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1990年,孟加拉遭受水灾,该国通过港商与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上海公司签订了一份8千吨大米的买卖合同,C.I.F价约为170万美元。信用证开出后,港商将全套制作精美的单证在日本一家银行顺利结汇,提单由巴西一家班轮公司签发,承运船名为“罗里达”号。然而“罗里达”号却一直未往孟加拉卸货。后经调查发现,其实在签单日该船尚在欧洲营运。结果,孟加拉政府自认倒霉付出170万美元加上一大笔律师费。船东欺诈卖方将货物装上船后,货物的风险自越过船舷开始就移转给买方。 如果船东是见利忘义之徒,买方很可能面临第二种欺诈船东欺诈。有时,C.I.F买方会突然收到船东的指示,要求买方支付一笔钱款 以供加燃油之用,否则,要将船开到中东将货贱卖。碰到这种情况,买方左右为难,如果给,怕是个无底洞;如果不给,又怕船东恼羞成怒, 真将货卖掉而血本无归。更有甚者,一些船东在港装完货后,就销声匿迹。据ICC统计,最高峰时,一个月中有4船货在黎巴嫩失踪。载货船大都是旧船,货被卖掉后,船或被拆掉,或被改名。现在,船公司大多是 单船公司,破产是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为预防发生倒签提单,出口商应对有关装期规定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例如:国外信用证时常有以下一些关于装运期的用语:(1)Latest:31,May,即最迟不晚于5月31日,包括5月31日;(2)Not Later Than May 31,不迟于5月31日,包括5月31日;(3)during first half of May,表示从5月1日至5月15日,包括起止日;(4)within May,即during May,从5月1日至5月31日,包括起止日;(5)at the end of May,从5月21日至5月31日,包括起止日;(6)On or Before May 31,表示5月31日之前,包括5月31日;(7)On or About May 31,表示5月31日前后5天内,即从5月26日至6月5日止。出口商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装运,从正当手段获得装船清洁提单,以维护良好的信誉。 (二)印刷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国际海事局提议,印制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控制其流通。 (三)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全面了解是保障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若由于对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很好的调查和了解,仅凭熟人介绍或贪小便宜与之成交,则往往容易出事,后悔莫及。所谓资信情况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情况好,有相当可观的资产,且经营状况好,有履约能力;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不会随意撕毁契约。 (四)严格海运提单的签署。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交易,银行承担其付款责任的唯一条件是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只要单据表面满足“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条件,银行就承担付款责任。而不管单据的真假与否,如果单据出现不符点,对出口方来说,就丧失了安全及时收汇的银行保证。对进口方来说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五)选择可靠的船公司(承运人)运载货物。根据目前航运界状况要完全禁止保函的使用是不易的,因此 选择可靠的承运人则至关重要;装船时承托双方都要谨慎,力争做到出现问题早发现,及时解决,避免出保函;承托双方对保函的出据和接受也要慎重,以便在保函项下发生损失时易于协商解决;由于保函具有承托双方合伙对第三者收货人欺诈的性质,因此,应十分注意选择可靠的承运人运载货物。 (六)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要求海事司法保护。寻求海事法院的保护时应注意:第一,发现外方有迹象时,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时一旦国外不法商人的行为得逞,我方就无处寻觅行人,即便能够找到,他也不会轻易应诉,不会轻易执行判决。以伪造单据为例,如果行人伪造的全套单据(包括提单)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根据《UCP500》惯例,议付行即应履行付款义务。若赶在银行付款之前亦即方得到货款之前,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则可避免损失该货款;若在付款之后才向法院起诉,行商可能已逃之夭夭,法院作出判决也无法执行。第二,提出诉讼保全措施,这是使不法外商目的不能得逞的重要措施。申请诉讼保全后,海事法院及时对者所有或标的物实施扣押或冻结,确保日后对案件司法判决的实际进行。但是,如果提出的诉讼保全是冻结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则该请求必须在银行承兑之前提出,因为在远期信用证付款情况下,如果银行已承兑了汇票,则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责任就变成了汇票项下的无条件的付款义务,法院也就无权对该货款实施保全措施。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一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一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一倒签和预借提单已装船提单应在货物全部已装上港后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然而在实际业务有时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在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屡见不鲜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无法及时提货转卖或销售会产生货物压仓费用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碰到这种情况习惯上都是通过担保提货的方式予以解决的即由收货人向船公司提供一份经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要求张亚芬船后签发签发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因为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视作装运日期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便构成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托运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提单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规定顺利结汇但对收货人来说则构成合谋欺诈可能使收货人蒙受重大损失对此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许的证二伪造提单提单是信用证所要求的主要单据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凭单付款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伪造提单以取货款可能货物根本没有装船或以次充好蒙客户这种情况而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三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出现承运人欲对表面状况不良的装运货物签发不清洁提单由于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托运人不能凭此结汇因LETTER OF INDEMNITY 让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并保证赔偿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遭受的损失以此来换取清洁提单顺利结汇可见出具保函是出于国际贸易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托运人和承运人都能得到一定的方便和好处但实际上对承运人来讲却潜伏着很大的风险一旦收货人持清洁提单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必须赔付收货人但承运人持保函向托运人追偿时是否能得到补偿则取决于托运人的信誉和要补偿的理由是否与保函中所保事项完全一致且承运人没有按照货物的实际情况签发提单已违背了民事活动诚信的原则往往构成与托运人串通对善意收货人进行欺诈如承运人提请诉讼根据法律任何有欺诈性的合同协议或保证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法院不会以保函为依据来判决保函项下发生的货损货差的责任方承运人因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赔偿而遭受的损失不能向托运人追偿四无提单放货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货物运到目的在没有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补交提单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有可能被冒领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也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因此无提单交货风险是很大的船务代理凭保函放货而不是凭提单放货这是一种揽险自危的行为二提单风险的防范措施一杜绝或从严掌握预借和倒签提单倒签或预借提单办理结汇有损外贸企业形象及外运公司信誉并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目前我国港口拥挤船期不准是客观情况出口公司在签约订舱交货时需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同时应加强对合同履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必要时应事先设法取得客户的配合如不得以预借提单时则要注意防止发生实际装货船舶与预借提单的船名不相符合的情况如因无舱位或货物迟延而改装了另一条船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则应采取紧急措施果断追回全套单据重新缮制决不可有侥幸心理因为从法律责任看出口方预借提单结汇已构成伪造装运日期一旦另一方查明事实真相违约方须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如出口方提供了装于甲船已装船的清洁提单而货物却装上乙船无需细查即可证明出口商预借了提单仅凭这一点进口商就可据此拒付货款并提出索赔而倒签提单属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欺收货人的行为因此受害方不仅可以追究卖方的责任而且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无论对卖方还是对承运人都是严重的为预防发生倒签提单例如出口商应对有关装期规定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国外信用证时常有以下一些关于装运期的用语1 Latest:31,May,即最迟不晚于5月31日包括5月31日2 Not Later Than May 31,不迟于5月31日包括5月31日3 during first half of May 表示从5月1日至5月15日包括起止日4 within May 即during May 从5月1日至5月31日包括起止日5 at the end of May,从5月21日至5月31日包括起止日6 On or Before May 31,表示5月31日之前包括5月31日7 On or About May 31 表示5月31日前后5天内即从5月26日至6月5日止出口商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装运从正当手段获得装船清洁提单以维护良好的信誉二印刷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国际海事局提议印制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控制其流通五选择可靠的船公司承运人运载货物根据目前航运界状况要完全禁止保函的使用是不易的因此选择可靠的承运人则至关重要装船时承托双方都要谨慎力争做到出现问题早发现及时解决避免出保函承托双方对保函的出据和接受也要慎重以便在保函项下发生损失时易于协商解决由于保函具有承托双方合伙对第三者收货人欺诈的性质因此应十分注意选择可靠的承运人运载货物六积极运用法津手段及时要求海事司法保护寻求海事法院的保护时应注意第一发现外方有迹象时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时一旦国外不法商人的行为得逞我方就无处寻觅行人即便能够找到他也不会轻易应诉果行人伪造的全套单据不会轻易执行判决以伪造单据为例如包括提单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根据UCP500 惯例议付行即应履行付款义务若赶在银行付款之前亦即方得到货款之前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则可避免损失该货款若在付款之后才向法院起诉行商可能已逃之夭夭法院做出判决也无法执行第二提出诉讼保全措施这是使不法外商目的不能得逞的重要措施申请诉讼保全后海事法院及时对者所有或标的物实施扣押或冻结确保日后对案件司法判决的实际进行但是如果提出的诉讼保全是冻结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则该请求必须在银行承兑之前提出因为在远期信用证付款情况下如果银行已承兑了汇票则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责任就变成了汇票项下的无条件的付款义务法院也就无权对该货款实施保全措施四严格海运提单的签署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交易银行承担其付款责任的惟一条件是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只要单据表面满足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条件银行就承担付款责任而不管单据的真假与否如果单据出现不符点对出口方来说就丧失了安全及时收汇的银行保证对进口方来说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三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全面了解是保障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若由于对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很好的调查和了解仅凭熟人介绍或贪小便宜与之成交则往往容易出事后悔莫及所谓资信情况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情况好有相当可观的资产且经营状况好有履约能力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不会随意撕毁契约提单的使用潜在较大的风险外贸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掌握谨慎处理将风险防患于未然企业进行对外投资与发展跨国经营已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阻挡的潮流中国的对外开放吸引了一大批著名的国际企业来华投资直接参与中国市场的竞争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启发中国企业必须走出国门开展跨国经营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中国在引进外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当前无论从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还是从企业的自身状况来看中国企业都有必要抓住机遇积极发展跨国经营首先余波未尽的亚洲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周边国家纷纷贬值货币的情况下人民币币值依然保持稳定这就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外贸出口特别是和东南亚国家竞争的产品出口大为不利但我们也
外贸论文选题:
1.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经济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3.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
4.出口退税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分析
5.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6.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7.试析美元贬值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
8.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9.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迅猛增长的思考
10.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11.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12.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1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14.论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15.对中国服装出口创立国际品牌的思考
16.中国出口商品频遭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
17.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18.WTO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
19.中国加入WTO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影响
20.常用贸易术语比较
21.论国际贸易实务中FCR使用和风险防范
22.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贸易纠纷
23.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4.浅谈信用证在国际贸易支付中的应用
25.分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6.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
27.浅论国际海洋运输中的班轮运输业务
28.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
29.国际铁路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对策
30.论国际贸易电子信用证应用
国际贸易主要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劳务与商品的交换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国际贸易惯例
一、引言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里经过长期反复实践而逐步形成的,得到各国普遍承认和实际运用的习惯做法和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具有“普遍承认”的特点说明其通用性,为世界各国或某一个区域、行业的厂商所熟知并共同遵守。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贸易惯例是一座桥梁,学会运用国际惯例,能消除国内外合作者之间的不必要的误会,能在争议中找到共同的协商点。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贸易的发展及其工作的正常化,国际贸易惯例的运用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加强对国际贸易惯例的理解和认识十分重要。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表现形式
一般来说,国际贸易惯例是“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但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将实践中反复使用,业已证明行之有效的不成文惯例加以规范性的认定、完善和解释,编纂成文。这样,在当代国际贸易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惯例,几乎全都是成文的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国际经济组织收集编纂、制订的国际贸易统一条件,如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1994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方面的内容是惯例成文化的表现,其目的是统一惯例的含义,克服因对惯例解释的不统一所带来的适用上的困难,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成文国际法。
2.国际经济组织制订的提供给当事人选用的标准合同。
3.一般交易条件。它一般是在没有交易的统一条件又没有标准合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选定的,即当事人发出要约或签订合同时,在报价单、价目表或合同上记载的交易条件,一经对方当事人认可,即为有效。
4.在某些行业中长期流行的惯例。如“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考虑赔偿”的原则,是国际纺织品贸易的一项惯例。
5.特定贸易方式下形成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如拍卖中的“击槌成交方式”。
6.港口、码头惯例。世界主要港口在装运货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惯例,如果当事人在协商中未对有关风险、费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一般按其相关港口、码头惯例处理。
7.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出的典型仲裁裁决案例。
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
严格地说,国际贸易惯例并不是法律,但它具有准法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并不当然地产生法律约束力,除极少数的惯例具有强制性外,绝大多数是任意性的,但它们在下列情况下产生法律约束力:
1.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办事。在当事人之间,如果事先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行事,且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那么该项国际惯例将对当事人各方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但这种约束力并不是来自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自于“约定必须遵守”的原则。例如:在一张来自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已注明:除本信用证另有规定外,本信用证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办理。如果受益人对此没有异议,这张信用证的所有各方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付款行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均受UCP500惯例的约束。
2.司法或仲裁实践中引用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如果当事人对某一问题没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适用某一项国际惯例,在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机构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如果此项判决或裁决是终局的,那么,被引用的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也不是来自于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于判决或裁决。
3.国内法、公约或条约中准用国际惯例。如果某项国际惯例已被吸收进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或当事人所在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中,则此项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中国的许多立法均明确规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予以适用,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四、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是指国际或国内的仲裁、司法机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争议的方法。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具体有两种方法:
1.明示认定方法。依照该方法,判断惯例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 “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默示推定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多使用于当事人有共同选择某一惯例的意向,但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情况。“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它以推定的形式适用惯例,排除当事人争执。适用这种方法的惯例一般应具备这样两个条件:第一,该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第二,这种惯例, 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即从交易开始,双方当事人就应该知道某一惯例适用于他们之间的贸易。
五、结束语
国际贸易惯例是历史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和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国际贸易和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组织接受并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大量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也获得了新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对原有的成文惯例进行了修订,与此同时又出现了许多国际贸易新的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在实践中发挥着的指导、协调和简化手续的作用。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必须了解和熟悉各种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包括国际贸易惯例。
浅谈如何在国际贸易中有效地进行风险转移
摘要: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除了带来巨大的收益以外也带来了各种风险,如何进行对风险时间的界定成为一项重要课题,怎样有效地进行风险转移也引起了各国的关注,本文从风险转移的概念、发展过程和风险时间的确定三方面论述了这一焦点性问题。
关键词:风险转移 风险时间 国际贸易
风险是独立于人类意识的客观存在,任何事情都存在风险,国际贸易作为一项世界交易当然也不例外,面对风险我们不应该逃避,而是采取积极的行动降低风险,下面要探讨的是风险规避的一种方法,即风险转移。
一 、何谓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主要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劳务与商品的交换活动,因为距离的关系,无法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在商品由卖方发往买方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产生货物毁坏或者丢失的意外,这就是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所在。又因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利益是巨大的,那么商品发生意外所带来的巨额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便成了一个问题,因此出现了有关风险转移的课题,即风险所带来损失的责任承担的转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确切的关系到双方利益,所以引起了各国的重视。
二 、风险转移在实践中经历的三个阶段
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在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各国在经历了两个不被接受的原则后终于找到了行之有效的第三种原则。
第一,以合同签订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合同只要签订,不管货款是否到账,货物是否发出,风险已经转移,货物意外所带来的损失责任已经由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样的原则忽视了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使卖方过早丢掉风险包袱,不注意对货物的保管,以至于买方的利益受损,所以这种原则是不被各国接受的。
第二,以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假如货物的所有权在卖方手里,那么风险理应卖方承担,所有权只要过渡给买方,风险随之转移给买方。这样的原则在之前的贸易中是可以接受的,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的货物所有权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所有权,只是海运提单转移了但是货物的控制权还掌握在卖方手里,所以这种风险转移也已经过时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已经远远不是这种原则可以应对的了。
第三,以交货时间为根据进行风险转移。这种风险转移原则很大程度上扯断了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的联系,将这两个问题进行区分,所有权转移与否对风险转移没有直接影响,影响风险转移的是具体的交货时间。这样一来,货物属于哪一方管辖,哪一方就要尽力对货物进行保护,风险转移的时间则由货物备受保护的角度来决定的。这样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会在自己对货物的管辖时间内尽自己所能保护货物,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也可以更好的对货物进行管理,降低货物的损失率,所以这个原则是国际上提倡的。
三 、有效的进行风险转移
我国现在对风险转移的确定是以交货时间为根据的,应该要明确风险转移有关于时间的规定,才能够有效的进行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时间的规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牵涉到运输的风险转移
国际商品贸易因为距离的关系肯定离不开运输这一重要环节,而绝大多数的风险就是发生在运输的过程当中。那么,如果贸易双方在合同上没有规定交货地点,则货物只要交到第一承运人手里,风险就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如果双方规定了交货的特定地点,只有卖方在规定中的地点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才发生转移,卖方应该保存货物处置权所的单据,虽然单据在卖方手里,但是货物所有权不再是决定风险转移的根据,此举并不影响风险由卖方向买方转移。
2.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转移
路货买卖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买卖,双方已经签订合同达成协议,但是货物因为在运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不了解货物的真实情况,不知道货物是否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双方面临着相对较大的风险。在运输过程中,原则上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假使路货买卖是凭借运输单据来交易的话,风险则是在把货物交给持有运输单据的人时进行转移。为了买方的利益着想,如果卖方故意隐瞒货物或将损坏的事实,那么这属于特殊情况,不以上述原则转移,货物的风险责任依然属于卖方。
3.与运输无关的风险转移
假如买方在卖方的所在地收货,自己安排运输,在承运人收到货物的那一刻起风险转移给买方,如果买方无理拒收,风险依旧转移。如果买方自己安排运输,但需要在卖方所在地之外的地点收获,货物完全交到承运人的手里风险开始转移,但如果在交货时间里在买方得知货物已到的情况下还没有收货,那么风险会自动转移给买方。
4.风险转移时间的缺点
虽然以交货时间为根据的转移方式得到多国的推崇,但是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举个例子,在买方自己安排运输需要承运人的条件下,买方委托承运人前往卖方所在地或者指定货物所在地去接收货物,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而不是承运人。虽然承运人是买方委托的,属于买方的代理人,但是卖方一旦不控制货物无论货物处在谁的手里都将风险转移给买方也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因为当风险转移时,货物是处于承运人的控制下而非买方,买方并没有占有货物就承担了风险责任,相对而言还是对卖方有利,对买方不公平。
风险转移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贸易双方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虽然以时间为根据的风险转移是大多数国家的标准,但是因为此原则还是有些缺点,所以在实际交易中,可以根据具体问题再加以协商。风险转移是为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是将一切问题都摊开来谈,使双方都满意,避免在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引发纠纷,这样对双方都没有益处,有效的风险转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寿康、韩立余.国际贸易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吴志忠.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J]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
国际贸易是指各个国家地区进行商品交换的活动,是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相互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各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上的流通活动,由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构成了国际贸易。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专业的论文3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建设
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陈旧
国际经济环境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在这样的环境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操作也需要不断的前行和创新,但由于现阶段的教材出版时间比较老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按照教材上的内容来进行讲解的话,所起到的教学效果必然无法与时代接轨。此外,在课程设置上,很多学校并没有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操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对人才的需要有着一定的差距。课程上的设置与国际贸易大环境之间的差距使得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社会需求之间难以适应,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起到了阻碍性的作用。
(二)重理论轻实践
受到传统 教育 的影响,很多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比较重视理论教学,并比较愿意采取灌输式教学。这种教学方式对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来说毫无意义,使得学生在日后的操作能力上表现的比较差。再加上学校在实践操作上投入的比较少,最终导致出现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情况,理论得不到根本性的实践,教学效果不佳。由于学校所安排的动手操作课程比较少,使得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比较差,与现代化社会的实践能力要求呈现出了较大的差距。很多院校都为学生安排了 毕业 实习阶段,但由于经费问题或是基地建设等问题,导致最终的效果并没有真正的起到作用,在毕业后学生很难适应岗位上的要求。
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建设的 措施
(一)整合教学内容
针对当前教材内容落后的情况,应积极的做出改革。教学的重点应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变化而做出改变,以此来适应社会发展。教师在教学中起到的是主导者作用,作为教师应积极的进行进修或者培训,参加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学术会议,丰富自身的知识,使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及时的得到更新,这样在教学中才能带给学生最新的内容。而对学校来说,应鼓励教师对国际贸易的新规定和技术等进行积极的药酒,将能力和知识有机的联系在一起[1]。只有教师本身有了较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才能把握好最新的知识结构,将最新知识带给学生,使学生在面对问题时能运用全新的知识来进行解释,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最终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
(二)结合科技发展
国际贸易是随着国际经济变化而不断发展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国际贸易在方式上也呈现出了不同,每个区域之间都有着不同的特点。加上网络信息技术的逐渐发展,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也在不断的 网络技术 所代替,在国际贸易教学上应体现出这样的特点。当前只有结合科学发展才能帮助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方便学生在日后的工作中能体现出更多的优势。
(三)善用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教学指的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对某一问题采取小组模式来进行讨论,使课堂气氛变得更加活跃,同时通过大家的意见来讲问题进行彻底的解决。首先,讨论式教学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功能。对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主动的进行分析,最终得到答案,使得学生对问题的答案留下深刻的印象。讨论式教学能充分的带动学生之间互动。在讨论中,学生不同的 思维方式 将带动班级形成一个大的网络结构,不仅教师可以提供建议给学生,学生的想法也将激发教师产生新的想法,使师生共同获得发展。
(四)加强实践操作锻炼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在教学安排上应当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实践操作部分首先应在校内进行实施,通过课堂网络模拟实验教学来提升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来对学生进行讲解,为学生提供一个比较真实的环境,帮助他们对操作技能有初步的了解。其次,可以在学校内设置场地,来进行模拟操作,引导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模拟国际贸易环境,并完成国际贸易的流程。实践教学中学生的视野能够得到拓展,专业技能也将得到提升。此外,校外的实践环节也是十分重要的,当前由于很多因素的限制,导致部分学校根本无法实现与校外实践的结合。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到一些企业中来进行实习,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得到最直接的锻炼。同时也可以安排相关的专家到校进行讲座,提高学生对岗位要求的认识,激发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推动专业的发展。
(五)现代化教学手段
教学中教师应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信息技术与教学内容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对此可以利用多媒体来制作相关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的课件。课件中应突出教学大纲的重点内容,在理论中适当的穿插一些案例,使学生听起课来不会感到枯燥。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扩大了教学的信息来那个,使课堂气氛变得更加活跃,对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在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记录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在课件讲完之后为学生解疑,从而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国际贸易的相关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作为主要目标,结合现代科技对学生进行教学。本文对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对此提出了建设的建议,希望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努力提升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的长远目标。
试谈中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关系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面对不同的机遇与挑战,不断调整国际贸易发展政策,进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继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对外开放程度加强,国际贸易与产业部门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和复杂,相互之间的影响日益明显。因此,分析和研究我国国际贸易与国内产业结构之间的联系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国际贸易现状分析
在世界贸易迅猛发展的国际大环境中,中国国际贸易发展迅速,增长速度快于世界贸易增长的平均水平,在世界贸易中占据的份额逐渐提高。2005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口额占全球总额的6.1%,货物贸易出口额占全球总额的7.3%,均大幅超越位居第四的日本,跃居世界第三。2009年至2011年,中国始终是世界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2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在世界货物进口和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了9.7%和11.13%;2013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额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了10.32%和11.74%。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强,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也在不断提高。1990年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为30%,在1995年上升到40%,2011年则达到了50.1%,2013年外贸依存度虽然出现回落,但仍高达46%。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贸易发展迅猛,外需拉动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近十年来,中国外贸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年均超过2个百分点。可以预计的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未来二三十年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会更离不开国际市场,离不开国际贸易的带动。
二、中国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产业结构,即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主要是指国民经济各产业的构成以及产业间的联系和构成比例。中国的产业结构分配不太合理,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大,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小。农工商发展不均衡,基础产业实力较为薄弱,重工业发展不协调,服务业水平较低,产业结构存在较大的优化空间。
为了顺应经济发展,中国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视第三产业发展。目前,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有小范围的波动,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所占比重有大幅度提升。第二第三产业现在已经代替第一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整个产业结构呈现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的趋势。
虽然中国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保持良好的态势,但是在产业机构调整中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制约着整个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实力的增强。第一产业在产业结构中所占比例过大,内部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生产效益低下,优质产品率较低,具有较强竞争力行业较少且对第一产业贡献较小。第二产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自主创新的企业精神,生产效率不高。高新技术产业落后于发达国家,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发展迟缓,落后于发达国家,缺乏核心竞争力。发展较快的传统服务业生产率低下、经济效益差,现代服务业则没有充分发展,这对第三产业未来发展极为不利。
三、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关系分析
产业结构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产业结构的水平决定了国际贸易的水平。国际贸易是建立在本国比较优势基础上进行的,进行贸易的产品要受国内供给结构、要素禀赋、技术水平等产业结构相关因素的制约。
国际贸易反映了一国产业结构的变化,通过国际利益比较机制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合理化。中国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会通过贸易中利益比较机制,自发性地调节产业结构,使其向着有利于国际贸易的产业结构模式演变,例如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经济效益高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国内产业结构就会自发地将劳动密集型向资本货技术密集型转变;在国际贸易中相对成本较低的专业化生产会具有竞争力,较低的成本会利于国内的生产资源集中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会促使国内产业结构调整。
国际贸易通过国际利益比较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但在调整过程中,国际贸易中的进口与出口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是不同的。出口变动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动、促使产业的研发新技术和与世界贸易市场适应的能力;进口则给国内产品带来冲击,行业内会对生产资源重新分配,刺激有竞争力的企业不断前进,同时淘汰生产效率低下的企业。在产品进入国内时,相应 经验 也会随之而来,这将为相关企业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进而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
试探新时期国际贸易对商务 英语学习 者的新要求及对策
一、引言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地扩展和延伸以及国际贸易更深层次拓展,中国已经广泛且深入地融入国际商务活动中,并且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时,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这一发展趋势,各国的经济对外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因此,新时期国际经济与贸易已成为国家之间新的竞争与发展的领域,与国际贸易活动应运而生的 商务英语 专业人才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
二、新时期国际贸易发展的状况
(一)国际经济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数据表明,近年来国际间经济交往数量总额在不断增加,设计得范围在不断扩大。随着各国经济综合能力的竞争不断加剧,国家经济竞争早已从国内发展到国外,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跨国企业,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浪潮中,企业想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就不要不断壮大自身的企业规模与强化企业竞争实力。
(二)国际贸易交往模式的多元化
国际贸易是一种跨国交易,地域,时间及空间都是影响国际贸易活动的因素,然而,现代技术的完善和进步,改善了国际贸易活动的交往方式。现阶段,我们早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网络通信与交流技术在各国的日新月异。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中,网络技术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企业可以利用邮箱,e-mail,企业也改变了以往的开会模式,运用网上多人视频工作会议等形式来进行沟通和交流,方便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总之,新时期内,国际经济与发展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交往模式,会逐步与网络通信技术相联系,最终形成经济贸易模式多样化的形式。X
三、新时期国际贸易对商务英语学习者的新要求
新的经济时代,势必赋予国际贸易新的特点,尤其是外企在我国迅速的增多,中外合资企业与日俱增,单一的学术型的,研究型的外语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外企对外语人才,尤其是应用型外语人才的需求。
(一)基础知识是磐石
基础性是指强化基础,拓宽知识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以及宽广的只是 面试 创新的基石。国际贸易人才的基础性知识有外贸知识,基本的谈判技能,国际 市场营销 知识,国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等。外贸人才的基础性能力主要有:良好的英语交际能力,出色的谈判能力等。这些基础知识就与以往的英语基础知识有所区别。可是,相对于商务英语专业的学习者来说,仅仅掌握英语词汇,语法,句型等得基础英语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熟悉了解基本的国际贸易的知识,谈判口语等等。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
国际贸易英语学习者的专业知识,涵盖面试非常广泛的,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招商引资和外贸管理,文体教育的商业交往。商务英语学习者还需要掌握金融业务和国际贸易服务以及较强的综合能,如掌握熟悉产品,计算机,外贸等知识。国际贸易涉及的行业多种多样,每个行业的产品销售有所不同。商务英语学习者只有在巩固自身的英语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不断地熟悉各行各业的英语表达。除此之外,商务英语学习者还需具备灵活的谈判能力,热情亲和的交际能力,矛盾处理能力及办事意志。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要求商务英语学习者成为综合的应用型人才,这就需要在学习中加强技能的锻炼,将理论付诸实践。
(三)较高的实践创新能力
国际贸易的实践性标明商务英语学习者只是掌握外贸的理论的知识,根本无法完成外贸工作。综合的应用型外贸人才需要商务英语学习者在钻研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操作,全面,深入累计额国际经济活动的各项事务与管理工作,熟悉掌握进出口贸易的各个逛街及相关业务的实务操作技能,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摆脱困境,迎接新挑战
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推动着国际贸易的变化。新时期国际贸易对商务英语学习者提出了上述的种种新要求。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使自己成为能够满足外企要求的应用型人才,迎接新形势下的挑战,才是商务英语学习者应有的态度和出路。
(一)跟上时代的步伐,更新学习内容
要成为合格的应用型外语人才,商务英语学习者必须与时俱进,在学习内容和语言特色上都要能反映时代的特点和语言的更新发展。英语作为一门语言和交流的工具,也是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而演变和发展。随着全球经济和民族间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各民族间不同的 文化 碰撞和融合,英语词汇也不断的出现。学校为商务英语学习者配备的教材可能未必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商务英语学习者只能依靠网络或者参考其他最新的教材来获得最新的英语学习内容。除此之外,商务英语学习者应当多了解相关的西方文化和文明史,多读些英语方面的报纸,提高对西方各个民族和世界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了解,为以后在企业中工作时能够更加得体,更加顺利的处理各种涉外业务增加筹码。
(二)参与实践,全面发展
高校商务英语的课程,很多都会有实训的要求。学校也会组织商务英语学习者在一定的时期内通过参加实训来锻炼商务英语技能。商务英语学习者应当抓住一切可以实践的机会,心理不要抗拒,毕竟,这些实习实训都是和以后所从事的国际贸易工作相关。不管是那种语言,没有在实践中使用检验,是无法熟练掌握的。也只有通过一定时期的实践锻炼,商务英语学习者真实地处理外贸业务,才能形成自身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
五、结语
时代的进步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发展给国际贸易创造了生机,但是却给商务英语学习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商务英语学习者为了顺应时代的变化,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新趋势,必须通过各种 方法 来发展充实,武装自己,使自己成为符合国际贸易发展要求的综合应用型人才,相反,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终究将会被这个经济时代淘汰,无法在国际贸易行业当中立足。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1、 电子商务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研究 2、 入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3、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 4、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 5、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 6、 对外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7、 对外贸易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8、 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与问题研究 9、 我国的亚洲区域合作战略研究 10、 自由贸易与“绿色壁垒”——中国的外贸与环境保护 11、 绿色壁垒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12、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13、 我国服装出口的优势与问题 14、 中美经贸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5、 国际贸易中动植物卫生检疫对我国畜产品出口的影响 16、 无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对策研究 17、 外资商业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状况及影响研究 18、 欧洲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模式的影响研究 19、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20、 中国与东盟产业机构互补性研究 21、 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与对策 22、 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 23、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及影响 24、 外国对华反倾销问题探析 25、 中美贸易摩擦初探(浅议) 26、 论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 27、 WTO农业协定与欧盟及美国的农业政策的比较研究 28、 关于非关税壁垒的历史、现状及前景的分析 29、 WTO反补贴协议对我国政府补贴制度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30、 跨国公司从国际贸易转向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分析 31、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行业出口的影响和策略 32、 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争端的法律准备研究 33、 WTO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分析 34、 东盟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35、 环境与绿色贸易壁垒 36、 SA8000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37、 中国水果出口贸易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38、 新型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39、 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下加工贸易的升级对策研究 40、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的防范对策研究 41、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分析 42、 加入WTO对中国汽车业的影响 43、 跨国公司并购对中国企业出口环境的影响 44、 WTO框架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评析 45、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分析 46、 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招标中的竞争力分析 47、 软条款信用证研究 48、 跨国公司避税的形式分析 49、 我国对外贸易中的贸易术语选用问题 50、 取消纺织品配额对中国纺织出口企业的影响研究 51、 中国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 52、 中国屡遭反倾销的根源分析 53、 “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式 54、 “技术壁垒”: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 55、 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56、 试析“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与理论基础 57、 中国外贸结构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58、 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评价与调整。 59、 浅析我国频遭国外歧视性反倾销的原因及应对之策。 60、 国际贸易实务中货款拖欠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61、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透析及对策研究。 62、 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63、 对“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两种外贸发展战略的再认识。 64、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65、 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66、 中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探析。 67、 浅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的对策。 68、 浅析我国加工贸易政策调整。 69、 我国外贸企业L/C风险的防范对策研究。 70、 中美贸易摩擦日趋激烈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71、 非关税措施与国内产业保护。 72、 浅析贸易自由与反倾销的关系。 73、 浅析贸易自由与保障措施的关系。 74、 浅析入世对我国补贴制度的影响。 75、 浅析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 76、 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探析。 77、 WTO发展中成员优惠待遇探析。 78、 我国外贸企业盈利能力探析。 79、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80、 浅论绿色贸易与多边规则。 81、 《鹿特丹规则》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82、 对报关有关问题的思考。 83、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我国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84、人民币升值压力过大和贸易顺差过大对我国外贸出口产生的影响。 85、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外贸企业的影响和利弊以及应对措施。 86、我国对外贸易模式研究 87、国际贸易合同履行中的违约问题研究
学术堂给大家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国际贸易实务的论文题目:1.当代国际分工与贸易格局的基本特征2.国际水平分工问题研究(可以分国别或地区)3.产业内贸易问题研究(可以分国别或地区)4.当代国际贸易(包括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征与趋势研究5.世界市场价格的变化和趋势6.对外贸易依存度及其应用研究7.贸易条件及相关问题的研究与分析8.比较利益说的现代分析9.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分析与评价10.新贸易理论的分析与评价11.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适用性研究12.幼稚工业保护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问题研究13.贸易自由化与世界贸易体制研究14.贸易自由化的经济影响15.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研究
论文题目 1.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经济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3.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 4.出口退税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分析 5.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6.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7.试析美元贬值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 8.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9.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迅猛增长的思考 10.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11.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12.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1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14.论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15.对中国服装出口创立国际品牌的思考 16.中国出口商品频遭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 17.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18.WTO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 19.中国加入WTO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影响 20.常用贸易术语比较 21.论国际贸易实务中FCR使用和风险防范 22.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贸易纠纷 23.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4.浅谈信用证在国际贸易支付中的应用 25.分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6.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 27.浅论国际海洋运输中的班轮运输业务 28.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 29.国际铁路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对策 30.论国际贸易电子信用证应用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哪三种?三种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有何区别?答:按照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1)平安险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是海运险中责任范围最狭小的一种。(2)水渍险保险公司对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保险公司对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最早源于英国的海上保险实践,在不断发展中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保证制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海上保险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海上保险法中的保证制度是当前国际法领域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重点讨论了我国应在借鉴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基础上,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中保证的概念及保险解除权的行使等问题。
关键字:保证;性质;解除权
随着经济发展和海上保险业的壮大,英国在《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对保险制度做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第33条到第41条分别从保证的性质、明示保证、船舶适航保证、合法性保证等方面加以明确,使保证制度逐步完善。
一、保证制度概述
1、保证的概念
根据MIA1906的规定,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是指被保险人的允诺性保证,即被保险人承诺将来去做或不去做某种特定事情或履行某项条件,或肯定或否定某些事实的特定状态。[1]
我国现行保证制度仅在《海商法》第235条有所涉及,规定了违反保证条款时的义务和后果,并没有对何谓保证、保证的范围和性质作出规定,立法的缺失造成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面临困境。
笔者认为应在海商法中对保证制度作如下规定:保证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承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或者承诺某种事实状态存在或不存在;对与风险有关的重要内容的保证,应由保险人全面说明,否则不得约束被保险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
2、保证的分类
根据MIA1906,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⑴明示保证是指可以与保证意图相关的文字说明必须写进保险单或包括在并入保险单的某些档案之中。
⑵默示保证是指虽然没有在海上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但依法律规定或惯例认定为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应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MIA1906中默示保证包括合法性保证和适航性保证。合法性保证是指承保的海上冒险是合法的,处在被保险人可以控制范围内,且该冒险必须以合法方式完成。适航性保证是指在航次保险单中,在为承保的特定海上冒险之目的而开始航次时,船舶在开航前必须具备承保航程的适航能力。
在我国海上保险法律和实务中并不存在航次保险"船舶适航"默示保证,《海商法》第2条和第244条第1项明确将船舶不适航作为一项除外责任,仅对船舶开航时不适航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有权拒赔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同时我国《海商法》和船舶保险条款也没有合法性保证的规定。
3、保证的性质
在英国法中,将合同条款分为"条件"、"保证"和"中间条款"三类,保证是一项法定的解约条件,而海上保险法中的"保证",不同于合同法所指的"保证"。
Goff勋爵在"TheGoodLuck"一案中认为海上保险法第33条3款规定"承诺性保证被违反的,保险人从保证被违反之日起,自动解除赔偿责任",从而确立了英国海上保险法中违反保证的后果的自动解除规则,同时将履行保证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进一步履行保险责任的先决条件,而先决条件中的"条件"是指一项义务的存在或进一步履行该义务的责任取决于特定条件的履行,除非保险人事后弃权并确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否则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解除。
在我国,《海商法》第235条则规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只有在保险人选择行使解除权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如果保险人未行使解除权,则保险合同并不因此而终止。因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证的性质为法律赋予保险人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条件之一。
二、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英国MlA1906第33条第3款规定:"??除保单中另有明文规定外,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保险人解除责任,但不妨碍在违反保证之前产生的任何责任。"因此,在英国法下违反保证的直接后果是保险人自违反保证之日起自动解除保险责任。
我国《海商法》第235条规定:"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条款时,保险人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或是继续承保。可见,法律赋予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义务时享有解除权。但是该条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我们有必要进行分析。
1、解除权的行使
《海商法》第235条一方面规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保险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又规定保险人只有在收到被保险人的通知后才可以解除合同或修改保险条款,二者存在冲突。对此应该明确"不论被保险人在违反保证之后,是否向保险人发出了通知,保险人自知道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时起就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即保险人的解除权不受被保险人是否发出通知的影响。[3]
其次,我国现行法仅仅规定了解除权行使的起始时间而没有规定结束时间。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必须在保险人获悉违反保证义务后的合理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以避免保险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造成被保险人更大的损失。
合同解除是否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有学者认为解除合同原则上须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笔者赞同这种看法,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及举证困难,也便于被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时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当然,如果保险单中约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保险单自动终止,保险人可不予通知。
2、解除的效力
第一,解除权的行使是否具有溯及力,现行法只对解除权作了规定,未对解除效力加以明示。一般情况下,我们应认为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享有的解除权没有溯及力,对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前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仍应负保险责任。
第二,保费是否应相应退还。[4]笔者认为对此问题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不仅相应的保费应予以返还,而且还应返还相应的利息。
3、违反保证的免责
被保险人应该严格遵守保证,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仍要求被保险人严格遵守是不公平的。[5]对此类例外情形法律应予以明确规定:①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的通知后,主动放弃合同解除权或修改合同条款,仍然收取保险费或者支付保险赔偿金,但是此种弃权须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而且保险人一旦弃权此后不得再主张此项权利,除非被保险人再次违反保证;②借鉴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规定,情势变更或者遵守保证被后来的法律视为不合法;③在绕航的保证情况下,存在不可抗力或救助人命。
三、结语
在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不断完善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的立法明显滞后,《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和《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是权宜之计,仍未要求解除权的行使须以违反保证条款的行为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前提,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予以明确。
在完善相关立法规定的同时,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司法机关也应加深对保证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为充分发挥保证制度控制风险的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保证制度对我国海上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33条第l款.
[2]黄丽红:论海上保险保证[A].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73:67-70.
[3]于华钦、熊勇:完善我国海商法中保证制度的思考.政法论丛,20051.
[4]李琴芬: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中国保险,20083.
[5]陈为庆:中国海上保险中保证制度的现状与立法完善[J].珠江水运,200810.
摘要:海上保险有自身的特殊性,关涉海上船舶运输。海上船舶价值昂贵,一旦造成海损,当事人一般要承担沉重的赔偿责任,这就需要保险人来承包以分散运营风险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海上贸易繁荣。在海上污染发生时,往往造成更加广泛的受害者和更大的赔偿数额,这直接影响到污染受害第三人的利益,但责任人往往没有动力去投保,这时就需要强制责任保险来消除潜在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海上保险 法律问题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66-02
一、海上保险涉及的环境
海上保险不同于其他保险,特殊性在于承保在海上所发生的各种风险,海上属于人类较之陆地更难以自由活动的区域,具有更多的未知,所以情况更加不同,由此把海上保险作为一个单独的分类。
海上保险是针对海上或者由于海上行为所引发的风险。海上保险的起点是在海上发生,所以并不限于船舶。海上漂浮物,海上固定物,海上船舶所造成的损害都应该在海上保险的承保范围之内。具体来讲,包括海上船舶运输,海上钻井平台,海上作业,海上捕捞,海底矿藏开采都属于海上保险的承保范围。虽然在一些范围内还没有具体的承保险别,但是并不妨碍将来可能在一些必要的范围内开展某种保险。
由于海上行为更多的依赖于海上船舶,所以海上保险更多的是针对海上船舶的行为,根据船舶的状态分为营运险、建造险、停航险、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根据船舶的营运状态将保险分为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二、海上强制责任保险中的法律问题
强制责任保险主要是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造成伤害而又无力支付全部赔偿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为赔付的保险,保险中的强制性主要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某种行业或者领域的所有人必须购买此种保险以作为行业准入或者准予实施某种行为的前提条件。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就目前来看,针对的是海上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损害。
一海上强制保险是特殊的商业性保险
保险分为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以及商业性保险。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参保的保险,主要关系到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状况,比如我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种保险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政策性保险是依据国家政策进行保险,主要是考虑国家的政策方向和政策需要,比如出口投资保险,这类保险由国家指定的保险人承保,投保自由承保强制。商业保险是自愿投保,自愿承保,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即为此类,但是如果不予投保,则不能从事相关的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海上强制责任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仍然是商业保险,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予以自愿承保。
二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意义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针对的则是海上发生的各种行为,目的也是为了预防海上行为人在作出某种侵权行为以后无力偿付自身侵权所造成的后果。海上强制责任与海上侵权行为有紧密的相关性,往往针对的是船舶所有人在对于第三人的侵害结果发生以后无力赔偿的情形,对于海上侵权来说,广泛被认为需要强制投保的是海上船舶污染损害保险,海上污染损害一旦发生,往往涉及非常广泛的面积,涉及较多的受害人,有时虽然没有明确的受害人,但是公共利益却遭受到非常明显的侵害,而为了整治污染,公共当局不得不背负比较沉重的负担。而公共当局往往不愿意接受这种负担,最终导致污染情况被搁置。而强制责任保险就可以有效的把财富集中用以处置这种严重的后果,既能分散损害,又能补偿损失。
三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强制性的原因
责任人,一般情况下是船舶所有人或者营运人,往往会进行一定的成本收益分析。具有风险厌恶偏好的加害人对购买责任保险的动机降低,当责任人只拥有价值3万元的船舶时,他往往没有动力给超出3万元价值以外的价值进行投保,因为这个时候船舶是自有资产,责任人不愿意为别人的资产自己掏钱购买保险。但是海上污染损害很可能远远不止3万元,如果10万元的损害后果一旦发生,责任人纵然归于破产境地,也没有偿付所有侵害的能力,所以10万元的损害后果也只能得到3万元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包赔额度越高,保费就越贵,责任人往往也不愿意花费过多的钱去为别人的财产投保。此时,只有强制性保险才能发挥好的效果,因为强制性导致所有的潜在责任人都必须购买保险,此时保险费用就会趋于降低,保险人的保险成本就会降低,同时更少的保费保证了更多的潜在责任人在遭遇重大损失以后不会因为赔付而导致破产,维护了经济的良好执行。
四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效果
强制责任保险会造成侵害中受害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补偿,实现了社会公益;如果出现诉讼,高额的赔偿判决会导致责任人无力赔付,可以保证诉讼判决更为充分的执行,增加司法公信力;强制责任保险强制承保,可以促进海上危险品运输行业的发展,避免了责任人的轻易破产,维护了危险品产业的发展;强制责任保险聚集财富分散责任,实现了良好的整体价值。
五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权利方
强制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海上船舶或者其他浮动物或者固定物以及人工岛屿的所有人经营人,保险人是国家批准的有能力承保此种险别的保险公司。既然被保险人投保强制责任险是为了防止海上污染,那么可能造成那种需要钜额补偿的海上污染的主体都应当投保强制责任险,而绝不仅仅是从事运输的船舶类工具的所有人和运营人。既然这种保险一般进行赔付就往往数额巨大,因此要求保险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不然难以开展这种保险活动。但是国际公约中,针对的往往是船舶[ship]or[tanker],污染损害针对的是这些船舶自用油泄漏或者装载的油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损害,这就忽视了海上油田以及其他海上固定设施的原油泄漏所造成的损害。不过,有能力在海上假设固定设施进行作业的当事人往往拥有较为强大的经济实力,而且往往是少数的当事人拥有这种实力,所以这方面的当事人对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需求往往不是那么强烈。所以现状是,强制责任保险的投保人为船舶的所有人或者运营人,这些潜在责任人往往没有能力赔偿海上污染后的严重后果,所以现状是强制责任保险针对的只是这种从事高风险行业并且缺乏赔偿能力的潜在责任人,简单来说,就是船舶的所有人或者营运人。
六海上强制责任险的直接诉讼和赔偿限制
在海上污染损害发生以后,如果被保险人不能承担钜额的赔偿,则受损害的第三人可以直接向保险人要求予以赔付。在实际情况中,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往往签订了“会员先付”的条款,意思是当损害发生时,只有被保险人实际赔偿第三人之后,保险人才予以赔付,这样,如果损害数额巨大,超出被保险人资产能力,那么只有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付这一种方法,不如此,则不能实际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损失补偿原则,对于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补偿,而且必须在保险的最高限额之内,同时作为一般法人,保险人自身也拥有适量的财产,如果额度超出保险人自身的财产,同样无法得到补偿,由此可见,补偿限制原则的限制在保险额度、实际损失、保险人资产这三个方面。保险人有权援引这种限制作为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的抗辩。在1969年,《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规定的责任限额为按照船舶吨位计算每吨2000法郎,但赔偿的总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2.1亿法郎。从公约中可见,设定了污染赔偿的最高额度,此种污染的最高额度当然为保险人赔偿第三人的最高额度,因为保险赔付是以第三人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基础,如果对第三人发生的实际损害的赔偿额度进行了限制,那么保险人自然也可以以之作为保险的最高额度。
七保险人的抗辩权利
在保险人直接赔付遭受损害的第三人的情况下,保险人拥有几种的抗辩权利。就基本的法律原理来说,不可抗力免责:保险人可以主张此种危险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自愿招致的损害免责:由于受害人自愿招致的损害相对方不负赔偿责任;善意原则:由于被保险人的恶意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保险人应当具有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明文规定和严格限制,因为,海上保险的目的最重要的就是保护第三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海上强制保险合同的这一特点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总的来说,保险人不得以其对承运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人可以被承运人对抗受害人的事由对抗受害人;保险人可以以承运人恶意或不当行为对抗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之外,不得以承运人破产或者无力承担赔偿为由对抗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
八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责任原则
传统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环境污染的侵权原则与之不同,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设立的责任原则一般是严格责任原则。只要造成了污染损害,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这种免责事项的设定,是由于保险人不愿意承担免责事项所造成的责任风险。
三、结语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往往作为易于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危险行业的准入前提而在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目前主要针对的情况是污染责任,因为这种损害一旦形成,受害者较为广泛,进行环境整治花费较高,责任人一般难以承担。为了有效的弥补第三人的损失,对海上强制责任险规定了直接诉讼制度,以保证第三人在损害发生后,责任人赔偿不充分的情况下直接要求保险人赔付。同时,保险人根据法律严格规定拥有一定的抗辩权,这种构成免责的抗辩主要有战祸、天灾、受害人自身招致。强制责任险可以有效的分散单个船舶责任人赔付压力,有效的促进了海上易于污染品运输的发展。
注释:
初北平.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研究.中国海商法年刊.2005.115.96.
李凤宁.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解读.理论月刊.20087.209.
郭锋,胡晓珂.强制责任保险研究.中国商法年刊.2007.534,535.
这只是本文的观点,需要强制保险的往往是运载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海上运载工具,国际公约对于造成海上污染的运载工具并没有在同一个公约中予以全面规定,国内法也没有对于造成海上污染的运载工具需要强制保险做出统一规定,一般只是要求运载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强制保险作为此类商业运营的准入条件。
胡正良主编,韩立新副主编.海事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53,439.
柳强,安馥,刘颖娜.论海上强制责任保险中直接请求权问题.中国水运.20071.210
《货物运输保险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和矛盾》
贸易论文参考文献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贸易论文参考文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要参考文献: [1] 郝红. 景华扬,谈如何在我国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公有制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xx 4,24—25 [2] 井士锌,现代企业的薪酬激励 煤矿现代化 20xx 3 [3] 樊钱涛,如何运用薪酬激励员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20xx 3 27—28 [4] 王少东,张国霞 建立自助式整体薪酬体系 人力资源 20xx 35—36 [5] 徐晓明,公司管理中的薪酬激励机制 河南化工 20xx 6 45—46 [6] 张涛,如何发挥薪酬激励的持久性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72—74 [7] 程瓯,将员工激励进行到底 人力资源 39—40 [8] 胡盈,交换中的刺激 人力资源 53—54 [9] 董玉森,当前部分国企薪酬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10] 刘颖,走出薪酬激励的困境 通信企业管理20xx 9 56—57 [11] 林新奇,国际人力资源管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 [12] 企业员工管理方法研究组 企业员工激励方法 中国经济出版社
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查阅更多的毕业论文致谢 相关毕业论文格式 查阅更多论文答辩
20xx年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依然存在着同20xx年一样的不利因素,为了使20xx年我国对外贸易取得成就,我国在对外贸易发展中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
稳定的政治环境对发展对外贸易有着重要影响,20xx年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样和政治环境密不可分,就目前国际关系分析,中日、中菲领土争端依然是威胁我国政治环境稳定的主要因素,同时也会对双方贸易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要使得20xx年对外贸易发展取得突出成就,首先我国政府要在维护国家领土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日、菲的友好关系,加强双边谈判,力争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断,为双边贸易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其次应加强同欧盟等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有效谈话,防止将经济问题演化为政治问题,以双赢的方式解决贸易问题,争取在较短时期内解决贸易问题,为双边贸易进一步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再次政府也应当提倡全国人民以理性的方式维护国家安全,杜绝在政治纠纷中有意挑起不必要的争端,损害人民利益和经济发展环境.20xx年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这也是同各个国家友好开展对外贸易的必要条件.
(二)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调整对于经济的发展是很有必要的,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出口产品在激烈的竞争和贸易壁垒盛行的国际市场中可以有效避免不利因素的阻碍.产业结构升级主要是指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产业升级必须依靠技术进步,使产品技术含量增加,将出口产品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不仅有利于避免贸易壁垒的压制,也可以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国际市场的一定份额.而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应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使我国经济的发展更多依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带动,以及科技进步、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的推动,即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传统产业创新能力的同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改变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的状况,提升产业整体素质,使得生产要素得到优化组合、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同时我国贸易的改善还应当顺应国际经济发展主流思想,即促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加大环保产业贸易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促进产业发展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增强我国产业的'竞争力.
(三)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
由于人民币汇率的不断波动,且近几年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这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总体上是弊大于利的,我国实行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对于我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也存在不利影响.我国应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力求使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坚持以我为主,使人民币汇率的有序浮动符合我国经济基本面和宏观调控的需要.除此之外还应加强本外币政策的协调,充分发挥汇率在平衡国际收支、抵御国际资本流动冲击方面的作用,以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国在人民币汇率改革中应综合考虑我国的经济需求和同贸易国之间的经济利益,是经济和贸易发展实现双赢.
(四)继续扩大内需,减少出口依存度
经济增长有“三驾马车”,即扩大国内投资,刺激国内消费和扩大外贸出口.扩大内需主要是通过扩大国内投资和国内消费来带动国民经济增长.随着国际局势的日益紧张,20xx年我国经济的发展仍然要依赖于内需,减少出口的依存度,而内需的扩大不仅要解决国内就业再就业问题,还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配合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全力解决有效内需不足的矛盾,并且合理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更新消费观念,千方百计的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同时开拓农村市场,刺激假日经济,调整限制消费的税费政策等.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加强对人们经济消费的引导.完善分配制度,处理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缩小贫富差距.同时,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各种配套改革,积极培育、扩大国内消费市场,鼓励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重点扶持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五) 贸易伙伴国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据目前中日等国家争端形势判断,20xx年这种不断升温的领土争端及贸易壁垒限制,使20xx年对外贸易的发展依然存在着同20xx年同样的威胁.随着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尚未平息的各种争端,20xx年对外贸易的发展应转变以往主要贸易伙伴国稳定不变的局势,顺应着新型国家不断崛起且快速发展的形势我国应将贸易伙伴国向多方发展,扩大贸易地理范围,逐步摆脱以发达国家和地区占据主要贸易地位的现状,是我国对外贸易在尚未缓和的国际关系中得到回升,免受争端影响,是经济发展更能顺应全球化这把“双刃剑”.
参考文献
[1] 金实.一本书读懂经济学[M].九州出版社,20xx 年1月.
[2] 李毅.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可能遭遇的保障措施和几种特保措施比较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xx年,第4期:第105-108页.
[3] 乔生.‘特保条款’及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评析[J].国际贸易问题,20xx年,第5期,第102页.
[4] 钱磊.论特保条款中几个主要问题[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xx 年,第1期,第58页.
[5] 华民.西方混合体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
[6] 郑秉文.公司治理:美国模式之谜[N].经济观察报,20xx-08-12.
[7] 李俊江.论代国际贸易方式创新及对我国的经济影响 ,20xx-9-28
[8] 还有许多纸和电视上的新闻,因看的时候没有仔细记录,故现在不能详尽的罗列。
[1] 张恒义,刘卫东,王世忠,单娜娜,梁红梅. “省公顷”生态足迹模型中均衡因子及产量因子的计算--以浙江省为例[J]. 自然资源学报. 20xx(01)
[2] 王闰平,荣湘民. 山西省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能值分析[J]. 应用生态学报. 20xx(10)
[3] 蔡九菊,王建军,张琦,李广双. 钢铁企业物质流、能量流及其对CO2排放的影响[J]. 环境科学研究. 20xx(01)
[4] 刘遵义,陈锡康,杨翠红,Leonard K.Cheng,K.C.Fung,Yun-Wing Sung,祝坤福,裴建锁,唐志鹏. 非竞争型投入占用产出模型及其应用--中美贸易顺差透视[J]. 中国社会科学. 20xx(05)
[5] 刘建兴,王青,初道忠,顾晓薇,李广军,梁桂燕. 中国三大产业生态足迹的投入产出分析[J]. 生态环境. 20xx(02)
[6] 毕秀水. 我国经济有效增长研究--基于自然资本库兹涅茨曲线的经济学分析[J]. 东北师大学报. 20xx(03)
[7] 陈艳莹,原毅军. 基于自然资本的经济增长可持续条件研究[J]. 当代经济科学. 20xx(04)
[8] 徐中民,张志强,程国栋,陈东景. 中国1999年生态足迹计算与发展能力分析[J]. 应用生态学报. 20xx(02)
[9] 仇睿,姚俭建. 自然资本简论[J]. 东南学术. 20xx(01)
[10] 李刚.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物质流分析[J]. 中国工业经济. 20xx(11)
[11] 刘宇辉,彭希哲. 基于生态足迹模型的中国发展可持续性评估[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xx(05)
[12] 黄玖立,李坤望. 出口开放、地区市场规模和经济增长[J]. 经济研究. 20xx(06)
[13] 杨充霖,文先明. 自然资本的起因、含义及问题[J]. 求索. 20xx(04)
[14] 曹淑艳,谢高地. 基于投入产出分析的中国生态足迹模型[J]. 生态学报. 20xx(04)
[15] 林娅,孙文营. 深化自然资本理念与发展循环经济[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xx(05)
[1] 张晓京,张玉喜,赵丽丽,张路蓬. 货币危机理论和汇率理论:发散与交融[J]. 经济研究导刊. 20xx(05)
[2] 唐斌. 资本理论的脉络及延展[D]. 复旦大学 20xx
[3] 杨宏. 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视域下我国老龄消费市场开发研究[D]. 大连海事大学 20xx
[4] 梁茵. 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研究[D]. 东北师范大学 20xx
[5] 黄雯. 人和自然关系的探讨:从马克思到当代[D]. 福建师范大学 20xx
[6] 李. 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J]. 学术研究. 20xx(01)
[7] 黄先禄. 人民币汇率改革路径分析[J]. 现代商贸工业. 20xx(22)
[8] 陈雨露,侯杰. 汇率决定理论的新近发展:文献综述[J]. 当代经济科学. 20xx(05)
国际贸易论文参考文献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国际贸易论文参考文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张晓京,张玉喜,赵丽丽,张路蓬.货币危机理论和汇率理论:发散与交融[J].经济研究导刊.2013(05).
[2]唐斌.资本理论的脉络及延展[D].复旦大学,2013.
[3]杨宏.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视域下我国老龄消费市场开发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1.
[4]梁茵.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5]黄雯.人和自然关系的探讨:从马克思到当代[D].福建师范大学,2011.
[6]李翀.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J].学术研究.2013(01).
[7]黄先禄.人民币汇率改革路径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2(22).
[8]陈雨露,侯杰.汇率决定理论的新近发展:文献综述[J].当代经济科学.2005(05).
[9]齐行黎,孙伯良,张志海.从均衡实际汇率理论看我国汇率制度建设[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3).
[10]罗红兰.谈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J].山西财税.2005(04).
[11]沈国兵.马克思主义汇率理论与西方经济学汇率理论比较研究[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01(05).
[12]黄先禄.汇率理论发展与实践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7.
[13]许罕多.新汇率理论[D].吉林大学,2006.
[14]朱宗友.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D].河南大学,2010.
[15]贾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及运用研究[D].河南大学,2010.
[16]谢振东.关于交易者心理预期对汇率影响的量化问题探索[D].中共中央党校,2010.
[17]叶莉,林瑞凤.汇率决定的资产组合平衡模型的理论探讨[J].河北工业大学学报.2000(03).
[18]赵文胜,张屹山.货币政策冲击与人民币汇率动态[J].金融研究.2012(08).
[19]赵斌.漫谈从马克思主义的汇率观到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J].小学生(教学实践).2012(06).
[1]徐盈之,郭进.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碳排放责任比较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01).
[2]赵兴国,潘玉君,王爽,姚辉,崔文芳.云南省耕地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及其动态预测——基于“国家公顷”的生态足迹新方法[J].资源科学.2011(03).
[3]任力,黄崇杰.中国对外贸易与碳排放——基于面板数据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1(03).
[4]刘华军,闫庆悦.贸易开放、FDI与中国CO2排放[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1(03).
[5]诸大建.超越增长: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如何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J].学术月刊.2013(10).
[6]彭水军,张文城,曹毅.贸易开放的结构效应是否加剧了中国的环境污染——基于地级城市动态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J].国际贸易问题.2013(08).
[7]黄娟,田野.产品内分工下中国自由贸易的环境效应——基于联立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J].国际经贸探索.2012(08).
[8]张友国.中国贸易含碳量及其影响因素——基于(进口)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的分析[J].经济学(季刊).2010(04).
[9]陈琰,由黎,赵淳,胡荣华.中国进出口贸易的生态足迹核算[J].资源科学.2010(07).
[10]杨来科,张云.基于环境要素的“污染天堂假说”理论和实证研究——中国行业CO2排放测算和比较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2(04).
[11]陆旸.从开放宏观的视角看环境污染问题:一个综述[J].经济研究.2012(02).
[12]刘耕源,杨志峰,陈彬.基于能值分析方法的`城市代谢过程研究——理论与方法[J].生态学报.2013(15).
[13]宋树理.马克思国际不平等交换思想的动态博弈新解[J].当代经济研究.2013(05).
[14]严立冬,陈光炬,刘加林,邓远建.生态资本构成要素解析——基于生态经济学文献的综述[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05).
[1]张恒义,刘卫东,王世忠,单娜娜,梁红梅.“省公顷”生态足迹模型中均衡因子及产量因子的计算——以浙江省为例[J].自然资源学报.2009(01).
[2]王闰平,荣湘民.山西省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能值分析[J].应用生态学报.2008(10).
[3]蔡九菊,王建军,张琦,李广双.钢铁企业物质流、能量流及其对CO2排放的影响[J].环境科学研究.2008(01).
[4]刘遵义,陈锡康,杨翠红,LeonardK.Cheng,K.C.Fung,Yun-WingSung,祝坤福,裴建锁,唐志鹏.非竞争型投入占用产出模型及其应用——中美贸易顺差透视[J].中国社会科学.2007(05).
[5]刘建兴,王青,初道忠,顾晓薇,李广军,梁桂燕.中国三大产业生态足迹的投入产出分析[J].生态环境.2007(02).
[6]毕秀水.我国经济有效增长研究——基于自然资本库兹涅茨曲线的经济学分析[J].东北师大学报.2005(03).
[7]陈艳莹,原毅军.基于自然资本的经济增长可持续条件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03(04).
[8]徐中民,张志强,程国栋,陈东景.中国1999年生态足迹计算与发展能力分析[J].应用生态学报.2003(02).
[9]仇睿,姚俭建.自然资本简论[J].东南学术.2002(01).
[10]李刚.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物质流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4(11).
[11]刘宇辉,彭希哲.基于生态足迹模型的中国发展可持续性评估[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05).
[12]黄玖立,李坤望.出口开放、地区市场规模和经济增长[J].经济研究.2006(06).
[13]杨充霖,文先明.自然资本的起因、含义及问题[J].求索.2006(04).
[14]曹淑艳,谢高地.基于投入产出分析的中国生态足迹模型[J].生态学报.2007(04).
[15]林娅,孙文营.深化自然资本理念与发展循环经济[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05).
[1]金实.一本书读懂经济学[M].九州出版社,2010年1月.
[2]李毅.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可能遭遇的保障措施和几种特保措施比较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4期:第105-108页.
[3]乔生.‘特保条款’及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评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5期,第102页.
[4]钱磊.论特保条款中几个主要问题[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第58页.
[5]华民.西方混合体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
[6]郑秉文.公司治理:美国模式之谜[N].经济观察报,2002-08-12.
[7]李俊江.论代国际贸易方式创新及对我国的经济影响,2003-9-28.
[8]还有许多纸和电视上的新闻,因看的时候没有仔细记录,故现在不能详尽的罗列.
[1]陈策.外国直接投资的国际贸易效应:基于我国行业数据的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7(3):28-33
[2]陈丽珍,王术文.技术扩散及其相关概念辨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5(2):56
[3]黄晓玲. 我国中西部区位优势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类型定位[J]. 国际贸易问题, 2003,(01) .
[4]姚利民 ,唐春宇. 独资与合资方式的技术溢出效果比较[J]. 国际贸易问题, 2005,(10) .
[5]崔到陵,任志成. 外国直接投资与中国人力资本成长的实证分析——以“长三角”为例[J]. 国际贸易问题, 2006,(03) .
[6]平新乔等.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企业的溢出效应分析:来自中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闭.世界经济,2007(8):3-13
[7]秦晓钟,胡志宝.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技术外溢效应的实证分析[J].江苏经济探讨,1998(4):47-50
[8]饶燕.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技术扩散途径的门槛回归分析[D]].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工业大学,2007
[9]Cheung, K.Y., Lin P. Spillover effect s of FDI on innovation in China: Evidence from province vincial data [J] .China Economic Review, 2004, 15 (1):25-441.
[10]Hejazi,Walid,Sufarian,Edward.A.Trade,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R&D Spillovers[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999, 30 (3) :491-511 .
[11]Kokko, A.T. Technology, market characteristics, and spillovers [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1994, 42 (2) :279-293 .
[12]熊晶晶,史本山. 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机理研究[J]. 商业研究, 2006,(22) .
[13]陈涛涛,宋爽.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行业内溢出效应的政策要素研究[J].金融研究,2005(5):56-66
[14]崔到陵,任志成.外国,[J].国际贸易问题,2006(3):87-93
[15]代谦,别朝霞.外国直接投资、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来自中国的数据[J].经济论坛,2006(4):5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