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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安全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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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安全研究论文

电子支付的风险及防范电子支付系统作为电子货币与交易信息传输的系统,既涉及到国家金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又涉及交易秘密的安全;支付电子化还增加了国际金融风险传导、扩散的危险。能否有效防范电子支付过程中的风险是电子支付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电子支付的主要风险1、电子支付的基本风险支付电子化的同时,既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也为银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挑战。电子支付面临多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波动及电子支付本身的技术风险,也包括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系统中传统意义上的风险在电子支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经济波动的风险电子支付系统面临着与传统金融活动同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它具有信息化、国际化、网络化、无形化的特点,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扩散更快、危害性更大。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从而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2)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首先是软硬件系统风险。从整体看,电子支付的业务操作和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软件系统完成。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在与客户的信息传输中,如果该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互不兼容或出现故障,就存在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此外,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也会形成系统风险。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电脑系统停机等因素对不同行业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其中,对金融业的影响最大。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次是外部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适应了电子支付发展的要求,但也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外部的技术支持者可能并不具备满足金融机构要求的足够能力,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财务困难而终止提供服务,可能对金融机构造成威胁。在所有的系统风险中,最具有技术性的系统风险是电子支付信息技术选择的失误。当各种网上业务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不同的信息技术公司大力推举各自的方案,系统兼容性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选择错误将不利于系统与网络的有效连接,还会造成巨大的技术机会损失,甚至蒙受巨大的商业机会损失。(3)交易风险电子支付主要是服务于电子商务的需要,而电子商务在网络上的交易由于交易制度设计的缺陷、技术路线设计的缺陷、技术安全缺陷等因素,可能导致交易中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电子商务活动及其相关电子支付独有的风险,它不仅可能局限于交易各方、支付的各方,而且可能导致整个支付系统的系统性风险。2、电子支付的操作风险银行的业务风险由来已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曾经组织各国监管机构较系统地归纳出几种常见风险,如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等。在传统业务中,这些风险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操作风险中,可能是信贷员没有对借款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资信调查,或者是没有要求借款人提供合格的担保,没有认真审查就盲目提供担保,等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现有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加以防范,比如双人临柜,比如制定和严格执行一整套贷款操作的规程,等等。传统业务中的风险大多跟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虽然对其他环节有影响,但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电子支付加大了风险,也使得其影响范围也扩大了,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对整个机构,甚至金融系统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领域的进步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受害的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影响到经济安全。这种情况与技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操作风险。电子货币的许多风险都可以归纳为操作风险。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罪犯不仅来自银行外部,有时还来自银行内部,对银行造成的威胁更大。(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银行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一些窃贼或因商业利益,或因对所在银行或企业不满,甚至因好奇盗取银行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甚至将盗取的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美国的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之间,持枪抢劫银行的平均作案值是7500美元,而“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万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2)网上网上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互联网。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网上每年估计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网上黑客攻击即所谓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网上黑客攻击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极大。目前,黑客行动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操作系统,包括UNIX与windowsNT。因为许多网络系统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其中某些是操作系统本身的,有些是管理员配置错误引起的。黑客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修改网页,非法进人主机,进入银行盗取和转移资金、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的电子邮件等。(4)电脑病毒破坏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以NOVELL网为例,一旦文件服务器的硬盘被病毒感染,就可能造成NetWare分区中的某些区域上内容的损坏,使网络服务器无法启动,导致整个网络瘫痪,这对电子支付系统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电脑网络病毒普遍具有较强的再生功能,一接触就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了,很快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会被感染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网络上病毒传播的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这对于电子支付的威胁同样也是致命的。鉴于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再生机制十分发达、扩散面非常广的特点,如何解决电脑网络病毒是当前电子支付监管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这些风险都可归纳为操作风险,跟技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在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重大缺陷带来的潜在损失”,电子支付机构操作风险包括电子货币犯罪带来的安全风险,内部雇员欺诈带来的风险,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带来的风险以及客户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其它组织如欧洲中央银行、美国通货管制局、联邦存款委员会等对电子支付机构的操作风险也做出类似或相近的描述。3、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各国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以网上贷款为例,就连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较早的台湾金融监管部门也没有相关法令规范这一新兴业务,其监管机构目前能做的只是对银行提交的契约范本进行核准。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在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方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用于规范业务及各方关系,而在电子支付业务的有些方面,虽然已有一些传统的法律法规,但其是否应该适用,适用程度如何,当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从事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现争执以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在处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现有的法律总是更倾向于保护客户,为银行规定了更严格的义务,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转移法》规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ATM卡等借记卡服务的时候,必须向客户披露一系列信息,否则,银行要面临潜在的风险。而电子货币,特别是智能卡出现以后,智能卡是否需要披露同样的信息,即便是监管机构也无法立刻做出决定。因为两种卡的性能完全不一样,要求借记卡业务披露的信息可能对于智能卡来讲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有的时候,要求过于严格,造成发卡银行成本过大,又会阻碍业务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后一旦出现争议或诉讼,谁也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洗钱、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认真分析与研究。4、电子支付的其它风险除了基本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外,电子支付还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结算风险等。(1)市场风险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此外,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及主要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国家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间接引发市场波动,构成电子支付的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以网上银行为例,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总之,只要同电子支付机构交易的另外一方不履行义务,都会给电子支付机构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3)流动性风险当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一般情况下,电子支付机构常常会因为流动性风险而恶性循环地陷入声誉风险中,只要电子支付机构某一时刻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就存在流动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人身上。发行人将出售电子货币的资金进行投资,当客户要求赎回电子货币的时候,投资的资产可能无法迅速变现,或者会造成重大损失,从而使发行人遭受流动性风险,同时引发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与声誉风险往往联在一起,成为相互关联的风险共同体。电子货币的流动性风险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和余额有关,发行规模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缺乏足够的清算资金等流动性问题就越严重。由于电子货币的流动性强,电子支付机构面临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的流动性风险。(4)结算风险清算系统的国际化,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类金融交易,发达国家国内每日汇划的日处理件数可以达到几百甚至上千万件。二、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1、电子支付风险管理步骤电子支付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和原理几乎是一样的,但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电子支付风险管理要求。目前,最为常见、最为通俗易懂的是巴塞尔委员会采用的风险管理步骤。以网上银行为例,巴塞尔委员会把电子支付风险管理分为三个步骤:评估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以及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实际包含了风险识别过程,不过,识别风险只是最基本的步骤,识别之后,还需要将风险尽可能地量化;经过量化以后,银行的管理层就能够知道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对银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有多大。等等。在此基础上,银行的管理层要做出决定,确定本银行究竟能够忍受多大程度的风险。换句话讲,如果出现这些风险。造成了相应的损失。银行的管理层能不能接受。到了这一步风险的评估才算完成了。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比较复杂,简单地说就是各种各样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度的采用。最后一个步骤即风险的监控是建立在前两个步骤基础上的,实际上是在系统投入运行、各种措施相继采用之后,通过机器设备的监控,通过人员的内部或者外部稽核,来检测、监控上述措施是否有效,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简单地说,风险的管理过程是技术措施同管理控制措施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的总和。整个过程同传统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差别并不是很大,但电子支付采用的新的风险管理措施需要同银行原有的内控制度相配合,同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相融合。2、防范电子支付风险的技术措施电子支付风险的防范还依赖许多技术措施。(1)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范系统风险与操作风险。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电子支付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滤波和加密技术等,要加快发展更安全的信息安全技术,包括更强的加密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使正确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客户和银行之间传递,同时又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电子支付所存储的信息的非法访问和干扰。其主要目的是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对网络系统进行事前防护。主要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为了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通常设有三种防护设施。第一种是装在使用者上网用的浏览器上的加密处理技术,从而确保资料传输时的隐秘性,保障使用者在输入密码、账号及资料后不会被人劫取及滥用;第二种是被称为“防火墙”的安全过滤路由器,防止外来者的不当侵入;第三种防护措施是“可信赖作业系统”,它可充分保护电子支付的交易中枢服务器不会受到外人尤其是“黑客”的破坏与篡改。(2)发展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大型电子支付数据仓库或决策支持系统,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通过数据库技术或数据仓库技术存储和处理信息来支持银行决策,以决策的科学化及正确性来防范各类可能的金融风险。要防范电子支付的信用风险,必须从解决信息对称、充分、透明和正确性着手,依靠数据库技术储存、管理和分析处理数据,是现代化管理必须要完成的基础工作。电子支付数据库的设计可从社会化思路考虑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分析,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科学管理。不同银行可实行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人事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数据库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统计,统一授信的监控。(3)加速金融工程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金融工程是在金融创新和金融高科技基础上产生的,是指运用各种有关理论和知识,设计和开发金融创新工具或技术,以期在一定风险度内获得最佳收益。目前,急需加强电子技术创新对新的电子支付模式、技术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制、监管的调整。(4)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来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电子支付是技术发展的产物,许多风险管理的措施都离不开技术的应用。不过这些技术措施实际上也不是单纯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仍然需要人来。贯彻实施,因此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对电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电脑信息网络的管理使用做出了规定,严格要求电子支付等金融业从业人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操作和完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操作和良好运行。为此,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并要加强各有关人员的法纪和安全保密教育,提高电子支付安全防护意识。是要培训银行内部员工。由于电子支付是技术的产物,使内部员工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这些培训包括各种各样的方式,如专门的技术课程要求员工参加业内的研讨会、工作小组。同时,保证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有时间进行研究、学习,跟踪市场和技术的发展状况。二是对客户进行教育和培训,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银行的设备,出现问题怎么办,并通过培训向客户披露有关的信息,如银行主页上建立的链接点的性质、消费者保护的措施、资料保密的要求,等等,以此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防火墙是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的总称。采用防火墙可以将银行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分割,使外部人员无法随意地进入内部网络。有的时候,还可以采用同样的技术将内部网络加以分割。这样,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人就无法随意进入其他部门,不同保密程度的信息可以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有的时候,不仅需要将网络分割,而且需要将实际的设备分开放置,集中保护。比如,将所有支持内部网络的关键设备、辅助设备(键盘、控制服务器的电脑)、防火墙等集中放在玻璃室(GlassHouses)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这些地方,同时设置24小时警卫。如果由于地域和经营的需要,必须将一些设备分开放置,则可以设立几个玻璃室,采取同样的安全措施。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技术防范措施。比如,防病毒的技术措施,对于主服务器的管理,等等。这些措施技术成分比较大,需要银行管理部门加以格外的注意。同时,光有技术措施也是不够的,同样需要辅以相应的管理和内控措施。比如,对银行内部职员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其他可以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聘请专家审查其专业技能,家庭背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债务历史,等等。而一些重要人物,比如,系统的管理员,由于他们可以毫无障碍地进入任何电脑和数据库,也可能产生潜在的风险,对于这样的人则必须采用类似于双人临柜式的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等,手段来进行控制。3、加强电子支付立法建设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也使得立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电子支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也给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为了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不但要提高技术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还要加强立法建设。针对目前电子支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以规范电子支付参与者的行为。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责任进行规范,制定电子支付的犯罪案件管辖、仲裁等规则。对屯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电脑犯罪、电脑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也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支付环境。4、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其它方面技术安全措施在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也是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但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并不仅仅限于技术安全措施的采用,而是一系列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总和。(1)管理外部资源。目前电子支付的一个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外部技术厂商参与到银行的电子化业务中来,可能是一次性的提供机器设备,也可能是长期的提供技术支持。外部厂商的参与使银行能够减少成本、提高技术水平,但这加重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为此,银行应该采用有关措施,对外部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比如,要求有权对外部厂商的运作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现技术故障或消费者不满意的时候,技术厂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要考虑并准备一旦某一技术厂商出现问题时的其他可替代资源。作为监管机构,也需要保持对与银行有联系的技术厂商的监管。(2)建立健全金融网络内部管理体系。要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与保密,除了对工作环境建立一系列的安全保密措施外,还要建立健全金融网络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脑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是目前保障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有效手段。机房管理制度不仅包括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而且还包括对机房内数据信息的管理、电脑系统运行的管理等,要求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信息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达到要求。(3)建立应急计划。电子支付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但可能会在瞬间内出现故障,让银行和客户无所适从。因此,建立相应的应急计划和容错系统显得非常重要。应急计划包括一系列措施和安排。比如,资料的恢复措施、替代的业务处理设备、负责应急措施的人员安排、支援客户的措施,等等。这些应急的设施必须定期加以检测,保证一旦出事之后,确实能够运作。5、加强电子支付的监管为确保金融秩序安全,维护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金融的监管。为了实现金融监管的多重目标,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应坚持分类管理、公平对待、公开监管三条基本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就是将金融机构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分别管理;公平对待原则是指在进行金融监管的过程中,不分监管对象,一视同仁,适用统一监管标准,这一原则与分类管理原则并不矛盾,分类管理是为了突出重点,加强监测,但并不降低监管标准;公开监管原则就是指加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需明确适用的金融机构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这也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网络条件下的监管规避现象较为严重,从而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国际差别给电子支付监管带来不便,适用于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国际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滞后性增强,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电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发展。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对电子支付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从汇率风险防范到金融动荡,从全球性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到金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等,都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是网络性、国际性金融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支付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国内监管的措施和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1)国内监管措施。包括金融监管手段要具有前瞻性、预见性,以解决现有的滞后性问题;建立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将行业自律与金融监管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形成中央银行——中介机构——金融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采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主要监管手段,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亲临现场所开展的监管,非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不在现场,而是通过报表和收集的各方面信息等对监管对象开展的监管。(2)国际监管的协调。包括建立电子支付条件下的汇率协调机制和国际统一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制度;协调控制网络国际短期资本的流动;防止国际性金融犯罪的监管协调;加强市场准入与金融风险监管的协调;协调对对冲基金之类高杠杆、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进行国际统一的金融监管立法。总之,电子支付将全球金融系统连接起来,使得金融全球化进一步深化,相应地使风险控制也需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展开。

近年来,Internet的普及也带动了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开放的Internet上从事商业、贸易等电子商务活动,安全性问题被摆在了首位。在Internet上或其它开放的网络上进行安全支付处理应满足下列四个基本要求:⑴保密性。在实际的交易环境中必须保护持卡人(顾客)的订购信息及支付信息的安全,使得只有特定的接收方可访问这些信息。⑵完整性。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接收到的消息确实是实际发送的信息,不可能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篡改,也不可能是一条伪造消息。⑶身份认证。对于网上交易的参与者,系统必须确定其身份,检验其合法性。若交易者非真实,系统将不准进入,以防止假冒事件发生。另外,这里“确定”的含义并不完全意味着确实知道客户的身份,因为有时由于交易匿名性的需要,不能确知客户的准确身份,但应能做到保证是在与一个可靠的对象通信。⑷抗否认性。一旦交易结束,有关各方都不能否认自己参与过这次事务。为了保证上述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性,必须有一套有效的安全机制作为保证,这就要建立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体系。该体系如图1所示。概括起来,信息安全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基本加密算法、安全认证手段和安全应用协议。其中所用的安全技术通常有:加密技术算法(秘密密钥、公开密钥)、公开密钥系统基础设施(PI)、各种认证技术(一次性口令、数字信封、erberos、数字时间戳、CA) 、网络系统各层安协全协议(SSL、SET、IPSEC、PPTP、VPN、TLS) 、防火墙及保密网关技术等。尽管上述保证系统安全的技术手段已经存在,但安全问题是系统性的问题,并非把这些手段简单地结合在一起就可得到安全。电子支付系统目前尚处于不成熟阶段且种类较多。鉴于此,本文对各支付协议做了分析比较,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SET的支付模型,并做了一些探讨。1 电子支付协议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般有三种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及信用卡。与之相适应,电子支付协议也可分为这三种模式。一个有效的可能成功的电子支付系统必须被广泛认可,该系统必须保证有关各方不易受到欺,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方便易行。1.1 基于卡的支付协议基于卡的电子支付协议实现了Web的易用性和信用卡的便利性结合。因此该类协议目前构成了电子商务中居统治地位的支付模型。基于卡的支付模式有如下一些方案:1.1.1 部分告知(partial order)在网上交易中将最关键的数据如信用卡号码及成交金额等略去,然后再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来传送这些信息。这种模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网上支付,操作麻烦,不能实现真正的安全可靠性。1.1.2 First VirtualFirst Virtual的“绿色商务”(GREEN COERCE)支付模型是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它也是Internet上最早的支付模型之一。顾客和商家都在First Virtual上有一个PIN。交易时,双方都采用PIN进行,由First virtual代替他们进行转账。这种方案对顾客的身份认证和联络用E-ail进行,顾客情况不能实时认证。1.1.3 SSL(Secure Sockets 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SSL提供加密认证服务和报文完整性。它是由Netscape提出的安全交易协议。SSL使用加密的办法建立一个安全的通信通道。以便将客户的信用卡号传送给商家。它等价于用一个安全电话连接将用户信用卡通过电话读给商家。SSL提供三种基本安全服务:①信息保密。SSL客户机和SSL服务器之间的所有业务使用在SSL握手过程中建立的密钥和算法进行加密,这样就防止了某些用户通过使用IP packet sniffer工具非法窃听、破译。②信息完整性。确保SSL业务全部达到目的。SSL利用机密共享和Hash函数数组提供信息完整性服务。③相互认证。即客户机和服务器相互识别的过程。它们的识别号用公开密钥码,并在SSL握手中交换各自的识别号。这样就可防止其它用户冒名顶替。该协议最大的弱点是不能做数字签名,因此不支持不可否认性。另外,它不能对商家进行认证,不能防止网上欺诈行为。1.1.4 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它是Visa和astercard联合开发的一个协议,该协议得到了GTE、I、icrosoft、Netscape、SAIC、Terisa和Verisign的支持。SET是在一些早期协议如astercard的SEPP、Visa/icrosoft的STT以及I的iP协议簇的基础上合并而成的,它定义了交易数据在用户、商家、发卡行、收单行之间的流通过程,也定义了各种支持这些交易的安全功能(数字签名、Hash算法、加密等)。SET 是基于卡的安全支付协议最典型的代表,也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电子支付协议之一。文章将在第5节详细分析SET的支付模型。1.2 基于支票的支付协议支票模型模拟了现实生活中支票的使用。同信用卡模式一样,它也需要支票发行机构如银行等确认支票的有效性。在基于支票的支付协议中,比较有前景的是FSTC组织的echeck建立在现有银行纸支票模型之上,直接使用用户的银行帐号,完全能同现有的支票系统并用。美国政府的第一笔网上支付使用的就是echeck,该电子支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类模式的其它支付协议还有:CMU的Netbill系统:Netbill协议涉及客户、商家和Netbill服务器三方。交易包括价格协商、商品传送和支付三个阶段,使用基于erberos的保密密钥加密机制;对能通过网络发送的信息商品,它将商品传送和支付链接到一个单一的原子事务中。1.3 基于现金的支付协议基于现金的支付模式模拟了日常现金的使用,它使交易能匿名进行,即无法对交易过程追踪,交易者可以不暴露身份。这是卡和支票模式无法实现的。大部分电子现金的实现都来自chaum盲签名的原理:盲签名机制可以允许用户自己生成硬币,让银行对这枚硬币标定面值。当用户从银行提款时,他先为硬币随机生成一个很大的编码,然后利用盲签名机制,银行可用代表不同面值的密钥对这枚硬币签名,从而标定硬币的币值。由于编码很大(大于200位数字),重复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再加上盲签名让银行无法知道硬币编号,从而不能将其记录下来。同时为了防止电子现金的复制,chaum引入一种盲记录机制,第一次使用电子硬币时无法进行跟踪,而如果重复使用,就有足够多的信息能查出使用者的帐户信息,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电子硬币的检验同普通的签名检验一样,商家收到用户支付的电子硬币时,可以检验该硬币的真实性,之后再将其发给银行去核实其唯一性。目前的电子现金系统有以下几种:⑴DIGICASH的E-Cash:电子货币的先驱之一,用软件方式实现电子硬币。⑵ONDEX:一种基于硬件“钱包”的电子现金模式。以上这些安全支付标准中,目前应用较多的是SSL和SET协议,一般认为SET协议安全性最好,可以推广利用信用卡支付网上交易,必将成为网上交易安全通信协定的产业标准。2 SET的支付模型2.1 SET的特点SET协议可满足文章第2节所述的安全要求。其主要特点如下:⑴信息的保密性。SET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持卡人的信用卡号码只提供给银行,而商家无法知道信用卡号码。SET利用DES密码算法提供信息的保密性。⑵数据完整性。从持卡人发往商家的支付信息包括订购信息、个人数据及支付指令。SET引入RSA数字签名及Sha-1杂凑函数确保这些消息的内容在传输过程中不被非法更改。⑶持卡人身份的鉴别。SET可以让商家鉴别持卡人是有效信用卡帐号的合法用户。SET采用X.509V3数字证书和RSA数字签名达到这一目的。⑷商家的鉴别。SET是持卡人可以鉴别商家真实性,而且可以验证商家能否接受信用卡支付。SET同样采用X.509V3数字证书和RSA数字签名实现这一功能。[page] 2.2 SET系统的体系结构鉴于上述特点,本文提出一种基于SET协议的电子商务系统体系结构基于SET的电子商务系统由以下六部分组成:·持卡人:指由发卡银行所发行的支付卡的授权持有者。·商家:指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机构。商家必须与收单银行建立业务联系,以接受支付卡这种付款方式。·发卡银行:指向持卡人提供支付卡的金融机构。·收单银行:指与商家建立业务联系的金融机构。·支付网关:实现对支付信息从Internet到银行内部网络的转换,并对商家和持卡人进行认证。·认证中心(CA):在基于SET协议的电子商务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为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签发X.509V3数字证书,让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认证。CA同时要对证书进行管理。2.3 SET的支付模型SET的支付处理过程主要包括:购买请求、支付认证。2.3.1 购买请求持卡人完成了浏览、选购及订货之后,商家向顾客发送一张完整的订购单,然后持卡人才开始进入购买请求阶段,在此之前的各种处理并没有用到SET。购买请求由四种消息组成:初始请求、初始响应、购买请求、购买响应。为了能向商家发送SET消息,持卡人必须拥有商家和支付网关的数字证书拷贝。持卡人在发向商家的初始请求中,请求得到数字证书的拷贝。初始请求消息包含持卡人所使用信用卡的商标,本次信息交换的标识号及表示时效性的随机数等信息。商家接收初始请求后产生一个响应消息并进行数字签名。该响应消息包含表示时效性的随机数、本次交易的交易号、商家的签名证书及支付网关的密钥交换证书。持卡人接收初始响应后,先验证有关证书有效性,再生成订购信息OI和支付指令PI。接着生成购买请求消息。该消息包含如下信息:·与购买有关的信息。主要组成信息为:PI、双签名、关于OI的消息摘要、数字信封。这部分信息由商家再转送支付网关。·与订购有关的信息。主要组成信息为:OI、双签名、关于PI的消息摘要。·持卡人数字证书。商家和支付网关都要用到该证书。当商家接收购买请求后,先验证持卡人证书的有效性;再验证双签名的有效性,确保订购信息由持卡人签名且在传输过程中未被非法更改;然后处理订购信息并把支付指令传送给支付网关;最后把购买响应消息回传给持卡人。该消息包含用于确认订购的响应数据,这一数据由商家进行数字签名。客户软件收到这一消息后将验证商家的数字签名,然后进行有关的操作,如向持卡人显示有关信息,就订购状态更新数据库等。2.3.2 支付认证支付认证消息是在商家与支付网关之间交换的信息。支付认证包括支付授权和支付资金清算。⑴支付授权支付授权确保这笔交易是经银行确认的,保证商家能收到钱,据此可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商家首先向支付网关发送授权请求消息。其由三部分组成:①与购买有关的信息。主要来自于客户,包括:PI、双签名、OID和数字信封;②与授权有关的信息。由商家生成,包括:交易标识号,由商家签名并加密的授权数据块以及数字信封;③数字证书,包含持卡人签名证书、商家的签名证书及密钥交换证书。支付网关接收到授权请求后,①验证有关的数字证书;②解开相关数字信封;③验证有关的数字签名、双签名;④验证交易标识号;⑤向发卡银行提交授权请求。得到发卡银行的授权确认后,支付网关向商家返回授权响应消息。其由三部分组成:①与授权有关的信息,包括由支付网关签名及加密的授权数据块和数字信封;②资金清算令牌,这一消息将用于清算支付资金;③数字证书,包含支付网关的签名证书。得到支付网关的授权确认后,商家即可发送货物或提供服务。�⑵支付资金清算商家向支付网关发送清算请求消息。其包括:经商家签名、加密的清算请求数据块,该数据块包含了支付总额和交易标识号;资金清算令牌。支付网关收到清算请求后,解开有关加密的数据块,进行相关的有效性、一致性的检验,然后通过银行内部的资金清算网络把款项从持卡人帐号划到商家的帐号上。接着,支付网关向商家返回清算响应消息以通知商家转帐的结果。商家须保留该响应消息以备日后核对之用。3 结束语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关键的问题是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目前大多数支付系统只是传统支付系统的Internet版本,还没有某一种方案明显占有优势。针对现状,本文对安全性较强,但又很复杂的SET协议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做了一些探讨,有利于相关协议的实现,为进一步对电子商务进行研究提供了便

[摘要] 我国银行服务模式的改变, 网络银行已成为一种新型的银行模式,我国网络银行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扫除了这些障碍,才能在国际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词] 网络银行 问题 对策一、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1.安全问题安全问题是网络银行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事实上,安全问题能否很好的解决,是网络银行能否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据《中国计算机用户》所做的调查中,47%的受调查者没有用过网上银行,其中68%是因为感觉网络银行不安全。2.法律问题由于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异,新的针对网络银行交易规则的法律制度及相关标准尚须制定。比如,进行交易需要签名,而在网上数字签名在我国还不具有法律效力,使网上支付受到很大阻碍,对这种签名的效力应该做出法律上的规范。3.监管问题我国网络银行要发展,相关的监管问题无法回避。网络银行的监管不是网络监管和银行监管的简单叠加,而有其自身新的内容,如对网络银行推出的虚拟金融服务品种、价格的监管等问题。这类监管有行业级与企业级两个层次。行业级监管主要解决网络银行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问题,企业级监管主要解决商业银行网络服务的行为规范问题。更复杂和又艰巨的任务还在于对跨国、跨境的金融数据流的监管问题。4.社会信用环境问题近几年,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相对滞后,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比较严重。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我国目前还基本属于空白,这也是绝大多数客户对网络银行采取观望态度的原因之所在。5.规划问题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具有承载性、扩展性、不间断性、低管理性和高性能的平台,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一道坎。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依靠银行业、软件开发商、硬件供应商、系统集成企业的相互配合,因此需有统一的标准以保证各方兼容。我国网络银行刚建立时虽有查询、转账等基木功能,但未考虑未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整合后可能出现的业务量增加、品种增多的新形势。6.业务品种单一,客户对网络银行缺少依赖性的问题目前,国内的网络银行基本都是定位于传统银行业务的一个营销渠道,因而提供的服务也都是传统的银行业务,只不过是在网上实现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客户能在网络银行完成的业务,一定可以通过柜台、电话、ATM来完成,对网络银行没有依赖性。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对策1.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为了解决网上交易和支付中的安全问题,商业银行应组建切实有效的建立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此外,商业银行通过与在线支付公司以及国际信用卡组织合作,为各种行业的网络商户提供安全而快捷的网上支付解决方案,通过采用数字签名(DS)、全球互通付款的安全技术、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国际通用数据安全传输认证SSL128位加密保护等国际先进安全措施确保网上支付安全,从而提供了快速、简单的安全验证服务。2.强化网络银行的立法和监管一是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作为安全认证机关, 并确定网上支付、数字签名的法律依据,二是借鉴美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有关法律,建立我国的电子资金划拨法或电子支付法, 以明确电子资金划拨或使用电子货币实现在线支付的风险责任负担;三是加强金融、司法、业务等部门的联系合作, 制定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调控网络金融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四是要加强网上银行监管和风险防范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银行要协调工商、税务、公安、保险等部门关系,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采用同一种规划平台、同一种标准手段、同一种技术流程,建立统一、高效、客观、公正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4.规划发展策略,提高软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加快培养技术人才我国银行应加速引进和开发先进的网络核心技术。在硬件方面, 要大力研发功能强大的服务器等先进设备;在软件方面, 要大力研发网络安全系统、电子转账系统等众多软件系统集成;同时需要严格的规范操作和管理, 积极培养适应网上银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5.加大网络银行业务的营销力度和创新力度由于网络银行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比较强烈,这就迫使商业银行必须打破传统的批量化和标准化经营理念,从客户需求出发,确立以质胜出和客户驱动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争取达到同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6.加强与外资金融服务公司的合作管理理念的更新需要技术实力的支持。商业银行无论是在网站设计理念和技术上,还是在网上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上,或者在后台整体管理技术及流程再造计划等领域中都与外资网络银行存在明显差距。如果只依靠自身更新观念、锐意创新来缩小差距,在客观上存在不少困难,并且从行业竞争角度分析这是非专业化、非理性化的策略。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在构建网络银行系统的技术上已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通过引进国际化的金融管理服务来提高竞争力,是商业银行实现网络银行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7.进行网络创新, 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建立联网通用的网上支付系统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最有效的竞争策略之一。网上支付系统的建立, 将提高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 在预见到另建系统将会付出高昂成本的情况下, 外资银行将会倾向于依赖这个系统代理支付、结算和与国内银行建立合作关系, 这样不仅可以向所有利用该系统支付和结算的外资银行收费而获得收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核心环节的控制, 中国银行业就能够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主动权。参考文献:[1]张志勇: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J].中国城市金融,2005(11)[2]薛崴:网上银行业务营销策略[J].现代金融,2005,(06)[3]中国网络银行现状分析[J].信息产业报道,2005,(Z1)

网上支付安全问题研究论文

电子支付的风险及防范电子支付系统作为电子货币与交易信息传输的系统,既涉及到国家金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又涉及交易秘密的安全;支付电子化还增加了国际金融风险传导、扩散的危险。能否有效防范电子支付过程中的风险是电子支付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电子支付的主要风险1、电子支付的基本风险支付电子化的同时,既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也为银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挑战。电子支付面临多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波动及电子支付本身的技术风险,也包括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系统中传统意义上的风险在电子支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经济波动的风险电子支付系统面临着与传统金融活动同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它具有信息化、国际化、网络化、无形化的特点,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扩散更快、危害性更大。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从而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2)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首先是软硬件系统风险。从整体看,电子支付的业务操作和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软件系统完成。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在与客户的信息传输中,如果该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互不兼容或出现故障,就存在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此外,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也会形成系统风险。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电脑系统停机等因素对不同行业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其中,对金融业的影响最大。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次是外部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适应了电子支付发展的要求,但也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外部的技术支持者可能并不具备满足金融机构要求的足够能力,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财务困难而终止提供服务,可能对金融机构造成威胁。在所有的系统风险中,最具有技术性的系统风险是电子支付信息技术选择的失误。当各种网上业务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不同的信息技术公司大力推举各自的方案,系统兼容性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选择错误将不利于系统与网络的有效连接,还会造成巨大的技术机会损失,甚至蒙受巨大的商业机会损失。(3)交易风险电子支付主要是服务于电子商务的需要,而电子商务在网络上的交易由于交易制度设计的缺陷、技术路线设计的缺陷、技术安全缺陷等因素,可能导致交易中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电子商务活动及其相关电子支付独有的风险,它不仅可能局限于交易各方、支付的各方,而且可能导致整个支付系统的系统性风险。2、电子支付的操作风险银行的业务风险由来已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曾经组织各国监管机构较系统地归纳出几种常见风险,如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等。在传统业务中,这些风险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操作风险中,可能是信贷员没有对借款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资信调查,或者是没有要求借款人提供合格的担保,没有认真审查就盲目提供担保,等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现有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加以防范,比如双人临柜,比如制定和严格执行一整套贷款操作的规程,等等。传统业务中的风险大多跟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虽然对其他环节有影响,但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电子支付加大了风险,也使得其影响范围也扩大了,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对整个机构,甚至金融系统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领域的进步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受害的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影响到经济安全。这种情况与技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操作风险。电子货币的许多风险都可以归纳为操作风险。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罪犯不仅来自银行外部,有时还来自银行内部,对银行造成的威胁更大。(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银行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一些窃贼或因商业利益,或因对所在银行或企业不满,甚至因好奇盗取银行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甚至将盗取的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美国的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之间,持枪抢劫银行的平均作案值是7500美元,而“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万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2)网上网上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互联网。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网上每年估计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网上黑客攻击即所谓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网上黑客攻击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极大。目前,黑客行动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操作系统,包括UNIX与windowsNT。因为许多网络系统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其中某些是操作系统本身的,有些是管理员配置错误引起的。黑客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修改网页,非法进人主机,进入银行盗取和转移资金、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的电子邮件等。(4)电脑病毒破坏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以NOVELL网为例,一旦文件服务器的硬盘被病毒感染,就可能造成NetWare分区中的某些区域上内容的损坏,使网络服务器无法启动,导致整个网络瘫痪,这对电子支付系统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电脑网络病毒普遍具有较强的再生功能,一接触就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了,很快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会被感染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网络上病毒传播的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这对于电子支付的威胁同样也是致命的。鉴于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再生机制十分发达、扩散面非常广的特点,如何解决电脑网络病毒是当前电子支付监管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这些风险都可归纳为操作风险,跟技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在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重大缺陷带来的潜在损失”,电子支付机构操作风险包括电子货币犯罪带来的安全风险,内部雇员欺诈带来的风险,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带来的风险以及客户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其它组织如欧洲中央银行、美国通货管制局、联邦存款委员会等对电子支付机构的操作风险也做出类似或相近的描述。3、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各国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以网上贷款为例,就连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较早的台湾金融监管部门也没有相关法令规范这一新兴业务,其监管机构目前能做的只是对银行提交的契约范本进行核准。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在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方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用于规范业务及各方关系,而在电子支付业务的有些方面,虽然已有一些传统的法律法规,但其是否应该适用,适用程度如何,当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从事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现争执以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在处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现有的法律总是更倾向于保护客户,为银行规定了更严格的义务,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转移法》规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ATM卡等借记卡服务的时候,必须向客户披露一系列信息,否则,银行要面临潜在的风险。而电子货币,特别是智能卡出现以后,智能卡是否需要披露同样的信息,即便是监管机构也无法立刻做出决定。因为两种卡的性能完全不一样,要求借记卡业务披露的信息可能对于智能卡来讲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有的时候,要求过于严格,造成发卡银行成本过大,又会阻碍业务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后一旦出现争议或诉讼,谁也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洗钱、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认真分析与研究。4、电子支付的其它风险除了基本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外,电子支付还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结算风险等。(1)市场风险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此外,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及主要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国家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间接引发市场波动,构成电子支付的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以网上银行为例,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总之,只要同电子支付机构交易的另外一方不履行义务,都会给电子支付机构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3)流动性风险当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一般情况下,电子支付机构常常会因为流动性风险而恶性循环地陷入声誉风险中,只要电子支付机构某一时刻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就存在流动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人身上。发行人将出售电子货币的资金进行投资,当客户要求赎回电子货币的时候,投资的资产可能无法迅速变现,或者会造成重大损失,从而使发行人遭受流动性风险,同时引发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与声誉风险往往联在一起,成为相互关联的风险共同体。电子货币的流动性风险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和余额有关,发行规模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缺乏足够的清算资金等流动性问题就越严重。由于电子货币的流动性强,电子支付机构面临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的流动性风险。(4)结算风险清算系统的国际化,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类金融交易,发达国家国内每日汇划的日处理件数可以达到几百甚至上千万件。二、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1、电子支付风险管理步骤电子支付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和原理几乎是一样的,但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电子支付风险管理要求。目前,最为常见、最为通俗易懂的是巴塞尔委员会采用的风险管理步骤。以网上银行为例,巴塞尔委员会把电子支付风险管理分为三个步骤:评估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以及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实际包含了风险识别过程,不过,识别风险只是最基本的步骤,识别之后,还需要将风险尽可能地量化;经过量化以后,银行的管理层就能够知道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对银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有多大。等等。在此基础上,银行的管理层要做出决定,确定本银行究竟能够忍受多大程度的风险。换句话讲,如果出现这些风险。造成了相应的损失。银行的管理层能不能接受。到了这一步风险的评估才算完成了。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比较复杂,简单地说就是各种各样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度的采用。最后一个步骤即风险的监控是建立在前两个步骤基础上的,实际上是在系统投入运行、各种措施相继采用之后,通过机器设备的监控,通过人员的内部或者外部稽核,来检测、监控上述措施是否有效,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简单地说,风险的管理过程是技术措施同管理控制措施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的总和。整个过程同传统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差别并不是很大,但电子支付采用的新的风险管理措施需要同银行原有的内控制度相配合,同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相融合。2、防范电子支付风险的技术措施电子支付风险的防范还依赖许多技术措施。(1)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范系统风险与操作风险。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电子支付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滤波和加密技术等,要加快发展更安全的信息安全技术,包括更强的加密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使正确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客户和银行之间传递,同时又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电子支付所存储的信息的非法访问和干扰。其主要目的是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对网络系统进行事前防护。主要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为了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通常设有三种防护设施。第一种是装在使用者上网用的浏览器上的加密处理技术,从而确保资料传输时的隐秘性,保障使用者在输入密码、账号及资料后不会被人劫取及滥用;第二种是被称为“防火墙”的安全过滤路由器,防止外来者的不当侵入;第三种防护措施是“可信赖作业系统”,它可充分保护电子支付的交易中枢服务器不会受到外人尤其是“黑客”的破坏与篡改。(2)发展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大型电子支付数据仓库或决策支持系统,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通过数据库技术或数据仓库技术存储和处理信息来支持银行决策,以决策的科学化及正确性来防范各类可能的金融风险。要防范电子支付的信用风险,必须从解决信息对称、充分、透明和正确性着手,依靠数据库技术储存、管理和分析处理数据,是现代化管理必须要完成的基础工作。电子支付数据库的设计可从社会化思路考虑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分析,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科学管理。不同银行可实行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人事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数据库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统计,统一授信的监控。(3)加速金融工程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金融工程是在金融创新和金融高科技基础上产生的,是指运用各种有关理论和知识,设计和开发金融创新工具或技术,以期在一定风险度内获得最佳收益。目前,急需加强电子技术创新对新的电子支付模式、技术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制、监管的调整。(4)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来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电子支付是技术发展的产物,许多风险管理的措施都离不开技术的应用。不过这些技术措施实际上也不是单纯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仍然需要人来。贯彻实施,因此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对电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电脑信息网络的管理使用做出了规定,严格要求电子支付等金融业从业人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操作和完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操作和良好运行。为此,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并要加强各有关人员的法纪和安全保密教育,提高电子支付安全防护意识。是要培训银行内部员工。由于电子支付是技术的产物,使内部员工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这些培训包括各种各样的方式,如专门的技术课程要求员工参加业内的研讨会、工作小组。同时,保证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有时间进行研究、学习,跟踪市场和技术的发展状况。二是对客户进行教育和培训,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银行的设备,出现问题怎么办,并通过培训向客户披露有关的信息,如银行主页上建立的链接点的性质、消费者保护的措施、资料保密的要求,等等,以此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防火墙是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的总称。采用防火墙可以将银行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分割,使外部人员无法随意地进入内部网络。有的时候,还可以采用同样的技术将内部网络加以分割。这样,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人就无法随意进入其他部门,不同保密程度的信息可以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有的时候,不仅需要将网络分割,而且需要将实际的设备分开放置,集中保护。比如,将所有支持内部网络的关键设备、辅助设备(键盘、控制服务器的电脑)、防火墙等集中放在玻璃室(GlassHouses)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这些地方,同时设置24小时警卫。如果由于地域和经营的需要,必须将一些设备分开放置,则可以设立几个玻璃室,采取同样的安全措施。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技术防范措施。比如,防病毒的技术措施,对于主服务器的管理,等等。这些措施技术成分比较大,需要银行管理部门加以格外的注意。同时,光有技术措施也是不够的,同样需要辅以相应的管理和内控措施。比如,对银行内部职员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其他可以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聘请专家审查其专业技能,家庭背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债务历史,等等。而一些重要人物,比如,系统的管理员,由于他们可以毫无障碍地进入任何电脑和数据库,也可能产生潜在的风险,对于这样的人则必须采用类似于双人临柜式的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等,手段来进行控制。3、加强电子支付立法建设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也使得立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电子支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也给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为了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不但要提高技术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还要加强立法建设。针对目前电子支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以规范电子支付参与者的行为。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责任进行规范,制定电子支付的犯罪案件管辖、仲裁等规则。对屯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电脑犯罪、电脑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也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支付环境。4、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其它方面技术安全措施在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也是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但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并不仅仅限于技术安全措施的采用,而是一系列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总和。(1)管理外部资源。目前电子支付的一个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外部技术厂商参与到银行的电子化业务中来,可能是一次性的提供机器设备,也可能是长期的提供技术支持。外部厂商的参与使银行能够减少成本、提高技术水平,但这加重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为此,银行应该采用有关措施,对外部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比如,要求有权对外部厂商的运作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现技术故障或消费者不满意的时候,技术厂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要考虑并准备一旦某一技术厂商出现问题时的其他可替代资源。作为监管机构,也需要保持对与银行有联系的技术厂商的监管。(2)建立健全金融网络内部管理体系。要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与保密,除了对工作环境建立一系列的安全保密措施外,还要建立健全金融网络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脑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是目前保障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有效手段。机房管理制度不仅包括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而且还包括对机房内数据信息的管理、电脑系统运行的管理等,要求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信息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达到要求。(3)建立应急计划。电子支付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但可能会在瞬间内出现故障,让银行和客户无所适从。因此,建立相应的应急计划和容错系统显得非常重要。应急计划包括一系列措施和安排。比如,资料的恢复措施、替代的业务处理设备、负责应急措施的人员安排、支援客户的措施,等等。这些应急的设施必须定期加以检测,保证一旦出事之后,确实能够运作。5、加强电子支付的监管为确保金融秩序安全,维护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金融的监管。为了实现金融监管的多重目标,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应坚持分类管理、公平对待、公开监管三条基本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就是将金融机构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分别管理;公平对待原则是指在进行金融监管的过程中,不分监管对象,一视同仁,适用统一监管标准,这一原则与分类管理原则并不矛盾,分类管理是为了突出重点,加强监测,但并不降低监管标准;公开监管原则就是指加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需明确适用的金融机构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这也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网络条件下的监管规避现象较为严重,从而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国际差别给电子支付监管带来不便,适用于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国际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滞后性增强,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电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发展。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对电子支付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从汇率风险防范到金融动荡,从全球性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到金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等,都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是网络性、国际性金融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支付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国内监管的措施和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1)国内监管措施。包括金融监管手段要具有前瞻性、预见性,以解决现有的滞后性问题;建立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将行业自律与金融监管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形成中央银行——中介机构——金融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采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主要监管手段,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亲临现场所开展的监管,非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不在现场,而是通过报表和收集的各方面信息等对监管对象开展的监管。(2)国际监管的协调。包括建立电子支付条件下的汇率协调机制和国际统一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制度;协调控制网络国际短期资本的流动;防止国际性金融犯罪的监管协调;加强市场准入与金融风险监管的协调;协调对对冲基金之类高杠杆、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进行国际统一的金融监管立法。总之,电子支付将全球金融系统连接起来,使得金融全球化进一步深化,相应地使风险控制也需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展开。

电子商务安全论文5000字篇2 浅析电子商务安全决策原则科技 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是对企业的核心资产进行全面系统的保护,不断的更新企业系统的安全防护,找出企业系统的潜在威胁和漏洞,识别,控制,消除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电子商务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能认为存在永远不被攻破的系统,当然无论是何种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都要考虑到为了系统安全所要付出的代价和消耗的成本。 作为一个安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应该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合理使用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技术,作为系统的研发设计者,也必须在设计的同时考虑到成本与代价的因素。在这个网络攻防此消彼长的时代,更应该根据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来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采用适合当前的技术手段,来达到提升整体安全的目的。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巨大商机背后同样隐藏着日益严重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不仅为企业机构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使社会经济的安全受到威胁。 1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威胁 在电子商务运作的大环境中,时时刻刻面临着安全威胁,这不仅仅设计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管理上的漏洞,而且与人们的行为模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威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1信息内容被截取窃取 这一类的威胁发生主要由于信息传递过程中加密措施或安全级别不够,或者通过对互联网,电话网中信息流量和流向等参数的分析来窃取有用信息。 1.2中途篡改信息 主要破坏信息的完整性,通过更改、删除、插入等手段对网络传输的信息进行中途篡改,并将篡改后的虚假信息发往接受端。 1.3身份假冒 建立与销售者服务器名称相似的假冒服务器、冒充销售者、建立虚假订单进行交易。 1.4交易抵赖 比如商家对卖出的商品因价格原因不承认原有交易,购买者因签订了订单却事后否认。 1.5同行业者恶意竞争 同行业者利用购买者名义进行商品交易,暗中了解买卖流程、库存状况、物流状况。 1.6电子商务系统安全性被破坏 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进入系统,改变用户信息、销毁订单信息、生成虚假信息等。 2电子商务安全策略原则 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是在现有情况,实现投入的成本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减少电子商务安全所面临的威胁。据电子商务网络环境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技术来制定安全策略。在制定安全策略时应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2.1共存原则 是指影响网络安全的问题是与整个网络的运作生命周期同时存在,所以在设计安全体系结构时应考虑与网络安全需求一致。如果不在网站设计开始阶段考虑安全对策,等网站建设好后在修改会耗费更大的人力物力。 2.2灵活性原则 安全策略要能随着网络性能及安全威胁的变化而变化,要及时的适应系统和修改。 2.3风险与代价相互平衡的分析原则 任何一个网络,很难达到绝对没有安全威胁。对一个网络要进行实际分析,并且对网络面临的威胁以及可能遇到的风险要进行定量与定性的综合分析,制定规范的措施,并确定本系统的安全范畴,使花费在网络安全的成本与在安全保护下的信息的价值平衡。 2.4易使用性原则 安全策略的实施由人工完成,如果实施过程过于复杂,对于人的要求过高,对本身的安全性也是一种降低。 2.5综合性原则 一个好的安全策略在设计时往往采用是多种方法综合应用的结果,以系统工程的观点,方法分析网络安全问题,才可能获得有效可行的措施。 2.6多层保护原则 任何单一的安全保护措施都不是能独当一面,绝对安全的,应该建立一个多层的互补系统,那么当一层被攻破时,其它保护层仍然可以安全的保护信息。 3电子商务安全策略主要技术 3.1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是一种保护本地网络,并对外部网络攻击进行抵制的重要网络安全技术之一,是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实现网络信息安全的基础设施。总体可以分为:数据包过滤型防火墙、应用级网关型防火墙、代理服务型防火墙等几类。防火墙具有5种基本功能: (1)抵挡外部攻击; (2)防止信息泄露; (3)控制管理网络存取和访问; (4)虚拟专用网功能; (5)自身抗攻击能力。 防火墙的安全策略有两种情形: (1)违背允许的访问服务都是被禁止的; (2)未被禁止的访问服务都是被允许的。 多数防火墙是在两者之间采取折中策略,在安全的情况之下提高访问效率。 3.2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对传输的信息以某种方法进行伪装并隐藏其内容,而达到不被第三方所获取其真实内容的一种方法。在电子商务过程中,采用加密技术将信息隐藏起来,再将隐藏的信息传输出去,这样即使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被窃取,非法截获者也无法了解信息内容,进而保证了信息在交换过程中安全性、真实性、能够有效的为安全策略提供帮助。 3.3数字签名技术 是指在对文件进行加密的基础上,为了防止有人对传输过程中的文件进行更改破坏以及确定发信人的身份所采取的手段。在电子商务安全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能够解决贸易过程中的身份认证、内容完整性、不可抵赖等问题。数字签名过程:发送方首先将原文通过Hash算法生成摘要,并用发送者的私钥进行加密生成数字签名发送给接受方,接收方用发送者的公钥进行解密,得到发送方的报文摘要,最后接收方将收到的原文用Hash算法生成其摘要,与发送方的摘要进行比对。 3.4数字证书技术 数字证书是网络用户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由第三方公正机构颁发,以数字证书为依据的信息加密技术可以确保网上传输信息的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交易的真实性、不可否认性,为电子商务的安全提供保障。标准的数字证书包含:版本号,签名算法,序列号,颁发者姓名,有效日期,主体公钥信息,颁发者唯一标识符,主体唯一标示符等内容。一个合理的安全策略离不开数字证书的支持。 3.5安全协议技术 安全协议能够为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传输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目前通用的为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提供的协议主要有电子商务支付安全协议、通信安全协议、邮件安全协议三类。用于电子商务的主要安全协议包括:通讯安全的SSL协议(SecureSocketLayer),信用卡安全的SET协议(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商业贸易安全的超文本传输协议(S-HTTP),InternetEDI电子数据交换协议以及电子邮件安全协议S/MIME和PEM等。 4结论 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过程中,电子商务安全所占的比重越发重要。研究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意在于减少由电子商务安全威胁带给人们电子商务交易上的疑虑,以推动电子商务前进的步伐。解除这种疑虑的方法,依赖着安全策略原则的制定和主要技术的不断开发与完善。 猜你喜欢: 1. 电子商务硕士论文5000字左右 2. 电子商务安全论文范文 3. 电子商务安全研究论文范文 4. 浅谈电子商务安全技术论文 5. 电子商务安全技术论文 6. 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论文

[摘要] 我国银行服务模式的改变, 网络银行已成为一种新型的银行模式,我国网络银行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扫除了这些障碍,才能在国际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词] 网络银行 问题 对策一、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1.安全问题安全问题是网络银行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事实上,安全问题能否很好的解决,是网络银行能否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据《中国计算机用户》所做的调查中,47%的受调查者没有用过网上银行,其中68%是因为感觉网络银行不安全。2.法律问题由于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异,新的针对网络银行交易规则的法律制度及相关标准尚须制定。比如,进行交易需要签名,而在网上数字签名在我国还不具有法律效力,使网上支付受到很大阻碍,对这种签名的效力应该做出法律上的规范。3.监管问题我国网络银行要发展,相关的监管问题无法回避。网络银行的监管不是网络监管和银行监管的简单叠加,而有其自身新的内容,如对网络银行推出的虚拟金融服务品种、价格的监管等问题。这类监管有行业级与企业级两个层次。行业级监管主要解决网络银行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问题,企业级监管主要解决商业银行网络服务的行为规范问题。更复杂和又艰巨的任务还在于对跨国、跨境的金融数据流的监管问题。4.社会信用环境问题近几年,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相对滞后,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比较严重。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我国目前还基本属于空白,这也是绝大多数客户对网络银行采取观望态度的原因之所在。5.规划问题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具有承载性、扩展性、不间断性、低管理性和高性能的平台,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一道坎。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依靠银行业、软件开发商、硬件供应商、系统集成企业的相互配合,因此需有统一的标准以保证各方兼容。我国网络银行刚建立时虽有查询、转账等基木功能,但未考虑未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整合后可能出现的业务量增加、品种增多的新形势。6.业务品种单一,客户对网络银行缺少依赖性的问题目前,国内的网络银行基本都是定位于传统银行业务的一个营销渠道,因而提供的服务也都是传统的银行业务,只不过是在网上实现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客户能在网络银行完成的业务,一定可以通过柜台、电话、ATM来完成,对网络银行没有依赖性。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对策1.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为了解决网上交易和支付中的安全问题,商业银行应组建切实有效的建立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此外,商业银行通过与在线支付公司以及国际信用卡组织合作,为各种行业的网络商户提供安全而快捷的网上支付解决方案,通过采用数字签名(DS)、全球互通付款的安全技术、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国际通用数据安全传输认证SSL128位加密保护等国际先进安全措施确保网上支付安全,从而提供了快速、简单的安全验证服务。2.强化网络银行的立法和监管一是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作为安全认证机关, 并确定网上支付、数字签名的法律依据,二是借鉴美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有关法律,建立我国的电子资金划拨法或电子支付法, 以明确电子资金划拨或使用电子货币实现在线支付的风险责任负担;三是加强金融、司法、业务等部门的联系合作, 制定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调控网络金融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四是要加强网上银行监管和风险防范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银行要协调工商、税务、公安、保险等部门关系,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采用同一种规划平台、同一种标准手段、同一种技术流程,建立统一、高效、客观、公正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4.规划发展策略,提高软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加快培养技术人才我国银行应加速引进和开发先进的网络核心技术。在硬件方面, 要大力研发功能强大的服务器等先进设备;在软件方面, 要大力研发网络安全系统、电子转账系统等众多软件系统集成;同时需要严格的规范操作和管理, 积极培养适应网上银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5.加大网络银行业务的营销力度和创新力度由于网络银行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比较强烈,这就迫使商业银行必须打破传统的批量化和标准化经营理念,从客户需求出发,确立以质胜出和客户驱动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争取达到同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6.加强与外资金融服务公司的合作管理理念的更新需要技术实力的支持。商业银行无论是在网站设计理念和技术上,还是在网上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上,或者在后台整体管理技术及流程再造计划等领域中都与外资网络银行存在明显差距。如果只依靠自身更新观念、锐意创新来缩小差距,在客观上存在不少困难,并且从行业竞争角度分析这是非专业化、非理性化的策略。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在构建网络银行系统的技术上已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通过引进国际化的金融管理服务来提高竞争力,是商业银行实现网络银行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7.进行网络创新, 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建立联网通用的网上支付系统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最有效的竞争策略之一。网上支付系统的建立, 将提高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 在预见到另建系统将会付出高昂成本的情况下, 外资银行将会倾向于依赖这个系统代理支付、结算和与国内银行建立合作关系, 这样不仅可以向所有利用该系统支付和结算的外资银行收费而获得收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核心环节的控制, 中国银行业就能够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主动权。参考文献:[1]张志勇: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J].中国城市金融,2005(11)[2]薛崴:网上银行业务营销策略[J].现代金融,2005,(06)[3]中国网络银行现状分析[J].信息产业报道,2005,(Z1)

网上支付第三方安全毕业论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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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产业链 市场火爆,前景难测 电子支付企业的活跃,代表着数字化支付的巨大需求正在显现。“有手机便能支付”“有Email便能收付款”“你敢用,我就敢赔”……支付难题在今年突然变成了强大的市场机会。 年初阿里巴巴CEO马云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放言:“2005年将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安全支付年。”半年后的7月11日,全球最大的电子支付公司PayPal便高调进入中国,在上海建立其全球第14个本地化网站“贝宝”,直接对阵马云旗下淘宝网的“支付宝”。1亿网民、3.5亿手机用户、8亿张银行卡,2005年,由电子支付企业领衔的热潮席卷国内电子商务界。 “有Email便能收付款”的口号由PayPal带到国内。PayPal成立于1998年底,它将用户的信用卡账号与其Email地址绑定,使网上用户只需通过Email地址便可以安全、便捷地收付款。PayPal很快就“混出了头”,一年多后便登陆纳斯达克,2002年更是被eBay以15亿美元的股票收购。目前PayPal已经拥有全球56个国家的7890万用户,2005年第二季度处理的支付总额达到65亿美元。 与此同时,国内也迅速涌现了一大批各类支付公司,比如类Paypal模式的上海快钱公司、专注移动支付的上海捷银(smartpay)公司、卧薪尝胆三年又重新出山的北京Yeepay公司等。一时间,以“pay”为名字后缀的支付公司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群雄争霸 电子支付不是个新概念。从1998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业务之后,人们便开始接触到网上缴费、移动银行业务和网上交易。这个阶段,银行无疑是网上支付的主导力量,但如何扩展不同行业的中小型商户参与网上交易,并非银行的强项,况且银行自身也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发展主业外的业务。 于是非银行类的企业开始介入支付领域。北京首信、上海环讯、网银在线等诸多具有较强银行接口技术的服务商,在银行基础支付层提供的统一平台和接口的基础上,提供网上支付通道,就像一个插线板一样,前后分别连接商家和银行,通过与银行的二次结算获得分成。这类支付网关型模式是目前国内最成熟的。“但这种模式的价值未来会越来越小,它只是个通道而不是平台的角色,不可能根据商家的需求量身定制服务。”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忧虑,“一旦商家和银行直连,这种模式会因为附加值低而最容易被抛弃。” 不少人认为通道型支付公司的问题在于“用户”的概念不强,而自身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的大型电子商务公司,比如eBay易趣、淘宝网、慧聪网等,纷纷自建支付平台,将支付模式推向第二个阶段。早在PayPal进入中国之前,2004年10月,eBay易趣便联合国内多家金融机构推出其诚信支付工具“安付通”。而淘宝网则早在2003年便推出“支付宝”,并成立专门的支付公司来运作。无论是支付宝还是贝宝,都提出了“你敢用,我就敢赔”的口号,对买卖双方实行全额赔付。这种模式的实质便是以支付公司作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前,代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这种担保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得到控制,突出解决交易中的安全问题,容易形成消费者忠诚。但无论是贝宝还是支付宝,作为支付平台来讲,服务于母公司主营业务是其第一要义,其发展也取决于母公司平台的大小。“对我们来讲,不管客户使用贝宝还是其他支付工具,只要他愿意在eBay易趣上来交易就好。”廖光宇坦言贝宝的使命。尽管贝宝和支付宝都表示,其支付平台向所有的客户开放,但由于交易信息的敏感性,某家电子商务公司控股的支付平台,不太可能被其他同行采用。 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大批涌现便不足为奇。有第三方垫付模式,即支付公司为买家垫付资金,或如99bill、Yeepay等公司设立虚拟账户的模式。通过买卖双方在交易平台内部开立的账号,以虚拟资金为介质(当然这些虚拟资金也是要用人民币来充值的)完成网上交易款项支付,使支付交易只在支付平台系统内循环。 从支付手段上看,国内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已经形成了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多手段的结合。用户可以选择通过拨打固定电话、通过借记卡或者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支付。 复杂的竞合 虽然国内支付公司在模式和手段上纷繁多样,但事实上,电子支付公司只是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而已,电子支付产业参与主体众多,涉及到银行、客户、商家、系统开发商、电子支付平台服务商、数字认证服务提供机构等。 “中国移动有移动梦网,我们要以YeePay平台作为支撑,以适合用户的服务作为切入点,把银行拉进来,把商家拉进来,组建‘银行梦网’。”YeePay公司CEO唐彬笑称。但在“银行梦网”的链条上,银行是否也占据着类似移动运营商的位置呢? “银行在电子支付链条上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上海浦发银行副行长张耀麟的口气毋庸置疑。就目前或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来看,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非银行的企业支付公司从事的支付业务,最终都将通过银行的支付网关完成,并且由银行来进行结算。事实上,支付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先反映在和银行关系的竞争上。能否与各大商业银行形成紧密合作,能否在和银行的谈判中将价格谈到最低,成为支付公司竞争的首要手段。 但支付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有合作。当银行不通过任何第三方支付公司,而直接与商家连接时,第三方支付公司将面临来自银行的强大竞争。“目前银行尚处于跑马圈地的阶段,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还来自于存贷差,等有一天网上支付成为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时,银行便会过来抢夺商户。”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如此评论。 对手机支付公司来讲,移动运营商和商业银行的系统对接,也会导致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价值缩水。“就手机支付来讲,韩国的电信运营商便是和银行直接合作的。如果市场大到一定程度,试想一旦中国移动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后端业务系统直接对接,任何第三方支付公司就不存在了。”上海快钱公司CEO关国光这样说道。 但事实是,除了大商户以外,并非所有公司都能做到直接和银行连接,而某一家银行又不可能满足客户对于多种银行卡的消费需求。因此,目前联合多家银行,扩展众多商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依然有生存的空间。虽然贝宝和支付宝分别依靠强大的母公司背景,在国内市场磨刀霍霍,但独立第三方公司似乎并不为之所动,“我们的触角可以达到他们达不到的地方。” 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商家等电子支付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相互之间既合作又竞争,但各自之间又表现为合同关系,形成一个复杂的合同群,只是在产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各自拥有不同分量的谈判砝码而已。 夹缝中生存 虽然理论上,如果银行和商户直连,会使很多提供支付通道的公司前途黯淡。但“我们的空间就在于做银行做不了或无暇做的事情。”首信公司总裁汪旭表示,细分市场的机会依然很大。 “对于银行开设的便民业务,如缴水费、电费等,有人算过一笔账,接收一个人的服务银行便亏损2元钱。”汪旭认为,公用事业缴费虽然零散、繁杂,但却给支付公司带来很多机会。在上海,人们只要通过捷银公司的支付平台,发送手机短信便可以缴纳水煤电费了。 首信公司的主要业务还来自于政府部门对个人的业务,如教育收费。自从国家教育部取消柜台交易之后,研究生考试报名费排长队的现象便一去不返,目前北京市研究生报名便可通过首信易支付进行网上报名。去年首信公司20%的收入来源于教育收费。社区电子商务也是首信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社区电子商务可使人们只需打个电话支付便可享受上门的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小件搬运等160多项社区服务。 数字类产品也是支付公司角逐的一个重要领域。比如游戏点卡、电信充值卡、上网卡等产品,由于产品本身没有实体,交易实时,最适合网上支付。2004年,在上海环讯、首信、银联电子支付公司的收入中,游戏点卡收入占40%,而后两者也都达到了30%。而今年才开始正式运营支付平台的云网、上海快钱、北京YeePay都纷纷将数字类产品作为积极拓展的重要领域。除了游戏点卡以外,新兴的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也开始进入各家支付公司的视野,eBay和淘宝都专门设立虚拟交易的专区进行交易。而当前美国最大的虚拟物品交易公司IGE中国公司也正在和支付宝商谈合作,一旦合作成功,IGE的交易量将占到支付宝交易量的1/10。 对于移动支付来讲,独立的无线互联网门户成为他们的新目标。“目前无线互联网门户或者手机商城,交易完成后缺乏支付渠道,这个市场是非常大的。”上海捷银公司CEO沈国伟表示,目前正在和一些WAP门户谈合作。“很多SP公司找我们谈手机支付的合作,因为他们觉得以前太依赖于移动运营商,坏账多,成本太高。但通过银行网络,成本很低,而且服务更到位。所以在三年之后,银行梦网对移动梦网在某种程度上分庭抗礼,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应该发生的。”YeePay公司CEO唐彬说。 大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出现和壮大,还会对以航空机票为主的旅游行业、数字出版行业、远程教育行业的支付产生变革性的影响。“以后人们乘出租车、交停车费等小额支付,只要对手机号码进行充值,便可以不用带现金和银行卡了。”上海捷银CEO沈国伟表示,捷银会坚持按照“有手机便能支付”的路子走下去。

[摘要] 随着Internet的普及,网上购物越来越多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网上购物带给人们的便捷之处是众所周知的,然而,有时它也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上购物的发展。本文主要就网上购物可能会带来的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加强广大消费者和网络企业对于网上购物的认识。[关键词] 网上购物 安全性 隐私权 税收 消费者权益一、引言随着Internet的飞速发展,网上购物逐渐进入了寻常百姓的生活。网上购物在带给用户便捷性的同时,同时引来一系列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安全性、隐私权等方面,同时也对税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二、网上购物简介及存在的问题网上购物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它通过Internet使交易双方进行商品交易,由于双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从而不仅大大扩大了消费者和网络企业的商品交易机会,而且大大降低商品交易的成本。但是,目前国内仍存在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着网上购物的发展。1.安全性。安全性问题是阻碍网上购物发展的最大问题。目前,国内一些网上购物网站经常忽视安全体系的建设,使其容易受到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的攻击,从而为网上购物的开展带来了安全隐患。其次,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在许多方面也远未达到进行网上购物活动的要求,比如接入速率低、反应速度慢、网络带宽窄。再次,网络上的数据经常会遭到窃听、截取和篡改。以上因素都会导致广大用户因为安全问题而对网上购物望而却步。现存的支付宝方式虽然在网上购物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它只是电子支付中的过度产品,其在解决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资金流动的实时性上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金融电子化的要求。2.隐私权的保护。随着网上购物时代的到来, 人们的生活方式得到了日益明显的变化。然而也给隐私权的保护造成了极大的困难,隐私权的保护正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由于网络中的信息易于复制和窃取,且不留痕迹,这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各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屡屡发生。例如网络经营者为追求利润和利益使用甚至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有的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商业活动。这些情况都会引发人们对网上购物的不信任, 阻碍网上购物的快速、健康发展。3.税收问题。随着网上购物的迅猛发展,以及由于网上购物的无纸化、无址化、无形化、无界化、虚拟化和电子支付等特点使税收工作难于有效的开展,出现了一系列税收管理的漏洞,导致本应征收的税款白白流失,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和征收管理方式都已难以解决网上购物税收及相关问题。然而,我国现今对网上购物的税收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4.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在网上购物活动中交易双方缺少面对面的交互, 交易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买方都是通过网络获得相应商品的信息。一些不良网络企业就利用消费者无法看到商品的实样和无法当面交易,为了谋取暴利,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因此,公众普遍感到网上购物不直观,不安全,不肯轻易相信网络上的“花言巧语”,商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其结果是给网上购物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障碍。网上购物售后安全也是真空地带,出现问题后客户往往不知道该去找谁负责。因此,网上交易投诉近几年呈现大幅度增加。此外,送货不及时也是现今网上购物的一大弊病。网上购物的发展依赖于强大的物流体系。在我国,迄今为止依然缺乏系统化的全国性货运配送企业。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第三方物流服务发展滞后等等都阻碍了网上购物的发展。三、网上购物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1.网上购物的发展必须在加强网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例如加强网络安全协议(SSL、SET)的制定、密码技术应用、认证中心(CA)的建立等等。只有保障了网上购物的安全顺利进行, 广大用户才会建立对网上购物交易的信心。2.在开展网上购物的活动中,应该切实抓紧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隐私权的保护在我国有基本的法律保障,以消除消费者对泄露个人隐私及重要个人信息的担忧。此外,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自觉防范网上欺诈行为、网络黑客和流氓软件的侵袭,提高个人信息资料和隐私权的保护意识。3.面对网上购物而漏洞百出的税务法规制度,我国应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财税机制,补充有关应对网上购物征税的条款,以便和网上购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从技术上要开发专门针对网上购物的征税系统;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规范网络交易;培养面向网络时代的税收专业人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上购物税收的征管稽查工作。4.目前,网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在我国还是一个“盲点”。 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进行保障显得简单、散乱、缺陷很多、可操作性不强等特点。远不能适应网上购物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迫切需要。因此,加强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已经迫在眉睫了。此外,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物流配送系统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四、结束语虽然现阶段在我国还存在着阻碍网上购物发展的诸多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问题而放弃了对网上购物的发展。我们应该重视各种遇到的问题和障碍,应当完善网上购物立法及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律制度,应当尽快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相信中国网上购物必定会得到飞速的发展。参考文献:[1]宋建文:我国网上购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8:811,911[2]刘映春:网上购物中个人资料保护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2:71~75[3]张盼: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有关问题[J].中国商界,2008.7:209

移动支付网络安全毕业论文

移动业务支付方面无线通信技术的应用论文

引言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3G、4G用户数目越来越多,小型移动通信终端开启了一个崭新的销售和促销模式,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移动终端支付业务是银行业务与无线通信技术结合的新型支付业务方式,它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并提供安全、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业务。

1移动业务支付定义

移动业务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支付第一步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个人或者计算机与移动终端发出数字化指令为其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单支付的方式,支付第二步是商家接受支付并为顾客提供商品,银行或者中介机构作为可信的第三方,以经纪人的身份为商家和顾客进行货币销售和清算、维护账号、并解决可能引起的争端,支付第三步部是商家和顾客通过证书等方式认证交易身份,完成可靠性的交易过程。

2无线通信关键技术分析

2.1WAP技术

无线通信技术在移动业务支付应用方面最关键的技术是WAP技术,WAP技术即“无线应用协议”,一个典型的WAP应用体系结构由移动设备、WAP代理和应用服务器三类实体构成。WAP技术负责将Internet和移动通信网连接到一起,客观上已成为移动终端上网的标准。WAP的应用模型是基于WWW的客户/服务器结构,客户方通过浏览器向Internet上的服务器请求以标准格式表示的Web页面内容。

2.2WIM技术

WIM技术即是WAP身份识别模块,其技术的主要目的是要把安全功能从手持设备中分离出来。对于加解密算法、移动用户证书、客户端用于签名的永久性私钥等敏感信息,都可以放入WIM卡中。在现实中,这种防篡改设备就是一种智能卡,这种智能卡可以与现有的SIM卡结合,也可以单独存在。WIM卡有自己的处理器和存储器,能够进行加解密技术字签名的`运算,并能够保存用户证书、密钥等信息。

3微支付认证关键技术分析

微支付认证技术也称为身份鉴别,未支付认证技术必须使得通信的双方安全可靠,用以确保通信过程中数据传输的真实性,防止高科技等入侵者对系统进行干扰主攻击等,如假冒、篡改等。实现认证的手段有很多种,常见的认证技术有数字签名认证、证书认证两种方式:

3.1数字签名认证

数字签名技术是使用非对称加密技术,加密过程中存在两个密钥,一个公开密钥,一个私有密钥。其中,用公开密钥对信息明文加密所产生的二进制流只能由相应的私有密钥进行解密还原,用私有密钥对信息明文加密所产生的密文数据也只能由该私有密钥所对应的公开密钥进行解密。由于在非对称加密体系结构中,私有密钥是不公开的,只能属于唯一的密钥持有人,所以利用私有密钥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密运算,其结果就得到数字签名,如果相同则可以认为该信息确实为发送方所声称的身份实体所发送,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

3.2证书认证

数字证书包含标志网络用户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其主要作用是在网络通讯中识别交易双方的身份,传统的数字证书是由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即认证中心CA(CertificateAuthority)签发的,以数字证书为核心的加密技术可以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确保网上传递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以及交易实体身份的真实性,签名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从而保障网络应用的安全性。

4总结

目前全球都在积极地探索如何利用无线通信技术完成安全性的小额移动支付系统,在未来,每一个人手中都有一部手机或者移动通信终端,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无线通信技术,将会对现有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移动支付业务能够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方式的支付性能,在用户的方便性和位置服务业务上提供了有力的竞争机制,从而为每一位消费者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支付平台。因此,本文着重对无线通信技术在移动终端支付业务的应用、安全方面进行研究。

浅谈数据通信及其应用前景摘要:本文介绍数据通信的构成原理、交换方式及其适用范围;数据通信的分类,并展望未来美好的应用前景。主题词 数据通信 构成原理 适用范围 应用前景数据通信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的通信方式。要在崐两地间传输信息必须有传输信道,根据传输媒体的不同,有有线数据通信与无线崐数据通信之分。但它们都是通过传输信道将数据终端与计算机联结起来,而使不崐同地点的数据终端实现软、硬件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一、数据通信的构成原理、交换方式及适用范围1.数据通信的构成原理数据通信的构成原理如框图1所示。图中DTE是数据终端。数据终端有分崐组型终端(PT)和非分组型终端(NPT)两大类。分组型终端有计算机、数崐字传真机、智能用户电报终端(TeLetex)、用户分组装拆设备(PAD)崐、用户分组交换机、专用电话交换机(PABX)、可视图文接入设备(VAP)崐、局域网(LAN)等各种专用终端设备;非分组型终端有个人计算机终端、可崐视图文终端、用户电报终端等各种专用终端。数据电路由传输信道和数据电路终崐端设备(DCE)组成,如果传输信道为模拟信道,DCE通常就是调制解调器崐(MODEM),它的作用是进行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的转换;如果传输信道为崐数字信道,DCE的作用是实现信号码型与电平的转换,以及线路接续控制等。崐传输信道除有模拟和数字的区分外,还有有线信道与无线信道、专用线路与交换崐网线路之分。交换网线路要通过呼叫过程建立连接,通信结束后再拆除;专线连崐接由于是固定连接就无需上述的呼叫建立与拆线过程。计算机系统中的通信控制崐器用于管理与数据终端相连接的所有通信线路。中央处理器用来处理由数据终端崐设备输入的数据。2.数据通信的交换方式通常数据通信有三种交换方式:(1)电路交换电路交换是指两台计算机或终端在相互通信时,使用同一条实际的物理链路,崐通信中自始至终使用该链路进行信息传输,且不允许其它计算机或终端同时共亨崐该电路。(2)报文交换报文交换是将用户的报文存储在交换机的存储器中(内存或外存),当所需崐输出电路空闲时,再将该报文发往需接收的交换机或终端。这种存储_转发的方崐式可以提高中继线和电路的利用率。(3)分组交换分组交换是将用户发来的整份报文分割成若于个定长的数据块(称为分组或崐打包),将这些分组以存储_转发的方式在网内传输。第一个分组信息都连有接崐收地址和发送地址的标识。在分组交换网中,不同用户的分组数据均采用动态复崐用的技术传送,即网络具有路由选择,同一条路由可以有不同用户的分组在传送,崐所以线路利用率较高。3.各种交换方式的适用范围(1)电路交换方式通常应用于公用电话网、公用电报网及电路交换的公用数据崐网(CSPDN)等通信网络中。前两种电路交换方式系传统方式;后一种方式崐与公用电话网基本相似,但它是用四线或二线方式连接用户,适用于较高速率的崐数据交换。正由于它是专用的公用数据网,其接通率、工作速率、用户线距离、崐线路均衡条件等均优于公用电话网。其优点是实时性强、延迟很小、交换成本较崐低;其缺点是线路利用率低。电路交换适用于一次接续后,长报文的通信。(2)报文交换方式适用于实现不同速率、不同协议、不同代码终端的终端间或崐一点对多点的同文为单位进行存储转发的数据通信。由于这种方式,网络传输时崐延大,并且占用了大量的内存与外存空间,因而不适用于要求系统安全性高、网崐络时延较小的数据通信。(3)分组交换是在存储_转发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它兼有电路交换及崐报文交换的优点。它适用于对话式的计算机通信,如数据库检索、图文信息存取、崐电子邮件传递和计算机间通信等各方面,传输质量高、成本较低,并可在不同速崐率终端间通信。其缺点是不适宜于实时性要求高、信息量很大的业务使用。二、数据通信的分类1.有线数据通信(1) 数字数据网(DDN)数字数据网由用户环路、DDN节点、数字信道和网络控制管理中心组成,崐其网络组成结构如框图2所示。DDN是利用光纤或数字微波、卫星等数字信道崐和数字交叉复用设备组成的数字数据传输网。也可以说DDN是把数据通信技术、崐数字通信技术、光迁通信技术以及数字交叉连接技术结合在一起的数字通信网络。崐数字信道应包括用户到网络的连接线路,即用户环路的传输也应该是数字的,但崐实际上也有普通电缆和双绞线,但传输质量不如前。DDN的主要特点是:①传输质量高、误码率低:传输信道的误码率要求小。②信道利用率高。③要求全网的时钟系统保持同步,才能保证DDN电路的传输质量。④DDN的租用专线业务的速率可分为2.4-19.2kbit/s, N×64kbit/s崐(N=1-32);用户入网速率最高不超过2Mbit/s。⑤DDN时延较小。(2)分组交换网分组交换网(PSPDN)是以CCITTX.25建议为基础的,所以崐又称为X.25网。它是采用存储_转发方式,将用户送来的报文分成具用一定长崐度的数据段,并在每个数据段上加上控制信息,构成一个带有地址的分组组合群崐体,在网上传输。分组交换网最突出的优点是在一条电路上同时可开放多条虚通崐路,为多个用户同时使用,网络具有动态路由选择功能和先进的误码检错功能,崐但网络性能较差。(3) 帧中继网 帧中继网络通常由帧中继存取设备、帧中继交换设备和公共帧中继服务网3崐部分组成,如框图3所示。帧中继网是从分组交换技术发展起来的。帧中继技术崐是把不同长度的用户数据组均包封在较大的帧中继帧内,加上寻址和控制信息后崐在网上传输。其功能特点为:①使用统计复用技术,按需分配带宽,向用户提供共亨的的网络资源,每一条崐线路和网络端口都可由多个终点按信息流共亨,大大提高了网络资源的利用率。②采用虚电路技术,只有当用户准备好数据时,才把所需的带宽分配给指定的虚崐电路,而且带宽在网络里是按照分组动态分配,因而适合于突发性业务的使用。③帧中继只使用了物理层和链路层的一部分来执行其交换功能,利用用户信息和崐控制信息分离的D信道连接来实施以帧为单位的信息传送,简化了中间节点的处崐理。帧中继采用了可靠的ISDN D信道的链路层(LAPD)协议,将流量崐控制、纠错等功能留给智能终端去完成,从而大大简化了处理过程,提高了效率。崐当然,帧中继传输线路质量要求很高,其误码率应小于10的负8次方。④帧中继通常的帧长度比分组交换长,达到1024-4096字节/帧,因而其吞吐量崐非常高,其所提供的速率为2048Mbit/s。用户速率一般为9.6、4.4、19.2、N崐×64kbist/s(N=1-31),以及2Mbit/s。⑤)帧中继没有采用存储_转发功能,因而具有与快速分组交换相同的一些优崐点。其时延小于15ms。2.无线数据通信无线数据通信也称移动数据通信,它是在有线数据通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崐有线数据通信依赖于有线传输,因此只适合于固定终端与计算机或计算机之间的崐通信。而移动数据通信是通过无线电波的传播来传送数据的,因而有可能实现移崐动状态下的移动通信。狭义地说,移动数据通信就是计算机间或计算机与人之间崐的无线通信。它通过与有线数据网互联,把有线数据网路的应用扩展到移动和便崐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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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的风险与研究论文

电子支付的风险及防范电子支付系统作为电子货币与交易信息传输的系统,既涉及到国家金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又涉及交易秘密的安全;支付电子化还增加了国际金融风险传导、扩散的危险。能否有效防范电子支付过程中的风险是电子支付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电子支付的主要风险1、电子支付的基本风险支付电子化的同时,既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也为银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挑战。电子支付面临多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波动及电子支付本身的技术风险,也包括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系统中传统意义上的风险在电子支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经济波动的风险电子支付系统面临着与传统金融活动同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它具有信息化、国际化、网络化、无形化的特点,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扩散更快、危害性更大。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从而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2)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首先是软硬件系统风险。从整体看,电子支付的业务操作和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软件系统完成。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在与客户的信息传输中,如果该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互不兼容或出现故障,就存在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此外,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也会形成系统风险。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电脑系统停机等因素对不同行业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其中,对金融业的影响最大。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次是外部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适应了电子支付发展的要求,但也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外部的技术支持者可能并不具备满足金融机构要求的足够能力,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财务困难而终止提供服务,可能对金融机构造成威胁。在所有的系统风险中,最具有技术性的系统风险是电子支付信息技术选择的失误。当各种网上业务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不同的信息技术公司大力推举各自的方案,系统兼容性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选择错误将不利于系统与网络的有效连接,还会造成巨大的技术机会损失,甚至蒙受巨大的商业机会损失。(3)交易风险电子支付主要是服务于电子商务的需要,而电子商务在网络上的交易由于交易制度设计的缺陷、技术路线设计的缺陷、技术安全缺陷等因素,可能导致交易中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电子商务活动及其相关电子支付独有的风险,它不仅可能局限于交易各方、支付的各方,而且可能导致整个支付系统的系统性风险。2、电子支付的操作风险银行的业务风险由来已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曾经组织各国监管机构较系统地归纳出几种常见风险,如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等。在传统业务中,这些风险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操作风险中,可能是信贷员没有对借款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资信调查,或者是没有要求借款人提供合格的担保,没有认真审查就盲目提供担保,等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现有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加以防范,比如双人临柜,比如制定和严格执行一整套贷款操作的规程,等等。传统业务中的风险大多跟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虽然对其他环节有影响,但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电子支付加大了风险,也使得其影响范围也扩大了,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对整个机构,甚至金融系统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领域的进步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受害的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影响到经济安全。这种情况与技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操作风险。电子货币的许多风险都可以归纳为操作风险。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罪犯不仅来自银行外部,有时还来自银行内部,对银行造成的威胁更大。(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银行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一些窃贼或因商业利益,或因对所在银行或企业不满,甚至因好奇盗取银行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甚至将盗取的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美国的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之间,持枪抢劫银行的平均作案值是7500美元,而“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万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2)网上网上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互联网。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网上每年估计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网上黑客攻击即所谓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网上黑客攻击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极大。目前,黑客行动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操作系统,包括UNIX与windowsNT。因为许多网络系统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其中某些是操作系统本身的,有些是管理员配置错误引起的。黑客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修改网页,非法进人主机,进入银行盗取和转移资金、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的电子邮件等。(4)电脑病毒破坏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以NOVELL网为例,一旦文件服务器的硬盘被病毒感染,就可能造成NetWare分区中的某些区域上内容的损坏,使网络服务器无法启动,导致整个网络瘫痪,这对电子支付系统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电脑网络病毒普遍具有较强的再生功能,一接触就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了,很快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会被感染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网络上病毒传播的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这对于电子支付的威胁同样也是致命的。鉴于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再生机制十分发达、扩散面非常广的特点,如何解决电脑网络病毒是当前电子支付监管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这些风险都可归纳为操作风险,跟技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在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重大缺陷带来的潜在损失”,电子支付机构操作风险包括电子货币犯罪带来的安全风险,内部雇员欺诈带来的风险,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带来的风险以及客户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其它组织如欧洲中央银行、美国通货管制局、联邦存款委员会等对电子支付机构的操作风险也做出类似或相近的描述。3、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各国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以网上贷款为例,就连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较早的台湾金融监管部门也没有相关法令规范这一新兴业务,其监管机构目前能做的只是对银行提交的契约范本进行核准。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在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方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用于规范业务及各方关系,而在电子支付业务的有些方面,虽然已有一些传统的法律法规,但其是否应该适用,适用程度如何,当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从事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现争执以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在处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现有的法律总是更倾向于保护客户,为银行规定了更严格的义务,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转移法》规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ATM卡等借记卡服务的时候,必须向客户披露一系列信息,否则,银行要面临潜在的风险。而电子货币,特别是智能卡出现以后,智能卡是否需要披露同样的信息,即便是监管机构也无法立刻做出决定。因为两种卡的性能完全不一样,要求借记卡业务披露的信息可能对于智能卡来讲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有的时候,要求过于严格,造成发卡银行成本过大,又会阻碍业务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后一旦出现争议或诉讼,谁也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洗钱、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认真分析与研究。4、电子支付的其它风险除了基本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外,电子支付还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结算风险等。(1)市场风险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此外,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及主要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国家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间接引发市场波动,构成电子支付的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以网上银行为例,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总之,只要同电子支付机构交易的另外一方不履行义务,都会给电子支付机构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3)流动性风险当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一般情况下,电子支付机构常常会因为流动性风险而恶性循环地陷入声誉风险中,只要电子支付机构某一时刻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就存在流动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人身上。发行人将出售电子货币的资金进行投资,当客户要求赎回电子货币的时候,投资的资产可能无法迅速变现,或者会造成重大损失,从而使发行人遭受流动性风险,同时引发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与声誉风险往往联在一起,成为相互关联的风险共同体。电子货币的流动性风险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和余额有关,发行规模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缺乏足够的清算资金等流动性问题就越严重。由于电子货币的流动性强,电子支付机构面临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的流动性风险。(4)结算风险清算系统的国际化,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类金融交易,发达国家国内每日汇划的日处理件数可以达到几百甚至上千万件。二、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1、电子支付风险管理步骤电子支付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和原理几乎是一样的,但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电子支付风险管理要求。目前,最为常见、最为通俗易懂的是巴塞尔委员会采用的风险管理步骤。以网上银行为例,巴塞尔委员会把电子支付风险管理分为三个步骤:评估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以及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实际包含了风险识别过程,不过,识别风险只是最基本的步骤,识别之后,还需要将风险尽可能地量化;经过量化以后,银行的管理层就能够知道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对银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有多大。等等。在此基础上,银行的管理层要做出决定,确定本银行究竟能够忍受多大程度的风险。换句话讲,如果出现这些风险。造成了相应的损失。银行的管理层能不能接受。到了这一步风险的评估才算完成了。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比较复杂,简单地说就是各种各样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度的采用。最后一个步骤即风险的监控是建立在前两个步骤基础上的,实际上是在系统投入运行、各种措施相继采用之后,通过机器设备的监控,通过人员的内部或者外部稽核,来检测、监控上述措施是否有效,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简单地说,风险的管理过程是技术措施同管理控制措施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的总和。整个过程同传统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差别并不是很大,但电子支付采用的新的风险管理措施需要同银行原有的内控制度相配合,同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相融合。2、防范电子支付风险的技术措施电子支付风险的防范还依赖许多技术措施。(1)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范系统风险与操作风险。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电子支付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滤波和加密技术等,要加快发展更安全的信息安全技术,包括更强的加密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使正确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客户和银行之间传递,同时又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电子支付所存储的信息的非法访问和干扰。其主要目的是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对网络系统进行事前防护。主要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为了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通常设有三种防护设施。第一种是装在使用者上网用的浏览器上的加密处理技术,从而确保资料传输时的隐秘性,保障使用者在输入密码、账号及资料后不会被人劫取及滥用;第二种是被称为“防火墙”的安全过滤路由器,防止外来者的不当侵入;第三种防护措施是“可信赖作业系统”,它可充分保护电子支付的交易中枢服务器不会受到外人尤其是“黑客”的破坏与篡改。(2)发展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大型电子支付数据仓库或决策支持系统,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通过数据库技术或数据仓库技术存储和处理信息来支持银行决策,以决策的科学化及正确性来防范各类可能的金融风险。要防范电子支付的信用风险,必须从解决信息对称、充分、透明和正确性着手,依靠数据库技术储存、管理和分析处理数据,是现代化管理必须要完成的基础工作。电子支付数据库的设计可从社会化思路考虑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分析,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科学管理。不同银行可实行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人事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数据库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统计,统一授信的监控。(3)加速金融工程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金融工程是在金融创新和金融高科技基础上产生的,是指运用各种有关理论和知识,设计和开发金融创新工具或技术,以期在一定风险度内获得最佳收益。目前,急需加强电子技术创新对新的电子支付模式、技术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制、监管的调整。(4)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来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电子支付是技术发展的产物,许多风险管理的措施都离不开技术的应用。不过这些技术措施实际上也不是单纯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仍然需要人来。贯彻实施,因此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对电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电脑信息网络的管理使用做出了规定,严格要求电子支付等金融业从业人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操作和完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操作和良好运行。为此,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并要加强各有关人员的法纪和安全保密教育,提高电子支付安全防护意识。是要培训银行内部员工。由于电子支付是技术的产物,使内部员工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这些培训包括各种各样的方式,如专门的技术课程要求员工参加业内的研讨会、工作小组。同时,保证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有时间进行研究、学习,跟踪市场和技术的发展状况。二是对客户进行教育和培训,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银行的设备,出现问题怎么办,并通过培训向客户披露有关的信息,如银行主页上建立的链接点的性质、消费者保护的措施、资料保密的要求,等等,以此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防火墙是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的总称。采用防火墙可以将银行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分割,使外部人员无法随意地进入内部网络。有的时候,还可以采用同样的技术将内部网络加以分割。这样,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人就无法随意进入其他部门,不同保密程度的信息可以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有的时候,不仅需要将网络分割,而且需要将实际的设备分开放置,集中保护。比如,将所有支持内部网络的关键设备、辅助设备(键盘、控制服务器的电脑)、防火墙等集中放在玻璃室(GlassHouses)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这些地方,同时设置24小时警卫。如果由于地域和经营的需要,必须将一些设备分开放置,则可以设立几个玻璃室,采取同样的安全措施。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技术防范措施。比如,防病毒的技术措施,对于主服务器的管理,等等。这些措施技术成分比较大,需要银行管理部门加以格外的注意。同时,光有技术措施也是不够的,同样需要辅以相应的管理和内控措施。比如,对银行内部职员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其他可以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聘请专家审查其专业技能,家庭背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债务历史,等等。而一些重要人物,比如,系统的管理员,由于他们可以毫无障碍地进入任何电脑和数据库,也可能产生潜在的风险,对于这样的人则必须采用类似于双人临柜式的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等,手段来进行控制。3、加强电子支付立法建设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也使得立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电子支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也给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为了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不但要提高技术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还要加强立法建设。针对目前电子支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以规范电子支付参与者的行为。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责任进行规范,制定电子支付的犯罪案件管辖、仲裁等规则。对屯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电脑犯罪、电脑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也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支付环境。4、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其它方面技术安全措施在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也是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但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并不仅仅限于技术安全措施的采用,而是一系列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总和。(1)管理外部资源。目前电子支付的一个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外部技术厂商参与到银行的电子化业务中来,可能是一次性的提供机器设备,也可能是长期的提供技术支持。外部厂商的参与使银行能够减少成本、提高技术水平,但这加重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为此,银行应该采用有关措施,对外部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比如,要求有权对外部厂商的运作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现技术故障或消费者不满意的时候,技术厂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要考虑并准备一旦某一技术厂商出现问题时的其他可替代资源。作为监管机构,也需要保持对与银行有联系的技术厂商的监管。(2)建立健全金融网络内部管理体系。要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与保密,除了对工作环境建立一系列的安全保密措施外,还要建立健全金融网络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脑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是目前保障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有效手段。机房管理制度不仅包括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而且还包括对机房内数据信息的管理、电脑系统运行的管理等,要求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信息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达到要求。(3)建立应急计划。电子支付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但可能会在瞬间内出现故障,让银行和客户无所适从。因此,建立相应的应急计划和容错系统显得非常重要。应急计划包括一系列措施和安排。比如,资料的恢复措施、替代的业务处理设备、负责应急措施的人员安排、支援客户的措施,等等。这些应急的设施必须定期加以检测,保证一旦出事之后,确实能够运作。5、加强电子支付的监管为确保金融秩序安全,维护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金融的监管。为了实现金融监管的多重目标,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应坚持分类管理、公平对待、公开监管三条基本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就是将金融机构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分别管理;公平对待原则是指在进行金融监管的过程中,不分监管对象,一视同仁,适用统一监管标准,这一原则与分类管理原则并不矛盾,分类管理是为了突出重点,加强监测,但并不降低监管标准;公开监管原则就是指加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需明确适用的金融机构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这也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网络条件下的监管规避现象较为严重,从而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国际差别给电子支付监管带来不便,适用于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国际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滞后性增强,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电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发展。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对电子支付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从汇率风险防范到金融动荡,从全球性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到金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等,都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是网络性、国际性金融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支付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国内监管的措施和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1)国内监管措施。包括金融监管手段要具有前瞻性、预见性,以解决现有的滞后性问题;建立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将行业自律与金融监管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形成中央银行——中介机构——金融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采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主要监管手段,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亲临现场所开展的监管,非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不在现场,而是通过报表和收集的各方面信息等对监管对象开展的监管。(2)国际监管的协调。包括建立电子支付条件下的汇率协调机制和国际统一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制度;协调控制网络国际短期资本的流动;防止国际性金融犯罪的监管协调;加强市场准入与金融风险监管的协调;协调对对冲基金之类高杠杆、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进行国际统一的金融监管立法。总之,电子支付将全球金融系统连接起来,使得金融全球化进一步深化,相应地使风险控制也需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展开。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前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本文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当前所面临的风险,进而讨论从若干体系入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应对。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近几年,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金融业与互联网慢慢开始融合,并造就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物,并逐步发展起来。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国内大多数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清晰地认识,导致对其评估和监管没有应对措施,其对国家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导致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于是,亟待增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剖析,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风险加以应对,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也能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管理意见。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其所隐含的风险也在逐渐积累,若缺失对风险准确清晰地认知,风险一旦失去控制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本文拟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为其有效评估和预防提供理论支撑。

1.1、操作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处于互联网的世界中,一般消费者的防范心理缺失,加之现在消费者对于流量需求较大,便促使大众网民在有免费热点的时候就会不假思索地连接,有些热点是由不法分子所建立,一旦连接成功,就会有后台监控已经连接的手机,使不法分子对消费者账户肆意妄为,所以,消费者在连接热点时务必当心。

1.2、技术风险

金融业的数字化特征是明显的一个特征,加之互联网金融与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融合,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也比较复杂。首先主要是与技术层面多出状况,开发难度较大,并且开发之后的维护成本较大,维护比较耗费时间,并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若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案,则较容易引起开发风险,若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了相对陈旧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导致业务不通畅,业务成本增加,最终被淘汰;如果出现企业技术支持与客户选择终端无法兼容,便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其次,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重要,互联网金融依靠加密手段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如果技术遭到泄密,便会造成巨大损失。最后,互联网本身是在网络端运行,其自身复杂程度较高,如果遇到病毒侵入事件,可能会致使网络崩溃,严重者会造成体系崩溃;当数据流较大时,系统需要对多单密集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服务器过载,导致宕机,影响平台稳定性;在传输数据过程中,一旦数据被窥探,便会影响交易的安全。

1.3、信用风险

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了信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其信用风险包括违约还有欺诈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不像传统金融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当前缺乏的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制裁,出现了交底的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违约风险加大,无论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或是其客户,都暗含着较大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在P2P业务中表现尤为明显,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时有发生,当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内部人员为一己私利采取的欺诈行为,如篡改数据。外部欺诈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盗取账号、盗密码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不管是内部或者是外部的这些欺诈,都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将会产生失信事件和违法犯罪。

1.4、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运营较为复杂,所面临的风险繁多,涉及面广。常见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的风险、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带来的风险。首先提及的是流动性风险,不管是传统金融或是互联网金融,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都是必须的,但由于监管缺乏,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会准备充足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拨备制度,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突发现金流缺乏和短期负债增加,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之前许多平台跑路的事情,诸多原因就是流动性风险导致的。其次,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互作出的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方难以对客户资信程度作出判断,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加上渠道不通畅,客户对于平台的信用缺乏了解,也会加大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风险也常发生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来说,和传统金融业一样,既要保证对汇集的资金进行高效产出,也要留存一定量的资金进行资金应急,进而保证资金合理周转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资金平衡风险则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为了吸纳投资者存款,互联网金融企业常以较低风险、较高收益承诺来打广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会有各种意外,导致承诺失效,投资者利益因此受损,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平台也会出现利益受损,当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极易导致矛盾。

1.5、法律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其自身发展,法律监管的缺乏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之一。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刚没多久,当前适用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应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互联网金融产业平台验证的制度和方法不够完善,导致监管乏力。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当前我国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出台的制度不能有效制约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及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要对其产业内部企业进行牌照制管理,都没有一定的结论,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风险不可以忽视。由于监管缺乏,导致的洗钱等风险,类似淘宝实名认证却依然有假货横行一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名制也依然不能杜绝洗钱等非法行为的出现。

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很快,但是如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是当下必须关注的事情,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帮助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2.1、创建互联网金融普识体系

互联网金融到今天这个程度,许多民众已经知道这个事物并已经亲身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随意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缺乏必要的认识,进而导致其风险意识弱化,因此,应当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互联网金融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但是它的属性与功能并未改变,和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并无多大区别,支付、投资仍是其主体功能,并未跨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所以,应当最先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知识给广大民众,让其对互联网金融有个清晰地认识。再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也有待提高,不管是平台还是平台客户,需谨慎行事,很多投资者一心只想高收益,把自己许多资产投向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几乎没多少人能洞察背后的风险,不懂得投资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盲目信任一个平台,一方面错失了其他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资产回收风险加大。最后,应当提升诚信度,提高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度,坚持诚信原则,方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稳中向好。

2.2、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作为其准入门槛之一的技术风险较高,表现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及其系统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设备如硬件、还是软件,或是通信技术等,都需要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提高网络安全,再者,增强网络防护,加强网络环境净化,努力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机制,优化用户身份认证体系,防止不法分子入侵,进行数字认证识别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保障。

2.3、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也是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增强内控,建立风控机制和团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发证;另外,提高个人信用,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将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引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促使其发展稳中向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平台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传统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中有个人征信记录,资源互通,以便更好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客户自身。

2.4、建立并健全互联网技能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运营的风险,当下需要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平台和企业应当搜集有效信息,建立机制保证信息相关可靠及时完整,为客户提供信息保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谨防互联网金融平台滥用客户资金,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方的监管,防止风险波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而给客户带来损失。

2.5、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快速,导致政策出台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在法律边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次,在现有传统金融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效纳入其中;最后,切实保护消费者全意,有效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结语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相互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驱动金融创新的力量。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错综复杂,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要。有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细致,更加合理的评估,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更有前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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