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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拖欠款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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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拖欠款论文文献

没有完全符合你要求的,下面这个供你参考吧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本文作如下探讨: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必要性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二、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目前,应将各地好的创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吸纳为国家立法,通过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来遏制源头的拖欠问题,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为此,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一)制订《劳动合同法》立法。由于农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是导致频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原因。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明确有效的规定。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依据,查处难度较大。为规范用工行为,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具备劳动报酬及支付标准、支付形 式、支付时间、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相关条款。(二)修订《建筑法》的法律条文。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症需要涉及修订《建筑法》。重点增加和修改以下条款:(1)制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条款。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一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建设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制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工资支付保障金条款,是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有效法律保障。(2)规定“开发商与承包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条款。制订以发包人工程担保制度重点的担保条款,要求开发商与承包商共同提供履约担保函,双方在拖欠民工工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3)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联动”条款。凡存在拖欠行为的单位在申请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欠款单位必须先结清欠款后,审批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有拖欠工程款的,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证书。(4)加大和细化法律责任处罚力度。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缺乏处罚条款,难以有效制约拖欠行为。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在《建筑法》中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的规定。(三)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根据这一规定,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制定《工资支付条例》可以规定对农民民工工资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并且,还应规定用人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给予严重惩罚性法律责任。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法律措施。(四)《刑法》将恶意拖欠工资确定为犯罪行为。对拖欠民工工资部分人认为是一个经济现象,是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但由于恶意欠薪现象屡屡发生,为打击恶意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对企业恶意欠薪的问题作犯罪处理。在《刑法》中增加一条“恶意欠债罪”,规定企业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对重大、恶性欠薪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相关拖欠行为。如果认为目前制定新的罪名没有必要,可以考虑将《刑法》中原有的侵占罪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侵占罪时也可以考虑并处罚金。通过《刑法》将恶意拖欠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这对打击遏制恶意欠薪现象起到很好的作用。(五)加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力度。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因此,符合规定的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建立企业欠薪报告或欠薪预警制度的具体办法,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对少数严重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了清出当地建筑市场的措施。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对长期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企业年检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在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时,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年检条件之一。三、执法保障有关法律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不足,处理程序过长,直接影响拖欠农民工工作的执法效果。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欠薪逃匿的经营者得不到法律制裁,使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从法律上讲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即使我国逐步在立法上完善以后,关键还在于如何贯彻落实。执法上同样也应当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执法的公正性不仅需要执法者的公正无私,还应该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执法部门应依法开展劳动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专项大检查,在执法中还应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有关工资支付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建委依法采取将取消恶意欠薪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建筑企业经营资质、逐出建筑市场等保障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欠薪者的处罚应不只是经济上的,还应包括企业信用、行业准入等一系列的降级限制措施,。因此,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强执法,是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四、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应有的权益,尽快建立和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各部门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积极开辟农民工 “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解决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帮助解决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维权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受理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的决定;受理案件后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多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在判决时,应当将农民工诉讼的误工费,请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直接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判决生效后对一些故意拖欠不履行判决给付义务的,执行中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标准支付迟延履行金。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大普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法律意识。广大律师应积极伸出援手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实施无偿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不应仅仅对本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应外来的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公证机关应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可以会同建设行政部门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公证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由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欠款到期后,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中划拨。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进行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项目管理是对整个工程的计划、执行和完工考评等整个过程的管理,下面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工程项目管理类论文的内容,有需要的朋友们可以看看,想了解更多请锁定网。

一、项目管理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融资TOT模式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3.PPP项目风险分担方式探析

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研究

5.××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6.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研究

7.××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分析

8.施工企业 人力资源 管理模式分析

9.工程项目材料管理研究

10.工程项目集成管理研究

11.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12.我国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模式分析

13.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研究

14.论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15.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的探讨

16.工程垫资施工的利弊分析

17.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18.BOT模式在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19.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代建制研究

20.高校基建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

21.高校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与控制

22.高校基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

23.高校基建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的采购与管理

24.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制”管理模式风险及其对策探析

25.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制”激励约束机制研究

26.关于我国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

27.施工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计对施工企业的影响研究(以XX企业为例)

28.房地产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计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研究(以XX企业为例)

29.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设计对施工项目的影响研究(以XX项目为例)

30.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分析与设计(以XX项目为例)

31.施工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优化(以XX企业为例)

32.房地产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优化(以XX企业为例)

33.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计的优化(以XX项目为例)

34.建设项目的分包与总包研究(以XX项目为例)

35.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以XX项目为例)

36.大型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的研究

37.建设项目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

38.城市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及研究

39.开发商合同中的风险转嫁研究

40.承包商对开发商合同中的风险转嫁对策

41.建设工程安全预控管理信息系统研究

42.浅谈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43.关于建设工程现代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思考

4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化与信息化的应用研究

4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与建议

46.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47.BT项目施工管理特点及控制方法研究

48.大型运动会(例北京奥运会)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49.北京奥运工程项目管理研究

50.北京奥运工程信息管理分析

51.北京奥运工程承包模式分析

52.北京奥运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初探

53.如何创建学习型组织团队

54.项目管理过程中语言方式及管理原则、沟通技巧探析(可以以业主、监理、施工等不同岗位角色中选择某一角度进行分析)

55.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与普及推广研究(现状、发展方向、推广方式)

56.绿色施工模式的实施策略研究

57.全面绿色施工管理研究

58.高层建筑绿色施工的成本分析及控制研究

59.某工程绿色施工组织设计

60.绿色建筑及绿色施工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61.多高层住宅的施工技术难点与管理模式探讨

62.建筑施工企业青年员工激励因素研究

6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64.超高层建筑施工费用影响因素及控制措施研究

6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标准化研究

66.建筑施工承包市场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

67.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现象的风险识别与危害防治研究

68.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现象分析及对策

69.建筑施工企业空壳化现象研究

二、工程计价管理与控制

1.××工程的工程造价测算

2.××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的编制

3.××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

4.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及控制措施--以XX工程为例

5.对我国工程价格实行“量价分离”的探讨

6.全寿命周期成本分析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研究

7.项目决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

8.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研究

9.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施工过程中风险分担研究

10.浅谈用价值工程原理控制工程成本

11.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报价模式比较分析

12. 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

13.试论土建施工图预算的审核方法

14.关于在项目采购管理中成本降低的思考

15.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项目管理探讨

16.新型材料的出现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

17.论价值工程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关系

18.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范围及实施

19.工程造价计价现行体制的缺陷与对策研究

20.××钢筋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分析

21.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项目造价控制

22.清单计价模式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23.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造价管理

24.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造价控制

25.工程量变化导致的业主风险分析与防范

26.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

27.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28.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研究

三、合同管理与招投标

1.无标低招标体系下业主面临的风险与防范

2.××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中围标陪标问题研究

4.房地产工程现场签证与合同管理

5.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研究

6.工程项目分包合同风险的规避和对策探讨

7.某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案例的解析与探讨

8.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合同常见纠纷及解决方法

9.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10.目标成本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研究

11.浅谈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比较和选择

12.工程合同审计案例研究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14.建设工程违规合同的分析与探讨

15.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效力及认定

16.完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救济的思考

17.在工程决算审计中如何回避合同风险

18.承包商工程合同索赔的方法与技巧

19.对施工合同承包人占有已竣工工程的探讨

20.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及管理之我见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管初探

22.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运用

23.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技巧

24.招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及识别方法

25.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26.浅谈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废标的认定

27.建设工程综合单价的市场组价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28.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平等问题探讨

29.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现状分析及对策

30.无标低招标体系下业主面临的风险与防范

31.工程施工中对工程分包的管理

32.探讨合理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3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研究

3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趋势

35.试论建筑市场的价格竞争

36.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企业投标报价问题的研究

37.工程拖欠款现象探究

38.建筑工程最低价格密封招标与投标的风险控制

39.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报价策略与赢利措施探讨

40.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41.关于工程项目合同担保制度的研究

42.工程项目不同形式的担保比较研究

43.工程保险制度浅析

四、工程经济及项目可研

1.××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安全等)风险评估

2.××工程项目节能评估研究

3.××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研究

4.××工程项目的财务评价分析

5.××工程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分析

6.××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7.房地产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的存在问题及对策

8.建设项目绿色经济评价方法研究

9.节能建筑的经济评价方法研究

10.某工程××和××两种工艺的技术经济分析及比较

11.论工程项目的不可行性研究

12.论可行性研究在房地产开发中的作用

13.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工程经济决策树方法

14.建筑工程节能措施和经济效益分析

15.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发展实践与探索

16.价值工程在项目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17.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方法研究

18.××方法(如层次分析法)在××工程项目后评价中的应用

五、施工技术

1.××工程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分析

2.××工程降水施工方案分析

3.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施工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4.CFG桩基础工程施工要点及质量控制措施分析

5.××工程×××桩基础施工方案与质量控制措施(可以任选一种桩型)

6.××工程泵送混凝土施工方案分析

7.高强度混凝土施工及质量控制措施分析

8.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液压法的施工

9.泡沫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10.复合土钉墙在软土地基中应用

11.软土地基桩基础类型选择与施工措施

12.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与施工措施分析

13.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措施浅析

1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分析

15.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结构设计与施工措施

16.如何在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中控制施工措施费

17.严寒地区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分析

18.××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9.××工程节能施工方案

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1.××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定位分析

2.××房地产估价案例及分析

3.××房地产项目 营销 策划方案研究

4.××房地产企业营销体系的分析与再造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业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以供参考。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愈演愈烈,已普遍引起社会各界的特别关注。我会在调查中了解到,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常年拖欠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的资金被大量占用,资金入不敷出已到了难以支付工资的程度。多年来,拖欠工程款问题一直困扰着建筑业,尽管政府及建设部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此十分重视,采取过一系列措施,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收效甚微。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加速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2003年第4季度初,我会组织力量对全国建筑企业开展调查。一、我国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的基本情况和特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被拖欠现象相当普遍,其严重程度主要表现在拖欠数额十分巨大,并且呈现疾速增长的势头,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一)多年来拖欠工程款数额有增无减据建设部提供的数字,截至2002年底,全国建设单位累计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达3365亿元,相当于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19.6%.近几年来工程款拖欠数额的增长呈现几何级数攀升的趋势。有关资料显示,1992年底,全国建筑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总额达到200亿元,1993年增至308亿元,1995年超过600亿元。特别是“九五”以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加剧,拖欠款规模逐年加大。1996年年底,建筑企业(指四级及四级以上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1360亿元,全行业拖欠款影响深度(即期末被拖欠工程款与报告期建筑企业总产值的比值反映)为16.4%;至2001年底被拖欠款总量达到2787亿元,全行业拖欠款影响深度达到18.1%.建设领域拖欠款清收难,工程款久拖不还的现象日趋严重。中国建筑总公司被拖欠工程款高达160亿元,其中被拖欠3年以上的款项占25%,被拖欠时间最长的一笔达20年之久。在广东省,拖欠3年以上的工程款比例竟高达71%.(二)拖欠工程款的结构特点据对调查收集来的材料分类统计结果显示,建设领域被拖欠工程款结构呈现出以下特点:国有建筑企业、大型建筑企业是被拖欠大户。据对2001年度拖欠款数据的分析,我国国有建筑企业被拖欠款约为1131亿元,占建设领域全部欠款的40.6%,拖欠款影响深度达22.6%,明显高于全国18.1%的平均水平。全国一级大型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1621亿元,占全部被拖欠数额的58.2%,拖欠款影响深度为25.7%,高于所有企业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被拖欠数额较大的建筑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约为54.5%.截至2001年底,全国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786.8亿元,东部地区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1760亿元,占全国被拖欠总量的63.1%.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突出。房地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房地产经营者是拖欠工程款现象的“推波助澜”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01年年底,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979.17亿元,占全部拖欠款的39.8%,有些地区甚至高达50%.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相当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各地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达660.75亿元,占全部拖欠工程款额的26.7%.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建设项目对拖欠工程款依赖较大。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企业多为中小企业。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少,建设项目资金相对比较缺乏,同时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权责比较明晰,更具有拖欠工程款的欲望和动力。(三)拖欠工程款给社会各方面造成的恶劣影响束缚企业经营,制约行业发展。我国建筑业属微利行业,利润率不足2%.中国建筑总公司算了一笔账:如果本企业年产值为400亿元,若按照1%的利润率计算,总公司160亿元的被拖欠款相当于8个工程局白干40年。由此可见,拖欠工程款对企业的影响相当严重,不仅影响了资金的周转,而且还大大增加了贷款利息负担和负债率,甚至一些企业因资不抵债导致破产。此外,大量资金被占用,还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造成企业骨干、技术人才大量流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为转嫁拖欠工程款的风险,在工程中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给建筑产品留下了安全隐患。建筑业是一个目前拥有6.6万多家企业,3893万职工的大行业,是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内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行业之一。可是巨额拖欠款使得全国国有企业的利润逐年锐减,已经形成了我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明显障碍。影响职工生活,危及社会稳定。巨额工程款的常年拖欠导致企业资金严重紧缺,长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能如数如期归还职工的集资款,尤其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日趋严重。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已超过1亿人,其中多数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密集度较高的建筑业,建筑工地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近年来,建筑企业累计拖欠工资约316亿元,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因此多次引发了集体上访以至堵路、封桥、静坐等事件,一些农民工甚至用“跳楼”、“自杀”等极端方式追讨工资,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破坏诚信原则,搅乱市场秩序。拖欠工程款问题造成了广泛的连锁反应和恶性循环。一方面建筑业企业被大量拖欠工程款,另一方面建筑业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贷款。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多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同时也掩盖了因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的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二、产生工程款拖欠和工程款久欠不决的主要原因表面上看,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三点:一是建设资金不足,工程预算不准确;二是工程启动后原材料涨价或原设计方案变更,造成预算追加,引发双方矛盾未决;三是工程决算审计时间太长,有的拖延两年之久。从深层次分析,产生工程款拖欠及久拖不决的原因比较复杂,我们认为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拖欠工程款产生的基础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生产领域广阔,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随着二元经济结构并轨,在城乡劳动力市场走向统一的过程中,农村建筑队伍异军突起,全国建筑业劳务队伍迅速扩大出现严重膨胀,行业规模超量发展、组织结构不合理,导致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此外,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建设的投资主体、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融资渠道等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中,国家财政部分已由主体地位下降到不足10%,但人们对发展的要求又远远高于现有的投资能力,使得资金不足的问题更显突出,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普遍缺乏,其项目投资70%来源于银行贷款,绝大多数工程项目资金到不了位。建筑施工队伍增长远大于建设工程项目数量的增长,而建设投资又远跟不上建设项目数量的发展,导致建筑市场激烈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为了生存,施工企业饥不择食,面对垫资、压价,明知陷阱也往里跳,由此又使得建筑市场中的业主们受利益驱动,萌发了“不欠白不欠”的不健康心态,导致市场主体;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不平等交易。(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工程款拖欠成风的根本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制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之一就是信用体系。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尚不充分,信用法规不健全,信用档案、信用征信、工程担保等一系列信用制度远未建立,往往由于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和相应的鼓励,失信者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收益甚至暴利而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罚,客观上形成了对市场行为的不良诱导。从建设单位情况看,信用意识普遍淡漠,信用缺失行为盛行。有的建设单位不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超投资申报项目,无资金先上项目,减少资金上大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给工程项目留下很大的资金缺口。有的建设项目投资者受利益驱动,把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就是有钱也理直气壮地拖欠工程款。从施工队伍情况看,建筑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普遍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对被拖欠的应收账款视而不见,只满足于能够揽到工程,因此在承揽工程中往往忽视信用风险,上当。(三)行业市场法制环境不完善是拖欠工程款成风的关键随着建筑业发展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我国建筑市场的主导已经由过去施工企业转变为建设单位,但是有关法规相对滞后,很难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如《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却缺少对工程竣工决算的期限、方式等规定和业主违约责任条款,使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订立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法律保障。一些工程款的合同纠纷难以判定,造成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又如《招投标法》虽出台已久,但尚无实施办法,严格操作仍有困难。再如我国《刑法》缺少对恶意拖欠造成严重后果的债务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致使恶意拖欠行为一再得逞。对于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一系列建筑市场法规,有法不依、监控不严、执法力度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面对开发商的恶意欠款,施工企业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可结果往往“赢官司难,胜了官司执行更难”。这种情况在农民工依法起诉企业欠薪案件中也屡见不鲜,受侵害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不到法律的维护,使得不守信者更加有恃无恐。简言之,一方面市场主体为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淡薄法律,一方面市场监管不力,对有悖规则的市场行为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制约。多年来这种“民不究法不办”的状态,致使拖欠者堂而皇之,被拖欠者敢怒而不敢言,拖欠工程款现象在建筑市场愈演愈烈。(四)政府拖欠行为是治理拖欠问题的主要障碍目前我国建筑业项目法人体制不健全,建设项目法人对项目及资金的筹划、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的责任和投资风险责任并未得到完全落实,对建设项目法人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特别是政府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一体化,政府的市场行为几乎不受任何制约,致使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不落实或存在大量资金缺口的情况下,依仗权力进行项目建设导致拖欠款。由于对政府工程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和约束,加之建筑企业与政府之间没有建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无论资金是否到位,企业都要把工程当作政治任务完成,垫资也得干,结果多数建设项目都有大量的拖欠款产生。政府拖欠工程款给施工企业造成的危害绝不仅仅在于拖欠数额本身,还在于助长了建筑市场拖欠之风蔓延,增加了治理的难度,尤其使政府治理拖欠的重拳难出,重锤难下。三、关于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对彻底治理拖欠款问题的几点建议2003年,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根治拖欠工程款问题加大了力度,强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提出从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前,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已初见成效,特别是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大有进展,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截止到2004年1月中旬,全国已偿付历年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215亿元,清欠率68%,其中,2003年发生的欠款已兑付89%.在这个问题终于进入解决阶段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下,拖欠工程款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渗透已经遍及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个行业,早已尽人皆知,为什么产生了如此恶劣的影响还能够在建筑市场存在这么多年?为什么拖欠工程款问题解决过多次反而越欠越多?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年年抓,反而愈演愈烈?在反思中,我们应该总结教训,并以此为鉴,对这次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大规模行动的重大及深远意义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应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标本兼治,不断加快改进、完善建筑市场的步伐,使这些危害社会稳定和危害企业、职工的不良现象得以彻底根治。在目前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一)对当前的治理拖欠工作在认识和运作上应有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和有关部委的要求对于如何解决拖欠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力度和手段都是前所未有的,为打一场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攻坚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市场的整顿牵一发动全身,绝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款,实际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问题。因此,有关主管部门不仅要突出重点抓拖欠,还要全面审视建筑市场,制定长期的整治计划。在暴风骤雨式的整顿清欠之后,各级有关政府部门还应坚持不懈地把好各自的关口,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必要的超前研究和预测,并早做防范,一旦发现问题早做处理。应在这次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不断完善有关部门在国务院部署下的工作协商制度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将这一格局引入到进一步改革、完善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体制和职责中去。(二)把治理拖欠款的根本措施归结到法制建设上来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目前清理建筑业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还主要依据行政措施,应该把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增加其时效性,加大其制约力度;应抓紧修改《建筑法》、完善《招标投标法》,增加法律对规避招标、肢解工程、任意压价、压缩工期、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明确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规定;应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和企业工资支付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保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应尽快补充我国《刑法》、《民法》中对破坏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加处罚的规定和司法解释,以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对市场经济中良好信用关系的刚性保障作用。其次,应加大对市场经济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各有关方面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尤其应强化各级政府的法治意识,使建筑业市场的管理真正纳入法治的轨道。第三,应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应充分发挥计划、建设、银行、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动执法的作用,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加强执法队伍的力量,完善严厉打击拖欠款等市场不良行为的具体办法,各主管部门应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办事结果,对场外交易、私招乱雇、肢解分包、乱挂乱靠等违法乱纪行为公开查处;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党纪政纪监督检查,对建设领域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罚,对于不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政府主管部门或人员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此外,法院应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职工工资案件的进程;应强化执行法庭判决的手段,切实有效地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建立整治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我们认为,要从源头上彻底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应在当前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性措施的基础上,再主要配套建立四个机制。建立建设产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目前全国建设产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已经建立,但区域性的建设产业三方机制尚不健全,总体看,建设产业三方协商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产业三方机制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用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思考,通过协商的方式,全方位参与行业管理的重要形式。建立产业三方机制,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关系这根敏感的神经,及时发现建筑业市场出现的问题,从政府、企业、职工各自的利益出发协商达成一致,通过采取共同性的措施有效地加大宏观调控建设系统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把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以至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国际上有近百年的历史,多年来三方协商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应该把这一机制作为一个成功的经验引入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中,特别应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规范用工、健全工资支付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投资和管理领域中的权力制衡机制。应按照政府投资的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原则,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政府工程按正常审批程序报批后,接受同级或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由财政部门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中标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的政府投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对项目投资方与施工单位双方合同签订和履行合法性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在审批开工项目时把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公平、合法作为一个重要的审查内容;工程建设进程中,在依法对有关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等情况实行监督的同时,还应对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应进一步健全仲裁制度,提高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监检、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对合同纠纷作出裁决的公正性。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除通过信访、举报等形式接受投诉外,还应通过监察机构与各大媒体联网的形式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将建筑市场管理和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置于社会舆论监督之下,对有恶意拖欠行为的业主和建筑业企业、监督执法不力的政府主管机构或人员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声势,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拖欠款问题的尽快解决。(四)建设产业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治理拖欠款和欠薪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建设产业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利于彻底解决拖欠问题的政策性建议。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积极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通过与建设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做好劳务队伍的进出口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类型的建筑劳务承包企业的工会组织建立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要指导和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并落实《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企业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各级建设产业工会要协同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情况的监督,建立企业欠薪公示公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用工诚信等级制度,增强企业工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或实行工资备付金制度。以解决企业发生拖欠时垫付职工工资的资金来源。要积极推动,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加大监察力度,对用人单位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非法合同、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不依法支付工资报酬等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劳动法拖欠工资论文参考文献

(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四)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五)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一、《支付条例》对总包单位提出更高要求

《支付条例》第四章专门就工程建设领域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了规定,里面多条对总包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

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中应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且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应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只有在“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才能申请注销。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总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农民工工资从建设单位支付起即专款专用,总包单位无权挪作他用,需要待工程完工未拖欠工资且公示30日后才能申请注销,对总包单位的资金周转、现金流均产生影响,对总包单位的资金策划、现金流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农民工工资计量

《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应在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所有农民工用工必须实名制管理,且需要编制用工管理台账,台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农民工资由总包单位代发。第三十四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支付条例》施行后,由总包单位负责农民工的用工、考勤、工资支付情况,对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分包欠付总包单位清偿

《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第三十六条规定总包单位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挂靠,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清偿。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支付条例》实施后,只要出现了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总包单位至少都需要先行清偿。众所周知,分包单位抗风险能力较低,若分包单位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需要总包单位垫付时,总包单位很难再向分包单位追偿,只能自己承担相应损失,在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时更是如此,对总包单位项目分包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严重,总包单位面临风险增加

支付风险极大增加

《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根据上述规定,在总包单位合法分包或转包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条例》的规定为先行清偿再追偿;违法分包或挂靠时,《支付条例》规定为由总包单位清偿。也即无论总包单位是否合法分包,只要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都至少需要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因此,总包单位的支付风险极大增加。

罚款停工至吊销资质证书

在《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企业在违反《支付条例》后的处罚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若总包单位未严格执行《支付条例》,面临的惩罚轻则责令改正,重则罚款、项目停工,并且有可能被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若总包单位被吊销资质证书,那么也就意味着承包无法在承接任何工程,也就意味着总包单位被宣告“死亡”。

三、法律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在《支付条例》正式施行之后,总包单位需变管理思路,以防因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自身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使自身遭受损失或者处罚。这里就总包单位应如何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防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提出以下法律建议。

落实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备案

《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第五十五条规定若总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将会遭受责令改正、罚款、项目停工、降低企业资质甚至吊销企业资质等处罚。因此,建议总包单位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备案:

1、对所有进入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未经实名制的农民工无论任何情况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建议采用“刷脸”、“指纹识别”并配备门卫等多种方式并行对进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核验。

2、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总包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用工登记并更新,以防出现登记、更新不及时情况。如根据上海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开展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登记的通知》,“施工总包企业应当按要求建立书面的人工费支付台账和 工资支付台账,并及时登记到“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信息应当与书面台账保持一致”,“工资支付台账主要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量、工资标准、当月工资应发数额、实发数额和本人签名(或银行代发工资清单)等内容,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他人代签的委托证明等作为附件,工资支付台账所列的人员名单必须与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实名制登记人员一致”。

3、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提供所有进场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并要求农民工现场确认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以防分包单位代签劳动合同。

落实农民工完成工作量和应付工资

《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因施工现场可能涉及分包众多,可能有大量农民工同时施工,总包单位对于每一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和应付工资很难有具体掌握,对此,建议如下:

1、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报送每一农民工的工资标准以及工作内容,并经过农民工本人确认。

2、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协商,落实计算每个农民工每月完成工作量情况和应付工资情况,做到一一对应,并经过农民工亲自确认,在由农民工、分包单位确认后,总包单位按照确认后的工资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3、总包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劳资管理员要对现场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做到“每日都有记录、每人都有记录”,以防分包单位弄虚作假,恶意增加农民工工资或者降低农民工工资。

与业主协商改变施工合同付款条件

因《支付条例》即将正式施行,根据《支付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根据经验,现行大多数施工合同业主的付款周期都超过一个月。因此,建议:

1、总包单位应梳理合同情况,若施工合同付款周期违反了《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应通过与业主协商、向业主发函等方式要求更改合同付款条件,要求业主按月支付人工费用。

2、总包单位应在向业主报送工程量及费用时,将人工费与其他费用分开,以便业主支付相关费用。

3、若业主拒绝按照《支付条例》更改合同付款条件时,总包单位应尽量通过协商谈判与业主达成一致,从而更改合同付款条件;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主管部门居中调解,若业主态度强硬,拒不按照《支付条例》执行,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关注地方政府对执行条例的具体文件

因《支付条例》为国务院文件,很多规定为纲领性规定,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支付条例》时,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反《支付条例》的前提下,制定更加详细的文件。因此,总包单位或者项目部应关注地方政府对于《支付条例》是否有相关具体文件,若有具体文件,应严格按照具体文件进行执行。如苏州住建部门即在2020年2月18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监管的通知》,对于《支付条例》中的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做了进一步规定。

注意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证据保留

根据《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总包单位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的证据留存,如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二十六条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等等。因此,从与业主签订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始,一直到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成相关证据都需由总包单位保存,若业主、分包单位、农民工与总包单位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需要由总包单位提供相应证据。总包单位应注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的证据留存,以免在出现争议时因为证据不足导致自身遭受损失。

若业主违反《支付条例》应及时告知

《支付条例》中不仅规定了总包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应承担的责任,也对业主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承担的责任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业主应当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且人工费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十九条规定了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清偿等等。因此,若项目业主存在违反《支付条例》的情形,总包单位作为业主的“合作伙伴”,应及时提醒业主改正。告知业主有以下意义:

1、可以以防因业主遭受处罚导致项目停工等情形出现,从而使总包单位自身遭受损失。

2、在业主违反《支付条例》时,绝大多数情形都对总包单位是不利的,如未提供担保、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用等,告知业主改正有利于总包单位。

3、总包单位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要负责人,告知业主其行为违反了《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正是履行总包单位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严格对分包单位的资信考察

工程分包单位一般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等。根据《支付条例》的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需要由总包单位清偿,因此总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信:

1、针对专业分包单位,对其资信可以从经营许可和资质、注册资金、股东情况、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施工保证能力(含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资金能力、财务报表、纳税情况、工程业绩、过往履行情况、涉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注册资金情况、股东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工程业绩,以防皮包公司或者他人借用资质承接工程的情况出现。

2、针对劳务分包单位,对其资信可以从资质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成立年限、企业规模、企业人员稳定性、社保缴纳情况、涉诉情况、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在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尽量选择成立年限久、企业规模大、过往未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工资。

3、针对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因其为业主指定,总包单位很可能在很多方面无法决定,但总包单位因在以下方面对指定分包商进行考察:(1)尽量参与指定分包招标,从招标环节控制指定分包质量;(2)严格审核指定分包单位资质,严防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无资质施工,构成违法分包;(3)指定分包进场前,应签署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4)若指定分包资信情况差,总包单位应向业主书面告知,要求业主更换;(5)尽量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职责。

根据《支付条例》的规定,总包单位责任重大,总包单位应加强《支付条例》的研读与宣贯,从而更好的执行《支付条例》,防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 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5年 加入收藏 获取最新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与政府对策研究黎泳宇 【摘要】:本论文研究了深圳市引发劳动争议最多的劳动报酬争议现状,分别列举了个人劳动报酬争议和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例,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和研究了劳动争议的理论和现状及其成因,基于相关理论和数据,分析了目前全国及深圳市劳动争议的状况和特征,并剖析了深圳市劳动争议特征形成的原因与对策。最后,论文对深圳市的劳动报酬争议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劳动报酬争议主要涉及工资总额争议、克扣拖欠工资争议、最低工资争议、加班费争议等。目前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侵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行为立法不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适应现实情况,审理周期过长、申诉时效60日很容易过期、收费不合理等;欠薪保障制度有待强化和完善;劳动监察执法针对性不强、效率不高等。 全国劳动争议的特征为:劳动争议总量和涉及人数持续上升;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增长迅速;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解除劳动合同案件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焦点;劳动者一方申诉比例大且胜诉率高;经济发达地区劳动争议多;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仍居首位。 深圳市劳动争议的特征为:劳动争议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占到全国劳动争议受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呈现出各区劳动争议立案数量差距很大的特征;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居首位;民营企业占到七成以上,大量涉及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外来劳务工集体争议数量大,占广东省的三分之一以上;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与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基本类似,有一定差异;劳动者胜诉比例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增加等。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集中体现在:是数量引发最多的劳动争议原因;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具集中性,涉及民营企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特区外外来劳务工上的劳动报酬争议数量大,且多为克扣拖欠工资争议。论文进一步分析了劳动争议原因多发在劳动报酬上的原因,其根本原因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差异显现化,劳动者的权利缺失;其主体原因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经营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差;还有政府原因。论文从用人单位、企业经济成分、行业划分、行政区域划分、劳动者等角度分析了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具集中性的成因。 针对深圳市的劳动报酬争议问题,结合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和成因以及深圳市实情,论文提出了相应对策: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侵犯劳动权刑事责任的追究, 【关键词】:劳权 劳动争议 劳动报酬 【学位授予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05【分类号】:F244【DOI】:CNKI:CDMD:2.2005.144198【目录】: 摘要7-9 ABSTRACT9-12 第一章 绪论12-17 §1.1 研究目的12 §1.2 本论文研究目标与意义12-13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13-16 §1.4 本论文研究内容与组织结构16-17 第二章 劳动争议理论研究17-31 §2.1 劳权和劳动关系18-23 2.1.1 劳权18 2.1.2 劳动关系18-21 2.1.3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与作用21-23 §2.2 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机制23-31 2.2.1 劳动争议23-25 2.2.2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25-31 第三章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分析31-58 §3.1 劳动报酬争议概述31-33 §3.2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情况分析33-39 3.2.1 工资总额争议35-36 3.2.2 克扣拖欠工资争议36-38 3.2.3 最低工资争议38-39 3.2.4 加班费争议39 3.2.5 其他劳动报酬争议39 §3.3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案例39-43 3.3.1 个人劳动报酬争议案例39-42 3.3.2 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例42-43 §3.4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政策缺陷分析43-58 3.4.1 对侵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行为立法不完善44-47 3.4.2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现行的先裁后审模式存在弊端47-54 3.4.3 仲裁申诉时效60日易过期54 3.4.4 收费不合理54-56 3.4.5 欠薪保障制度有待强化和完善56-57 3.4.6 劳动监察执法效率不高57-58 第四章 深圳市劳动争议特征及其成因分析58-77 §4.1 我国劳动争议现状及特征分析58-61 4.1.1 劳动争议总量和涉及人数持续上升58-59 4.1.2 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增长迅速59 4.1.3 劳动报酬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焦点59-60 4.1.4 劳动者一方申诉比例大且胜诉率高60-61 4.1.5 经济发达地区劳动争议多61 4.1.6 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仍居首位61 §4.2 深圳市劳动争议现状及特征分析61-67 4.2.1 劳动争议数量占到全国劳动争议受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61-62 4.2.2 呈现出各区劳动争议立案数量差距很大的特征62-63 4.2.3 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居首位63-65 4.2.4 集体争议数量大65 4.2.5 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与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基本类似65-66 4.2.6 劳动者胜诉比例高66-67 4.2.7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增加67 §4.3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及其成因分析67-77 4.3.1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67-68 4.3.2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成因分析68-77 第五章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对策研究77-86 §5.1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77-78 §5.2 增加对侵犯劳动报酬权刑事责任的追究78-79 5.2.1 增加侵犯劳动报酬权的罪名78 5.2.2 增加用人单位与公共行政管理者为侵犯劳动报酬权的刑事责任主体78-79 §5.3 将现有的劳动仲裁院逐步改造为劳动法院79 §5.4 延长仲裁时效至两年79-80 §5.5 降低收费标准80-81 §5.6 扩大欠薪保障条例规定的范围81 §5.7 完善劳动监察制度81-82 §5.8 大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82-83 §5.9 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83-84 §5.10 建立行政管理、劳资协调和权益保护协会三重网络84 §5.11 积极推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制度84-86 结论86-88 致谢88-89 参考文献表89-91

工程款支付研究论文

施工企业资金管理问题及措施论文

一、我国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存在下述问题:第一,企业的资金调控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当施工企业的规模逐渐发展壮大,企业的结构进行进一步深化调整的时候,传统的资金管理制度无法适应企业的发展现状,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矛盾问题日渐激化;第二,基层单位缺乏执行力,即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严,主要表现在基层单位的财务制度远远落后于当前的建筑市场的整体形势,导致资金使用规范性匮乏,效率低下等问题;第三,我国的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均设置有资金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在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营中往往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这种流于形式的制度导致施工企业的上级单位无法掌握其下属单位或者下属项目的资金变动具体情况;第四,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导致企业存在出现财务风险的潜在威胁,同时给施工企业的资金调控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第五,施工企业的财务情况存在失真问题,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追求资金的量化指标和缓解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往往擅自修改财务报表和审核报表的信息,导致企业的资金情况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使得企业的资金现状无法成为企业进一步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窘迫问题原因分析

(一)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严重超标

投标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函担保和现金担保,其中保函担保是指,担保人向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做出书面担保承诺,包括担保期限和担保金额以及经济赔偿责任问题等;资金担保则是指,通过保证金作为施工企业的投标保障,由于退还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需要一定的时间,正常时间一般为3个月,一般投标后3个月,中标与否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才能够退还,部分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延期至半年才被退还,而根据我国近年来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投标现状,其中现金担保占据绝大多数的比率,这种投标保证金的逾期退还现象,将这会对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施工企业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时长过长

在施工企业投标后接到中标通知书时,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有关资料,近年来,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大约为中标价格的10%,这笔金额对于企业来说关系重大,由于业主将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施工企业视为自动弃权者,即主动放弃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权力,因此,施工企业一般均按时按量的缴纳保证金,但是,施工期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退换时间往往为建筑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但是由于施工工程涉及的问题众多,施工项目一般较大,导致施工企业的工期往往较长,部分业主在施工结束后更是迟迟不进行验收,导致施工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过长。

(三)施工企业需要过大的垫支项目费用

根据我国的建筑施工领域现状,施工企业的多数项目并没有工程预付款,这部分开支需要由施工企业进行垫支,根据资料,部分企业的垫支资金超过了项目工程价款的50%,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是企业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是施工企业运营开支的承担者,企业若取得良好的施工进度,必须定期进行工程价款的核算,当前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忽视工程价款的重要性,并且不与业主沟通施工时的资金困难问题,导致垫支项目费用过大,对施工企业的资金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四)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根据前文所述,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设置有明确的资金管理和项目开支计划,但是这种计划往往流于形式,具体的施工工程中并不能按照计划进行资金控制,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缺失,资金周转不利,具体的原因与施工市场的多边性和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施工企业盲目购置固定资产,甚至超过企业的资金承受力度,对现有的建筑市场研究不透彻;第二,由于对投标时市场的研究不谨慎,导致盲目进行开发,占用大量的企业资金;第三,建筑施工企业信贷规模扩建未合理依据企业自身的资金承受能力,导致出现资金窘迫问题。

(五)施工企业的资金缺乏合理的.活性调剂

根据我国的建筑施工现状,绝大多数业主和银行对建筑项目的资金采用封闭式监管,也就是说,当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之初,就必须与业主以及银行签订三方的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主要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资金使用事项以及使用的金额数量等,根据有关资料,部分银行要求施工企业的每日资金用量为30万元之下,并且严格限制现金用量低于10万元,当施工过程中,企业遇到大额支付人工费时,必须向业主以及银行进行资金使用申报,等到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资金使用,封闭式监管造成施工企业的资金缺乏活性调剂,资金的利用效率低下。

三、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需要从资金预算管理入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综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建立健全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

(1)自下而上逐级编制资金预算计划。自上而下,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审批预算,各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预算计划,通过收集整理,确定本企业下月财务资金预算,改以往的“先用后算”为“先算后用”。

(2)执行严密的预算调整程序。原则上,各级预算一经批准确定,不得更改,但因特殊事由,须调整的,应遵循严密的审批制度。

(3)建立严格监督和考核制度。资金管理的实质就是对各个环节现金流的监督与控制,也就是对施工生产、任务承揽、设备购置和基建投资等过程的现金流采用预算管理和定额考核,实行动态监控,量化开支标准。在编制资金预算时,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营运资金区分为生产经营资金和非生产经营资金。生产经营资金包括承揽任务、项目施工和正常管理费所需资金,是保证生产经营的必需资金,应按照企业内部各个所属单位年度、月度计划,统筹调配,保证这部分资金供应,不得挤占或挪用。

(二)增强企业的资金周转监督

在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的监督下,重视分析企业的支付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企业的资金周转监督内容主要涉及到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收入,企业的资金支出等问题。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个环节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企业监控的重点应包括:第一资金收入方面:加强企业预算、计划、项目部、财务部的相互联系,根据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签证、预算结算等整理好应收款资料。应收款项是否应收未收或缓收;在建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回笼;已完工项目是否及时退场;处置资产的审批及款项收回等;当期的实际资金收入与预算收入差异及原因分析。第二资金支付方面:应付款项是否存在支付风险;大额资金的立项、审批、支付是否合法,当期的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三)重视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第一,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结算中心制度,从而实现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以及有效的监控,企业建立的结算中心分别针对下属单位等开设专用的账户,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第二,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例如,采用网上银行的结算方式,将企业的分支机构的资金业务“汇集”于虚拟的总账户中,实现企业资金管理的高度集中,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保证资金不闲置;第三,重视监管企业资金的流动性,严格审核企业资金的利用情况,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员工之间相互牵制,以防止出现施工企业的项目资金侵吞等问题的发生。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建筑领域的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俗话说得好,机遇与挑战同在,在建筑市场的整体发展同时,市场经济下,建筑领域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若想适应激烈的竞争,就必须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企业的资金管理首当其冲,施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通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同时设置合理的监管和考核体制,通过有效的激励提供员工的积极性,重视提高企业资金的调剂活性,避免出现资金风险问题,以起到提高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的目的,从而为施工企业的可持续良好发展增添助力。

试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摘 要】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对整个项目工程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管理不到位,没有正确处理进度、质量、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工作,今后在工作实践中需要从合同、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合同措施 经济措施 组织措施

一、引言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项目工程质量、降低项目工程成本、提高整个项目工程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主要探讨分析了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关注,能够对加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发挥指导作用。

二、工程项目

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与不足,总的来说,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管理没有落到实处,管理不到位。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管理水平、施工现场环境、施工人员素质、设计方案、资金、材料等等。由于影响因素多,在实践中,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完善的进度控制措施,没有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影响了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

2.没有很好的处理进度、质量、成本之间的关系。在项目工程建设中,进度、质量、成本是相互密切联系的。加快施工速度,往往需要增加相应的成本;加快施工进度,如果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影响项目工程的质量。此外,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等也会影响到项目工程的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往往欠缺对这三者之间的考虑,忽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从而大大影响了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

三、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策略

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进度管理的相关理论,笔者认为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

1.合同措施。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目标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中,必须重视合同的作用。第一、确定合同工期。在工程招标的时候,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己的实力,确定项目工程的工期,并从资金、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等方面做出相应的保障,保障工程项目能够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第二、重视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对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合同中需要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约定,保证工程款能够及时的落到实处。可以将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分为若干的阶段性目标,在每个阶段完成并验收合格之后,再根据预算支付项目工程的造价款。这样既能够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准确明了,还有利于施工单位的施工。第三、做好工期延期的控制。项目工程建设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在建设的实践中,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施工单位建设、管理不力,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等,往往会发生工期延误的现象。对于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应该区别对待。对于是意外事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并且发生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可以批准施工单位延误工期。但是,对于延期事件是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是不能批准工期延误的,需要施工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此外,工期延期的批准还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注意实效性。

2.经济措施。经济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重视工期违约责任。要取得良好的进度控制效果,实现预期目标,对于施工单位必须强调工期违约责任,以保证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对于在施工中发生工期延误的情况,可以给与一定数量金额的处罚。第二、建立与完善奖惩机制。奖惩机制对保证施工进度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如对于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项目工程,可以给与适当的奖励。而对于故意延误工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任务的,可以给与适当的处罚。

3.组织措施。组织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落实责任制。在项目进度控制问题上,施工单位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合同的工期,编做好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且,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之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计划完成任务,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施工项目部是工程建设的主体,他们的工作会对项目工程进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控制也需要施工项目部的积极配合。所以,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显得十分必要。一方面,要重视对施工项目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另一方面,施工项目部要熟悉招投标文件,加强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实现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而努力。

四、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施工实践中我们需要高度的重视,并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进而提高整个项目工程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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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丽.我国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研究综述[J].科学之友,2011(3).

拖拉症论文文献

拖延症的危害、形成及克制方法所属分类: 心理学论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各种信息充斥着人们的眼球,尤其是互联网的产生和兴盛,吸引个体注意力的诱惑因素越来越多,导致人们很难高度集中精力完成学习或者工作上的任务。互联网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只是为了分散我们的注意力,拖延已经成为个体身上普遍存在的行为现象。“拖延是一种成问题的习惯,它会把重要和有时限的事情,推到其他时间去做。拖延过程很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拖延行为反映出个体的心境、自控力水平、时间管理能力和自我认同感。每个个体都会在不同事情上有不同程度的拖延,那些选择主动拖延的人相比被动拖延的人更具有自我管理能力和意志力。所以并不是每一种拖延行为都被称之为拖延症。拖延症目前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医学术语,学术界也没有对此形成统一的定义,因此我所理解的拖延症就是“个体主观故意延迟完成必须的任务,直至产生不良情绪和不良后果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影响个体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状况。”拖延症具有巨大的危害,严重者需要借助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进行纠正,比如通过合理情绪疗法、暴露疗法等使拖延者转变认知观念,纠正拖延行为。1 拖延症的危害“拖延症”似乎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通病,尤其在学校和职场中体现得特别明显。学生总是不到最后期限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不到最后时刻不履行作为学生的职责。在职场中,尤其是自己不喜欢或者不擅长的任务人们更倾向于拖延,然而拖延症具有明显的危害,拖延者不到必须完成任务的最后期限坚决不会开始行动,因此必定会严重影响完成任务的质量,在团队合作时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团体总进度和工作效率,甚至使团队蒙受巨大的损失。往往这个时候拖延者会产生焦躁、后悔、自责等不良情绪,因为罗杰斯的人本主义理论强调“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实现的倾向。这种实现的倾向不仅要在生理、心理上维持自己,而且要不断增长和发展自己。”因此没有任何人会发自内心地愿意自甘堕落和消极怠工。拖延者意识到自身拖延思想时,面对拖延造成的不良后果时,会产生压抑、烦躁、沮丧、自责等情绪,但是下定决心行动的时候却还是一再拖延,久而久之,使拖延者的不良情绪持续积压,这种恶性循环将极大破坏主体的心理健康,使个体生活质量严重下降。2 拖延症的形成每个选择背后都有支撑它的理由,拖延亦是如此。为了短暂的、虚假的快乐,或是害怕失败、害怕成功,亦或追求完美,拖延者无论大事小事总是选择一拖再拖,一次次的拖延直至个体出现不良的情绪反应比如深深的自责、内疚、烦躁却依然无法下定决心行动起来,使拖延症愈演愈烈。通过观察和理性分析我们可以从客观和主观2个方面分析拖延者选择拖延的原因。2.1 客观原因2.1.1 情境因素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置身于社会环境中并受到影响。人们既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大众传播媒介等宏观环境的影响,也受到家庭、学校、单位、社区等微观环境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各种机遇,同时也加剧了竞争,不管是学生还是职场男女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有时候他们会受到周围同学或同事的影响,受到人际环境和网络环境的影响而趋向于短暂性地逃避任务,而在这样的信息大爆炸时代,网络、手机、电视、报纸、音乐等使他们轻而易举地从任务中脱离开来,形成拖延。2.1.2 任务本身的性质和特征个体必须完成的任务有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从难易程度而言,有的浅显易懂,有的深奥难解;从完成任务所需时间而言,有的时间限制长,有的时间限制短;从趣味性而言,有的枯燥难耐,有的趣味十足;从任务对个体需求满足的角度而言,有的任务能调动个体参与和完成的积极性,有的对个体而言没有价值或价值很小。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个体完成任务的情绪和选择,往往越是深奥难懂、时间限制长、枯燥难耐、对个体价值满足程度低的任务越容易引起拖延。2.1.3 奖惩大小和奖惩及时程度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趋利避害是人的生物本能,因此如果任务的完成能使个体及时获得认同的反馈,得到相应的奖励,那么个体的行为将更趋向于“追求成功”;如果没有完成任务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个体至少会为了避免惩罚而选择在最后期限“避免失败”从而选择完成任务。往往奖惩大小和奖惩及时程度与个体是否拖延成反比,即奖惩越大越及时,人们越趋向于拒绝拖延。2.2 主观原因2.2.1 人格不同的人格特征与是否拖延有很大的关联性,研究表明“‘大五’人格中的神经质以及责任心与拖延相关, 其中责任心更是特质拖延的根源。”责任意识缺乏,会导致思想行为上的懒散和拖延,那些经常感到忧伤、焦虑、抑郁、脆弱、敏感、细腻,情绪容易波动的人也在拖延症群体中占据重大比重。在专制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小孩可能通过拖延的方式表达内心的抗拒,在溺爱环境下成长的小孩因为懒散的个性也会有拖延行为。2.2.2 思维方式不同的思维方式会产生不同的行为,那些追求完美,畏惧失败和依赖别人评价活着的人在完成任务时更容易拖延,他们总是设想做好极度充分的准备再完成任务,往往却总是浪费大量时间。同样,对任务的抵制心理和抗拒被命令的心理所产生的负性情绪也会直接影响完成任务的积极性。内部驱动力的丧失使完成任务成为一件艰难的事情,而超前超额高质量完成任务更是成为幻想。2.2.3 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感是指个体对自己具有成功达成某项任务的能力的信念。一般而言,个体对自我会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但是“自我效能感低的个体会低估自己对任务的胜任力,从而产生强烈的畏难情绪,会频频体验到焦虑和无助,进而一再地推迟任务开始的时间。”他们因为缺乏对成功的期望,在完成任务时缺乏信心,注重别人的评价,常常感到自卑、畏惧,通过拖延的方式缓解内心的紧张和焦虑。也有人因为过分自信而故意拖延,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在最后期限完成任务。3 战胜拖延症拖延症会对个体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和困扰,战胜拖延症不仅利于心理健康,也能使拖延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利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和和谐生活环境的营造。拖延症通过拖延这种行为方式表现出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需要从日常生活入手,结合心理学专业方法使个体摆脱拖延。3.1 合理情绪疗法合理情绪疗法(RET)是美国心理学家艾利斯创立的,它强调对非理性信念的批判,其基本理论——ABC理论对战胜拖延有很好的作用。任务作为诱发性事件(Activiting events)并不直接引起个体拖延的情绪和行为,个体对完成任务的信念(Beliefsystem)和态度直接影响个体的行为结果Conseqences 即个体决定是否拖延和拖延程度。通过对拖延、拖延的短暂快乐、“何时完成任务无所谓”、“必须完美完成任务”、“没有能力完成任务”等不合理和非理性的信念进行批判和驳斥,通过转变个体对拖延的积极态度使拖延者建立战胜拖延的信念和信心,并通过家庭作业的方式不断进行巩固和强化,使拖延者更多依靠自身的积极行动解决情绪困扰和生活困扰,摆脱拖延。3.1.1 转变认知观念,建立积极情绪拖延者往往沉迷于拖延所带来的短暂欢乐或在最后期限完成任务所带来的刺激而故意拖延,转变其认知观念首先应该让个体意识到拖延的危害和沉重代价,相比短暂快乐后因任务未完成所引起的烦躁、焦虑、自责、负罪感等不良情绪和别人不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评价和行为,拖延者更应该理性分析“拖延”和“立即行动”的长远利弊,建立忍耐力,注重长远目标,明白及时完成任务的重要性。自我效能感低的个体应该相信自己有完成任务的力量,树立成功的信念,建立完成任务的内部驱动力,追求成功。那些具有完美主义情节的人应该抛弃那种绝对化的思维,那些畏难心理的个体应该抛弃自己无能自卑的念头,相信对完成任务这种事情的评价并不代表对个人的评价,抛弃那些“必须”、“一定要”等词语,尽量在认知上变得理性,有清晰的自我概念,相信自己,在对待任务的情绪上变得积极,通过交互抑制的方法忍耐对任务的不喜欢,设想完成任务后的成就感,培养时间观念,克服自身的懒散惰性,从态度和思想上战胜拖延。3.1.2 即刻行动,摆脱拖延ABC理论既是心理学中强调被咨询者主动教育和引导咨询者,被咨询者占主导的理论,也是注重咨询者通过自身行为不断自我教育的方法,强调咨询者以家庭作业的方式不断进行自我管理和行动,咨询者应积极完成被咨询者布置的任务,在拖延思想出现的时候使用思维阻断法,立即对自己的拖延思维说“停止”,并用“即刻行动”的思想抑制它,想象拖延的严重后果并厌恶拖延,用自身的意志力和自控力约束行为,积极行动,一步一步战胜拖延。3.2 日常生活管理3.2.1 锻炼身体,保证充足的睡眠生理是心理的基础,锻炼身体可以增强体质,使有机体健康运行。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规律的作息时间,充足的睡眠可以使身体进行良好的新陈代谢,使拖延者容易长时间集中注意力,避免分心导致的拖延。健康的身体 充沛的精力是心理健康的重要保证,积极向上、乐观进取、拒绝悲观失望是顺利完成任务的前提。3.2.2 确立目标,分化任务人是有自觉能动性的高级生物,做事情有目的性,确立目标、明确最后期限可以激励个体不断行动,但是对拖延者而言,任务本身就是目标,却缺乏有效的机制约束其拖延行为,因此需要加强时间管理,分化任务,使任务看上去更简单更直接更具有可行性。对个人事务进行优先等级排列,借鉴番茄工作法将有效提高拖延者的工作效率,即集中25 min时间工作,休息5 min,继续工作25 min,休息5 min,连续“种4个番茄”后可以休息15 ~ 20 min,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作为奖励。严格时间限制,使拖延者一步步完成任务,生活方面则可使用To-do List 记录和管理生活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3.2.3 建立奖惩制度进行强化奖惩制度作为一种外在的监督体制对克服拖延具有重要的意义,个体可以设置在完成任务后,及时得到与任务大小、难易程度相匹配的自我奖励进行正强化,没有完成任务则实施相应的惩罚进行负强化,比如请朋友监督,如果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则请他吃饭或者买东西送给他。通过这样一些实际行动和附属驱动力来摆脱拖延也是积极有效的。3.2.4 强加限制,减少选择“美国专栏作家James Surowiecki在给《纽约客》写的一篇关于拖延症的专栏中曾指出,克服拖延症的手段主要就是‘强加限制和减少选择,自愿地放弃自由’,随后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维克多 · 雨果会赤身裸体地写作,他让管家把他的衣物藏起来,这样在他该写作的时候就无法外出了。”因此,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的时候应尽量保证环境的干净、简单,使视觉不容易被其它事物吸引,因为分心往往是拖延的第一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网络的断开,手机的远离,尽量寻找其他人都很认真工作的氛围,督促自己不可懈怠。拖延几乎是现代社会所有人都具有的普遍现象,它遍布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有积极主动的拖延也有消极被动的拖延,我们应该克服那些消极被动的拖延,尤其要战胜那些因为拖延行为引起强烈消极情绪如负罪感、自责感的拖延症,结合合理情绪疗法和想象厌恶法、思维阻断法,采用家庭作业等方式,树立合理信念,培养积极情绪和思维方法,结合奖惩机制,立即行动战胜拖延。参考文献[1]威廉·克瑙斯.陶婧, 于海成, 卢伊丽, 等,译. 终结拖延症 [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1.[2]唐柏林.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M]. 成都: 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6.[3]蒙茜, 郑涌. 拖延研究述评 [J].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 32(4): 11.[4]陈洪岩. 拖延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J]. 中国民康医学, 2009, 21(20): 2573 - 2574.[5]丁小云. 7天治愈拖延症 [M].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3.

Update: 文末有斯雯、吴小静、胡奎和段一邦根据本文萃取的方法论卡片,嫌文章太长的可以直接拉到底部。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每次deadline的时候都赶得要死要活,咬牙切齿发誓下次要早点开始做,就可以从容地慢慢来,结果下次又继续拖到不做就会死的程度再开始做。

反正我写论文是这样的。

去年开题答辩的时候要写开题报告,愣是拖到还剩一周要交才开始写,结果那周一直在崩溃地拼命写。答辩完和同学交流,信誓旦旦地立FLAG:要早点开始写论文正文,再也不要搞得这么赶了。

嗯,事实证明, FLAG立了是会被打脸的 。啪啪响。

由于今年年初被一个很想完成但没有能力去完成的项目卡住,整个1、2月份都处在丧失能量、放飞自我的状态,基本上什么事也没干,论文自然也就没动笔。

幸好,救星出现了——幸福进化俱乐部运营总监&项目总监、曾经我眼里的高冷女神李秀燕。她本质其实特别暖心又热情,知道我状态不对后非常关心我,基本上隔一段时间就会来问我:哎,你最近放飞自我,放飞的怎么样了?我就很羞愧的说,嗯,我还在放飞。

她就说没关系,人本来就是要松弛有度的呀,我也经常放飞自我,还跟我分享她放飞自我的经历,让我心里好受一点。

然后我就继续去放飞自我了。

放飞自我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到3月份左右,我发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不是因为我的良知睡醒了,而是因为老师发了一个通知: 马上4月初就要交论文了。

当时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在聊天的时候说起这事儿,永澄老师就建议我去找有相关经验的人,比如同济马博士。我就果断去问了,结果马博士无心的一句话给了我一个邪门思路:他问我,你是打算自己写还是XXX(你懂的)?

我还真有点小心动,因为deadline很近,而且自己也完全不想动。打消这个念头的不是我的良知,而是穷……我发现,一篇竟然要7k+起步,而且质量不一定有保障。那我还不如转换下思维,假装自己接了一篇7K的约稿呢。

然后我就继续问马博士,结果发现人家的论文是做实验的,和我们商科完全不一样,没有参考意义。不过,马博士给我指明了一条道路:找光牧,去年刚MBA毕业,这事儿对口!

我就迅速跑去问光牧。光牧直接把他写论文的心得总结文发了给我,问我:你什么时候交论文?我说,4月2号。他看了眼时间,说: 你还是准备明年延期毕业吧 。

我瞬间好心塞,我不要延期毕业啊啊,听起来感觉弱爆了!这绝对会是我人生的污点!我还要再抢救一下。

本着不能自暴自弃的想法,我去找了同需要写论文的涂小鸦同志交流。 然后我就惊奇地发现:为什么都是还没写论文,人家如此淡定又从容,充满自信? 还嘚吧嘚吧给我讲她每个月的推进主题,学插画什么的,把我给羡慕坏了。

我就觉得我特别需要帮助,我也想找到这样的状态。

这个时候——此处应有聚光灯——秀燕姐神一样的出现了。

她说,要不我给你做个咨询吧。

于是我们就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

她首先分析,任务完不成一般有两个方面,管理和技术。 管理就是对任务的规划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技术就是缺乏推进任务的相关技术,比如不知道写论文的方法和流程等。

然后她从管理方面开始问,用几个问题直接探求我做这件事背后的价值:

问题一个接一个,我突然发现,原来一直没动笔背后真正的原因是没有很迫切的想法,觉得可有可无,动力不那么足,而且外面诱惑很多,时间不够的情况下我还在早起做《思考,快与慢》的共读笔记,而且对怎么写论文也完全没有概念。

我的思想和行为其实是偏离的,我觉得写论文很重要,但只是觉得而已。 行动迈不出去的原因就三条: 认知、诱惑、技术 。现在三个原因都同时出现了,我能动才怪了。

既然三个原因都找到了,那直接击破就可以了。

如果这件事情对我真的那么重要的话,我无论如何怎样都会去完成的。 我一直放在那里不完成,就是因为对这件事情没有那么重视,觉得就算没完成它,也还是有退路,所以才会不去完成。 但是,我并不想承担没有完成带来的后果,所以我必须正视这件事,解决掉。

在时间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先暂时放弃共读等学习活动,集中精力突击论文。 秀燕姐说,一定要记得, 工具是为了目标服务的 。学到的那些工具,拿来为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服务就好了。 学会放弃,学会舍弃。

找相关主题的优秀论文进行框架学习,再修改、完善、填充自己的框架。 学习最快的四种方式之二: 影随高手、做中学。

把三个问题都分析完后,我豁然开朗。 但是,这还不够,毕竟没有具体的行动规划。

秀燕姐说,做事情要有相关性。写论文就是一个项目,正好可以把其他学到的东西用起来。

比如,她平时喜欢打羽毛球,就会有以下几个目的:

听完我就给跪了,这是什么样的思考方式,打个羽毛球都能整这么多。。。我。。

瑟瑟发抖中的我,又被问了一个问题:你XX号前要写完3万字的话,还剩2周时间,你准备怎么写?是前松后紧?前紧后松?还是平均主义?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决定。 我想了想,决定第一周写个15000到17000,第二周再写个13000。 这样也算前紧后松,但差距也没那么大,心理上也过得去。

但这还没完,列了目标之后还要找风险,再调整。 要仔细想一想,这个目标达成的过程中会出现哪些风险?

我列出来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条:

列完之后,针对每一条风险,秀燕姐都引导我给出了防范策略。

要完成一个目标,必须能够用3-4步的分解思路说清楚。 对于论文,我的思路是搜寻资料、寻找论点、填写内容。 这样,就知道最主要的三件事是什么了:收集资料、撰写论文、和人沟通。 那么,在 安排日计划的时候必须明确当天的主线是什么 ,集中精力做好一件事,而不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最后啥也做不好。

除了以上这些,秀燕姐还建议我写个 时间开销记录 ,看看实际做事情和预估投入时间的出入,然后分析具体的状态和差距出现在哪里。

她说,不要拼状态,只要觉得苦闷,就去做让自己高兴的事情调节一下。将快乐的事情作为补充,不是不能做,但是要有节制。

最后给我激励: 考验你自我管理能力的时候到了!!!!!! 想想看完成了这件事情!你有多么牛逼!两个礼拜写完论文!还有方法论!

恩,然后我就嗖嗖嗖开始了。

就这样,我开始了论文推进之旅。

第一步,先把开题报告里面的文献综述和背景那一块黏贴过来,这样一下子就有了七八千字,拿到了 首胜体验 ,觉得一下子就启动了这么多非常开心。

第二步,开始持续推进。我发现每天写3000字左右是一个在舒适区之外,但可以努力到达的目标,于是给自己下任务,每天无论怎样必须完成3000字。 如果我没写到这个数量,我晚上就是熬夜也要写,一定要逼着自己强行写完。

第三步,不断优化总结。根据时间开销记录,我发现,只要进入了沉浸的专注状态,效率就特别高,写起来非常快,但是有时候边和别人聊天边写,就非常慢,根本不能一心二用。这样,在写论文的时候就会尽量排除外界干扰。

第四步,请求家人支持。在两周时间中,有节假日和周末时间,我都和家人做好了沟通,请她们帮忙带宝宝,自己则把时间用来写论文。幸好,两边家长和队友都很支持我,我得以更好地投入到论文中去。

两周后,我的论文初稿顺利完成,38000字。后续的修改过程不再赘述。

这次论文推进过程中,最重要的三点收获:

秀燕姐的咨询非常重要,她帮我建立了一种感觉: 我知道我想要什么,而且我知道应该怎么去得到它,知道我每个时间点只要做好什么事,就可以百分之百的完成目标,这是非常可贵的掌控感。 而且,这种掌控感并不是论文结束了就完了,而是可以萃取出来,迁移到别的目标达成过程里面的。

目标达成道路旁的一切光鲜亮丽的东西,看起来很好,其实都是诱惑和陷阱,吸引你去偏离自己的主干道,然后拉低你的效率。 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暂时放弃了早上的共读和其他学习积累,集中精力做论文突击战。当然,这次是因为时间紧急,不得不如此。 在追求长期目标的过程中,不可能全部舍弃其他的东西,要统筹兼顾,但一定不要盲目做多,要做好取舍。

当产生畏难情绪的时候,一定要把看起来很难的任务分解掉,分解成一个一个很小很小的任务,然后你先去完成第一步,拿到首胜体验就好了,万事开头难。 只要完成了第一步,有了后续思路,接下来持续推进就会很变得轻松多了,不会再因为畏难而裹足不前,而且完成第一步的成就感和动力也会激励着自己往前走。

感谢秀燕姐的咨询,感谢家人在过程中给予的支持,感谢所有文中提到的人(不一一重复点名了),在论文项目完成的过程中,我的能量状态也渐渐回升了,其他的各项事情也都开始有序推进了。所以,当很丧、没有能量的时候,做点什么,让自己动起来就好了。

不小心就写了3800字,下周答辩,祝我好运:)

斯雯根据本文萃取的方法论卡片: 180526-极致临时抱佛脚的原则方法-斯雯 吴小静萃取的卡片: 20180527-没时间又要高质量的项目推进方法论 胡奎的结构化之作: 战胜拖延-脱困五步曲 段一邦的结构化流程萃取之作: 20180529 克服拖延症的方法论萃取 段一邦

我们应该如何克服拖延症呢?

别管,结果行动起来

工程进度款研究论文怎么写

时光匆匆,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在这个学期里我一定要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写下了计划。首先是加强学习,现在我的成绩还不太理想考试时全班的第三名,但是在区里面的排名还是不太好,并没有进去前一百名,挺遗憾的。这个学期我一定要成家的努力,更加的勤奋,不会让自己再一次的遗憾!其次是要多多阅读,多多写作,让自己的写作能力提高。现在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酷爱写作,但是以前好的文章需要付出许多的汗水,我却并没有付出多少,所以并不会收获到什么好的文章,写作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在这个学期里面我一定会多多的付出,多多的阅读书籍,充实自己的生活,让自己更加完美。说道也就一定会做到,既然说出来了,我就一定会做到的。最后是要多做一些体育运动,让自己的身体更健康一些。我是个小懒虫,平时什么都不爱做,就连多走一段路都不愿意,更别提体育锻炼了,对于这一点,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所以以后我要多做体育运动,不能让自己这么懒下去了,否则一定会变成小猪了!这个新的学期,我一定会多做体育运动,不让自己那么懒。“十项全能”虽然说不能样样都做到,但是我一定会认真做好每一项的。新的学期,新的起点,初二下半册对于我们以后的学习生活非常重要,这正是我们学习的过度段,我不能被别人甩在后面,我要努力!新的学期计划我一定都要做到,亲爱的自己,加油吧!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

(1)确定研究课题,撰写开题报告。

(2)总结国内外相关论文研究,撰写文献综述。

(3)设计调查问卷,线上线下收集数据,汇总调查结果并分析、归纳,撰写报告。(如果篇幅允许的话,可以按照开头讲的设计问卷、发放填写、收集数据和整理、得出结论...再细分时间)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你要做的任务(1)(2) (3)

3、第三阶段:结题阶段(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1)整理研究数据,形成研究报告。

(2)老师修改意见,修改多稿。

(3)整理论文材料,总结论文感想,答辩准备。

拓展资料:撰写论文注意事项:

1.注重论文的严谨性、严肃性,尽量不出现“我”这个词,建议用“本文”等词汇代替;同时要少使用感叹号,以陈述句为主要句式。

2.对论文的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的比例要合理控制,引用参考文献等内容时,要对该内容进行格式设置,避免在查重时出现文字复制比过高的情况。

3.论文全文结构要严谨、完整,目录、摘要、致谢等内容应按学校要求进行撰写,并按校方要求修改论文的格式。

4.论文所用标点符号要规范,逗号、句号、分号、冒号、引号等符号需要正确使用。

总体安排和进度

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开题论证阶段 (3月x日-3月x日)

查阅和收集与柔性相关的资料,归纳总结前人在柔性软件研究领域中的工作成果。

2.需求分析阶段(3月x日-4月x日) 熟悉开发技术,了解用户业务流程和需求 3.分析阶段(4月x日-4月x日) 能过分析研究,制定可行的方案 4.设计阶段(4月x日-5月x日)

对系统进行需要分析和设计,并提交相应文档资料 5.编写设计阶段(5月x日-5月x日) 6.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阶段(5月x日-6月x日)

3周 交开题报告初稿予以老师审核 4周 修改开题报告,开题 5-6周 进行总体设计和详细设计 7-9周 编码与调试 10-11周 测试 12-13周 运行与维护 14-15周 写论文,准备答辩 16-17周 预答辩,答辩

完成期限和预期进度:

20xx年x月x日~11月x日:调研、文献检索、开题报告 20xx年x月x日~11月x日:开题报告座谈会 20xx年x月x日~3月x日:外文资料翻译、系统设计 20xx年x月x日~5月x日:系统设计、编码 20xx年x月x日~5月x日:测试、验收 20xx年x月x日~5月x日:撰写毕业设计文档

20xx年x月x日~5月x日:上交论文、系统源代码 20xx年x月x日~5月x日: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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