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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 More, Study Less》(Scott H Young)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链接:

书名:Learn More, Study Less

作者:Scott H Young

译者:crowncheng

豆瓣评分:8.0

出版年份:2009

页数:147

内容简介:

Smart people don’t just think better, they think differently. This e-book explores the process I used to ace my finals with little studying. It isn’t a quick fix, but it provides a path for other people who want to take control of the learning process. The full-version includes a 228 page e-book and six bonus printouts designed to help you master these techniques.(摘自作者的话)

作者简介:

I'm a speed-reading, vegetarian, holistic learning, productivity hacking recent university graduate. And, for the last five years I've been experimenting to find out how to get more from life.

I don't promise I have all the answers, just a place to start.

作者Blog: scotthyoung.com/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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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杂志电子版pdf

他抚摸我依旧没有长长的发,在放手的时候,赠我这样的赞美:宁子,我将永远以你是我的初恋女友为荣。 他说完这句话,我转身落泪--我知道只有走过这段无果的爱情,我在那所校园里度过的青春,才不会遗憾。而在我心底,月季,是唯一的爱情花。 谢谢陶,直到如今。 《唯一的爱情花》 《南风》10年6月号

流年 ----丛虫 10 她不知道黎敏的麻烦,直到她看到那个叫天宇的男生。她看见黎敏前所未有的慌乱,她笑着报复一句:也是你的劫数到了吗? 黎敏打断她:不不,别让我看见这个人。 可是太晚了,他径直地大步走过来,响亮地喊她的名字:黎敏。 很高大,优点威武的神气,明薇觉得,这个人和杜飞一样,都是天生能把牛仔裤穿得很好看的人,李由庚看起来,就多少显得文弱。 黎敏反应奇突,大叫一声,逃得比兔子还快。 他转身对明薇无奈地摊摊手:“瞧,她还是不肯见我。” 那种自来熟的口气叫明薇好笑:“你是?……” 他大笑起来,“忘了自我介绍啦,吴天宇,医大的,毕业已经一年了。” 停一停,加一句:“高中时,我比黎敏高一级,很……要好,后来,发生一些事,我过来念书,就失去联系了。” 几句话中,流露出无限多曲折故事,至少,从未见黎敏怕过某个人。 临走他们交换了电话,吴天宇一笔小楷,笔触刚劲流利,明薇连声称赞,他却苦笑摇头:“常用电脑,不会写字了。” 握一握明薇的手,“走了,跟黎敏说一声,就说:我终于找到她了。” 他目光温柔中有一点恍惚,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起了当年的那个高中女孩。 晚上明薇呼了黎敏,她这一点习惯非常好,总是即时回呼。 电话那边是隐隐音乐声,黎敏的声音十分慵倦,听起来诱惑无限。 明薇忍不住笑:“喂,你这回才是春天来啦。” 黎敏呸呸连声:“拜托,没听说要对八百年前的风流账负责的,吴天宇大嘴巴,有没跟你讲初吻还是我教给他的。” 明薇笑得流眼泪:“天哪人家就这样白送上门给你糟蹋啊。那你们后来干嘛不联系了?” “该我问你‘干嘛联系’才对,高中生人人都要考大学的,你当我真是情圣啊。” 明薇又佩服到五体投地:“啊黎敏真的你真的好清醒……” “是啊那当然啦……另外,他,是个容易当真的人。明薇,你知道,这样的人,不适合我。” 语气从佻达急转直下成淡淡留恋,明薇此时方明白是什么情形。 不是不能爱,不是不会爱,不是不珍惜,是,不敢爱。 怕受伤,怕别人当真,也怕自己当真,所以干脆放手。 黎敏从来都不缺少做决定的勇气,明薇向来都很欣赏这一点。 但是这样做,对着别人,是不是有一点不公平呢? 明薇不知道,她不愿意批评自己的朋友。 吴天宇却就此成了学校常客,时间还很规律,总是晚饭后在女生楼下傻等,他不知道黎敏自从兼职生涯开始,就从来没在那个时间出现过。 见到明薇,就笑笑,她回以一笑,步履轻快地走过他的身边,拉住一个男生的手,嗔他:“你怎么来得这么早啊。” 他不知道,接着明薇就告诉李由庚:“那个男生,是黎敏的初恋情人呢。” 李由庚不说话,微笑,眼神狡黠,表情有点坏,把握着她的手紧了一紧。 明薇不明白,要想一想才知道,原来他是在说:“我呢,我是不是你初恋情人?” “啊!你你你!”明薇跳起来打他。 李由庚笑着躲,一边分辨着:“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明薇也不知道,背后远远地看着他们的吴天宇,惆怅地想起高中时光,自习课后偷偷的约会,那时的黎敏,穿着一条白色裙子,却全无淑女模样,不知道打了他多少拳,他从来都没还过手。 过马路,她把手放进他手里,那一刻的感觉,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小小的拳头打在身上,不是不疼,偏偏有甜蜜相随,一直一直,不能忘记。 明薇实在觉得不忍,私下求黎敏见他一面,黎敏苦笑:“这样的人,我躲都躲不过呢。” “我看他对你也算是情深一往嘛。” “拜托,现在这个时候,我要专情干嘛?” 黎敏掏出一支烟来点燃,吸一口,喷出烟圈,姿势美妙。 “我的现在,就只想好好做一点小事业,将来有我安身立命之处,等我嫁人时,只希望老公专情即可,其他别的什么人,对我多好,我也是不希罕。” 一早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斩钉截铁,那么遇到的风景再好,也不肯稍做停留。 是的,是有这样的女子。明薇不是,但黎敏是。 雨天,那种来无影去无踪的雷阵雨,吴天宇远远地避在宿舍对面的门洞里,看上去无限凄惶。 黎敏电话过来找明薇,问作业的事情,明薇说:“早给你做好交上去啦……喂,那个傻小子在对面门洞里等你呢。” 那边沉默。 “几个宿舍的人都在说,要是为自己,怕早就跟他私奔了。” 仍是沉默。 半晌,才听见“咯”地一声,挂掉了。 明薇叹口气,自己也算够努力了,但是谁能左右黎敏,何况是谈恋爱这桩拿手好戏。她能做的,不过是提多一把伞,下楼去打发那位文艺片男主角。 外面的雨真是很大,击在地上,涟漪不断。明薇穿着球鞋,不怕泥水,勇往直前。 走近了,才发现多的一位,一身白衣,白鞋子组有7厘米高,不是黎敏是谁,雨天也不忘白衣飘飘扮小龙女。 明薇站在原地,走开不是,不走也不是。 “天宇,够了吧,你走吧。” “但是,你说过爱我。”他凝视她,目光苍凉。 想伸手拉她的手,又不敢,的的确确,眼前这个明丽的时尚女子,不再是当年的高中小女生。 她转过头,望向外面的雨天,“那时,我们太小,不懂爱情。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在这么多的时间里都毫无改变。” 她的声音温柔平静,又有说不出的感触在其中。“我们长大了,你明白吗?那些日子,都过去了。”黎敏点起一支烟,刻意地吸一口,“你看,我跟过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一瞬间,他的坚强轰然倒塌。所有的信心,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爱,都承受不住这一句话的分量。不,她没有辜负他,是时间辜负了他们。 战无不胜的时间,坚不可摧。 他忽然明白,《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为什么要一次次地狂奔回从来,那么好笑的镜头,其实无比凄凉。 因为不甘心。 不甘心就这样输在时间面前,所以要拼命地跑,去拯救爱情,去改变结果。 他高考前的晚上,他们互相献出初吻。笨拙的,害羞的,牙齿碰到了牙齿。 那时她问他:“你会不会娶我?” 他说:“会。” 一句承诺,他记到现在。中间无数变故分离,没有音信,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总觉得一转身,就可以看到她,看到她的微笑和娇嗔。 真的看到她的时候,她说:“我们回不去了。” 在医院看惯生离死别,到自己的时候,才明白是怎样的心痛如割。 一丝笑容浮上他的嘴角,“我知道了。我……只是很遗憾。” 他走到雨里去,深一脚浅一脚,根本不看地上的坑坑洼洼。 明薇不顾一切地追上去,用伞覆盖住他,把另一把伞递给他。 他摆摆手,拒绝。“谢谢你……好好做她的朋友。” 黎敏看着他的背影在视线中消失,雨天的关系,景物模糊。 咦,不对不对,她自嘲地擦擦眼睛。 修炼千年还是功亏一篑,到底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告别那个纯情年代中的男孩,才能真正长大,天宇,注定我不是一个要被过往束缚的女子,记忆不能取代现在。 这个,和初吻一样,要我主动教给你,你才明白。 11 这一年里也许只有杜飞考上研究生算意料之中的大事,他们又集合起来吃了顿饭,黎敏是半路进来的,菜没吃多少,只顾着听手机。 杜飞的室友感慨地说:“这世界上,就是做美女最好,连找工作,都优先录用。” 黎敏冷笑一声:“好?被人言三语四,摸手摸脚时你又看不见。” 预期沧桑。 她已放弃牛仔裤,一例是长裙短裙,式样含蓄,颜色收敛,上面配短上衣或者中长大衣,一双小靴子嘟嘟地敲着地板,偶尔上一次课,吸收全体目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成年学生,女明星微服私访什么的。 明薇看她给杂志做最新的封面,脸如淡金,头发光溜溜贴在头皮上,目光冷漠空洞,张扬病态美。忍不住对李由庚发牢骚:“你看啊,我觉得她好陌生,真是的。” 李由庚不多话,更是从未批评她的朋友,这一回却说了句,“光是做广告,只怕赚不到那么多。” 明薇心里一惊,尤自嘴硬,“谁说的,她的作品多着呢,好多人排队找她拍。黎敏就是上照么。”没有底气地争辩。 李由庚爱怜地看着她,如看一个天真的孩子。她被他看得脸红,偶依到他肩上,他揽过她,轻轻摇晃,那一刻她竟以为是天荒地老。 黎敏开始频繁地彻夜不归,明薇一连一周没有看到她,也没有电话,心惊胆战。 杜飞安慰地说:“别担心,黎敏是懂得照顾自己的。” 李由庚也说,“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担忧也是无用。” 明薇抱怨每个人似乎都能看出她的心事,而黎敏偏偏不知。 杜飞心里想说,惟有爱你至深,才会关注到你的一举一动,才会对你的心事洞若观火,明薇,你是多么单纯又多么复杂的女孩子,爱你,是个挑战。 图书馆里,他静静地看着她读书的样子,惨白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皮肤近乎透明。 明薇怎么会知道,她眼中李由庚已是全世界,爱情,甜蜜如梦境,她就是误闯仙境的爱丽丝。 只是偶尔也会有疑问:这样的爱情,会是永远么? 偶尔翻回从前的日记,看自己在“永远”的下面画下的重重横线,觉得好笑,又无比惆怅。去年夹进去的玫瑰花瓣,早已干枯如蜡,不复芬芳鲜润。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半夜里,明薇似睡非睡地听着音乐台,一只手伸上来拍拍她,她一惊坐起,黎敏的眼睛,猫一样在黑暗里闪闪发光。 她迅速下床,睡衣外面又披件外套,悄没声地跟着黎敏走出去。 空荡荡的走廊里寂静无声,她们走到更僻静的楼梯转角。黎敏倚在楼梯上,十指交叉放在胸前,头发染成金色的千丝万缕,脸上没有粉妆,皮肤细洁,眼神清亮。 语气是淡淡的:“我怀孕了。” 明薇只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两脚发软,死命抓住楼梯扶手。 半晌才定下神。 “你……阿黎你是怎么搞的……怎么这么不小心……你在外面都做什么……你……这孩子,是谁的?” 黎敏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明薇宝宝,跟你说,你也不懂。” 明薇气得手足冰冷,眼睛里泪水转来转去。 黎敏拉住她的手,拍拍,“好了,好了,不是什么大事。” 明薇抽噎着说,“可是,外面打工的不知道有多少,为什么你这样……这样倒霉?” 黎敏呵呵地笑起来,“是是,我倒霉,我缺乏常识所至,但是他们打工,赚的没有我多。” 明薇想起李由庚的话,呐呐地问:“广告,真的很赚钱么?” 黎敏怎么会不知道她的潜台词,顿时作个夸张的吃惊状,“广告,谁说我做广告?我是和平饭店里的头牌阿姑,赶明还升职做妈眯呢。” 明薇啼笑皆非。 黎敏叹口气,“小姐,说了你不懂,看着农村孩子不上课,穿金戴银涂脂抹粉,就一定是出去卖笑卖大腿的,大学生的皮肉生涯——你当是写小说么?那些天杀的照片,我有过连拍一天一夜的记录,眼睛都被灯照坏,固定有四家杂志若干报纸要我照片,看老板脸色,看摄影师脸色……他妈的,说这些给你,真是对牛弹琴!” 明薇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目光在责问,既是如此,孩子是怎么回事? 黎敏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李由庚算把你教聪明了,就是工作再忙,总得容我恋爱几次吧?”她凑近明薇的脸,“我好色,你是知道的。” 明薇终于笑出来。虽然她很清楚,就是黎敏再能干,也买不到那么多的名牌衣服和首饰,样样东西都有价钱。她左手一只腕表,有一条街的路牌和灯箱广告,式样普通,价钱却是几万块,够付一栋楼的首期。 就算是恋爱中的战利品,黎敏到底不肯吃亏,按她处世的原则,对方也不会吃亏。 如此透支青春,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明薇是不能了解。而看黎敏的样子,也并不折堕。 一前一后走回寝室,明薇没有再说一句话,黎敏悄悄地说:“明薇,你长大了。” 12 医院比想像中更为阴森恐怖,她们特意选的是城市的另一端。 黎敏紧紧抓住她的手,手心里汗津津。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终究也有害怕的时候。 明薇了解,替她心酸,替她不值。再老练世故,又怎么样呢?名表钻石,不能分担一丝一毫。如果是恋爱,果然是爱了吗?是怎样的爱,绝情如此,不闻不问,叫她独自挣扎。 先是做检查,开了单子出来,发得几粒药片,要按时服用。 回来的车里,两个人都沉默。黎敏把头靠在明薇的肩上,脸色灰败。 没有回宿舍,在学校附近的宾馆订了一个房间,黎敏身上竟没有足够的现金,明薇跑回去拿了折子取钱,帮她补足,又买了一大包卫生用品,红枣阿胶什么的见了就买,提得两手酸痛地带回来。 黎敏躺在床上,看着明薇一样样把东西拿出来,排在她身边,越排越多,把她包围,禁不住笑,笑着笑着,泪水流了下来。 明薇把一盒纸巾递给她,她抱紧那盒子,盒子又太小,手臂交叉着痉挛,抱住了身体,颤抖的身体,定格成一个无助的姿势。 三天里,明薇寸步不离,对所有人都说是要跟黎敏结伴出去旅游。 李由庚了然地点点头,“去吧。” 明薇忽然不放心,问他:“你等我回来吧。” “傻,我当然等你。” 她纵身如怀,把脸埋在他胸前,很久。 吃了药以后,反应激烈,呕吐不止,一口东西也不吃。明薇手忙脚乱,根本不知如何应付,反是黎敏安慰她,“没事,没事,一会儿就好。” 到最后的时候,明薇感同身受,在外面坐立不安。 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名字,不可能,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人叫自己。 高个子,白大褂,白帽子,哪里来的男医生? 吴天宇摘下口罩,冲着她微笑。 明薇直如见鬼,脸色一时惨白。 忘了他是正牌医大毕业,这家本市最好的医院,可不就是他的地盘。 最怕碰到熟人,偏偏碰到恶劣,而且还是最意想不到的那一个。 看到明薇在的地方,他便明白是来做什么的。再看她的脸色,猜也猜得出是在等谁。 他一声不出,接过明薇手里所有的取药单子,打一个转,抱了一抱的中药西药出来,又掏支笔,细细写名用法计量。 “适当走动,注意保暖,不吃生冷……”他详尽交代注意事项,明薇呆在当地,脸红都忘了。 他看看表,“时间差不多了,你去接她吧,千万记得叫她吃药,别告诉她见过我。” 明薇不住点头,没有人比她更明白黎敏的自尊心。 她转身时,黎敏正蹒跚着出来,只看见他背影。 “你在和医生说话啊。” “是……是啊。” 黎敏脸色惨白,头发失了形状,几缕被汗贴在额上,看上去似落难女。 接下来的几天里,明薇按部就班,严格按照吴天宇说的去做。 黎敏起初还乖乖听话,精力稍复,就抱怨起来:“喂,你不是这么罗嗦的。” 民委板起脸来,冷酷到底。 到底年轻,一个星期已经行动如常。 手机响,黎敏接,简单几句“嗯”“哦”,接着,吐出一串数字。 “打到这个账户里就好。” 明薇装没听见,捧过药给她喝,黎敏一手接过,一手递上一张信用卡,“密码是我生日。去,把你垫的钱结掉,另外再提五千,做你零用。” 明薇去提钱,账户里的数字吓了她一跳。结了宾馆的钱,她只取了自己垫付的那部分。 回去了,看见黎敏在窗前站着抽烟。消瘦了几分,背影纤弱,楚楚动人。 “账户里现在好多钱啊。” “当然,什么都有代价。你没有提零用?” “……没有。” “我就知道……是嫌弃我呢还是嫌弃钱?”语气间淡淡幽默。 “哪有啊,我怎么会。” “明薇,我们之间,还用分辩吗?” 她的手扬起,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纸,“还有他,那天你遇到的是他,吴天宇,是不是?” …… 他的字迹,她一早看熟,作业,情书,长长的春江花月夜,都一笔一划地写给她。 他不肯在她最狼狈的时候见她,他要周全她,呵护她,不肯伤害她。他是那么了解她,无论外表如何飞扬不羁,他心中的她永远不变。 然而终于要长大,要在这个物质世界中打拼沦落。即使他仍是他,而她,却已不再是她。 黎敏至始至终没有回过身去,明薇了解,坚强如她,甚至不肯被人看见哭泣的样子。 13 明薇走回校园的时候,月季开得如火如荼,她蓦地发现自己身上穿的还是那条牛仔裤,洗得微微发了白,那天和黎敏去买的情景历历如昨,扯得她心里一阵酸痛。此番才惊觉,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地催促着,自己也到大三了呢。 每年都有新生进来,兴奋的无知的年轻的脸,每年都有人毕业离开,有的哭,有的不。时光是水一样的流淌,改变一切,包括课桌上多了刻痕,教授头顶添了白发。 明薇过了六级,考试仍然是第一名,只是眉间心上,不再是过去坦荡的一览无余。 黎敏依旧神出鬼没地在外面奔波,室友们几乎忘记她的存在。杜飞的论文接连发表,可见那些学术刊物是买陈教授面子的。而李由庚,与她见面的时间,却稀少了。 他不来找她时,她也不愿意去打扰他。大家不是没有学业负担的,而且,又都是那么优秀的学生。 杜飞的解释:“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但是学英文始终吃力,托福考的不如意,又要准备考GRE,每天12个小时全部投入背红宝书。” 明薇微笑,表示接受他的好意,但是明白这不是理由。走得这样近,连他要出国的事情都要别人通知,可见对她再好也有限。 她固然是爱着他的,而他却始终没有给过她什么承诺甚至暗示。恋爱中的人最喜欢讨论未来,而他们没有,他们吃过饭,看过电影,拥吻过,但是没有一句关于将来的话。 见了面,亦不过是默默无言。明薇把手摊开在他面前,“你看到什么?李由庚?告诉我,那一天你在我手上看到什么?” 他轻吻她的手心,痒得她笑起来。 这样的快乐多么难得,而快乐,不过是为第一次爱上了一个人。眼中的他,便处处都是好的,偶尔有回应,就深深感动。是知道他对她有保留的,但是相爱与相守,根本是两回事。 深夜的小巷子里,看通宵录影,屏幕上年轻的舒淇眼睛明亮,长长的头发卷曲如一把海藻,犹豫着是不是给黎明打电话,却不知道,他的车,就停在她家楼下。 终于发现了,终于跑下去了,风雨中,终于抱在一起,吻到透不过气。 光影中的爱情,缠绵凄迷到如此。明薇看得泪流满面,蜷缩在李由庚的怀里,瘦瘦的沉默的他,不会怎样安慰,只是拿外套的袖子给她擦眼泪。 然后,如同电影中一样热烈地,吻她。 泪水流到嘴里,咸咸的。 烟花绽放时,男女主人公终于可以再也不分开。 电影结束,而生活仍要继续。 每一天都似最后一天,因此分外缱绻。他既不说,明薇也不问。两个人俨然模范情侣,却都小心地收藏着自己,躲闪着未来。 然而日子越多,她就越是惊慌。 那隐藏的不安,像一只小鸟,在心底扑腾着翅膀。 又一个暑假即将来临,又到了老生离校的日子。这一年的毕业歌叫做干杯朋友,百十条喉咙声泪俱下地唱出来,效果惊人。尽管是深夜了,一层楼的女生都跑下去看,跟着他们放声歌唱。 明薇从图书馆出来,意外地看到了李由庚,此前,他们已经有三周没有见面了。 她很惊喜,而他心事重重。明薇看惯了他那样的神情,把手伸过去,抚他皱起的眉心。他握住了她凉凉的手,低下了头。 “明薇,明薇。” 他的手比她的还要凉,一直凉到她心里去。 明薇的声音小小的,比想像中要镇定。 “我们要分手了么?” 他被她的话击中,缓缓地抬起头。 “明薇……我,有过女朋友,我们约好了一起出国,她先走。” 寂静中,清楚的破碎声,不知从何处传来。最深的痛苦,往往都不是在当时发作,一刹那间,最多的只是茫然,空无一物的茫然。 像你童年时最心爱的瓷娃娃,落在地上,轻易跌成碎片,你愣住,甚至不知道伸手去接,只有看着那张微笑的小面孔支离破碎,不复辨别,而且,再也拼不回一起,再也找不到一个相同的。 明薇没有表情地慢慢抽出自己的手,“哦”。 声音也平板得很,缺少生气。 李由庚的眼睛,望向更远的地方,声音艰难而缓慢: “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你。” 只有遇到那么简单么?如果仅仅是遇到,没有此后种种,又会怎样呢? “我很矛盾,电邮告诉了她,她赶回来了。” 明薇为之动容。这样的在乎,可见是真的爱他吧,千山万水也要他回心转意。 “她是个表面性格非常坚强的人,我了解她,其实她很脆弱。” 爱上人的女子,哪个没有一颗脆弱的心。 “明薇,我会和她结婚,她在国外很吃苦……但是,” 长久沉默。 “但是,我爱你。” 她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动,他的手拉住她的,她扑到她怀里。 她熟悉的怀里。 她熟悉的气味和温度。 她清楚地感觉到头发里他的呼吸。 他不能辜负承诺,他只有辜负她,他知道她爱上了他,他亦爱她,却只有离开她。 “明薇,苏明薇,小小的苏明薇……我没有能给你一个结果,但是,我爱你。” 明薇紧紧地抱住他,藤蔓一样地缠住他。因为知道,放手后他即是别人的丈夫。 要在此时,心才缓缓地,一点一点地痛起来。 她一直在等他这句话,但不知道等到的时候,就是分手的时候。 是骄傲的,所以不愿意再争取,并且他既然已经作了选择,何必多说。 黎敏是对的,一早就说过:“他是你的劫数。” 劫数,就是注定,懵然无知中,一切早有安排。 那个初夏的夜晚,注定李由庚要遇到苏明薇,他见到她时,比她对他的感觉更加强烈。人群中美丽单纯的脸颊,流露寂寞的渴望,而自己浑然不知。 一只雪白的小手在他面前静静地摊开,他看到写在上面的宿命。 “在未来的几年里,你将有一段激烈的感情,但是没有善终。” 他没有告诉明薇,他还看出,那段感情的另一主角,就坐在她的对面。 从开始到最后,他不想她,他不愿意陷得太深,他怕伤害她,但是爱情是多么奇怪的事,越是挣扎,越要沉沦。 付出再多努力,投入再多悲喜,仍然,要结束。 像一个学期,像一个暑假,像,一场烟花。 回到宿舍时已是深夜,女生楼下还聚集着一群群的人。即使是平时最沉默的人,也在放声唱着走调的歌。更有很多人席地而坐,啤酒瓶子站成长长的两排。 毕业生,最后的疯狂。 这时需要歌,需要酒,需要疯狂。 不然,消耗了一生中最好年华的四年大学,何以为念? 姑娘你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我想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要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紧紧包围…… 楼下的男生,楼上女生,认识的,不认识的,声音混在一起,一首歌还没唱完,另一首已经起了头。深夜中的歌声分外清晰,再热烈的情歌也带着离别的忧伤。 明薇慢慢地走向楼门,经过那些黑乎乎的人影,动情的声音太多太拥挤,悲凉的嘈杂。 她的心情,出奇地平和,只是疲倦。 一个人轻轻地在她背后说:“苏明薇,你好么?” 他站在背光处,看不清他的脸。 “你不认识我,我写过信给你。” 明薇想起那只落满灰尘的饼干箱子,不由得脸红。 “你也许还记得,‘你的名字,叫我想起春天里阳光下的花朵,’” 明薇接上去,“红色蔷薇盛开。” 怎能忘记,这个流传甚久的笑话。 他们一起笑起来,像熟识的老朋友。 “我记得,你是计算机系的师兄,对那封信我要向你道歉。” “不用了,你记得那封信我就很高兴。” 他很自然地叫她名字:“明薇,有何打算?” 明薇有一刹那的迷茫,随即扬扬手里的书:“考研喽,我要考B大研究生。” 这曾经是她最深的秘密,为了李由庚,她一早决定考B大,她幻想和他在一个校园里读书,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听讲座…… 还没有来得及和他说,没有来得及和任何人说,梦想已经粉碎。 “哦,对的,你的男朋友在B大是吧。” 明薇不答,停了一会儿,问:“你的工作找好了吧?” “嗯,专业就是这点好,糊口还不难。” 他随手掏出名片给她,看到CTO的字样,明薇小吃一惊。 他笑笑:“在那里兼职两年,公司很小的。” 明薇想起黎敏,也不知道到她们毕业的时候,她的名片上会印什么。 或许,黎敏这样的高手,根本就不需要名片。 他挥挥手:“我要上去了,再见。” “再见。” 明薇走进楼门时,又听到他在喊:“苏—明—薇!多保重啊。” 她回头笑着答应,“你也多保重啊。” 至始至终,没有看清他的摸样。 一挥手间,生命中最美丽的岁月,最纯真的爱情,已经如流云散去。 在那一瞬间明薇仿佛看到李由庚的身影,瘦瘦的,站在那里目送她,她的身上还有他的体温,他的眼泪滴到她的头发上。 那是她的初吻,她的初恋。一切的欢喜,一切的悲伤,相爱和分离同样刻骨铭心,时间打下的,是无法挽回的青春印记。 尾声 但是,如同当初她不知道会遇到黎敏和李由庚,苏明薇也不知道—— 一年后她顺利进入B大读研之时,就是李由庚登上北美航班之日; 那时黎敏没有拿到毕业证,却拿到了驾照,开一辆捷达王来帮她搬家; 她也不知道后来杜飞跟她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她只好歉意地不停地说对不起。 她更不会知道,有天深夜,她仍然收听的音乐台里,半梦半醒间,听到王菲的歌,是时痴了过去。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也许所有的繁华终将风流云散,但又有什么能够地久天长? 不知道将来,但是不能幸免,留不住算不出的流年。 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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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是法国自然主义小说家爱弥尔·左拉创作的长篇小说,属于《卢贡——马卡尔家族》的第十三部作品,共七部四十章35.8万字。1884年11月26日,《萌芽》在《吉尔·布拉斯报》上连载,1885年在法国第一次发行单行本,是第一部描写矿工的“社会史”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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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场+前半场志明是我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所有人都非常奇怪为什么我们会成为好朋友,因为在他们眼中志明是那种一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能言善辩的话匣子,而我则是那种半天放不出来一个响屁的死木头疙瘩。实上也的确如此。大多数时间都是志明听我说。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文啊,等十八了咱俩就一起去当和尚去,我最向往那种闲云野鹤的生活了。”每一次回答他时我都是继续做我的事,然后懒懒的从嘴里蹦出一个“恩”字。志明是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在这点上我们也有着天壤之别。我的父母终身最大的乐趣就是吵架,而我平生最爱清净,所以很多时候他们还没有开始战争我就已经在志明的床上躺下了。可是志明家也不清净,他那热情好客的父母一见到我来就端茶送水的,再加上他在我旁边口若悬河的神侃,我那一觉总是睡不安生。志明是个认真的孩子,他真的向往去当一个与世隔绝的僧人,于是我们旅游地点都是那些佛教圣地。志明常常抱怨自己为什么没有生在西藏,那里不仅个个男人都要出家,而且还有当活佛的机会。一个夕阳斜照的黄昏,我和志明在一中的篮球场里打球。打着打着我发现志明抱着球不动了。我顺着他的眼睛看过去,原来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我只有叔和舅,又只有哥和弟,在别的小朋友都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又被仍在体校的田径场里训练,以至于到现在我都练不出对女性的审美观。在分辨不出美丑的情况下我更喜欢短发的女生,长头发的太麻烦,尤其是风一吹时乱七八糟的。短发多好,清爽。志明保持抱球不动的姿势已经有十分钟了。我左看右看也没看出那个头发象贞子的女生哪里好看,充其量她一身白衣很干净,可美中不足的是一条及地的大长裙子在我看来怎么样都迈不开步子。我走过去推了一下,篮球应声落地,可志明却还在注视着那个白衣女孩。半天志明才回过头对我说了一句话:“文啊,哥们找着爱情了。”说完志明就朝着白衣女孩跑了过去。女孩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由于势头过猛。志明刹不住车和女孩撞了个满怀,女孩手里的水瓶也被撞翻了,洒在女孩身上。平时口若悬河的志明突然间边得语无伦次了,竟抓着头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对……对不起,衣服湿了吗?我是故意,不不,不是故意的。”女孩到是没说什么,可迎面走过来一个1米90的大帅哥,我认得他,他是1中篮球队的队长。帅哥不由分说给了志明一个拳头,打得志明两眼发晕,站不住脚。我赶紧跑上前去扶住他。女孩责备了篮球队长一句,又把剩余的水递给了他,为他拭了拭额头上的汗。估计志明现在是脸痛加心痛,我把他扶出篮球场钻进一辆出租车就对司机说:“师傅,你快开到最近的医院,这要出人命了。”志明伸手将我的嘴一捂,说:“兄弟,你太小瞧哥们了。你兄弟我是那中弱不禁风的人吗?师傅,改道去江边。”从江边回来是天已经黑了。走到门口我才发现忘了带钥匙。家门志明也敲不开,这是常事了。当我转身要到志明家去时,迎面走过来精神疲惫的父母,不用说,一定是刚用尽了全力打了一架,现在两人都精疲力竭了。不过另我困惑的是,他们为什么从外面回来。难道嫌屋里空气太闷,到外面一边吹海风一边打?父亲的话解答我的疑问:“小文,我和你妈终于离婚了。”父亲说话一向用词很准确,他用“终于”来形容两人关系的正式结束。其实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闹不明白的事也是这个,为什么他们打得多么激烈都决口不提离婚。甚至在父亲的情人哭着向母亲请求成全他们的时候,甚至在母亲将父亲的所有积蓄给了她的情人的时候,为什么他们各自的情人都在苦苦地守侯着对方而他们却从来不谈起离婚。母亲开门将我让进了房,我猜测着这幢偌大的空房子将会划到谁的名下。母亲开口说了话:“李文,你太爷爷死的时候留下过一笔巨产,他的遗嘱里说这比钱由长房长孙继承。你也知道你的大伯伯很小就死了,你爷爷就告诉你爸爸,只要我们好好将你抚养成人,这笔钱就是我们的。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没有离婚,是因为老头子一直在监视着我们,只要我们一离婚,这笔钱就落到你小叔子手里了。你小叔子这么多年没甩了他那半疯半傻的老婆,也是这个原因。昨天你十八岁生日,你爷爷真就把钱汇过来了。我们终于熬出头了,这张离婚证书,我等了整整十三年。”听了这话我一点也不惊奇,反而对所有的谜底都解开了。跟他们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于他们我再了解不过。从记事起他们就把我锁在房间里,到各自的商场上打拼。又在各自的商场上建立了自己的情场。他们甚至约定好了谁一、三、五陪我,二、四、六陪情人的问题。后来我给了他们自由的空间,让他们天天陪着自己的情人,而我去陪志明,志明为此还特意换了一张双人床,再后来是母亲先回来了,她说再不陪我都记不住我的模样了。然后父亲回来看看我有多高了,然后后他们吵架,真的不能见面,他们永远在吵,即使对彼此已经没有了感情还在争吵,他们甚至争论谁在情人身上花的钱更多。 `父母把这幢房子留给了我,当做我的生日礼物。他们带着各自的钱去了东方明珠。一个是有东方明珠之称的香港,一个是有东方明珠的上海。也许他们的决定是正确的,三人之中我跟这房子感情最深厚,很多时候都只有我一个人陪着房子。可它就像我一样被每个人遗弃,如今我也不想要它了。志明开门的时候我感觉他好眼熟,就是想不起在哪见过了。过了半天才想起好象是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家被他生拉硬拽地看了一回京戏,那里面有个人的脸很像志明。志明的眼睛很大,像金鱼,又圆又鼓,如今在那周围泛起了一片绿色更是让我觉得好笑,于是我站在门口看者他前仰后合地笑了好半天。志明气愤的看者我,怒火中烧。我想如果我再多笑一秒钟可能也要变成他那样子。于是我的笑声戛然而止,正正脸色对他说:“走吧。”志明也说了句:“走吧。”我愣住了。我对他说伍的那个走是要去出家,谁想他竟这么痛快答应了,我再怎么说他也应该和他最亲爱的父母大人告个别啊。我问志明:“去哪儿啊?”志明穿上鞋锁上门边系鞋带边对我说:“昨天你生日,哥们儿竟给忘了,今天补上啊。”我和志明来到“乱”。这是一间酒吧,真是店如其名,这里24小时都是乱哄哄的,因为我讨厌乱,所以在志明带我来过一次以后就再也不来了,可今天我提议上这儿来。“志明,冤家离婚了。”我平静的说。酒吧里的音乐振聋发聩,志明显然听不见。“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志明用尽全力大声高喊。“我说我爸妈终于离婚了。”我对着志明的耳朵大喊,然后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志明突然间安静下来。圆鼓鼓的眼睛不再随着热舞的人群转动,而是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这眼神我太熟悉了,小时候一起玩耍我跌倒时,是这个眼神。每一次父母吵架我逃开时,是这个眼神。还有一次是他的爱狗“文文”生病时,我也看到过这种眼神。志明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也多半因为他这种怜爱的眼神。我对志明笑了:“你不用拿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好开心。你知道吗?他们为了一笔钱而不要我了。他们为了这笔钱才去维持这个名存实亡的婚姻。如今他们终于有钱了,也终于自由了,他们都开心了。父母都开心我又有什么不开心呢?”我又一次将空酒杯注满,一饮而尽。呸,这是什么破酒,烧得人心疼,直掉眼泪。志明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拿着酒杯陪着我喝了一杯。我说得没错,平时酒量惊人的志明也被这酒呛得掉眼泪。我们就这样一杯接一杯地燃烧着自己。本想一直灌到天亮,可不知为什么老板今天突然有事,凌晨三点就打了烊,我和志明爱清冷的晚风中边走边唱,边唱边跳……醒来时我是在自己的家里,不知道为什么地上一片狼籍,四处散落的CD,我的断了弦的破吉他和他折了弓子的小提琴,门口还有一滩胃了涌出的浊物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我挣扎着起身走到镜子前,里面是一张陌生的男人的脸,我想我已不算是一个男孩,因为不知何时起我的脸上长出了密密麻麻的小胡子,而每一次笨手笨脚的我哦走是在清理不干净他们的基础上还把自己的脸弄得血肉横飞。每一次志明看后总是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血腥啊。于是我索性放任它的生长,如今在它的茂盛之下我的脸呈现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颓废。更加显示出颓废的是我的双眼。可能是由于昨天晚上那瓶酒的缘故,如今两只眼睛肿得像桃儿,让人看见怕是会以为我是哭成那样的。想必门口那滩东西一定是我的成绩了,因为现在我嘴角还有些残羹剩汁。最要命的是,酒醒过后猛烈的头疼弄得我打不起精神来。我盯着镜中的那个人问;“你真的要这么颓废下去吗?”门铃响了,我绕过那滩呕吐物打开门,一个神采飞扬的志明站在门外。看来这酒量好的人就是不一般啊,昨天晚上是他给我弄回来的,今天早上我还在头疼他已经精神百倍了。我们走进客厅席地而坐,我随手抽了张CD放进了音响,一阵悲怆的音乐闯了出来,志明此刻也许是被那音乐感染了,神情凝重地看着我。“兄弟啊,我知道你昨天要干吗去了?”“干吗?”“出家啊。”“啊,对啊。十八了,咱走吧。”“兄弟,我想了一早上,咱不能走。”“恩?”“兄弟啊,这地方有许多事需要我处理。”“走是你要走的。为什么又不走了?”“兄弟啊。你兄弟我还有许多未完成的事业啊/。”“那个白衣女孩?”她只不过是提醒了我,我离不开吃喝嫖赌。”志明用词一向词不达意,这和我爸成了鲜明的对比。什么吃喝嫖赌?他于志明还没堕落到那种程度。我说过,志明是个认真的孩子。他说了不走,就一定不会走。而我是和牛脾气的孩子,决定要走,就一定会走。当天下午我买了去河南的火车票。志明考虑再三说不要去西藏了,那空气不好,怕我受不了。我们对对方的脾气秉性了如指掌,所以我没有再让他走,他也没有留我。当我背着大大的登山包走到站台时,看见开送行的志明眼睛中又流露出那种怜爱的神情,更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随后他那圆眼睛占满了空间的眼眶竟溢出了水。这是我继他的波斯猫“阿文”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他哭,认识了十多年,我就只看过这两次,我始终认为在“乱”的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哭,只是那酒太烈太烧心了。对于我去河南志明也有着诸多的不放心。他说河南人太能撒谎了,怕我这么单纯的小孩到那还没找着庙已经被人得不认识庙了。他告诉我做人要懂得变通,到了一般的地方应该投靠本地人,可到了河南最好投靠外地人。他说那地方的寺庙有名,外地人就会知道,不用问河南人。志明还说到了寺里交朋友也不要河南人,我笑笑说没那么夸张。我终于坐在了火车上。不知道有多久没坐过火车了。恍惚记得上次坐火车是跟志明去西藏。那一路下来把我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记得那次开学之后,同桌非说我去尼泊尔了,因为她听说那里空气稀薄得接一个吻要分三次。如今我自己一人坐在火车上,有些孤单,虽说这么多年来只有志明那一个朋友,可两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从没感到过孤单。现在自己背着个大包走了,才大限孤独是一见比醉酒还难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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