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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论文范文精编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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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论文范文精编十余篇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约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首先,着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的约束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委员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巡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第四,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与此同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创造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系统性。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在制度创新中,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既重视中央立法,又重视地方立规,做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当前,尤其应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改革创新,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进。同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制度系统创新,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近几年,政策理论研究部门和党政机关在理论方面对“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科学措施并付诸反腐败工作实践。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社会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政治生活中权力腐败依然不容忽视,违法用权发现难、调查难、处理难的“三难”现象困扰着监督机关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是造成“三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是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从而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战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一、从反腐败角度看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制度的必要性腐败必须借助公共权力而生存,它是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腐败行为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腐败机会的形成则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权力垄断,二是暗箱操作。从已调查处理的一些腐败案例来看,对于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来说,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可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后果:可以不受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的约束,自由地运用权力;由于知情权限制在腐败主体范围之内,监督者无法获取监督所需要的有效信息,腐败行为不容易被发现;由于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腐败行为一旦暴露,腐败主体容易形成“攻守同盟”或制造伪证、假证、销毁罪证,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很多腐败行为因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客观上减轻了对腐败主体应有的惩处力度;可增加腐败者的侥幸心理,而且这种侥幸心理相互影响,使腐败的领域越来越宽、人数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腐败主体可最大限度地增大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影响甚至堵塞社会公务活动的合法途径,迫使或诱使他人行贿掌权者,导致腐败行为的不断产生。由此可见,尽管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不一定就是腐败行为,但暗箱操作是产生腐败行为的必要因素之一。没有暗箱操作,腐败行为很难形成;即使形成,其危险系数也会很高。所以说,暗箱操作给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腐败条件。相对而言,监督主体要想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就必须对监督对象有知情权。实现知情权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督者公开被监督的事情,二是监督者了解被监督事项的内情。这就要求被监督者的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如果缺乏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即使法律赋予监督主体监督的权力,即使设立多元监督主体,即使监督主体主观上有强烈的监督欲望,最终也会因暗箱操作给监督带来一系列困难,大幅度降低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因此,要想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就必须改变目前在某些方面或某些领域存在的权力行使过程暗箱操作的现状,变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把公共权力的行使纳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掌权者的腐败机会。二、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的策略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夯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特权思想是数千年来沉积在国人灵魂深处的封建思想的“硬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一定坚持用科学、民主的思想加强政治体制改革,从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消除特权思想的错误观念。对此,必须在社会上普遍进行正确的权力观、监督观教育。《宪法》庄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无一例外地都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应该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唯有如此,才会冲破和克服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的束缚,才会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领导干部公开行使权力,正是正确的权力观和监督观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实现“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首先,应该把“公开透明行使权力”这一用权要求法制化,将其纳入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要尽快出台《监督法》。在《监督法》中着重明确“权力行使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这一要求,并将其上升为一项普遍原则来执行,任何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行使任何(国家规定保密事项除外,下文同此)公共权力时都必须遵守,不以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同时还要加强监督,给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法律手段,一方面促使掌权者自觉规范用权行为,另一方面为公众和监督机构对用权行为的监督提供合法依据。在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不同部门、行业的权力运行特点,为不同的部门、行业分别制定关于“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坚持以下准则,以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①全面性。指所有公共权力和所有用权行为都应该公开透明,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会议内容等都应该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并且提供了解这些信息的便利条件。②全程性。指“公开透明”必须贯穿于公共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对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透明的程度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规范公共权力运作的程序,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运行,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③时限性。指对权力的行使结果或某些运行环节,要按制度要求的时限按时公开,不能有意拖延或隐瞒。④民主性。即充分体现“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依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⑤重点性。即要抓住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点、监督盲点、难点等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措施,使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监督主体监督。⑥层级性。即对不同层级的权力机构和掌权者的用权行为提出不同要求,破除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使每个层级在行使权力时都达到公开透明。尤其要抓住高层级权力机构的用权特点,用制度特有的约束力,保证高层级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透明。⑦无效性。即明确规定暗箱操作的用权行为是无效的,不合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暗箱操作用权行为进行监督。三是采取与内容相一致的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途径。大体有7种公开形式:①面向社会发布党务、政务、司法公报。乡镇级以上党、政机关对一些重大的、社会关注的党政、司法等公务活动要公开,让社会对各级各部门公务活动及其合法性有所了解。公报除上下传递外,还要扩大社会各界人士的知情面。②党政会议公开。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会议外,党政会议要面向社会开放,让大众及时了解会议内容。③借助新闻媒体公开。保障新闻自由和批评自由,新闻媒体可真实报道各级各部门的用权情况,对违法用权者直接曝光。对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封锁新闻采访和打击报复批评性报道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对有关党政方面的重大问题,还应该在新闻媒体上展开探讨,百家争鸣、各抒已见,择优而从之,这样可以避免政策性重大失误的产生。④实行“电子沟通”。利用现代电子手段架起政府与公众相互沟通的桥梁,如电子会议、电子民意调查、电子政务公开等。通过电子手段,提高官方和公民之间沟通的效率和效果。⑤多向沟通。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等环节要与同级商讨、向上级请示报告、向监督机关汇报、向下级通报,使权力的运行不但公开透明,还要正确合理。⑥设立咨询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设立公务咨询机构,专门答复公众的咨询,依法保障公众对权力行使的质疑权和知情权。⑦设立公开栏。主要应用于村务、厂务、校务等单位的公开,机关单位也可利用这种形式。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一要抓重点,二要注重增大内容容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的落实。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就要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使机制内部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互驱动,促进工作有效地开展。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领导小组,主抓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为本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如果所辖单位不能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则“一把手”负主要责任。二是实行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日常工作内容同制度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明确的制度落实目标。要把目标要求,按类分解后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头上,使定性的内容度量化、抽象的内容具体化、笼统的内容精细化,保证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追究责任主体的直接责任。三是实行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情况制度。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定期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公务活动情况,对于重大事项则随时汇报,重点环节则重点汇报。经过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验,然后把汇报材料编印成《党务、政务公报》,向社会公开。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尤其要充分体现上级、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众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用权行为的明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同时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让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的用权行为。五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通过察看档案资料、自查报告、征求上级意见、群众评议等手段,对各单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在考核中,注意用事实说话,细化到具体事项,被考评单位一年做了哪些事,每件事的公开透明度怎样。通过对具体事项的分析,最后得出评估结果。评估考核机关要不怕麻烦,在真实、深入上下功夫,真正发挥评估考核结果的作用,促进权力机构和用权行为的“公开透明”,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特别是要结合重庆实际加大对移民资金和移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提高为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必须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始终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职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创新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段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是其一贯主张和应尽天职。在7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开展了同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并在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回顾党反腐败的历史。总结党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对推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后,就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直高度警惕,并在实践中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纵观党的反腐败斗争历程,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我们党执政以前的反腐败斗争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虽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建立了政权,有了局部执政的经验,但总的来说,还处在被压迫,被围剿的无权状态,不具备权钱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客观条件,再加上我们党在主观上注重从严治党,坚持反对腐败,所以腐败现象并不严重,廉政建设的任务比较轻,反腐倡廉的效果十分显著,建设起了与国统区的腐败政治形成鲜明对照的解放区廉洁政府。极大地争取了人心,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性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是:(1)注重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力,著名的延安整风即是这方面的范例。(2)注重法规建设,1922年4月,即建立了最早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1926年8月4日,又发布了我党最早的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领导廉洁自律。在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艰苦朴素,为政清廉,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建国初期的反腐倡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地位和和平建设的环境,一方面为我们党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便于我们党面临脱离群众乃至腐化变质的危险。为经受住执政考验,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我们党实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加强反腐败法规建设。1952年3月,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和《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这一专项惩贪法规在以后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2)开展整风,整党。1950年下半年开展的全党整风运动,重点是解决各级干部的作风问题。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的整党,解决了包括贪污腐败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3)开展“三反”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日,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共查处了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多万人,其中贪污一千元以上的10万多人。受到刑事处分的腐败分子有4万多人。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被处决。以上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建国初期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基本上实现了廉洁政治,从而使五十年代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成为党的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3、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反腐倡廉 从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是我们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再加上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同这种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个别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有所滋长。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党中央采取了以下措施:(1)整党整风,这一时期为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整党整风,包括1957年的整风,1958年开展的整党整社,1961年的农村整风和“四清”运动中的整党。(2)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60年在农村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斗争,处理了农村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贪污等违法乱纪的问题。但被查出的有一段“贪污和行为”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0%之多。有扩大化倾向。1963年2月,中央又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1963年9月,中央在“新三反”的基础上,决定在农村搞“四清”,最初是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来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实质上变成了一场遍及各个领域的阶级斗争,误伤了不少干部。毛泽东在“四清”运动中得出了农村三分之一的领导权已不掌握在健康分子手中的结论。 (3)建立干部定期参加生产劳动制度。1958年2月,中央发出了《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出现了干部下放劳动的热潮,密切了干群关系,但也开始出现形式主义和极端化的做法,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我们党是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并把反腐败斗争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长,但由于缺乏经验,仍然简单沿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的老路子,并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认识和处理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因而存在反腐败扩大化的倾向。 4、“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毛泽东的主观设想来说,是为了反修防修。包含有明显的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愿望。毛泽东希望通过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彻底揭露党内的阴暗面,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理论,并过于夸大了阴暗面,采取了“大民主”式的群众运动的方式,因而使“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廉政建设不得不陷入误区。其基本失误是:(1)对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估计过于严重。发动“文化大革命”时,毛泽东认为农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工厂企业里一个相当大的多数的领导权不在工人群众手里,党内已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这种对党内形势的严重估计,必然会使反腐败斗争扩大化。(2)用“大民主”的方式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认为以前那种由党委领导群众运动的方式已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搞自下而上的不要党委领导的群众运动。用这种不要党委领导的“大民主”方式反腐败,只会助长阶级斗争的扩大化的错误,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3)防腐不治穷,搞“穷廉法”。腐败现象的产生有思想、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要反对腐败,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处理好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生产力,铲除腐败现象滋长的物质土壤。但“文化大革命”只治腐不治穷。并认为富则修,把富裕当作是腐化的物质基础,使反腐败带有严重的禁欲色彩。(4)一些廉政做法走向极端化。最典型的是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做法极端化,把它变成了造反派排挤打击异己的重要手段,失掉了廉政的本来意义。总之,“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一场内乱,而且作为一场反腐败的实践也是失败的。尽管由于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高温高压的作用,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后门”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和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却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普遍蔓延。 5、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反腐倡廉。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遏制腐败现象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也会从体制上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漏洞,因此,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有利于反腐倡廉而不是相反。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政策上和法规上的漏洞和空隙,再加上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使得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比以前更为艰巨、复杂。在新的时期,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继承发展过去反腐倡廉有效做法的同时,摒弃以前的群众运动的做法,努力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1)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恢复,并成立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对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2)完善反腐败立法,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是一部惩腐的专项法律。1987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的补充规定》,标志着我国肃贪法律的完善化。(3)实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自身建设的条例和规定,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等。(4)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82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后,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集中打击和解决干部索贿受贿,投机倒把,套汇、走私等问题,取得了较大成绩。198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额内自首坦白的公告》,监察部也发出了《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这两个《通告》发出后也开展了一场专项反腐斗争。 (二) 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主要遵循的是这样一套路子,即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法制建设惩腐。这实际上是反腐倡廉的三项大思路,应该说,这三项大思路,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倡廉应该遵循和借鉴的。但我们在遵循和借鉴时,应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加以扬弃。 第一、不再搞运动,但要发动群众造声势。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但在发动群众的方式问题上,毛泽东简单沿用了在革命战争时期十分有效的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事实证明,这种方式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把群众迅速发动起来,造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从而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产生明显的震慑作用,收到反腐倡廉的效果。然而,在社会主义时期,频繁而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会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如助长无政府主义思想,削弱党的领导,混淆政策界限,挫伤群众积极性等,造成动机与效果的背离,历史经验证明,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确的选择。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明确提出,当经济建设遇到自由化思潮和腐败现象干扰时,“对待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搞什么政治运动”但反腐败时不再搞群众运动,并不等于不要发动群众参与。作为工作方法,仍然需要动员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造成一定声势,以达到彻底揭露和打击一切腐败现象,教育全体党员和人民的目的。这就需要运用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启发群众的觉悟,把群众动员起来,造成全社会反腐败的大气候,大环境,使腐败现象无法隐藏,都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既要从严治党,更要有制度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建设。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正是由于我们党从严治党,高级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身作则,大大推进了党的廉政建设。现在和今后的反腐败斗争,仍然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需要从严治党,需要高级干部的以身示范。但历史经验表明,单靠用惩治手段从严治党,从严要求高级干部,虽然可以起到必不可少的示范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和政府的反腐防变问题,也不能使党和政府长久地保持清正廉洁形象。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许多情况表明,有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反腐败斗争就能够有章可循;领导者以身作则以及人民群众对领导人的监督,也就容易得到保证,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逐步向法制化轨道:既治标更治本。这就要求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使宪法监督、司法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有足够的权威和效能,每时每刻地发挥作用,对各种腐败现象予以铁面无私的查处。 第三,既要重视思想教育,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将治贪与治穷相结合。通过整风、整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既是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又是保持为官清廉的精神支柱。因此,在任何时候,加强思想教育防腐的优良传统都不能丢。但要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还必须消除腐败现象赖以滋生的物质匮乏的经济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因此,新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使反腐败斗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推进。 第四,既要重视专项斗争,也要重视经常性工作,努力把阶段性战役和长期斗争结合起来,纵观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可以看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即经过一段时间腐败现象有所滋长后,即开展一次阶段性战役,打击腐败现象,过一段时间后再开展一次,这说明,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的特点,不是一两个阶段性战役就能消除的。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反腐败斗争既要有紧迫感,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又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注重经常性的反腐工作,不间断地抓下去,不能中途歇口气,等到腐败现象严重后再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在日前新旧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某种无序状态会造成腐败现象的多发性,为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更要把阶段性战役与长期斗争结合起来,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第五,要把反腐败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结合起来,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效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在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由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形成行政权力,计划权力对资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再加上新的改革措施开始时不完善,漏洞较多,这就使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名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后,可能诱发出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如价格双轨制下出现“官倒”,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地审批部门出现的大量问题,以及金融、房地产、期货市场上的一些经济犯罪现象,表明腐败发生的热点部位和表现形式会随改革进程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时,要根据腐败现象的动态性特点,同时考虑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制止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搞权钱交易的现象,取得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重效果。 当前,我们党正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相信,只要认真吸取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并依据新时期的历史条件探讨和提出反腐败和对策,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一定可以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宋敬华

关于纪检监察的文章

一、树立坚定的政治观念 政治观念,就是一个人的政治信仰,一名纪检干部只有坚定不移地相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才会更加蓬勃的兴旺发展,才会更好的、更坚决的执行党的正确的政令。政治观念不坚定就可能在关键的时候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就可能在经济社会迷失方向,给我党的事业造成各种困难。所以要树立正确坚定的政治观念,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不胜。 因此,我要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学习方法上,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在保证学习时间上,要坚持业余时间自学与单位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同时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和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的书籍、典型事迹等,使学习教育贯穿于政府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始终。 二、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念 这里我所理解的大局是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和谐、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 的第一要务,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要胸怀全局,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工作,以全局的需要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用全局的眼光来审视和把握工作的走向,将全局的标准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尺。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确保提高各项工作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政令畅通无阻。 三、树立自己的责任观念 权利和责任相互依赖,有多大的权利,就在多大的责任,作为党的政令执行的监察机关,执行工作者,其权利我们是可以想像的,所以责任的观念是如何重要,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深知。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这里,我们不能因为长期监督别人而忽视了监督自己,不能因为长期接触一些阴暗面的东西而腐蚀了自己,不能因为长期要求别人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四、树立心中的群众观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纪检干部不是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只有树立群众观念,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需,就是要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我们的工作才不会脱离群众。 五、树立自己的自律观念 现代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开放社会,是一个快速变化的信息社会,如何在这个充满各色诱惑的社会中开展好工作的同时,管好自己,做一名合格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有很好的自律观念,那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自己心里必须有规矩,因为只有很好的约束自己,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很好的监督党的政令贯彻执行下去。 坚持依法履职,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持忠诚履职,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坚持全面履职,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要敢于监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政令畅通;要善于监督,注重讲究方法、找准定位、提升本领,努力取得良好监督效果;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要首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把功夫下在监督检查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严格按党的章程办事,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党的原则办事,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严于律已,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纪检监察公文写作与范例之概述-公文的一般格式公文格式,是指公文制作及印刷的规格与式样。纪检监察公文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公文形式,在格式方面有严格的要求。一、一般公文的格式公文的格式要求。纪检监察公文的格式是在遵循一般党政公文格式要求的前提下,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而总结出来的,因此,要掌握纪检监察公文的格式要求,首先必须掌握一般党政公文的格式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刷版记组成。1、版头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刷。2、份号份号是指公文印刷份数的顺序号。份号应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3、密级密级是指公文秘密的等级,主要有秘密、机密、绝密这三种。公文的秘密等级应标注于份号下方。4、紧急程度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字样,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如“中纪发〔1996〕7 号”。发文顺序号应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6、签发人签发人,是指代表公文发出单位,具有签发文件权力的负责同志。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7、标题标题,是公文中心主题的概括反映。标题主要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8、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是指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顶格排印。9、正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10、附件附件,是指与公文主件有直接关系,对正文起补充、解释、说明的文件材料。公文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11、发文机关署名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12、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是指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13、印章除会议纪要和印刷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14、印发传达范围文件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15、主题词主题词应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16、抄送机关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刷版记上方。17、印刷版记印刷版记是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这些格式要求是十分正规的,而对其他形式的文件有些就不完全适合,因此,《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明确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及适应范围是:(1)《中共**文件》用于各级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2)《中国共产党**委员会(**)》用于各级党委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3)《中共**办公厅(室)文件》、《中共**办公厅(室)(**)》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根据授权,传达党委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4)《中共**部文件》、《中共** 部(**)》用于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各部门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二、纪检监察公文的一般格式纪检监察公文的格式,除正式以“***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监察局文件”等形式出现的公文,可完全按照党的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来形成。但许多纪检监察公文不具备所有党的公文格式的要素,因此,要突出纪检监察公文格式的要求。无论何种形式的纪检监察公文,以下这几项内容是必须具备的:1、标题例如:关于***贪污受贿问题的处分决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同志支持和参与活动的通报。2、发文字号纪检监察公文,按所反映的内容和公文种类,按年度、按类型分别排出公文的字号。不论何种形式,都必须按一定的顺序号来排列。3、秘密等级绝大多数的纪检监察公文都有密级的限制,因此,在印制时必须在首页左上角标出。4、主送机关或领导纪检监察公文的主送机关或领导只能有一个,向谁请示问题就写谁为主送机关或领导。5、正文纪检监察公文的正文内容较多,它应围绕核心内容来表述。6、附件附件应附于正文之后,发文机关名称之前。纪检监察公文中的通报、调查报告、处分决定、审理报告等形式所使用附件比较多。7、发文机关发文机关应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如是调查组或几个人的名义形成的公文,那也应该署名。8、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正式文件应以文件签发或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其他形式的公文应以最后领导审批或部门报出的日期为准。

纪检监察公文,是党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是纪检监察工作中所直接运用的、具有一定特殊要求的文字工具。具有政治性强、业务性强、逻辑性强、精确性强的特点。第一节 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根据纪检监察公文的特点,纪检监察公文的写作必须符合以下七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纪检监察公文的内容要真实、准确纪检监察公文是一种十分严肃的文件,有的具有法律、政策效力,因此,必须行文准确、内容翔实、语言精炼,不能随意发挥,更不能敷衍,要真实、准确。二、纪检监察公文的选材要恰当形成和写好纪检监察公文,不仅要根据不同的材料来恰当地选择公文形式,而且要根据各类公文的特点恰当地选择材料。选择材料,除了掌握好内容要真实、准确外,还必须注意其现实性和代表性。现实性: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现实性很强的工作,它要立足于长久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代表性:任何文章写的内容都应有代表性,才有意义。纪检监察公文的代表性不仅有典型的现实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特性。三、纪检监察公文的结构一结构要求。公文的作者必须根据需要表达的中心内容,运用一定的语言文字,把一系统材料分别主次轻重,进行恰当合理的安排和组织,使公文内容完整地成为一体,以充分、准确地将内容反映出来,这就是安排结构。1、条理清楚。公文要表达和说明什么,是赞成还是反对;哪些问题已澄清,其经过怎样,后果、危害及影响如何;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正在解决,什么问题还有待于解决,等等,不但内容要充实、简洁,而且要表达清楚。2、结构严谨。要紧紧围绕中心所表述问题,理清逻辑线索,根据层次,搞清内在联系。3、格式完整。每一件公文都应有完整的格式。包括题目、编号、主报单位、抄送单位、分发单位、署名日期、密级、印发份数等,都应按要求准确标明。二结构安排。1、结构安排,预先设计。结构是表达公文内容的基本框架, 在写作之前应先设计好公文的结构。构思公文的结构,关键是要有全局观念,根据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对象,围绕中心选择材料、安排层次,形成写作提纲,其中包括文章的层次、论点、论据、段落、写法。对公文怎样开头,段落怎样过渡、照应,怎样收尾,全文共要说明几个问题等都应有一个通盘设想,然后一步一步有次序地进行写作。2、开门见山,首尾照应。纪检监察公文应开门见山直接摆明要说明的情况和要议论的问题,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使阅者脑子里先得到一个总体概念,引起注意。公文的结尾要与开头相照应,有头、有尾、有躯干,不能有头无尾,也不能虎头蛇尾。3、前后呼应,上下衔接。纪检监察公文所叙述的事情脉络要清晰,前因后果,交代明白。前面提的,后面要有印证;后面讲的,前面要有铺叙。公文论述问题,由总到分,由分到总,由一层意思转换为另一层意思,或由叙述转为议论,由议论转为叙述,一般都应有过渡,安排自然,衔接巧妙,以求公文脉络畅通,溶为一体。即使是很短的公文也应注意。4、量体裁衣,详略得当。纪检监察公文要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安排,不能平均使用笔墨,应视问题的大小,该多则多,该少则少,精细适当,详略得当。三结构形式。纪检监察公文的结构形式比较多,一般采用以下三种:1、横式结构。横式结构是把公文所要反映内容的基本情况或是几个突出问题并列排放,分头叙述,有利于突出主要情况和主要问题,便于把问题和情况阐述清楚。横式结构所并列的内容,可按问题的性质,也可按空间位置或其他特征来排列,主要问题可以采用大、小标题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别的办法标示,运用这种横式结构的纪检监察公文,一般先以几句精炼的词句开头,再用几句简要的话结尾,中间是正文。这种结构形式,一般用于撰写决定、通报、指示、通知等类公文。2、纵式结构。纵式结构是按照事件发生、发展的脉络、先后次序或演进层次叙述问题或事件的结构形式。这种结构形式多用于调查报告、案件调查、典型案件剖析等公文。3、纵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是兼有以上两种结构特点的一种写法。一般是用于一些内容比较复杂的公文。含有各种问题性质不同的案件的调查报告,可用横式结构阐述不同性质的问题,而纵式结构则用于叙述同类性质问题的每一个事件。这种形式结构优点是眉目清楚、重点突出。四、纪检监察公文的语言在纪检监察公文中语言使用得准确与否,不是一般的知识水平问题,而是关系到能否准确地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准确地反映情况,能否正确地执行党规党法和党纪的大问题。因此正确、恰当地使用语言,是写好纪检监察公文的一条基本的也是重要的要求。一准确。纪检监察公文要准确地伎用语言文字。1、要明确所用词汇的确切含意,区别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对词的表达程度、使用范围等要正确掌握。2、要注意掌握用词的程度分寸,尤其是对一些副词、判断词要正确使用。3、要注意词的感情色彩,分清词的褒、贬及中性的性质。二简洁。纪检监察公文的内容要简洁,语言也要简洁,不拖泥带水。三朴实。要用准确、朴实无华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去表达丰富的内容。四规范。语言要规范化,要用标准的现代汉语,不生造词汇,不乱用简称,也不能用不规范的繁体字或简化字,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口语或方言。五、纪检监察公文的表达方式常用的基本表达方法有三种:一记叙。纪检监察公文中对某一情况及问题的调查报告,对某一案件的调查报告,在通报或决定中对某一事件的叙述等,都要采用这一手法。记叙必须注意这样两点:1、真实、准确。2、不记流水帐。二议论。纪检监察公文的议论,是指对某一事情、某一问题的客观判断、评价和准确的分析说理。这是纪检监察公文中所普遍采用的表达方式。议论必须掌握好这样三点:1、论点准确。把握住问题的核心,用正确的观点有的放矢地论述,是论点准确的两个重要方面。2、论述充分。就是要用充分的事实和道理来说明论点,做到有理有据。3、逻辑严密。首先要构思严谨,其次还要行文严密。有了精细准确的构思,再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最后才能取得正确的结论。如果立论正确、但论述的方式不正确,那么结论也不会正确;如果立论和论述方式都正确,但逻辑不严密,漏洞百出,那么得出的结论也会受影响。因此逻辑严密,判断正确才可能有保证。三夹叙夹议。夹叙夹议,是在记叙中议论,在议论中记叙。既可以从事实的真实客观记叙中来阐明观点和作出结论,也可以在阐明观点、得出结论之后再用事实来加以论证。在运用夹叙夹议方法写作纪检监察公文时,一定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的统一,两者不能互相矛盾。六、纪检监察公文专用名称纪检监察公文要反映各类问题、各种情况,需要使用许多专用名称。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对于某些领导人的称呼要准确。二译名要统一。三全称与简称。某些名称在公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用全称。如果名称太长或太繁锁,可以注明后使用简称,简称要按习惯用法写。四注意不要使用一些方言及个别难懂的术语。七、纪检监察公文数字用法一使用统一。数字有基数、序数、分数、倍数、概数等几种。不同的数字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使用范围,不能随便使用。1、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表示的范围。⑴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等各种计量的数字,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表示,但其中如果在数字很少,全篇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写成为“三千”、“二百”;表示若干万、若干亿的整数,可以用“万”、“亿”为单位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100,000”可以改为“10万”,“12,500,000,000”可以改为“125亿”,但“45,600万”不能写为“4亿5,600万”。⑵表示日期。如“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应改为“1999年8月28日”。⑶表示编号。如“通纪字第十二号”,应改为“通纪字第12号”。⑷表示百分数。如“百分之三十”,应改为“30%”。2、必须用汉字数字表示的范围。⑴名称中的数词,除了人名、地名、书名、机关名称等专用名词中的数词不能改动以外,普通名词中的数词也不要改。⑵词汇和成语中的数词。⑶分数。如“四分之三”;不要改成“4分之3”⑷概数。如“三四个”,不能改用“34个”。3、引用法规中的章、节、条、款、项、目的时候,按照原法规中所用的数字,原来用汉字的,就用汉字;原来用阿拉伯数码的,就用阿拉伯数码。4、个位数字,往往语言化成分很大,和多位数字在一篇文章或一段文章中一起出现,为了一致和容易比较,应改用阿拉伯数码。二含义明确。表示增加意思时,包括原数在内的,应在“提高”、“增加”、“上升”、“增长”、“扩大”等词之后带有“到、至、为”等字;不包括原数的,应在“提高”、“增加”、“上升”、“增长”、“扩大”等词之后带“了”字。三词语准确。如“不是”、“不满”、“不到”、“小于”、“少于”和“大于”、“多于”、“超过”等,是与数字密切相关的,使用时应和数字的合意相符合。四概括性数字应与各部分数字相符。纪检监察公文中总的数字,应与所概括的各部分数字相符合,总数应是各部分数字之和。第二节 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议、决定、指示、规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意见、批复、会议纪要、函等,每种公文都有自己的写作要求,现仅以“通报”为例加以闸述。一、什么是通报《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说:“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先进、剖析案件、发布信息而面向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一种周知性公文。二、通报的种类通报由于性质、内容、制作单位、发布层次等区别,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按性质分:综合性通报,是带有情况综合和分析性质,就某些地区或部门,一些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所进行的综合分析,进而提出某些评价、分析、措施、意见或建议。如:《全国治理公路“三乱”情况的通报》。专题性通报,是专门针对某一地区或部门、某一问题或倾向提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建议。如:《关于××地区清理超标小汽车情况的通报》。按公文机关分:联合通报,是指几个互不隶属的单位.就某一问题共同发出通报。如:《监察部、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局关于……的通报》。单发通报,是指由一个单位独立制作并发出的通报。按发布层次分:直发通报,是指制作通报单位独立制作并直接向有关单位发出的通报。转发通报,是指上级单位转发下级单位,或是转发平级其他单位通报的一种通报。按通报内容分:信息情况交流通报,是对一个时期工作回顾后作出的.目的在于向有关单位告知重要的情况、动向和信息。表彰通报,是对先进人物、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加以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表扬并号召学习与借鉴。案件通报.是围绕所查处的典型案件剖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的通报、三、通报的写法纪检监察机关,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或典型案件发出通报、有的通报还要公开发表,影响很大。从实际工作来看,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选择纪检监察机关所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危害和经验教训,以对广大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一类是表彰作风正、勤政廉政、敢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的先进人物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这两类通报以第一类所常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使用的通报形式。1、标题的写法通报的标题,是通报内容和主题的高度浓缩,不仅要准确、鲜明、还要有很强的启示力和吸引力,通报的标题能否达到这一要求.对通报写作质量和通报教育、警示作用的发挥起着重要的作用。要写出一个符合要求的通报标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简短扼要。标题不能太长,要用精练的文字,概括出通报的主题.揭示出通报所代表的组织对某一问题的立场和态度。鲜明生动。标题要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既有鲜明的观点和态度。又有丰富生动的语言;既要有准确突出的主题,又要有寓意深刻、发人深省的哲理。2.开头的写法通报开头的形式主要有三大类:一类以政论性语言开头;一类以介绍案情的叙述性语言开头;另一类是转发通报式开头,主要写法是:①政论性开头政论性开头,是用简洁明快、坚定有力的政论性语言,指出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表明党组织对这类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因此在写法上应力求语气连贯、逻辑严密、简洁明快、铿锵有力。要写出气势和威严,以正压邪,理直气壮地表明党组织对消极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的态度。例如:《中央纪委关于坚决查处投机活动的通报》的开头“现将浙江省委关于检查温州市某些部门企业投机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看问题是何等严重,何等触目惊心。此类明目张胆违法违纪的活动.如果再不彻底检查,严肃查处,还谈什么党性、党风!还有什么党纪国法可言!”②叙述性开头叙述性开头是指用叙述性语言概括案情或交待被通报对象的基本情况。这种写法一般要求反映案情自然贴切,概括出问题要点明性质,交待出对违纪问题的查处结果。例如:《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闫健宏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通报》的开头“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向贵州省委、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原贵州省政协常委,贵州咨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闫健宏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闫健宏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1993年11月19日,检察机关依法将其逮捕。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政府、贵州省政协已分别作州决定,开除闫健宏的党籍和公职,撤销其政协常委职务。现将闫健宏的主要违法犯罪事实通报如下:┄┄”。这样开头的写法主要反映以下几方面内容:负责案件调查的组织或单位;被调查对象的职务、名称;被调查的问题性质;对被调查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这种概括的写法先给读者一个基本印象,为引出下文,具体介绍错误事实做好了铺垫。③转发式通报开头转发式通报开头有比较规范的写法.即写明转发哪一级组织或单位对何问题的通报,说明转发通报的目的和要求。例如《中共中央纪委对法人走私案件要严厉查处的通报》“现将《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乳山市商业局‘7.19 ’重大走私香烟案的通报》转发各地区、各部门。山东省乳山市商业局‘7.19 ’走私香烟案,是—起受当地极少数干部支持、包庇,公安、边防人员武装掩护的典型的重大法人走私案件,其情节十分恶劣,性质极为严重。在中共山东省委和公安部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该案已经查结,主要案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这是非常必要的。”这种开头除第—句“引子”说明转发的通报内容外,接下来重点强调对所通报案件性质和严重程度的认定。还有简单一些的转发式通报的开头,只用—句话交待所转发的通报内容即可。例如:“现将×××省××市纪委《关于×××索贿受贿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望广大党员从中吸取教训。”除以上三类开头外.还有一种较简单的开头,例如《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圳“8.5 ”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的开头“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深圳‘8.5 ’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通报如下:……”。这类开头的写法,多采用于案情比较简单,而且案件在公开处理之前已在党内或社会上广为流传,而通报的重点是要明确有关责任人所应负的责任,剖析问题带给我们的教训,所以开头的用法可以简单一些。4、正文的写法通报的正文是通报内容的核心部分.这一部分的内容既要有案情分析,又要有原因和教训的总结;既要有具体的叙述,又要有抽象的概括;既要有严密的逻辑综合,又要富有哲理和文彩。因此,通报的正文,既要体现出作者对案情、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熟悉程度,体现出作者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条规的掌握程度,又要体现出作者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的能力。通报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案情概要和议论分析。值得注意的是.通报正文的案情概要,既不是案件调查报告的照抄照转,事无巨细地罗列犯错误人的具体违法违纪情节和经过,同时也不是处分决定的结论式语言,它应当有粗有细、有详有略,使读者既能看清问题的性质,也能看清问题的主要情节经过、严重程度和所造成的影响等。通报的正文,要在客观叙述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的教训进行分析。这一部分是重点反映党组织对所发生问题的认识、看法与态度,带有很强的指令性。这一部分是通报正文的重点,写作难度比较大,尤其是相同性质案件的通报每年都有许多,而其违纪的原因和所总结的教训大同小异,不用心钻研就很难写出每个通报的特点,就很难有新意,因此,对这一部分的写作要求是,抓住要害,深入剖析,突出重点,创出新意。对违法违纪原因的分析,要注意揭示出问题的本质,从主观与客观的角度分别指出产生问题的根源,这样才真正有助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由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案件的种类比较多,案情复杂,因而论述部分所包含的内容范围也较多,总的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阐述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及所造成的影响与后果;②剖析案件带给我们哪些思考,有什么教训值得汲取;③这个案件给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什么告诫,指出了哪些应当注意的问题;④对所发生的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哪些具体的纠正、制止措施;⑤对减少损失、挽回影响提出哪些具体要求;⑥是否重申以前的有关规定;⑦对所通报的问题是否要求限时报告查处结果;⑧对通报所涉及的有关组织是否提出批评或表扬。以上这八个方面并不要求每个通报的论述部分都必须具备,而是应根据所通报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但不论写几方面的内容,都应当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给人启迪、发人深省的观点和论断,不求多只求精,抓住一点,讲深讲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

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仅仅是城市化的人口水平,还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水平,而且现有的城市还有提高生活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要城市化,首先是城市所提供的市政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城市的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等必须是质量优良、运转良好、效率很高的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在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行为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政府行为,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实质上市政基础设施是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制约,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的建设性质。市政工程又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的考验。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管,忽视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管,市政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2005年8月,在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抽查9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45项法定建设程序有20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占44.4%.其中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占2.2%,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占6.7%,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占20%,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占4.4%,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占11.1%.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的法定手续,使得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抽查的三项桥梁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社会危害案例不只一个,其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要“两手硬”、“两手抓”,不能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同样要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 提高市政工程质量,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堵住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设施、材料进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在抓实、抓好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同时,努力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从自身做起,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一)全面开展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和消除工程实体质量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项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清理和纠正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的市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得到进一步保证;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挥最大作用。近期,省质监总站组织全省各省辖市质监站进行市政工程质量互查,各地区也已陆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应该将其作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 各级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特别是市政桥梁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现场抽测频次,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三)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目前,尽管各地都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有的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大部分建设单位虽然能够按照国家要求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大都存在办理手续滞后,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即将完成仍未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市政工程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复核,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口。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配齐市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的不规范依然存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表现在市政工程中尤其突出。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图纸施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有的监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不能起到“三控制”的实际作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不落实,使现场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五)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除南京、无锡有专门的市政工程质监站外,各市质监站应尽快设立专门的市政工程监督科室,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成立市政公用质监分站,配备能够满足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 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公正、权威”。 三、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的各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责无旁贷,市政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质量马虎不得。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领会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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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从2009年起,将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千分制综合考核,由市级领导带队一次性考核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2010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惩,与年终奖惩挂钩。明确规定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即: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节能减排任务完不成的、急难热点问题没有解决到95%以上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 本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凡有举报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实,凡查实的百分之百处理。几年来,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制进一步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等“六个进一步”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升级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大气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了对村级换届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律、雨雪冰冻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等重要工作纪律,以及救灾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出台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资金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抗旱救灾政策措施、纪律规定、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旱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软环境建设、各类扶贫项目、安全生产、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涉及52.98亿元投资的52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开工率偏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慢、部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的问责力度。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566人。 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珠源清风”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畅通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六个渠道,搭建课堂教学、报刊传播、电视传播、电台传播、网络传播、廉政短信、舞台演出、社会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十个平台,做强做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与全市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落实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从政理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中安监狱等单位驻在**的优势,在协调中安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500余万元,在**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预计年底前建成,明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审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清气正促勤廉”演讲比赛,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去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32.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6.13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878.37万元,下降12.8%,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同比减少800.09万元,下降6.4%,进一步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财政、投融资、司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从社会各界聘请27名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支持配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机制。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其2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坚持和完善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变更审计、结算审计制度,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全市共完成前置审计项目2598项,节约政府投资17.61亿元,平均核减率13.06%。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深化落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企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制、涉企检查准入制和涉企处罚行为规范等12项配套制度,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精简率54.7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精简率48.2%;精简县级行政审批1664项,精简率52.3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572项,精简率46.58%,同时严格监督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五、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一是抓组织协调。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二是抓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坚持原则、善于突破的办案队伍。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制度、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建立了“两规”工作细则等八项办案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在省级下拨700万元办案装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委、政府及时配套3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办案装备建设。市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现代化。五是抓办案功能建设。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建议”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是抓大要案查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81件(次),初步核实704件,立案417件,结案391件,处分人员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83人,其他人员139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继续狠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等歪风,共为15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建立完善一套制度。 六、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城乡同药同价,率先在全省开展100种基本药物零加成试点,去年全市药价平均降幅达29.9%。对中小学生负担、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涉农价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13个预算单位的“小金库”收入154.94万元进行了分类处理,78家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社会群团组织184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涉及金额583.39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1913个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市发现问题19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七、突出重点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 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优质高效、低费廉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截至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其中市级受理49087件,办结48984件;县级受理203275件,办结202423件;乡级受理241358件,办结239194件;村级受理81114件,办结80696件。牵头健全落实了社会评价制度,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部门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公开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当年不满意率超过4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当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两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实现真正的硬约束、硬监督,部门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转变。去年组织327名代表对市级55个部门进行了社会评价,综合满意率均达80%以上。今年又将评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85个部门,全面涵盖了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规定》,建立了大交办、大催办、大督办、大查办机制,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进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问责必追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研究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拟在市、县两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特种行业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纳入一个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结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第一纪工委建立了廉政辅导员制度,第五纪工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试点工作等,为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同时积极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麒麟区试行村(社)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机制;马龙县实行村级“四双”目标承诺管理制度;沾益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工作;宣威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富源县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师宗县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陆良县实行禁酒禁车禁赌制度、财政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罗平县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评议制度;会泽县在村级开展“创业促廉”活动,并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结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订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工商局建立教育保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执法、作风转变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防范系统;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将25个廉政风险点和34个风险环节纳入“标准化协同办公信息系统”,实行分类监控;市交通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五个百分之百”制度,所有工程项目百分之百招标、百分之百实行“双合同”制、百分之百前置审计、百分之百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百分之百坚持“四方会签”才允许工程变更;市环保局对排污费核定征收实行“管费不定费、定费不收费、收费不查费、查费不结费”工作机制,对环境行政案件实行“立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工作机制,对费用收缴实行“收缴分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这些创新的举措,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八、严爱结合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中央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纪委提出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刀会祥、王瑛、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按照“坚韧、和谐、友善、协商”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提高、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团结协调、总结创新、关心重用、树好形象”的思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7年以来共为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资金500余万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理论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能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06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提拔、交流、轮岗224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发挥了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全面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行政编制55个,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费预算统一按照公安经费预算标准核定。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几年来,许多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分别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信息工作联系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党风建设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联系点、纠风工作联系点,并先后荣获“党风建设工作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南西北片区先进联系点”等光荣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等次,**市纪委监察局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安排部署,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的认识看法如下:

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从实践来看,通过规范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政策教育,感化、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积极退赃、海外追逃与劝返等亦具有显著作用,更能有效节约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的其他规定。

《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有关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主动投案:

(一)在初步核实阶段,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时主动投案的;

(二)在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

(三)因伤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前往投案,先委托他人代为表达主动投案意愿,或者以书信、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表达主动投案意愿,后本人到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处理的;

(四)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潜逃后又主动投案,包括在被通缉、抓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五)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有关机关抓获的;

(六)虽非完全出于本人主动,但经他人规劝、陪同投案的;

(七)其他应当视为主动投案的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 晓庄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规定》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监督要求的坚定决心,对于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违纪案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明确了纪检机关处理党员主动投案的具体规定和程序。纪检机关在处理党员主动投案问题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对主动投案的党员,应当根据本人违纪事实,分别作出处置。对于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退清全部违纪款物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纪检监察调研论文范文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村(社区)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步伐还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村级干部作风、村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一些调查和思考,浅谈一下个人对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想法和看法。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是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对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向社区、向基层延伸,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制度,及时收集廉情信息。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交流经验,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四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并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抓手,同时注重将巡查工作与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场镇改造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三务公开”相结合;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相结合;与“克服‘两好’现象加强业务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机制相结合。各纪工委作为巡查工作的主体,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巡查工作手段、方式、机制,突出巡查效果,注重巡查结果运用,确保巡查工作不断出新成效。

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从2009年起,将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千分制综合考核,由市级领导带队一次性考核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2010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惩,与年终奖惩挂钩。明确规定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即: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节能减排任务完不成的、急难热点问题没有解决到95%以上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 本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凡有举报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实,凡查实的百分之百处理。几年来,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制进一步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等“六个进一步”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升级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大气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了对村级换届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律、雨雪冰冻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等重要工作纪律,以及救灾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出台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资金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抗旱救灾政策措施、纪律规定、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旱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软环境建设、各类扶贫项目、安全生产、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涉及52.98亿元投资的52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开工率偏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慢、部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的问责力度。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566人。 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珠源清风”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畅通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六个渠道,搭建课堂教学、报刊传播、电视传播、电台传播、网络传播、廉政短信、舞台演出、社会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十个平台,做强做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与全市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落实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从政理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中安监狱等单位驻在**的优势,在协调中安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500余万元,在**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预计年底前建成,明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审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清气正促勤廉”演讲比赛,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去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32.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6.13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878.37万元,下降12.8%,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同比减少800.09万元,下降6.4%,进一步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财政、投融资、司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从社会各界聘请27名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支持配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机制。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其2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坚持和完善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变更审计、结算审计制度,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全市共完成前置审计项目2598项,节约政府投资17.61亿元,平均核减率13.06%。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深化落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企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制、涉企检查准入制和涉企处罚行为规范等12项配套制度,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精简率54.7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精简率48.2%;精简县级行政审批1664项,精简率52.3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572项,精简率46.58%,同时严格监督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五、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一是抓组织协调。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二是抓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坚持原则、善于突破的办案队伍。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制度、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建立了“两规”工作细则等八项办案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在省级下拨700万元办案装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委、政府及时配套3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办案装备建设。市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现代化。五是抓办案功能建设。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建议”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是抓大要案查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81件(次),初步核实704件,立案417件,结案391件,处分人员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83人,其他人员139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继续狠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等歪风,共为15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建立完善一套制度。 六、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城乡同药同价,率先在全省开展100种基本药物零加成试点,去年全市药价平均降幅达29.9%。对中小学生负担、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涉农价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13个预算单位的“小金库”收入154.94万元进行了分类处理,78家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社会群团组织184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涉及金额583.39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1913个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市发现问题19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七、突出重点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 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优质高效、低费廉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截至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其中市级受理49087件,办结48984件;县级受理203275件,办结202423件;乡级受理241358件,办结239194件;村级受理81114件,办结80696件。牵头健全落实了社会评价制度,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部门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公开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当年不满意率超过4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当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两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实现真正的硬约束、硬监督,部门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转变。去年组织327名代表对市级55个部门进行了社会评价,综合满意率均达80%以上。今年又将评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85个部门,全面涵盖了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规定》,建立了大交办、大催办、大督办、大查办机制,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进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问责必追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研究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拟在市、县两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特种行业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纳入一个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结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第一纪工委建立了廉政辅导员制度,第五纪工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试点工作等,为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同时积极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麒麟区试行村(社)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机制;马龙县实行村级“四双”目标承诺管理制度;沾益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工作;宣威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富源县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师宗县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陆良县实行禁酒禁车禁赌制度、财政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罗平县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评议制度;会泽县在村级开展“创业促廉”活动,并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结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订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工商局建立教育保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执法、作风转变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防范系统;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将25个廉政风险点和34个风险环节纳入“标准化协同办公信息系统”,实行分类监控;市交通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五个百分之百”制度,所有工程项目百分之百招标、百分之百实行“双合同”制、百分之百前置审计、百分之百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百分之百坚持“四方会签”才允许工程变更;市环保局对排污费核定征收实行“管费不定费、定费不收费、收费不查费、查费不结费”工作机制,对环境行政案件实行“立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工作机制,对费用收缴实行“收缴分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这些创新的举措,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八、严爱结合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中央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纪委提出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刀会祥、王瑛、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按照“坚韧、和谐、友善、协商”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提高、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团结协调、总结创新、关心重用、树好形象”的思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7年以来共为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资金500余万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理论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能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06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提拔、交流、轮岗224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发挥了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全面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行政编制55个,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费预算统一按照公安经费预算标准核定。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几年来,许多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分别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信息工作联系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党风建设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联系点、纠风工作联系点,并先后荣获“党风建设工作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南西北片区先进联系点”等光荣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等次,**市纪委监察局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安排部署,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纪检监察网评论文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规范教育和建设,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网络。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就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进行了调研,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理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进行分析,感到领导干部腐败主要是权力失去监督,规章制度弱化,政治学习虚化,理想信念淡化,个人的私欲恶性膨胀等原因所致。其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势在必行。然而,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应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领导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不仅党的领导和机关要严格遵循,政权机关同样要严格遵循。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实践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好,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有了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党内生活不正常,班子就会出问题,个人也会出问题。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要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且一经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使分解后的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减少或杜绝在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可能。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正职对党委和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切实加强班子的内部监督。三是要严格检查、赏罚分明。要加强对贯彻集体决议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坚持做到奖惩分明。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执行集体决议过程中,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各行其是,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拒不执行决议者,以及失职渎职者,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 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从严监督,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事前监督,一是要抓好决策民主化,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管理论文《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一、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

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二、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1、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

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

2、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

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3、讲究监督方式方法。

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4、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

1、制度建立要严明。

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

2、要完善权力规范。

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

3、要坚持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

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zd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zd》,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执行制度要严格。

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四、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

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要强化三种组织的监督力度,从三个方向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1、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

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功夫。因此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可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和廉政状况。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也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全有必要每年对下级进行一次专门审计,从中掌握下级的廉政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

2、要强化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监督弱势。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规格。监督规律告诉我们,有效的监督其主体、客体地位必须平等,所以有必要赋予纪检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级别规格,避免出现站在别人“屋檐下”监督别人的“以小督大”的弱势局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垂直领导关系,以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不受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改革下级纪检机关人员的任免方式,下级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纪检机关在征求下级纪检机关所在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任免。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审计、检察、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3、要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

下级组织虽受上级组织的领导,但对上级组织仍有充分的监督权。上级要在让下级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五、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

1、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

要纠正那些一提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就是搞群众运动,一提舆论监督就是违反“主旋律”的片面思想认识。要教育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考虑设立一个专门的廉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其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策、合理分权、公开用权。要引导人民代表正确行使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对各级国家领导干部选举权、罢免权、弹劾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发表严肃负责的政治见解等。

3、要畅通信访、申诉等群众监督渠道。

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可考虑通过立法程序出台《公民监督细则》,明确公民监督的性质、任务、职权、义务及程序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网络和群众举报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实施,也就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经过人民群众的把关检验,以民主的形式决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将监督的权利真正地、放手地还给社会还给人民,从而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名副其实地交到广大群众的手中。

5、要强化新闻监督的职能。

要制定《新闻法》,在确立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对新闻工作者的地位、职责及其新闻报道加以规范,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国家法律的喉舌,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同时要改革新闻体制,象司法独立一样,实行新闻独立,并形成新闻竞争。新闻记者只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真实性负责,曝滥施职权、权钱交易丑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监督学的小论文如下:

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写小论文的注意事项:

确定题目:论文题目可以从专业知识中来,也可以从时政热点中来,平常多看书、多积累、多思考,便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的一个方向。同时,根据自身兴趣加以甄别、优选,然后确定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要精炼论文题目,使得一看题目就很具吸引力。

细列提纲:确定题目后,要全面收集资料,最好是通过中国知网下载一些与所写论文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章;要花点时间精读文献,即便是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心中已有提纲,也必须再去阅读一些相关文献,这是列好提纲的基础,也是后面撰写论文的必要积累和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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