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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求诸己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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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求诸己论文范文资料

小人无错,君子常过,君子反求诸己小人总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君子常常反省自己过失,而且君子往往在自己方面找原因.这是意译.诸在这是兼词,之于的意思.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诸”是“之于”的合音.碰到困难,君子力求自己解决,小人总想依赖别人.具有君子品行的人,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要靠自己去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求助于别人.而不具备君子品行的人,遇事总是习惯于求助于别人,而不是靠自己的去解决.

不去追求外在的物质,而去追逐自身的发展

反求诸己,意思是要在自己的身上找原因。各个事情都不顺利,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有道德修养的人(君子)也经常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意思是:任何行为如果没有效果,都应该回过头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自身端正做对了,天下的人才会归服他。

出自《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四节》

原文:

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译文:

孟子说:“爱别人却得不到亲近,就应该回过头来考虑自己的仁爱程度;治理百姓却没有治理好,就应该回过头来考虑自己的智慧。用社会行为规范来要求别人却得不到回应,就应该回过头来考虑自己是否对这个规范恭敬。

任何行为如果没有效果,都应该回过头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自身端正做对了,天下的人才会归服他。《诗经》上说:‘长久地配合天命,为自己寻找更多的幸福。’”

扩展资料:

解释

从个人品质说,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凡事多作自我批评。也就是孔子所说的“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从治理国家政治说,是正己以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儒家政治,强调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所以,多与个人品质紧紧连在一起。

而自我批评则是其手段之一,其相关论述,在《论语》和《孟子》中可以说是不胜枚举。当然,古往今来,真正能够做到的人又的确是太少了,所以仍然有强调的必要。

反求诸己议论文素材

相传四千多年前,正是历史上的夏朝,当时的君王就是赫赫有名的大禹。有一次,诸侯有扈氏起兵入侵,夏禹派伯启前去迎击,结果伯启战败。部下们很不甘心,一致要求再打一次仗。伯启说﹕“不必再战了。我的兵马、地盘都不小,结果反倒还吃了败战,可见这是我的德行比他差,教育部下的方法不如他的缘故。所以我得先检讨我自己,努力改正自己的毛病才行。”从此,伯启发愤图强,每天天刚亮就起来工作,生活简朴,爱民如子,尊重有品德的人。这样经过了一年,有扈氏知道后,不但不敢来侵犯,反而心甘情愿的降服归顺了。

行有不得,反求诸已近读《孟子》,受益匪浅,感慨良多。在《孟子·离娄上》中有这样一段话:“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当我读到这里时,内心为之一振,豁然有茅塞顿开之感。“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只此一句话,就不能不让我们由衷地感佩圣人的大智慧。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事情做不成功,遇到了挫折和困难,或者人际关系处得不好,就要自我反省,一切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我们平时的做法却往往与圣人背道而驰。有了问题,不是反躬自省,而是怨天尤人。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当别人对我们不尊重了,就要自我反省,一定是我对别人没有至诚的恭敬心,一定是我自己做得不够好。有人说,人际关系真是太复杂了,其实不然。只要我们时刻存有“爱人敬人”之心,时刻“反求诸己”,就一定会赢得大家的尊重。 做学生的,如果成绩不好,被老师判了不及格,就要自我反省,是我平时学习不够努力,日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学习,而不应该埋怨老师。做老师的,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课,甚至打瞌睡,就要自我反省,一定是我的课讲得不好,学养不够,不能提起学生的兴趣,然后就要努力提升水平,认真备课,而不是气得火冒三丈。做领导的,下属犯了错误,一定要自我反省,是我平时没有以身作则,要求人家做的,自己都没有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日后要提升修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孔子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大学》中讲:“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无论是谁,凡事一律回归到自己的修身上来。“吾日三省吾身”,别人做得对不对,那是别人的事,我自己首先要做对。写到这里,让我想起了春秋时期闵子骞的故事,闵子骞是孔子的弟子。他在少年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又给他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又生了两个弟弟。他的这个继母,溺爱他的两个弟弟,而对闵子骞却非常不好。有一年冬天,继母给两个弟弟用棉花做棉衣,却用芦花给他做衣服。芦花看起来膨膨的,却一点都不保暖。后来,这件事被父亲发现了,父亲一怒之下就想把他的继母给休了。而这时,闵子骞站了出来,他跪倒在地,向父亲求情,说出了一句至诚感人的话,他说:留下后母吧!母在,一子单;母去,三子寒。继母非常惭愧,从此,一改往日的行为,家庭和和睦睦。他的两个弟弟,对他也是非常感激。 我们看到,闵子骞的后母做得不对,但是闵子骞并没有心生怨恨,而用自己的至诚之心,感化了后母。闵子骞的德行,不得不让我们感动。试想,假如闵子骞没有真实的德行,而因此落井下石,那结果将是家庭的破散,他的两个弟弟也会怨恨他一辈子。 所以古人说:“各自责,天清地宁;各相责,天翻地覆。”我们的学校是一个大家庭,上至领导,下至同学,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够“反求诸己”,那么,建设和谐校园就不是一句空谈。如果遇事都是互相埋怨,推诿扯皮,把责任尽往别人身上推,那么,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尤其是现在正处在迎接评估的关键时期,这种自我反省、自我批评的态度,更是必不可少的。

关于诸蕃志论文范文资料

表达了台湾人民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和强烈的民族精神。从台湾人民吃力学习国语的精神可以体现出。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我们的知识,将来报效国家 句子分析 面对困难,许多人带着放大镜,但和困难搏斗一番后,你会觉得,困难不过如此. 面对困难.总是产生了心理上无形的压力.只是究其表面的困难与否,被它的外表所吓倒.许多人不愿一试.只是一味躲避.知难而退. 但是如果你有战胜勇气的信心,并且付诸以行动.终将克服困难.战胜困难. 此时回眸.困难就不过如此 写作背景 在台湾“光复”以后,本课文的作者在台湾找到了在轮船上的工作。 有次,轮船停在了台湾的高雄港口。作者不去市区,而选择了走向郊外,作者在郊外不知道走了有多远,发现了一所小学,白色的围墙,门外栽着一排树。 作者走进校园,显然很安静,他走近一间教室,走到窗外,见到了一位年轻的教室正在教孩子学习文字。他在黑板上很吃力地写到: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接着,他又用不太标准的国语一遍又一遍地读。我被着动人的情景吸引住了。他从后门走进教室,坐在最后的一排,根着老师一起大声地读着。 最后,老师和同学非得要带作者去他们学校的小礼堂去参观。 到了后,老师对作者说:“这里,以前是画着日本人的画,现在‘光复’后,就挂上中国人的画。”作者听后在墙壁上看了看画,上面有孔子,诸葛亮,郑成功,还有孙中山。 作者在那一瞬间,眼眶不觉湿润了。 我想在作者心里,这个郊外里的乡村学校永远在他心里或者在中国人的心里,永远都是一片神圣的学校和礼堂或者是神圣的土地。 说不定今后又有一天,碰巧轮船又停留在了高雄港口,那作者又可以再次去那个学校跟那位教师沟通和去参观一下小礼堂,说不定下次还会又增加许多中国历代伟人的画啊。我想作者也一定想天天到那所学校,跟着那些可爱的孩子们和年轻的老师一起学习中国人的文字和国语,作者也应该是这样盼望的吧。 作者最后眼眶湿润了,那就应该表示作者是爱国才会眼眶湿润的

台湾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地处东经119°18′03〃至124°34′30〃,北纬20°45′ 宝岛台湾25〃至25°56′30〃之间。面积3.6万平方公里,包括台湾岛(面积3.58万平方公里)、澎湖列岛、绿岛、钓鱼岛、兰屿、彭佳屿、赤尾屿。 在行政区划上,台湾省全省原本共辖基隆、新竹、台中、嘉义、台南5个省辖市,台北、宜兰、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台东、花莲、澎湖16个县。后来台湾当局于1967年将台北市定为“行政院院辖市”。之后,在1979年又将高雄设为行政院院辖市。此外,还设有所谓“福建省政府”,辖金门、连江(马祖)2个县。名称由来 在有据可查的史料上,“台湾”这一名称的出现不过300多年。但是史书证明两岸人民对台湾宝岛早有称呼,历史上对台湾的称呼有近十个,不同的称呼却反映了中华民族对台湾宝岛的关心和期待。 在古老的中国出现国家机器时,就把中国划分为九州管理,记载这一史实的是中国最早的史书之一《尚书·禹贡篇》。九州中的扬州管辖范围北至淮河,东面至海。书中的“岛夷卉服”就是指台湾。康熙33年(1642年)高拱乾主修的《台湾府志》中表示,夏商时期的扬州包括台湾。日本学者尾崎秀真也认为“岛夷”就是台湾最早的名称。“岛夷”,台湾的第一个名称。 人们对海的知识逐渐增加,从水中走出来的人类开始把大海为人所用。春秋战国时,近海交通有所发展,因此出现许多关于海上的传说,其中方士徐福为秦始皇求长生不老之药的传说流传至今。《史纪·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徐福上书中所称的海上有三神山:蓬莱、方丈、瀛洲。后人认为“瀛洲”即为台湾。徐福没有回来,但是两岸的来往在以后的岁月中越来越多。 作为专门的历史地理书籍记载台湾的是在《前汉书》。进入汉代,关于台湾的记载开始多起来。在《前汉书·地理志》中有这样的记载,在会稽海外有“东鯷人”,分为20余国,“以岁时来献见”。后来许多学者认为“东鯷”应该指的就是台湾。在《后汉书·东夷列传》中,更是把台湾分为三部分,“东鯷”即为北台湾,“夷州”为中台湾,“澶州”为南台湾。在三百年前的荷兰人连少挺(Linschoten)所绘的台湾地图中,也把台湾分为三个岛。把台湾分成三部分,说明对台湾的认识在加深。 直接描述台湾情况的是在三国时期。三国鼎立时期,东吴位于江南,管辖范围包括会稽和东南沿海地区。东吴和海外的关系较为密切。《三国志》中谈及在孙权黄龙2年(230年)派军队出海远征夷洲。不少学者认为“夷洲”就是台湾。三国东吴临海郡太守沈莹可以称之为最早的台湾学者,在他的《临海水土志》对当时被称为“夷洲”的台湾情况有着专门记载,只是此书已经流失,主要内容记载在《太平御览》之中。从所记内容来看,这是当时最完整的关于台湾的文字资料。当然也有人说此时的“夷洲”就是广东或海南某地,但是从方位、气候、地形、古迹、物产、习俗等方面考证,应该是指台湾。通过《临海水土志》,使得远离台湾海峡的许多内地人,知道了尽管是有限的、但是极为难得的台湾的具体情况。 颇有大志的隋炀帝,施政并无多少值得夸耀的纪录,但对外对内征战却有特殊的喜好,当然也对早有前朝前代所关注的台湾起兵。据《隋书·东夷传》所载,隋炀帝曾于大业6年(610年)发动远征琉求之战。“琉求”是何处?历来争议较大。但绝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琉求”即为台湾,而非日本琉球。不管如何,隋代对台湾已经相当了解。在《宋史·外国列传》中则明确记载,琉求国在泉州之东,有海岛称“澎湖”,烟火相望。赵汝适的《诸蕃志》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当然所记内容不详细。 对于台湾的名称,有不少人进行过研究。台湾政治名人连战出生于当地世家,他的祖父即为著名历史学家连横。连横在代表作《台湾通史》中说,“台湾原名‘埋冤’,为漳泉人所号。”因为明代时期的闽南人历尽艰辛到达台湾后,因水土不服和劳累困苦,病死者众多,死后连尸骨都无法运回故乡,“故以‘埋冤’名之。”因为“埋冤”不吉利,而闽南话“埋冤”又与“台湾”同音,所以易名为“台湾”。这种分析不无道理,因为移民确实有过令人难以忘怀的痛苦经历。 但是,连横先生的结论也有牵强附会之处,因为同音的字很多,为什么用“台湾”代替“埋冤”?“埋冤”不吉利,“台湾”吉利又表现在什么地方呢?“台湾”名称的由来并非如此。 台南是台湾最早开发的地区,因此对台湾的称呼最初起于对台南地区的称呼。最初在台南一带居住的拉雅族,在介绍台湾时称为“Tayan ”或“Tai-An”,荷兰人拼为“Taioan”,从大陆来的移民则读作“Tai-Oan”。因此,由于读音不同,在台南一带称为“台员”、“大员”、“大圆”、“大湾”、“大冤”。以后由闽南话的“台员”转音为“台湾”,所指地区也由台南一地扩及整个台湾地区。自明代起,“台湾”之名正式流行。 在明代闽人周婴所著《远游篇·东蕃记》中,以“台员”称台湾。在明代万历年间(1573至1619年),在朝廷公文中出现“台湾”。清代张眉的《瀛濡百咏》一书指出:周婴把台湾称为“台员”,“这是闽南语所造成的错误,从此台湾之名始进入中土。”“台湾”名称由此而来,应该是比较客观的。 [1]历史概要 封建社会兴盛起来后,中原的王朝与台湾之间有着许多来往。中国人发明的造纸术,极大推动了人类文化的传播,当然也记下了中华儿女共同开拓台湾、建设台湾、保卫台湾的辛勤和牺牲,也记下两岸来往的史实。 第一次远征台湾发生在公元230年。三国时期吴国君主孙权派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水军一万到达被他们称为“夷洲”的台湾,这是历史上有书为证的中国王朝第一次与台湾的联系。他们的台湾之行历时一年,最后因为疾病流行,水土不服,官兵死伤十之八九,最后则带着数千名台湾居民回到大陆。事实上,这类军事远征并非是杀人越货,而是封建王朝确立和巩固统治范围的常用手段。 带回来的台湾人,介绍了许多台湾的情况。几十年后,吴国临海郡太守沈莹根据从台湾返回的吴国官兵和带来的台湾居民介绍的情况,在公元264至280年间写下《临海水土志》(见《太平御览》第780卷 )一书。他称这片海上的土地是“夷州在临海东南,去郡二千里,土地无雪霜,草木不死,四面是山,众山夷所居。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此夷各号为王,分划土地人民,各自别异。”“土地饶沃,既生五谷,又多鱼肉。”还介绍了当地的物产、人民、风情、工具、古迹等,其中的“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则证明了在春秋战国时期,台湾为越国的版图。 书中地描述让人们对当时的台湾有了形象的认识:夷州在临海郡东南2000里,当地气候炎热,没有霜雪,草木四季常青,四面是山,土地肥沃,种植五谷,多产鱼肉,纺织细布,冶炼铜铁。居民为在高炎热气候中保存食物,把鱼肉卤在在大陶罐中,不仅自己当作佳肴,还用来招待客人。男女婚嫁乃由父母决定,女孩子出嫁后都要打掉上面的门牙。居民分为不同部落,各有自己的土地和首领。首领召集民众时,用木棍敲击中间掏空的木头,声音可传四、五里远,居民听见后纷纷赶来。打仗时将敌人的头砍下来,挂在院中的大木杵上,几年都不摘下来,以彰显自己的战功。 这是世界上第一次较为完整记载台湾风情的文字,中原人对台湾有了肯定、明确的认识。 到隋代,隋炀帝在大业3年(607年)先后派出羽骑尉朱宽、海师何蛮等人两次前往当时被称为“流求”的台湾,因语言不通,第一次带回一名台湾人,第二次带回一些布甲。大业6年(610年),隋炀帝又派出武贲郎将陈稜及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万余人,从广东义安(潮州)起航,前往台湾,当地人以为这是中原的商船,这说明当时大陆商人经常前往经商,也说明台湾人已经熟悉经商贸易。只是陈稜与当地酋长谈判不顺利,刀枪相向,并带了数千名当地居民返回大陆。在台湾中部地区的彰化市,有一条街名叫“陈稜街”,它就是为了纪念这位隋朝将领的。 经过三国到隋唐的长时期的演变,闽粤一带向台湾的移民也逐渐增加,到宋代时已经出现较多的往来和经济活动,为便于管理,开始在台澎地区设立管理机构,澎湖已列入福建晋江县版图,这在台湾开发史上是第一次。台澎地区正式纳入宋代版图,尽管在后来的千年中,朝代更迭,皇者变换,但是台湾归属从来没有改变过。 中华少数民族第一次控制中原的是元朝。元朝控制中原地区后,按照惯例需要进军没有到达过的疆土,故于至元28年(1291年)10月,派出海船副万户杨祥为宣抚使,与礼部员外郎吴志斗和兵部员外郎阮鉴率兵6000余人进军台湾。由于语言不通和航海知识不足,无功而返。到公元1335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立“巡检司”。巡检司,级别不高,属九品。“职巡逻,专捕获”,捕捉罪犯,兼办盐课,但这是中央政府派驻台澎地区的第一个行政执法机构。自此以后,中央王朝开始派员管理台澎地区。 元朝有一位旅行家,名叫汪大渊,他到过许多地方游历,在至正年间搭商船到台湾和澎湖,后写出《岛夷志略》。书中说台湾:“地势盘穹,林木合抱,土润田沃,宜稼穑。气候渐暖,地产沙金,黍子、硫磺、黄腊、鹿豹……海外诸国,盖始于此。”从人们可以到台湾旅行及两岸商业活动中,可以看出当时台湾和大陆的来往已经很多,已经成为互补性的经济活动和日常性的社会往来。 郑成功明朝的海禁政策,导致东南沿海海盗盛行,为保卫沿海地区不受海盗侵扰,明朝朝廷在基隆、淡水二港派驻军队,防止海盗利用台澎地区作为搔扰东南沿海的基地,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在岛内驻扎军队,保卫海防。高雄凤山有特产“三宝姜”,就是明代郑和下西洋到达台湾时留下的,这是中原到达台湾的第一支大规模的商队。为保卫台湾,在以后的岁月中,先后出现了郑成功收复台湾、康熙皇帝统一台湾等重大军事活动。 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在台湾本土内正式设立台湾府,下辖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管辖,后改为2府8县4厅。清政府对台湾地区已经建立了完整的统治机构、制度,进行有效管理。 西方殖民者东侵以来,美国、日本、法国等列强先后在台湾进行军事挑衅,加剧了中国边疆领土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上层在如何治理台湾的态度和方式开始出现变化,由“防内变为主”改为“防御外侵为主”,清朝督办南洋海防事务的福建船政大臣、后任钦差大臣的沈葆桢、福建巡抚丁日昌等人,把台湾称为“七省藩篱”、“南北洋关键”、“中国第一门户”,一再反复强调台湾地位的重要性。他们还多次上奏折,建议在台湾设立行省,以加强吏政,有效管理孤悬海外的台澎地区,巩固海防。 在台湾设省的建议在当时的边疆危机下,有了实现的可能。这一建议最早是丁日昌在1874年间提出来的。第二年11月沈葆桢提出,在闽浙总督名下设立“福建巡抚”,“冬春驻台湾,夏秋驻福州”。1876年春新任巡抚丁日昌无法按期驻台湾,奏请朝廷另派重臣常驻台湾,改设“台湾巡抚”,这样实行3年的“冬春驻台”改为台湾单设巡抚。 刘铭传直到1884年6月,清朝才派出直隶提督刘铭传加封巡抚衔,督办台湾政务和防务。不管影视作品把他说成什么样子,刘铭传确实是一个有作有为的官员。 刘铭传到任不久,正逢中法战争爆发,从总体上看军事上没有失败的中国,在政治上再次惨败,面对危机,加强台湾防务尤为必要。闽浙总督杨昌浚、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于7月再次上书,要求在福建台湾两地“巡抚分驻”、“建省分治”。光绪11年(1885年)10月12日,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在下旨创建海军的同时,下旨同意诏请左宗棠的奏请,福建政务由闽浙总督兼管,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正式下诏在台湾建省。到1888年正式实现闽台分治,台湾单独设省,由原来的2府8县4厅增为3府11县4厅1直隶州,后又增设南雅厅。首任福建台湾巡抚为刘铭传。正是这位巡抚,打开了台湾的近代经济发展之门。 历史沿着应该有的轨迹走到现在,在“巡检司”设立、充满风雨的550年之后,台湾成为清朝的第20个行省。台湾省建制的建立,对外主要是为了巩固东南海防,防御外国列强的侵略,加强军事防务;对内则开始近代工业化过程,开矿、邮政、交通、垦荒、教育事业等相继发展起来。从此,台湾社会进入了大规模开发时期。 正是历史上两岸的来往,联结起两岸人民的心灵,台湾与大陆不可分离。大海向我们诉说的大陆在台湾的这么多“第一”,不仅仅是时间先后的意义,而是包含着多少先行者的勇气,开拓者的艰辛,奋斗者的牺牲;包含着多少台湾对中原腹地的向往,多少大陆人民对台湾同胞的关怀。同样也告诉我们,正是在这种延绵千年的交往中,中华文化浸透了台湾;台湾同胞则在连续持久的中华文化的环境中,也成为这一令世界感到惊奇、甚至有些不可思议的中华文化的创造群之一。因此,台湾与大陆的关系,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沉淀。[2]旅游景点旅游资源 其地貌复杂,处于太平洋火山地震带上,又有喀斯特地貌与海蚀地貌,故多山水胜境、火山群与温泉群。西海岸沙滩平缓,多海水浴场,而东海岸断崖陡峭,奇石怪岩。森林茂密,动植物资源丰富,更有‘蝴蝶王国‘之称。清代即有‘八景十二胜‘之说,包括:阿里山云海、双潭秋月、玉山积云、清水断崖、澎湖渔火、大屯春色、鲁谷幽峡、安平夕照和草山、新店、大溪、五指山、八卦山、虎头埤、狮头山、太平山、大里筒、旗山及雾社。文物资源丰富,或与反抗荷兰、日本侵略者有关,或为台湾与大陆关系的历史见证。如赤嵌楼、安平古堡、明延平郡王祠、指南宫凌霄宝殿、云林北港妈祖庙、台北与台南孔庙等。高山族人口达30余万,又分为阿美、泰雅、排湾、赛夏、布农、曹、鲁凯、卑南、雅美等9个族群。雅美族的甩发舞与雕船本领,阿美族的对位唱法与多姿的舞蹈,排湾族的刺绣与雕刻,布农族的‘打耳祭‘与‘成年祭‘大典,赛夏族的‘矮灵祭‘与佩铃叮咚的舞蹈,泰雅族的绣衣与播种节,卑南族的‘刹猴祭‘与‘狩猎祭‘等,是那样五彩缤纷。为发展旅游业,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在桃园县兴建‘小人国‘,更丰富了旅游资源。风味肴馔 类似闽、粤,但加以变化而有台湾特色:佐料常用沙茶、咖喱、花生酱等,甜味更重,多用清汤炖煮。风味小吃品种极多。台北新店碧溪潭香鱼,基隆豆签羹、‘甜不辣‘,桃园石门沙锅鱼头,台中菜根香原汁牛肉,新竹‘贡丸‘,嘉义‘四臣汤‘和香菇鱼翅羹,台南‘棺材板‘(油炸包馅面食),高雄六合夜市贝类海鲜及‘山河肉‘(大山鼠肉)等,都使人垂涎欲滴。地方文艺 闽语区有褒歌、采茶歌,粤语区有客家山歌,较通俗。而南管则较‘雅‘。剧戏多承闽、粤,有梨园戏、高甲戏、粤戏、皮影戏等。高山族文艺绚丽多姿。[3]地理人文地理位置 台湾海峡呈东北向西南走向,北通东海,南接南海,长约200海里,宽约70至221海里,平均宽度约108海里,是海上交通要道,也是国际海上交通要道。它东临太平洋,东北邻琉球群岛,相隔约600公里;南界巴士海峡,与菲律宾相隔约300公里;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相望,最窄处为130公里。 台湾岛由于台湾扼西太平洋航道的中心,是太平洋地区各国海上联系的重要交通枢纽。不光中国东海和南海之间往返的船只从这里通过,从欧洲、非洲、南亚和大洋洲到中国东部沿海的船只也从这里通过。从大西洋、地中海、波斯湾和印度洋到日本海的船只一般也经过这里。人口统计 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截止1998年8月,台湾省人口为2181万多人,加金门、马祖人口,总数为2186万多人;人口年增长率约为7.31%。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平原,东部人口仅占全部人口的4%。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为568.83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第一大城市台北市的人口密度已达每平方公里1万人。 台湾居民中,汉族约占总人口的98%;少数民族占2%,约38万人。根据语言、风俗的不同,台湾少数民族分为阿美、泰雅、排湾、布农、卑南、鲁凯、曹、雅美和赛夏等9族,分居全省各地。地貌特征 台湾岛多山,高山和丘陵面积占全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台湾山系与台湾岛的东北——西南走向平行,竖卧于台湾岛中部偏东位置,形成本岛东部多山脉、中部多丘陵、西部多平原的地形特征。台湾岛有五大山脉、四大平原、三大盆地、分别是中央山脉、雪山山脉、玉山山脉、阿里山山脉和台东山脉,宜兰平原、嘉南平原、屏东平原和台东纵谷平原,台北盆地、台中盆地和埔里盆地。中央山脉纵贯南北,玉山海拔3952米,是我国东部最高峰。台湾岛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和火山带上,地壳不稳,是一个多震的地区。气候类型 台湾气候冬季温暖,夏季炎热,雨量充沛,夏秋多台风和暴雨。由于北回归线穿过台湾岛中部,台湾北部为亚热带气候,南部属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高山除外)为22℃,年降水量多在2000毫米 以上。自然资源 台湾虽然自产能源只有少量煤、天然气,金属矿产也较少,金、银、铜、铁等主要储藏于北部火山岩地区及中央山脉,但是台湾却有丰富的水力、森林、渔业资源。 淡水资源 充沛的雨量给岛上的河流发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独流入海的大小河川达608条,且水势湍急,多瀑布,水力资源极为丰富。其中长度超过100公里以上的河流有浊水溪(186.4公里)、高屏溪(170.9公里)、淡水河(158.7公里),大甲溪(140.3公里)、曾文溪(138.5公里)、乌溪(116.8公里)。 耕地资源 台湾农耕面积约占土地面积的四分之一,盛产稻米,一年有二至三熟,米质好,产量高 日月潭;主要经济作物是蔗糖和茶。蔬菜品种超过90种,栽种面积仅次于稻谷。台湾素有“水果王国”美称,水果种类繁多。花卉产值也相当可观。 森林资源 台湾森林面积约占全境面积的52%,台北的太平山、台中的八仙山和嘉义的阿里山是著名的三大林区,木材储量多达3.26亿立方米,树木种类近4000种,其中尤以台湾杉、红桧、樟、楠等名贵木材闻名于世,樟树提取物更居世界之冠,樟脑和樟油产量约占世界总量的70%。 渔业资源 台湾四面环海,海岸线总长达1600公里,因地处寒暖流交界,渔业资源丰富。东部沿海岸峻水深,渔期终年不绝;西部海底为大陆架的延伸,较为平坦,底栖鱼和贝类丰富,近海渔业、养殖业都比较发达。远洋渔业也较发达。经济发展 台湾六十年代起注重发展工业,已形成以加工外销为主的海岛型工商经济。工业有纺织、电子、制糖、塑胶、电力等,开辟有高雄、台中、楠梓等加工出口区。北起基隆,南至高雄 台湾回归祖国纪念币有电气化铁路和高速公路,海上和空中航线可达世界五大洲。 台湾的旅游业也相当发达,宝岛名胜有日月潭、阿里山、阳明山、北投温泉、台南赤嵌楼、北港妈祖庙等。 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其地理位置优越且有良好的深水港湾,自古有“扼台湾之要,为东南门户”之称。自宋代以来厦门与台湾同属一个行政单位,大陆移民始从厦门移往台湾。相似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与生活习性沟通了厦门与台湾人民密切关系与往来,正如《台湾府志》所载:“台郡与厦门如鸟之两翼,土俗谓厦即台,台即厦”。台湾人民70%的祖籍地源于闽南地区,两地人民情同手足故乡情。这种特定的地理与历史渊源关系使厦门成为与台湾各项交流交往的中转站和交通要道,更是经贸交往的集中地。历史沿革远古~16世纪 远古时代,台湾与大陆相连,后来因地壳运动,相连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海峡,出现台湾岛。 吴王孙权曾派1万官兵到达台湾台湾早期住民中,大部分是从中国大陆直接或间接移居而来的。1971年和1974年,两次在台南县左镇乡发现了迄今为止台湾最早的人类化石,被命名为“左镇人”。考古学家认为,“左镇人”是在3万年前从大陆到台湾的,与福建考古发现的“清流人”、“东山人”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有着共同的起源,都继承了中国直立人的一些特性。台湾早期住民中,还有少部属于尼格利陀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上述台湾早期住民是现今台湾少数民族的祖先。 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当时三国吴王孙权派1万官兵到达“夷洲”(台湾),吴人沈莹的《临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对台湾最早的记述。隋唐时期(公元589—618年)称台湾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师台湾。据史籍记载,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到宋元时期(公元960—1368年),汉族人民在澎湖地区已有相当数量。汉人开拓澎湖以后,开始向台湾发展,带去了当时先进的生产技术,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湾。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负责巡逻、查缉罪犯,并兼办盐课。明朝后期开拓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战乱和灾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当局和郑芝龙集团曾经有组织地移民台湾。荷西殖民时期 16世纪,西班牙、荷兰等西方殖民势力迅速发展,开始把触角伸向东方。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 郑成功收复台湾乘明末农民起义和东北满族势力日益强大,明政府处境艰难之时,侵入台湾。不久,西班牙人侵占了台湾北部和东部的一些地区,后于1642年被荷兰人赶走,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把土地据为已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掠夺台湾的米、糖,把其收购到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荷兰殖民者的统治,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反抗。1652年9月,农民领袖郭怀一领导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武装起义。这次武装起义虽然被镇压下去,但它表明荷兰的殖民统治已经出现危机。郑氏执政时期 1644年,清军入关,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权。1661年4月,郑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讨大将军的名义,率2.5万将士及数百艘战舰,由金门进军台湾。郑成功在进军台湾时,向荷兰殖民者表示,台湾“一向属于中国”,台湾和澎湖这两个“岛屿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自古以来占有和耕种这一土地”,荷兰“自应把它归还原主。”经过激烈战斗和围困,1662年2月,郑成功迫使荷兰总督揆一签字投降。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中国领土台湾,成为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受到广大人民的敬仰。清政府统治时期 1684年,清政府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至1811年,台湾人口已达190万,其中多数是来自福建、广东的移民。移民大量开垦荒地,使台湾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区域,并向大陆提供大量稻米和蔗糖,由大陆输入的日用消费品和建筑材料等,使台湾的经济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这个时期,台湾与福建、广东的来往十分密切,中华文化更加全面地传入台湾。 由于西方列强向中国边疆侵逼,中国出现了边疆危机。1884—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法军进攻台湾,遭刘铭传率军重创,到1885年6月《中法新约》签定,法军被迫撤出台湾。 中法战争以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于1885年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台湾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首任台湾省巡抚刘铭传积极推行自强新政,清理田赋,增加财政收入,购买轮船,架设电报线,设立邮电总局,建造铁路;购买军舰,增设炮台,设立机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务局,安装新式采煤机器;设立兴市公司,建街造路;创立西学堂、电报学堂,培养建设人才。刘铭传把众多新式事业集中于一省,使台湾成为当时中国的先进省份之一。日本统治时期 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消息传出后,举国同愤,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协理台湾军务的清军将领刘永福等率军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坚持了5个多月的战斗,历经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终遭失败。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 台湾人民从未屈服日本的殖民统治,在日据初期,以农民为主体的抗日武装进行了长达20年的斗争。后来,文化协会、民众党、共产党等还组织领导了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民族抵抗运动。 庆祝台湾光复1937年7月日本制造“七七事变“,中国人民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战争。在抗日战争时期,不少台湾同胞回到祖国参加抗战,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台湾的光复作出了贡献。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出《中国对日宣战布告》,明确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间关系者,一律废止。”主权回归 1945年8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经过8年英勇的抗日战争,终于收复了台湾。台湾同胞欢天喜地,庆祝回归祖国。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4]

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上,台湾曾被西班牙、荷兰、日本先后占领过。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重归中国的版图。1949年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台湾与祖国大陆处于分离的状态。50多年来,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台湾岛是中国的第一大岛,位于祖国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台湾扼西太平洋航道的中心,是中国与太平洋地区各国海上联系的重要交通枢纽。

关于正反馈论文范文资料

看是哪方面的,一般首先描述一下大致状况,然后是详细看法。 看法分点逐条写比较明确,可以先逐条写缺陷和不足,再逐条写改进建议;也可以在每一条中将对应的缺点和改进方法写在一起。个人倾向后者,逐个对应比较明确。 也可以再列举一下优点,或者最终总结的时候一笔带过。 标题:关于xxx的反馈看法 称谓:xxx单位或个人 注释:写要反馈的看法。 比如某商品使用的优缺点,针对问题向该公司提出改进看法或建议。 落款:反馈人姓名 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扩展材料: 看法反馈就是将好的建议或不足之处进行反映,达到完善的目的。 看法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看法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点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准绳、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 看法的指点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

汉语言文学领域和信息化的结合,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培养全能型汉语言人才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汉语言文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审美 教育 渗透

摘要:汉语言文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个人人文修养和自我审美意识。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和审美能力,将审美教育完美地融入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中。本文主要以审美教育为前提,详细地从四个方面来阐述了审美教育在汉语言文学教学中的有效开展和完美渗透,旨在更好的指导学生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审美教育;汉语言文学教学;渗透性

汉语言文学是高校课程中的重要科目之一,更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将审美教育融入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使学生能通过文学作品来提升一定的审美能力,从而感受中华 文化 的博大精深。

一、挖掘文本中的审美因素,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

汉语言文字本身就是一种美,而文学作品也带有自身的审美因素,它们是各个作家智慧与审美的结晶。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地去利用这一点,不能完全的进行“照本宣科”,教师要注意挖掘汉语言文学教学中的具体的内容和字眼,组织学生体会其中的内涵和延伸意义,观察作品中所使用的文学表现形式以及文学作品内在的结构,从而去挖掘作品中的审美因素,以此来吸引学生自主地去发现作品的美,从而情不自禁地产生审美意识,在这日积月累的过程中来提升自己的审美的能力。比如,在古代文学《唐诗三百首全卷》中李白的《行路难》中,诗人用“冰塞川”、“雪满山”来象征人生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大有比兴的意蕴。试想,一个怀有伟大政治抱负的人物,在受诏入京、有幸接近皇帝的时候,却不能任用,被“赐金还山”,变相撵出了长安,这不正是遇到了冰塞黄河、雪拥太行吗?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句话,诗人更是借助云帆、长风以及沧海这样的意象,来描述出了诗人美好的愿景,忽隐忽现的云帆正在他心中的憧憬。教师就是要注意挖掘教学内容中的小细节,来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

二、注重教学中的方式革新,激发学生的审美兴趣

若要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活动中不动声色地渗透审美教育,首先教师要对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方式进行一定的创新;同时还要结合学生个人的认知水平和身心发展来展开教学,让学生自主参与到其中。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增加一些互动的环节,从而来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我们的教学要把重心由听讲放到理解上,在课堂上可以随机安排学生进行部分作品初理解的分享与交流。只有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过程中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才可以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中激发学生的审美兴趣。例如,在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可以通过将名人 故事 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等教学方式来融入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中。像讲到新月派的现代格律诗的时候,谈到了《徐志摩诗集》,学生可能因为之前了解他因接受过西方的教育,擅长写一些浪漫的诗文,如《再别康桥》。但是理解还是浅层次的,那么我将徐志摩的一生在不同的时期遇到的不同女人而写作风格的不同变化一一呈现开来,徐志摩与张幼仪、林徽因、凌淑华、陆小曼四个女人之间的 爱情故事 以及作品的不同特征讲,学生听的也入迷,自然也会激发去自主阅读更多的格律诗歌。

三、利用作品内的作者情感,锻炼学生的审美鉴赏

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文学,也因为不同的作家给我们文学的世界带来了不一样的审美景观。汉语言文学中很多作品中所描述的场景或意境,无一例外都是作者真实的生活经历或者内心写照,带有着强烈的时代感。因此,教师在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的过程中,不仅仅是解读作家的文学作品,而是要解读作家本身的情感。通过作品帮助学生走到作者所描述的意境中,去感受作者当时在写作时的某种情感。要体验到作者所要表达的文学内涵和深刻情感,就靠教师对于学生审美鉴赏的锻炼了,以此方可追求更深层次的美。比如,在1980年的中国文学就是倾向于对于历史的沉思,以至于整个时代的主旋律为审美中的沉思。通过作家创作的角度看出,历史的沉思以及政治的拨乱反正也正是赋予文学创作的心灵呼唤。像卢新华的《伤痕》,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柯云路的《新星》、张宇的《疼痛与抚摸》等,在这些作品当中,作家的感情是充分流露出来的。正是由于对人生解放的追求,以及对直面人生的审美沉思,才使得那个年代的作品富有了独特的意味和自身的特点。教师可以教学生从作者的感情入手,来锻炼审美鉴赏。

四、引导学生来自由想象,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一定的文学作品其实都是作者内心思想感情的物化。很多教师在进行汉语言文学讲课的时候过于重视一些纯粹地理论性知识,忽视了学生的实际生活和自身实践,这样就导致了整个文学课堂的“满堂灌”现象和全班学生的“有口说不出”的尴尬境地。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活动当中,教师一定要借助熟悉的实物或者情境,联系学生的日常生活,避免纯粹的理论呈现,使学生能够对汉语言文学产生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发散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和观察能力,真正达到审美教育的目的。比如,在曹雪芹《红楼梦》中,其实有很多地方就是通过梦境来表现了主题和人物心理的场景,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大胆的思维拓展,站在作者的角度进行遐想。像中间秦可卿将宝玉安排到自己卧室,然后宝玉就做了梦,梦中与可卿有了儿女之事。让学生通过这个场景来猜想秦可卿这个人物。就有同学说,这个人物应该是有原型的,是曹家实有的一个袅娜纤巧的人,而雪芹可能在少年时代也曾被她所痴迷,长大后通过理性的分析,出来了红楼梦中的可卿。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没有美育的教育就不是教育。”所以,在学习汉语言文学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充分利用文学的优势和特点,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审美教育,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参考文献:

[1]徐武生.浅谈语文教学中如何进行审美教育[J].现代语文:教学研究版,201(24)

[2]王尹华.汉语言文学教学与审美教育刍议[J].北方文学,201(52)[3]师会敏.美育视野中的文艺学课程教学改革[J].教育与职业,201(335)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写作能力培养思考

摘要:写作能力是当今社会判断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一项专业技能以及进行日常学习的一个基本要求。本文将通过几个方面就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写作能力培养 方法 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汉语言文学;写作能力;关键问题

汉语言文学专业面向就业方向比较广泛,涉及教育、传媒、出版、文秘和行政管理等行业,社会需求量也相对较大,而这些岗位对就业人员的重要要求就是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即便是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写作能力也不能被信息技术所取代,所以,加强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写作能力成为社会发展需求的一个必然趋势。

1注重教学的长效机制,开启写作系列课程

随着科技进步,我们越来越多的学生是在互联网的影响下成长的,而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显得难以适应当下的发展。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应该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不能仅仅局限于大一对学生写作能力进行远达不到目的的加强培训课程,需要针对汉语言文学专业传统教学模式中仅开一门基础课、并只开一学期,在有限的课时内根本无法达到提高学生写作能力目的的方式作出改变,重新建立更具科学合理性的有效教学方案。注重将课堂的专业知识与课外知识相结合,设置写作系列课程,将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写作训练从大一一直贯穿到大四,形成具有长效机制的写作能力提高教学模式。

1.1培养基础技能。

在大学的第一年,首先要培养学生“会写”的基础,培养学生基本的写作能力。这一阶段主要是讲授基本的写作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广泛阅读优秀作品的好习惯,在长期阅读中积累素材,拓宽自己的视野,加强学生对 文章 的理解和欣赏力。在这个阶段里奠定基本的写作理论,引导学生进行自由的写作训练,题材不限,形成长效训练机制。倡导学生组成兴趣小组,积极对写作技巧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基础训练的积累和点评,奠定良好的写作基础。

1.2进行技能训练。

在大学第二年,对学生的写作技能进行重点培养。教师可以设置专项训练,让学生们在其中对写作要求进行理解和掌握,比如:写作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样的文体?涉及怎样的写作风格?内容要以什么样的情绪呈现?接着训练学生对文章的猜想构思能力、应用分析能力、抒发表达能力、素材积累应用能力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一步加强学生对不同文体的写作能力,包括应用文写作、新闻写作、文学创作等。

1.3进行技能提升。

大学的第三年,要对学生进行时间的合理分配进行指导,在这个阶段中有效提升自己身的专业技能。通过前面两年对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积累,通过拓展来提升自己对文学的鉴赏力。通过多种文体以及不断的写作练习,提升不同文体的写作技能水平,包括诗歌、小说、 散文 、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写作。要对自身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进行充分利用,加强评论性文体的写作实践,通过多次的训练,不断提高自身对多种文体的写作能力,从实践中找到写作的技巧。

1.4写作成果验收。

大四时大学的最后阶段,学生要利用好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技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老师通过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的反馈信息来评定学生是否具备较强的写作应用能力,例如:学生可以通过实习实践,对自身的应用文写作水平进行实战演练,最后以毕业论文的写作来考究学生的写作能力。老师可以推荐一些高素质的学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利于学术交流的同时留下有利的参考资料。

2灵活运用有效的教学方式,增加教学趣味性

全国各大高等院校中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写作课程所应用的教学方式不具备统一性,比较多样化,但其中大多数的教学方式都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范例教学是多年教学实践得出能够有效提升学生写作能力的 教学方法 之一,那么什么是范例教学呢?就是把教科书中的写作理论与课堂讲授的内容进行有效地融合,让抽象的概念以实际应用的例子具象化。通过将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变为生动有趣的实际应用来讲授知识的教学方式来活跃课堂的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主动性,扭转学生惯有的消极学习的状态。只有让学生主动进行学习,才能够达到提高课堂效率,提升学生写作能力的目的。例如:在进行基础写作和文学写作的授课时,应当注重将写作课程与其他文学课程进行融合讲解,在写作课程讲授中引入古今中外文学的精华知识,有效地结合文学与写作理论。具有很强规范性的写作中,无论是技能性较强的应用文写作,还是实践性强的学术论文写作,都应从经典的 范文 中提取相应精华和写作理论,在进行相应知识授课前使用适当的例文铺路,让学生对相关写作理论有感性认识,讲解结束后通过范文来印证写作理论,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认知,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让学生写作更规范。

3建立写作评价体系,培养学生写作的积极性

对学生的写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对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科学客观的评价不仅能够帮助教师得出写作教学过程中效果和问题的精确反馈,对今后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做出正确的判断,还能够让学生对自身的写作水平进行一定的了解,认识自己在写作中的优点和缺点,能够通过与老师的交流思考写作改进的方法,激发学生对写作的热情,在评价收到的信息中不断地完善自己。因此,科学客观的写作评价体系的设立是非常有必要的。写作课程也分多种,并且各有不同,那么对他们之间的评价也应当是存在差异的。写作评价体系设立完成后,要求教师和学生都按照相应标准对写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可以让学生进行 自我评价 ,分小组进行互相评价,以及教师综合评价。对评价的结果进行公布和点评讲解,对学生差异个体进行尽量全面的 写作指导 ,整体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让学生能够在点评和指导中对自身进行改进。

4结束语

总之,为了让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就要采取有利的方法来提高学生专业的基本技能,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不仅能为学生就业铺就顺畅的道路,也能够提升学生自身的素养。

参考文献

[1]王林.基于系统论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写作能力培养[J].唐山学院学报;2012(4):97-99.

[2]徐渊.强化写作能力培养汉语言文学专业创新人才[J].学理论;2011(10):226-227.

[3]黄悠纯.汉语言文学专业写作能力延续性训练的探索与改革[J].湘南学院学报;2011(6).

汉语言文学教学优化策略

【摘要】新媒体时代背景下,汉语言文学教学既有发展机遇也存在发展困境。优化新媒体背景下汉语言教学发展的策略是:规范汉语言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网络流行语;基于网络平台提升学生对汉语言文学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多元性和多样化的合作式教育方式。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汉语言文学教学;发展困境;优化策略

汉语言作为人们交流、互动的重要载体,如今其发展已逐渐呈现 出国 际化的趋势。网络时代的到来,新媒体的出现,汉语言文学的教育体系,大学生文学素养的提升均具有了新的特色。本文就新时期汉语言文学的发展问题展开了研究与讨论。

一、新时期网络环境下汉语言文学发展的困境

1、网络流行语的冲击

网络流行语是在新媒体时代,网络日益普及的情况下,人们在日常工作、学习的基础上,在通过网络交流过程中逐渐形成并流行的语言。其主要在汉语言词汇的基础上,通过语法结构、用语习惯等的改变,从而形成了幽默诙谐的网络流行语。一方面,网络流行语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于汉语言的一种创新,将部分汉语言赋予了个性化的特点。能够更加形象生动的反映生活中、社会上的部分现象与问题。比如网络流行语“喜大普奔”,其是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四个 成语 的缩略形式,体现了一种愉悦、激动的心情。网络流行语的传播具有新的特点,其表现出了跨越时空、数字化、网路化的特点。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人们习惯于通过微信、QQ、微博等现代多媒体网络平台交流与互动,网络语言的出现使人们之间交流更加多样化与富有活力。[1]另一方面,网络语言的出现对于汉语言文学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与不利因素。因为网络语言的形成有时往往与严格的汉语言语法结构、造词规律有不符合之处,未遵循正确的汉语言用语规范。对于汉语言文学的发展具有消极的作用,尤其对于正处于学习、贮备知识的青少年而言,会对其使用正确汉语言的习惯产生一定的误导,在一定程度上更不利于 传统文化 的弘扬与发展。[2]

2、受众地位和作用的变化

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与以往相比较而言,使得受众地位和作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实践中,人们在交流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依赖于电子传媒载体,随着网络流行语的形成,人们使用汉语言的方式与习惯体现出更加随意的特点。在多媒体的影响下,部分人往往出现了提笔忘字的现象,传统博大精深的书法艺术与汉字魅力逐渐被人们忽视。长此以往,会影响到汉语言文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多媒体的出现,人们的在网络上发言的权利与用语方式受到很小的限度与制约,同时更多的年轻人已成为了主要的力量,汉语言受众地位与作用的变化,不利于正确汉语言 思维方式 与规范的形成,对于优秀汉语言人才的培养产生不利影响。

3、汉语言文学教学知识脱离现实生活

在新时期的今天,传统的汉语言文学教学方式已不能适应新的教学环境与内容。传统的汉语言文学教学方式仍然体现出了只重视理论知识、课本知识,缺乏课堂互动与实践性不强等特点。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的阅读习惯与汉语言思维习惯由于受到多媒体的影响,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与改变。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注重汉语言与新媒体之间的融合,加强课堂上教师与学生互动的效果,注重新时期大学生正确汉语言文学思维方式与习惯的形成与培养。同时,培养学生系统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分问题、解决问题实践能力的培养,将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

二、汉语言文学传播在网络平台资源中的特征

1、运用网络教学资源的多样性和便捷性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新媒体迅速发展,对于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汉语言文学的教师要与时俱进,善于利用、搜集、整合有利于教学的各种网络资源,是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课堂更加的生动化与形象化。在课堂上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图片、数据等多种题材展现、分析汉语言文学所涉及到的各种人物特点、故事背景等,充分实现网络资源的优化与共享。同时,教师可以提出网络中比较 热点 的问题,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引导学生组成各小组展开讨论,交流。老师对于大家的观点进行点评与评析,加以科学的引导。是思想火花的碰撞,有利于大学生思维方式的培养,口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的锻炼与提高。

2、网络教学资源的可塑性

目前,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上的教学资源,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来进行编排,这样就可以打破一定的结构顺序进行整合。换种角度看,就是可以作为一个汉语言文学知识的数据库而存在。如,我们可以加强汉语言文学口语知识的练习,将诸多名家口语集锦放在专门的地方,通过网络平台将自身所需的资料进行整合,最后才能更好地变成自身的知识库。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在汉语言文学课堂上进行相关的练习解读。[3]

三、优化新媒体环境下汉语言文学发展的具体策略

1、规范汉语言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网络流行语新媒体时代,面临网络流行语对于汉语言文学发展的影响。汉语言文学的教学应当规范教学方式,对于大学生普遍使用网络流行语的现象予以积极正确的引导。网络流行语的形成与发展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现象,符合汉语言规范、能够形象反映社会现象的网络流行语是对于汉语言的发展与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借鉴与学习,丰富日常用语。然后对于那些不符合汉语言规范、不文明的网络流行语应当坚决的杜绝,引导学生树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意识,加强传统优秀文化的学习与弘扬。[4]

2、基于网络平台提升学生对汉语言文学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现阶段要想更好地促进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稳健发展,我们就必须要紧密依靠网络平台,打造现代化的汉语言文学。而且,汉语言文学教学模式的变化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当务之急,便是如何来促进多媒体 网络技术 为汉语言文学发展奠定基础,如何来促进学生知识的建构,这些方面都是显得越来越重要。

3、建立多元性和多样化的合作式教育方式

在传统的汉语言文学教学过程中,一般都是采用老师为主导,同时进行单方面的知识传播,这样对这门应用型很强的学科是非常不利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汉语言文学的发展。为此,只有在网络环境开放的情况下,逐步建立一个多元性和多样化的合作式教育,学生才可以通过网上将自身所遇到的问题反馈给老师,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网络时代新媒体的出现与发展,对于汉语言文学的发展提出了一定挑战。本文对于网络时代汉语言发展困境、特点的研究与讨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新时期汉语言文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汉语言文学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努力,首先教师要与时俱进,接受新事物并对新事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认识、对待网络流行语、丰富汉语言文学知识。学生无论是在日常的学习过程中,还是生活用语中都应注重汉语言的规范性与规律性。

【参考文献】

[1]黄践.论汉语言文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J].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3)60-64.

[2]吴玉成.对目前党校汉语言教学培训中存在问题分析[J].考试周刊,2014(53)30-49.

[3]汤玫英.网络语言创新的动因及其不当取向.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04).

[4]高岭,土宁宁,马骏鹰.《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实践性教学的研究》课题研究 报告 [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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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评价是指在对教育相关工作进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过程中,教育评价活动的管理者、评价者、被评价者及其他参与人员相互之间的基本的人际关系的一种规范。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育评价的论文,供大家参考。教育评价的论文 范文 篇一:《试论教育评价改善趋势》 一、坚持教育评价 方法 的多样性 教育评价方法是指进行教育评价所遵循的途径和程序,是完成评价任务实现评价目的的手段和桥梁,包括评价的思想方法和评价的实践方法两大类。教育评价思想方法应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以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为基础,多角度、多层次地分析问题,有针对性、有步骤地解决问题。 1.坚持两点论的观点 即不仅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它的反面,并注意到正反两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在评价学生时,要认识到青少年处在成长过程之中,成熟与幼稚、长处与短处、优点与缺点总是并存于一身。评价过程出现的“晕轮效应”、“首因效应”、定势偏差、感情投射偏差、中心化偏差等均是评价者主观偏见表现,应予以克服。 2.坚持事物普追联系的观点 从评价对象内部与外部的纵横交错联系中作出正确的评价。青少年学生既是先天与后夭、生理与心理、智力与非智力、理性与情感等多种因素相互联系的完整个体,又是与他人、群体、集体、家庭和社会等外部环境有着广泛而密切联系的现实的人。因此在评价时,一方面应全面评价学生,切忌只顾一点而不及其余的片面做铸,另一方面应在广阔的背景下考察学生个体的发展,尽可能地区分出阻碍学生发展的各种负面因素并采取相应对策予以克服。 3.坚持发展的观点 以往的评价以形而上学的静止而僵化的观点看待学生,常常以学生一时一事的表现轻率地断定其令后的发展限度。素质教育评价应从考察学生即时状态人手,着眼于其今后的发展,相信学生发展的潜力,积极评价多于消极评价;发展评价多于静止评价侣过程评价多于终结评价。最终目的是增强学生主动发展的内部动力,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达到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 二、坚特教育评价的教育性和发展性 长期以来,教育评价的功能主要定位在透拔作用上。这种选拔功能的存在并日益被强化,固然有其历史原因,但更重要是人们固执而可怕的偏见:教育被认为是一整套的学习任务,任务随着学生的年级升高而越来越难,能成功地越过更高阶梯的人将越来越少二片面强调评价的选拔功能,只能压抑和摧残学生的身心发展,是与教育评价的本质含义相悖,更与素质教育的宗旨背道而驰。现代教育评价的主要功能和根本意义,既不在于鉴定和选择,也不在于对学生进行誉戒与鞭策,而在于检查教育目标的达成水平,取得反馈信息,以便调整教育教学过程,及时针对缺陷和问题进行补救和娇正。所有这些,与当前流行的片面强调分数、淘汰的教育评价有明显区别。为了使教育评价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本人认为在评价过程中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①注重基础。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以培养人的基本素质为出发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目的是使每一位学生都具备思想道德、 文化 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等方面最基本的素质,为其身心发展奠定基础,学生素质评价强调基础性,主要评价学生是否已经具备最基本的素质。②着眼整体。人的各项素质之间有着有机的联系,素质教育是一种结构性的教育机制,它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素质评价不能孤立评价学生某个单项素质,应从整体视角考察,即“木桶原理”,看其各项素质及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全面和谐发展。③强调实践。人的素质形成的过程,是人将从外界获取的物质、能量、信息加以内化,逐步积淀为自己身心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过程,是一个实践活动的过程。可以说实践活动是素质内化和外显的中介。评价学生素质水平,要看其在实践活动中的外显行为和持久发挥作用的程度,用实践检验,评价学生素质状况,才能正确反映学生的素质水平。④重视发展。人的素质除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还具有发展变化的性质,评价学生素质,不仅看其现有的素质水平,还要看其发展的潜在可能性。我们应该让其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丰富其素质内涵,逐步提高其素质水平。 三、坚持教育评价内容的全面性 现代教育评价的内容已大为扩展。依据教育成果及与之相关联要素作用大小,可区分出如下六个方面的评价内容。一是对学生的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心理品质、沟通交流、合作学习、动手操作、观察能力、组织能力、创造精神、社会责任感等。将对学生的评价作为素质教育评价的核心对象,并以此作为切人点引发 其它 层次的对象予以评价,是当前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有效的认识路线和操作路线。二是对直接影响学生发展的教育活动的评价。包括对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团队活动等的评价。将上述教育活动予以评价,无疑能提高教育活动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学生尽可能优化的发展。三是对直接制约教育活动质量的诸要素评价。包括对教育者、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即教师、课程与教材、教法的评价。四是对包括潜在影响学生发展社会文化背景的评价。包括对学生集体、含教师在内的班级、教师集体及学校整体的目标、组织、纪律、风气等方面的评价。其中班集体是学校实施教育目标的基础单位,也是对学生成长、发展影响最大的学习生活环境。教师集体目标一致、协调和谐才能形成教育的合力。学校集体的组织水平、纪律、制度、特色风格,是全校师生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对师生的思想、品质、情感起着巨大的作用。五是对学校各方面环境条件的评价。学校的硬环境包括学校校舍的位置、朝向、面积、质量、采光、排水、有无污染和噪音;普通教室、专用教室、课外活动室、体育场所.图书馆、实验室、礼堂以及教育设施的人均占有的数量与功能发挥状况;伙房、食堂、厕所、医务室的地点安排、_卫生条件和管理状况等等。对这些要素的评价,不但要看原有的基础状况,而且要看对现有条件的利用和效果。学校所处的软环境,即社会环境,包括学校周围的地区特点,附近居民区内有无学生不宜参与的玩乐场所与设施,社会的道德风尚等。特别要对学校如何充分利用社会环境中的有利教育因素,尽量克服不利教育因素的 措施 及其效果进行评价。六是对学校行政管理,包括学校各个领域的管理的评价。评价学校管理,要着重评价学校管理程度以及管理效果等,还要评价学校在社会的影响与声望。 四、坚持教育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评价主体是能根据评价结果,为达到改善教育活动及其成果的目的而采取相应措施的人与组织。据此,学校教育评价主体包括了教师、学生、学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家长和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联的社会成员和组织。教师、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机构由于其特殊的地位而成为素质教育评价的主体,是毫无疑问的。家长居于教育评价主体地位也是客观存在,因为他们既是教育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教育结果的重要责任者。至于学生能否成为评价的主体,是值得讨论的。现代教育评价已经不再把被评价者视为评价的待查客体,而是把他视为教育评价的主体。学生在主动发展的过程中,应不断地对自己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并对教育活动、教师和学校的各方面进行评估。要发挥学生评价的主体性,关键在于学生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并从中逐步实现将外在的评价目标内化成自觉要求,最终实现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即主体性应表现在评价过程之中,而不是评价的结果上。具体地说,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应充分向学生展示评价活动的各个要件,诸如评价目标、意义、标准、方式和进程等。第二,组织学生对照目标检查自己的进步状况,并能根据自查结果发现间题及其原因,及早调整自己的努力目标与行为。第三,教师应向学生解释各种评价结果,并与每位学生一起分别制定今后的努力发展方向及进步计划。 教育评价的论文范文篇二:《试谈中职医学生德育教育评价》 医学生的德育教育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培养学生服务人民、 爱岗敬业 的重要途径。对医学生展开德育教育,能够为提高未来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对医疗人才培养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 一、中职医学生素质教育现状 在我国对青少年的心理调查中显示,13岁到18岁是青少年心理问题比较多的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的心理合格率仅为17%,他们年龄介于中学和大学之间,心理特点非常明显,其大多数的青少年心理素质都不合格。中职院校的医学生也处于这个时期,他们的心理特点也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这些学生比较独立,不喜欢家长或教师过多的干涉自己的生活,自主意识比较强烈。并且,他们的世界观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自我定位不准确,还不能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虽然中职医学生对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思维能力也初步形成,但是他们的行为还不能稳定,看待事物不能够从客观全面的角度出发。目前,我国中职医学生素质教育中,依然采用比较传统的教学方式,这种教育方式属于填鸭式教学,学生只是知道了作为医学生以及未来的医疗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并没有深刻理解,没有将这些素质发展到自身。对于德育教育教师只是照本宣科,没有让学生深入的了解。所以我国中职学生的德育素质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 二、中职医学生德育教育不足原因分析 1.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心理也逐渐产生变化。功利性、利益至上的负面心理逐渐扩大,对于学生的心理素质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中职医学生的心理素质还不健全,比较容易收到外界的干扰,在这种大的环境下,学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就比较容易产生混乱。医学生对于医生的职业素质产生错误的认知,其医生的职业道德被弱化,人格丧失情况比较严重。所以,目前我国中职医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还不高,个人主义比较强,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2.教育环境的影响。 很多教育专家通过研究发现,开展素质教育课程对于学生的素质提升并没有非常大的帮助,反而是教育环境对学生的素质影响比较大。由此看来,学校的教育环境能够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在中职医学生的德育素质教育中,没有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德育氛围不高,学生需求没有得到最大的满足。学校过于强调医疗专业知识,忽略了学生素质和人文教育,功利性比较强。这对于学生德育素质教育非常不利,作为未来的医疗行业人才,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还不够。 3.医德教育的实践性存在不足。 对德育的认识上有所欠缺,认为其可以单独来培养。虽然大都中职院校中都有开设专门的医德教育的课程,但是认为这门课程是教师需要负责的任务,这就使得医德教育与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相脱离。而且在医德教育中,主要以理论形式和正面教育的形式来进行,说服力度不足,缺乏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的、切实的教育形式,对于这些不良的医疗行为并没有结合医德角度来分析,这样对于医德教育来说只是流于形式。 三、加强医学生德育教育的对策 1.转变思想观念,调整角色转变。 近些年我国非常关注德才兼备的专业型人才,比如每年都会进行一些优秀人才的评选,“十大感动中国人物”“最美乡村医生”等。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雷锋榜样的人或事来净化我们的心灵,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样,在中职医学生的德育培养中,可以将优秀的 事迹 以角色扮演的形式,将学生扮成事迹中的主人公,去真实的感悟和体会,进而去引起共鸣,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2.加强构建良好校园环境。 除了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之外,良好的校园氛围对于医学生的德育教育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要想让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准得到更好的提升,良好的校园环境的熏陶对其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受环境影响学生可以将理论的功德规范制度转化到内心思想和行为活动上。所以对于德育教育来说,不仅需要课堂教师的指导,还要通过周身的校园氛围来共同培养,让学生对于德育思想能够深入渗透。 3.创新医德教育方法、加强教师职能。 符合现代的教育规律,在现代教育模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不能只局限于理论层面上。可以分组讨论,将违背医德的事例与优秀医德事迹、良好的医德行为来对比,突出遵守医德的重要性,也更具说服力;还可在实验过程中对于学生提出要求引导其正确的行为,将医德信念强化于内心。同时还要注重教师的引导职能,作为教育的引领者对于医学生的德育教导上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力,通过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和引导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以身作则的榜样更让学生感同身受,潜移默化的提升学生医德思想和行为。 四、 总结 德育工作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素质型人才。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变换,每个国家、每个行业都在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培养与之相符的人才。对于医学院校来说,培养高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医学人才已经是当今趋势所在。希望在德育对于医学人才的工作中能够带来更多的积极力量,同时愿培养出更多的医德兼备的全方位人才,为我国提供稳固的医护人力资源基础。 教育评价的论文范文篇三:《浅谈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评价策略》 摘要: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评价方式很多,但是目前很多评价大多重视课堂中的内容,对于学生信息学习的整体评价方面表现不足。在信息技术已经得到快速发展,教学课时却减少的时期,对学生的教学评价知识简单从课堂教学或者竞赛结果着手明显是不够充分的,它会限制现代小学校学生的进步。所以结合教学实践,对目前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中的评价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希望能为小学信息教学提供相应依据。 关键词:信息技术;教育;有效评价;策略 一、当前信息教育评价中的不足 1.重视形式,忽略内涵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手段,对于学生的评价方式十分多样,但是在大量的评价中,很多都只是在进行表面形式的评价,没有真正内涵,这就让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评价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在小学信息教育中存在着较多不足。不少老师在课程结束之后,只是让学生快速完成课后的评价表;很多虽然在课程中进行了组别评价,也在黑板上进行计分,但往往只注重完成教学任务而忽略内涵,让很多组别没有得到分数;还有的虽然计分了,但是在课程完成之后并没有进行反馈,使评价失去了作用,在促进学生竞争和获取知识进步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2.重视课堂,忽略课外目前,不少教师在对学生信息、学生成果的评价中只重视学生课程学习的过程,但是学生在课后使用、学习信息教学,或者沉迷于玩游戏等行为却没有被结合到相关的评价当中,因为现在很多学生运用计算机的水平已经比家长更高,让学生在课外计算机学习中的行为没有人监督管理。很多地区的信息课程只有在特定的年级开课,所以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时长往往会比规定的时长少很多,所以只是课堂中的评价是不充分的。 3.重视当前,忽略发展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大部分都只重视当前课堂学习以及作业的评价,对于学生整个学习阶段或者这一学期的评价方面有所缺乏,学生学习了信息技术如何运用到学习新的知识,没有进行系统完整的评价。 二、建立有效评价的方式 要想使用既有效又便捷的评价方式到小学信息技术的教育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使用“积分制度”,完成评价的过程性和累积性积分评价的制度在对学生的管理过程中使用较多,在信息技术的评价中也十分有效。我们可以给每个学生都设定一个信息技术积分表,积分表为横坐标,学习任务为纵坐标,使用每周统计的方式,来得到奖励。比如,可以使用不同的印章来当做学生表现出色的表扬,分别评价学生的课内与课外。在每周提前说明奖励的内容,如果表现出色的学生就能获得相应的奖励,每个学生一周最多能得到两个,一个学期最多的为四十个。 2.注重记录与反馈,提高评价效果在评价的过程中要让学生成为主体,主动进行学习,不仅能够提升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积极性,还能减少教师由于评价工作而多出的任务量。在信息技术的评价过程中,给每个学生制定的积分表要让小组长在上课之前发给学生,在下课后进行回收,积分表使用个人记录,互相监督的方式。在课程进行时,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可以立刻记录下来,在课堂中回答正确、学习任务认真完成、有个人想法的表现、团结合作情况良好的教师都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给予学生肯定,告诉他们加分以及扣分的情况。 这种方式能够让教师的评价工作更加认真地进行,贴近学生,养成习惯,而不是只进行表面工作。在课后,要鼓励学生能够互相分享与展示自己的 学习心得 ,同时在积分表上进行记录。同时,最重要的就是要让评价能够真实有效,及时进行反馈,才能让它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及功能。我们可以经过查看学生积分表中的项目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看出学生在哪些方面的优势与不足,进行针对性教学,监督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这种加强对于学生鼓励与监督的方式能够让学生更好地全面发展。 三、建立有效评价的原则及效果 1.结果呈现与过程努力相结合,激发学习兴趣 在进入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前,教师要用有效的方法将学生带入到计算机课堂中,因势利导,充分利用我们周边发生的生活现象和事件来引导课程的进行,配合生动的语言,引起学生的关注和好奇,使学生对信息技术产生兴趣。认识到计算机贴近生活的一面,然后进行有效评价,让学生能够体会到专业学习的乐趣并享受学习的过程,能够让学生更容易接受知识,巧妙把今天的课题和专业知识与学生的兴趣结合起来,在一起又能够充分引起学生的兴趣,大家就会提高兴致,再对学生进行引导,围绕着刚才的话题让学生辩证,产生浓厚的学习氛围。 2.知识学习与情感培养相结合,注重与学生的沟通 如及时在作业中写下鼓励学生的话。鼓励学生对课堂大胆提出见解,尊重学生的意见,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都要正面回答或者进行正确引导。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多鼓励,多支持,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在课堂下和课外活动中也要和学生进行交流,成为学生的朋友,增加老师的个人魅力,减轻学生的思想负担。3..个人努力与团队合作相结合,形成学生的团结与竞争意识在学习竞争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仔细观察学生的表现。在游戏竞争结束后,每个学生开始 自我评价 ,并且对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进行互相评价。教师进行合适的点评与总结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教学方式下,教师需要对竞争失败的小组进行激励和指导,对任务中学到的知识点进行加深和归纳。学生在实践中可以使用这些学到的知识,可以按照自身实际与其他同学一起选择竞争或者合作,教师要注意在结束后的评价归纳是不能缺少的。 4.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提高个人素质 传统的教学观念是紧抓学生的成绩,但这种教学理念是应该被摒弃的。老师应该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目标。小学教学基本都是启蒙式的,只有在一开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后续的学习才会事半功倍。这就要求老师在教学的时候不要将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表扬那些善于思考,具有 创新思维 的学生,要对学生的想法表示尊重,要积极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引导,激发他们对于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 在完成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后,我们还使用引导学生进行文明小博主的课后任务,让学生能够文明使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技术的学习交流,分享关于学习中的趣事。学生在发表、经营自己的博客时,也能够提高对于计算机的操作水平。使用这种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对学生课堂中以及课外的教学进行综合评价,这样不仅能让学生在课外使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有目标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还能鼓励学生自己学习使用计算机,让信息技术教学的积极影响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参考文献: [1]苗志鹏.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有效教学策略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2. [2]袁鲁禹.探究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有效评价策略[J].教师,2015(11):62. [3]安琦.基于加涅学习理论的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设计研究[D].云南大学,2015.

关于反倾销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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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华反倾销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在国际贸易舞台上的地位日益上升。但同时国际上一些国家也将我国的出口商品作为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因此,了解和掌握有关国际贸易的反倾销理论和法规,研究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消除对外贸易障碍、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法的性质和作用 倾销是一种人为地将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它国进行销售,并且给它国带来和将要带来实质性危害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倾销的动机是多样的,但不管什么样的动机,在本质上却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措施。因此,在实践中不但会遭到进口国政府及企业的反对,而且也是国际社会所不允许的,国际社会和各国对倾销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并通过公约和国内立法进行限制。国际反倾销法产生于1948年1月临时生效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第六条。该条款明确公布倾销行为应受到谴责,各缔约方均享有对倾销的抵制权,从而使反倾销成为GATT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自由竞争条件下的竞争规定,以规范企业参与竞争行为,保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 几十年来,国际反倾销法得到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在《1967年反倾销守则》基础上形成的《1979年反倾销守则》,进一步赋予进口国在反倾销程序上以一定的灵活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倾销应是构成损害的“主要原因”规定,即只要倾销是构成损害的一个原因即可,进一步放宽了实施反倾销的条件;二是制定了“价格承诺”条款。在20世纪80年代的GATT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1994年反倾销守则》是在原《守则》的基础上引进了新规则,赋予进口国在其经济免受滥用自由贸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方面以强有力的保护功能,以规范贸易行为,减少贸易纠纷。 实践清楚地表明,国际反倾销法具有贸易保护的性质和作用。无论是历史上的关贸总协定(GATT),还是现今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并不排斥贸易保护,而是在消除多种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大力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注重对进口国的适当保护。目前,反倾销已成为被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认可的用以保护国内工业不受损害的工具。 越来越多的国家根据国际反倾销法的规定修改或制定自己的反倾销法律。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国际反倾销的性质、作用和规则,是我们正确制定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策略,有效减少或避免遭受反倾销指控的重要前提。 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基本状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与西方国家的双方贸易有了迅猛发展。1999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达3607亿美元,其中进口1658亿美元,出口1949亿美元,贸易顺差达291亿美元。不少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认为,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基本处于顺差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外有关竞争者利用反倾销法,频频指控我国出口商品倾销。 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盐类和闹钟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至2000年9月初,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总数已达378起,涉及我国出口商品二十多个大类中的绝大部分类别,总金额至少有100多亿美元。据有关资料,近年来国际反倾销案件中,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约占全部反倾销总数的习小。看来,我国已成了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我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着严重的反倾销的威胁。 当前,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次数频繁。自1979年我国产品首次在西方遭到反倾销诉讼至今,我国产品屡屡遭到反倾销诉讼,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对我国产品提起的指控有增长之势,如欧盟仅在1996~1997年上半年就发动了10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在1998年7月又将中国的棉坯布作靶子提起反倾销调查,要我国企业作出价格承诺,否则就征收反倾销税。1999年新春伊始,欧盟又宣布对从中国、匈牙利、印度、墨西哥、波兰、南非和乌克兰进口的钢丝绳和钢缆绳征收惩罚性反倾销税。近来,中国产品在国际上接连遭遇反倾销厄运,9家企业刚应诉欧盟反倾销,欧盟又对中国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美国6月开始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征收反倾销税,8月中旬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据有关方面统计,从1999年上半年至2000年上半年,国外对华反倾销起诉达53起,还有10起在立案之中,涉及中国出口商品金额约达15亿美元。 2.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近些年来,西方国家对我国反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只要他们认为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业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鞋类、电工刀、打火机、油漆刷、自行车、铅笔、抽屉滑轨、箱包、树脂餐具、不锈钢餐具、刹车盘、刹车鼓、电缆绳、彩电以及化工原料和农产品等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会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3.对中国产品倾销的确定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一般说,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产品以低于国内的价格或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向进口国进行销售;二是销售的数量猛增;三是销售的产品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危害,且这种危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但是西方一些国家所确定的倾销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甚至有时根本不具备任何倾销的条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主观性。作为倾销产品的对象,大多数是我国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特别是低附加值、劳动力密集的产品。如中国生产和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从1992~1996年一直在上升,但占欧洲的市场份额1995年、1996年、1997年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还确定为倾销,其意图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发达国家的纺织业在中低档产品上已经失去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所以他们为了保护这些不景气的企业,减少失业人数,一旦提起反倾销诉讼,则一定会确定倾销存在。在确定反倾销税的征收上也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实践中,常常不用统一标准对待所有出口同一产品的国家。如1998年欧盟对中国、印度、埃及、印尼和巴基斯坦五国的棉坯布的反倾销中,征收的平均税率是12%,但是对中国则是征收6个月15.7%的临时反倾销税。而实际上,俄罗斯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比中国低40%。再如1999年2月宣布对中国、印度、墨西哥、波兰、南非和乌克兰的钢丝绳和钢缆征收6个月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其中南非是33%,而中国则是74.8%。其目的就是要将中国的这些产品挤出欧洲市场。 4.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大。西方一些国家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是很大的,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百乃至上千。如1993年12月墨西哥对我国鞋类出口征收165%、232%、313%至1105%的关税;再如1997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几家企业出口小龙虾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为122.9%,最低的是91.5%,最高的是156.7%。面对如此高的税率,无论哪家企业都无法承受,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的相关企业将不得不退出已经占有的市场份额。 三、我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除了经济因素的影响,还有法律因素的制约。综合起来,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国际经贸形势所迫。一方面,近年来西方国家(除了美国)经济普遍不景气,他们(包括美国)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于是频繁运用反倾销措施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入。另一方面,由于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生效,要求各国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各国为抵消这一谈判结果对本国工业的冲击,纷纷采用反倾销这一便利而有效的措施。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出口产品种类多、数量大,保持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贸易的顺差,自然成了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 2.制度差异引起歧视。国际上一些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中国怀有偏见,对我国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专横地以替代国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别有用心或不负责任。并对我国外贸企业以“国有”为由,普遍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率,甚至把对个别企业的反倾销当成对整个国家来裁决,即一家企业遭受反倾销起诉,全国同类出口产品同为被告,这显然有失公正合理。即使欧盟于1998年4月改变对华反倾销政策后,但还称我国为“前非市场经济国家”,对我国仍实施歧视性的反倾销措施,采用“参照图”等不合理做法。 3.价格竞争过烈。我国产品本身就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价格比较便宜。再加上出口秩序混乱,出口企业削价竞销,导致我国出口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对进口国企业构成一定的威胁。 4.出口结构失衡。从产品结构看我国出口的多是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易给进口国造成低价倾销的印象。从市场结构看,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过于集中。如我国金属镁产品向欧盟出口,1993年不足100吨,1996年竟达11000吨,如此巨幅的出口量增长,怎能不为欧盟对华反倾销提供口实。 5.国际营销谋略不足。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对外价格竞争手段重视不够。一方面,一些出口企业由于急于成交,在本企业对进口国市场行情和价格水平真正掌握时,报价较低,易使进口方造成“价廉质劣”的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进口国消费者风俗习惯的调查研究,不重视口味、款式、包装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往往使一些“好货”卖不出“好价钱”;再一方面,一些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 6.法律应诉不力。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反倾销应诉机制,存在着应诉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企业应诉意识淡薄等问题。国外对华反倾销案调查后,许多企业因多种顾虑往往不愿应诉。我国反倾销诉讼的被动与消极做法,易给人造成国外对华反倾销易于成功的错觉,结果往往不仅丧失了多年开辟的市场,而且助长了有些国家肆意对华反倾销的气焰。 四、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思考与建议 面对国外对华反倾销,政府部门和出口企业应加强联手,积极应对,主要可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应诉的主动性。众所周知,WTO限制配额、许可证等关税措施的使用,使反倾销的作用更加突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出口将进一步增长,因而国外对华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案可能还会增加。企业作为市场经营运行的主体,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更多地学习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强化自我保护、自我发展意识。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国家改变了过去对中国所有企业裁定统一反倾销税率的做法,诸如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大部分都以中方应诉企业实际的"生产要素"为基础计算各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欧盟自1998年7月份修改了对中国和俄罗斯的反倾销规则后,也规定在满足一定份额条件后,可以给予应诉企业以“分别的税率”。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诉企业有可能取得一个比较低的税率,而不应诉企业得到的"统一税率"往往大大高于应诉企业的税率(如美国对华金属锰反倾销案中,参加应诉的几家企业分别得到3%、5%和20%的反倾销税率,而未应诉的企业则被一律裁定超过100%的高额反倾销税)。因此,面对国外对华反倾销指控和调查时,所有的相关企业都应积极参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的激烈竞争中不断发展与壮大。 2.规范出口竞争秩序,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一要注重对出口产品在国外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并掌握其同行对手生产能力、市场销量和价格水平,防止一哄而上过量出口。二要加速建立市场经济的价格运行机制,尽快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切实做到商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从而使西方国家在反倾销中对我国实行价格歧视和借口失去依据。三要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协调管理,严禁出口企业低价竞销,以避免出口企业自相残杀而导致肥水外流。四要优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通过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江苏黄海汽配公司从1991~1996年积极应诉与美方打了4场“洋官司”,结果均以美方败诉而告终,关税从156%逐步降至1.23%。这一结果,不仅巩固和扩大了螺母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份额,而且还带动了其他产品进入美国、南非等国外市场。追溯连续几次胜诉各因素,最根本的是取决于严格科学的成本管理。该企业定额管理扎实,原始记录、台账健全完整,经济活动分析资料详细,靠了这些扎实的基础管理,外方调查成千上万个管理数据,从怀疑到相信,从相信到折服,最后起诉方居然成了该公司在美国某地区的总经销商。 3.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战略及策略,“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同时,注重全方位地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 4.加大政府交涉力度,力促取消对华不平等待遇。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在国际上宣传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事实,通过政府之间的谈判,要求欧美等西方国家取消参照国做法,按我国国内价格确定产品的正常价格,并对涉诉企业采取实事求是、个别对待的做法。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争取尽快加入WTO,使我国早日成为国际反倾销公约的签约国,以提高我国在反倾销谈判和诉讼中的地位,有效抵制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歧视,维护中华民族的合法权益。 5.建立健全反倾销应诉机制,全力做好反倾销应诉工作。为有效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防止和减少国外反倾销造成的损失,我国政府及其出口商品管理部门和司法机构应认真总结经验,深化体制改革,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尽快建立起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协调网络。充分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全面调研驻在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随时跟踪我国出口商品被进口国反倾销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况,并及时地将有关信后、传递回国,以利于国内反倾销应诉协调机构和行业商会及时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应诉。二要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由于反倾销应诉需要费用开支,为防止某些出口企业无力承担应诉费用、应诉不力或拒绝应诉等情况的发生,可参照国外的做法,依据各企业出口量的大小确定一定比例的费用份额,并指定专门机构或海关收取,建立起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反倾销应诉和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三要强化应诉立法,加大奖惩力度。要把反倾销应诉与出口管理手段结合起来,坚决落实“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有关部门应抓紧制定具体的作细则,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通过采用出口许可证、海关审价以及其他手段给予补贴和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贸经营权,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四要加紧培养一批从事反倾销应诉的专门人才。目前,我国在反倾销应诉时,均聘请外国律师办案,这不仅要付出高昂的费用,而且在应诉和抗诉过程中往往无法充分反映我方意图,不利于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为此,迫切需要从战略高度出发,从现有的外经贸管理干部以及律师、会计师、经济师队伍中选择一批经贸、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强化培训,以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反倾销应诉的专家队伍,为构筑科学、高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基础。

我国企业的优势-价格优势有可能成为外国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的理由,另外加上我国在加入WTO时承诺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是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屡屡遭受反倾销诉讼的打击。当然也反过来说明了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正在增强,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防患于未然,做好充分准备,积极灵活应对,国内企业遭到反倾销后是能够获得胜利的。我下面介绍我国橡胶行业近年来在积极应对中也获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下面通过对个别案例的简述,希望能在对外反倾销方面给业内企业有益的启示。 一、入世以来各国对我国橡胶行业提起的反倾销 入世以来,我国被外国提起反倾销的例子越来越多,世界贸易组织(WTO)今年4月20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03年下半年,共有14个世贸组织成员对30个国家和独立关税区的出口产品展开了115项反倾销调查,其中发达成员采取的调查占46项,报告显示:中国出口产品遭反倾销最多。 这一数目与前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2002年下半年,共有18个成员发起了161项反倾销调查。 报告指出,2003年下半年,发起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成员是印度(33项),其后是美国(21项)、中国(11项)、加拿大(9项)、墨西哥(8项)和澳大利亚(7项)等;而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是中国(30项),其后是美国(12项)、日本(8项)、欧盟(8项)、印度(7项)、韩国(7项)和中国台北(6项)等。若按被调查产品的种类划分,化学制品的数量居首位(31项),紧随其后的是贱金属(29项)和塑料制品(16项)。 报告还列出了各成员采取反倾销最终措施的数字。2003年下半年,16个成员对31个国家和独立关税区的出口产品实施了107项反倾销最终措施,比前年同期的113项略有减少,其中发达成员占23项。 实施反倾销措施较多的成员依次为:印度(32项)、中国(21项)、美国(9项)、澳大利亚(8项)和土耳其(7项)。出口产品被施加反倾销措施较多的成员有中国(22项)、韩国(15项)、日本(8项)和印度尼西亚(7项)等。 在秘鲁,今年5月,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日前公布一项裁决,以中国轮胎存在倾销行为为由,规定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在入关时必须多交反倾销惩罚性关税,以便其销售价格与国际市场水平大致持平。 利马考乔轮胎公司于2001年2月15日首先向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的反补贴及倾销委员会提交报告,指控三家中国公司向秘鲁倾销轮胎。同年4月,在秘鲁设有分公司的固特异轮胎公司也向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提交类似指控。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随后开始对来自中国的轿车、小型卡车及大货车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 不久前,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反补贴及倾销委员会下达初级判决,声称经过与其他国家同类型产品的比较,发现中国轮胎价格相当低廉,该组织因此下令对所有来自中国的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以韩国出口到秘鲁的轮胎价格为标准,提高中国轮胎的入关价格。 在土耳其,由于生产商Pe吨las和TurkPirelli公司向土外贸署提出指控,要求对产自中国的橡胶外胎的进口采取措施,今年8月21日,土耳其外贸署进口司在《政府公报》上刊登公告,决定对橡胶外胎开展反倾销调查。 在印度,今年5月印度轮胎业生产商协会近日表示,将在1个月内向政府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提交反倾销诉讼申请。印度轮胎行业生产商协会是代表印度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的组织。目前,该协会的会员包括MRF、Apollo、Tyres、JK Tyre、Cea吨和Birla公司等印度的轮胎大生产商。 该协会董事D.Ravindran表示,印度汽车轮胎生产商协会已经事先向海关作出通报,并提供了目前轮胎的市场价格。印度汽车轮胎生产商协会正与印度的一家私人调查代理处合作共同收集中国有关公司的倾销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以及从印度外贸局得到的有关信息一并提交给印度外贸局。该私人调查代理处已经确认了进口这些轮胎的印度进口商,目前唯一要做的是证实涉及倾销的中国企业及其轮胎品种。 D.Ravindran表示,印度汽车轮胎生产商协会此举是因为进入印度的一些中国轮胎存在“低报进口”现象,并向印度出口翻新轮胎。中国出口的汽车轮胎价格为70-75美元/条,但在印度,其价格为35美元/条。中国公司通过“低报进口”使得每条轮胎的到岸成本较低。 二、对于印度对我橡胶助剂的反倾销的应对之策及思考 今年7月,印度有关当局宣布对进口的中国国产橡胶助剂进行反倾销调查。这是连续两个月来对我国橡胶助剂进行反倾销调查,在我国橡胶助剂及其中间体界引起强烈反响真正意识到所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给未来生产与发展带来的影响。 据分析,印度对我国频繁进行反倾销的主要原因:一是贸易竞争性强。我国和印度同属发展中国家,都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要贸易伙伴,且以制成品出口为主,造成出口产品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二是国内企业应诉不积极。目前我国对印度出口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且较分散,而且涉案金额不高,造成我国企业对印度的反倾销应诉率比较低,而这又给印度造成对华反倾销易于成功的错觉。三是印度国内蓄意制造中国商品威胁论。随着中国质优价廉的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印度,印度国内对我国产品的抵触情绪正在加深。 从印度对我国橡胶助剂的反倾销,也可以看到我国橡胶助剂行业近几年取得较大进步。 1、我国橡胶助剂现状 我国橡胶助剂工业近年来取得较大进步,其中重要因素是上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上游原料及中间体有苯胺、硝基苯、对硝基氯苯、环已胺、吗啉、对氨基二苯胺、叔丁胺、间苯二酚、甲基异丁基酮等。 苯胺是橡胶助剂的主要原料,目前我国荣胺年生产能力约为40万吨,约占全球总生产能力的13%,随着相关产品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苯胺掀起建设热潮,预计2005年我国苯胺国内年生产能力将突破60万吨,价格平稳供应充足。硝基苯90%以上产量用于生产苯胺,因此其市场趋势与苯胺相近。对硝基氯苯是橡胶防老剂主要原料,目前我国对硝基氯苯年生产能力约28万吨,占全球总生产能力的56%,价廉优质,成为全球主要生产国和供应国。在未来相当时间内,我国对硝基氯化苯将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甚至有所下降。 环已胺是促进剂CZ的主要原料,2003国内年生产能力约为1.6万吨,约占全球生产能力20%,近年来随着促进剂CBS的快速发展,2004年国内多家企业扩建生产装置,预计2004年底全面生产能力将达到2.4万吨,未来价格平稳,供应充足。 吗啉是促进剂NOBS的主要原料,我国建有亚洲最大的吗啉生产装置,年生产能力超过1万吨,约占全球总生产能力的50%,已经出现严重供过于求局面,价格逐步下滑。 对氨基二苯胺是橡胶防老剂最主要中间体,近年来国内对氨基二苯胺合成技术进展较快,国内成功开发出硝基苯法清洁工艺,生产成本较以前每吨降低3000元,目前国外也仅有富来克斯公司能够采取该工艺进行生产,国内年生产能力3.5万吨,约占全球总生产能力25%左右,质量好价格优,每年大量出口到国外。 间苯二酚是橡胶粘合剂的主要原料,国内年生产能力3000吨,约占全球生产能力的6%左右,近年来全球间苯二酚严重过剩,大量国外产品进入中国,价格大幅度下降,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全球间苯二酚的供应不成问题。 叔丁胺是橡胶促进剂TBBS的生产原料,国内仅有小规模生产装置,由于合成技术不过关,生产成本高,导致我国促进剂TBBS的发展缓慢,近年来进口价格有所下降,国内也在加快叔丁胺合成技术的研究。 甲基异丁基酮,是防老剂4020的主要原料,以前国内主要依赖进口,2004年初吉林石化将建设年产1.5万吨的生产装置,即便该装置建设后国内仍不能满足需求,据悉国内镇江引进技术建设年产3万吨的生产装置。 橡胶助剂的原料多为苯系有机中间体,而印度有机中间体业中苯系相比比较薄弱,萘系比较发达,印度的苯胺的生产能力约为5万吨/a、对硝基氯化苯产能为6万吨/a、环已胺、吗啉、叔丁胺、对氨基二苯胺均为年产数千吨,没有间苯二酚和甲基异丁基酮的装置,与我国生产能力及技术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每年从我国大量进口对硝基氯化苯、吗啉等,也进口一定数量的我国环已胺、苯胺、对氨基二苯胺等。因此此次印度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几个品种也主要是以苯胺、对硝基氯化苯、环已胺等为原料生产的橡胶助剂,而TBBS原料叔丁胺生产不理想,在此次反倾销调查中就没有提及该产品。 总的来看我国橡胶助剂的原料除少数品种外,基本上可以满足国内需求,产品质量和价格均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 2、什么是WTO机制下的反倾销 现行的WTO反倾销规则作为一套详细的法律规则,是在GATT第6条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GATT第6条是在各国反倾销立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了解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WTO反倾销规则。按照世贸组织各成员关于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所达成的协议:“如一产品自一国出口至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如果被指控产品存在倾销,并给进口国国内造成损害,且该损害确由倾销所造成,则进口国可对该出口国指控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一般来说,确定反倾销程序大体包括起诉及立案、调查问卷、证据核查、初步裁决、最终裁决、听证或上诉等6个环节。 在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以前,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主要受制于外国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配额、许可证等直接数量限制,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后,反倾销这种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会成为一些国家实施歧视性贸易壁垒的重要形式。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反倾销活动近年来甚嚣尘上,作为重要对象的亚洲国家,先是韩国、日本,继之印度、泰国、印尼、越南、菲律宾、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等,均成为西方国家反倾销的受害者而蒙受巨大损失。我国则是后发并超越韩、日的最大受害国(1)。迄今为止,我国出口产品已受到近40个国家和地区共426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4500多种,居全球首位,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 可以说研究反倾销与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印度对我国化工产品实施反倾销,橡胶助剂并不是首例,如印度曾提出对自韩国、中国、欧盟和中国台湾的碳酸钾产品提出反倾销调查,经过国内大量努力,于2004年1月16日印度调查局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裁决,因此国内可以借鉴以前成功经验积极应对。 3 对于这次印度对我橡胶助剂的反倾销我们的应对之策 通过国内多次反倾销和应对国外反倾销案例来看,我们的应对之策是:首先国内生产企业要在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出口商会的支持和协调下进行应诉,鉴于目前国内被提出反倾销的促进剂M、促进剂CBS、防老剂RD、防焦剂PVI等生产企业规模小,因此大部分企业对反倾销知识和经验,应对所需要费用较高等都存在较大问题,并且橡胶助产品出口受阻对上游中间体影响较大,因此主要上游产品生产企业也应积极帮助这些企业应对反倾销,采取积极协作配合,在数据的共享与保密处理、费用均匀分摊及相互协作方面都要以开放胸襟和以大局为重去维护我国民族工业健康稳定发展。 全国了解申诉企业及应诉企业的实际状况,做到知己知彼,认真研究印度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标准和程序;以《WTO反倾销规则》和印度反倾销规则为基础,既配合印度反倾销调查机关的调查又要据理力争,维护应有的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协会、商会和应诉企业及代理律师共同努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有所突破,为中国企业应诉印度反倾销案排除一个主要障碍,因为我国出口到印度产品尤其是化工中间体很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后对我国将来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对于这次反倾销应诉,无论是胜诉或败诉都要积极总结经验,因为通过应诉可以充分了解和认识印度国内橡胶助剂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获得宝贵的一手资料,如了解到申诉期间其他国家在此期间在印度倾销幅度;通过现场应诉可以了解其他各国企业的实力和在印度市场上竞争的态度,以确定我国橡胶助剂在未来国际市场上的主要对手等。 三、对于反倾销,我国的应对措施 1、加快企业非国有化改革,尽快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地位的被动局面 我国政府有必要按照市场经济国的条件,尽快在竞争领域完成国有企业民营私有的转制改革,等到劳工工资、生产资料控制及资源配置、产品价格、产量限制等一系列障碍均不复存在,市场经济的价格运行机制真正建立起来,我们完全可以要求美国确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国地位;倘若还不能取得市场经济国地位,则可诉请WTO争端解决机制对美国的歧视政策和行为予以裁决。 另外,有效的产权安排能够减少企业在出口中的倾销行为,并激励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为了自身的利益积极应诉,从而减小反倾销造成的损失。 2、增强国际营销观念,提高产品综合竞争能力 面对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和反倾销威胁的双重夹击,出口企业应做好对国内外市场调研工作,优化市场结构,尽快转换竞争方式,变“以价取胜”为“以质取胜”,积极利用商标、原产地标志、包装、款式、公关、广告等种非价格竞争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 同时在制度安排上可以考虑“优质高价出口原则”。这一原则是为了制约企业的外销竞争行为和防止出口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而建立的准则。这一准则首先强调的是“高价”,一种国内产品在向同一海外市场外销的活动中,外销价格高的企业将赢得市场。外销价格的比较在经过技术处理后可统一在离岸价上进行,由海关设置“价格门槛”,出口产品的外销价格只有高出这一“价格门槛”才能溢出海关输往目标市场,在这个意义上说,“优质高价出口原则”亦可称为“最低出口价格准则”。这一准则的确立和有效进行有助于彻底解决我国出口低价竞争的老大难问题,并把出口竞争引向高价竞争,从而也就能够防止低价竞争表象背后可能隐藏着的国有资产流失或市场行为执行人中饱私囊的不法行为,并将有效地刺激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的提高。 3、政府努力创造条件,企业积极应诉 政府应努力为我国企业应诉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建立应诉与收益相对称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而企业在受到反倾销指控时,要积极应诉,敢于打“洋官司”。我国企业大量的反倾销应诉案件实践证明,打洋官司并不可怕,只要企业准备充分、据理抗辩,取得胜诉的机率是很高的。 4、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应当说,我们对WTO规则的陌生与无知,缺少精通WTO规则的专业人才,是我国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损害最大的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我国的《反倾销条例》生效至今也只有4年多的时间,因而不论是企业、政府还是进出口商会、各律师事务所等,都奇缺反倾销专业人才。中国迫切需要建立一支了解国际市场的反倾销人才和律师队伍,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加强培训反倾销律师,同时注意充分利用国外市场中这方面的人才,跨国公司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5、建立反倾销的预警机制 该机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出口市场份额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可以使国内企业采取正确的出口策略,防止被国外采取反倾销措施,即使被拆,由于预警机制的充分准备,也可以容面对,扩大胜诉概率。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首先要熟悉进口国的反倾销法律和程序,因为出口产品被诉风险概率取决于进口国相关产业是否强烈认为某一进口产品已经符合进口国反倾销法律的立案标准;其次要对进口市场进行了解,因为进口产品在法定调查期内数量激增,进口价格一路下滑,对此口国相关产业产生威胁,是立案的主要引发点,因此要对进口国市场内各国同类产品的进口熟练和进口价格以及进口国市场内同类产品的进口价格与各国(含中国)国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进行监测;另外要熟悉进口国相关产业,因为进口国相关产业的运营国期和同类产品的生产指数,原材料价格浮动等因素,也对进口国的反倾销策略产生直接影响;最后可以根据以上所了解情况综合分析,采取对策。如可以根据在某一时期内为进口国设定的进口数量和价格警戒线,适当整国内企业的出口数量、价格和出口时机 6、由于反倾销机制是一个相对比较成熟的机制,我国应利用好反倾销机制的规则,加强国内对外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力度 目前来看,我国相关部门对外国产品反倾销的调查力度在增强。今年9月8日,我国产业损害调查局召开了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启动会。立案后,受理应诉,组成了调查组,发放了调查问卷,产业损害调查全面展开。按照产业损害调查程序,调查组已于8月30日下发了各类调查问卷,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初裁前的各项调查工作。 12月1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81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英文名称:Chloroform,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根据终裁公告,自2004年11月3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29031300)应按终裁确定的税率(32%-96%不等)缴纳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另外,商务部与德国LII欧洲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签署了价格承诺协议,这5家企业不适用反倾销税措施。

WTO反倾销协议与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内容摘要:反倾销历来都是GATT和WTO谈判的主要内容。经过长期的谈判和妥协,缔约各国终于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的1994年达成了“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Agreement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Tariffsand Trade 1994),即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该协议的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中国加入WTO之前就曾经承诺: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裁决将允许司法审查。但是在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却没有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现在,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应该在法律规定等方面与WTO的原则和规定保持一致。本文从WTO反倾销协议对司法审查的规定谈起,分析中国《反倾销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在中国应建立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并提出笔者的总体构想和微观设计。关键词:WTO反倾销协议 司法审查倾销(Dumping)是出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经济行为。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定义为: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出口国旨在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反倾销(Anti-dumping)则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一般是指进口国当局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或者本国生产企业的利益,采取增加关税等措施以对进口国及其企业的倾销行为进行限制的行为。[i]司法审查在严格意义上是一个宪法学与行政学的概念,而且司法审查有着很广泛的含义。在许多国家,如美国,司法审查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法院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有没有违反宪法的规定,所以又称之为违宪审查;二是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审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对公民的侵害。“司法审查在国家权力控制的运作过程中主要发挥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对行政权力的作用对象提供权益救济;二是对行政权力的主体实行监督。”[ii]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要指的是后者,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的司法审查。反倾销属于行政行为,为了切实保护反倾销过程中利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从正当公平的角度应该允许对反倾销的行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一、WTO反倾销协议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WTO反倾销协议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即: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国,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或者程序。该机构或者程序应当独立于对有争议的裁决或者复议负责的主管机构。[iii]从上述的条文规定来看,WTO反倾销司法审查的主体包括三个:司法、仲裁和行政机构。目前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都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那是不是说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有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WTO反倾销协议之所以如此规定我认为主要有两个理由:一是在有些WTO成员国的宪政体制下,法院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拥有司法审查权。对于这些国家的司法审查问题,GATT第十条第3款(丙)项作了补充的规定,“如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在缔约国领土内实施的事实上能够对行政行为提供客观公正的检查,即使这个程序不是全部或正式地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以外,本款(乙)项的规定,并不要求取消它或替换它。实施这种程序的缔约国如被请求,应向缔约国全体提供有关这种程序的详尽资料,以便缔约国全体决定这种程序是否符合本项规定的要求”。根据此项规定,只要在这些国家内,享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只要能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可观和公正的审查,即使它不完全独立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也是允许的。这种拥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或许是仲裁机构或许是行政机构。二是为了尊重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的“行政救济用尽”的原则。WTO反倾销协议中规定的能进行客观和公正的司法审查的行政机关可以被理解为以下两种体制下的两种机构:欧洲大路法系国家的行政法院和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裁判所。在欧洲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院拥有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权,但行政法院在原则上是完全独立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行政裁判所虽然是政府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但是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行政裁判所有些行政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正式的听证程序,这时的行政裁判所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法庭。经过正式程序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当事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即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因而行政裁判所虽然在表面上是不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但是从实质的法律关系上还是独立和客观的,而且行政裁判所的行政决定还要接受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法律界人士对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体不作并列的理解,而是分层次的关系。涉及到反倾销的当事人可以先寻求行政法庭的救济,即“行政救济用尽”;在当事人表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普通法院申请司法审查。主要的区别在于行政法庭负责进行审查实体法律关系,而普通法院只负责审查法律的适用。[iv]二、中国法律法规有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规定中国目前对于反倾销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反倾销条例》。但是目前在《反倾销条例》中根本没有明确的司法审查的规定。目前学者都在讨论中国的反倾销法应该与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能够相一致,讨论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的问题,增加司法审查的规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修改的项目。此外,因为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宪法学与行政学的范畴,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就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了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认为是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v]《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排除了几种行政行为免受司法审查。从《行政诉讼法》本身的法律条文规定来看,《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反倾销过程中的司法审查问题。《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排除性规定也没有涉及到反倾销问题,分析其中的具体含义,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反倾销问题的行政决定不是国家行为,不是抽象行政行为,不是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也不是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从根本上讲,关于反倾销问题上的司法审查问题实际上在中国法律和法规中是缺乏法律规定的,是缺失的。[vi]三、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状况和相关问题以及WTO的反倾销协议来看,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完全有必要的,这也是中国在加入WTO之前承诺的一部分。我个人认为,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总体上将反倾销司法审查纳入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二是在我国的反倾销法中明确规定司法审查制度,以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一) 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上述的阐述中,我们已经看到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实际上并没有对反倾销司法审查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内涵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反倾销问题实际上是可以被纳入《行政诉讼法》的范畴。[vii]第一、反倾销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反倾销一般是由进口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然后由外经贸部对书面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调查之后,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由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初步裁定;初步裁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分别作出最终裁定,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反倾销的调查程序通常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和裁定等;反倾销措施的裁定部门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显然,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部门。因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的司法解释,我们完全可以同意反倾销行为是一种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提出司法审查的行为,是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viii]第二、反倾销行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行政诉讼法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各国的反倾销行为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有三个,一是提出反倾销申请的进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二是被指控倾销的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三是进口国负责作出反倾销裁定的主管当局。前两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原告,第三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在上一段论述中已经阐述的很充分,在此不再赘述。在我国,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当外经贸部作出不立案调查的决定时,申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即申诉人成为司法审查的原告。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如果外经贸部作出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国内的申诉人也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产业及其代表和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都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依据国民待遇原则,允许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涉外行政诉讼一章和其他相关规定。(二) 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微观设计在确定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之后,我们需要在具体的微观上设计并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第一、 确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模式。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实质上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反倾销裁定如何审查以及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给予什么样的法律关注的问题。[ix]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司法审查模式是:以法律审查为主,以事实审查为辅;只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当然,从行政诉讼法的条文规定来看,有些条文规定超过了合法性审查,延伸至合理性审查,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等,但在实践中,合理性的审查几乎是没有的。反倾销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涉及到很强的技术性问题。反倾销调查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相关事实的复杂程度远非一般行政活动可比,有关行政机关事实判断的背后是纷繁的实际证据、复杂的专业知识及敏锐的政策意识的强力支撑,而法院司法活动的消极性、司法资源的相对稀缺性以及法院知识结构的局限性都决定了法院不能也不应该以自己的事实判断代替有关专业行政部门的事实判断,而只能对在尊重后者事实判断的基础上,着重对其事实判断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目前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实践当中,法官对事实进行审查的程度要较成文法规定的要高,这一方面以损失司法效率为前提,浪费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的司法公正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当然,法官也不应当全面放弃事实审查,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时候事实和法律问题是很难区分的,二是有些法律问题的审查要依赖于事实审查,否则法院的司法审查就只是走过场而已。总而言之,在我国将来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中,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法院热衷于庭外取证,审查事实,使庭审流于形式的不正常现象绝非个别。[x]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的主要目的是使法官将主要注意力放在有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法律审查方面,对事实的审查只是为了更好的进行法律审查。二使法官应慎用和不用“主要证据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否定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这一条在一般的行政诉讼法中适用的比较多,但是若将这一依据用在反倾销司法审查中,则会因标准适用严格而使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没有办法发挥效用。反倾销有其极其复杂的情况存在,例如WTO反倾销协议中第20条规定,在利害关系方不提供资料、不予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机关可以径自依现有资料作出裁定。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有关机关的裁定,实属不妥。三是法院应该尊重有关机关的政策取向。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与进口国的政策取向有很大的关系。进口国可以依自己的政策取向来决定是否给予被控倾销的外国相关产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即使外国相关产业的倾销行为给国内的产业造成很大的损害。第二、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关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在前面已经有很多的论述,现在就着重谈一谈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问题。我们是否应该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呢?我认为如果这样做,主管反倾销的行政机关从反倾销案件是否立案开始就要受到司法机关的监控之下,这将有损于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同时也会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因此我们应该有限制性的选择一系列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活动作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在我国,反倾销行为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因而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这三种情况应该是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xi]第三、 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实际上是诉讼过程中的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问题。因为前面我曾经提到过这个问题,在此简要谈谈前面没有谈到的问题。首先说原告的问题。进口国内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产业或其代表以及外国被控倾销的产业或其代表都可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其次说被告的问题。前面提到我国《反倾销条例》中提到作出相关立案调查、终止调查以及相关裁定的行政机关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因而这两个行政机关最有可能成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列为共同被告。问题在于我国《反倾销条例》中多次提到外经贸部应在“经商国家经贸委”后作出有关决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将外经贸部单独作为被告呢?还是应该将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共同被告呢?就我个人认为,应该将此两部委作为共同被告比较合理,因为毕竟二者共同参与了这个决定的成立,应当共同承担责任。第四、确定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4-17条对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知道: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它们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因而一般情况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第一审管辖法院都应该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当然不排除因为反倾销案件的重大和复杂性,而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第一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行政诉讼的一部分,也应该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综上,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二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三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进行审理。[i] 参见甘文:《WTO反倾销协议与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7日。[ii] 孙宁华主编:《权力与制约——行政法研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5年1月,第368页。[iii] 参见王福明主编:《世贸组织运行机制与规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iv] 参见王承斌主编:《西方国家反倾销法与实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6年2月第1版。[v]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法律规定。[vi] 参见黄玲:《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vii] 参见张晓东、余盛兴:《论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viii] 参见张晓东:《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ix] 参见房东:《建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探讨》,《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x] 参见于绍元等:《行政诉讼中的事实审与法律审》,《现代科学》1999年第5期。[xi] 参见并比较张晓东:《加入WTO与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法学评论》2000年第6期。其他参考资料1、 彭文革、徐文芳著:《倾销与反倾销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2、 张慧龙编著:《欧美反倾销法对策》,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香港万里书店,1993年3月第1版。3、 王传丽:《中国反倾销法——立法与实践》,《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4、 程大为:《WTO反倾销措施和中国反倾销应诉》,《国际经济合作》2000年第11期。5、 薛荣、李居迁:《反倾销法的理念及其局限分析》,《现代法学》2000年第4期。6、 石青凯:《国外反倾销法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国际商报》2000年8月10日。7、 姜爱丽:《加入WTO的反倾销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3期。8、 王伟:《美国反倾销法损害标准的演变及评价》,《河北法学》2000年第3期。9、 赵敏燕、董立、李易:《欧共体反倾销程序及中国企业之对策》,《法学论坛》2000年第4期。10、蒋小红:《欧共体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规则研究》,《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4期。11、休·斯多克、杨国华、孟庆欣:《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法律与实践——一个欧洲律师的观点》,《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12、古少勇:《欧盟反倾销理事会适用不同价值标准法官判决拥有自由决定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8日。13、沈洋:《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反倾销领域主要程序问题的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0年第6期。14、程宗璋:《台湾反倾销法述评》,《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15、都亳:《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当代法学》2000年第4期。16、房东:《完善我国反倾销实体法的思考——兼评中国首例反倾销调查案》,《河北经贸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17、王峰:《西方国家对我国反倾销和倾销的特点及我们的对策》,《经济评论》1999年第6期。18、郭华:《中国的反倾销现状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2期。19、刘家瑞:《中国与欧盟最新反倾销立法的比较研究》,《国际商务》199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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