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知识助我成长 珍惜学习机会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财产属于谁 财产留给谁 无形的财产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维护消费者权益
保护隐私权的目的和法律意义:1、保护个人隐私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2、保护个人隐私是尊重人权的重要标志3、保护个人隐私也是保护私人的空间及财产4、保护个人隐私是社会公德
1、体现自由价值
隐私权包括多种内容,如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都体现了“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的自由的价值;
而体现“支配”、“控制”的自由之价值如个人隐私利用权,即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种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隐私权的利用同样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
2、体现秩序的价值
隐私权的建立和保护保证了人际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人类行为的规则性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性,主要表现为:通过设立隐私权,使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以调整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
隐私权的立法及其严格实施,不仅维护个人的安宁和安全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基本和谐,达到整个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而且保障人们有更多的精力去学习、工作,更好地造福人类社会。
3、体现尊严的价值
隐私权属于一种具体人格权,而人格尊严是人格权客体即人格利益的基础,因此隐私权自然体现出人之尊严,保护隐私权即保护人之尊严。
隐私权体现了现代文明的一种生存艺术,与此相联系,隐私权也就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如果法律不保护某些只属个人领域的利益,那么人格尊严将荡然无存。
扩展资料:
隐私权的包含范围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自然人拥有理性和情感,需要法律保护其情感安定、维护其人格尊严。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准的权利。
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法人,法人也会有不欲人知的秘密,一般表现为国防机密、商业秘密等,但是法人的秘密一般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而非个人的人格尊严内容。
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亲属及利害关系人造成伤害,甚至对公序良俗也会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隐私权
加强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消费者隐私权既体现为人格权,又体现为信息财产权,其受侵害的主要形式是个人信息被任意收集、被再次开发利用和非法转让。针对我国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现状,建立收集个人信息的主体许可制度、确立个人数据收集使用的基本原则、科学设置免责条款等六点建议。在当前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己经成为一种与人才、资金、原料等类似甚至更重要的资源。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消费者对于缺乏在线隐私保护的烦恼已随着因特网的使用而逐渐增加。互联网一方面为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传播带来了前所未见的快捷,为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创造了极大空间,但这把双刃剑也同时使得隐私处于被凯觑的境地。(一)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的现状网上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利用、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信息,而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项。因为电子商务与传统消费模式不同,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往往要求交易对方提供很多个人信息,同时网上经营者也可以利用技术方法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一、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主要内容1.个人资料的隐私权保护消费者被纳入保护范围的个人资料主要包括:特定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敏感信息(包括宗教信仰、婚姻、家庭、职业、病历、收入、个人经历)、E-mail信息、IP地址、Username与Password。在线经营者收集以上个人资料必须取得资料主体即消费者本人同意,使用合法手段收集。并且保证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将所收集的资料用于在线经营者事先声明以外的目的,不得将其个人资料披露公开或转让给第三方,其对个人资料的披露和公开也必须经过资料主体消费者的同意。2.通信秘密与通信自由的保护通讯秘密和通讯自由是消费者享有的宪法权利。电子邮件是网络世界最常见的通讯手段,其内容的安全性取决于邮件服务器的安全、邮件传输网络的安全以及邮件接受系统的安全。3.个人生活安宁的保护几乎所有的网络消费者都有收到过未经请求的大量电子邮件的经历,可以说经营者主动提供的垃圾邮件已经多得让人不堪忍受,造成消费者的反感。大量不请自来的商业性电子邮件已成为消费者的沉重负担。二.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受侵害的主要形式根据上文论述,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消费者隐私权主要内含个人信息控制权、个人私事隐蔽权和个人生活安宁权,其中个人信息控制权最易受到侵害,本文主要涉及个人信息控制权受侵害的形式。1、任意收集个人数据。当前电子商务经营者为自身经营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经常任意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方式是IP跟踪。2.深层次开发利用个人数据。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控制权,除非经消费者特别授权或公共机关为公共管理需要而使用个人信息以外,均构成侵权。3.非法转让个人数据。个人数据被不当利用还表现为个人数据被擅自非法转让。个人数据在电子商务中的流转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家之间相互交换各自收集的信息,或者是与合作伙伴共享信息。另一种是将个人数据作为“信息产品”销售于第三人或转让给他人使用。三、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权利1,知情权,即网络经营者在收集和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必须明确的告知消费者它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告知收集那些信息,这些信息的内容是什么,以及收集的目的是什么,这些信息会不会与他人共享,资料的保管情况等。2,选择权,指经营者在收集个人资料前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否则不得收集资料。3,控制权,消费者有权控制个人信息的使用,包括决定是否公开信息,是否与第三人共享,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有权通过合理的途径访问个人资料,有权对错误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在利用个人资料的特定目的消失后或利用期限届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永久删除。4,安全请求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网络经营者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护客户个人资料信息的安全,当网络经营者拒绝采取必要措施和技术手段以保护客户网络个人信息的安全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停止利用。5,赔偿请求权,当网络消费者的隐私权利受到侵害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造成损失时应依法赔偿。四、与消费者权利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义务,网络经营者的义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隐私权政策必须在主页明示,网络经营者需告知消费者其所执行的隐私权政策,以便消费者了解经营者的隐私权政策,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权。2,经营者可收集的信息内容,按照信息与个人的联系程度,可把信息分为个人化信息和非个人化信息。3,经营者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要求,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资料时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收集的目的所在。4,对消费者个人资料的保护义务。网络经营者应该采取适当的步骤和技术措施保护消费者个人资料的安全。5,禁止经营者之间对消费者个人资料的共享。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消费者的明确同意,经营者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消费者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不应当与其他经营者共享消费者的个人资料。经营者之间应该特别禁止数据文档的互联和比较,五、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当前,世界各国对隐私权保护方式存在明显差异。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采取直接保护方式,承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当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得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诉讼。而我国采取间接保护方式不承认隐私权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而是把其当作人格权下的某种利益,当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时,只能借助于名誉权或其他人格权请求法律救济。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法律不但没有明确规定保护隐私权,而且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也仅仅停留在禁止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程度。我国关于网络隐私的保护,基本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我国的网上消费者而言,在法律上既没有新的网络隐私保护的规定可供适用,也不能求助于传统隐私权的保护手段来保护个人的网络隐私。(二)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隐私存在的问题1.行业内缺乏必要的自律监管机制出于保护信息产业的发展,各国都采取慎重的隐私保护政策,如美国除立法外,基本采取业界自律的方式,如TRUSTe隐私认证、BBBOnLine隐私认证、P3P计划等。在我国网络服务业中并未形成统一的自律性质的行会协会,竞争还处在无序状态,企业为了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往往采取恶意侵权的方式,很多网站对个人资料过度收集,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要求收集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2.隐私权保护法律基础薄弱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所作的司法解释之中。我国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方面也没有直接的、明确的立法。3.隐私权保护手段脆弱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采取的是间接保护方式,通过保护名誉权来保护隐私权,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明显的区别。电子商务环境下个人隐私权受侵害后寻求法律救济时往往面临许多难题。如侵权对象的认定存在困难;电子证据及举证责任问题;司法管辖问题;责任界定与责任承担问题等。这些问题在传统交易中也存在,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网络改变了传统的交易媒介和交易规则,个人面临比传统环境下更为不利的局面,也就使得这些问题更加的突出和难以解决,在法律适用上出现了真空。(三)完善我国网上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建议1.确定网上收集个人资料的主体资格。当前我国公民隐私权没有允分法律保障,网上个人数据保护措施严重滞后的情况下,个人认为,首先应当从主体资格上规范个人资料的收集。电子商务领域通行的规则是,在线经营者可以为了其本身开展的特定服务或交易的需要而自行收集客户或消费者的个人资料。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特别是与个人资料密切相联系的行业,是否可以自由收集,各国做法存在较大差异,个人认为台湾地区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2.确立电子商务环境下个人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电子商务的发展依赖于用户对个人数据安全的信任。个人认为,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①依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②最低限度原则。经营者为某种合法的目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在实现其目的的前提下,最低限度地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如超出必要的限度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即为个人信息的滥用,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③向消费者说明及告知原则。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前,应就其收集和使用的目的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在收集和使用之后,应告知消费者有关情况;④保证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原则。经营者有义务对所收集的资料采取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受第三方干扰。3.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设置例外或免责条款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对个人数据的合理使用。“保护隐私”和“保障信息流通”之间,既有矛盾,又相辅相成。由此决定,既要保证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又不能使保护隐私成为信息自由流通从而发挥其经济价值的障碍,法律惟有平衡地协调两者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双赢”。因此,在确立个人数据收集使用基本原则的同电,必须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设置免责条款。4.确定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在理论上对隐私权进行研究和在立法、司法上对稳私权保护呈专门化、国际一体化的趋势。隐私权作为人们的一项基本权利,理应作为独立的人格权的组成部分,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尤其是在互联网日益普及、人们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作为信息传送和信息交流的今天,这一问题更应当引起政府、网络服务提供商和广大网民的重视,并在全社会形成一整套保护网上隐私权的法律及其执行机制。唯其如此,才能使人们的人身权具有完整性、彻底性。5.行业自律组织应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网上信用体系的培育,行为自律组织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在当前网络个人隐私缺乏有效的立法规制的情况下,行业自律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规则模式,即使在制定相关的法律后,行业自律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6.加强国际间协调。由于互联网具有超国界性,因此保护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需要国际间协调,让本国的法律给本国及外国用户以完善的隐私权保护的同时,也需要其他国家的法律与机构来保护本国用户的隐私权,这就要求要尽快完善隐私权保护体系,与一些相应国家进行协调,提出大家都认可的网上隐私权保护的要求与标准。
中西方在社会 文化 背景、社会经济环境、公众文化层次、 广告 发展阶段等方面的不同是其广告文化差异形成的内在原因。把握中西方文化广告的差异,并科学理解其成因是高效跨文化广告传播的需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中西方广告文化差异论文,供大家参考。中西方广告文化差异论文 范文 一:试析中西方文化差异看跨文化广告的传播策略 论文摘要:中国属于集体主义价值观取向和高语境交际居主导地位的文化;而西方国家则属于个人主义价值观取向和低语境交际居主导地位的文化。中西方价值观和交际观的巨大差异在各自的广告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本文分析了中西方广告的这些差异,并提出了跨文化广告需要注意的三个传播策略。 论文关键词:集体主义;个人主义;高语境文化;低语境文化;跨文化广告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跻身国际市场。而广告是它们推销自己的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宣传手段。然而由于中西方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别,不同文化背景的广告受众往往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和 思维方式 。为了使跨文化广告能够准确传达信息,吸引消费者,激发其购买欲望,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广告对象的文化背景。因为“每个消费者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生活与成长,其思想意识和文化理念必然会受到不同文化环境的影响和熏陶,而且这种熏陶是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章礼霞)。” “跨文化广告”和“跨文化广告传播”在我国的广告业界和学界已经成为重要的词语,许多学者甚至认为,“如何进行跨文化广告传播是当今中国广告界,乃至世界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大课题”(李宏,1999)。广告研究学者们从语言学、符号学以及传播学等角度探讨了广告传播的过程及其效果。叶敏,王华莹(2005)认为对跨文化广告影响较大的文化因素有语言、宗教、审美观、民族习俗等。尧旭华(2002)则从文化差异的影响,语言的限制,法律的约束,生产和成本的限制及媒体的局限分析了跨文化广告的传播策略。 美国广告界的知名人士迪诺.贝蒂.范德努特曾在2000说过,我们应当承认我们确实影响了世界的文化,因为广告工作是当今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是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我国的邹威华(2004)也认为广告语反映一个民族的概念与意义体系、反映一个民族的价值体系、反映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它向我们传递商品信息的同时也向我们推销传统的或外来的价值观念等文化信息。 二、中西方价值观差异及在各自广告上的反映 中西方属于不同的文化体系,有着各自不同的一套价值观念系统。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中国文化以群体为本。在西方文化中,个人主义是首要的价值观,是西方文化的思想内核,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西方文化宣扬个人至上,强调个人价值,崇尚自我肯定,反对权威主义和对个人的支配,要求尊重人的个性及私人空间,认为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社会和人类自由发展的基础与条件。因此,在西方,人们通常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而后才考虑集体利益。 而中国属于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文化,这个价值观可以一直追溯到儒家文化。集体主义价值观认为,人的集体价值是社会的最高价值,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个人是集体中的一员,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先有群体,后有个体。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一根筷子一折就断,一把筷子却拧不弯”,所以,没有群体,个体就不能生存和发展,群体利益是个体利益的前提和保障。 价值观念能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心理,能够决定购买行为是否发生,因此广告的宣传目的决定了不同的价值观必然会导致不同风格的广告。西方文化是个人价值观取向,更加重视个人的奋斗和利益。在广告中就往往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的文化,强调个体的独立和主体作用,重视个性的张扬。于是,我们可以经常在英美报刊广告中见到“个性”(individuality)、“个人”(persona1)和“隐私”(privacy)这样的主题,来激发和煽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耐克经典的广告语“Just do it”(想做就做)就曾在美国风靡一时,因为它表达的对自我、个性、叛逆的推崇和张扬非常符合年轻一代的价值理念,所以很容易引起共鸣。然而也就这个广告,在香港等地却收到了很差的宣传效果,与当地的价值观念格格不入,该广告被认为有诱导青少年不负责任、干坏事的倾向。无奈最后耐克只得将广告语改为“应做就去做”。在中国的文化里,个体必须去做社会觉得应该你去做的事,个体必须履行社会所赋予的责任。 另外,在中国的广告里面,家庭这一价值观被频繁地应用。因为中国 传统文化 认为,家庭是社会组织结构中最基本的单位,家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一个传统的中国人,他的身份、地位、义务和责任都与他的家族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比什么都重要。因此,广告设计者往往会在这方面大做 文章 。比如,“孔府家酒”广告,“孔府家酒,让人想家”,“常回家看看”“爱一个家,恋一张床,水晶家纺”等等。这样的广告词容易深深打动中国人传统的思家情结,从而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中西方交际观差异及在各自广告上的反映 根据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的高低语境交际(High-Low context)学说,在高语境交际观的文化中,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是通过肢体语言、上下文联系、场景等进行的。信息与信息之间存在高度的前后联系,交际的最终效果往往取决于接受者对信息的诠释。霍尔(1976)曾指出:“当谈论心中的苦恼与忧虑时,来自高语境的人会期待对方明白是什么在困扰着他/她,以便不必不得不具体的说明。结果他/她会在交谈中环顾左右而言它,什么都谈了,除了关键的一点。 而领会这最关键的主旨则是对方的任务。”而低语境文化中,大多数信息是由清晰的符号如语言、文字、符号和各种象征图案等来表达的,信息发送者有义务帮助接受者正确地理解信息。Levine(1985)描述了美国的交际观,“把话说出来”,“不要环顾左右而言他”,“说主要的”这些言语在美国人的交际中常常可以听见。一般说来,个体主义文化倾向于低语境交际,其交际风格直接又明确;集体主义文化倾向于高语境文化,其交际风格委婉,追求和谐。这就是说,中国人的沟通是含蓄的,而西方人的沟通却是直截了当的。这种思维及表达方式的差异必然也会体现在广告里。 中国人习惯于含蓄而委婉的表达方式,广告往往表现为不是直接切人正题,而是擅长于先做好大段的渲染铺垫,然后逐步引向主题,最后在高潮中含蓄地升华出中心。比如雕牌洗衣粉的一则“下岗篇”广告,镜头刚开始是描写一位下岗母亲四处奔波寻找工作,渲染出一种生活艰难的场景。然后开始把镜头切换到她家里,一个衣着朴素但却非常懂事的孩子在家帮母亲洗衣服,孩子因为能帮妈妈洗衣服,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最后母亲回来看到孩子的字条“妈妈,我能帮你干活了”和洗好的衣服而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直到此时才打出产品的名称“雕牌洗衣粉”。 广告中并没有太多对“雕牌”洗衣粉质量的宣传,而是把感情因素注入到产品中,让人们记住了充满人情味的“雕牌”。雕牌洗衣粉的另一则“中秋篇”广告也是运用相同原理: 中秋节 到了,父母给孩子打电话问能不能回来过节,孩子站在繁忙的马路边,抱歉的说:又要加班。接下来的镜头是那个女孩子的默默自述“我也想家,想妈妈用雕牌洗衣粉洗衣服的样子,想爸爸做的红纱肉。”最后当中秋节那天她回到宿舍时,发现父母已经在她的宿舍,为她做好吃的了,此时此景,女孩子热泪盈眶,只叫了一声“爸,妈”。然后做爸爸的挺难为情的,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你妈非要来。”最后才是真正的主旨——中秋节,你在想念父母,父母也在想念你,雕牌,愿家家团圆。” 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是直线式的,他们表达感情的方式通常也是非常直率,在广告中更是如此。如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的广告,一天晚上,一对老夫妇正在用餐,电话铃响。老妇人去另一个房间接电话。回来后,老先生问:“谁的电话?”老妇人回答:“女儿打来的,说她爱我们。”两人顿时相对无言,激动不已。这时出现旁白:“用电话传递你的爱吧!”西方人这种直接表达感情的方式与中国人含蓄间接的文化特质有着明显不同。 四、跨文化广告应注意的三个传播策略 每个人乃至每个民族,都是在价值观的支配下行事的,成功的跨文化广告要重视当地消费者的价值观,反映当地广告受众的价值观。结合以上分析,笔者觉得跨文化广告在传播中应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一)适当迎合当地的价值观念 许多外国品牌在进行跨文化广告传播时都注重使自己的广告做到本土化。对跨文化广告来说,尊重并体现目标区域消费者的价值观念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做到这一点,消费者才不会对广告产生抵触情绪,才会顺利接受其宣传的产品。在这方面做得很好的例子很多,比如“可口可乐”的广告,在美国,可口可乐的广告是突出个人的自我享受和愉悦之情;而到了中国却是完全中国化,一群人在兴高采烈的分享着可口可乐带来的乐趣,充分展示“独乐乐,不如与人同乐”的中国传统文化精髓。 还有一个例子,宝洁公司在我国刚刚推出“安儿乐”纸尿裤时,由于不了解中国的价值观念,在宣传时主要强调“方便妈妈”上面,结果造成产品销路不畅通。后来通过市场调研才发现,在中国这个提倡勤劳节俭的国度,父母应该为子女辛苦操劳。花钱买纸尿裤的妈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懒惰。最后公司把主要的宣传点改为宝宝,“能更好地保护宝宝更加健康成长,同时方便妈妈”,这样年轻妈妈就可理直气壮地购买该产品,于是安儿乐纸尿裤很快就打开市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最经典的要数美国的“万宝路”香烟广告,在美国展现的一直是粗犷、充满男性气的牛仔形象;在香港则换成了衣着高雅、时尚新潮的成功中产阶级形象,因为在香港流行的不是拓荒和开拓的西部精神,而是崇尚精致的中产阶级生活;而在中国大陆则又换成了锣鼓喧天和吉庆欢乐的祝贺 春节 的喜庆场景,符合中国消费者追求欢天喜地的心理。 (二)善于把握当地的思维方式
对中西文化进行了深入的探源分析,通过对比研究,剖析其不同的自然观、世界观,寻求不同意识形态的表征语言。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西文化对比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西禁忌文化对比研究
摘 要:禁忌是世界各民族共有的文化现象,是跨文化交际中的一大障碍,本文通过对中西文化禁忌的对比研究,提高人们的文化意识,避免交际冲突和失败,以此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
关键词:禁忌;文化差异;跨文化交际能力
禁忌(taboo) 源于太平洋汤加群岛的Togan(汤加语),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指通过禁止人们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回避某些话语表达对神灵的敬畏或达到消灾避祸目的的规范。由于文化不同,各国间的禁忌习俗也不尽相同。
禁忌是世界各国共有的文化现象,只是禁忌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禁忌几乎无处不在,按照禁忌的范畴来分,可分为宗教禁忌和生活禁忌,其中生活禁忌包含其中生活禁忌包含饮食禁忌、服饰禁忌、婚姻禁忌、丧葬禁忌等方面,本文主要从宗教和生活禁忌两个方面探讨各国文化的异同。
一、宗教禁忌
世界各国人民都有不同的信仰,英语国家的人主要信仰基督教,另外还有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中国的宗教的有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宗教不同,禁忌也有很大差异。
1.基督教禁忌
基督教忌讳拜除上帝以外的偶像,进入教堂要严肃,保持安静,以表达对神的敬意。忌食带血的食物,忌衣冠不整和在聚会或礼拜中吸烟等。同时, 在西方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人们都记得耶稣被叛徒出卖,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故事。因此在耶稣受难日的当天,绝对不能从事与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有象征性联系的事情,如:理发、钉马蹄,钉钉子等。
2.天主教禁忌
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三大教派之一,除基督教的某些禁忌外,天主教还有自身独特的禁忌。如:天主教的主教、修女和神父是不能结婚的,因此他们的相关隐私如子女问题是不能问及的。参加丧礼忌穿色泽艳丽的衣服,忌说笑;丧礼后两三星期死者亲属忌见客人,一年内忌参加大型宴会或舞会等。
3.佛教禁忌
佛教禁忌包含身体行为方面的禁忌如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语言方面的禁忌如不妄语,不恶口;意识方面的禁忌如不贪欲等。因此,信奉佛教的人忌吃荤食、不结婚、不蓄财。僧侣和教徒非常注重头部,忌讳别人提着物品从头部经过,忌随便抚摸小孩子的头部。忌当着僧侣的面杀生,喝酒,吃肉。女士面对僧侣忌穿着暴露;对于女信徒,在生理期间不得进入寺院朝拜,以免亵渎神像。
4.伊斯兰教禁忌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信奉者遍布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饮食方面,信仰者忌吃自死和非正常死亡的动物,忌饮酒。妇女忌外出工作,忌与男子相互观看,妇女在陌生人面前要带面纱。(《中国实用禁忌大全》,1991)①他们认为妇女除双手、双足和面部外,其余身体部位,不能显露给丈夫以外的男子观看。在卫生方面,禁止用右手处理污秽事物,如大小便均需用左,忌讳用左手给人传递物品尤其是事物。
二、生活禁忌
生活中禁忌很多,比如在英国,避免问他人私事,不能插队,忌购物时讨价还价等。下面着重谈一下饮食和饮酒方面的禁忌。
1.饮食禁忌
饮食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饮食禁忌包含饮食内容和饮食方式两个方面。中国人的饮食禁忌主要表现在饮食规矩而不是饮食内容上。中国人几乎什么都吃,包括动物的头脚和内脏。英语国家的人忌吃肥肉、粘骨,忌食动物的头脚或内脏制成的食品。忌食狗肉、蛇肉等特殊动物制成的食品。忌食大蒜等有酸辣味道的食品。在饮食规矩方面他们也有一些禁忌,如喝汤时忌出声,进餐时忌狼吞虎咽,用刀叉进菜时忌叮当作响。餐毕,刀叉忌乱放。忌当众挑牙,口中有食物时讲话。
2.饮酒禁忌
中国和英语国家在饮酒禁忌方面有较大差异。西方酒类繁多,讲究不同场合,不同饭菜配不同的酒。比如,饭前喝开胃酒,饭中喝佐餐酒,饭后喝鸡尾酒或威士忌酒等。隆重的宴会上,他们会一道菜换一种酒,有时会把几种酒参在一起混饮。而中国人主张隆重场合喝一种酒,混饮现象更是少见。西方人喝酒忌畅饮,一醉方休,而中国人忌牛饮或急饮。主人给客人斟酒宜勤,但忌浅、忌溢。
三、社交禁忌
在英语国家里,拜访某人需提前预约,否则会打乱别人的安排,造成不便。突然造访被视为粗鲁无礼的表现。以前中国人除了大事没有预约访客的习惯,但随着社会节奏的较快,预约访客逐渐开始实行,但没有那么严格。在预约到达时间上,中西方也存在差异。在西方晚到十分钟被视为正常现象,美国人习惯晚到3-5分钟,因为一般情况下女主人忙于饭菜,饭前5分钟才有时间换衣服,早到会使主人感到尴尬。在中国,人们习惯于提前4-5分钟到达以示尊敬。
在西方国家,隐私是最大的禁忌。与西方人交谈时切忌谈论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如年龄、收入、婚姻等。而在中国上述问题则被作为关注的话题加以讨论。中国人也有忌谈的东西如涉及个人尊严、缺点、短处等方面的事情。
在英语国家,有一火不点三支烟的忌讳。也就是说点一次火只能连续给两个人点烟,如果给第三个人点烟时需重新点火,否则会给其中一个人带来不便。
英语国家的人们在传统的节日互送小礼品是常有的事儿,但忌送重礼,重礼被认为是一种行贿行为。在美国,忌讳在公共场合或者业务交往过程中送礼,忌讳送有公司标志的东西(好像是在为公司做广告)。在英语国家,毫无缘由的送礼会使受礼者感到莫名其妙,这和中国相似。
四、其他禁忌
关于颜色的忌讳。在欧美国家,尽量少用黑色,比利时人忌讳蓝色,巴西人忌讳黄色。在中国,忌用红笔写自己的名字和写信。
关于数字的忌讳。西方人把“十三”视为不吉利的数字,公共场合尽量避免使用这个数字。“星期五”在西方被视为黑色星期五。据说耶稣是在这一天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亚当夏娃是在这一天偷吃禁果的,大洪水也是在这一天爆发的。
中国人忌讳使用“四”和“三”(散的谐音),在喜庆场合避免使用这些数字。
由此可见,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有不同的禁忌,不了解对方国家的禁忌就会导致友谊破裂,交际失败,种族冲突等严重问题。在跨文化交际的过程中,要想达到交际成功,避免文化冲突,必须了解对方的文化禁忌。通过深入的对比研究,提高文化意识,减少文化冲突,促进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杨宗、聂嘉恩、郭全胜,《中国实用禁忌大全》,1991,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
[2] 胡文中、杜学增,《中英文化习俗比较》,1998,北京: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 李建军、李贵苍,《跨文化交际》,2011,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禁忌的对比
摘 要:随着各国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了解西方的餐桌礼仪文化对于了解西方文化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从餐具摆放及使用方面介绍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的差异,来比较中西文方餐桌礼仪禁忌的差异,并剖析这些差异背景,加深我们的了解。
关键词:禁忌;餐桌;礼仪;中西方
一、引言
餐桌礼仪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中西方文化交流中的作用自然也不可小觑。中西方餐桌礼仪文化主要由入席离席、餐具使用与摆放、上菜顺序及品酒四个方面组成。本文旨在介绍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禁忌的差异,主要从餐具摆放及使用这一方面来比较中西文方餐桌礼仪禁忌的差异,并剖析这些差异背景,加深对西方文化的了解。
二、问卷的数据分析
通过对问卷进行发放,采访被调查者,我们了解到大家对中西方餐桌礼仪禁忌的认识很局限,并且极少数人对其后的文化背景进行过探析,下面是我们分析问卷的详细情况。下面是我们分析问卷的详细情况,通过分析问卷,我们可以得出被调查者中大二的较多,占有效百分比为44.7%;大一占22.9%,大三占21.3%,而大四的最少,占有效百分比为11.2%。被调查者中英语类所占比例为52.4%,非英语类占47.6%,英语类和非英语类所占比例几乎相当。通过这些问卷的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的禁忌了解程度一般,而相当一部分人对此不了解。
具体分析问卷得出,大家对于极少数禁忌了解比较深,但是却很少有几个人了解到其中的文化渊源,对于其它中西文化餐桌礼仪禁忌的了解有限,有待加强。因此,我们将主要从中西文化餐桌的餐具使用及摆放这方面的对比和背景进行分析,系统的分析中西文化餐桌礼仪并究其根源。
三、正 文
餐桌礼仪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体现了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餐具的摆放及使用
(1)筷子的摆放、使用及禁忌(忌讳、讲究)
通常就餐之前,在中国筷子的摆放应该放在饭碗的右侧,并且一定要两端对齐的整齐地摆放。如果是就餐期间使用筷子夹完菜之后,但是并没有连续进食,筷子则应整齐地竖向饭碗的正中间。
在中国餐桌上会看到一些这样的场景,客人拿起筷子夹菜时会举棋不定,不知道夹什么好,这种现象被称为“疑筷”,在正式的场合中疑这是较为忌讳的,在非正式的场合中则不是很严格。在夹菜时一些客人用筷子在菜盘里来来回回扒拉到底要夹什么菜,这种现象被称为“脏筷”。脏筷从浅层意义上来讲是不礼貌的。有时候大家会在中国的餐桌上看到两个人同时夹同一道菜时,不小心筷子撞在一起的情形,这一现象被称之为“抢筷”。为避免尴尬,人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巧妙地半开玩笑地说一句:“让我来帮你夹怎么样?”或者一方表示谦让地让对方来先夹。一般在连续就进餐时,筷子上仍然留着吃上一道菜留下的残迹就去夹菜的情况被称之为“粘筷”,这是忌讳的,所以在打算夹菜时要轻轻小嘬筷子,来避免夹别的菜时筷子上还粘着东西。
在吃放间隙聊天的时候,筷子的一大禁忌就是“指筷”,及用筷子指人。在用餐之时,最为忌讳的是“供筷”,就是将筷子插在饭菜上或者自己的饭碗中央。在中国的传统当中,一般在祭奠去世的人会上香叩拜,如果将筷子插在饭菜中央就与这一情形及其相似,因此,供筷不论在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中国餐桌上都是最大的禁忌之一。
除了以上描述的之外,中餐当中使用筷子的禁忌还有忌“刺筷”,即在夹不起菜的时候将筷子当叉子用,扎着夹;忌“别筷”,就是拿筷子当刀使用,用筷子撕扯肉类菜;忌“泪筷”,即在夹菜的时候使菜上有的汤汁淋了一桌;忌“敲筷子”。在等待就餐时,不能坐在桌边一手拿一根筷子随意敲打或用筷子敲打碗盏或茶杯。忌“叉筷”。 筷子不能一横一竖交叉摆放,不能一根大头,一根小头。用餐完毕,筷子应整齐地搁在靠碗右边的桌上。
(2)西方餐具的摆放、使用以及禁忌
相对于中餐,西餐的餐具则更为复杂。狭义上的西餐餐具有:刀、叉、匙三大件。刀子分为食用刀、鱼刀、肉刀(刀口有锯齿,用以切牛排、猪排等)、黄油刀和水果刀。叉子分为食用叉、鱼叉、肉叉和虾叉。匙子则有汤匙、甜食匙、茶匙。公用刀、叉、匙的规格明显大于餐用刀叉。而广义上的西餐餐具则包含:刀、叉、匙、盘、杯、餐巾等。其中盘又有菜盘、布丁盘、奶盘、白脱盘等。
在餐具摆放中,各个西方国家摆放西餐餐具遵循的共同规则是:“垫盘居中,左叉右刀,刀尖向上,刀口向内”。具体的规则有:“盘前横匙,主食靠左,餐具靠右”,其余用具酌情摆放;酒杯的数量与酒的种类相等,摆法是从左到右,依次摆烈性酒杯,葡萄酒杯,香槟酒杯,啤酒杯;西餐中餐巾放在盘子里,如果在宾客尚未落坐前需要往盘子里放某些物品,餐巾就放在盘子旁边。
西餐用餐餐具摆放为八字形,如果在用餐中途暂时休息片刻,可将刀叉分话盘中,刀头与叉尖相对成”一”字形或”八”字形,刀叉朝向自己,表示还是继续吃。用餐结束的摆置方式有两种:用餐结束后中,可将叉子的下面向上,刀子的刀刃侧向内与叉子并拢,平行放置于餐盘上。在宴会中,每吃一道菜用一副刀叉,对摆在面前的刀叉,是从外侧依次向内取用,因为刀叉摆放的顺序正是每道菜上桌的顺序。刀叉用完了,上菜也结束了。刀与叉除了将料理切开送入口中之外,还有另一项非常重要的功用:刀叉的摆置方式传达出“用餐中”或是“结束用餐”之讯息,而服务生是利用这种方式判断客人的用餐情形,刀叉柄朝向自己并列放在盘子里,则表示这一道菜已经用好,服务员就会把盘子撤去。
参考文献:
[1]蔡德贵、田辰山.三极世界文化差异(上)――筷子、手指和刀叉的视角[J],东方论坛,2007(02)
[2]卞浩宇.论中西饮食文化的差异【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
[3]胡文仲.跨文化交际学概论【M】背景:外语教学与研究社,1999
[4]李明英.社会习俗与饮食文化【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1997,
[5]多晓萍.从饮食角度浅谈中西文化【J】。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6]林美泳,吴晓芳,吴家铭.浅谈中西方饮食文化差异[J],2009(16)
[7]林丽端.中西方饮食文化之比较[J],2009(18).
[8]杜莉, 孙俊秀. 西方餐饮文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6.04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至今记得,也让我明白了保护隐私的重要性。那是小学四年级的一天,我们正在上课,突然教室的门被打开了,一个阿姨伸头说:“我是xx的妈妈,她今天吃打虫药了,早晨拉了很多,屁股也有点发炎,请半天假啊,谢谢老师。”这个女孩是我们班的音乐课代表,很清高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等她身体好了以后回来上学,不可避免的知道了妈妈来请假的时候说的话,没多久她就转学走了。正是因为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她才这样子做的,她一定十分的难受,这件事情告诉我要牢牢地保护好自己的和他人的隐私,否则会带来不可以预料的伤害。
你是否会纳闷,莫名其妙的推销员是如何得到你的手机号码的?又是为什么,自打你上次网购以来,弹窗广告就像长了记性似的,不断地为你推销同类产品?其实,这只是网络跟踪的冰山一角。当你以为被设置为“私密”的信息只有本人可见时,它们其实在暗地里被人日常性的买进卖出,服务于各种商业目的。我们如今生活在21世纪,网络的发达人人知晓,这个新科技时代,打下了中国甚至全世界的一片蓝天,它不仅便利了人类、更为人类的文明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它有利也有弊,为何如今大人儿童的视力差的人很多,就是因为科技。据报道:我国每年会出现新盲人大约45万,低视力135万,即约每分钟就会出现一个盲人,三个低视力患者。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我国视力残疾人数将为目前的4倍,估计会达到5000余万。这个惊人的数据是否让大家也目瞪口呆?我看过一本书,它有一个很实在的名字《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做过什么:隐私在社交时代的死亡》,在如今这个时代,隐私已无处可躲,即使是藏得最深的秘密也一样会有人挖掘出来,罪魁祸首是谁?是科技。看过《爱情公寓》的人应该知道,这是一部被大多数大人们称作“傻子才看的喜剧片”,但不得不说,这部片子里含有太多的哲理,第四部中,吕子乔和一个神秘的女友“小雨淅淅”,他的小姨妈唐悠悠以三分钟的速度获取了这位神秘女友的真名、电话、喜好、家庭背景等等个人隐私翻了个底朝天,罪魁祸首是谁?一样的,还是科技。这不禁让人心惊胆战,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的隐私会在何时被买到何地去,被谁作为倒勾引诱你。但这无法避免,科技就是你永远也抵挡不住脚步的发明,它会永不停留的进步,最后让你的隐私暴露在外,可是你却浑然不知。你可以试试在网上输入你的名字,然后搜索,会弹出一系列的、关于你的隐私,包括微博、QQ、MSN等等,你也许会惊讶,不用说,罪魁祸首又是科技。科技真的是让人又爱又恨,有一天,你会发现,自以为藏得很深地秘密,其实早已被人知晓。
网络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网络造句具有双面性,大家在体现网络时代的巨大优势和潜力的同时,也使人们的隐私和权力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在网络环境下非法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个人隐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容易的多。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野蛮发展,国内各个互联网公司往往急功近利,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网民隐私,而有些网站由于技术能力有限,往往无法保证收集来的数据的安全性,因此类似CSDN泄密门以及12306用户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的不断上演,导致目前国内互联网几乎处于无隐私的现状。由于网络的互动性,网络隐私权一旦被侵害其代价是巨大的,其侵害后果远远大于对传统隐私权的侵害后果。因此,隐私权变得更加重要,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成为互联网带来的最大困扰之一,加强网络环境个人隐私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
任务书不是学生写的吧,都是指导教师写的。如果要你写,可以这样:一方面把你论文的开题报告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整合一下,一方面这样列:1、能够比较全面的阐述有关网络隐私权的相关基础问题。2、能够比较深入的探讨网络隐私权保护合理的解决途径。3、最好能够结合案例来说明问题。4、能够通过分析,得出自己的独到见解。5、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来阐述问题。当然,具体的语言润色你自己去斟酌!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填写要求主要环节的基本要求:统一填写以下内容中外文献查阅要求:首先,要尽量查阅原始文献,尽量避免文献征引的错误或不妥;其次,尽量要引用主流文献,如与该课题相关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研究报告、重要观点和论述等;再次,如有可能争取查阅相关外文文献,做到广泛查阅文献;最后,在查阅文献时要对文献进行分类,记录文献信息和藏地点,对于特别重要的文献,要做好读书笔记,摘录其中重要观点和论述,为“文献综述”的撰写打下良好的基础。外文翻译要求:翻译外文文献应主要选自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的文章,有关著作及其他资料,应与毕业论文主体相关,并作为外文参考文献,列入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并在中文译文每篇首页用“脚注”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中文译文应附外文原文;“英文摘要”要尽量做到“信、达、雅”,要避免用电脑“硬译”。方面把你论文的开题报告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整合一下,一方面这样列:1、能够比较全面的阐述有关网络隐私权的相关基础问题。2、能够比较深入的探讨网络隐私权保护合理的解决途径。3、最好能够结合案例来说明问题。4、能够通过分析,得出自己的独到见解。5、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来阐述问题。我能跟你说的就这些,我也不清楚你的是什么专业的,至于包括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工作要求等,这些的话就得根据你的题目和你们学校的要求去写了。
论文摘要 婚内隐私权是隐私权的一项特殊权利类型,具有其不同于隐私权的特殊性,而现有法律规定对此项权利并未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为此,本文在分析现有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婚姻法保护为主,民法和刑法保护相结合,司法上在一定情形下让个人隐私权让步于配偶知情权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 婚内隐私权 特殊性 法律保护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电子信息产品迅速发展,使得人们的隐私被侵害的危险性越来越大,尤其是夫妻之间侵犯隐私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如发生在辽宁的“丈夫安装摄像头监视妻子案”,发生在四川的“丈夫偷查妻子话费案”等。然而,由于我国法律直接把隐私权明确列为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的时间尚短,导致法院对处理侵害隐私权的案件缺乏实践经验,对夫妻之间侵犯隐私权而起诉的案件,大多以调解或判决离婚作为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没有考虑到婚内隐私权自身的特殊性,使得在实践中处理夫妻间侵犯隐私权的案件时显得比较粗暴。为此,本文试图从阐释婚内隐私权的特殊性入手,来探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在对婚内隐私权保护方面是否能够做到确实、充分。 二、婚内隐私权及其特殊性 婚内隐私权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由一方所享有的不愿为配偶知晓和侵扰,或由双方所共同享有的不愿为第三人所知晓和侵扰的信息的权利。从本质上看,婚内隐私权是隐私权的一种特殊的类型,具备一般隐私权的对世权,绝对性、排他性等性质,但由于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的缔结,使得其具有了不同于隐私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主体间的情感性 婚内隐私权的情感性特征主要是指情感问题贯穿了婚内有关隐私问题的始终,所有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都因情感因素而产生,也因情感因素而解决。男女双方是以感情为基础而结为夫妻的,但由于夫妻之间年龄、性别、个性以及文化背景、家庭背景和社会经历等方面可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双方就不可避免地会在生活、交友、思维和处理问题的方式等方面出现不一致,导致一些冲突的产生豏.如果这些冲突不能及时得到解决,那么夫妻之间情感的基础将会遭到破坏。当夫妻之间感情的平衡被打破时,一方就极力的想要知晓对方对于自己的态度转变的原因,会采取些侵犯对方隐私的行为来探查,如偷看对方日记、聊天记录、电话信息、跟踪对方等:基于感情的因素而实施了侵犯对方隐私的行为。在多数情况下,夫妻之间发现对方有侵犯其隐私的行为后,都会以吵架而告终,然后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经过反思后,如果能够心平气和的沟通,最终达到相互理解,那么一方对于配偶侵犯其隐私的行为将会被原谅:双方基于感情的因素而解决了侵害隐私的问题。 (二)有限的私密性 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一项绝对的权利,具有排他性。但由于婚姻关系的存在,使得夫妻之间的隐私权得相互克减。一些对于第三人来说是个人隐私的信息,对于配偶来说则不属于隐私。如基于夫妻生活的需要,一方的身体信息,个人在婚后的收入,对第三人来说是绝对的隐私,但对配偶来说则不属于个人的隐私。因而,在婚内由于夫妻关系的存在,使一方对于配偶的信息享有知情权,从而使得婚内隐私具有有限的私密性。 三、现有的法律规定对于婚内隐私权保护 (一)现有法律规定对婚内隐私权的保护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对婚内隐私权进行专门保护的条款,有关婚内隐私权的保护主要通过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历经保护名誉权、隐私利益或隐私权的模式来实现的。这些条款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第1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4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侵权责任法》第2条,《婚姻法》第15条,《妇女权益保护法》第42条,以及《刑法》的252条等。 (二)现有法律保护的不足之处 如上所述,我国对婚内隐私进行法律保护的条款具有明显的零散性,且在初期还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解释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进行“寄生的”保护,这不能不说是我国隐私权保护的一大缺憾。根据隐私权的性质,再结合《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人格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只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以适用,且适用赔偿损失时的条件还必须为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夫妻离婚时。除了责任适用的缺陷外,还存在法律保护的真空地带。《侵权责任法》第6条表明责任构成要件须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含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但“婚内侵权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权”豒.因而,在婚内一方必须是出于故意侵犯对方隐私的行为才构成侵权,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就会出现一方出于过失侵犯了对方隐私,给对方造成了精神的痛苦,但却因不满足责任构成要件而不需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即便是出于故意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也面临着和《婚姻法》规定的配偶的知情权之间的冲突问题。 抛开《侵权责任法》回归到《婚姻法》的领域,我国的《婚姻法》也没有关于夫妻之间相互尊重人格权或隐私权的规定,且作为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也无关于尊重隐私权的规定。唯有在《婚姻法》中第4条,第13条,第15条规定的夫妻相互忠实、尊重,夫妻平等,夫妻自由的条款中存在着若干与隐私权内容重合的部分,可解释适用,但这些条款对于保护婚内隐私权太过于零散,而且也会导致冲突。如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尊重的义务,那么一方若有外遇,另一方在行使其配偶权和知情权时必然会侵犯对方的隐私权,导致权利的冲突;再如,夫妻既然享有自由,那么其就有保持个人信息自主的自由,若一方将所有关于其个人人身和财产的信息以隐私为由对配偶对予以保密,是否侵害了配偶的知情权呢? 再者,一方若侵犯对方的隐私权,使得对方因此而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从而导致精神失常或者自杀。那么对于故意侵犯对方隐私权,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是否应不仅仅让其承担民事责任,也应让其承担点刑事责任呢?纵观我国《刑法》只有有侮辱罪和诽谤罪,来保护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有侵犯通信自由罪,来保护他人的通信自由权;有非法侵入住宅罪,来保护他人的住宅不受侵犯。这些条款都包含隐私权的若干内容,但并非隐私权的全部。难道隐私权在刑法中也只能通过“寄生的诉讼”进行保护? 四、完善保护婚内隐私权的建议 笔者认为,由于婚内隐私权的特殊性所决定,对其保护应以《婚姻法》为主,同时辅以《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在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下,进入到《刑法》保护的层面。具体措施如下: (一)通过修改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方法对婚内隐私进行保护 由于夫妻关系具有其特殊性,可以在新修改的《婚姻法》中增加一条“夫妻之间权利平等,应相互尊重彼此的人格权利,如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以婚姻法中对于人格权利的明确规定,来对婚内隐私权进行有力的保护。或在此种方法较为困难的情形下,通过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应相互尊重隐私权,以效力较低的司法解释的方式来对婚内隐私权进行保护。除了民法层面的修改外,在以后出台刑法修正案时,增加一条“侵犯公民隐私罪”:侵犯公民隐私权情节恶劣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情节特别恶劣,或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刑法》中对于隐私权的规定,客观上也可以辐射保护到婚内隐私权,使得一方意识到对配偶隐私的尊重。通过民法和刑法两个部门法的保护,在立法上为婚内隐私权的保护打造一张完整的网。 (二)多样化其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对于侵犯婚内隐私的法律责任不应拘泥于传统民法上的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判决离婚等,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程序上的法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这就在法律上为多样化承担侵犯隐私权法律责任提供了依据,也弥补了一般责任方式的不足。如采取训诫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否认其行为的合法性,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好好的反省自己的行为,更容易让双方当事人信服和接受,更有利于维护夫妻关系的和睦。除此之外,对于侵犯婚内隐私情节严重的,还应课以刑罚上的责任:通过多元化、立体化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来达到周延保护婚内隐私的目的。 (三)在司法实践中适当的进行利益衡量 民法制度从整体上说是为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这就为利益衡量提供了根据。而在处理有关侵犯婚内隐私权的案件时,最为困难的是在配偶的知情权和一方的知情权之间的利益平衡。在这二者之中,婚内隐私权是隐私权的子概念,而隐私权是基本人格权,在宪法上是公民的基本人权;而婚内知情权是配偶权的一部分,学者们一般将配偶权界定为一种身份权,从整体上来看,其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其社会作用、社会意义都不能与隐私权相比,因此我们应保护较为上位的隐私权,不赋予配偶以知情权。但权利位阶具有不确定性和一定程度上的流动性的特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排除在一定条件下隐私权可以让步于较为下位的知情权。只要配偶行使知情权的在合理范围之内,为维护其专属的身份利益,尽到合理保护其所知晓的配偶隐私的义务,即不散播,丑化配偶的隐私造成配偶名誉受损,则应在此种范围内,让其不承担侵权责任。若超出,则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责任。
向阳楼海鲜私房菜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老板很实诚,给的量特别大,味道也不错。干锅黄骨鱼味道很好,就是偏辣了一点。向阳楼海鲜私房菜地址:温州市平阳县大同南路78号。
需要办健康证,餐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成都餐饮业标准化问题的研究一、引言 前几年红极一时的红高粱餐厅,一位顾客曾三次光顾红高梁王府井餐厅,同样的羊肉烩面,口感却次次不同,面的薄厚、汤的浓淡也不一样。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形成工业化的生产标准,没有数字化的配方、缺乏稳定的口味和质量标准,成为制约我国餐饮特许经营标准化发展的“瓶颈”。 二、标准化菜单 工业品的制造是在一个可控环境下,将工业流程设计集中在有效地将生产投入转化为产出,并依靠仓储杠杆来平衡需求与供给。餐饮企业为了控制经营活动的成本,其服务产品可以借用工业流程设计的方法,即生产线方法,设计标准化程度较高的服务流程。餐饮业中,每一件工作都以菜单为起点,准备和制作过程始于菜单所列出的标准化菜谱。一个好的标准化菜谱可就菜肴的成分,衡量方式,准备方法,烹饪温度,烹饪时间,分量,出菜量,及所用设备提供所有的必要的标准。 以麦当劳的标准化菜谱为例。麦当劳的牛肉饼是用100%的本地纯牛肉制成,牛肉到达餐厅之前,有至少40个步骤控制其品质,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有关标准。牛肉经机器切成肉饼,每块重1.6盎司(约45克),一磅牛肉必须切出10块肉饼,直径为3.875英寸,厚度为0.222英寸;汉堡超过10分钟,炸薯条超过7分钟未售出就要处理掉,由专门的品质管理员监督并实施;服务员每半小时必须清洁一次双手,每次不少于20秒。这套量化的标准,使得麦当劳能够执行一个很严格的参照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口味等的高标准、一贯性。 制定标准化菜谱必须要确定每道菜肴的分量和成本以确定生产一道菜肴所需的实际成本。确定某个菜肴的分量和成本,要参考根据蔬菜或肉类产品的出菜量的估计值而得出的出菜表或计算一下估计值。 以上资料来源:根据USDA美国农业手册数据计算得出。从表中得知,洋葱不可能100%用来制作成品,每一磅洋葱都有10%的损耗。但新鲜蔬菜的质量在一年中随季节的不同而不同,随厨师的手艺不同而不同,所以产品的损耗率也随之不同。 产品在剔除杂质和烹饪过程中的损耗会增加成本菜的成本。如9磅猪里脊肉的每磅价格是8美元,有15盎司会在去骨和剔除肥油的过程中损耗掉,在烤制过程中还会缩减24盎司。则一道2盎司重的猪肉里脊菜的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每磅价格×实际采购磅数=总成本 8×9=72 每盎司采购价格:8/16=0.5(按1磅为16盎司计算) 这道2盎司重的菜的成本:0.5×2=1 每磅16盎司×采购磅数=采购盎司数 16×9=144 采购盎司数-损失盎司数=可用盎司数 144-39=105(去骨和剔除肥油15盎司,烤制缩减24盎司) 总成本/可用盎司数 =每盎司熟肉的成本 72/105=0.69 每盎司熟肉的成本×每份食物的盎司数=每道2盎司菜的成本 0.69×2=1.38 鉴于产品的损耗,一份2盎司菜肴的成本是1.38而不是1,两者相差38%。 企业应该尽一切努力来最大程度提高出材潜力,减少溢出,加工损耗,缩水。通过发掘产品的出材潜力,使产品的实际成本接近理想成本。当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间出现偏差,管理人员根据制定的允许偏差的幅度来确定企业监督的内容,什么时候监督以及什么时候采取行动。一般设定1.0%~1.5%是餐饮企业可容忍的偏差幅度。如饮料标准成本是26%,实际成本是26.9%,就没有必有采取行动,但仍然要对成本增加情况进行监督,如在两个会计结算期内,实际成本为27.6%,企业就要采取行动了。 为了扬州炒饭质量的同一性。扬州市烹饪协会请烹饪专家把研究“扬州炒饭”作为科研课题立项。在经过几个月的实验分析后,根据扬州炒饭的主配料的出菜量,最终得出了煮饭的最佳投水比例和炒饭的最佳配料比例等技术参数,并分析了营养成分。新出台的“标准”规定,扬州炒饭的主料是上白籼米500克、草鸡蛋4个;配料包括水发海参20克、熟草鸡腿肉30克、熟精火腿10克、水发干贝10克、上浆湖虾仁50克、水发花菇20克、熟净鲜笋30克、青豆10克;调料包括香葱末10克、湖虾籽1克、精盐6克、绍酒6克、鸡清汤100克、色拉油60克。1份标准的扬州炒饭(大约500克米饭,可供数人食用)约含热量2000千卡、蛋白质68.9克、脂肪129克、碳水化合物140克。另外,“标准”对扬州炒饭的制作方法、技术要求、生产以及销售等等,都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说明。 菜肴定价的方式多样,管理人员在决定销售价格时,必须知道成本,加价,加价率,经营费用,净利润和预期净利润率。主要考虑问题是应该加价多少,应该利用哪些程序来确定这个数量。菜单价格必须足以抵消所有成本并创造利润。 1份标准的扬州炒饭加上燃料费的成本为12.99元,标准的市场售价应该为每份25元。 三、加快我国餐饮标准化的步伐 1.运用“二八定律”逐步实现产品标准化 餐饮特许经营企业参考“二八定律”进行产品标准化操作,先从这20%的产品人手,然后再对其他产品进行逐步的标准化。 2.经营管理实现标准化 餐饮企业在对开业前的封闭式培训,销售方案的制定,制作原料的选购,产品的制作和销售等环节都要不断地进行监督指导,形成标准化程序。 3.标准化和多样性保持兼顾的原则 我国饮食文化的差异,针对目标顾客对口味的不同偏好,设计出符合顾客需求的特色食品。如根据各地的不同口味适当的本土化,灵活设计菜单,除设计一份标准化的核心菜单外,还提供一套根据当地口味偏好、季节因素、消费者结构而专门设计的附加菜单等。 参考文献: [1]程尽能:旅游业成本控制[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 [2]陈觉:服务产品设计[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分少了点,写论文很难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