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们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最后的死亡。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翻译:我问这世间爱情是什么东西,爱情就是让恋爱双方誓死守护彼此。打开窗,可是却关不住爱恨情仇,只有漫漫人生路。无论大风大雨,我们都可以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绝不可以浪费一分一秒。人间沧桑,世间仍在,爱情有时高潮,有时低落。如果我们心心相印,就能知道彼此内心的缘分,相伴一生而不吵架。
1. 华人风俗 传统华人的丧葬习俗,一般是原始观念和封建观念的混合体,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形成各地风俗民情。 1.1 江汉平原:红白喜事一样锣鼓 江汉平原上人们娶亲一般是又吹喇叭又打锣鼓,为死人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但潜江浩口镇一带风俗特殊,不管是娶亲还是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 传说,从前潜江有个县太爷是有名的色鬼,一听见娶亲的喇叭响,就吩咐手下人把新娘子拖进县衙过一夜,许多青年男女与之抗争丢了性命。 有一位穷秀才娶媳妇前灵机一动,用送葬鼓乐迎亲,即娶亲时只请打锣鼓的、放鞭炮的,不请吹喇叭的。果然,穷秀才平安地娶回了媳妇,县太爷却全然不知。 后来人们就学着穷秀才的样子娶亲,时间长了逐渐成为风俗传承到今。现潜江一带依然娶亲时不吹喇叭。 1.2 荆州:阎王请喝忘魂汤 “出门三五里,各处一乡风”。荆州各县的丧葬习俗不尽一致各有特点。据说阎王爷派阴差“无常”专门摄取那些在生死簿上已被注销了的人。因此,松滋县有这样一个习俗:病人弥留之际,其亲属要请健壮男子手执刀剑,围坐在病床前,还在床上罩上渔网,说这样可以阻止“无常”接近病人。人一旦撒手西去,家人却刻在门外烧“落气纸”,这是给阴差送的草鞋费,让他在押送阴魂时不要太粗野;人们还要请僧道“开路”,烧纸轿、纸马供死人代步用;“开咽喉”目的是让死者在阴间也能进食。 仙桃地区还有这样一个风俗,人死之后,在死者嘴里放几片茶叶。传说,人死了后也不忘亲人,天天哭泣不肯去见阎王。阎王就做了一种“忘魂汤”,又在汤里放上几片茶叶,派夜叉端去劝死者喝。死者口哭干了,以为端来的是茶,接过就喝,结果这一喝把什么都忘记了,乖乖地去见阎王了。 这件事不知怎么让死者的家人知道了,他们不愿意死者忘记自己的亲人,就设法糊弄夜叉。事先在死者嘴里放上几片茶叶,待夜叉来劝喝“忘魂汤”时,看见死者嘴里有茶叶渣,以为已经喝了“忘魂汤”。这样死者也就不会忘记自己的亲人了。 1.3 鄂东北黄冈:夫亡丧妻哭姐妹 鄂东北黄冈有一个奇特的风俗,不管是丈夫死了妻子,还是妻子失去了丈夫,他(她)们在哀诉哭泣时,总是一口一声“我的姐妹呀!”为什么不称夫妻而称姐妹呢?据说这是自古传下来的风俗。 相传盘古开天劈地时,世上还没有人。盘古琢磨着怎样造出人来,一抬头看到太阳和月亮兄妹俩,就要他们结为夫妻生儿育女。 月亮妹妹性情乖巧,听了盘古的话,吓得脸色发白,忙躲到树林里去了。太阳哥哥脸色绯红,冲着盘古说:“我们是兄妹,怎能结为夫妻?”盘古说:“世上没有人,要你们太阳月亮做什么事?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副石磨,你们一人拿一块磨,从天上往地下滚,要是磨合在一起,你们就结为夫妻;若磨合不到一起,你们就还做兄妹”。太阳这才点头同意。 盘古将磨交给太阳和月亮,他们提起往下一滚,盘古暗中用手一点,滚下去的磨正好合在一起。盘古说:“这是天意,你们只好这样办。”太阳还在犹豫,怕后人笑话,盘古给他一把针说:“要是有人敢看着你笑,你就用针扎他的眼睛。” 太阳哥哥和月亮妹妹结为夫妻。此后,世上夫妻都称为兄妹。后人也不敢看太阳,一看眼睛就针扎样疼。 1.4 满梅:将逝世者捆在椅子上 在满梅有一个奇特的风俗,即人死后要把尸体扶到椅子上坐着,还要用一根绳子捆起来,死者面前再放一张小方桌。 为什么有这样的习俗呢? 据说从前有一个媳妇常虐待婆婆,婆婆年纪老了只好忍气吞声。 不久,婆婆死了,尸体被放在椅上坐着,亲戚朋友都来吊丧,媳妇也到椅前哭几声应景。不料婆婆阴魂不散,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把媳妇死死抱住,人们怎么也掰不开。 媳妇知道婆婆死也记住了自己的不孝,只好当着众多乡亲面,将自己如何虐待婆婆之事一一讲出。大家都跪下为媳妇求情,婆婆这才把手慢慢松开坐到椅子上。 后来人们怕再有这样的事发生,就把死人捆在椅子上,面前还放一张桌子挡住,这样死人也就跳不起来了。 1.5 土家人:欢喜跳丧送亡人 跳丧是土家人特有的丧葬习俗,又叫“散忧祸”、“撒尔活”。这种在亡灵前跳一夜丧鼓舞的习俗,据说是由巴人传下来的。 在土家山寨,不论哪家死了老人,乡邻们都不顾劳累从各家赶来,为亡人跳一夜“撒尔活”。长阳就有这样的歌谣:“半夜听到丧鼓响,不管是南方是北方,你是南方我要去,你是北方我要行,打不起豆腐送不起情,打一夜丧鼓送人情。”死者的家人也早早地准备好姻酒,腾出跳丧的场子,将亡人的棺材停放在堂屋正中,在棺材的左前方放一个自制的大牛皮鼓。 随着门外“嗵、嗵、嗵”三声铳炮响起,一班班男女老少涌进堂屋,他们在棺材前的空地上互相邀约,踩着鼓点边歌边舞。他们的头、手、肩、腰、臂、脚上下一齐协调动作,跳着变幻多姿的舞步。他们时而相互击掌;时而绕背穿肘;时而扭肩擦背;时而嘴唇触地衔物,说是“燕子含泥”;时而蹲下踮脚打旋;时而相互嬉戏;时而沉默;时而呼啸唱和。是欢乐还是悲哀,难以说清。不过土家人有这样一个习惯:热热闹闹陪亡人,欢欢喜喜办丧事。 1.6 武汉:清明扫墓奇观 每当清明前后,一向冷清寂静的石门峰、扁担山、九峰等公墓区顿时热闹起来。车声、鞭炮声、哭声、嬉笑声以及小商贩叫卖香烛、纸线、食品的吆喝声遍于四野。只见满山烟雾缭绕、火光点点,从山脚到山顶布满了人群,形成了武汉地区独特的祭扫习俗景观。 武汉人最看重的是庙祭和山头祭。从前富裕人家要烧91斤纸钱,表示对死者“九死一生还”的寄托,还要点9柱香、9支红烛,供奉的食物由必须有肉包子和香饼,以使死者在生还转世步出阴间时免受恶狗的缠噬。 当然,这些老规矩如今大多已不复存在了,但武汉人还是保留了一些传统习俗,只是在形式上加以变异。如扫墓时携同家人和朋友踏青,祭毕,人们围坐在一起吃一笼酒菜或面包冷饮,然后春游踏青,边聊边挖野菜,据说这种野菜吃后可使人避邪防病。有的人家并无家人坟冢,但也随扫墓人流来到郊外,选择一环境优雅之处,用树枝就地划一圆圈,权当祖宗之墓烧纸焚香,然后席地而坐野餐,最后踏青于郊野。这样的人家是以祭扫为次,郊游为主。 葬礼习俗:殓期 殓期指的是人死后至入棺这个阶段。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德之本。孔子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对以孝著称的门徒曾子说过:“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但自古以来,衡量“孝”的普遍标准,主要是看其对父母“生养死葬”的态度,因此丧葬仪礼一开始,其孝亲的特色就十分显著。 泉俗凡己50岁或做“公(爷爷)妈(奶奶)辈”者,在病危临终之际,均要“上厅边”,即让其卧于本家或祖厝厅堂边由四块床板临时搭成的简易床铺上,儿孙,媳妇都守候在旁送终。死者即将断气时,亲眷要边哭边为其更换寿衣,穿上鞋袜,动作要快,如迟至断气后,有“死者得不到”之嫌。死者寿终正寝后,当即用其被单复盖躯体与面部,亲眷围尸恸哭,治丧即告开始。 孝男出门,自池旁、埂边或大路口取回泥土一块,用瓦片取回,土上插香,置于尸体脚端处的地上,以示“人死入土为安”,并置米饭一碗,上插竹筷一双,称“脚尾饭”,或叫“辞生饭”。亲眷要不断地续香,焚烧冥纸(说是阴间使用的纸币),为死者前往阴间准备足够的“盘缠”。为让死者在冥冥之中走向光明,尚须点白烛一支或油灯一盏,要注意不使熄灭,称“点脚尾烛”。如再加上早在死者生前为备“百年”之后启用所“竖”之“生寿”(俗称“起大厝”),以及寿终之后“做功德”时所焚烧的纸糊大厝(内有纸糊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甚至有佣人、汽车等),可谓是对死者的衣、食、住、行诸方面都考虑到了,而且类似的做法,在整个丧葬仪礼过程中,还会不断地出现。 治丧之家要在大门上挂上一块白布,或于原贴红联处覆盖白纸,让周围的人们都知道,并向堂亲姻戚报丧,给在外地或海外亲人发讯,子女闻讯奔丧。其中向姻戚报丧,尤要慎重。我国古代多流行族外婚,同姓不婚,因此联婚就成为加强部落、氏族、家族、各姓氏之间关系的极其重要的感情纽带。故《礼记.昏义》在记述婚姻的功能时,首先强调的就是“合二姓之好”。但联婚的成果,常因一方的不幸去世而产生波折。在泉州,有的外家因怀疑女儿在夫家受虐待而死于非命(有的也确为事实),就纠集人马前往亲家“吃人命”的事时有所闻。因此民间在为女性长辈举办丧事时,十分注意姻亲关系,并形成了一些相应的习俗,这在新编的《安溪县志. 风俗志》中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收殓前,孝男年长者要手提小桶,领全家孝眷到附近公用井乞水,回到家门口,取水一碗进屋洗尸,余水倾倒门外,然后为死者举行“辞生祭”,即可入殓。入殓时,凡生肖五行与死者相克者,均应回避,以免犯“冲煞”,收殓后,孝男孝女需将死者生前所用过的日常生活用品,送至郊外或村外焚化,俗称“送草”,或叫“送脚尾”。事毕,再由道士在室内外进行一些祓凶驱邪的仪式,俗称“收乌”(或于守灵结束进行)。 ttp:// 想了解的仔细就买本书看求采纳
“问世间情为何物……”女生一旦陷入一段感情就很难自拔,“人沧桑,世依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爱情也会渐渐变淡,“人心所向……”不知道感情会发展到什么地步,自己担心会受到伤害,“风雨同舟,共同致富,一秒不能虚度”这个是宗旨,希望能和心爱的人一起创造未来,而不是虚谈爱情。男人最重要的是事业成功,事业上成功了,什么女孩都会主动来找你的,你喜欢的那个女孩也会欣赏你,也会慢慢爱上你的。记住,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空谈爱情只会让对方离你越来越远。希望采纳我的回答。多谢!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路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应用力度也逐渐加大,彻底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计算机网路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防护措施 摘要:科学技术革命的发展,网路应用技术在不断得到普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网路的安全性也备受关注。网路的安全性已经威胁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怎样解决网路的安全漏洞、病毒的入侵和黑客的恶意骚扰呢?今天就计算机网路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进行防护作出解析。 关键词:计算机网路;网路安全;防护措施 计算机网路已经覆盖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但是,计算机网路技术就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给人类带来快捷与方便,同时,计算机的安全性也备受人们的关注,它可以给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扰。所以,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成了计算机网路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电脑保安受到各种威胁,形式多样,攻击行为复杂,造成计算机网路安全方面的防御也变得越来越困难。 一、计算机网路安全存在的问题 现今计算机网路安全主要面临两大方面的问题:技术和管理 1、 计算机网路安全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计算机病毒的入侵。随着计算机网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入侵病毒的种类也千变万化,不断增加,据统计,已经有几十万种病毒威胁到计算机的安全了。所以,计算机病毒是计算机网路安全最常见的威胁。计算机病毒就像寄生虫,它无法自己传播,必须依附一定的载体,隐匿在计算机的某些程式中,通过程式运转入侵计算机,他的传播途径主要有软体、网页访问、FTP档案、硬碟、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病毒具有隐匿、传染、潜伏、破坏等性质,对于计算机有严重的破坏作用,瞬间造成计算机系统的崩溃。 第二、网路软体存在安全漏洞。一些网路软体在程式设计设计上难免会存在一定的漏洞或缺陷,这些不可避免的漏洞或者缺陷会埋下网路隐患。另外,某些软体的程式设计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一些软体的程式设计人员都会为自己建立一个后门,为了日后进行修改。这些问题都会给网路黑客的入侵提供方便,严重威胁到计算机网路的安全。 第三、黑客攻击计算机网路。黑客的含义是专门利用计算机网路系统出现的安全漏洞恶意对他人的资料资讯进行破坏或者窃取的人。对于现在计算机网路资讯保安威胁最大的因素之一就是黑客。黑客最常利用的攻击手段是拒绝服务、破解密码、入侵系统和监听网路。严重破坏他人的网路资料资讯,导致他人或单位的资料资讯或者机密得到泄露,甚至导致整个网路系统进入瘫痪,严重威胁计算机网路资讯的安全。 第四、网路协议的安全漏洞。TCP/IP是计算机网路中常见的两种网路协议,它本身就存在安全漏洞,IP地址可以证明计算机的所在地址,当然它极易发生改变,假冒或者进行欺。还有一些应用层的网路协议因为缺少相应的认证和保密设施,非常容易遭受威胁或者攻击。 2、计算机网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网路系统的程式设计是由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完成的,系统的正常执行也离不开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一、网路管理人员对网路资讯保安保护理念不强,导致资料的泄露和丢失。计算机管理人员或者是领导层网路资讯保安的观念陈旧薄弱,没有制定相关的资讯管理制度,大家都比较随意,对于系统的安全密码都懒的设定,就算设定了也比较随意。黑客的攻击就更加容易了,将计算机的网路安全推向水深火热之中。 第二、对于计算机的管理不当,如果有自然灾害发生或者是意外事故发生,没有对计算机里的资讯进行备份,造成装置的损坏,资讯的丢失和泄露,所以未雨绸缪是可以采取的也是必须采取的一个有效措施。 二、计算机网路安全的防护措施 1、技术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防火墙和防毒墙技术。防火墙技术主要采取的是隔离控制技术,主要是通过提前设定的安全访问策略对网路边界通讯实施强制访问的控制。防火墙对网路资料安全性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它对安全的资料包中藏着的病毒不能识别和阻挡,还需要其他的防护措施进行补充。防毒墙就是防火墙的补充,它可以弥补防火墙的缺陷。防毒墙对网路传输携带的病毒进一步过滤,有效的阻止了病毒的扩散,从而有效维护网路的安全。 第二、运用入侵检测技术。入侵检测技术主要针对计算机网路中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及时有效的对计算机系统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检测和报告,保证计算机系统和配置安全就是入侵检测技术的使命,入侵检测技术可以在入侵危害系统之前就发现危险,并通过相应的警报系统对入侵进行驱赶,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同时增强了系统的防范安全意识。 常用的入侵检测技术主要包括两种:异常检测和误用检测。异常检测是通过对审计踪迹进行判别,从而起到监测的作用。误用检测是需要提前设定一个入侵模式,对入侵的行为进行比对和扫描,对收集的资讯来判断是不是真的入侵行为。 第三、采用病毒防护技术。首先,采用对未知病毒进行查杀的技术,病毒防护技术已经将人工智慧和虚拟技术做了有效的结合,可以对病毒进行有效的查杀。另外,智慧引擎技术也是不错的选择,对病毒进行有效的扫描,提高了扫描速度,给后续的阻截增加时间。再者,智慧压缩还原的技术,它一方面可以还原已打包或者压缩的档案,另一方面还可以将病毒 *** 裸的暴露出来。还有嵌入式防毒技术,他的保护物件是病毒经常下黑手的应用程式和技术,通过一定的应用程式来完成防毒。 2、 管理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网路装置进行科学的管理。网路装置的安全管理是提高网路安全的有效的措施,应该对网路设施进行防盗管理,另外要对装置集中管理,将装置管理分配到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第二、加强网路安全管理。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限制不良行为的发展,并且对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网路安全管理的培训,增强网路安全管理的专业性。 第三、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恢复设施。如果计算机装置失修,我们可以换一个新的装置,但是,资料一旦丢失和被破坏就不能回复或者是很难恢复,这样一来造成的损失可就没法估计和估量了。所以,一定要建立完整的单位资料备份和相应的恢复措施,以防止网路或者计算机出现问题的时候资料丢失。 结语: 完善的电脑保安技术可以有效防止网路入侵事件的发生,通过对网路安全技术问题的发现和研究,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找出相应的对策,可以提高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性,在网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下,要不断改进电脑保安技术方面的防御手段。为人们的资讯保安提供一个良好的使用平台。 参考文献: [1]马晓翼.关于计算机网路应用安全问题与策略探析[J].西部大开发,20116 [2]刘宗敏.浅析计算机网路应用安全问题与策略研究[J].商情,20114 [3]何忠.计算机网路应用安全问题与策略研究[J].矽谷,201118 篇2 浅析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及其防范措施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路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应用力度也逐渐加大,彻底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计算机网路在带给人们生活以便捷化的同时,其安全方面也随之面临诸多风险。本文从多个角度,对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防范措施,旨在加快计算机网路安全水平的提升,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人们。 关键词:网路安全;计算机;病毒;黑客;防范措施 1 引言 计算机网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学习、生活、娱乐以及工作等方面逐渐朝向便利化、高效化等方向变革和发展。但在实际情况中,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却日渐突出,这给计算机网路的正常、顺利、安全执行埋下了隐患。故此,对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的探讨以及对其防范措施的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2 当前计算机网路安全现状 所谓计算机网路安全指的是计算机网路系统的软体、硬体以及相关资料的安全。国际标准化组织则是这样定义计算机网路安全的:为了防止计算机网路资料遭到破坏、篡改等,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技术和建立资料处理系统等方式,为保护计算机网路安全提供出一整套保障,以维持计算机网路的正常、连续、有效、可靠和安全执行。 在当前资讯科技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计算机网路也获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整个世界进入到了前所未有的资讯化时代,与此同时计算机网路的安全隐患也呈现了恶性增长的趋势。 据美国有关部门FBI资料资料显示,美国每年由于网路安全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75亿美元左右,全球范围内几乎每20s就会出现一例网路入侵事件。虽然我国的计算机网路技术较之于其他发达国家相对落后,但是恶意病毒入侵等问题在计算机网路中也极为常见,且呈现出逐年递增态势,使我国面临严峻的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计算机网路安全现状可谓不容乐观,个人网路遭到病毒入侵后,会导致网路崩溃现象的出现,若个人隐私被泄露,个人安全也同样面临风险。一旦 *** 机关单位网路遭到入侵后,机密档案就可能面临被肆意篡改、泄露和监视等,国家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3 影响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因素 当前,影响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病毒威胁因素、黑客入侵威胁因素以及垃圾邮件因素等,一旦计算机网路受到三者之中的任何一方因素的影响,均会给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3.1 病毒威胁因素 病毒威胁可以说是当前计算机网路安全最为普遍的威胁因素之一,它的载体形式一般以恶意程式为主,利用程式码进行表示,经扩散后,会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甚至会导致系统崩溃,脱离执行。虽然表面上构不成较大威胁,但一旦经软体安装便会影响整个程式程式码,若不被及时发现,便会逐渐蔓延开来,影响其它软体,且潜伏性极高,将其彻底清除有一定难度。黑蜘蛛和Back orifice2000是较为常见的计算机网路病毒。 3.2 黑客入侵威胁因素 黑客入侵是威胁计算机网路安全因素中最大的威胁因素。当计算机网路本身存在漏洞时,这些漏洞经黑客发现后,便会入侵到计算网路系统中,迫使资料资料等面临窥视、非法篡改和窃取等问题,会造成重要资料、档案、资讯泄露。一般情况下,黑客入侵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在不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的前提下,以得到想要的资料资料资讯为主要目的。 在实现过程中,计算机系统的选择时多具有针对性,对其网路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从而有选择、有目的的深入计算机资料资源库。一方面对计算机网路存在的漏洞,采用搭线或其它相关入侵装置,对机密性资料、档案等资讯进行窃取;另一方面通过对计算机网路资料的破译,对相关资料进行非法篡改,更有甚者,会对计算机网路造成破坏,致使计算机网路无法正常执行,甚至会处于瘫痪状态。 3.3 垃圾邮件威胁因素 垃圾邮件的存在也是威胁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原始轰炸式的邮件,对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更是构成了较大威胁。垃圾邮件较之于病毒不同,它是不具有蔓延性的,而较之于黑客入侵,也不存在潜伏性高的特点。由于邮件本身具有的公开性,为垃圾邮件的“横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它可以利用邮件本身具有的公开性,掺入垃圾邮件,从而传送到计算机。一般来说,垃圾邮件的传送数量较大,且进行持续性的传送,迫使计算机使用者进行接收,而这些邮件在开启后,计算机网路系统便面临威胁,一旦计算机网路系统受阻,计算机的控制和正常执行就会受到影响,造成个人数资讯的泄露,使个人隐私和安全受到威胁。 4 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为应对计算机网路安全存在的威胁,应采取相关措施,对计算机网路的安全进行保障,主要包括网路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和防病毒技术。 4.1 网路加密技术 网路加密技术的应用,使整个计算机网路系统有了隔离威胁的屏障,保护了计算机使用者的资讯、资料和口令等。网路加密技术可以针对入侵者建立一个预警机制,一旦接收到计算机网路被恶意攻击的讯号,加密系统就会对恶意攻击者采取及时驱除,是计算机网路安全的重要保障。就目前而言,网路加密技术主要有公钥加密和私钥加密两种形式。公钥加密包括解密密匙和加密密匙,应用于计算机密集区,速度相对较慢;私钥加密是在原有的密匙上另加一道私人密匙,不会受到场合、地点等限制,虽不具认证性,但在计算机的软体和硬体中较易实现。 4.2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基于的是计算机网路IP地址,可通过软硬体系统的设定,实现资讯的过滤、拦截,是计算机网路安全保护中基础保障之一,可见,防火墙体系的完善极为必要。 首先要以安全的计算机软体配置为依托,为高阶防火墙技术打好基础,以减少功能漏洞,实现计算机网路的安全可靠;其次,要实现对资讯的过滤,并具扩充性,从而对由不安全访问造成的网路执行异常进行拦截,达到整个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执行。 4.3 防病毒技术 防病毒技术的应用,针对的是病毒入侵,网路防病毒软体和单机防病毒软体是较为常见的防病毒软体形式。网路防病毒软体侧重于网路自身病毒网路访问中的,当处于网路访问环节时,病毒出现后,网路防病毒软体一经检测到,便会自动对其进行删除;而单机防病毒软体是对不处于本地工作的两个系统之间资讯传送的分析,对存在的病毒进行检测,进而针对恶意病毒予以清除。安装具有高效性和便捷性防病毒软体,并与其它防范措施相结合,才可达到对网路层层保护目的。 5 结束语 当前,我国计算机网路安全还面临诸多威胁,在现行网路技术不断研发和应用的趋势下,只有对层出不穷威胁计算机网路正常执行的威胁因素及时发现和应对,并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依托,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策略,才可以为计算网路体系的安全执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涛.浅析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及其防范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02. [2] 赵庆祥,刘自强,金勇杰.资讯时代计算机网路安全探析[J].资讯保安与通讯保密,200908. [3] 于继江.高校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及其防护措施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18. [4] 彭琣,高琣.计算机网路资讯保安及防护策略研究[J].计算机与数字工程,201101. [5] 胡世昌.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分析与防范措施探讨[J].资讯与电脑理论版,201010. [6] 苏孝青,盛志华.计算机网路安全技术发展与防火墙技术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0925. [7] 吴雷.浅析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与应对措施[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05. [8] 赵桂玲.针对加强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之探析[J].黑龙江科技资讯,200830.
臭氧层损耗是当前又一个人们普遍关注的全球性大气环境问题,因为它同样直接关系到生物圈的安危与人类的生存,需要全世界共同采取行动。1、臭氧层变化与臭氧洞臭氧(O3)是氧的同素异形体,在大气中含量很少,但其浓度变化都会对人类健康和气候带来很大的影响。臭氧存在于地面以上至少10km高度的地球大气层中,其浓度随海拔高度而异。平流层中的臭氧吸收掉太阳放射出的大量对人类、动物及植物有害波长的紫外线辐射(240-329纳米,称为UV-B波长),为地球提供了一个防止紫外辐射有害效应的屏障。但另一方面,臭氧遍布整个对流层,却起着温室气体的不利作用。在平流层中臭氧耗损,主要是通过动态迁移到对流层,在那里得到大部分具有活性催化作用的基质和载体分子,从而发生化学反应而被消耗掉。臭氧主要是与HOX、NOX、ClOX和BrOX中含有的活泼自由基发生同族气相反应。1985年,英国科学家法尔曼(Farmen)等人首先提出,“南极臭氧洞”的问题。他们根据南极[[right]][[image1]][[/right]]哈雷湾观测站(Halley Bay)的观测结果,发现从1957年以来,每年早春(南极10月份)南极臭氧浓度都会发生大规模的耗损,极地上空臭氧层的中心地带,臭氧层浓度已极其稀薄,与周围相比像是形成了一个“洞”,直径达上千公里,“臭氧洞”就是因此而得名的。这一发现得到了许多其他国家的南极科学站观测结果的证实。卫星观测结果表明,臭氧洞在不断扩大,至1998年臭氧洞的覆盖面积已相当于三个澳大利亚。而且,南极臭氧洞持续的时间也在加长。这一切迹象表明,南极臭氧洞的损耗状况仍在恶化之中。臭氧层的损耗不只发生在南极,在北极上空和其它中纬度地区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臭氧层损耗现象。只是与南极的臭氧破坏相比,北极的臭氧损耗程度要轻得多,而且持续时间相对较短。我国的科学工作者(中国气象科学院的周秀骥)也报道了在我国的青藏高原存在一个臭氧低值中心。中心出现于每年6月,中心区臭氧总浓度年递减率达0.345%,这在北半球是非常异常的现象。2、臭氧层破坏的原因对于臭氧层破坏的原因,科学家们有多种见解。有的认为,这可能跟亚马逊河地区不断出现的森林火灾有关;有的认为,臭氧洞之所以出现在两极,是极地低温造成的,美国肯塔基大学的一个科学小组则认为,臭氧水平可能是随着太阳黑子活动的自然周期而变化的。但是,多数科学家则认为,人类过多使用氟氯烃(CFCS)类物质是臭氧层破坏的一个主要原因。CFCS的形式决定了它们对臭氧层的危害程度。含H的CFCS比不含H的降解得快,对平流层臭氧威胁较小,而像C2H4F2(CFC152a)类不含氯溴的CFCS则对平流层臭氧威胁更小,甚至不构成威胁。BrOX和ClOX破坏臭氧的机理:能产生这两种自由基的化合物,主要是氟利昂和哈龙。氟利昂是含氟、氯饱和烃的总称。氟利昂应用广泛,主要用于制冷剂、气雾剂、发泡剂和清洁剂等。破坏臭氧的机理主要是氟利昂进入平流层后,在紫外照射下分解出Cl原子基,Cl再与O3发生链反应。哈龙是一类含溴卤代甲、乙烷的商品名,主要用作灭火剂,破坏臭氧的机理与氟利昂相似,研究表明,进入平流层的哈龙比氟利昂更危险。3、臭氧层的变化对人类的影响由于臭氧层被破坏,照射到地面的紫外线B段辐射(UV-B)将增强,预计UV-B 辐照水平的增加不仅会影响人类,而且对植物、野生生物和水生生物也会有影响。1)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臭氧层破坏后,人们直接暴露于UV-B辐射中的机会增加了。UV-B辐射会损坏人的免疫系统,使患呼吸道系统的传染病人增多;受到过多的UV-B辐射,还会增加皮肤癌和白内障的发病率。全世界每年大约有10万死于皮肤癌,大多数病例与UV-B有关。据估计平流层臭氧每损耗1%,皮肤癌的发病率约增加2%。总的来说,在长期受太阳照射的地区的浅色皮肤人群中,50%以上的皮肤病是阳光诱发的,即肤色浅的人比其他种族的人更容易患各种由阳光诱发的皮肤癌。此外,紫外线照射还会使皮肤过早老化。2) 对植物的影响一般说来,UV辐射使植物叶片变小,因而减少俘获阳光进行光合作用的有效面积。有时植物的种子质量也受到影响。各种植物对UV辐射的反应不同。对大豆的初步研究表明,UV辐射会使其更易受杂草和病虫害的损害。臭氧层厚度减少25%,可使大豆减产20~25%。3) 对水生系统的影响UV-B的增加,对水生系统也有潜在的危险。水生植物大多数贴近水面生长,这些处于水生食物链最底部的小型浮游植物最易受到平流层损耗的影响,而危及整个生态系统。研究表明,UV-B辐射的增加会直接导致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幼体鱼类、幼体虾类、幼体螃蟹以及其它水生食物链中重要生物的破坏。研究人员已发现臭氧洞与浮游植物繁殖速度下降12%有直接关系,而美国能源与环境研究所的报告表明,臭氧层厚度减少25%导致水面附近的初级生物产量降低35%,光亮带(生产力最高的海洋带)减少10%。4) 对其它方面的影响有研究指出,UV-B增加会使一些市区的烟雾加剧。一个模拟实验发现,在同温层臭氧减少33%,温度升高4℃时,费城及纳什维尔的光化学烟雾将增加30%或更多。另一种经济上很重要的影响是,臭氧耗竭会使塑料恶化、油漆退色、玻璃变黄、车顶脆裂。4、保护臭氧层的对策我们已经知道,氟氯烃类物质造成臭氧层的破坏最大,因此,了解其使用与排放情况,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达成国际协议的基础,尽快停止使用CFCS。CFCS主要用于气溶胶喷雾剂,如制冷剂、发泡剂和溶剂等。当今世界上,从冷冻机、冰箱、汽车到硬质薄膜、软垫家具,以及从计算机芯片到灭火器,都离不开CFCS。CFCS的产量在世界各地极不相同,主要使用量集中在美国及西方工业化国家。1) 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破坏臭氧层的物质,从而保护臭氧层免遭破坏。既然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均为人造化学品,那么完全禁止生产和应用这些物质是可能的,但是,由于氟里昂在工农业生产上的重要地位,立即禁止生产和使用是有难度的,因此,国际上采用的办法是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这些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因此有了著名的《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我国也在1989年9月加入《维也纳公约》。2) 全球合作为了使发展中国家的缔约国能够实施控制措施,缔约国应尽力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情报及培训机会,并寻求发展适当资金机制,促进以最低价格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和替换设备。3) 研究开发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替代物。由于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在工农业生产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限用和禁用上述物质就必须研究开发相应的替代物。因为破坏臭氧层的物质主要为氟里昂,所以,寻找氟里昂的替代物是研究的重点。现在比较常用的有:氢氟烃HFC,氢氟烃中不含氯,不破坏臭氧层,在大气中的降解产物毒性较低,是较理想的替代物。但温室效应较重,而且有些替代品有生产成本高,热交换性能差、易燃的缺点等。氢氯氟烃HClF,氢氯氟烃的臭氧层破坏系数低,亦可作为氟里昂的过渡替代物,可用作聚氨酯和绝缘材料的发泡剂。其它替代物,有氟碘烃FI,其中的C—I键很容易吸收紫外线发生断裂,不会滞留在大气层,是很有发展前途的氟里昂替代物。氟代乙醇、氟代醚、二甲醚、氨、饱和烃作为氟里昂的替代物均有研究和应用。氦、空气、水、二氧化碳及氮等许多天然物质在低温和制冷行业早有应用,应该也是比较理想的替代物。我国上海、青岛已开发出无氟冰箱。日本通产省技术研究院现已开发出新一代氟里昂,其分子式为C4H5F7O或C3H3F5O,它既不破坏臭氧层,也不产生温室效应。
写他虽然生活潦倒,但仍每天很开心
为什么人死了要守夜 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 守夜中有一个环节,叫停尸。停尸就是就是棺材不封钉,并且棺材盖不盖严,在死者的头部会留有与头部等长的一段空隙。 停尸的原因是,因为古代的医疗技术不发达,很难判定人是真死还是假死。很多种情况很可能是假死,古代战争频繁,有人流血过多休克,也有人是因为某种疾病的原因,心跳脉搏频率减少、呼吸微弱无法感觉出来、手脚僵直冰冷等。停尸,就是亲属们等待故人复苏的一个机会。 停尸中还有一个现象,就是死者亲属都会把头低着,这表面上是一种表达悲伤的方式,而另一种原因就是,观察棺材底下有没有东西滴出来,要是死者小便失禁那说明死者还在新陈代谢,那就是假死;另一种就是滴出来的是血,家属就观察血的颜色,判断出死者是否是假死,这之中又自有它的一套标准。部分外国人一直到了近现代葬礼中才有类似的仪式。中国人的大道隐于无形! 人死了以后,为什么要做七?哪几个七是主要的? 三七、五七、七七,一般是比较重要的,要祭奠一下过世的人,烧烧纸钱,烧烧死者用过的东西等。 断七就是最后一个七,也就是七七,按照迷信的说法,人死七七四十九天后就彻底与人世断绝关系,要么就投胎转世去了,要么就变成孤魂野鬼了,再也没有还阳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死得很彻底了”。做断七就是完成丧仪的最后一个步骤,做完这个仪式,就彻底告别死者,大家可以把百花、黑纱等烧掉,把悲伤的情绪排遣掉,回到正常的生活当中来。 其实做七说穿了就是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但是哀悼和怀念也应该有个限度,所以把七天当做一个阶段,一共七个阶段,过了这49天,就提醒你,该从悲伤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了,不要一直沉浸其中,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死人后,为什么要做末七?末七是什么? 阿弥陀佛. 1) 「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于魂魄回来前,为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便须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觉,睡不着也要躲入被窝;如果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 2) 尾七是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的最后七天:头七回魂,尾七归魂(回地狱或上天堂),古时人将尸骨放在家中四十九天,代亲人安息后再安葬,在四十九天帯孝内不可到任何人家中,所以见到有白事的人会闪避,惊有唔好意头之事. 人去世后头七怎么祭奠 据不太可靠讯息记载,头七的时候,人的灵魂还在各处飘荡,在望乡台上,时时刻刻都在看着自己家乡。到了头七晚上半夜的时候,自己的亲人在家里烟囱旁边烧一个梯于形的东西,叫“天梯”,只有烧了这个天梯,灵魂才能顺着这个梯子达到天堂。虽然这只是无情,但是在自己的亲人身上,即使是迷信也要信一信,谁又肯让自己的亲人在这种事情上受委屈呢?头七,中国人的丧殡习俗,是根据死者去世的时间,再配合天干地支计算出来的日子及时辰,然习惯上大家都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头七」习俗,然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于魂魄回来前,为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便须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觉,睡不着也要躲入被窝;如果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人死后魂魄会于「头七」前到处飘荡,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人死后头七返家探视 出自 《 *** 度亡经》(又名中阴救度大法)。东北的七七具体是指:头七,三七,五七和七七。这几天是要烧纸的(汉族人的风俗)。 人死后换七什么意思 人死后,在没有顺利投生以前,是处于一种中阴身状态。 中阴身通常7天一次生死,一般7个周期后就能投生到新一轮生命中了。所以大家为亡人做七,就基于此。 人去世为什么要烧七吗? 人死了魂魄还在周围转,等到七七四十九天,他才会离开人间,这时候家人要给他送钱上路,就是民间的烧七 人死后为什么要做7为什么逢弄历7不作 做七,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 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民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据说死者从去世之日起,在49天内,每隔七天阎王要审问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称“过七灾”。还有佛教、道教方面的说法。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很多规矩时间长了,没人说得清原因。 人去世后为什么要做七和周年 做七“做七”也称“做期”。人死之后,民间有做“七耿”的习俗,七七四十九天,也叫“七期”。从亡者死日算起,每七日为一期,期满之日,孝家摆供品请亡灵回家“吃饭”,上坟烧纸敬香。“七期”一般以一、三、五、七期为重。民间说四十九天之内,是亡灵到处游荡的期限,孝家按时做七,源源不断地供应纸钱,不让亡灵在阴间受困。有的大户人家在头七、三七、七七还请法师动鼓乐做道场颂经,俗称“应期”,也称“做坛场”,通过做坛场颂经超度亡灵,减轻亡者在阴间的磨难。 敬百日人死满一百天,孝男孝女办一桌酒菜接亡灵回家受香火,俗称“叫饭”。到午后或傍黑,后辈子孙及亲友们再拿香纸到坟上焚烧,称为“敬百日”。出生有百日之庆,死后也当有百日之祭。民间把满百日作为人死之后的纪念日是有一定意义的。再说人死满了百日之后,后辈子孙失亲之痛渐渐淡忘减轻,家庭生活也将逐步趋入正常。 参考文献: pingli.gov/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也是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每家每户都会庆祝一番。有些民族还会搞一些活动来欢度新春佳节,比如舞龙舞狮、说书唱戏、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一到年关,大人小孩都忙乎开了,备年货、扫屋子、祭祖宗忙的不也乐乎!贴春联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或自己动手或请人代劳,把一年的收获和来年的希望都写进这小小的春联里。同学们,说起春联,还有一个故事呢!春联,起源于桃符,它最早出现在周代,是悬挂在大门两旁的长方形桃门板。据说,桃木有镇鬼、驱邪的功能。因为世上的恶鬼都畏惧“神荼”、“郁垒”二神,所以民间就用桃木刻成他们的模样,放在自家门口以驱鬼辟邪。后来,人们索性在桃木板上刻上两位神的名字,认为这样做同样可以镇邪驱恶。这种桃板就称为“桃符”。在五代十国时期,开始有人在桃符上写字。一次,蜀国的君主孟昶在除夕之夜令学士在桃符板上写字,因看不清学士们所写的内容,孟昶索性自己书写“年年约余庆,嘉年号长春”。由此产生了中国第一副春联。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再远的游子也要赶回家跟家人团聚,吃上父母精心准备的年夜饭。旧时,人们把这叫做除夕守岁、熬年。这一顿饭要慢慢吃,一直要吃到深夜。看着春节联欢晚会的精彩节目,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听着窗外阵阵的爆竹声,一家人享受着天伦之乐。这时候,小孩子最开心的是长辈会发压岁钱。据说,在魏晋时期就有这个做法。压岁钱也叫“押岁钱”、“压祟钱”因为岁与祟是谐音,压岁钱可以压住邪祟,使小孩们平平安安过年。过年了,少不了走亲访友。亲戚朋友聚集在一起,吃着丰盛的酒菜,互赠祝福,共谋发展大计。这一活动一直要持续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之后。春节,不仅仅是大家在一起吃喝玩乐,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一种民族精神。它融入的是一种亲情,一种对美好的生活的追求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安宁。在我国的传统节日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热闹的春节.春节是怎么来的呢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年"的怪物,它经常在冬天欺负住在山里的人们,有一些人想把它除掉,也有一些人想把它赶走.有一天"年"又来了,许多人家里都遭到了袭击.只有几户挂着红布帘,门外生着火堆或敲敲打打闹翻天的人家没有受到伤害,因此山里的人们知道了"年"怕三样东西.当"年"再来的时候,人们用这三样东西把这个大怪物给赶走了,从此都不敢来伤害人们了.以后代代相传,便形成了过年热闹的习俗.我喜欢春节,每年的春节我都要去花市.花市里人山人海可热闹了,店铺里的人在大声喊叫着卖各种各样的东西,有的卖艳丽多彩,芬芳迷人的鲜花,有的卖可口的爆米花和好喝的饮料,还有的卖各式各样的玩具.近年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强大,各国的领导人也开始在春节的时候,发表讲话或文章向在本国的华人表示节日的祝贺,中国的春节在世界上越来越有影响力了.
这是本能。
来源于人作为一个有生命物种的本能。
本质上是生物趋利避害,以生存为第一要务的本能。
我们对于死人的恐惧其实是在害怕死人所传达出的死亡的信号,进而会将其联想到自身,如果加入情感的话,那还有将死亡联系到自己身边的人。
正是我们担心这种眼前他人的死亡也降临到自身或者自己身边的人身上,所以我们极力的想避免接触死人,进而规避掉死人所带来的死亡的可能。
毕竟在原始的丛林时代,一具尸体的出现往往代表着危险可能会就隐藏在附近。
就算没有外界危险所造成的死亡,比如因病啊、自杀啊、意外坠落啊什么的。死亡之后的尸体腐败也会带来大量的微生物,或者吸引来其他食肉动物,这对于原始的生物而言,仍然是巨大的危险。
所以,这种时候,当然是有多远就要躲多远啦。
而与此同时,当人类发展到能以理性的情感控制这种来源于本能的恐惧时,就会表现为不同人的对于死亡,对于尸体的恐惧程度截然不同了,有一些经常与尸体打交道的职业,比如殡葬,比如病理法医等等,他们确实会相对于很多人,面对尸体有着不同的感受。
作为一个个体,当刚出生的时候必然是白纸一张,这种时候周围的社会环境,成年人们已经形成的感官影响自然会在这张白纸上写写画画,从而这个孩子也融入了这种社会氛围。“学会”了这种感受,并将之继续传递下去。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相对于一具安安静静躺在那里的尸体,我更恐惧活人。尸体确实不会跳起来咬人,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但是,能害人、能杀人的恰恰是身边活生生的人。
而且,面对自己亲人的死亡,或者的家属往往会爆发出巨大的悲痛情绪,这种情绪带有巨大的感染力,会让周围的人也随之产生同情,进而不可避免的想象这种事情落在自己身上怎么办。这些都是很负面的情绪体验,并没有人会喜欢。
所以呢~~~
相对于死人,还是活人更可怕,更难搞一些。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所有人都想活着所有人都很害怕死亡,当我们直接面对一具死尸的时候,我们会直接连想到自己死亡以后的状态会,这就会让我们的内心非常的恐惧。
因为人们都知道自己会有死亡的那一天,但是谁都希望这一天慢一点到来。
自己可以多多的享受生活中的快乐,多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自己还有很多自己没有完成的梦想。
当看到死人的时候,我们会特别的迷茫,就会真正的体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句话的含义。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我们怕鬼。虽然生活中没有鬼,但是又有多少人没有做过亏心事?
生活中我们鬼的电影看多了也会觉得莫名的恐惧,会不自觉的想到这个死人会不会像电影里演出的那样诈尸对我们进行伤害。
总之死人会带给我们心灵和身体的双重恐惧,这两种感觉夹在得一起,会让我们非常的害怕。
其实就是想多了。你喝醉了就不怕了。疯子也不会怕,傻子也不怕,唯独所谓的正常人才怕,为什呢?因为想多了,还想的不够多。更不会不去想。说白了,就是不上不下的人才会怕。
小议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田永东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应注意:一、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发生了。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相似点在于:两者都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两者的显著区别在于:第一,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二者虽然都是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使他人死亡,但间接故意杀人中行为人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和估计,因而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结果之间并未发生错误,主观与客观是一致的;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在主观上认为,由于他人自身能力、技术、经验和某些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他人死亡的结果可以避免,即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在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其主观与客观是不一致的。第二,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中的行为人虽然都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虽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持有反对态度,而是听之任之。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不仅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同时也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是希望这种结果不要发生,希望避免这种结果发生,即排斥、反对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结果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相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因而实施了该种行为。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误杀”的故意杀人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危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三、不作为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先前意外地或过失地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人能抢救而不抢救,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行为人不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认为是意外事件而认定行为人无罪,而应对其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再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由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可能死亡的危险状态时,被告人就负有防止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但他基于上述心理因素,不仅不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反而一声不吭甚至一走了之,从而导致了被害人因贻误抢救时间而死亡。四、过失致人死亡后,行为人为逃避罪责又将尸体误认为活人加以“杀害”以灭口的行为,不应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一罪,而应对行为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对象不能犯未遂)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大锅饭送打官司德国
一个人自出生起,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结之缘,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 《今日说法》栏目,为我们讲述一个人生来,就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它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都会发生的犯罪事实,告诉人们如何做到是守法的好公民.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都因种种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可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说法》把相关的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法律与国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就应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日说法与我 放假时,我每天都要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可是开学了;又得同它分别了,终于学校在每天中午,打开电视让我们收看《今日说法》栏目,让我们认识法,更加了解法.我终于又能与《今日说法》相会了. 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件件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孩子受法保护,学生受法保护,百姓受法保护,官员受法保护,国家一切公民,各种职业,各种合法利益都有法律的保护,但同样受保护的也同时受法的约束,总而言之法律是保护无违者的. 《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今日说法》对我说要做个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1.安乐死并不违背医生的职业道德 医生是安乐死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对于医生在安乐死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伦理上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用医学手段结束病人的生命与传统的医生道德相冲突。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医生的职责在于救死扶伤,当医生帮助病人结束生命,促成病人的死亡违背了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但道德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的。传统的道德要求和规范产生于传统社会,随着现代医疗条件、病患关系的改变,传统的医疗道德要求显示出一定的局限。 第一,就疾病的概念来讲,现代疾病的概念已经不仅仅是指人的生理上的不健康,人的心理上的不健康也严重的威胁到人的生存,疾病的概念也由单纯的生理扩展到人的心理,人们对心理上的健康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医生的职责也不应该仅仅关注人的生理,对人的精神以及心理也应该给予同等的关注。第二,道德总是在冲突中存在,当道德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坚持更高的道德。健康的生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目的,如果仅仅把保存肉体的存在作为人生的目的,显然违背了人的本质。人是追求意义存在的生物,肉体的存在相对于人的整个生命和存在的意义来讲,只是一种手段,而这种手段是否应该存在,最终取决于这种存在是否与最终的目的相违背。当肉体的存在阻碍甚至损害生命意义的实现,就应该毁坏掉肉体。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为病人寻求一种更文明更减少的痛苦的生命实现方式,当然是一种责任。 第三,减轻病人的病痛和延长病人的生命之间本来就是相互矛盾。止痛而不缩短生命不仅是许可的,更是医师的义务。困难的是,止痛药的往往会同时缩短病人的寿命,那么,作为医生是否应该为了延长病人的寿命而拒绝给病人服用止痛药,所以,在延长生命和减轻痛苦两者之间不应该用一方否定另一方,而是要寻求二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既不要为了减轻痛苦而过度伤害生命,也不要片面强调生命的保存而否定了减轻或终止痛苦的必要。当减轻痛苦的必要超出了生命存在的必要时,医生就有义务利用各种手段减轻或者终止病人的痛苦。第四,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使人的生命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传统道德在解决现代问题的时候必然会造成实践中的一系列困难,比如,对一切病人实行尽可能的医治是资源不允许的,现有的医疗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不可能实现传统道德的要求。对有些疾病的医治超出了家庭的实际负担能力,恪守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不仅是不可能的,还会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负担,甚至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要认识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首先要正确认识安乐死的本质。安乐死的本质是生命的一种方式,安乐死的本质既不是杀人也不是自杀,而是帮助他人实现生命的意义,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是杀人而是助人,而医生的行为与传统的医生的职业道德也不违背。“新的可能性带来了真正的新问题:医生应该遵循只要他们能够就要保存人类生命的原则,还是他们应该在‘不自然’延长生命质量远远低于正常时不去使用他们新的力量?科学进展使许多处于临终状态的人延长生命成为可能。在这里,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医生只要他们能够就应该保存人类生命,还是当按照正常人的标准病人处于超常期的生命质量不值得活下去时,他们应该不做出特别的努力去‘反抗自然’呢?”[44]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对生命的能动性是人的本质的体现,人既然能够主动干预人的生命实现人的生存的延长,人就有权利主动干预实现生命的终止。医生在安乐死中扮演的角色是医生的职业范围所在,不应该受到道德的非难。 2.安乐死的消极后果是可以消除的安乐死作为死亡的一种方式,与其他结束生命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安乐死作为一种死亡方式与杀人与自杀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如果在对安乐死的界定和实施中缺乏限制,必然会给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鉴于安乐死在历史上曾经造成的人道灾难(希特勒曾经用安乐死对犹太人和残疾人进行过屠杀)和严峻的现实,很多人对安乐死的后果提出了担忧:其一,一些不孝子女为脱摆赡养老人的义务而钻安乐死的空子,造成社会的悲剧。其二,当病人因为经济原因不愿继续接受救治,因而申请以安乐死结束生命时,这无疑是因为贫困而自杀,这必然形成社会的非人道。 其三,安乐死合法化提案的发起人之一的北京儿童医院儿科专家胡亚美曾指出,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安乐死可以节约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把它用于更有治疗希望的病人身上。然而人们也担心,这样一来将造成在医疗资源的分配上弱势群体更弱,而强势群体更强的局面,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其四,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能会利用安乐死来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并以此逃脱法律责任。其五,安乐死容易让死亡成为一种义务,从而造成老年人的负担。比如,“一个中年人,上有要进养老院的父母,下有将上大学的儿子。他既要为老人进养老院花钱,有要为儿子上大学花钱。假如他的钱数有限(这种情况往往很少见),只能顾及一头,供儿子上大学就供不起父母上养老院,供父母上养老院,儿子又上不成大学。如果自杀还没有成为一种‘义务’,这个人并不会认为父母继续活着是不应该的事,因而很自然地出钱让父母进养老院,让儿子别寻他路,他自己别无怨言,他父母和孩子也觉得只能如此。但是,一旦自杀成了老人的‘义务’,希望别人自杀也成了社会可接受的合法念头。”[45]就第一种情形来讲,禁止安乐死并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作为第二种情形,如果既没有对这部分人进行经济上的救助,又不允许其安乐死,显然会造成更不人道的后果。而第三、四种情形,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安乐死本身,而在于制度的不健全。这些消极性后果应该从制度上入手解决,并不能由此否定了安乐死。关键在于第五种情形。义务具有客观性,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人,有为他人和社会的福利而做出贡献的义务,必要的时候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与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权利并不矛盾。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义务,个人也有为国家奉献自己的能力甚至生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存在,权利和义务的消长也是在不断的变动中的,对人的生存权的维护并没有否定个人有牺牲自己生命的义务。而有安乐死的义务也并不意味着人就一定要自杀,安乐死作为义务具有客观性,但不能把安乐死的义务性质与自杀的合理性混为一谈,更不应该认为安乐死是义务就意味着人一定就应该选择安乐死或放弃对疾病的治疗,安乐死的义务是对应于人的生存权利的存在,而人最终“应然”的选择是权利和义务平衡的结果。安乐死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实际上并不在于安乐死本身,安乐死问题的实质在于制度的不健全,安乐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完全可以通过制度上的完善来解决的,如果因为困难而否定了安乐死本身,势必会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更大的痛苦,造成更大的不人道。3.被动安乐死并不侵犯人的权利 从道德上来讲,“不得杀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道德法则,而被害人的承诺并不足以使实施者的杀死行为在法律上具有正当性。在安乐死问题上,安乐死的特点就在于死亡的过程要由他人帮助实现或直接实施来实现。从主动安乐死来看,主动安乐死因为死亡是个人的意愿,作为参与其中的个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人实现自己的目的,只要证明了死亡是个人的权利,安乐死就不是对生命权的伤害,帮助安乐死的人也不是杀人。这在前面已经做出了证明。安乐死是否侵害他人生命权的争论主要集中到被动安乐死中,被动安乐死的特殊性在于被动安乐死的对象缺乏明确的意志表达,安乐死并非是对象本身意志的体现。被动安乐死是否就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他人有没有对被动安乐死的对象实施安乐死的权利,这一直是有关安乐死讨论中的一个难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从安乐死的对象来分析。被动安乐死的对象主要是脑死亡者、脑瘫婴儿和植物人。就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讲。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有区别于正常人的以下特征:第一,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不具备形成人的意识的能力,不具备人的精神。第二,没有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没有也不可能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人的本质。从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看,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现在不是人,将来也不是人。他们既然不具备人的本质,就不能在实际上形成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脑瘫婴儿实施的安乐死就不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被动安乐死中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植物人。“医学上认为:脑外伤后连续昏迷不醒一周、半月左右者并不少见,苏醒的机会很大,惟昏迷持续逾一个月以上者始可称为一时性植物状态。逾三个月者为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itent vegetable state PVS),至于永久性植物状态(permanent vegetable state) 则在多年随诊PVS之后,经MRI提供客观依据证实之后始可确诊。PVS每见于脑缺氧,大脑皮质广泛损害等严重脑外伤和脑血管疾病之后,患者貌似清醒,故有睁眼昏迷或醒状昏迷(coma vigil)或去皮质状态(decorticated state)去皮质综合证(apallic sydrome)之称。 因脑干(中脑、桥脑)上行性激活系统受损不重,故有不规则的醒觉、睡眠周期,患者对周围环境无任何意识反应,缺乏任何思维、情感、知觉、认知,无任何自发语言或自主四肢活动,对自身生存状态了无知觉,有如植物就地生根,故被称为植物状态,俗称‘植物人’。”[46]因此,植物人有以下特点:第一,植物人不同于死人,植物人在肉体上有生命特征。第二,植物人不同于一般的动物和其他存在,植物人至少与人还有一定的情感联系。第三,植物人也不同于正常的人,植物人缺少成为正常人所必要的意识,缺乏实践能力,作为重症病人,其生命特征的维持需要社会或他人给予必要的照顾和一定的医疗资源维持生命。植物人不具备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中包括这样几个要素,能动性(能动的能力即健全的人脑)、社会性、精神性,显然,植物人虽然具备肉体上的生命特征,但单纯是肉体生命并不构成人的存在。植物人与一般处于昏睡状态的人不同,昏睡状态的人虽然暂时失去了能动性,但昏睡的人却没有失去能动能力,其能动性的恢复是必然的,而不是可能的。植物人不具备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也缺乏人基于社会实践和能动能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精神性,所以,植物人不是现实意义上的人。但植物人也不同于植物,更不同于死人。因为植物人有恢复能动能力的可能,因此,植物人是潜在的人。而这正是植物人能否实行安乐死讨论的关键。反对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的人认为,植物人有恢复的可能,所以不能对他们实行安乐死,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实际是杀死了潜在的人。曾经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女植物人特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0年,年轻的特丽因心脏病发作而导致脑损伤,最终被医生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从患病以后15年来,特丽一依靠靠人工进食管维持生命。1998年,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因为不堪忍受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实行安乐死。特丽的父母强烈反对,他们否认女儿已经死亡,因为她曾朝他们微笑流泪并做出过其他反应。在这个例子中,从反对和支持的双方的立场来看,反对的人认为植物人有复苏的可能,作为潜在的人应该享有人的权利。而作为特丽的丈夫之所以支持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主要是因为特丽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自己的生活,造成沉重的负担。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任何权利和义务只有在社会中才具有现实性。植物人的权利也不是单独的存在,植物人的权利要放到社会中衡量。植物人的生存是社会性的,它关系到与植物人有关的当事人的权利。植物人的存在并不是无偿的,如果植物人的存在不需要任何的物质条件,他们当然最好可以无限度的存在下去。但现实是植物人存在需要一系列人力物力的投入,植物人的存在有两个基本的问题:第一,植物人的复苏的需要一系列的投入,而这一系列的投入只能换取将来的某种几率很小的可能,这就像进行一项投资,虽然,人的生命不能简单用投入产出来衡量,但维持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投入的巨大也不能不使当事人做出权衡。第二,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物质是否超过了当事人的负担。如果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当事人是否有权利放弃对植物人的治疗。一个人不能对他人尽无限度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在相互的作用中维持一种平衡,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公正。如果坚持植物人生存权绝对,这必然超出很多家庭能够负担的能力,也必然会因为植物人的生存而使他人是正当权益受到损害,造成权利义务的失衡。 植物人的权利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是对立的,在对立的权利中人们要寻求的不是对哪一方实行保护,而是要维持权利的平衡。在对待植物人的问题上,人们往往注意到了植物人的权利,而忽视了病人家属的权利。事实恰恰应该相反,在处理植物人的问题上,植物人作为被动的一方,权利和义务的划分要以其他当事人来决定,而不应该仅仅参照植物人的权利。应该承认,其他当事人有照顾植物人的义务,虽然在义务的具体履行过程中,很难划定一个准确的度。一个衡量尽了多少义务就可以的准确的数量度。但当事人所能够承担义务的能力是有限的,植物人的存在之所以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就是因为对植物人的照顾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能力,所以,对植物人的照顾要以当事人所能够承受为标准,这不管是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角度还是现实的可操作性上,都是现实可行的。“如果哪个个人已经停止存在,我们就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帮助他的心脏继续跳动下去,或者说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忍住不去防止这么做。这个主张把个人与人类的一员区分开来。如果我们知道人类的一员处于不可治愈昏迷中,就是说这个人类的一员肯定永远不能重获意识,那么我们将认定哪个个人已经停止了存在。既然有一个属于人类的活体,那人类的一员则仍然存在。但是,在生命的这个归宿之处,我们应当主张只有杀死个人才是错误的。”植物人的生存是关系到人与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平衡的问题,植物人是否应该安乐死不是由单方面的权利义务决定的,而是要寻求所有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对植物人是否应该实行安乐死,也不能简单的肯定和否定。他人对植物人的生存负有一定的责任,超出了这个责任的限度之外,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并不是对植物人权利的侵犯。总结以上所述,对脑死亡病人和脑瘫婴儿实行安乐死并不损害病人的权利,而针对植物人的安乐死,只要处理得当,也不是对他们权利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