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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阿来的尘埃落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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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阿来的尘埃落定的目的

书中人物的线索很简单。通过四川阿坝藏族的小世界和土司家 "傻子 "的视角,看到宇宙的尘埃在漂浮、旋转、上升、下降,最终沉淀。权力、金钱、纷争,美色、情欲、人性,等等,都在傻子们的眼里,智者见智,愚者见愚,深深地印在了读者的心里......

细细品味起来,傻子对于每桩事情为什么不彰显出最智慧的处事哲学?不试图赢得一切的人是明智的。但大多数人整天都沉浸在焦虑之中。他们很少知道,不爱憎分明的基本事实。那么脆弱的心灵就可以处于相对安全的位置。失败可能是另一种收获。就像书中的话说:提一个我们无法控制的事情,除了增加我们自己的痛苦,没有任何用处。因此,漠不关心是明智的生活方式。书中书记的形象让我想起了《白鹿原》中的朱先生。他们都是满腹诗书的智者,有自己的信念和坚持。"尘埃落定 "是一种黑色幽默,充满了 "聪明人往往做出愚蠢的决定,而愚蠢的人总是一眼就能看出事物的本质 "的讽刺。

现实中的情况往往如此。聪明和愚蠢似乎属于两极,但聪明也可以是 "聪明的错误",愚蠢也可以是 "明智的"。重要的是你是否能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是否能在不确定的世界中肯定自己。即使在尘世中挣扎,也要做自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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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这部书的主题思想是表达了诗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以一个谨慎的为主题。

《尘埃落定》这本书是之前出版的一本书。这本书是在1998年出版的。《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这本书的作者阿来是藏族作家,所以他的书当中有很浓郁的藏族风格。藏族文化的特色十分明显,这本书主要是讲的一个傻儿子的故事,这个傻儿子是由当地有声望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于汉族的一名女子所生的,对于这个傻儿子的言行举止,大家是都很认为奇怪的。但是他确实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最终成为了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本书的藏族风情比较浓厚。对于一些想了解藏族文化的人,可以看看这本书。这本书写的特别好。

《尘埃落定》这本书当中对于人性也有着比较深刻的思考与理解。除了有人性这一方面的思考以外,对于当时藏族的土司制度,也有着一定的介绍和批判,同时这里面还含有大量的对于藏族文化的介绍,包括其中的宗教文化等等。所以对于想了解当时藏族文化的人来说,这是一本比较好的书。而且他书当中其实是对当时土司制度对于人性的扭曲是有一定的批判的。小说当中有很多地方都描写了欲望。在当时的那种文化下面,有对于人性的探讨。

同时这本《尘埃落定》里面的语言的描写是很好的,有特别多的值得深思的句子。可以给到人一些思考和启示。我认为我对于这本书有一个理解,就是享受过程比注重结果更为重要。人的一生其实很多都在追寻着一个结果,但是人生的绝大部分都是由这个过程组成的,所以享受过程比注重结果是更有意义的。

这本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尘埃落定》你看过吗?

这部书的主题思想主要是讲了康巴藏族的故事,是非常有名字特色的题材,而且非常的好看,涉及到了藏族的一些宗教英雄权利,还有爱情这些话题,其中的细节写的也是非常的详细。

尘埃落定毕业论文

《尘埃落定》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同时它更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以下从几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其行文的优点与特色: 一、个人视角的历史在新历史主义观点看来,历史的客观性是值得商榷的,历史是根据人们自己真正的需要来整理的。历史的书写和解释都无法摆脱主体自身的历史性。“过去不是客观的,而是表现性的,过去具有文学文本那样的表现性。历史主义者将过去作为叙述来理解,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来叙述过去。对历史主义者而言,过去构成了意义的诸多可能性,历史学家的任务不仅是要‘发现’事实,而且还要批判性地解释和检查一下一个社会构筑其记录、档案和各种历史的途径。”在传统的历史小说中,叙述者常常是以一个全知全能的先知者姿态出现在读者的视野中,而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颠覆了这一传统,通过一个傻子的叙述视角,以一种冷漠的旁观者的态度,描述了发生在西藏这片神奇土地上的历史波澜,书写了藏民族分支“嘉绒”部族末代土司时期的历史记忆。在《尘埃落定》的个人历史叙述中,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或叙事重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小说的主人公“傻子”是一个旁观者,他以自己独特的视角见证了历史。他看待问题的办法与众不同,与他“聪明的”哥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名言是:该怎样干就怎样干。他并不知道什么历史规律或是社会动向,只是到什么时候就干什么事。随着历史的前进,土司生活的那片土地也悄然发生着变化,外来的事物在渐渐地走进这一神秘的高原。当自由民主的现代化进程之风开始影响到“四土”这片封闭的土地时,土司们自以为坚不可摧的制度也发生动摇了,他们的权力面临着挑战。作为末代土司麦其家的二少爷,“傻子”并不像他那缺乏智慧的哥哥一样,想靠旧式的武力征服来成为最高的统治者。他在边界上开办了市场,让土司和百姓们来做生意,打破了很多土司“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又在黄师爷的建议下,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使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在有土司以来的历史上,第一个把御敌的堡垒变成了市场的人是我”。正是因为这个傻子才使麦其土司变得空前强大和富有,而傻子也被大家奉若至宝,被称为是有“傻子聪明”的人。汉人黄师爷认为,傻子已经不是生活在土司时代了。红色汉人也认为他是个有新脑子的人,这样的人跟得上时代。然而当红色汉人打败白色汉人的时候,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呼之欲出,土司制度也无法逃脱其必然灭亡的命运。傻子似乎很明白这一点,他逃不开这一宿命。因此他选择被报仇的人杀死。他的死亡,标志着土司制度最终走向了毁灭。《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见证了历史的变迁,作者在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书写了一个末代土司的历史,在读者看惯了大历史的轰轰烈烈后,奉上了小历史的精致细腻,让我们在倒流的时光中细细品味历史的深邃。二、历史的虚构叙事海登·怀特曾经这样评价书写的历史:“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历史事件只是故事的因素。事件通过压制和贬低一些因素,以及抬高和重视别的因素,通过个性塑造、主题的重复、声音和观点的变化,可供选择的描写策略等等——总而言之,通过所有我们一般在小说和戏剧中的情节编制的技巧——才变成了故事。”对于《尘埃落定》,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在第二章《心房上的花》中,傻子以一种淡然的超脱描述了父亲如何与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幽会。傻子虽然未必如此深入观察,却仿佛身临其境般地将这一过程描述得绘声绘色,在一种虚幻中透出异样的真实:“从官寨的窗口望出去,罂粟在地里繁盛得不可思议。这些在我们土司上从来没有过的东西是那么热烈,点燃了人们骨子里的疯狂。”而“罂粟们就在天空下像情欲一样汹涌起来。”用罂粟来象征男女之间的情欲,让人联想到这一关系的热烈与邪恶,以及在这种关系背后隐藏的血腥。在《尘埃落定》中,在藏地这个充满神奇传说的国度里,披上附魂紫衣可以增加杀手的勇气;麦其土司和汪波土司为了罂粟花各自聚集神巫,互显神力,傻子差点丧命;央宗生下了满身乌黑的死孩子;傻子坐在屋里地毯的花朵上看到妻子塔娜与哥哥旦真贡布的“偷情”;被割掉舌头的书记官重新说话,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体现了藏文化人神魔交织的奇异,在现实的叙述中增加了奇幻的成分。《尘埃落定》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按照“我”的视角规定,它是在不断地转换,而且不是按照逻辑规律从限制视角向全能视角转换,既可以叙述“我”不在场的事情和景象,又可以叙述“我”死亡之后的事情和景象。比如,进入到父亲心里来描写其心理活动:“他感到一阵几乎是绝望的痛楚,仿佛看到珍贵种子四散开去,在别人的土地上开出了无边无际的花朵。”“土司看到自己心里的痛楚,显现在傻瓜儿子的脸上,就像父子两个是一个身体。”傻子在被仇人杀死后,看见“我身子正在慢慢地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干燥的,正在升高;而被血打湿的那个部分正在往下陷落。”傻子看到了自己灵魂出窍,多少有些蹊跷,却平添了一种灵异的色彩。三、隐喻化的理想追求伊格尔顿曾在《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中提到:“语言倾向于在其想表现自己最有说服力之时泄露它自己的虚构性与任意性。‘文学’是此种暧昧在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的领域。”而在作品中采用这种隐喻性的修辞手法,似乎是作家们的偏好,尤其受到小说家们的青睐。而对于小说家们采取这种方式的深层原因,伊格尔顿这样进行分析:“在某种意义上,文学作品不像其他各种话语那么人,因为它们隐含地承认自己的修辞身份,及承认它们所说的并不同于它们所做的,承认它们声称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乃是通过种种比喻结构(figurative structure)而来的,而这些比喻结构则使得这些知识变得暧昧与不定。人们可以说,它们在本质上是反讽的。”阿来在《尘埃落定》中使用了一系列的隐喻来象征着人们的追求,其目的或许是为了进行一种对人生的反讽和思考,但是在更深意义上而言,他是为了一种理想的追求。在阿来的笔下,历史被一次次地拆分重构,他不仅仅是为了解构历史,而是表现自己的理想诉求。正如米歇尔·福柯曾在《知识考古学》中所说:“历史学不应是形式,而是某种能自我调节的人的意识旨从人自身的各种生存状态的最深层认识自我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历史学应该是既是一种持久的、从不间断的心智的努力同时又是充满活力的、最终能消除一切界限的运动过程。”阿来在《尘埃落定》中的描写,在对那片土地上的野蛮和落后进行批驳和讽刺时,也有意或无意地流露出对理想人性和人类最佳生存状态的向往和憧憬,在他的叙述中,对历史有着哲理性的拷问,使历史呈现为一种诗性的存在。土司在参观傻子的边境市场的时候,对妓院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妓院里的妓女在让那些土司们享受到快感的同时,也将梅毒传播到了土司们的身上。土司们在回到自己的领地后,他们的身体开始在梅毒的侵蚀下腐烂。作者对此有着一段不动声色,冷静得近乎残酷的描写: “他们认为是这个镇子使他们的身体有病,并且腐烂。谁见过人活着就开始腐烂?过去,人都是死去后,灵魂离开之后才开始腐烂的,但现在,他们还活着,身体就开始从用来传宗接代,也用来使自己快乐的那个地方开始腐烂了。我问过书记官,这个镇子是不是真该被诅咒。他的回答是,并不是所有到过这个镇子的人身体都腐烂了。他说,跟这个镇子不般配的人才会腐烂。前僧人,现在的书记官翁波意西说,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四、结语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the cultural system of meaning)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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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一)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西藏,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哼感人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这是独属于藏族文化的历史载体,在历史的长河里熠熠生辉。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 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 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反观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比如主人公的大哥在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一生都被土司制度束缚着,活在仇恨化的世界里。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时刻牢记着首先是土司,土司 的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才是家奴。等级森严的土司制度日益腐蚀着人们的观念,已经到了根深蒂固的地步了。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使得地位卑贱的人们对"傻瓜少爷"视他们地位平等的观念而心存感激之情,为后来"傻瓜少爷"受到英雄般的待遇而埋下了伏笔。

但是在面临着紧要关头的事情时,"傻瓜少爷"却又展现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也比任何人都高瞻远瞩。印象最深的就是小说中描绘因种植罂粟而引发的事件。老麦其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下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老麦其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置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队伍,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的,使得 罂粟广泛种植,而在这个时候,"傻瓜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其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的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的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傻瓜少爷"这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升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 的景象。这里是"傻瓜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不会卷入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一个与世不争的世界里。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 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小说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但高潮总有谢幕的一天,麦其家的仇人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小说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说到复仇,让我深感意外的是 酒家店主身上颇有江湖中的武林侠士的作派,质朴而动人。不同于那些凶狠残暴、嗜血成性之人的丑恶嘴脸,他们心中尚存着仁义道德。他们讲求复仇的"规矩"要按规矩行事,"不然要被人笑话".仇人的弟弟已经把刀架在了"傻子少爷"的脖子上,却因为想到事发的时候他还小,又是个傻子,杀他不合规矩,便放了他。似乎在一个傻子面前,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尽管他们是异族人,却在无意间契合了汉族所推崇的儒家思想。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共同之处,不管是哪族的人,灵魂上总有相互感召的地方。

历史总是随着时代 的更迭而摒弃那些落后腐朽的思想和制度,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停滞不前。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世无争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少爷"的。此时,我们再看看那个"傻子少爷",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 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 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事外,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他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因而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这就导致了他的命运走向终究是迎来了毁灭。

书的结尾部分,酒家店主到傻子少爷家送酒,敲门的时候,傻子少爷预测到自己将命丧于他手,便淡定地说:"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作者通过傻子之口流露出 神秘主义宿论,向读者们暗示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是时代的变革还是微小的个体的命运,一切都如同飞扬的尘土,顺着定好的轨迹在空中晃晃悠悠地飘荡,最后落定在一汪变作黑夜 颜色的鲜血里——"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西藏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西藏。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历史的更迭,文明的交替,生命的倏忽而逝,最终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烟消云散。就像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傻子少爷"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一切都像尘埃一样飞舞,在阳光下不停的旋转漂浮,最终还是洋洋洒洒的落在了这片早已沉寂了的土地。一切是那样的平静,平静有些过于不真实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捕捉不到。而在岁月 的打磨之下,沉淀下来的,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和生命体验,它们在无数发黄的纸页中、在那些口耳相传的故事中永远默默地流淌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三)

有点get不到点。

这本书讲了土司家族之间的战争,内部斗争,以及最后的灭亡。猪脚是一个被大家叫做傻子,其实是个大智若愚开了挂了人,或许他从一开始就感觉到的土司家族最后的结局,知道这一切最后都要灰飞烟灭,所以对于很多事情都是无所谓,一种傻傻的态度。是什么时候开始,他认真起来了呢,知道在边界建立市场,知道拉雪巴土司带过来的一纸文件是要完全把土地交给他的意思,真有莫名其妙就开了挂的感觉呢。。

绝色美女塔娜到底是个什么人额。。。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

梅毒,到底想说什么?

所以整本书除了将土司家族的故事,还说了什么吗?

塔娜,或许如有人所说:这个人物的价值,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她给二少爷带来的痛。

究竟何谓“尘埃落定”。二少爷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一切再到一无所有或许正解释了尘埃落定的含义。欲望起尘埃,时间归落定。

看了书评再回头来看这本书,又可以多给一星了。

做个傻子挺好,心不动则不痛,也看不到这个现实的残酷和无情。可是人生在尘世,怎么可能不沾染尘世的烦恼和痛苦。总是要被或大或小的欲望拉扯,脱不了身,在苦海中挣扎。

不能彻底的做个傻子,或许只能在自己太纠结太认真的时候,提醒自己做个快乐的傻子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四)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五)

我是理科生,找了一本文科的书来看,就冲着这本书是得了茅盾文学奖才看的。

起初看的时候觉得很纳闷,前面的内容竟然还有低俗的写照,不禁感叹“文学的书怎么就这么难看下去,看不懂啊”,随着不断地深入,自己才真正融进了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沉浸在此当中。再想想前面的内容,那也只不过是土司生活的真实写照,毫不做作。

读到末,才知道尘埃落定的意味深长,一切繁华纷争都已散去,平静下来,就像车水马龙一样的人群经过扬起的尘土,最终落回地面,回归一片清新,一片属于另外一片世界的天空。

文章结束,对于傻子死去,不禁感到伤感。一天就读了200页,放不下来,读到晚上十二点才读完,却发现自己睡不着,在想着书中傻子的所有事迹。

正因为是傻子,他说的傻话没人会去计较,但是他说出一般人想不到的话时,那才是一鸣惊人,让人刮目相看,发现这“傻子”并不傻,导致他父亲最后也想真正搞清楚他是否真的是傻的;正因为他啥,很多能伤到正常人的心的事,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作者描绘的傻子,虽然并不是聪明人,但却得到了命运的眷顾。聪明的哥哥只会通过战争去征服别人,他用了另外一种和平的方式去壮大自己,使自己的人民得以温饱幸福。再想想其中的奥妙,是不是他真的拥有大智慧,再看他身边的人,尔依,索朗泽朗,书记官,黄师爷,管家,我记得连他自己都自问为什么黄师爷不去投靠别人而来投靠自己?我也不禁问,为什么呢?是不是正因为他傻,投靠他的人才有发挥所长的机会,他的父亲,重新感觉到年轻时,傻子提议让管家回来,他说:“他回来我就没事干了”。我突然想起“蜀国无大将”这话,诸葛亮成就了蜀国,却不能保住蜀国,这其中的含义还要再思考,思考,再思考;傻子预言提前兑现了,不等十年,土司都从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他也没成为最后的一位土司,他说“如果我成为了最后的土司,我要让所有的人都还自有人身份”。觉得这傻子还真是可爱;傻子对爱情的认识,从卓玛开始,到被塔娜的美貌所吸引,他知道不能让一个人老让自己心痛,宁愿不要,也不能这样,因为自己将是一个王者,虽然不是,但起码也是一个王者的后代,对塔娜说“你如果不爱我,就去跟别的男人”,傻子虽傻,但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我不信教,从文中也看出,教派的人也只不过是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图自己的生存,从而背信弃义。

“为什么宗教没教会我们爱,却教会了我们恨”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尘埃落定主题分析论文怎么写

小说的尘埃落定,表达了诗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以一个谨慎的为主题。

欲望起尘埃。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戮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时间归落定。 时间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在世间的由于欲望扬的尘土,终将在时间、真理面前落定。

尘埃落定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我觉得还是总结了藏族土司从国民党统治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的这一些年的变化,我觉得这应该就是这本书的主题思想。说明了那解放全中国之后,人们的权利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自由和民主得到了贯彻。

《尘埃落定》这本书是之前出版的一本书。这本书是在1998年出版的。《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这本书的作者阿来是藏族作家,所以他的书当中有很浓郁的藏族风格。藏族文化的特色十分明显,这本书主要是讲的一个傻儿子的故事,这个傻儿子是由当地有声望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于汉族的一名女子所生的,对于这个傻儿子的言行举止,大家是都很认为奇怪的。但是他确实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最终成为了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本书的藏族风情比较浓厚。对于一些想了解藏族文化的人,可以看看这本书。这本书写的特别好。

《尘埃落定》这本书当中对于人性也有着比较深刻的思考与理解。除了有人性这一方面的思考以外,对于当时藏族的土司制度,也有着一定的介绍和批判,同时这里面还含有大量的对于藏族文化的介绍,包括其中的宗教文化等等。所以对于想了解当时藏族文化的人来说,这是一本比较好的书。而且他书当中其实是对当时土司制度对于人性的扭曲是有一定的批判的。小说当中有很多地方都描写了欲望。在当时的那种文化下面,有对于人性的探讨。

同时这本《尘埃落定》里面的语言的描写是很好的,有特别多的值得深思的句子。可以给到人一些思考和启示。我认为我对于这本书有一个理解,就是享受过程比注重结果更为重要。人的一生其实很多都在追寻着一个结果,但是人生的绝大部分都是由这个过程组成的,所以享受过程比注重结果是更有意义的。

这本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尘埃落定》你看过吗?

尘埃论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的开题报告撰写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研究什么,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相当于论文的研究计划,不是给别人看,而是为自己的论文制定研究方案和研究纲领。注意,开题报告不是写论文提纲。

1.明白开题报告的含义与作用:开题报告是在学位论文研究课题确定之后对课题进行的论证和设计,阐述这个课题有什么价值、应该怎样进行研究,提出研究方案,以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也就是说,确定了的开题报告是研究工作的行动指南,尽管可以随时修正,但不能随意推翻。

2.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开题报告不是凭空写出来的,动笔写之前要做到大量的工作,包括广泛地阅读文献,熟悉导师或师兄师姐做过的工作,落实实验室工作条件,摸清楚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3.认清开题活动的作用:开题活动是集思广益的学术交流,其作用是从同行那里获取更多有益的帮助。通过开题活动,让更多同行——导师以外的其他老师,课题组以外的其他同学——在短时间里听懂、看懂自己要做什么,并给予具体的建议。自己的开题报告写得不清晰,同行不知从何帮助,开题活动也就沦为走过场。

内容包括:课题的来源及意义,国内外发展状况,本课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手段及进度安排、实验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具体参考文献等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如下:

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学号。

专业。

指导教师。

年月日。

开题报告填写要求: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按成教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在3篇及以上(不包括辞典,手册),开题报告的字数要在1000字以上。

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4年9月26日"或"200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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