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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领域的教材分析与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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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领域的教材分析与研究论文

《指南》社会领域论文

《指南》社会领域论文你会写了吗,一起去参考一下范文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为什么《指南》要把社会领域作为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内容之一

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最终也必然从一个“生物”的人成长为一个“社会”的人。幼儿期是人的个性初具雏形和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形成的对人对事对己的态度、个性品质、行为风格,不仅直接影响一个人童年生活的幸福感,身心健康,知识、能力、智慧的形成,更可能影响其一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这个时期,幼儿学习怎样与人相处、看待自己、对待别人,逐渐认识周围的社会环境,逐渐内化社会行为规范,逐渐形成对所在群体及其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因此,幼儿社会性的发展,是幼儿心理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领域的学习是幼儿社会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价值在于引导幼儿逐步学会共同生活,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包括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性方面的个性品质。

二、为什么要把“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作为社会领域儿童学习与发展的两个子领域

幼儿的社会化是在人际交往和对社会生活的主动适应中进行的。幼儿从家庭走进幼儿园,经历的不仅是生活空间的转换,更是生活方式、角色身份、人际关系、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只有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幼儿才可能形成积极的交往态度、基本的交往技能和对人对己的正确认识与态度。同时,也只有在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才可能了解社会行为规范并自觉遵守,体会到自己与所在群体的密切关系并形成归属感。因此,“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构成了社会领域中两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幼儿在交往的过程中,分享着他人的信息,了解他人的想法和感受,解决同伴之间的冲突,也能将自己的经验分享给他人,让别人了解自己的观点,感受自己的主体性。幼儿在适应的过程中,不断地学习或修正各种行为和生活方式,逐步接受所在社会群体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所以,《指南》将“愿意交往”“友好相处”“自尊自信自主”“善待他人”四个目标归入“人际交往”这一子领域,将“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遵守基本行为规范”“有初步的归属感”作为“社会适应”这一子领域的基本内涵。

对幼儿来说,每一次社会环境的改变都是一次挑战,也都提供了更多的学习与发展的机会。比如,在幼儿园中班的阅读区里,一位小朋友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书。另一位小朋友对看书的孩子说:“这本书是我带到幼儿园来的,我现在想看。”看书的孩子说:“这本书是我先拿到的,应该我先看。”……两位小朋友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最后书也被撕烂了。显然,拿图书的孩子沿袭了在家庭环境中的惯性思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图书拿到幼儿园,就是为了分享给大家阅读。幼儿只有认识到并理解这种变化,主动变换角色、调节行为,适应新的社会群体,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关系。

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和成人的教育引导,幼儿与伙伴交往和相处的经验会逐步得到积累,会逐步适应和感受到集体生活带来的乐趣。比如,在幼儿园阅读活动中,小班幼儿为独自、平行阅读,中班幼儿逐步过渡到共同阅读,而大班幼儿则发展到利用集体阅读的机会表现自我,乃至不断体会合作阅读的乐趣,不断尝试创新合作阅读的机会和方法。这些变化与幼儿自身交往与适应能力的提高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三、怎样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南》中社会领域目标的具体要求

1.深入理解、把握《指南》中目标的内涵

在《指南》颁布之初,曾有社会人士对有关条目发出过质疑:“4岁的孩子能否体验家长的辛苦?”“幼儿园的孩子是否能有归属感?”……其实,认真阅读《指南》社会领域的目标不难发现,《指南》关于“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及其子目标的确定,重点是为了教师或家长把握教育要点和实质,明确社会领域儿童学习与发展的重点内容,使幼儿在感性的层面上积累属于这个年龄阶段能够感受和理解的情感体验,而不是上升到理性层面掌握条目中抽象的概念。

比如“社会适应”部分的目标3为“具有初步的归属感”。每个年龄段又有4个分目标。其中第3个目标是:“能说出自己家所在的街道、小区(乡镇、村)的名字。”“知道自己是中国人。”“知道自己的民族,知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各民族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可以看出,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经过进一步分解目标要求,表现出围绕一个中心,要求从幼儿自身的生活环境开始,从个人到集体,从家庭到幼儿园,从自己的居住地再到国家,逐步拓展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要求。幼儿的归属感,往往来自于他们对群体生活的直接感受和体验。在家庭这个幼儿最早接触的社会群体中,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会使幼儿对家庭产生一种归属感。若幼儿园能像家庭一样带给幼儿温暖、关爱、尊重、支持和鼓励,他们自然也会对这个群体产生归属感。

在一次送教下乡的活动中,支教教师问镇上大班的小朋友:“谁能告诉老师,你们是哪里人?”班里的小朋友用手指着地面爽快地回答:“这儿!”不难看出,孩子们明白自己所在的幼儿园和归属地,但因平时教师和家长缺乏教育的目标意识,导致孩子不能深入地理解并明确说出自己的所在地。因此,教师和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教育要点和实质,善于将家庭、幼儿园及当地的各种情境和每一个活动的内容结合起来,使幼儿在点点滴滴的学习和感受中,了解社会常识性的知识,感受和体验作为集体中的一员的快乐。

2.注重幼儿在实践中的观察、感受、体验和理解

社会实践是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和途径。幼儿良好教育的完成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的合作。幼儿社会性的发展,重点是在实践中去感受和体验。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要重视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让教育回归自然的环境、真实的生活;让幼儿在获得直接的经验的同时,逐渐懂得一定的道理,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获得社会性的发展。

我国现在的幼儿大多为独生子女,在家庭中鲜有与同伴合作的环境,缺少与同伴相处的经历和经验,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如果家长的教育方法不当,往往会使幼儿不自觉地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这对幼儿社会性发展将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当幼儿进入幼儿园后,教师要特别注意引导他们在与同伴的相处中,不断学习与同伴交往、友好相处的要点和方法;在感受和体验中分享合作,养成自尊、自信、自主的态度,逐渐规范自己的行为。有人认为,社会领域的教学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就可以了,幼儿自然会懂得。这种想法其实是不切实际的。   如在幼儿园游戏活动中,娃娃家出现了小小的混乱:小伟把桌上好吃的东西全放在了地上,另三个孩子不满意地上前阻止,大家争抢起来。教师问原因,三个孩子抢着说:“老师,小伟把家里吃的东西全放在了地上。”小伟一脸委屈:“他们都不让我在桌上吃饭,我生气了!”教师看了看问:“你们是娃娃家里的谁?在干什么?”边上的孩子说:“我们是娃娃家的客人,她是妈妈,小伟是爸爸。我们在过生日。”教师问小伟:“是这样吗?”小伟点点头。“为什么不让他在桌子上吃饭?”教师问。“这张桌子只能坐三个人,我们这里正好。”孩子们解释道。教师笑着说:“餐桌比较小,只能坐三个人。小伟,家里来了客人,你觉得让谁先吃饭比较合适呢?”小伟想了想说:“客人。”“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你看现在家里这么乱,客人看到了多难为情啊。”小伟蹲下去,开始捡地上的餐具。“我们帮你一起捡吧。”其他三个孩子也加入了进来。在大家的共同参与下,地上的餐具很快捡干净了。他们又开始了游戏……

可以看出,幼儿在玩游戏的'时候,也在经历和感受与他人相处、交往的过程,教师在幼儿游戏中要善于观察,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介入游戏,帮助幼儿从无意状态发展到有意注意,引导幼儿在交往中学习相处,学习适应游戏规则,在适应游戏规则的同时,更好地促进相处和交往能力的发展。

3.重视一日生活各环节对幼儿潜移默化的影响

社会领域的学习,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综合性、伴随性和渗透性。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包含着重要的学习内容,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在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中发挥着独特的教育作用。

首先,教师应重视自身日常的态度、言行,因为幼儿活动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常常受到老师的态度和参与程度的影响。比如,幼儿所表现出的自尊、自信、自主的态度,与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关爱、尊重并给孩子提供尝试的机会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幼儿经常处在一种高压的生活和学习状态中,就很难有自主的表现机会。幼儿自尊、自信的培养,并不完全依赖于教师单纯的说教,关键在于不断的成功所带来的感受和体验。一个惯于嘲讽和批评幼儿的教师,十分不利于幼儿养成自尊、自信的生活态度。

其次,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都是教育。在入园、饮食、午休、活动等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都包含着社会领域中幼儿应学习的重要内容:不私自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能基本遵守规则、爱惜物品……比如,在幼儿园课间休息喝水的环节中,有些幼儿自控能力不强,常常会把饮水当成好玩的事情来做。教师要提醒幼儿:“喝水时不要拥挤,排好队一个一个地来,不要把水洒到别的小朋友身上和地上。”良好的常规不仅能保持班级正常的保教秩序,对幼儿本身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幼儿可以更好、更快地适应幼儿园环境,适应集体生活,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遵守班级活动秩序等。

教师要注重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培养幼儿的好习惯,提高生活和常规活动的教育性,通过点点滴滴的教育渗透,引导幼儿学习并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并通过长期的行为练习,帮助幼儿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品德和行为规范习惯。

最后,教师要注重各种教育形式的有机结合。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是多种教育方式共存的,实现教育目标的途径也有多种。就教师所熟悉的常规教育活动、区角活动和游戏活动来说,应结合社会领域相关的学习内容,将常规性的社会常识教育、体验活动、常规培养、社会实践活动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开展。

比如常规教育活动“我长大了”,可以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幼儿回顾自己在小班时的行为表现,感受自己的变化;通过实践活动,组织幼儿到小班帮助弟弟妹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或者邀请小班的弟弟妹妹来做客,增强幼儿的责任感;帮助幼儿在区角活动中,以绘画的方式进一步展现、感受自己的变化;引导幼儿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观察和了解社会中不同的职业,和老师、朋友、家长一起,畅想将来世界会变成什么样,自己有什么理想……

总之,学习和领会《指南》社会领域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目标,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把握幼儿社会领域学习的正确方向。在幼儿园工作实践当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促进幼儿社会性的发展,帮助幼儿获得简单的交往常识和技能,逐步引导幼儿学会共同生活,建立和谐的我群关系,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为他们将来长大成人,特别是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奠定良好的基础。

社会学作为人文社科专业,目前主要集中在理论教学、田野调查等领域,社会学专业实验室建设成为深化社会学专业改革的必经途径。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学论文范例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虐待老人问题的社会根源

“由于生理性衰老这一自然规律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成员和群体在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上的重新调整等原因”[1],老年群体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中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断下降,在物质资源占有和政治权利保障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这不仅限制了老年群体对于自身需求和愿望的满足,而且其利益诉求也容易受到忽视和侵害,甚至当利益受到侵害时,老年人往往出于畏惧、“家丑不可外扬”等心理,不能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以中国现实社会情境为研究基点分析了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特质表现和治理困境,并且通过对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和反思,从“个体化”理论和风险社会视角深入挖掘这一问题的社会性根源,并以此为前提从减轻个体不安全感与促进社会整合角度规划治理路径,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帮助遭受虐待行为的老年群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失控:社会结构双重变迁下虐待老人问题的独特形态

发达国家虐待老人事件的产生是在全球人口老龄化的作用下,由老年人数量激增所引致的一种必然现象。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除了人口结构老化这一普遍性原因外,该问题的“井喷”还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进程密切相关,这一点在中国体现得尤为明显。与改革开放前的欠发达的社会相比,在社会转型速度呈加速状态的现代社会中,中国虐待老人问题无论是“在发生机制和问题性质,还是在数量规模、表现形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呈现出新特点”[2],致使该问题难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失控”已经成为其特殊标识。基于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化”和“人口老龄化”两种同步性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笔者总结了我国虐待老人问题相比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独特形态。

(一)老年群体具有受虐待的高危性,呈现地域和城乡的“阶梯式”分布形态

由于生理机能下降、智力衰退以及在经济和照料服务上的较强依赖性等因素所造成的相对劣势,老年人在遭受虐待方面具有明显的普遍性。2010年,我国家庭内老年人虐待发生率为13.3%,呈现阶段性增长的趋势,远高于虐童、虐妻等的比率,已经演变为高危性的社会问题之一。而且,我国农村家庭内老年人遭受虐待的比例显著高于城市(农村:16.2%,城市:9.3%)。而且虐待发生率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升高而降低,西部地区为21.8%,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而京津沪地区最低,仅为5.4%。我国区域和城乡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公民文化素养等方面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虐待老人问题呈现“东少西多、乡增市减”分布格局的制度性成因。

(二)问题形成的根源难以确定,社会影响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开始凸显

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自身的生理劣势(体格缺陷或老年痴呆症等疾病)、家庭关系的紧张(代际冲突、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等因素的复合和集中加剧了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风险。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传统风险要素可能会演化为新的风险或者相互交融,极大地增加了虐待行为发生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也面临更大挑战。而从问题的预防和控制角度来看,传统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体系以“孝”为其精神内核,一旦违反孝道必然会受到古代法律的严厉制裁,从而有效预防和遏制该问题的产生和加剧。但随着传统社会控制手段在现代化进程的强烈冲击下迅速瓦解,加之家庭关系导致自我调节功能弱化,使得对于这类问题的控制力和约束力大为减弱,其影响也扩散至家庭边界之外,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虐待老人问题的治理困境:心理冲突与保护机制失效的交织

一方面,受虐老人对施虐者存在复杂心理。多数虐待老人事件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浓于水”的血缘关系,受虐老人出于保护子女的情感,往往将之归于自己管教不严或教育不当,把责任归于自身。并且受“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有些老人往往担心这类事件的传播会损害家庭的声誉,而不愿主动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此外,“养儿防老、老来从子”的依赖心理,也使不少老年人在生活上和心理上严重依赖施虐者。很多老人依赖于子女的生活照料,一旦其子女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将无法继续获得照料,因而在寻求帮助前会感到担忧,多数选择忍气吞声,接受被虐待的现实。

另一方面,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社会控制措施相对缺乏。道德与法律作为规范人类行为和调节社会关系的两种手段,具备有效防止和遏制虐待老人的重大功能。但我国现有法律对有关虐待老人的规定,主要见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条文中,对虐待老人的概念阐释和类型界定十分模糊,导致难以在法律上对这类行为量刑定罪。一些司法部门对涉老案件也不够重视,执行乏力,未能使判决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基层干部常常将虐待老人行为看作是“家内事”而听之任之,责任意识严重缺乏。此外,在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价值体系和道德系统日渐式微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和完备之际,施虐者的行为缺乏心理约束,尊老敬老意识淡薄。而社会舆论作为重要的外在控制手段也难以对其施虐行为形成有效限制,致使无法从源头上遏制该问题的发生。

三、破解治理困境:原因分析视角和策略规划的重构与再造

对于现代虐待老人现象的形成原因,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理论分析。国外学者认为虐待老人与家庭暴力类似,强调施虐者和受虐者的个体因素。在美国学者对老年人受虐待的原因分析中,较为流行的解释有压力论、暴力循环论、个人行为论和老人无能论[3]。而国内一些学者则更关注个人在家庭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关系,其中“外在情景因素论”认为虐待老人是受虐者及施虐者外在社会环境和经济情况的反映,老年人对照顾者的过于依赖的关系及社会孤立都会导致老年虐待风险的产生[4]。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在对虐老问题的原因阐释过程中,无论是主张受虐者或施虐者的主观因素,还是强调个体与个体、社会的互动关系状态,都反映出“单向化”的研究取向,即仅从“施虐者→受虐者”“受虐者→施虐者”“受虐者→社会”等思维路径探究问题。这种个体化思维和单向式视角很容易忽视对于在由施虐者和受虐者所构成的虐待事实中主客体互动关系的考察。而且,虐待事件在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中出现了某种差异性分布,因此社会文化类型背景应作为分析该问题发生机制的一项关键因素。 这种由文化背景所决定的原因阐释论在实践中导致的后果就是治理策略出现某种程度上的偏差。例如,美国保障受虐待老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向其提供包括机构支持、社工服务在内的涉及广泛的专业领域和不同的社会资源的综合性社会支持来实现[3]。美国在解决公共性的社会问题上弱化了政府作为直接“干预者”的角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依靠社会中介机制实现问题的自我解决。但是这种对策设计机制在我国缺乏社会资源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支持,“强国家―弱社会”的权力格局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处于不均衡状态,长期“抑制了社会组织和自主性社区成长”[5],因而依靠社会服务来解决虐待老人问题很难取得理想效果。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可能导致“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6]等现象,难以为受虐者提供全面、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司法保护,对于施虐者的法律惩处和道德塑造也常常难以落实,导致问题的进一步积聚和恶化。

因此,当前解决虐待老人问题治理困境的关键,在于拓展理论和经验研究的视野和深度,立足于“社会转型”的历史变迁背景和当代中国社会现实,从制度层次和文化领域挖掘其社会性根源,从而在根本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策略和建议。

四、个体化与风险社会的共生互构: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历史变迁

(一)现代性的精神困境

西方社会学家鲍曼对“个体化社会”的理论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关于“个体化”含义的理解上,他认为个体化社会的结构形态是“社会形塑了其成员的个体性,个体则在他们通过交往编织成的相互依存之网中,采取合理、可行的策略,用他们的生活行动造就了社会”[7]。并指出个体化“所承载的是个体的解放,即从归属于自己、通过遗传获得、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等的确定性中解放出来。这种变化被正确地看作现代的境况中最明显和最有潜在优势的特征”[8]。但同时也意味着个体与传统知识结构、固有信仰和社会规范“脱钩”,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的代价是安全感开始丧失。风险社会在社会转型期“碎片化”社会结构中其威胁也呈几何级增长,解放了的个体的御险能力也迅速降低,并且“社会变迁中集体规范的缺乏势必在价值观和心理层面影响到个体安全”[9],原本为个体在生活和心理上都甚为依赖的社会保障机制(如单位制)的瓦解使现代人的社会心理出现剧变,“心灵安全”的丧失成为现代社会影响个体心智结构的突出问题。

(二)个体化社会的本土化表达:自我主义与制度变革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以及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所形成的“二元经济模式”,使处于“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融合的时代特征,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发育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某种异变,在社会结构急剧变迁的时代背景下主要受到了“自我主义传统、转型期的制度环境”[10]等本土传统和现实状况的有力形塑。一方面,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体”是在“差序格局”中的角色地位,这种以“己”为中心所构筑的关系网络是依据个体来确定生活边界并作为风险屏障,显然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精神,并且与西方“团体格局”中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概念形成鲜明反差。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前的“总体性社会”在剧烈的制度变革推动下将大量组织化的个体推向社会领域,被单位制和组织化生活所模塑的个体精神世界受到强烈冲击。不仅个体与社会联系纽带出现断裂,而且在既无传统儒家孝道伦理又无集体主义约束的情况下,衍生出大量“个人只强调自己的权利,无视对公众或他人的义务与责任”的“无公德个人”[11],建构具有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可见,中国个体化社会的到来在使个体充分解放的同时,道德性缺失也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不断膨胀的自我主义导致封闭稳定的家庭结构逐渐丧失向心力,加之外部控制机制的缺失,使家庭关系在持续紧张中激化出特殊矛盾。

五、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时代治理导向

消除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往往要通过在“自己的自我规范和社会责任中重新建立平衡”[12],进而建构起“本体性安全”,即“大多数人对其自我认同之连续性以及对他们行动的社会与物质环境之恒常性所具有的信心,这是一种对人与物的可靠性感受。”[13]这意味着必须通过培育公民“责任伦理”来加强社会团结,重构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消除个体化所带来的负向效应,最终塑造具有强烈公共道德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从而破解个体与家庭张力的时代难题。

(一)依靠制度建设完善老年群体的法律保障系统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对于现代国家提出了新的治理要求,以行政性管控为目标的政府在职能应用上应淡化行政色彩,推动“管理”向“治理”升级,强化在基层社会问题领域的服务性功能。具体而言,要以制度为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在禁止和预防各种形式的家庭老年人虐待方面的规定和惩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此外,严格执法是治理该问题的关键环节。政府应协同立法、司法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水平,着眼于实际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提高控制手段的应用性和嵌入性,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性社会组织建设

“社区”是搭建政府和家庭沟通渠道的桥梁,能够依靠其地缘性优势吸收政府的相关资源和控制手段“嵌入”家庭之中,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上级部门,从而使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社区在“社会治理”的政治语境中的协同治理的主体性地位必须得到法律形式的认定和自治权力的让与,政府与社区对于“权力蛋糕”应进行合理分配,对基层社会事务的处置权限也应进行制度化界定。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社区建设的自主性,针对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引导服务型社会组织深入到社区内部,例如在涉及虐待老人事件中,就可以在社区内部设置公益性或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和法律求助咨询中心,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相对处于弱势的老年群体搭建问题反映平台,及时、有效地介入到问题家庭的矛盾之中,减轻事件发现不及时或治理效果不理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反应效率和解决效果。

(三)推动具有中国意蕴的时代性家庭伦理的建构和发扬

我们必须着眼于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内核与传统文化中的伦理精髓进行“流程再造”,重点挖掘和创造体现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的行为规范,提升家庭生活对于每一个原子化个体的吸附力,从而弥合个体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断裂”状态。通过对传统伦理的“扬弃”并与现代价值观念加以融合,对于中国“家文化”的复归和弘扬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唤起公众对于老年群体社会地位和价值的认同和尊重,从而为防止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奠定心理基础,这也是治理虐待老人问题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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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研究领域论文

(分析化学进展)看看呗~经验也可以学习别人的,总结别人的哦

呵呵,这个可是知识产权啊,这样要不会有人给你的啊,你去淘宝上买份吧?别人自己写的太贵,不太可能给你,我倒是有,但是快要发表了,不太可能给你

好难呐 亲自实验去吧

你说的是关于哪方面的?我是这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有问题可以问我哦

幼儿社会领域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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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指南》要把社会领域作为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内容之一

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最终也必然从一个“生物”的人成长为一个“社会”的人。幼儿期是人的个性初具雏形和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形成的对人对事对己的态度、个性品质、行为风格,不仅直接影响一个人童年生活的幸福感,身心健康,知识、能力、智慧的形成,更可能影响其一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这个时期,幼儿学习怎样与人相处、看待自己、对待别人,逐渐认识周围的社会环境,逐渐内化社会行为规范,逐渐形成对所在群体及其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因此,幼儿社会性的发展,是幼儿心理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领域的学习是幼儿社会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价值在于引导幼儿逐步学会共同生活,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包括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性方面的个性品质。

二、为什么要把“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作为社会领域儿童学习与发展的两个子领域

幼儿的社会化是在人际交往和对社会生活的主动适应中进行的。幼儿从家庭走进幼儿园,经历的不仅是生活空间的转换,更是生活方式、角色身份、人际关系、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只有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幼儿才可能形成积极的交往态度、基本的交往技能和对人对己的正确认识与态度。同时,也只有在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才可能了解社会行为规范并自觉遵守,体会到自己与所在群体的密切关系并形成归属感。因此,“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构成了社会领域中两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幼儿在交往的过程中,分享着他人的信息,了解他人的想法和感受,解决同伴之间的冲突,也能将自己的经验分享给他人,让别人了解自己的观点,感受自己的主体性。幼儿在适应的过程中,不断地学习或修正各种行为和生活方式,逐步接受所在社会群体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所以,《指南》将“愿意交往”“友好相处”“自尊自信自主”“善待他人”四个目标归入“人际交往”这一子领域,将“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遵守基本行为规范”“有初步的归属感”作为“社会适应”这一子领域的基本内涵。

对幼儿来说,每一次社会环境的改变都是一次挑战,也都提供了更多的学习与发展的机会。比如,在幼儿园中班的阅读区里,一位小朋友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书。另一位小朋友对看书的孩子说:“这本书是我带到幼儿园来的,我现在想看。”看书的孩子说:“这本书是我先拿到的,应该我先看。”……两位小朋友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最后书也被撕烂了。显然,拿图书的孩子沿袭了在家庭环境中的惯性思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图书拿到幼儿园,就是为了分享给大家阅读。幼儿只有认识到并理解这种变化,主动变换角色、调节行为,适应新的社会群体,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关系。

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和成人的教育引导,幼儿与伙伴交往和相处的经验会逐步得到积累,会逐步适应和感受到集体生活带来的乐趣。比如,在幼儿园阅读活动中,小班幼儿为独自、平行阅读,中班幼儿逐步过渡到共同阅读,而大班幼儿则发展到利用集体阅读的机会表现自我,乃至不断体会合作阅读的乐趣,不断尝试创新合作阅读的机会和方法。这些变化与幼儿自身交往与适应能力的提高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三、怎样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南》中社会领域目标的具体要求

1.深入理解、把握《指南》中目标的内涵

在《指南》颁布之初,曾有社会人士对有关条目发出过质疑:“4岁的孩子能否体验家长的辛苦?”“幼儿园的孩子是否能有归属感?”……其实,认真阅读《指南》社会领域的目标不难发现,《指南》关于“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及其子目标的确定,重点是为了教师或家长把握教育要点和实质,明确社会领域儿童学习与发展的重点内容,使幼儿在感性的层面上积累属于这个年龄阶段能够感受和理解的情感体验,而不是上升到理性层面掌握条目中抽象的概念。

比如“社会适应”部分的目标3为“具有初步的归属感”。每个年龄段又有4个分目标。其中第3个目标是:“能说出自己家所在的街道、小区(乡镇、村)的名字。”“知道自己是中国人。”“知道自己的民族,知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各民族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可以看出,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经过进一步分解目标要求,表现出围绕一个中心,要求从幼儿自身的生活环境开始,从个人到集体,从家庭到幼儿园,从自己的居住地再到国家,逐步拓展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要求。幼儿的归属感,往往来自于他们对群体生活的直接感受和体验。在家庭这个幼儿最早接触的社会群体中,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会使幼儿对家庭产生一种归属感。若幼儿园能像家庭一样带给幼儿温暖、关爱、尊重、支持和鼓励,他们自然也会对这个群体产生归属感。

在一次送教下乡的活动中,支教教师问镇上大班的小朋友:“谁能告诉老师,你们是哪里人?”班里的小朋友用手指着地面爽快地回答:“这儿!”不难看出,孩子们明白自己所在的幼儿园和归属地,但因平时教师和家长缺乏教育的目标意识,导致孩子不能深入地理解并明确说出自己的所在地。因此,教师和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教育要点和实质,善于将家庭、幼儿园及当地的各种情境和每一个活动的内容结合起来,使幼儿在点点滴滴的学习和感受中,了解社会常识性的知识,感受和体验作为集体中的一员的快乐。

2.注重幼儿在实践中的观察、感受、体验和理解

社会实践是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和途径。幼儿良好教育的完成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的合作。幼儿社会性的发展,重点是在实践中去感受和体验。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要重视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让教育回归自然的环境、真实的生活;让幼儿在获得直接的经验的同时,逐渐懂得一定的道理,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获得社会性的发展。

我国现在的幼儿大多为独生子女,在家庭中鲜有与同伴合作的环境,缺少与同伴相处的经历和经验,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如果家长的教育方法不当,往往会使幼儿不自觉地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这对幼儿社会性发展将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当幼儿进入幼儿园后,教师要特别注意引导他们在与同伴的相处中,不断学习与同伴交往、友好相处的要点和方法;在感受和体验中分享合作,养成自尊、自信、自主的态度,逐渐规范自己的行为。有人认为,社会领域的教学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就可以了,幼儿自然会懂得。这种想法其实是不切实际的。   如在幼儿园游戏活动中,娃娃家出现了小小的混乱:小伟把桌上好吃的东西全放在了地上,另三个孩子不满意地上前阻止,大家争抢起来。教师问原因,三个孩子抢着说:“老师,小伟把家里吃的东西全放在了地上。”小伟一脸委屈:“他们都不让我在桌上吃饭,我生气了!”教师看了看问:“你们是娃娃家里的谁?在干什么?”边上的孩子说:“我们是娃娃家的客人,她是妈妈,小伟是爸爸。我们在过生日。”教师问小伟:“是这样吗?”小伟点点头。“为什么不让他在桌子上吃饭?”教师问。“这张桌子只能坐三个人,我们这里正好。”孩子们解释道。教师笑着说:“餐桌比较小,只能坐三个人。小伟,家里来了客人,你觉得让谁先吃饭比较合适呢?”小伟想了想说:“客人。”“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你看现在家里这么乱,客人看到了多难为情啊。”小伟蹲下去,开始捡地上的餐具。“我们帮你一起捡吧。”其他三个孩子也加入了进来。在大家的共同参与下,地上的餐具很快捡干净了。他们又开始了游戏……

可以看出,幼儿在玩游戏的'时候,也在经历和感受与他人相处、交往的过程,教师在幼儿游戏中要善于观察,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介入游戏,帮助幼儿从无意状态发展到有意注意,引导幼儿在交往中学习相处,学习适应游戏规则,在适应游戏规则的同时,更好地促进相处和交往能力的发展。

3.重视一日生活各环节对幼儿潜移默化的影响

社会领域的学习,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综合性、伴随性和渗透性。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包含着重要的学习内容,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在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中发挥着独特的教育作用。

首先,教师应重视自身日常的态度、言行,因为幼儿活动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常常受到老师的态度和参与程度的影响。比如,幼儿所表现出的自尊、自信、自主的态度,与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关爱、尊重并给孩子提供尝试的机会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幼儿经常处在一种高压的生活和学习状态中,就很难有自主的表现机会。幼儿自尊、自信的培养,并不完全依赖于教师单纯的说教,关键在于不断的成功所带来的感受和体验。一个惯于嘲讽和批评幼儿的教师,十分不利于幼儿养成自尊、自信的生活态度。

其次,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都是教育。在入园、饮食、午休、活动等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都包含着社会领域中幼儿应学习的重要内容:不私自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能基本遵守规则、爱惜物品……比如,在幼儿园课间休息喝水的环节中,有些幼儿自控能力不强,常常会把饮水当成好玩的事情来做。教师要提醒幼儿:“喝水时不要拥挤,排好队一个一个地来,不要把水洒到别的小朋友身上和地上。”良好的常规不仅能保持班级正常的保教秩序,对幼儿本身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幼儿可以更好、更快地适应幼儿园环境,适应集体生活,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遵守班级活动秩序等。

教师要注重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培养幼儿的好习惯,提高生活和常规活动的教育性,通过点点滴滴的教育渗透,引导幼儿学习并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并通过长期的行为练习,帮助幼儿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品德和行为规范习惯。

最后,教师要注重各种教育形式的有机结合。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是多种教育方式共存的,实现教育目标的途径也有多种。就教师所熟悉的常规教育活动、区角活动和游戏活动来说,应结合社会领域相关的学习内容,将常规性的社会常识教育、体验活动、常规培养、社会实践活动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开展。

比如常规教育活动“我长大了”,可以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幼儿回顾自己在小班时的行为表现,感受自己的变化;通过实践活动,组织幼儿到小班帮助弟弟妹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或者邀请小班的弟弟妹妹来做客,增强幼儿的责任感;帮助幼儿在区角活动中,以绘画的方式进一步展现、感受自己的变化;引导幼儿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观察和了解社会中不同的职业,和老师、朋友、家长一起,畅想将来世界会变成什么样,自己有什么理想……

总之,学习和领会《指南》社会领域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目标,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把握幼儿社会领域学习的正确方向。在幼儿园工作实践当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促进幼儿社会性的发展,帮助幼儿获得简单的交往常识和技能,逐步引导幼儿学会共同生活,建立和谐的我群关系,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为他们将来长大成人,特别是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奠定良好的基础。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幼儿 教育 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取得辉煌成就,那幼儿教育的 毕业 论文的参考文献有哪些呢?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幼儿教育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关于幼儿教育论文参考文献(一) [1] 张石伟. 教师参与园本课程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2 [2] 牛银平. 兰州市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家长教育需求的比较[J]. 当代学前教育. 2010(03) [3] 陈思帆. 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幼儿园[D]. 华中师范大学 2005 [4] 张向葵,王元,刘佳,郭彦文. 教育执行力:家长对落实幼儿《纲要》满意度研究[J].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5) [5] 胡彩云,__宇. 城乡家长对幼儿园期望的比较[J]. 学前教育研究. 2009(06) [6] 刘晓晔. 对家长学前教育价值观的调查与思考[J]. 学前教育研究. 2008(04) [7] 张文钧. 幼儿园全女性组织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华东师范大学 2009 [8] 刘芳. 幼儿园家长工作的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D]. 华中师范大学 2006 [9] 林小敏. 幼儿园科研活动中园长的道德领导[D]. 南京师范大学 2011 [10] 薛建男. 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 上海师范大学 2012 [11] 夏晨伶. 幼儿园保育质量评价指标研究[D]. 四川师范大学 2012 [12] 冷雪姣. 幼儿园组织创新气氛现状的调查研究[D]. 东北师范大学 2012 [13] 冯宝安. 幼儿园突发事件管理机制构建研究[D]. 西南大学 2013 [14] 周爱保,马小凤,青柳肇. 家长对幼儿教育的期望:中、日、韩三国之比较[J]. 学前教育研究. 2006(04) [15] 曾晓东. 供需现状与中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方向--对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经济学分析[J]. 学前教育研究. 2005(01 关于幼儿教育论文参考文献(二) [1] 梁龙芳. 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教师非言语行为的个案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2] 丁文婷.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3] 丁洁. 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4] 张婉莹.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教师资补充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5] 丁文婷.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6] 丁洁. 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7] 杨晓红. 幼儿园饮食营养教学活动开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8] 邢羽佳. 兰州市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科学素养的调查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9] 钟映. 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培训现状及对策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10] 贾玉新着.跨 文化 交际学[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11] 李振村,庄锦英着.教师体态语言艺术[M].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3 [12] 钟启泉编译.现代教学论发展[M].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2 [13] 朱智贤 主编.心理学大词典[M].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9 [14] (美)库利(Coodley,C.N.)着,包凡一,王源译.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 华夏出版社, 1989 [15] 张银萍. 非言语行为与课堂教学[J].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04) 关于幼儿教育论文参考文献(三) [1] 李佳. 多媒体技术在幼儿园集体教学中的应用问题分析[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2] 陈红. “我”喜欢的幼儿园[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3] 程丽英. 大众传播媒介中的 儿童 权利保护问题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09 [4] 亢云洁. 牵着你的手,一起长大[D]. 西北师范大学 2013 [5] 徐霞. 基于专业引领提高幼儿园集体教学质量的实践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1 [6] 庞敏. 改革开放后西北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政策的演进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7] 严燕华. 幼儿园教师实践性知识发展的个案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0 [8] 赵丽. 我国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研究的文献计量分析(2001-2013年)[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9] 高莉. 家庭旅游对儿童的教育价值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10] 王月嘉. 近十年我国学前教育公平研究的文献计量分析[D]. 西北师范大学 2012 [11] 韩婉姝. 兰州市学前儿童父亲父性意识调查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2 [12] 王丽萍. 山西省太原市城区“独一代” 家庭教育 的现状及问题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2 [13] 郭猛. 兰州城区大班幼儿家庭教育现状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0 [14] 孙娓娓. 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家园合作的个案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09 [15] 葛莺芳. 生命化教育视角下的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09 猜你喜欢: 1. 学前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2. 学前教育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3. 关于幼儿心理健康论文参考文献 4. 关于幼儿教育的论文范文 5. 2017学前教育参考文献 6. 幼儿教育类论文最新范文 7. 关于幼儿园教育方面的论文

金融专业论文研究领域分析

方向内容

金融学目前的的研究方向有:1.是货币银行学,主要研究的是跟银行及国家货币政策相关的问题,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等。2.是国际金融学,主要研究的是国际收支、国际投资、国际货币流动和国际储备等等问题。

3.是投资学,主要研究的是金融市场学的运作,以及在金融市场的投资等问题。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国际投资、企业投资等几个研究领域。4.是公司理财,即利用各种分析工具来规划管理公司企业的财务状况等5.是保险学,主要研究的是用财务安排来分散不可预知的风险的学问。

6.是相关的政府公务员、研究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大学等等,工作比较轻松稳定,但入门的要求会较高,且收入可能会比预计的低一些。7.是金融类公司,例如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其中银行较稳定,但收入较其他行业低一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是主流,但工作也各不相同,难度越高,收入越多,属于多劳多得的工作;保险、期货和信托是朝阳行业,我国属于刚刚起步阶段,日后会有蓬勃的发展。8.是非金融企业,例如公司的HR、财务、会计、出纳,或是大型公司的金融部门、例如京东金融、蚂蚁金融、一汽金融等等,与金融沾边,但已经不属于传统的金融行业了。

金融学分析论文范文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金融学分析论文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自从2002年行为金融学家Kahneman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后,国内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不断涌现。就当前我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的行为金融学研究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作了展望。

关键词:

行为金融学;有限套利;羊群行为

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Finance)是金融学的最新研究前沿,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学“理性人”、完全套利和EMH的假设,从投资者的实际决策心理出发,重新审视主宰金融市场的人的因素对市场的影响,使研究更接近实际。该理论在上世纪80至90年代得到迅速的发展。行为金融学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Kahneman获得2002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从而使得这一理论受到全球金融界的关注。

国外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引起我国学者的高度重视,1999年北京大学刘力教授在《经济科学》第三期发表的《行为金融理论对效率市场假说的挑战》一文,是我国最早系统介绍行为金融理论的文章。2002年行为金融学被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肯定后,国内掀起了行为金融学介绍和研究的热潮。2003年11月29日,在南京大学举办了全国首次行为金融学与资本市场学术研讨会,将国内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推向了高潮。

1、对投资者的心理研究

金晓斌、唐利民(2000)统计分析显示,在影响股市异常波动的因素中政策性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影响远大于市场因素、扩容因素、消息因素和其他因素。孙培源、施东晖(2002)通过对1992-2002年初上海股市52次异常波动的分析表明,由政策性因素引起的异常波动达30次之多,而且当月出台的政策对该月的股价波动具有显著的影响,直接影响投资者入市的意愿和交投的活跃程度,中国个体证券投资者存在政策依赖性偏差。利好政策的颁布导致在相当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交易频率明显上升,加剧了投资者的过度自信倾向,而利空政策出台却导致在较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的交易频率大幅度下降,表现出较强的过度恐惧心理。这种强烈的“政策依赖”倾向是中国证券市场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张华庆(2003)认为中国证券投资者的行为有明显的过度反应的倾向,而深层次的根源是投资者的.种种心理偏差,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会对信息或政策的反应超过应有的幅度,加剧了市场的波动性,导致市场风险的放大。这些心理偏差包括过度自信、过度乐观、赌博心理、暴富心理、从众心理以及过度恐惧心理。

2、对投资者有限套利行为的研究

现代金融理论普遍认为,当金融资产的价格存在误定时,众多的“理性套利者”就会在相应低估的资产上“做多”,而在高估的资产上“做空”,不但可以最终消除价格误定,而且可以获得无风险利润,从而使市场保持有效性。应该说套利机制是金融市场的重要机制,套利行为的存在具有“价值发现”的功能,它推动着资产价格向基本价值的回归。但是,中国的证券市场有以下特征:信息的获得是有成本的;信息的传递存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差异,交易者并不能同时获取信息;交易者的行为是存在着差异的,并非都是理性的;交易者所持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机构投资者凭借优势,往往扮演着理性套利者的角色,而个人投资者却因先天不足沦为噪声交易者。张华庆(2003)认为,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当理性套利者进行套利时,不仅要面对基础性因素变动的风险,还要面对噪声交易者非理性预期变动的风险。在噪声交易者的影响下,不但理性套利者的收益将受到影响,甚至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放弃原来奉行的成长型或价值型投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蜕化为“追逐热点、短线运作”的投资方式。

3、对投资者羊群行为的研究

“羊群行为”(HerdingBehavior)是信息连锁反应导致的一种行为方式,当个体依据其它行为主体的行为而选择采取类似的行为时就会产生“羊群行为”。换而言之,当“羊群行为”产生时,个体趋向于一致行动,即所谓的“赶潮流(Bandwagon)”,这时个人往往放弃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而附和他人的行为,虽然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按理性分析可能显示他们应采取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宋军、吴冲锋(2001)使用个股收益率的分散度指标,使用市场公开的价格数据,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高于美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在市场收益率极低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远远高于在市场收益率极高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这个结果可以用期望理论中决策者对于损失、收益的不同态度来解释。孙培源、施东晖(2002)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建立了较为灵敏的检验羊群行为的回归模型,并据此对我国股市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政策干预频繁和信息不对称的严重的市场环境下,我国股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为,并导致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占有较大比例。从投资运作层面来看,羊群行为将削弱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特别是在市场发生大幅度涨跌时,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将极为有限。就政策层面而言,羊群行为意味着投资者的买卖决策并非基于理性的决策过程,因此股价极有可能偏离其均衡价值,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常志平(2002)采用横截面收益绝对差(CrossSectionalAbsoluteDeviationofReturns,CSAD)方法,对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存在“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在上涨行情中,我国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不存在“羊群行为”;但在下跌行情中,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存在“羊群行为”。并且深圳证券市场比上海证券市场具有更多的“羊群行为”。张华庆(2003)指出“羊群行为”对中国证券价格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羊群行为”者往往抛弃自己的私人信息追随别人,这会导致市场信息传递链的中断;如果“羊群行为”超过某一限度,将诱发另一个重要的市场现象——过度反应的出现,使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下降;所有“羊群行为”的发生基础都是信息的不完全性,因此,一旦市场的信息状态发生变化,如新信息的到来,“羊群行为”就会瓦解,这意味着“羊群行为”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

4、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应用性研究展望

4.1对实证研究结果的应用

从以上可以看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存在一定的非理性,而且市场也不是完全有效的。如何克服这些非理性,使投资者能在并非完全有效的市场生存,是市场参与者最想解决的问题之一。

4.2对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

从以上可以看出针对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一般还是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旧有框架中的心理学理论,今后的研究应该更多地结合中国文化、国情或者利用更多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更适合中国的现实。

4.3在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上的应用研究

随着我国的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变得也越来越重要。其实,人们对于经济学和心理学相结合的研究最早就是从消费者心理学开始的,隶属于市场营销学中的消费者行为学是一门理论系统完整的科学。其中对消费者的调查、研究方法完全可以借鉴与行为金融学的实证方法相结合用以来研究金融产品的购买者的行为,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偏好来设计金融产品,制定营销战略,从而为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打出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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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领域社保问题研究论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摘要:伴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权在一国所受的保障情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在对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与其它国家的宪政实践,得出了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修宪

从社会保障权的发展进程来看,目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的确认与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缺少宪法的有利保护。因此,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层面出发对社会保障权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而该制度的核心,即社会保障权,也成为了公认的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P。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以及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因为:首先,社会保障权是为了实现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存在的,社会保障权是维系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备组成要素,因而其应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次,社会保障权随着人类历史进步而逐步确立,同时社会保障权在权利保障方面与其它的公民基本权利存在着区别,社会保障权的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作为保障义务的主体确保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权利受到宪法的保障是有一定的必然性的。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与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中所提倡的人权主要指的是社会权。与第一代人权相比,社会权的提出,体现了社会公平应有的价值,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由于过度的自由竞争而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确保社会正义与安全,进而实现人们能够有尊严的生活。社会权所具有的内容体现在各国的宪法与国际性人权文件中。学者们将狭义的社会基本权确定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相关的权利。中间的社会基本权被分为社会安全、社会保障和经济权利,广义的社会基本权则包含经济、文化与社会三方面的权利。从学者的三个不同的分类已看出社会保障权都包含在社会权之中。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而已看出,其的实现需要国家积极行为的配合,社会保障权能否实现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身必要利益、主张或者自由。也就是说,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不但依赖于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设计包括社会因素以及观念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社会政治状态对社会基本权利的影响极大。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个人针对国家所提出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是公民作为个人为了维持自身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础权利。社会保障权作为维护公民作为个人的尊严与价值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其本身是无法用其它公民的基本权利所取代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必然要发挥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因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

三、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

我国2004年修订的宪法中,在第14条、第33条、第44条以及第45条,都为我国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础。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权已经在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取得了应有的宪法地位,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已经成为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权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和社会保障权联系密切的宪法规范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宪法》第33条3款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该条款从表述上来说,是人权保障原则的概括,其本身只是方针条款,不具有具体法规范所具有的拘束力,公民的包括社会保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后,是无法援引该条款来获得权利上的救济的。

《宪法》第14条4款规定:国家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退休制度。这两点规定是社会保障权的制度保障,但是宪法并没有规定公民可以据此提出权利要求与权利救济。尤其是后面一点,其仅仅规定退休制度,使得享受该制度的主体范围确定为我国的部分公民。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该条款作为社会保障权方面的核心条款,在表述上没有采用社会保障权的概念,而是用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在我国没有明文的权威解释,因而导致其本身的含义不明。同时,该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具有方针性特点,是作为政策性条款存在的,其本身在性质与效力方面与第44条和第55条关于社会保障权的作用相同。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在我国现有的宪法规定中只设定了以上四个条文,因而其在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

上个世纪以来以宪法保障的方式确认社会保障权所具有的地位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社会保障权通过宪法确定地位开始于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该宪法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除了此种宪法保障方式外,还有的国家以司法判例解释宪法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障权的确认。结合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如下的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对宪法进行解释说明;二是宪法修订。

对宪法中所规定的社会保障权进行解释说明,即通常所说的释宪,其方式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具有宪法解释权,将我国现有宪法中所规定的物质帮助权作扩张解释,将其扩张解释为社会保障权。该策略的采用就会导致与现有宪法的第14条、第44条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因而该途径是不适合采用的。

宪法修订,即直接对宪法进行修改。该方式在很多国家中被采用。在该方式的应用中,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国际人权法中关于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相关经验,对宪法进行修改,在对现有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障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新条文。在新条文中从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两方面出发,来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一方面确定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尽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从公民权利角度出发,确认社会保障权中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除此以外,民法以及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法规也配合我国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总之,社会保障权不仅仅是作为人权的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宪法应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在社会保障权保护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成为社会保障权实现的最优途径。因而,有必要随着我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通过对社会保障权进行宪法保障的努力,而确保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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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老年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关键词】 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生活现状;政府职责;社会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亿,超过总人口8.87%,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84.7%,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34.6%,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49.7%和38.3%。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62.3%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66.9%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8.33亿,参合率为94.1%,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76.4%。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1.69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1.5%,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参考文献】

[1] 张敏杰.老年社会保障——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J]. 理论与研究,2013(1)32.

[2] 王向阳.浅议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法律[J]. 经济研究导刊,2013(6) 241.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浅析2、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3、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思考4、瑞典、智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管理模式及启示5、论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策略6、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问题的探讨7、美国401K计划对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启示8、试论农民工养老保险社会环境与制度创新9、企业年金在我国企业薪酬管理中的激励效用分析10、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与改革探讨11、论我国交强险推出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12、保险公司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模式下的发展战略探析13、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14、农民工保险问题探索15、社会转型与家庭养老保险的定位1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入市运营的思考和展望17、浅析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改革方向18、社会保障基金入市风险管理19、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 现状分析及对策20、我国企业年金受托模式的创新——太平养老“2+2”启示21、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现象探讨22、企业年金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定位2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定位24、关于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地位及其发展的探讨25、论我国企业集合年金运营模式选择 我这里有20多个大纲!你可以任意选择或者穿插来写!肯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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