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是我们这一代乃至两三代人的共同回忆。实际上,当说到“《读者》盛行的年代”这句话的时候,《读者》已经开始有了下滑的趋势。我们这一代人,记得更清楚的当是《读者文摘》,甚至在它正式改名后的很多年里,仍然习惯这样一种叫法。
如果记忆无误,《读者文摘》更名为《读者》应该是1993年的事情。想证实这个记忆是否有误,百度一下就能知道,但我不是很愿意这样做。记忆,会发生一些主观上的变动,我之所以把这个更名的时间记成1993年,说明记忆有它本身的理由。
在那个年代里,《读者》或者说更早的《读者文摘》,就相当于现在的朋友圈和“看一看”。很多优美的文字都是因为被《读者》转载、摘录过,才得以在更大范围内流传。当时在看《读者》的时候,只专注于文章内容,没有过多去留意作者,以及摘录于那本书籍之类的信息。到了日后,在阅读某一位作家的著作和文集时,会猛然间想起:“这篇文章,很多年前在《读者》上看过!”心中就有了老友重逢般的喜悦。
究竟在《读者》上看过多少好文章?这确然不是一个可以回答的问题。可以不夸张地说,正是由于《读者》是文摘类的月刊杂志(后来改为半月刊,还出了原创版),所以上面的文章都是精益求精、优中选优的好文章;几乎每一篇都认真读过,每一篇都在潜移默化中成为自身的营养。
这么多年过去,在《读者》(《读者文摘》)上读到的,最为难忘的文章有四篇,其中有两篇由于日后购买了作者的著作,而得以知晓是谁的文字;其他两篇,只记住了文章内容,而作者却一直不详——相对于只记住作者姓名,而没能记住他(她)的文章,作家更愿意选择读者记住他(她)的文字吧。
这四篇文章,第一篇是作家铁凝的《四季歌》。描写了一对恋人在春、夏、秋、冬不同季节里在公园约会散步的场景。这一对恋人最终分手,而分手的原因,铁凝没有从正面描写,只是从两人的对话中给读者留下大量的信息和线索。包括男青年对恋人说起前任的种种不是,女孩儿在想:我又会给他今后的恋人,留下了什么样的谈资呢?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是一位少年,心中有着难言的惆怅。懵懂中对爱的那种向往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畏缩。
另一篇是作家原野(鲍尔吉·原野)的《寻找鲍尔吉》。这是一篇很好玩的文字。我读了很多很多遍。由于收到一张汇款单(稿费),收款人为鲍尔吉·原野,让原野很是为难。鲍尔吉是原野的蒙古姓氏,很少用,而且身份证上也只是原野。杂志社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在那张汇款单上写了“鲍尔吉·原野”,结果邮电局的姑娘怎么也不让他取款,说他是原野,必须和“鲍尔吉”一起来才可以。
原野就打算找人来假扮“鲍尔吉”,刚开始是找路人,比如知识分子模样的人,结果人家根本不同意——那怎么可以!不能作假。找个小混混,小混混不但要钱,还出言不逊。原野出手制伏小混混,用手捏住小混混的下巴,结果嘴变成了“o”型,原野说换成别人会朝里面吐一口唾沫,他认为不文明,所以没吐。一本正经地写来,正是这篇文章好玩的地方。
另一篇是《五十岁,我有了自己的书房》,作者不详。那时候的我,觉得五十岁才有自己的书房,没什么意思了——如今我五十岁,才真正读懂这篇文章。
另外就还有一首国外的译诗《杰克吻了我》。大意是名叫杰克的小伙子,突然从公园靠背椅上站起来吻了“我”。岁月再怎么蹉跎,任凭年华逝去,红颜易老,黄花飘零,这一切能又如何?只因为很多很多年前,杰克吻过我。
我在后来翻阅了手上所有保存的《读者》,但始终没在找到这首诗。或者不是杰克,是约翰?或威廉?再后来,又没有缘由认为是勃朗宁夫人的作品,不过查讯依然无果。
这些都不重要了,那些年里从《读者》上的读到的文章,早已经成为生命里血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是杰克还是任何一个名字,都让我知道,文字可以打败时间,每当回忆起那个瞬间,就是永远的青葱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