理念和行为模式,在遵守和履行世贸组织法的规则和义务时,推进政府自身法治化的进程。 二、政府管理模式创新需要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 第一,树立公共管理理念。“新公共管理”核心要义在于公共性,突出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导向的社会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等新的观念。特别是“企业化政府”概念的提出,政府把服务的对象重新界定为顾客,让顾客有所选择;政府下放权力,积极采取参与式的管理;政府宁可要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主义机制;政府关注的中心并不简单是提供公共服务,而且也向公营、私人和志愿服务各部分提供催化剂,使之行动起来解决面临的问题。当前,我国明确提出要把政府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上来,并特别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现了与公共管理导向的一致性,同时也明确了政府管理创新的总体方向。 第二,树立充分竞争理念。“新公共管理”主张用市场的力量来改造政府,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公共部门机构之间展开竞争,以缩小政府规模,提高公共物品及服务供给的效率。将企业管理原则引入政府管理,进行“政府再造”,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是提高政府管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在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上采用市场的方法(合同承包、代理、拍卖、招标等),并在公共机构以及政府组织中确立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激励机制,对正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三,树立注重效率理念。追求效率是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与传统公共行政追求效率原则不同,新公共管理以追求“三E”(即经济、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实现从效率优位向绩效优位转移。因此,公共行政的目的,就是对各种资源加以最有效能的利用,使公共计划得以最迅速、最经济、最圆满地被完成。政府是否高效运作,一直是判断一个公共管理体系是否优良的标准,也是判断政府是否负责任的标准。高效率和高绩效意味着公共部门能够充分地利用各种资源实现管理的目标,意味着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者要重视金钱的价值、时间的价值、结果的价值和服务的价值。 第四,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理念。以人为本是政府管理制度创新的灵魂。制度文明,本质上是如何善待人类自己,如何尊重人、为多数人服务。为增强国力服务,为经济主体服务,为民众服务,这是制度创新的方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标志着我们党执政理念更趋理性,也使政府管理的目标更为明确。 三、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的重点是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公共管理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的行政方式既要充分运用各种法律、制度、规章来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同时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由“行政——控制型”向“规则——服务型”转变。政府职能范围和内容要进行调整和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转变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在计划体制下,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造成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因此,必须对政府权力和社会权利进行重新配置,对政府内部职能进行重新设置,对政府职能行使方式进行重新界定,使政府职能实现“归位”、“到位”和“补位”。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要求是承认政府权力的有限性,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公民,改变过去政府包揽一切的做法,把政府的某些职能转移到民间,由非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承担。抛弃过去那种全能型政府管理模式,由微观干预的管理方式向宏观调控的管理方式转变,把政府的决策职能和管理职能分开,把决策职能置于政府职能的中心位置,将执行职能更多地交由社会其他权力主体承担。为此,政府应着力培育多元化的社会活动主体,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制度保障。同时,为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政府还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促使政府组织节约成本,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 总之,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也是推进公共管理体制转变和完善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