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终放发双薪视同发放年终奖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个人取得双薪应视作取得全年一次奖励处理。(一)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1)假设雇员2008年1月15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9600元(含税),2008年1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含税) ①查找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9600÷12=8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②应纳税额:9600×10%-25=935(元)。 (2)上例假设雇员取得年终奖金9600元(含税),而1月取得工资收入只有1000元(含税) ①查找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9600-(1600-1000)]÷12=75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由于当月工资低于法定扣除费用1600元,故允许再减除其差额。) ②应纳税额:[9600-(1600-1000)]×10%-25=875(元)。 公司应按上述方法计算全年奖金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该方法已使用过的,取得双薪应并入当月工资计缴个人所得税。
浅谈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完善及税收会计改革的思考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以个人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为视角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个人所得税改革效应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产生的作用,即减轻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加大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降低基尼系数。并通过经济学原理从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得出了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使中等收入阶层收益最大,而中等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从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最大的结论。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费用扣除标准 消费理论 改革效应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也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逐步成为各地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国家征得的75%的个人所得税却来自中低收入者,这显然与当初个人所得税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因此,我国酝酿多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延续了20多年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尽管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会造成短期内的个税减收,但从长期来看,个人所得税仍是我国税收增长潜力最大的税种之一。再者,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将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从而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形成税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而且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这体现了国家积极鼓励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趋向。同时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加大了税收的征收力度。本次调整个人所得税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的作用。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 减轻了工薪阶层的负担 本次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将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翻了一番,不是立足于调节收入差距,而是立足于给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增加消费。按有关部门的计算,我国城市居民年消费支出月为1143元,将扣除费用确定为1600元,使中低收入者保证基本支出得到满足后略有结余,这是顺应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费用支出加大的合理调整。而在此之前,工薪阶层在基本生活需要未得到满足前就需缴纳所得税,显然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发展经济目的“是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这一宗旨的。本次个税改革的取向在于减税,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将减轻,甚至根本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据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1737.05亿元,其中65%来自于工薪阶层。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1600元后,有人估算,财政可能因此减少280亿元的收入,也就是说工薪阶层每年可减少280亿元的纳税负担,也就意味工薪阶层增加可支配收入280亿元。根据税收乘数原理,280亿元的减税可形成社会需求1120亿元。据国家税务总局预测: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全国个人所得税的减收部分占到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05亿元的16%左右。(二)加大了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目前所得税种中最能体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税种。在降低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同时,争取最大限度地利用个人所得税在调整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在征管方面研究新措施、引进新手段,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关键。本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提出了对富人进行重点征管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提出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将以前的单项申报改为双项申报,即将原来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改为高收入者的工作单位和其本人都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违法。条例规定,扣缴义务人都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这就形成了对高收入者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实施条例中,高收入者也有了明确的定义:“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个人”。 (三)缩小收入差距,降低基尼系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全国统一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有利于促进地区间的公平。如果对高收入地区实行高费用扣除标准,低收入地区实行低费用扣除标准,反而将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这将与个税本来的调节意义背道而驰。目前,各地实行统一的纳税标准,对收入较低的西部地区将产生很大益处,西部相当部分中低收入阶层将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地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减轻,有利于鼓励消费,促进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在所有税种里最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对收入进行二次平衡。富人和穷人是财富分配链中的两端,要缩小贫富差距,就是要从富人那里分割一定的财富,用来补贴穷人。而在我国近十多年来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加大,基尼系数达到0.45,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或者超过0.4,说明贫富差距过大。贫富差距凸显与个人所得税制度失效是因果相生的。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违背了大家公认的“二八定律”。而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占收入或消费总额的50%,但是,这20%的富人,对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竟然只有10%。这充分说明,个税不但没有实现从富人到穷人的“调节”,相反,这种财富的二次分配还处于一种“倒流”状态中。长期“倒流”下,只能是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社会贫富差距仍将继续加大。有人称,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只有通过政府的税收强制手段才是完成“调节”的最有效方式。对比中国这样的“制度失效”,新加坡的个税政策无疑可以借鉴。新加坡总理发布税务报告称,占人口总数20%的新加坡富人交的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数的93%,意即:个税基本都是由富人承担。新加坡政府另外对市民有各种补贴,其中占人口80%的市民,其补贴和交税平衡后,都有净入账;只有那20%的富人是净出账,2003年富人的平均净出账是4.3万新币。富人承担几乎全部的个人所得税义务,政府收缴上来以后通过补贴等方式实现对穷人的再分配;富人在纳税活动中付出义务,穷人从纳税活动中获得好处——这才是一个正常有效的个税“调节”状态。中国公众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期待,很大程度上寄托在个税制度的归位中。税收制度对广大中等收入群体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作用原理是“限高,促中,提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对降低基尼系数有明显的作用。 二、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效应——个人收入增加产生的效应 (一)收入变化对消费的影响正如前面所说,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减收也就意味着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根据西方经济学中对国民收入的研究,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居民收入水平的高低、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以及即期可实现的购买力,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消费需求的大小和强弱。宏观经济学中对居民消费行为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第二阶段的生命周期理论、持久收入理论和相对收入理论;第三阶段的霍尔随机游走假说,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大量的假说。这些理论思想为我们研究我国居民的消费行为提供了借鉴和思路。1. 消费理论 (1)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凯恩斯认为,在短期内,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收入的多少,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也会增加,消费是“完全可逆”的,但消费的增长低于收入增长,边际消费倾向逐渐递减。(2)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假说。该假说首先假定消费者是理性的,能以合理的方式使用自己的收入,进行消费;其次,消费者行为的唯一目标是实现效用最大化。这样,理性的消费者将依据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其预期寿命来安排收入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比例,即每个人都将根据他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来安排他的消费支出。消费不是取决于个人现期收入,而是取决于其一生的收入。(3)弗里得曼的持久收入假说。弗里得曼将个人的收入分为持久性收入和暂时性收入。持久性收入是稳定的、正常的收入,暂时性收入则是不稳定的、意外的收入。弗里得曼认为,决定人们消费支出的是他们持久的、长期的收入,而不是短期的可支配收入。因为短期可支配收入会受到许多偶然因素的影响经常变动,人们消费与短期经常变动的收入没有稳定函数关系。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人们实际上是根据他们在长期中能保持的收入水平来进行消费的。(4)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假说。杜森贝利认为,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到自身收入的影响,而且也受到周围人的消费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到自己目前收入的影响,而且也受到自己过去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影响。上述消费理论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收入尤其是稳定收入的确是影响消费的最主要因素,而本次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正是增加了工薪阶层的稳定而持久的收入。2.收入对消费影响的分析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GDP已经突破1万亿美元,人均超过800美元,整体上已从“八五”时期的世界低收入国家行列跃入世界中下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社科院和国家统计局都曾经做过全国社会阶层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基本上认定,中国的“中间阶层”人群数量大量增加,已经占总体人口的15%-18%左右。随着中等收入阶层的崛起,中国消费率将不断上升,预计从2002年的58%上升到2010年的65%,并于2020年达到71%,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迅速增长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消费倾向是购买高端、新型商品,从而推动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去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正是消费升级的起跑线。目前在人均GDP逾3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层“扎堆儿”的沪、京、粤、浙等沿海发达地区,消费升级表现尤为明显,这些地区已经率先进入小康阶段。中等收入阶层消费支出中,2002年与1992年相比,食品、衣着等生存型的消费倾向下降了22个百分点,而医疗保险、交通通信、娱乐文化教育、居住等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消费倾向却显著上升,提高了17个百分点。不动产、金融和保险类投资成为时尚,城市投资者渐次浮出水面。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这群人已经开始追求经济安全、享乐和发展,一个稳健的投资理财计划对他们会很有吸引力。中等收入阶层的储蓄性支出正向投资性支出转变,股票、教育、保险等成为他们消费的热点,而且他们普遍对品牌的忠诚度较高,消费理念非常成熟。最近,某公司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理财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在理财工具价值的认同方面,风险较低的保障工具如子女教育基金、保险、国债等增长幅度最大。中等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为1.1,即每增加1元收入,可带动1.1元的消费。其后依次为:中高收入人群、最高收入人群、最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中等收入人群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力量。这次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对中等收入人群的影响也是最大的。全国约有2.5亿多从业人员达到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人群的成长势必带来消费的转型,即生活质量越加受到关注,从追求数量型向讲求质量型迅速转变;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居民可支配收入将有所增加,消费开支绝对量也会增长,同时投资类消费比重也将随之上升。这些积极变化会反过来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特别是将提升第三产业,迅速增加对第三产业的需求,推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改变中国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不合理状况。三、 结束语工薪所得扣除标准大幅提高800元,与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提高的发展趋势相一致,体现了国富民强的发展经济的宗旨。这次个税改革不仅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加大了个税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缩小了收入差距,降低了基尼系数,提高了人民的购买力,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个税这次改革产生的良好效果,对国民经济发展必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计学术论文提供一些参考主题,以供参考。 一,会计(包括会计理论,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资产评估)金融衍生品的 1.工具及2粉饰行为的财务报表和预防 3.在会计欺诈的预防和治疗_ 4.思维会计诚信问题上的会计职业道德 6.在会计国际化与民族化 7.在稳健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和 5.讨论它的实际应用 8.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使用 9.相关性和会计信息的协调可靠性破产 11.研究的公允价值计量 10.一些财务问题财务会计 12.在提高财务报告 13.在业务分部信息披露 14.中国证券市场研究 15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会计信息公司治理的质量 16.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 17.报表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问题探讨 - 18.中国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初步 19 。现金流量分析 20.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研究报告 21.讨论合并 22值表的应用在中国勘探论上市公司23中期报告 24.面临的挑战和改革对策目前的财务报告模式面临 25.研究表外融资的会计问题 26.限制和改革现行的财务报表上的资产减值会计 27.讨论28.收益管理 29.研究公司债务重组 30.网络会计问题的探讨 31.绿色会计 32.环境会计问题 33.责任会计现代企业制度 34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 人力资源会计问题 35.人力资源知识经济 36.若干问题的研究模式综合收益的条件下,占 37.在企业资产重组的会计问题38.作业成本法在我国企业应用 39.研究战略成本管理的制定和应用 41.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问题的讨论 42.研究企业集团的 40.内部结算价成本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和发展 44. 46.会计监督 45.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会计问题 43.责任评估高科技企业的价值<对于企业 50.“企业会计制度”创新 51.中国加入WTO的新会计制度BR> 47.企业资产重组评估 48.思考整体评估问题 49.影响面对占 52. XX国际比较标准的挑战(例如:比较中美无形资产准则)的新旧债务重组准则 53.比较与企业的影响54.研究无形资产会计问题 55.萨宾纳斯 - 奥克斯利法案的影响占中国 56.回顾与反思资产的概念57.规范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比较分析会计 58和选择会计政策的 BR> 59.若干虚拟企业的财务会计问题讨论 60.无形资产会计知识经济讨论 61实证会计理论与在我们两方使用 二中,金融管理(含财务管理,管理会计)1,MBO的讨论 2. MBO的影响在财务和信息披露 3.在LBO 4.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5.预防投资组合理论和金融风险 6.代理理论和财务控制 7.金融市场和企业融资 8.在市场经济企业的融资渠道 9.西方企业融资结构的条件 BR> 10.在我们的融资租赁 11.企业绩效评价指标 12.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上市公司的 13.质量获利 14.有关债务管理问题的研究 15.股利政策 16.影响下 19.选择现代企业财务在知识经济中的财务分析并购的 17.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18.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20.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21.探讨 - 22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 - 上市公司并购 23.研究债务问题 24。战略研究财务公司介绍,25财务公司经营策略探讨 - 26.资本管理的思考 27.创业的资本运作和管理 28.风险投资 29.研究的运行机制金融问题资产的企业重组 30.研究管理会计问题资产重组中的财务决策 31.企业兼并 32.融资并购选择 33.战略与支付(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 34.研究股票期权问题 35.结构和公司治理 36.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37.国际税务规划研究融资 38.税务规划跨国企业 39.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 40 XXX税(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 42 WTO中国的税务会计与展望 43后中国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的财务管理 44.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的问题及对策 等话题的影响,请参考以下网址: = w.xg.dllyjj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 题 报 告 学 生: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 ··· 二、 1、 2、 3、 ··· ···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开题报告范文 ·英语开题报告范文 ·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会计开题报告
2012年1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试点: 1.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实行增值税 2.新增两档低税率:11%、6% 3.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的收入仍归试点地区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增值税链条的完善,有利于增值税收入的大幅增加。中国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过程,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增值税链条不断完善的过程。1994年推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增值税纳税人扣减机器设备等货物所含税额,导致增值税链条的重要一环被断裂,2009年中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允许纳税人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增值税链条基本完整,使纳税人所购的服务类等所含税额可以抵扣。从静态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原本属于营业税的收入归入增值税收入,增加了增值税收入。从动态看,由于在最终消费以前的各个环节,税收环环相扣,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促进分工,有助提高经济效率,由此也会带来增值税收入的增长。 2、有利于试点城市或地区获得制度分割收益,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产业集群规模和程度,提高城市和区域竞争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的分工与专业化,同时减轻相关行业消费者的负担,从而进一步刺激需求,以此种方式形成良性循环,故对试点行业是利好政策。试点地区先于其他地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获得制度分割带来的收益,相关企业和人员会向试点地区集聚,其结果是使试点地区相关产业的集群规模进一步扩大,增强产业竞争力,从而增强城市与区域竞争力。以上海为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首先选在上海试点,从试点内容看,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这对促进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部分现代服务业的产业集群是有利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海城市竞争力。 3、未来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助于房地产业发展及房价回归理性。对销售不动产以及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改征增值税后,可以消除住房销售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购房者负担,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向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理性发展。同时,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对象是企业,且允许作为购房者的企业可以凭据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其销项税额,那么,这必然有利于房屋销售规模的扩大,房地产企业通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降低房价扩大销售,获取收益。 4、未来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助于金融保险业的分工协作,促进金融创新。增值税的主要优点就是促进分工、促进专业化,而中国金融保险业要做大做强,需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协调合作,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提高中国金融保险业的专业化水平。如果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采用3%的征收率,其总体税负大幅下降,因为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5%.与房地产业一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其需求方的企业同样可以凭金融保险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其销项税额,结果也是一样,即促进金融保险业的需求上升。 5、消除重复征税,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税负下降,各环节企业成本下降,从而有利于降低物价,降低通胀水平。为应对经济萧条,欧美国家、日本等都推行宽松货币政策,实行低利率、扩大货币供应规模,中国面临的通胀压力难以在短时期内消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产业间环环相扣,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降低了消费品的税收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通胀压力。从长远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促进产业间、产业内的分工与合作,有利于从总体上提高经济效率,而经济效率的提高,有助于降低总体物价水平。 6、对政府间收入分配造成影响,并产生倒逼机制,促进地方税制改革,特别是房产税制度改革。除少数行业外,营业税收入基本全部划归地方政府收入,增值税收入的25%划归地方,尽管在试点期或过渡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这部分收入仍归地方政府,但从长期看,试点期或过渡期结束后,这部分收入仍会最终归属中央政府。而营业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就要求尽快推行地方税制度改革,创新地方税税制,弥补最终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造成的地方税收入损失。地方税的核心是房产税,地方政府应尽快推动房产税制度改革。 总之,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与完善是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所决定的,它在平衡税负,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避免发生偷税等发挥重要。并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另外对于促进投资,优化产业结构也将有积极意义。
摘 要:中国加入WTO将推动农业参与全球化竞争,在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风险。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已不可回避,农业作为一种弱质产业更容易受其影响。本文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入手,对绿色贸易壁垒理论进行概述,接下来,联系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剖析了我国农产品受阻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和国际原因。最后,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绿色贸易壁垒,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 《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 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505.4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2.37%)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0.65%)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参考资料:1.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2.王学真.中国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6)3.夏英祝.加入WTO:中国农业如何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农业经济问题,2003(3)4.卢授永,杨晓光.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3(1)
一、对现行消费税制的评价与分析 1.消费税的功能定位单一。 2.消费税征税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一方面,现行消费税把某些生活必需品和少数生产资料列入了征税范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过去被认为是高档消费品的商品已逐步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或常用品,使消费受到限制,不符合我国消费税的指导原则。在几个消费税税目中,包括了黄酒、酒精、轮胎等项目,对这些消费品或生产资料征收消费税,势必使人们对必需品的消费受到限制,部分行业生产发展受到影响,不符合我国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导致了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越位。另一方面,现行消费税未把一些高档娱乐消费纳入征税范围。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仅局限于传统货物品目,而未涉及对消费行为的调节。现在一些高档娱乐消费,如歌舞厅、高尔夫球、保龄球等活动价高利大,对其征收一道消费税,既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又能起到限制高档娱乐业盲目发展的作用。此外,未将一些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消费品列入征税范围。 3.消费税税负不尽合理。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率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平衡财政收入,税负的不尽合理削弱了消费税作为调节性税种应有的职能,也是我国消费税欠税严重的重要原因。 4.消费税征税环节过于单一。我国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课税制度,主要确定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纳税。征税环节过于单一,在实践中带来不少问题:(1)征收中生产环节难以准确确定。(2)给偷逃税者以可乘之机。(3)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4)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5.消费税计税方式价内税透明度不够。消费税属于间接税,有价外税和价内税两种计税方式。西方国家多采用价外税形式,我国采用价内税形式。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带来诸多问题:(1)认识上产生误解。(2)价税不分,影响价格透明度和税收透明度,消费者购买物品所付的款项无法区分价款与税款。(3)作为价内税,消费税依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4)价内税与价外税并存,给会计核算和统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消费税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取向和宏观经济意图从消费税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来看,19世纪中叶后,由于以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制体系的发展,作为以商品课税为主要形式的消费税占各国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供给学派经济思想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以美国为代表的减税浪潮席卷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各国纷纷开始探索降低所得税,加强和改进商品、劳务税道路,尤其是70年代后期西方国家对环境和生态保护觉醒,消费税因其具有独特的经济调节作用,又开始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这些国家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又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由此可见,消费税主要是作为辅助税种,体现的是国家的产业政策取向和宏观经济意图。因此,消费税在选择课税对象时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体现“寓禁于征”的精神,比如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对实木地板和一次性原木筷子等负外部性较大或是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等商品的课征。而长期以来,资源浪费型产业在我国都没有为自己生产行为带来的负面效应“买单”;二是体现“向富人征税”的精神,如对高尔夫球、游艇一些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的课征。我们此次消费税的调整都较好地体现这两个意图。但就对经济的影响而言,似乎此次政策调整对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更为深远。人们会选择没有征收消费税的替代商品消费税对经济的影响,从宏观角度来讲主要体现在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即国家支持什么产业发展,限制什么产业发展。从微观角度看,主要是通过对消费量的调节来影响企业生产。可见,消费税的开征将通过引起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影响人们的选择行为,进而生产和消费。理论上讲,税收会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用。消费税的征收会提高售价,在收入效应下,人们觉得自己的收入相对而言下降了,因此会减少消费量;而在替代效应下,人们会选择没有征收消费税的同类商品来替代被征税的商品。对实木地板和一次性原木筷子征税,将会使人们更多地选择复合木地板和其他材料制成的一次性筷子。据报道,有的国家不但成功应用废纸、木屑、秸秆和芦苇等材料制作地板、房屋的墙体等一般建材,甚至可以用来制作飞机、汽车的外壳。我们的企业在这方面还远远不够。同样,我们知道,人们购买汽车追求的并不是排量大而是动力性好,对大排放量乘用车消费税率的提高,短期内的确会影响到大排量汽车的销售前景,但是,生产企业同样可以通过对汽车引擎的技术改进,使小排量的发动机输出的功率和马力达到以前较大排量发动机才能实现的目标。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涡轮增压技术就已经应用于部分车型了。而加快对太阳能汽车、天然气汽车的研究和产业化,将会极大降低对石油产品等传统能源的依赖,不但规避消费税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也保护了环境。又比如,此次税改对子午线轮胎继续免税,也是因为子午线轮胎技术先进、安全节能,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可以通过免税来降低其价格,鼓励人们购买使用。企业将通过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来应对税改可见,生产企业的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是应对此次税改最佳的路径。通过技术进步,不仅能规避消费税带来的成本提升,还能抢占行业的技术制高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注意节能和环保,不重视技术创新。虽然,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的口号提出很多年了,而今却被人们戏称作是“世界工厂”。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策的因素也是重要的一环。虽然,消费税作为辅助税种,此次改革调整的效力有限,但却预示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向鼓励企业注重环保、节能和技术创新的转变。从这个角度看,消费税调整的一小步,不仅不是企业发展的包袱,而是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的一大步00
团员进行个人的自我评价有利于提升团员们对自身不足的反思。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团员个人的自我评价,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福建省共青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动员部署暨团干部下沉基层工作推进会在团省委机关召开。团省委书记宿利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宿利南指出,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是深入系统地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机遇,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的重大机遇,是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拓展有效作为的重大机遇,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群团改革决策部署,深化我省共青团改革的重大机遇。
宿利南强调,要把握教育实践的总体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教育实践。要坚持党建带团建,主动向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汇报活动情况,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创新工作载体。要强化氛围营造,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好“青年之声”平台扩大教育实践的影响面和渗透力。要抓好督导考评,强化领导责任,强化一线推动,强化督导考核,促进教育实践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宿利南强调,要严格按照团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心下沉、身下沉、手下沉,不折不扣地把第四批下沉基层工作落实好,确保共青团改革举措在基层取得实效。要下沉到每个乡镇,与一线团干部、普通团员青年深入接触。要聚焦当前共青团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提出1至2个工作项目,在下沉基层期间集中精力予以突破,为市县两级共青团改革发展提供有益探索。要结合省、市、县、乡团委换届,把握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市、县两级团委抓紧制定出台改革方案。
团省委副书记兰明尚主持会议,团省委副书记杨溢、团省委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团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主要负责人及第四批下沉所在县级团委书记约80人参加会议。宁德团市委主要负责人及团省委前三批下沉基层干部代表就下沉基层工作在会上分别作了交流分享。
自20xx年5月我光荣地成为一名共青团员以来,我时刻保持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热爱祖国,坚持正确的思想和政治方向,曾被评为“优秀团员”。上学期我参加本校第4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不仅顺利的拿到了结业证书,而且由于我在培训班学习时成绩显著,被评为了优秀学员。这不仅使我深入地学习了关于党的知识,同时也丰富了我对共青团的认识,而且让我深深地了解到作为一名优秀的团员,要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模范作用,提高个人思想素质,为以后成为一个社会上优秀的人才而努力。
在学习上,我不为学习而学习,更不为考试而学习,而是在学习中不断充实自我,丰富头脑,培养自己良好的思考习惯,所以我有着端正的学习态度,善于学习,取得了好的成绩,我不曾骄傲自满,而是保持谦逊的态度,继续努力;一旦遭遇挫折,我也不会灰心丧气,自怨自艾,而是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努力在以后取得更好的成绩。
作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干部,我对待工作认真勤恳,积极负责,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做好学校、班委会分配下来的每一项工作,对于班级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支教部的工作,都能有较好的处理。作为青年志愿者学会里的一员,我除了按照支教部的规定,每周五去为万秀小学那边支教之外,我还积极参加其他部门的活动,如分团委心交部组织的去敬老院看望老人的活动,还有青协活动部组织的去人民公园为树木施肥的活动等,各项活动均受到了各部门负责人的赞扬,因此被多次评为“工作积极分子”。
在生活方面,我待人有礼,为人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并始终保持着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在身边的人遇到困难时,我能热情地伸出援助之手,乐于参加各项有益的活动,而我所在的宿舍也被评为“文明宿舍”。
在紧张的学习工作之余,我积极参加各项课余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知识,拓展视野,曾获第一届“学海杯”知识竞赛冠军和“最佳答题手”的称号、第三届驻邕高校“农民之子”大学生支农知识竞赛复赛和决赛都获得“二等奖”、论文《探析大学生公共道德行为的现状》在20xx—20xx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学习成果被政法学院评为一等奖等。
人的一生,没有最高层次的目标,只有更高层次的追求,人只有不断向着更高层次目标不懈追求,才会不断发展、进步。青春只有一次,但求面对碧海苍天扪心自问时我能骄傲地说:我拼过,我无悔。
作为一名团员,我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我的原则是:尽我所能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漫漫人生路,我想如果我能勇于尝试新的东西,不断挑战极限,并尽我所能努力做好。这样的话,即使到了人生的终点,我也能坦然地告诉别人:我能,我行,我是一个真正的成功者。
因此,在进入大学初,我就为自己设立了四年的短期目标,以达到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的目标。同时还送给自己四个字:切忌懒惰。争取能够在大学四年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身综合学习的能力。在思想政治方面,上学期,我向学院党总支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表明了我想入党的决心。在实践过程中,我积极履行在申请书中给自己提出的要求,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为更好的为同学服务作好准备。在工作方面,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同时,也是寻找一次为同学服务的机会。
在开学初,我就报名参加了学院秘书处的工作,并很快成为负责人之一。一个学期的活动,我结识了许多朋友,也学会了一种技能——沟通。与他人合作,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的沟通。所以在班集体中,我就经常了解大家对老师和对我的意见,并试着在谈话中找出解决之道。 积极参加班级及学院团日的活动,我还积极参与了我班推出的“拒绝推销,我有主张”和“文明就餐问卷调查”两项活动。在向广大同学宣传的同时,能够和其他同学一起工作、学习,我感觉到自己在不断成长起来。
在学习方面,我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做到认真预习、复习两个方面一起抓。另外,积极阅读有关管理学的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同时,还有效的配合老师的工作,加强老师和其他的联系。事实上,许多同学都表现出了积极参与活动的态度。
----共设院长1人,书记1人,副院长2人,科级3人,科员3人,辅导员2人。1. 刘岩院长主持研究生学院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生教育资源分配;负责学院内的人事调动及人员分工;负责学院内人员的岗位津贴分配;负责学院内规章制度制定;负责研究生事业经费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学院的安全、防火、保卫、卫生等工作。2. 王丹来书记主持党总支和研究生就业工作。负责研究生学院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等群团的指导和研究生学院职工及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研究生的奖惩、奖学金、各类补贴、困难补助、保险、“三助”、助学金和贷款的审批工作;负责研究生学院的安全、防火、保卫、卫生等工作;协助和配合院长做好研究生学院的日常行政工作。3. 魏延刚副院长分管招生工作。负责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和课程进修班学员的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入学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负责办理“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的录取工作;负责研究生学院内设备、机要室的管理等工作。4. 孙丽副院长分管培养与学籍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负责组织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工作;负责教学质量检查与监督;负责建立研究生培养的评估体系;负责组织教研、教改活动。5、招生与就业部制定和上报各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编制各类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调剂与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相关实施细则;开展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各类研究生录取的相关工作;完成研究生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6、培养与管理部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学籍档案、科技档案及教学档案的整理、转递;负责各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授予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类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教学及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工作;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数据上报工作;完成研究生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7、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的文件接发及研究生学院文件起草、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研究生学院各类设备的保管、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的入学和毕业体检工作;负责研究生学院大型活动的安排与组织工作;负责研究生就业报表和各种数据统计及上传工作;负责工程硕士课程学习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的注册工作;完成研究生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8、分团委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负责指导研究生会的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活动;负责研究生部的宣传工作;负责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负责研究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完成研究生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提纲
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如何把毕业论文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提纲,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题目: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述评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及不足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人性理论假说
一、人性理性维度的界定
二、人性理性维度视角下人性假设的发展
三、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人性假设:税收行为的有限理性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变迁与发展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一、外在约束条件的一般分析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实约束条件分析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国外个人所得改革趋势及实践
第一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
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税制改革的大背景
二、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趋势
三、简要评析
第二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典型实践
一、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简介
二、单一所得税的兴起和实践
三、二元税制在北欧国家的推行
第三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全球化使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出现趋同趋势
二、单一税为什么被一些国家采纳而被一些国家抛弃
三、北欧国家为什么采用二元所得税方案
第四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考虑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因素
二、单一税改革方案的启示
三、二元所得税改革的启示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整体性分析
第一节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的简要分析
一、改革措施的单一性不利于个人所得税的成长与发展
二、分类课税模式的制度设计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三、具体税制要素的改革未能随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调整
四、现行征管制度制约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转换
第二节 税制结构优化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与税制结构变化
二、对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
第三节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原则
第四节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向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几个“矛盾式”命题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取向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中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混合型模式的选择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理论框架及解释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分析
二、本文的解释:课税模式的偏离
第二节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演进及剖析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课税制度的演进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剖析
第三节 中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具体方案的选择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之争
二、综合与分类混合型课税模式设计的不同方案
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改革的合理取向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综合与分类课税模式税制要素设计
第一节 纳税人
一、现行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明确几个概念
三、本文的界定
第二节 征税范围
一、“个人应税所得”的理论界定
二、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存在的问题
三、征收范围:本文的界定
第三节 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
一、费用扣除的理论界定
二、中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下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
第四节 税率
一、税率设计的理论分析
二、综合与分类课税模式下税率的设计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课税模式管理
第一节 申报单位的确定
一、申报单位的选择:理论与实践视角
二、本文观点:以个人为申报单位
第二节 课税方式的选择
一、源泉扣缴的制度设计
二、自行申报的制度设计
第三节 征纳流程设计
一、征纳流程设计的原则
二、征纳流程设计的前提: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权
三、征纳流程的具体设计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综合与分类课税模式配套制度和措施
第一节 建立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平台
一、以地方税务局为中心的平台
二、以国家税务局为中心的平台
第二节 建立有效的收入监控制度
一、建立全新的纳税人编码制度
二、完善储蓄存款实名制制度
三、创新个人现金管理制度
四、分层次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第三节 构建税收协助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一、现行税收征管实践中的“税收协助”剖析
二、税收协助制度的作用
三、完善税收协助,形成协调的涉税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第四节 建立个人所得税稽核制度
一、建立个人所得税稽核程序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稽核方式
三、提高稽核绩效的保障:增强个人所得税法律的威慑作用
第五节 建立个人所得税援助机制
一、行政援助机制
二、人性化援助制度:免税
第六节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以不同的征税物件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它对自然人的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
[摘要]文章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未来改革方向作为核心研究问题,通过对比以个人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各自具有的优缺点,寻找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税纳税单位。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对国内外已有先进经验和成熟税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认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
1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与比较:个人与家庭
1.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
随着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不断演变与发展以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个人、家庭及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
1.1.1以个人为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就是把单独的个体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仅就纳税人本身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所得进行纳税申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只允许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此外,国际上采用这种制度的还有日本、丹麦、芬兰、纽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其中,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较为成熟,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日本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综合,它同时以分类征收为补充,即对纳税人取得的大部分收入进行综合课征,对特殊专案实行分类课征。在费用扣除方面设计了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不仅充分考虑了取得各项收入耗费的直接成本,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差异。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课税原则和完善的税前扣除机制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同时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负担原则。
1.1.2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就是将家庭所有成员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减除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目前,国际上坚持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有法国、菲律宾等国家。以法国为例,法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纳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法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引入了家庭系数制,即给家庭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一般成年人的系数为1,孩子的系数为0.5,然后用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总额除以家庭系数得到应税收入。例如,在法国一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三口之家月收入总额为45000元,该家庭中夫妇的家庭系数都为1,孩子的家庭系数为0.5,故该三口之家的家庭系数为2.5。因此,可计算出该家庭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为1800045000÷2.5=18000元。由此可以看出,纳税人的婚姻状态和所抚养的子女数直接影响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家庭人口数越多则家庭系数越大,在家庭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应税收入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这充分体现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1.1.3可供选择的纳税单位
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一种纳税单位进行申报纳税,每种纳税单位都设计了与之相适应的税率。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的生活婚姻状态选择一种最优的纳税单位。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就是这种申报制度。在美国,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从户主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单独申报、丧偶申报和单身申报这五种型别中选择一种与自身家庭状态相适应的课税单位。例如,同样是已婚夫妻,他们既可以选择分别独自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合并收入后进行联合申报纳税。这种可供选择纳税单位的申报制度给纳税人提供了充分的筹划空间,从而激发纳税人的自主纳税意识。当然,多种课税单位的税制设计使得美国税制变得愈加复杂,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从本质上来看,美国实行的可供选择的课税单位是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综合,而且这种税制设计过于复杂,征管成本较高,我国尚且没有实施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环境和条件,因此下文主要研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这两种税收制度。
1.2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1.2.1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婚姻中性原则是指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会对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产生影响,即课税单位的确定不能给婚姻状态不同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税负。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意味着每个人都只对自己取得的收入单独进行申报纳税,即配偶中一方取得收入的高低并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应纳税额。这种税收制度充分体现了个人主义原则,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
2征管简便,便于税源监控。
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只涉及独立个体的经济行为,即在税收征管时,对家庭某一成员课税不用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便宜征纳双方。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源监控时,更容易获取个人的收入资讯,从而便于对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源泉扣缴,防止税源流失。
1.2.2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未考虑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造成横向不公平。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具有简便、透明的特点,但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从而造成个税征收的横向不公平。下文将以工资薪金为例,用例项说明当家庭总收入相同,而家庭成员收入构成不同时,各个家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有什么不同。从上表可直观看出,在采用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相反,夫妻收入差距越小,家庭税负越轻。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进税率,收入悬殊的家庭收入较高那方面临的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较重。因此,这种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导致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款而改变自身的经济行为,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
2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未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
我国现行采用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未考虑到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情况,很难体现纳税人的整体负担水平。一个家庭的纳税能力除了与家庭收入总额直接相关外,还间接受到家庭构成因素的影响。如,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身体状态、赡养人口的数量、生活支出情况等因素。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分类扣除,分类适用税率的方式征收税款,并未设定对特殊专案的扣除与豁免,因此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尤其是对过高收入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得不到很好发挥,有时甚至起著“逆调节”的作用。例如,甲乙两人均为普通工薪阶层,每月收入都为7000元,甲单身,几乎没有家庭责任;而乙为五口之家的一家之主,上有父母需要奉养,下有子女需要养育。在这种情况下,乙的生活负担明显比甲重得多,因此两人的纳税能力必然也是不同的。但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甲乙两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均为7000-3500×10%-105=245元。以小见大,我国现行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3夫妻双方通过转移收入逃避税收。
前文所述已经阐明在实行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这样一来,收入悬殊家庭的夫妻双方就会想方设法对应纳税所得进行转移和分散,拉近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以寻求较低的边际税率,从而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单独纳税制度刚好给这类家庭提供了可乘之机。
1.3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1.3.1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富有横向公平。
家庭是一个基础的经济单元,家庭经济负担严重制约著纳税人的负税能力。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能够充分考虑到各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差异,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负税能力。此外,只要一个家庭的收入总额不变,不管收入在夫妻之间怎样进行分配,整个家庭的税收负担就保持不变。这不仅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收入构成和家庭负担差异,还可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通过资产或收入的分割转移进行避税,从而防止税源流失。
2符合税收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 *** 征税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执行。当个人所得税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时,为了达到家庭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夫妻双方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家庭最有利的一种工作组合方式: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工作或一方工作一方留家照料。由此可以看出,家庭联合纳税相对于个人纳税能更好地使一个家庭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并且能达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1.3.2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前文已经说明,当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时,家庭联合纳税有利于减轻税负;当夫妻收入差距较小时,家庭联合纳税反而会加重税负。这样一来,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会给不同婚姻状态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税负,从而影响纳税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2流动人口过多造成按家庭课税成本太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程序的不断加快及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选择异地工作的都市白领越来越多,这使得我国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超过两亿人,这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型别,使得社会上产生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离等许多跨越空间地理位置的新型家庭型别。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异地家庭每个成员的经济状况,不能及时获取异地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资讯,不便于税务机关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倘若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会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加重,同时也将大大增加税收征管成本。
3难以掌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怎样对异地同一家庭人员的收入状况资讯进行收集整理,一直是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变革的最大技术问题。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人户分离”、“异地收入”现象,在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怎样获取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资讯并对其进行合并课税,成为了最难跨越的技术障碍。此外,税务机关目前尚未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资讯互通渠道,难以掌握纳税人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特别是股息、利息、红利等游离于监控之外的收入,造成监督上的疏漏和税源的大量流失。
4现行分类税制难以确定费用扣除总额。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课税就意味着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汇总在一起,然后扣除整个家庭必要的生计费用总额后对其统一课税。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应纳税所得,按其各自的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型别,每一类的扣除标准都不尽相同。可以看出,在分类征收模式下,难以综合考虑整个家庭的费用扣除总额。并且,随着现代化程序的加快和社会的不断变迁,我国的家庭结构也在不断随之变化,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实行家庭联合纳税就意味着要对不同结构的家庭加以分类,并制定出全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标准,这无疑是一项艰钜的任务。
2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建议
一方面,我国当前实行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具有诸多弊端,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背景下迫切需要改革;另一方面,最近备受青睐的家庭联合纳税申报制度虽然富有横向公平,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个税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但因其不具有婚姻中性,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造成“扭曲”,因此单纯的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也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最优选择。综上所述,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
2.1采取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收入要合并纳税,夫妻收入合并纳税后的总体税负相对於夫妻双方独自纳税的税负水平或升或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为了使家庭联合纳税符合婚姻中性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实行了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即夫妻的薪酬所得可单独计算征税,其他所得仍需汇总计算征税。台湾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合并申报第三项规定,“不论夫妻采用何种财产制度,其所得均应依法合并申报。”在合并申报制度实施初期,所得税法要求夫妻的全部所得都应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然而在税收实践中逐渐发现联合申报会产生较高的累进税率,从而使夫妻合并纳税后的税负水平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婚姻中性。因此台湾当局对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决定采用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既具有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合并课税的优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配偶间薪酬的累进税负,尽量降低对婚姻的干预程度。
2.2建立完善的综合资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
我国目前还缺乏一个能将纳税人家庭相关资讯有效地综合起来的资讯平台,也缺乏与金融机构、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及资讯共享。据证实,为了给家庭联合纳税征管模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资讯联网工作已于2012年在我国 *** 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面启动。此外,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我国金税工程已取得巨大成就。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最终将建成一个实现资讯互享、覆盖范围广泛的现代化税收管理资讯化系统。这种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网路平台,将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 *** 部门的资讯实现互通,从而促进 *** 各部门间的资讯交流和共同协作。在这种资讯共享的管理环境下,税务部门能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家庭情况的变动,从而有利于税制设计,加强税源监控,简化税收征管工作。
2.3简化家庭的概念,引入家庭系数制
家庭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税收征管时如何明确界定家庭的范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例如,家庭联合纳税中的“家庭”究竟是指一对夫妇和子女的两代之家还是多对夫妇和子女的几世同堂大家庭。家庭范围的界定不清晰使得按家庭课征个人所得税变得愈加难以操作和复杂化。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我国目前一共大概有4.3亿户家庭,家庭规模平均为3.02人。对比往年资料可知,我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为我们选择家庭作为纳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趋势下,税务机关可选择核心家庭作为根本课税单位,即不是以共同生活而是以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的划分标准。这样,税务部门在制定税率时就以核心家庭为根本出发点,对于一个两对夫妇的三代之家或人口更多的家庭可采取拆分方式。在简化家庭概念的同时,我国还可引入法国的家庭系数制,即对家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然后用家庭系数去除家庭联合申报纳税的那部分收入得到应税收入。
2.4建立混合计税模式
混合所得税制又称分类综合所得税制,顾名思义,是指对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分类分项课税,其余部分收入加总合计课税。混合所得税制兼具了分类与综合两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未来会受到更多国家的推崇与采用。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具有便宜征纳双方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面。分类分项扣除使得应税类别越多的纳税人被允许的费用扣除总额越多,从而难以准确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综合负税能力,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而综合所得税制虽然最能反映纳税人的整体负税能力,但其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因此,结合当前国情,我国可借鉴日本个人所得税的先进制度与经验,对纳税人的大部分所得采用综合征收,对特殊专案所得实行单独计税,如资本利得。在费用扣除方面,对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必要的成本扣除及根据家庭负担状况进行生计扣除。这种税前扣除机制不仅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取得各项应税收入耗费的必要成本,同时还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生活负担的差异,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和公平税负原则。
3结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不仅具有家庭联合纳税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从理论上而言符合我国当前实际国情;从情感上而言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从操作上来看,不可否认目前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技术障碍,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一再推托。当前国情下,我国尚不具备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的必要技术条件,但这不能成为我们止步不前的理由。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效果,即达到“有钱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的目的,同时又不影响婚姻中性,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恰好能满足这一设想。因此,我们应主动创造条件,顺应民意,使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早日落实,成为民众福祉。
参考文献:
[1]陈思.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的选择与完善[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报,2010,21:30-33.
[2]崔志坤.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国际趋势、典型实践[J].税收经济研究,20125:42-50.
[3]贾康,梁季.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J].动态经济学,20103:37-43.
[4]李华.家庭还是个人: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J].财政研究,20112:31-34.
[5]李思雅.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优化选择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学院,2012.
[6]马淑红.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的分析与思考[J].攀登,2005,105:86-88.
[7]岳树民,卢艺.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J].税收经济研究,20133:1-7.
[8]郑春荣.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基于婚姻中性的视角[J].经济新视野,2008,22
范文二:个人所得税制现存问题与对策探讨
个人所得税的收取人群包括本国民众、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在经过多次调整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所采取的征收模式为分类制。
1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个人所得税模式
造成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尚且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而引起的民众心理失衡。
1.2现有税制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科学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对于居民所得税的免征额也是完全统一的,这样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居民缴纳费用的公平公正性,但是却并没有实际考虑到纳税居民的个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消费水平的差异。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实际负担能力如赡养老人、养育子女、房贷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1.3现有税制实现分类制征收模式不够合理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对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难以区分,可能造成收入相同而纳税不同的现象发生。例如王某是企业的设计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而李某个人从事设计工资,每月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280元。两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差935元。同样的一个月劳动所得,却由于我国费用扣除制度对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课征办法不同使李某多缴935元的税款。
1.4现有税制无法充分贯彻立法原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缓解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现行税制已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反而造成了综合收入多税负轻,而经济来源平均较低但是收入相对集中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此外,现行税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1.5纳税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纳税不公平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之间,按照现有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按年计征的主要纳税物件有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特定的某些行业和薪资来源,这样的征税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些特定行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与普通企业员工的纳税差异,其次,税务部门虽然对应缴纳税资的企业专案有着统一规定,但是在税收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差别。
2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
2.1改革课税模式
将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进行融合,将两者进行统一应用,实现对不同性质税款的合理收取。在当前的经济转型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会不断随着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应用综合税与分类税的混合制度进行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偷税漏税、税收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实现税收管理水平与税收环境的和谐统一。
2.2合理制定费用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不能仅仅根据薪资水平与资金性质进行评价。众所周知,我国地广人多,因此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与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都各不相同。除去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对于其他减免政策需要进行严谨系统的分析。
2.3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制向综合制改进
首先就需要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分项所得的征收分类税进行预先扣除,当纳税年度结束后,再由纳税人对全年各项综合所得税进行合并申报,同时通过多退少补的方式对年度内已纳税金额进行清缴汇算。
2.4加强公民纳税意识
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推广,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2.5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首先可以借助先进的现代电子科学技术,通过与银行合作建立完善的资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避免由于资讯错误而造成税收管理的负面影响。资讯管理系统需要对个人的收入来源、收入数量进行详细的监控与核查,此外,还要对个人持有的不动产与流动资金进行定期登记核实,以实现对纳税人的财产监管。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