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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一篇网页设计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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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一篇网页设计的毕业论文

哥们,别在网上求了。那些要你加Q的,都是专门的论文写手。一篇毕业论文少说也有一千块钱左右。前段时间,我写论文,在网上咨询了一下,光开题报告都要我六百。这不是吃人么。我劝你,还是自己慢慢写吧,别把自己的希望放在别人的身上。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网页设计与应用方面的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基于全景摄影的网页设计研究2、浅谈WAP时代的网页前端设计3、创新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的考核模式4、网页设计之与教材配套的“微点”的开发与应用5、网页设计中的美学应用研究6、浅谈极简风格在网页设计中的运用7、网页设计的原则与要求8、网页设计与网站管理教学设计研究9、响应式网页设计案例实现与分析10、网页设计创意解析11、体验设计在网页设计中的应用12、图形图像课程网页制作信息化教学设计13、论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的创意与实施14、设计美学在网页设计中的体现15、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一体化教学思考

无论你是个怎样的死硬派,你不得不承认色彩和生活的亲密程度,差不多到了难舍难离的地步。小如每天上班该穿著什么颜色的衣服,大如设计一国之国旗应用什么颜色,全反映出色彩在我们的生活中,担当了个吃重的脚色。事实上,除了黑白影片的人物外,没有人可以生活在一个无色世界中。色彩令这个世界变得缤纷,它能改变我们的心情,影响我们对某事某物的看法。企业因此愿意把花绿绿的钞票投资在设计代表企业的颜色上,设计师绞尽脑汁去表现每种颜色的特质,为的是他们相信,在你和颜色相遇的一刹那,你可以意会到在那或温柔,或暴烈的色彩底下,它所传递给你的讯息。色彩运用是门学问,它在设计中占的位置到底有多重要?就这方面我们专诚向设计师蔡启仁先生请教。蔡启仁先生表示,一件设计作品,一般包含三个元素:色彩、图像、文字。这三个元素中,以色彩较为重要。蔡先生解释,人对色彩是相当敏感,当他们首次接触一件设计作品,最先攫取其注意力的,就是作品的颜色,其次是图像,最后才是文字。色彩给其他人的印象特别强烈,所以设计师最容易通过色彩去表达他的设计意念,而身为设计师,就必须懂得和色彩沟通,了解他们。..........我们以前做过这个课题的可以和我们探讨###

要领一:确定网站主题 做网站,首先必须要解决的就是网站内容问题,即确定网站的主题。美国《个人电脑》杂志(PC Magazine)评出了99年度排名前100位的全美知名网站的十类题材:第1类:网上求职;第2类:网上聊天/即时信息/ICQ;第3类:网上社区/讨论/邮件列表;第4类:计算机技术;第5类:网页/网站开发;第6类:娱乐网站;第7类:旅行;第8类:参考/资讯;第9类:家庭/教育;第10类:生活/时尚。我们可以参看上面的分类,继续细分。如果自己在某些方面有兴趣,或掌握的资料较多,也可以做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一者,你可以有自己的见解,做出自己的特色;二者,在制作网站时不会觉得无聊或者力不从心。兴趣是制作网站的动力,没有创作热情,很难设计制作出优秀的作品。 对于内容主题的选择,要做到小而精,主题定位要小,内容要精。不要去试图制作一个包罗万象的站点,这往往会失去网站的特色,也会带来高强度的劳动,给网站的及时更新带来困难。记住:在互联网上只有第一,没有第二! 要领二:选择好域名 域名是网站在互联网上的名字。一个非产品推销的纯信息服务网站,其所有建设的价值,都凝结在其网站域名之上。失去这个域名,所有前期工作就将全部落空。 目前,做个人网站的很多都依赖免费个人空间,其域名也是依赖免费域名指向,如网易的虚拟域名服务,其实这对个人网站的推广与发展很为不利,不光是它“适时”开启的窗口妨碍了浏览者的视线和好感,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人网站,而且也妨碍了网页的传输速度。所以,就我个人观点来说,首先花点钱去注册一个域名,独立的域名就是个人网站的第一笔财富,要把域名起得形象、简单、易记。 要领三:掌握建网工具 网络技术的发展带动了软件业的发展,所以用于制作Web页面的工具软件也越来越丰富。从最基本的HTML编辑器到现在非常流行的Flash互动网页制作工具,各种各样的Web页面制作工具,下面是几款具有代表性的网页制作器: (1)HTML编辑器。虽然HTML代码复杂,编辑和调试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但因HTML的稳定性、广泛支持性及可创建复杂的页面效果,仍受高级网页制作人员的青睐。就目前来说,有众多的编辑器供选择,这些编辑器广泛支持复杂页面创建及高级HTML规范,使用较为普遍的有Hotdog等专业HTML编辑器。 (2)所见即所得的网页编辑器。其中以Microsoft Frontpage为代表,它具有如Word一样的操作界面,熟知Word功能的操作者,只要稍加培训就能轻松编制网页。而且,Frontpage还能解析网页的HTML源代码,并提供了预览支持。但Frontpage的一些特殊显示功能并不能在其它非IE浏览器下实现。所以Frontpage是一款非常适合初、中级网页制作人员使用的工具软件。 (3)现在非常流行的 Macromedia公司出品的Flash互动网页制作工具。这是是一款功能非常强大的交互式矢量多媒体网页制作工具。能够轻松输出各种各样的动画网页,它不需要特别繁杂的操作,也比JAVA小巧精悍!但它的动画效果、互动效果、多媒体效果十分出色。而且还可以在Flash动画中封装Mp3音乐、填写表单等;并且由于Flash编制的网页文件比普通网页文件要小得多,所以大大加快了浏览速度。这是一款十分适合动态Web制作的工具。 另外,个人网站制作者还需了解W3C的HTML4.0规范、CSS层叠样式表的基本知识、javascript、VBScript的基本知识。对于常用的一些脚本程序如ASP、CGI、PHP也要有适当了解,还要熟练使用图形处理工具和动画制作工具以及矢量绘图工具,并能部分了解多种图形图像动画工具的基本用法,熟练使用FTP工具以及拥有相应的软硬件和网络知识也是必备的。 当然,互联网还是一个免费的资料库。编制网页需要多种多样的按钮、背景还有各种各样图形、图片。如果这些都要靠自己完成,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而且还需要强大的图形、图片制作技术。所以,为了省却这些麻烦,网站制作者完全可以从网上下载各种精美实用的图片、按钮、背景等网页素材。 要领四:确定网站界面 界面就是网站给浏览者的第一印象,往往决定着网站的可看性,在确定网站的界面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①栏目与板块编排 构建一个网站就好比写一篇论文,首先要列出题纲,才能主题明确、层次清晰。网站建设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确定题材后立刻开始制作,没有进行合理规划。从而导致网站结构不清晰,目录庞杂混乱,板块编排混乱等。结果不但浏览者看得糊里糊涂,制作者自己在扩充和维护网站也相当困难。所以,我们在动手制作网页前,一定要考虑好栏目和板块的编排问题。 网站的题材确定后,就要将收集到的资料内容作一个合理的编排。比如,将一些最吸引人的内容放在最突出的位置或者在版面分布上占优势地位。栏目的实质是一个网站的大纲索引,索引应该将网站的主体明确显示出来。在制定栏目的时候,要仔细考虑,合理安排。在栏目编排时需要注意的是: ●尽可能删除那些与主题无关的栏目; ●尽可能将网站内最有价值的内容列在栏目上; ●尽可能从访问者角度来编排栏目以方便访问者的浏览和查询;辅助内容,如站点简介、版权信息、个人信息等大可不必放在主栏目里,以免冲淡主题。 另外,板块的编排设置也要合理安排与划分。板块比栏目的概念要大一些,每个板块都有自己的栏目。举个例子:ENET硅谷动力()的站点分新闻、产品、游戏、学院等板块,每个板块下面又各有自己的主栏目。一般来说,个人站点内容较少,只要分个栏目也就够了,不需要设置板块。如果有必要设置板块的,应该注意: ●各板块要有相对独立性; ●各板块要有相互关联; ●各板块的内容要围绕站点主题; ②目录结构与链接结构 网站的目录是指建立网站时创建的目录。例如:在用Frontpage建立网站时都默认建立了根目录和Images子目录。目录的结构是一个容易忽略的问题,大多数站长都是未经规划,随意创建子目录。目录结构的好坏,对浏览者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但是对于站点本身的维护,以后内容的扩充和移植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建立目录结构时也要仔细安排,比如: ●不要将所有文件都存放在根目录下。有网站制作者为了方便,将所有文件都放在根目录下。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文件管理混乱,搞不清哪些文件需要编辑和更新,哪些无用的文件可以删除,哪些是相关联的文件,影响工作效率;上传速度变慢,服务器一般都会为根目录建立一个文件索引,如果将所有文件都放在根目录下,那么即使只上传更新一个文件,服务器也需要将所有文件再检索一遍,建立新的索引文件,很明显,文件量越大,等待的时间也将越长。 ●按栏目内容建立子目录。子目录的建立,首先按主栏目建立。友情连接内容较多,需要经常更新的可以建立独立的子目录。而一些相关性强,不需要经常更新的栏目,例如:网站简介、站长情况等可以合并放在一个统一目录下。所有程序一般都存放在特定目录,例如:CGI程序放在cgi-bin目录,所有提供下载的内容也最好放在一个目录下,便于维护管理。 ●在每个主目录下都建立独立的Images目录。一般来说,一个站点根目录下都有一个默认地Images目录。将所有图片都存放在这个目录里很是不方便,比如在栏目删除时,图片的管理相当麻烦。所以为每个主栏目建立一个独立的Images目录是方便管理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方便维护与管理。 其它需要注意的还有:目录的层次不要太深,不要超过3层;不要使用中文目录,使用中文目录可能对网址的正确显示造成困难;不要使用过长的目录,太长的目录名不便于记忆;尽量使用意义明确的目录,以便于记忆和管理。 网站的链接结构是指页面之间相互链接的拓扑结构。它建立在目录结构基础之上,但可以跨越目录。形象的说:每个页面都是一个固定点,链接则是在两个固定点之间的连线。一个点可以和一个点连接,也可以和多个点连接。更重要的是,这些点并不是分布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存在于一个立体的空间中。一般的,建立网站的链接结构有两种基本方式: ●树状链接结构(一对一),这类似DOS的目录结构,首页链接指向一级页面,一级页面链接指向二级页面。这样的链接结构浏览时,一级级进入,一级级退出,条理比较清晰,访问者明确知道自己在什么位置,不会“不知身在何处”,但是浏览效率低,一个栏目下的子页面到另一个栏目下的子页面,必须回到首页再进行。 ●星状链接结构(一对多),类似网络服务器的链接,每个页面相互之间都建立有链接。这样浏览比较方便,随时可以到达自己喜欢的页面。但是由于链接太多,容易使浏览者迷路,搞不清自己在什么位置,看了多少内容。 因此,在实际的网站设计中,总是将这两种结构混合起来使用。网站希望浏览者既可以方便快速地达到自己需要的页面,又可以清晰地知道自己的位置。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首页和一级页面之间用星状链接结构,一级和二级页面之间用树状链接结构。关于链接结构的设计,在实际的网页制作中是非常重要一环,采用什么样的链接结构直接影响到版面的布局。 ③进行形象设计 网站的设计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设计网站标志(LOGO)。LOGO是指网站的标志,标志可以是中文、英文字母,也可以是符号、图案等。标志的设计创意应当来自网站的名称和内容。比如:网站内有代表性的人物、动物、植物,可以用它们作为设计的蓝本,加以卡通化或者艺术化;专业网站可以以本专业有代表的物品作为标志。最常用和最简单的方式是用自己网站的英文名称作标志,采用不同的字体、字母的变形、字母的组合可以很容易制作好自己的标志。 ●设计网站色彩。网站给人的第一印象来自视觉冲击,不同的色彩搭配产生不同的效果,并可能影响到访问者的情绪。“标准色彩”是指能体现网站型象和延伸内涵的色彩,要用于网站的标志,标题,主菜单和主色块。给人以整体统一的感觉。至于其它色彩也可以使用,但应当只是作为点缀和衬托,绝不能喧宾夺主。一般来说,一个网站的标准色彩不超过3种,太多则让人眼花缭乱。适合于网页标准色的颜色有:蓝色,黄/橙色,黑/灰/白色三大系列色。 ●设计网站字体。和标准色彩一样,标准字体是指用于标志,标题,主菜单的特有字体。一般网页默认的字体是宋体。为了体现站点的“与众不同”和特有风格,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一些特别字体。制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网站所表达的内涵,选择更贴切的字体。需要说明的是:使用非默认字体只能用图片的形式,因为很可能浏览者的计算机里没有安装特别字体,那么辛苦设计制作便可能付之东流了。 ●设计网站宣传语。也可以说是网站的精神、主题与中心,或者是网站的目标,用一句话或者一个词来高度概括。用富有气势的话或词语来概括网站,进行对外宣传,可以收到比较好的结果。 要领五:确定网站风格 “风格”是抽象的,是指站点的整体形象给浏览者的综合感受。这个“整体形象”包括站点的CI(标志,色彩,字体,标语)、版面布局、浏览方式、交互性、文字、语气、内容价值等等诸多因素,网站可以是平易近人的、生动活泼的也可以是专业严肃的。不管是色彩、技术、文字、布局,还是交互方式,只要你能由此让浏览者明确分辨出这是你网站独有的,这就形成了网站的“风格”。 风格是有人性的,通过网站的色彩、技术、文字、布局、交互方式可以概括出一个站点的个性:是粗犷豪放的,还是清新秀丽的;是温文儒雅的,还是执著热情的;是活泼易变的,还是墨守成规的。 总之,有风格的网站与普通网站的区别在于:在普通网站上你看到的只是堆砌在一起的信息,你只能用理性的感受来描述,比如信息量多少,浏览速度快慢等;在有风格的网站上你可以获得除内容之外的更感性的认识,比如站点的品位,对浏览者的态度等。 在明确自己想给人以怎样的印象后,要找出网站中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最能体现网站风格的东西。并以它作为网站的特色加以重点强化、宣传。总之,风格的形成不是一次定位的,你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强化、调整、改进。 要领六:有创意的内容选择 好的内容选择需要有好的创意,作为网页设计制作者,最苦恼的就是没有好的内容创意。网络上的最多的创意即是来自于虚拟同现实的结合。创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网站,如果创意很好,却对网站发展毫无意义,那么,网站设计制作者也应当放弃这个创意。另外,主页内容是网站的根本之所在,如果内容空洞,即使页面制作地再怎样精美,仍然不会有多少用户。从根本上说,网站内容仍然左右着网站流量,内容为王(Content Is King)依然是个人网站成功的关键。 要领七:推广自己的网站 网站的营销推广在个人网站的运行中也占着重要的地位,在推广个人网站之前,请确保已经做好了以下内容:网站信息内容丰富、准确、及时;网站技术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网站的交互性能良好。一般来说,网站的推广有以下几种方式: (1)搜索引擎注册与搜索目录登录技巧 注册著名的搜索引擎站点是在技术上推广网站的第一步。注册搜索引擎有一定的技巧,像AltaVista、搜索客这样的搜索引擎,它自动收录提交的网址。另外,注意Meta的使用,不要提交分栏Frame页面,大部分搜索引擎不识别Frame,所以一定要提交有内容的Main页面。 而像Yahoo、搜狐等搜索目录网站采用手工方式收录网址,以保证收录网站的质量,在分类查询时获得的信息相关性比搜索引擎站点(靠Spider自动搜索的)更强。由于搜索目录网站收录网站的人为因素相对较多,因此在提交网站时要注意遵守规则。如Yahoo要求注册站点描述不超过25个单词。在此要注意:将网址提交到最合适的目录下面,要认真详细的介绍网站,千万不要有虚假、夸张的成分。 (2)广告交换技巧 很多个人站点在相互广告交换时都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访问量相当;第二,首页交换。显而易见,这种做法是为了充分利用广告交换。以很多个人网站的经验,当与一个个人站点交换链接时,对方把网站的LOGO放到了友情连接一页,而不是首页时,很少有访客会来自那里。通常在首页,广告交换才会有很好的效果。 (3)目标电子邮件推广 使用电子邮件宣传网址时,主要有如下技巧:可以使用免费邮件列表来进行,只要你申请了免费邮件列表服务,你就可以利用邮件列表来推广你的网站;可以通过收集的特定邮件地址,来发送信息到特定的网络群体,在特定网络群体中推广自己的网站;发送HTML格式的邮件,即使其内容与接收者关系不大,也不会被被当作垃圾信件马上删掉,人们至少会留意一下发送者的地址。不过,在进行邮件推广的时候要注意网络道德。 要领八:支撑网站日常运行 当个人网站做到某一程度,就必须把赚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通常来说,个人网站获取资金通常有以下两个渠道: (1)销售网站的广告位 要销售网站的广告位,一般来说,每日的流量少于1万人次的网站在目前是不会吸引广告主的。网站的专业性及商用性,以往的广告经验,技术以及设计要求等也会影响到广告的销售。 一般来说,WEB广告的收费有三种方式: ①CPM (Cost Per Million/Thousand) 放一个广告,它按每1,000人次来访问站点收费。这方法对网站经营者最为合适,只要有人浏览该网页,就得钱,不管访问者对广告有无反应——是否会看或点击该广告。 ②点透(Click-through) 通过Banner广告点到了广告商的站点,这才算数,广告商青睐这个,他只为对自己广告感兴趣的人“套钱“。网站经营者就不合适了,据一些调查资料表明,只有3%的访问者会去“CLICK”广告。 ③提成 (Commission) 根据访问者点击位于你站点上广告所带来的销售收入,从中跟做广告的厂商分成,这种方法对于网站的经营者来说,比上面两个都更加冒险。 通常的,个人网站的广告收费方法往往是第一、第二种方法的结合,站点和广告商都可少冒点险。 (2)与大型网站合作 另外,通过与大型网站合作,获取经费,也可以维持个人网站的日常运行。不过,个人网站很容易会成为商业网站的附属品。 有时间和充沛的体力,再加上对新技术和技巧的学习和应用,你就能为自己在网上建一个家了。

求助一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

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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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发表的文章,思维引导作用。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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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智能手机统治着通讯领域,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关于手机科技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手机科技论文篇一 智能手机时代老年人手机功能设计 摘要:现如今智能手机统治着通讯领域,而这个时代的来临和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发展,加之老年人口日益增多,老年人对社会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新的科学技术如何应用在老年人手机设计上,尤其是如何帮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活便利上则显得更为重要。该文根据老年心理学等理论和社会现状就智能手机时代老年人手机的功能设计提出一些浅薄的见解。 关键词:智能手机时代;老年人手机设计;老年心理学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3)35-7985-02 1 我国老年人口现状及其与手机的关系 据2010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统计显示: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3.26%,也就是说假如我国有13亿人口,那么老年人口数则有1.7238亿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如何为老年人构建和谐舒适的晚年生活,让老人的身体及精神生活等方面被人们所关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与此同时的现实状况却是,儿女们在外工作时,老年人往往是退休后自己在家,大多数的老年人便成为了我们所说的“空巢老人”。他们与家人沟通的方式则变得更加单一,能够独立上网使用QQ等社交聊天软件的老人可谓是屈指可数,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手机便成为他们与家人朋友联系交流时最主要的平台和沟通的渠道。一部方便易用的设计贴心的手机便是陪伴他们生活中的好伙伴,也是儿女们更好的赡养老人和孝敬老人的好帮手。可是,由于周围环境及老年人身体条件的制约,大多数老年人在接收与传递信息时不是很便利,他们大多都不会像如今的年轻人一样刷微博、发微信、下载手机软件等,这样也会制约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甚至对老年人的生活品质造成诸多不利的影响。 2 老年人的身体特征 多数人在进入老年期之前,感知能力就已经开始衰退了,因为个体的因素,大都不太明显;可是五六十岁以后不仅是听觉和视觉开始出现明显的衰退,其实连同皮肤的触觉等感觉也都随着年龄增长3 智能手机时代合理的老年人手机功能设计 智能手机是指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可以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通过此类程序来不断对手机的功能进行扩充,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的这样一类手机的总称。无论是购物网站的页面上还是手机销售营业厅内,玲琅满目的手机映入眼帘,但是真正适合老年人用的手机真是屈指可数,有的打着老人机的口号,可是功能上却是年轻人才能快速操作的模式,有些手机的设计根本就没有以老年人的特征为根本,设计出来的产品并不符合老年人的需求。 作为能够给年轻人生活提供方便的产品,智能手机也必将成为老年人平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一款设计优秀的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手机不但能让老年人的生活变得更便利还能够帮助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那么在智能手机成为街机的今天,老年人手机设计成什么样,具备什么功能才能受到老年人的欢迎呢?从老年人生理机能和生活习性出发,针对老年人身体特征,老年人手机在功能上的设计建议如2: [老年人手机硬件功能设计\&老年人手机软件界面设计\&1、硬界面的键盘操作(有无键盘),键盘按压功能,老年人触觉的灵敏度下降,如何控制按压度的来操作手机及其程序。如果设置按键操作则需比正常手机按键尺寸大上1.5倍。 2、手机屏幕的功能显示,易操作。 3、电池充电设置,自动提醒老年人及时充电。待机时间需要长些,可内置备用电池以备没电时突发事件的使用。 4、听筒的通讯功能,铃声功能,老年人听觉下降,所以铃声的音频设置很关键,铃声响亮且符合老年人的喜好。 5、外观的质地材料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并且防滑防水、耐摔耐磨耐高温、手机的造型和色彩也要符合老年人的审美需求。 6、大键盘、FM收音机、一键呼叫、快速拨号、语音控制、超长待机、健康监测等都是必不可少的。\&1、界面色彩设计上选用黑色、白色、橙色及红色较佳。在同等条件下,老年人对暖色比冷色易于识别。 2、文字上,大小可调节以适应不同老年人视力的不同。 3、操作界面的设置要简洁清晰、操作深度低。 4、功能上除设置通话、短信等功能外,以下诸如急求功能、照明、闹钟、健康提醒(例如吃药时间的提醒)、心电及血压、娱乐(收音机、音乐、摄像头与家人的可视功能)等功能。 5、随时随地的地理位置及实时监控即GPS定位,及时老年人记忆不好走丢了,家人也能够找到老人的位置。 6、现在高科技技术的运用,比如把云服务等高技术手段运用到老人手机当中,就是把云服务的概念和技术完全的引入。子女可以通过身边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和父母的云服务手机建立连接,远程协助父母管理手机,进行远程管理设置,涵盖了远程定位、健康资料、联系人、图铃、闹钟、桌布时间与日期、键盘、高级设置、手机模式等菜单功能。\&] 图2 由此不难看出老年人手机功能上的设计应着重的体现出人性化、智能化和云服务等高新技术的注入。智能化使老年人专用手机可以能好更快捷的满足老年人日常所需要的手机服务,就像拥有了贴身的管家和秘书一样来帮助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而云服务则可以随时随地的通过手机测量和检测到的数据,例如心电、血压水平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实时上传到云端,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儿女们对老年人的一举一动有所知晓,以至于出现异常和紧急状况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拨通儿女及家人的电话进行求救。老年人手机的整体功能设计应该简单易用且经济耐用,虽然老年人的生理及心理的机能都在下降,相信一款以人为本、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专为老年人贴心设计的手机会成为他们生活中必备的好伙伴。当然,儿女及家人对老年人的关爱才是老年人做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乐的根本,多一些关爱和探望,让“空巢老人”的心理和心灵不再空虚、寂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性的关爱。 参考文献: [1]赵慧敏老年心理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1. [2] 张振萌.针对使用行为分析的老年人手机设计研究[D].沈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0. 关于手机科技论文篇二 智能手机时代手机恶意软件特征分析 摘 要:针对手机恶意软件特征进行研究,首先介绍手机恶意软件的定义与类型,再总结手机恶意软件威胁的种类及影响,以此为手机恶意软件防治研究提供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智能手机;恶意软件;特征分析;潜在威胁 中图分类号:TN929.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02-0000-01 3G网络的普及推动了移动互联网的深度应用,更多的传统应用模式转移到移动互联网。近年来,手机以其小巧、便捷备受青睐。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性能不断提高,加上网络宽带化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倾向于手机上网。 一、手机恶意软件定义 手机恶意软件是指在用户未明确提示、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手机上安装或运行并且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一般说来,手机恶意软件具有七大行为特征,一些恶意软件符合多个特征。 (一)卸载困难。手机恶意软件一旦在手机端强制安装,用户使用常见卸载工具难以对手机恶意软件进行根本删除。 (二)强制安装。在用户未经许可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软件强制安装至用户的手机上。 (三)广告推送。手机感染一些手机恶意软件后,恶意软件开发者可以与用户手机后台远程通讯,不时向用户手机推送大量的垃圾广告短消息、彩信[1]。 (四)浏览器中毒。手机浏览器收感染后,操作系统的API可能被恶意调用,以进一步达到窃取用户隐私信息的目的。 (五)窃取信息。如果手机感染某些手机恶意软件后,系统中的个人隐私信息,如用户通讯录、用户短消息等内容会被这些软件窃取。 (六)侵犯权限。手机恶意软件可能会在程序安装后,初始化运行的时段弹出提示框,让用户在无申辩力的情况下赋予手机恶意软件文件系统访问权限。 (七)恶意捆绑。一些恶意软件为了获取更多收益,在未经用户授权的情况下,绑定其他软件或广告, 二、手机恶意软件范围 参考计算机恶意软件分类与目前已出现的手机恶意软件种类,本文将手机恶意软件分为五类:手机蠕虫、手机病毒、僵尸网络、手机木马与间谍软件[2]: (一)手机蠕虫是一段能够自我复制与传播的恶意程序。系统破坏性不强,普通手机蠕虫一般情况下不会感染系统文件,主要目的是大量占用系统、网络资源。 (二)手机病毒是一段能够自身复制的程序,主要手段是破坏或篡改用户数据,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系统破坏性极强。 (三)僵尸网络是通过多种隐蔽手段在大量相同系统平台的智能手机中植入恶意程序,使攻击发起者通过一对多的命令与控制信道,操纵感染手机执行相同恶意行为,如发送大量的垃圾短信或对某目标网站进行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等。 (四)手机木马是伪装成合法软件的一种恶意程序,软件本身不能在网络自行传播。通常会在用户不知情时,安装到用户手机上,并且会在后台隐秘执行某些恶意功能,如破坏系统文件等行为。 (五)间谍软件是一种能在手机后台隐秘收集手机用户数据,在用户不知情或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这些个人数据通过网络发送给第三方的程序。这种程序危害性很大,也最隐秘,主要目的是窃取用户机密信息,例如IMSI, IMEI、密码、各种账号和密码等。 三、手机恶意软件威胁分类 手机恶意软件是故意在智能手机系统上执行恶意任务的蠕虫、病毒和特洛伊木马的总称。智能手机因有其相应的软件开发平台与开发语言,所以能帮助和规范软件开发者。巨大的智能手机市场带动了智能手机软件产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智能手机软件成为了黑客新的攻击目标与掘金之地。根据目前手机恶意软件的分类与特征[3],手机恶意软件带来的潜在威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一)信息窃取型。信息窃取型手机恶意软件主要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窃取用户手机当中的个人重要信息。如果用户安装了这类手机恶意软件,一旦这些软件中的恶意程序被激活运行,那么手机中的个人信息,如通讯录、照片、各种账号与密码都存在被盗取的可能。 (二)功能破坏型。这类手机恶意软件主要目的是破坏系统和消耗资源。感染了这种类型的手机恶意软件主要表现为手机运行速度突然变慢,某些功能受到了限制,内存瞬间被消耗殆尽。 (三)推广传播型。这类手机恶意软件主要目的是推广、传播一些非法应用软件和广告,自身破坏性不强,在相关利益的诱惑下,放弃了软件的纯洁性,作为广告与其他软件的推广载体,牺牲用户部分体验,以获取部分利益。 (四)通信吸费型。这类手机恶意软件最终的目的就是获得经济收益。这类恶意病毒一种做法是通过手机后台程序用短信隐秘定制SP业务的方式,欺用户,收费业务费用。另一种做法是把恶意扣费和消耗大量流量代码直接嵌入到手机软件中。当用户运行了这种软件后,在用户不知情时就可能在无形中产生了通信和流量费用。这些恶意扣费一般都很隐蔽,有的甚至是通过运营商的合法渠道来实现的,对于普通手机用户来说根本无法察觉,一般都是恶意费用产生后才可能发现[4]。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4G网络的开通及智能手机行业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必然会大规模地向手机上迁移,还会因手机具有的随身携带、频繁使用、个人信息丰富等特性而被扩充。针对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安全问题,工信部需要尽快制订相应的管理性技术规范,加快立法所需的技术性研究为移动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技术指引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健,范明钮.基于恶意软件分类的特征码提取方法[J].计算机应用,2011,31(增刊1):83-84. [2]卢浩,胡华平,刘波.恶意软件分类方法研究[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6(9):4-8. [3]奚小溪,孙荣会.恶意软件的行为与检测技术分析[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2012(3):52-55. [4]周运伟.手机安全问题的难点剖析及其对策[J].第28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13(10):78-80. 看了关于手机科技论文的人还看 1. 大学生如何利用好手机的论文 2. 关于大学生手机市场的论文 3. 大学生手机调查报告范文3篇 4. 关于手机市场的论文 5. 通信技术毕业论文范文

ui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ui设计毕业生即将毕业了,大家要在毕业前完成论文的写作哦!下面我为大家介绍ui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到大家!

1) 基于技术接受模型的传统媒体客户端用户使用行为研究

2) 基于特定主题的手机UI界面设计

3) 儿童数字读物UI设计原则与风格探析

4) 从街头篮球游戏分析游戏UI设计

5) 浅谈交互设计流程中的视觉因素

6) 基于jQueryMobile技术的移动网站开发研究

7) 纬编立体提花织物的计算机仿真

8) 纪检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9) 移动医疗类产品的UI设计研究

10) 网页UI设计中“中国风”元素的应用研究

11) 基于移动终端微信平台的UI界面优化设计研究

12) UI设计中用户交互体验的视觉思维分析及探讨

13) 浅谈UI设计中的视觉设计风格发展

14) 浅谈UI设计中的视觉表现

15) UI交互智能迷你净化器设计--创意思维设计

16) 回合制手游新增UI设计规范研究

17) 基于用户体验的移动终端UI设计

18) 基于HTML5和jQueryMobile的移动学习APP设计与实现

19) UI设计中图形创意方法

20) UI设计的交互性与界面视觉设计研究

21) 浅谈艺术设计中UI界面设计及应用

22) 手机操作系统ui设计浅析

23) 浅析用户交互设计中的视觉性设计

24) UI设计中用户体验研究

25) 一种嵌入式UI界面的设计原理浅谈

26) 基于Android的大学生“学习伴侣”系统

27) 中国传统元素在UI界面设计中的应用探析

28) 基于Android的自定义通用可视化控件

29) 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农村科普教育的UI视觉表现形式研究

30) 动态插画在视觉传达中的创新与应用

31) 基于Android的远程四轴运动控制系统研发

32) 移动终端用户体验极简化设计研究

33) 基于Android的农业大棚环境监控系统的设计

34) 以用户为中心的交互式信息可视化设计研究

35) 电商购物网站UI艺术设计研究

36) 基于Android的健康管理系统客户端的设计与实现

37) 智能手机UI主题界面交互设计

38) 基于UG二次开发的机械零件库研究

39) 基于C/S架构的嵌入式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的研究与实现

40) 拓路客特色旅游网站UI设计方案

41) UI设计中用户交互体验的视觉思维

42) 基于混合设计模式的iOS事务记录App研究与实现

43) UI交互设计在信息科技中的探究

44) 基于形态语义学的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研究

45) 智能手机UI设计中用户体验的视觉体验研究

46) UI界面设计中的色彩心理研究

47) 移动互联网产品中的UI视觉设计研究

48) 移动终端环境下视觉训练软件UI设计模式研究

49) 基于手机游戏的UI设计方法研究

50) 论互联网+背景下的平面设计

51) 无线wifi定位技术及其在智慧校园中的研究与应用

52) 用户行为习惯在UI设计中的应用

53) 小学校讯通移动界面综合性设计及应用研究

54) 平行次元UI设计与分析

55) 老年人智能手机UI设计研究

56) 传统“五色观”在UI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57) UI设计中用户交互体验的视觉思维探究

58) 基于移动端的高校社团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

59) 智能穿戴设备中的UI设计

60) 海啸预警平台中海量数据检索与可视化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61) 基于机器视觉的柔性体振动测量系统研究

62) 纯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的开发与设计

63) 基于橙光游戏平台的《摩梭秘影》手机游戏设计

64) 移动互联网软件产品中的UI设计研究

65) 移动电子商务客户端的用户界面设计研究

66) 极简主义风格在UI设计中的应用与价值探究

67) 视觉设计中色彩元素在游戏UI中的应用研究

68) 可穿戴设备造型及UI设计研究

69) 中国传统图案在手机UI界面中的设计应用研究

70) 基于认知体验的手机APP界面设计探究

71) 移动UI视觉设计应用规律研究

72) 数媒教学APP界面中的情感化表现研究

73) 典型客户能效信息搜集与分析系统设计与实现

74) Android移动写作平台UI设计研究

75) 黄金分割原理在动画电影节奏中的应用研究

76) 手机UI设计中视觉艺术元素的构成

77) 数位产品使用中界面附加工作研究--以手机新闻APP应用为例

78) 论手机UI设计的发展趋势

79) 版式设计法则在UI设计中的体现

80) UI设计与震后汶川羌族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

81) 移动终端健康类APP色彩应用与用户体验关系研究

82) UI静态页面设计与卡通动效结合研究

83) UI设计中的视觉表现

84) 基于AUTOSTAR的智能电视仿真平台设计与实现

85) 混合型移动应用开发框架的设计与实现

86) 从电影网站设计浅析网页UI设计趋势

87) 基于色彩语义学的移动应用UI界面色彩设计原则

88) 断舍离在UI设计中的思考及应用

89) 古代装饰器物在中国风手游UI设计中的拟物与抽象

90) UI设计与用户体验在产品中的重要性

91) 物联网猪场三维建模与视景仿真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92) 如何培养技术与艺术相融合的高技能人才

93) 浅谈UI设计中“扁平化设计”的运用和发展趋势--以IOSUI为例

94) 论手机游戏UI设计中视觉艺术元素的构成

95) 基于UI设计原则的网页界面评价

96) 浅谈适应老年用户的手机社交应用UI设计

97) 基于IOS平台的服装品牌APP开发设计

98) 数字媒体时代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99) 智能手机教务学工系统APPUI设计的色彩研究

100) 谈立体主义对手机UI设计发展的影响

101) 移动学习APP软件生成平台的对比研究

102) 大连智慧旅游平台UI浪漫设计研究

103) 研析电子设备界面设计的方法及准则

104) 基于Cocos2d-x的电视UI架构设计

105) 一种基于AndroidUI分析与设计方法

106) 智能手机UI界面设计分析

107) 基于WPF的UI设计模式研究

108) 试析图形图像UI设计

109) 基于中国传统元素的手机应用UI设计研究

110) 视觉传达设计的构成要素在游戏UI中的运用

111) UI设计与产品形象的关系探讨

112) 浅谈软件UI的色彩情感

113) 现代化养猪场三维建模与视景仿真系统的研究

114) 浅谈手机UI界面的人性化设计

115) 智能手机UI交互界面人性化设计研究

116) 一种新型自动气象站触控屏交互式系统设计

117) UI设计与产品形象的关系研究

118) 虚拟现实语境中的UI风格化

119) 论UI设计中色彩的应用

120) 手机UI界面的色彩搭配研究

121) 地铁车辆与环境虚拟现实仿真研究

122) 论UI设计中视觉元素的审美与功能

123) 扁平化UI在时尚品牌营销类APP中的应用研究

124) 中国传统视觉艺术与现代UI设计的融合

125) UI设计中图标设计探索

126) UI设计在塑造产品形象中的应用研究

127) 基于短距无线通信的农网用户剩余电流在线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

128) 论制造业生产管理软件的UI设计

129) 大型矿用挖掘机外观造型设计研究

130) 基于Android的智能家庭监控系统研制

131) UI界面设计的开创性用户体验探究

132) 基于视知觉理论的3-6岁儿童教育类应用软件UI分析与设计

133) 移动端智能手机软件产品的UI设计研究

134) 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UI设计视觉表现研究

135) 手机UI界面中情感化表现的创新性研究与应用

136) 浅谈图标设计在游戏UI中的魅力

137) 现代网站UI设计的可用性原则探讨

138) “互联网+”时代下的UI设计发展趋势

139) 基于MySQL的玉米病害检索诊断系统数据库设计

140) 论UI设计中的色彩心理学运用

141) 基于现代主义风格的UI设计研究

142) 论手机UI设计中视觉艺术元素的构成

143) 浅谈交互设计中的情感体现

144) 手机游戏UI图形设计的符号化研究

145) UI设计中的色彩使用

146) 基于Android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移动APP设计与开发

147) 视觉UI设计--漫谈信息图形化

148) 基于色彩心理学的UI设计研究

149) 探究UI设计的视觉传达艺术

150) 浅谈数字媒体交互式UI设计

151) 手机端用户界面设计中极简主义风格的应用

152) 智能手机人机交互界面中的视觉传达设计

153) 基于二阶聚类的病例归类及其软件设计

154) 移动互联网金融App的UI界面设计及互联网式推广

155) 浅谈扁平化的界面设计及未来发展趋势

156) 虚拟学院学习平台UI设计与实现

157) 媒体时代UI设计中交互视觉体验研究

158) 基于微软富用户体验框架的多媒体管理软件的设计与实现

求园林景观设计的毕业论文一篇

现代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探讨杨志正[摘 要] 文章通过对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内涵与特征进行分析,在借鉴国内外成功实践与先进理论的基础上,从规划设计的层面提出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的生态策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淡水资源、能源、材料、管理等方面的节约技术措施。[关键词] 节约型园林;绿化;科学规划;生态策略一、前 言当前,资源短缺已经是世界范围内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各国都致力于研究节能、环保型技术以缓解日益加剧的资源问题、环境问题,我国也把“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工作的重点[1]。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园林绿化行业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载体。而要真正实现节约型园林绿化,需要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等几个方面入手,转换传统观念,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其中,规划设计是建设过程中实施最早也是最关键的技术环节。本文从节约型园林的内涵与特征出发,在借鉴国内外成功实践与先进理论的基础上,探讨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的生态策略与方法。二、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提出城市园林绿地作为城市中唯一具有自净能力的系统,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 年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在全国节约型园林绿化现场会上首先提出了“节约型”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遵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就必须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资金投入、选择对周围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以因地制宜为基本准则,为城市居民提供最高效的生态保障系统。这是我国针对当前资源短缺的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三、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内涵与特征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是指“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财政拨款、选择对周围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自然资源与各种能源,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率;二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与环境效益;三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节约型园林应该是最合理、最经济、最高效的园林形式。同时,根据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内涵,节约型园林绿地应该是生态型园林,应该符合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具有可持续、自我维持、高效率、低成本等基本特征。园林绿地建设大力倡导节约的理念是为了顺应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反对当前绿化建设中的诸多铺张浪费之风而提出的,但不能因为节约就放宽了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在质量、标准、品位等方面的要求。四、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的生态策略(一)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1.科学规划,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效能良好的城市园林绿地生态格局能够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效率,是满足城市绿地生态环境、景观、文化、休闲游憩、防护等功能要求的基础条件。理想的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应顺应城市空气动力学、城市水文、城市热量耗散以及人类活动等城市物理驱动力规律,应具备布局均匀性、要素流动性、功能可达性、体系稳定性、空间开放性等基本特征,从而有利于发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巨大作用。所有这些都建立在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具有前瞻性的规划,可以延长绿地的使用寿命,避免城市园林绿地的频繁改建,节约城建资金,从而实现经济上的节约。2.合理设计,提高园林绿地的利用率提高园林绿地利用率的前提是园林绿地的选址要正确且设计合理。调查显示,城市园林绿地中那些占地面积很大的大尺度空间,如大面积的草坪或铺装场地,空间尺度宏大、壮观,但使用者寥寥无几,场地的利用率很低;反而那些占地面积较少的小尺度空间,如符合人们使用需要的休息、健身器材区域,常常人满为患。城市园林绿地除景观功能外还肩负着生态、健身、休闲、文化、防护等多重功能要求,设计时应该兼顾这些要求,以营造多样化的小尺度空间为主,减少冷漠而空旷的大尺度空间的设计,从而提高绿地的利用率,间接地节约土地资源。3. 立体绿化,提高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率立体绿化(Vertical Iandscape Greening)包括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高架桥绿化、天桥绿化等。通过立体绿化的方式,可以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率,在美化城市景观、提高城市绿化率的同时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发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无法增加绿地面积的情况下,采用立体绿化和复层植被构建的技术措施,能明显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三维绿量与叶面积指数,丰富城市绿化覆盖层次,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当前立体绿化的技术已基本成熟,迫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与行业的政策引导与项目扶持。(二)合理选择植物资源,优化植物配置1.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利用乡土植物植物种植设计是现代园林绿地生态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植物品种的选择与植物景观生态群落的建立等内容,其中,对乡土植物的大量选择利用是植物品种选择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颁布的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暂行标准中,对于当地物种应用的基本指标也有着明确的要求。然而由于有些建设方的盲目跟风、攀比、猎奇等心理加上设计、施工方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因素,导致当前很多城市绿化中仍存在忽视乡土树种,大量引进外来树种、特别是国外观赏品种的现象,从而直接造成建设和养护成本的大量增加。对于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由于乡土植物不仅具有成本低、适应性强、当地特色明显等先天性的独特自然优势,同时乡土植物对环境和土壤的适应能力很强,少有病虫害,具有可靠的生态安全性,而且节约水资源,有些仅依靠降雨就能生存良好,从而减少灌溉、施肥等养护成本。2.种植设计模拟乡土植物优势群落结构一般地方植被群落经过长期演替竞争,逐渐形成地方的优势植物品种以及由优势植物品种组合形成的地方优势种群群落结构。这些优势植物种群和群落结构都是自然界长期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的产物,对当地的环境气候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基于此,美国生态学家、景观规划师麦克哈格提出了“设计结合自然”的设计理念。这种遵从自然演替规律、模拟乡土植物优势群落结构进行人工植物群落的景观设计,较传统的只注重景观性的植物配置具有更强的景观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目前,这种设计理念已经在国内外很多生态园林建设中被广泛认同和应用。3. 绿化模式绿化模式以复层式群落为主。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地被层以及层间植物所构成的复层式混交群落绿化模式是实现园林绿地景观与生态功能的重要形式。传统的绿化模式更注重观赏效果,而对植物生物学特性、生态位以及群落结构与配置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城市绿地人工群落多数种间配置单一化和群落层次结构简单化的现象很严重,同时为了强调观赏效果,大量使用草坪、人工修剪的模纹植坛以及大量摆放一年生草花等。这种过多运用规则式的配置手法,造成单位面积内的植物种类减少,群落结构层次趋于简单,导致部分群落结构单一抗逆性差,最终植物生长不良直至死亡。实验表明,乔、灌木的耗水量远低于草坪,而生态效益却比草坪高得多,10m2树木产生的生态效益与 50m2生长良好的草坪相当。另外,在园林绿地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一年生草花的集中摆放,虽然可以短时间获得强烈的“展示”效应,但短暂的花期过后,则出现景观上的断层与空白。这些做法都是非节约型的,均应在今后绿化建设中加以改正,应该强调多年生宿根花卉的利用,构建乔—灌—花(草)复层式植物生态群落。(三)利用循环再利用理论,节约自然资源所谓循环再利用理论是指以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转换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园林绿化由生产者到消费者最后到分解者的完整生物链。其所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应用模式,它要求把人类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程,在园林绿化的整个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中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在生态设计理论中通常遵循“3R”原则,即减少(Reduce)、再利用(Reuse)、循环(Recycle)[2]。这些设计原则在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中同样适用。节约型园林绿地的设计就是要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减少污染的排放、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等。例如,在园林绿地的景观设计中,充分利用场地地貌特征和植被现状,保留原场地一切可以利用的景观资源,有机地进行改造,既突出景观的地方性特征,又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同时场地的竖向设计遵循减少大的地形改造、土方就地平衡等原则,都是减少人为干扰、减少经济投入、节约资源的有效手段。除此之外,“循环再利用”是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另一个节约资源的措施,主要包括废弃物景观再利用、垃圾的基质化处理、雨水的收集与再利用等。1. 废弃物的景观再利用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用地遗留下来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在景观改造规划中,充分挖掘、利用这些废弃物的景观价值,进行景观改造与再利用。以工业废弃地的公园改造为例,德国的杜伊斯堡公园、煤气厂公园和广东歧江中山公园等国内外著名的工业遗产公园的成功开发模式为废弃物的再利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诸如将废弃的铁轨改造成别致的花径、将废弃的机床改造成工业雕塑、将水塔改建为攀登瞭望塔、保留旧厂房的钢筋框架并改造为休息休闲场所等的做法,既延续了场所的特征,创造出独特而别致的景观,又节约了建设资金,是节约型园林应该借鉴的节约材料的手段。2.园林垃圾的基质化处理与再利用园林绿地中的枯枝、落叶,从池塘、河流中疏浚的污泥等园林垃圾,如果将它们无害化处理,使之变成富有营养的植物生长基质,不仅能消除园林垃圾处理的压力,为农业生产与城市绿化提供高效肥料,更实现了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的持续物质循环。目前国内外有很多园林垃圾处理厂用以处理城市园林废弃物和垃圾,在实现园林废弃物无害化与资源化、节约资金投入、节约无机化肥材料使用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3. 雨水、中水的回收与再利用雨水的水质可以满足城市绿地中的养护用水、景观用水等需要,因此园林绿地中可通过利用建筑、道路、湖泊等收集雨水,用于绿地灌溉、景观用水。对于硬质铺地部分,建立可渗式路面,采用透水材料铺装,直接增加入渗量,同时结合设计雨水收集管道系统来收集雨水,最终汇集于园林绿地中的水体内或地下蓄水池中,用于园林绿地的浇灌养护。德国是世界上雨水收集利用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其城市绿化通过广泛收集和利用雨水,解决了大部分的景观用水和养护用水,有的甚至实现了对城市洁净水资源的零消耗。生态建筑的屋檐下都设计了半圆形的檐沟和雨落管,用来收集屋面的雨水。收集起来的雨水,部分用来浇灌绿地,部分补充地下水。除雨水资源外,城市中水通过回收再利用应用于园林绿地灌溉养护,既可以有效地利用和节约有限的淡水资源,又可以减少污、废水排放量,减少水环境污染。国家颁布的生态园林城市暂行标准中,对于中水的利用率也有着明确要求。利用城市中水对城市园林进行灌溉,在以色列、美国、日本等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尤其是以色列,其城市园林养护用水 80%以上是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过简单处理后,结合现代灌溉技术进行灌溉[3]。我国利用污水进行绿地灌溉尚处于起步阶段,城市中水量大且相对集中,水量、水质均比较稳定,是可以恒量供水的水源。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通过简单的一级或二级处理后,即可达到园林用水的要求。(四)节水、节能新技术的运用园林绿地中传统的灌溉方式不但浪费大量的水资源,还会出现灌溉不及时、不均匀、易产生地表径流和深层渗漏等现象,影响灌溉效果。自动喷、滴灌技术是根据对植物的生态习性和土壤、气候状况的自动监测,运用自动控制系统适时适量地进行灌溉,相对于传统的浇灌技术可节省水约30%~50%,而且还节省劳力,工效较高。一般自动喷灌技术特别适合于密植或低矮植物,如草坪、灌木、花卉的灌溉。滴灌除具有喷灌的主要优点外,比喷灌更可节水约 40%,节能约 50%~70%,但因管道系统分布范围大而增大了投资成本和运行管理的工作量。目前,滴灌主要应用在花卉、灌木及行道树的灌溉上,而在草坪及其他密植植物上应用较少。其技术原理是直接供水于植物根部,减少水分蒸发损失,且不影响地面景观,同时还可以抑制杂草的生长,是未来园林绿地中极具发展潜力的灌溉技术。(五)设计管理粗放型的景观,节约维护成本景观管理是景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和工程建设阶段相比,维护管理是长期、周期性的过程。当前许多精致的景观工程的背后伴随的是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精细呵护,特别是诸如大面积的草坪、喷泉水池、人工整形修剪的模纹植物的大量应用。由于需要定期地修剪、除草等精细的维护工作,或者像大型喷泉那样需要大量水资源和电力资源作为代价的景观来说,一旦失去精心的呵护和高额的运行成本支撑,原本炫目的景观便会很快失去光鲜的外表,变得杂乱荒废、面目全非。因此,管理的节约也是节约型园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在工程建设的最初阶段被明确,通过规划设计全盘控制。五、结 语节约型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理念,是我国为了适应日益加剧的能源短缺和顺应建设节约型社会而提出的,其建设理论与思路在节约、可持续、自我维持、循环再利用、高效率、低成本等方面体现了生态园林的实质与内涵。因此,建设节约型园林也是实现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科学的节约型规划设计,才能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发挥节约型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与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本。[参考文献][0]发表论文.www.qikan120.com[1]刘纯青.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要求全国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J].园林科技,2006,(4).[2]聂磊.关于建设节约型园林技术体系的研究[J].广东园林,2007,(4).[3]朱庆华.生态城市与城市绿化[J].林业调查规划,20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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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如何通过园林技术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摘要:以一些特殊地质、区域为例,介绍了园林技术在水土保持上的运用。科学的选择种植物、合 理的栽培养护、园林技术的使用等,通过具体实例,进一步证明园林技术可以在提升土壤的可持续利用 空间上有所作用。 关键词:园林技术;水土保持;运用 1园林技术与水土保持 1.1园林技术的发展 园林技术包括园林施工、园林设计、园林管理等多方面 内容,既包括园林植物的选择、栽培、养护,也包括由园林景 观、设施等组成的完整的园林系统的设计与管理。园林技术 在改善地域生态水平,美化环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就园林建设自身而言,与水土保持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关 系。如土方工程的挖掘、运输、填筑过程中,若破坏土体稳定 性,扰乱土壤结构,使土壤紧实度变小,均容易造成水土流 失。所以,土方的施工时要注意观察土质情况,考虑边坡、坡 度、深度的合理。同时,还要因地制宜进行科学的给、排水设 计,通过谷、涧、山道的组织,减缓径流速度及防止水流冲刷, 也可以起到很好的减轻水土流失的作用。除以上因园林施工 建设引起水土流失的因素,本文的重点将以一些特殊地质、 区域为例,介绍园林技术在提高水土保持效果上的运用,以 期对园林技术的提升和水土保持的效果有所益处。 1.2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中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经过50 多年的治理,土壤侵蚀总体上得到遏制,但局部地区土壤侵 蚀仍很严重,是中国主要的生态与环境问题。近年来,随着经 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态与环境意识也日益增强,在围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对水土 流失防治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像本文中所说的园 林工程中,就涉及了很多水土保持措施。在园林建设过程中, 科学的运用水土保持理念,将会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水土流 失之目的,以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地发挥园林的 生态环境效益,为生态系统的修复、改善,以及健康发展提供 保障。 2园林技术在水土保持上的运用 以特殊地质、区域为例介绍园林技术在水土保持上的应 用。 2.1盐碱地开发 盐碱地是指土壤里面所含的盐分影响到作物的正常生 长的土地,具有“咸、毒、板、瘦”等不良性状。中国现有0.347 亿hm2盐碱地,约有100个城镇有盐碱地分布。包括长江以 北的辽阔内陆地区,以及辽东半岛、渤海湾和苏北滨海狭长 地带,浙江、福建、广东等省沿海、台湾和南海诸岛的沿岸也 有少量分布。在盐碱地质条件中,绝大多数园林植物受到严 重的生理胁迫,无法存活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园林技术,提高 盐碱地的绿化率,让可溶性盐随着水渗到下层或流走,使土 壤“脱盐”,并培肥土壤,达到土地再开发利用。笔者认为,园 林技术在盐碱地的开发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1)选择耐盐碱植物。中国对盐碱地的治理开发非常重 视,积极研究、培育耐盐碱植物品种。目前全世界已知的盐生 植物有l 500多种,中国约有400~500种。所以,在提高盐 碱地的绿化效果的关键因素,也就是选择耐盐碱植物上,具 有一定的植物利用条件。 (2)降低地下水位。地下水对土壤盐碱的关键影响关系 是———地下水位高,矿化度大,容易积盐。在盐碱地,可以通 过抬高植物栽培床面的方法,达到相对降低地下水位的作 用。这种方法既可以通过雨水淋洗,提高土壤脱盐的效果;又 可以减轻土壤的返盐量。在抬高植物栽培床面的同时,可结 合挖掘鱼塘、开挖水沟,利用挖出的土方垫高绿化栽培的床 面,既有效降低地下水位,又起到很好的蓄水、排水的功效。 (3)科学栽植。首先要选择健壮的苗木。在盐碱地上种 植,普遍存在生根难、生根慢、长不好的问题。所以一定要选 择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壮实的苗木进行栽植。这 样的苗木抗盐碱性强、生长快。另外,还可以通过适当使用生 根粉、打泥浆栽植、大穴栽植树盘覆膜的方法,以助于提高苗 木的成活率。 (4)科学养护。盐碱地的园林植物在定植后,如果不进行 科学合理地养护与管理,土壤很容易返盐。一旦出现土壤返 盐的情况,苗木的生长不仅会受到影响,而且还会给土壤再 改良带来困难。在科学的养护方法上,应根据植物与土质的 特性,科学安排。一般包括疏松土壤、地面覆盖、合理施肥等。 2.2采矿废弃地生态恢复 采矿废弃地应植被遭到破坏,水分涵养下降,致使地表 径流的下渗受阻;同时,地下水流的方向也会因为开采发生 改变,导致河溪断流,水系紊乱;还有采空区的形成等等,都 会加剧采矿废弃地的水土流失,带来一些极具破坏力的自然 灾害,如沙尘暴、泥石流、山洪、甚至荒漠化。所以,采矿废弃 地生态恢复,即恢复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进而提高生态 系统生产力和稳定性意义重大。从园林技术的角度,主要可 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1)土壤改良。土壤改良,是生态恢复与重建的关键,可 以直接改良或者新覆土再进行改良。其中针对采矿地的土壤 状况,可利用园林技术中削高垫低、土平整地、复土、深挖垫 浅、煤矸石或粉煤灰填充等措施整治沉陷土地。 (2)适当植物。因为采矿废弃地土壤的处理,促进了植物 对基质中重金属的吸收。所以,改良的废弃地不适于种植农 作物,长期的改良必须依靠植物。利用固氮植物和菌根植物 改良废弃地可以起到较好的生态效益。 (3)植被群落。利用乡土植物来恢复植被群落十分重要, 这些耐受酸性水污染的植物可以较好的去除废水中的矿物 离子,具有很强的忍耐性和可塑性。利用园林技术,通过栽培 植物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以形成多结构的生态系统,在 植被养料方面,可以将基地上的材料作为植物生长的媒介加 以循环利用,如利用煤、矿砂和金属物充当植物生长的介质。 (4)净水灌溉。包括拦截地表水,阻止地表径流流入采矿 场,从而减少废水的补给量;封闭各种废弃矿井巷道,以通过 隔绝空气的方法,减少氧化作用,降低生成酸性水的可能性。 将旧有排水渠改造成水景公园,利用风力或电力设施带动净 水系统,同时把收集的雨水在冷却池和沉淀池中进行清洁处 理,再输送到各个花园进行净水灌溉。 2.3边坡防护 边坡防护,是指依靠植物根茎与土壤间的附着力以及根 茎间的互相缠绕来达到加固边坡、提高坡表抗冲刷的能力。 对于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维持生态,净化环 境,保证人员及车辆安全都具有一定的作用。因为大多边坡 因开挖造成,地表植被遭到破坏,表土抗蚀能力减弱,在雨 滴、重力和风蚀作用下水土极易流失,植物种子定植较为困 难;另外,土壤多为没有熟化的生土,养分含量一般很低,边 坡土壤对降水截流也较小。所以,必须通过相应的园林技术, 创造出利于植物生长的土壤环境。 (1)植物选择。为了达到较好的固土护坡的效果,要选择 适应当地气候,抗旱性强;根系发达、扩展性强;种子丰富,易 更新、易生长;多年生,绿期长;可粗放管理的植物。可用的植 物种类较多,主要有草本植物、灌木、藤本植物,以及乔木等。 (2)综合因素。需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边坡坡度,土壤结 构、厚度,边坡土壤理化性质,以及种植目的等。除了土壤自 身的状况,选择边坡植物主要应考虑的气候因素还有当地气 温和降水等。 (3)护边坡筋。一般在边坡坡度较大,或同一纵边坡较长 处铺设。使用砖或其它块料作为材料,将材料置于土中,露出 地面一定高度,每隔10~20 m设置3~4道,与道路成一定角 度,如鱼骨状排列于道路两侧。在较陡峻地段的排水沟,可采 用较粗糙材料,如卵石、砾石等进行衬砌,以降低径流速度。 2.4河道治理 维护河道的水生态平衡,既要为水生、两栖动物等创造 良好栖息繁衍环境,又要有利于河流自净能力的提升;既要 恢复自然河道的生态功能,又要满足人类生存和生活的要 求。科学合理的河边植物园林设计,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1)植物墙体设计。在园林技术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生 态、经济、人文、社会效应等多方面因素,设计出安全性与景 观性兼顾的帮助治理河道的植物墙体。以块体结构,分层设 计;每一植物区都具有其独特的功能,以更好的促进水生植 物生长实现,达到重新构建河道以及河堤生态循环系统的效 果。 (2)分层植物选择。在墙体上部可以种植一定面积的高 等水生植物,如美人蕉、旱伞草、万寿菊等。在水陆交错带,充 分利用可以吸收水中磷、氮、重金属的植物,配备其他的水生 植物群落,包括湿生植物、挺水植物(如芦苇)、浮水植物等, 可以去除水体中的富余营养物。当然,这些植物还应具有生 长快的特点,这样才可以较好的清除水体和土体的有害化合 物,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 3总结 特别是对于干旱地区来说,通过科学的园林技术,可以 很好的提高水土保持的效果。园林技术创造的不仅仅是优美 的植被、水体景观,更可在提升土壤的可持 (上接第148页)续利用空间上有所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明.生态环保新举措:自嵌式植生挡土墙问世[EB//OL]. (2007-11-7). fo/A00000021125-1. html. [2]刘海龙.采矿废弃地的生态恢复与可持续景观设计[J].生态学 报,2004(2):323-329. [3]蔡志洲.公路边坡灌木生态绿化研究[J].交通环保,2002,23(3): 25-26. [4]刘会超,孙振元,彭镇华.盐碱地园林绿化树木栽培技术[J].园林 绿化,2004(1):45.满意请采纳

求一篇施工组织设计的毕业论文

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是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点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个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的,一般情况下是各个施工企业分别独立进行,它有很强的技术性和综合性,需要编制人员有足够的建筑工程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适应工程项目和业主、设计、监理的特殊要求,同时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规范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满足最终的一个基本要求即对施工过程起到指导和控制作用,在一定的资源条件下实现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达到施工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目前所存在的缺陷:1.目前所累积的建筑施工技术资源得不到有效、充分的应用,特别是其中的智力资源,这一方面是编制人员自身素质和经验不足造成的;另一方面是传播渠道不足不畅通所致。对早已有的成功经验没有进行借鉴,所编制的内容缺乏新技术、新工艺,没有起到提高劳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的作用。往往有这种情况,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在构想的内容,早已是有经验可以借鉴,但他不仅没有借鉴,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项成果的存在,这就给编制人员带来了大量的重复劳动。2.有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缺乏技术理论基础和具体施工经验,编制中只是对技术规范照搬照抄,而未对具体工程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和设计,没有起到指导施工作用。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对每个建筑工程逐个进行编制,以适应不同工程的特点,但不同编制人员对于同类型的施工工艺在进行编制工作的同时,作了大量不必要的重复劳动,降低了工作效率。4.现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只作为技术管理制度的一项工作,它主要追求施工效益而很少考虑经济效益,存在只注重组织技术措施,而没注重经济管理的内容,以至在实施过程中不讲成本,没有实现经济效益的目标。5.目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经常是技术部门的几个技术人员包揽,技术部门搞编制,生产部门管执行,出现设计与实施分离的现象,以至造成施工组织设计只是个形式而已,不能真正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建筑水平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原有的传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方法已不能适应现在的要求。目前我国已加入了WTO,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适应建筑市场和新型施工管理体制的需要,要具备建造现代化建筑物的技术力量和手段,就必须对现在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进行改进。实施办法如下:1.运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的标准。行业管理部门如能对建筑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收集,经过分析和归纳,整理并发布,则能使先进的施工组织设计更能发挥效益,减少编制人员重复劳动,而且能推广先进经验。2.企业应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包揽的做法,实行谁主管项目实施,就由谁负责主持编制并执行的方法。使施工组织设计能较好的服务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3.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就是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根据现有的和可能创造的施工条件,从事实出发,决定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应根据多年积累的建筑施工技术资源,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施工技术,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并结合工程项目的特殊性,从技术及经济上互相比较,从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使技术上的可行性同经济上的合理性统一起来。4.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目标,结合企业实际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要具有竞争性,能体现企业的实力和信誉。5.建筑施工企业应实行施工组织设计的模块化编制,更多的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便进行积累、分组、交流及重复应用,通过各个技术模块的优化组合,减少无效劳动。6.努力贯彻国家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标准,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逐项地编制质量保证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工作同时进行,并努力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扩大深度和范围,对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做出评估,实现设计和施工技术的一体化。施工企业要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总结与工法制度,扩大技术积累,加快技术转化,使新的技术成果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得到应用。目前已是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在工程项目中已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应大力发展与运用信息技术,重视高新技术的移植和利用,拓宽智力资源的传播渠道,全面改进传统的编制方法,使信息在生产力诸要素中起到核心的作用,逐步实现施工信息自动化、施工作业机器化、施工技术模块化和系统化,以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使企业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好的生存环境。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一、文献综述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及作用伴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内的次带危机也越发严重。虽然中央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以抵御经济危机的影响,但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然未走出低谷。在当前建筑市场步入低谷的情况下,建筑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向用户提供质量好、造价低、工期合理的建筑产品。要想生产一个优良的建筑产品,除了设计、材料供应等因素之外主要靠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效的、科学的现场施工管理来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就是对拟建工程的施工提出全面的规划、部署、组织、计划的一种技术经济文件,作为施工准备和指导施工的的依据。它在每项工程中都具有重要的规划作用、组织作用、指导作用,具体表现在:(1)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合理安排,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是统筹安排施工企业投入与产出过程的关键和依据。(3)施工组织设计是协调施工中的各种关系的依据。(4)施工组织设计为施工的准备工作、工程的招投标以及有关建设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通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可以全面考虑拟建工程的具体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上,做出一个全面而合理符合好快省安全要求的计划安排,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做充分的准备,预防和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为施工单位切实的实施进度计划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根据以往工程实践经验,合理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能准确反应施工现场实际,节约各种资源,在满足建设法规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前提下,有效的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的由来和发展现状施工组织设计是前苏联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在20世纪60~70年代,我国各施工企业均为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所以对施工组织设计重视不够,当时只将施工组织作为一本技术性文件,职能单一,与整个项目管理项目组织无关。在进入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施工组织设计也在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角色,在施工组织中加入了项目管理的一些职能,施工组织设计由原来的纯技术性文件改变为技术管理性文件。随着项目法在全国的大面积推广和我国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作为施工组织设计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技术组织文件了。它不仅指导项目的技术实施,而且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季节性管理、项目组织、项目协调等方面做了大量文章。近几年,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又增加了关于降低成本与新技术开发的一些内容。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从目前我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的现状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目前所累积的建筑施工技术资源得不到有效、充分的应用,特别是其中的智力资源,这一方面是编制人员自身素质和经验不足造成的;另一方面是传播渠道不足不畅通所致。对早已有的成功经验没有进行借鉴,所编制的内容缺乏新技术、新工艺,没有起到提高劳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的作用。(2)有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缺乏技术理论基础和具体施工经验,编制中只是对技术规范照搬照抄,而未对具体工程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和设计,没有起到指导施工作用。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对每个建筑工程逐个进行编制,以适应不同工程的特点,但不同编制人员对于同类型的施工工艺在进行编制工作的同时,作了大量不必要的重复劳动,降低了工作效率。(4)现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只作为技术管理制度的一项工作,它主要追求施工效益而很少考虑经济效益,存在只注重组织技术措施,而没注重经济管理的内容,以至在实施过程中不讲成本,没有实现经济效益的目标。(5)目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经常是技术部门的几个技术人员包揽,技术部门搞编制,生产部门管执行,出现设计与实施分离的现象,以至造成施工组织设计只是个形式而已,不能真正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4.结论随着工程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施工组织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正在逐步的得到纠正。从目前我国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上逐步变化的趋势来看,它正在慢慢地向目前我国颁布的项目管理规范推进,由项目管理规范中规定的项目管理策划代替施工组织设计也指日可待。二、设计(论文)主要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书部分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特征、建筑面积、结构特点,施工条件等。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1)选择该项目的组织形式;(2)确定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3)项目经理的遴选与职责;(4)项目经理部成员的主要职责;(5)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等。3.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1)选择土方工程施工方案;(2)选择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案;(3)选择装饰工程施工方案等。4.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单位工程水平横道进度计划,必要时对计划进行优化,在横道图中,做出劳动力资源需要量统计图。5.各种资源需要量计划:(1)技术准备工作;(2)主要施工机械需要量计划;(3)主要材料需要量计划;(4)主要工种施工力量需要量计划;(5)现场准备工作等。6. 施工现场布置:设计布置垂直运输机械、搅拌机械、材料和构件堆场、钢筋和木工加工棚、办公及休息用房、食堂、厕所、现场施工的临时供水供电线路、施工临时道路等。其中材料和构件堆场、临时房屋等的面积,应根据定额标准和经验确定。7.质量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主要拟定编写在施工中如何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等。8.计算技术经济指标:施工场地占地面积、施工工期、劳动量、劳动力均衡系数、采用合理施工方案和先进技术的成本节约指标等。(二)外文资料翻译翻译与本题目相关的不少于3000字的英文文献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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