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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会与政治文明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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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会与政治文明毕业论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应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提高公民素质,使人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相统一。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文化,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文化因素深深地渗入其间,它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支撑。同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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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文化,要立足社会生活实际。构建和谐社会,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体现为目标和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同我们的远大理想、同现阶段的共同理想是一致的。

作为过程,构建和谐社会是分阶段的、有层次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建设和谐文化,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更要着眼于现实的要求。

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1)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具体表现在:①经济基础的需要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②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由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因而它必然在上层建筑领域也占统治地位,并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③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及其方向。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由于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独立性,其改变有早有晚、有快有慢。这种情况决定了上层建筑中思想文化领域里新旧斗争的长期性。(2) 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①从服务的方向上看,一方面保护和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排除反对自己的对立物。②从服务的方式看,上层建筑通过法律、经济、思想等手段的调控来为经济基础服务。③从服务的效果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有促进、阻碍两种情况。(3) 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取决于它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归根到底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当它为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就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反之则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社会主义国家里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上层建筑中的核心政治力量,其先进性的发挥,就集中表现在它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这是因为:新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总有某些不完善的地方;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使它有脱离经济基础的倾向;经济基础的变化不会立即在上层建筑中得到反映;上层建筑仍然维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3.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规律的内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构成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的主要内容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发展方向,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取决于和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要求,这一规律表明,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变化发展,上层建筑是否需要改革以及改革的形式和方向,都取决于经济基础的状况。4. 正确认识这一规律的方法论意义(1)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也是我们观察和研究社会历史的一把钥匙,每一历史时期的上层建筑都能从经济基础中得到科学的说明。(2)这一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根据。(3)这一规律对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政治体制属于上层建筑。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引起政治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改革对于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4)这一规律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自觉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依据。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性首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以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十六大报告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按照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十六大报告强调,完善改革与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确保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本身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解决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更多地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共产党执政,就是要领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离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始终着眼于把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努力落到实处,必须始终着眼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基层来说,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扩大基层民主,确保群众参与基层政权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们要继续探索更多新途径新办法,以利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更充分有效地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向前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同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思想、道德的问题。人们思想上、道德上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来解决。如果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差,再好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了,也会因为得不到正确的执行和遵守而变成发挥不了作用的一纸空文。在社会秩序的维系、社会风气的治理中,法制建设是很重要的一手。这两手也必须同时抓、两手都要硬,而不可偏废。这两手都抓好了,社会风气的治理水平就会大大提高,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和消极现象就会大大减少。要始终注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领导人民建设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我们这样大的国家进行改革和建设,只有各地区各部门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我们才能步调一致地前进。全党同志都应该明确,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国家政令和法制统一,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国家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一经制定并付诸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一律遵照执行。任何地方任何部门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人都不得借口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而推卸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规避应受的约束和监督。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带头维护国家的政令和法制统一,自觉反对和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举国上下为之振奋。从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虽一字之差,却见证了一代代小康社会建设者默默无闻、辛勤耕耘的奋斗历程。作为青年一代,在享受先辈建设成果的同时,应毅然接过建设小康社会的接力棒,用优异的成绩向建设功勋们致敬!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青年一代责无旁贷。年幼时,懵懂的我们对衣食无忧的小康社会无比憧憬,立志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如今,在祖国的培养下,我们已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接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接力棒。我们必须要牢树使命意识,在国家发展事业前进的道路上铺砖加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正确定位自我角色。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广大青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己都扮演着主人翁的角色,找准自己小康社会建设者、铺路者的角色定位,切不能成为心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态的旁观者、过路者,更不能成为干尽“违法乱纪,阻碍发展”勾当的捣乱者、毁路者。只有人人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小康社会建设道路上披荆斩棘,才能聚合为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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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摘要注意事项

①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②尽量采用文字叙述,不要将文中的数据罗列在摘要中;文字要简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应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不要列举例证,不介绍研究过程;

③摘要的内容必须完整,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应写成一篇可以独立使用的短文。

④摘要一般不分段,切忌以条列式书写法。陈述要客观,对研究过程、方法和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

所谓小康社会不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满足城乡发展需要。人与环境更加和谐,每个人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得到更好的发展。在我心中的小康社会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社会,那里没有烟雾没有战争没有坏人。在我心中的小康社会,那里的设备都是用太阳能来发电,所以没有硝烟。那里的商店都是由机器人来管理的,每间屋子都是东暖夏凉;每个房子都有一个控制的机关,想把屋子里变成什么颜色就能变成什么颜色,还可以变成透明的看见屋外的景色,想听什么音乐都可以听到。在我心中的小康社会每家的房子都是自己设计的,只要一个机器人用一个月就可以盖好,就连家具都可以自己设计。在每家都有一个以上的宠物,每人都有一个遥控器,和一个翻译机。可以让你的宠物听你的话,可以听懂动物说的话。在我心中的小康社会每个国家都有一样的地位,也就不会有战争,每个国家和平相处交流。在这个小康社会里没有残疾人,因为没有病毒没有坏蛋,没有人不开心。就连知识也是机器人教的。没有人会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那该多好啊!如果真的有一天我心中的小康社会会出现,或者想象的更好那该多好。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的小康社会吧!我心中的小康社会天,暗了,我的思绪随着朦胧的月色飘向了远处,梦里,一片喧嚣打破了我原本寂静的意境,身体飘起来了。我支配着自己梦游般的身体飘到了这城市的上空,这里是灯火辉煌,高楼林立,五彩的霓虹灯向漆黑的夜空尽情展示自己的妖媚,熙熙攮攮的人群仿佛不知疲倦,流水般涌动着,用他们的嘈杂与欢乐谱写了小康社会的美丽诗篇。咦?为什么看不见超市门口的乞丐呢?原来小康社会是容不得他们的,他们都改行升官发财去了。也许是耳朵受不了如此的嘈杂,我又飘到了居民小区,这里一改往日的贫困落后,汽车花园应有尽有,高达7、8层的居民楼通体粉色,偶尔有几个窗户透出点明亮的灯光或几个忙碌的身影,好奇心又使我进入某个房间,哇,现代化电器家具应有尽有:电脑、电视、空调、家庭影院、欧式沙发等等,看来,人们的生活真是又进了一个档次。我离开了闹市区,飞到了城外的公路上方,这是一条弯曲的平坦的高速公路,夜已深,白色的公路在月色的笼罩下仿佛一条银色的绸带飘向远方。来往的疾速行驶的汽车,仿佛是绸带上流动的玛瑙,公路两边的乡村,已沉睡过去,一种温馨的感觉促使我飞进了这个乡村,星罗棋布的白色红瓦小楼房,在花园的映衬下,颇有点欧式风味,偶尔传出几声大吠,或是鸟鸣,也应看作是这农村的交响乐,即使是农村平坦宽阔的水泥路也到处可见,纵横交错,看到这儿,我内心心角有一簇希望的火苗在悄悄燃烧。天快亮了,我拖着疲惫的身体飞过一座座城市,当我路过黄冈市时,看到这幕景象:蓝天碧水之间,横跨着雄伟的鄂黄长江大桥,大桥上华灯闪耀,仿佛给大桥嵌上无数璀璨的明珠,是啊,自从小康社会建设以来,黄冈市经济腾飞,人民生活水平飞速提高……这场梦在我的口水中告终,醒来后,我的思绪还是没有办法回到现实,小康社会,真的带给人们太多的便利了。我心目中的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保障。

经济与社会政治小论文

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经济发展政治论文25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

[摘 要]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但是,强调经济发展绝不能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社会本身是人的生活和实践及其各种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在这里,人是根本、主体、中心、出发点和目的,物则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服务的;人为自身目的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各种对象、关系、规范、制度则是人的活动赖以进行的条件、方式和形式;经济活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 文化 、科教、国防等方面则为人所创造并为经济所决定,它反过来作用和制约着人和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根本来看待和处理社会生活及其实践中的各种矛盾。

[关键词]发展理念;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B03;D6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 编号]1672-2426(2013)09-0004-05

实现中国人及其社会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当代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未来理想和根本目标,本身蕴含着并首先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它始终是当代中国发展所面临和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同时包含着如何处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人与物、理论与实践、生活与观念、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矛盾和问题,以及经济、政治、科技、 教育 、文化、国防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不言而喻,所有这些矛盾、问题和关系都需要也都应该得到正确处理与合理解决。问题在于: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这些矛盾关系的内在规律与客观要求是什么?在全球化背景下,什么样的处理方式和怎样的解决办法才是正确的与合理的?在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发展基础上,在中国经济总量已处于世界第二位情况下,我们应当确立什么样的发展目标、发展要求、发展原则和发展理念?本文拟立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要求,主要就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做一理论探讨。

一、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在“二战”结束以后的一个时期内,经济发展曾成为许多国家发展所追求的首选目标。然而,将“经济发展”归结为“经济增长”所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及其严重后果,使其本身受到了新的发展实践的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理论的严厉批判。以至于今天人们谈到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往往还心存疑虑或心有余悸。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仍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深入 反思 的理论课题。

正如人的生存是人的发展的前提一样,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发展不仅依赖于经济发展,而且最终取决于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就失去了基本的前提和必要的基础,因而也就根本谈不到社会其他方面发展。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穿住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正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1]

正因为如此,当发展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时代课题时,许多政治家和经济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的主题是经济发展。而在“二战”之后新独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不约而同地将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增长)作为他们的主要目标。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和观念在后来的发展实践中显露出其本身的某些片面性和历史局限性。但是,我们不应该脱离历史实际简单地将其仅仅视为发展实践的失误,实际上它本身带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它也不能仅仅被指责为发展理念上的简单化和片面化,其实它有其自身理论上的某种合理性;它更不能被视为缺乏根据的主观决策和长官意志,事实上它是面对各自现实需要所做出的一种现实抉择和理性选择。以我国发展为例,中国曾经是一个经济非常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面对旧中国遗留下“一穷二白”的旧家底,新中国领导人一开始就将经济恢复、生产力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作为自己的关注重点。但遗憾的是这一正确的决策由于后来指导思想上出现失误而未能坚持下去,以至于改革开放之前我们连起码的温饱问题甚至是生存问题也不能完全解决。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才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发展为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把经济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由此,我们才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不仅在世纪之交顺利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提前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而且在2010年使“我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跃升到世界第二位,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2]这是了不起的历史性成就,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而这本身正是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巨大成果。

如果说经济发展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及其不同发展阶段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话,那么,它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来说,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基础地位和前提意义。其根据和理由,主要在于我国社会发展在新世纪新阶段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复杂矛盾: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特别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起来,但同时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改革开放使我国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缩小城乡发展差别、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仍然艰巨;30多年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卫生、社会福利等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然相对落后,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也日益增多;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日益深化,中国开始走向世界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但与此同时各种复杂的国际矛盾也日益凸显,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和平崛起心存疑虑,甚至仍然采用冷战思维而对中国的发展进行围堵与遏制,这不仅使我们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而且使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矛盾和困难。不可否认,这些问题并不都是经济问题,它涉及我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应当看到,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那就是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当前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很难真正解决,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会缺乏基础,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也就难以如期实现。 不仅如此,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的更深刻理由和根据还在于,我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3]以此分析和判断为基础,显而易见,“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4]正因为如此,“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5]而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而言,不言而喻,经济发展仍然处于首要地位并具有决定意义。只要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还未建成,只要我国发展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还未完全达到,只要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还未真正实现,我们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把经济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就必须把经济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来对待。这也许正是当年邓小平反复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6]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强调“第一要务是发展”[7]的真实意义和实质内涵。

二、中国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发展

毫无疑问,任何发展都不能忽视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但是,强调经济发展并不排除社会其他方面发展。事实上,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本身就意味着,社会发展还要有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自身也表明,发展本身是一个具有多种目标和多重任务的复杂系统。我们必须从社会发展的总体性及其各方面的协调性来看待经济发展问题。否则,如果仅仅强调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而忽视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只看到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而看不到其他目标和其他任务,那么,发展本身就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由此,将可能导致社会畸形发展,甚至会重蹈“二战”之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发展的覆辙,从而使自身陷入各种社会矛盾的困境而难以自拔。

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不仅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而且经济发展也不等于经济增长。通常把经济增长理解为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而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又被视为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毋庸置疑,GDP的增长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但是,经济发展绝不单纯等同于经济增长。由于社会发展的理论、观念和政策的不同,经济增长本身完全可能产生两种根本不同的结果。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观念,不仅注重经济发展,而且能自觉地将经济发展成果用于解决贫困、失业、生态、体制、教育、文化和不平等等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政策,仅仅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甚至为增长而发展,把经济增长视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其结果往往导致社会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贫困加剧、生态恶化、社会腐败等问题,导致社会的片面畸形发展。20世纪60-70年代,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所谓“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起飞与社会安定同时并举,受到世人普遍肯定;而同期巴西、阿根廷、伊朗、巴基斯坦等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虽然令人羡慕,但其产生的农民贫困、两极分化、社会动荡等严重社会问题[8]却也令人失望。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将社会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仅会使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累积和集中爆发,而且会导致人们陷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英德米特·吉尔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从而使社会发展甚至经济增长本身陷入长期停滞乃至出现倒退现象。

正因为如此,许多发展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是一个全面范畴,发展不等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必须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例如,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主任杜德利·西尔斯就指出:“调查一国发展情况应提出的问题是:贫困状况怎么样?失业状况怎么样?不平等现象又是怎么样?……一个没有包含减少贫困、失业和不平等现象诸目标的‘计划’,难以被认为是‘发展计划’”。[9]美国波士顿大学世界发展研究所所长保罗·P·斯特里登教授也指出:“发展必须重新下定义,应叫做向当今世界主要‘敌人’:营养不良、疾病、文盲、贫民窟、失业和不平等开战。”[10]西尔斯和斯特里登还明确区分了发展和增长的不同,并强调指出:“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从最终意义上说,发展不仅仅包括人民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还包括其他更广的方面。因此,应当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发展是集科技、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即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11]此外,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谬尔·亨廷顿也强调指出:发展应当包括“增长”、“公平”、“民主”、“稳定”、“自主”五大目标。因为,“落后社会是贫穷的、不公平的、压制性的、粗暴的、依附于人的。发展就是从后者转变为前者的过程。”[12]所有这些都表明: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更不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处于首要的、前提的和基础的地位,但社会发展必须是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制度、法律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发展才可能是合理的与健康的。

然而,当代社会发展,不仅应当是全面的,而且必须是协调的。这是因为,所谓社会,并非机械装置,也不是人口堆积,而是人的生活和实践及其各种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它绝不是其本身各种构成要素的简单集合或机械拼凑,而是其人和物、存在和意识、实践和观念、经济和政治、科技和教育、生存和发展、生活与安全等各种矛盾及其相互关系有机统一所构成的系统整体。而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中的各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系统中处于一定地位并发挥某种特定功能且与其他要素发生相互作用的系统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体性及其各要素的相互关联,是系统本身的根本特征。因而,对于系统中的任何一种要素都要从它与其他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来理解,并要从它在系统整体中所处地位和所发挥功能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系统整体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系统也同样如此并且更为复杂。在这里,人是根本,物则是属于人的。因此,必须以人为根本来看待和处理社会生活及其实践中的各种矛盾。这意味着:人是主体、中心、出发点和目的,物则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服务的;人为自身目的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各种对象、关系、规范、制度则是人的活动赖以进行的条件、方式和形式;人们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而思想和观念则是人们生活和实践本身的内在构成要素;经济活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文化、科教、国防等方面则为人所创造并经济所决定,它反过来作用和制约着人和经济发展;人创造社会生活并推动历史发展,社会生活和历史条件也制约着人的生存和发展。由此来看,没有各方面要素的彼此协调,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的正常而健康的发展。 坚持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曾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经济与教育、科学、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各方面需要综合平衡”。[13]党的十四大指出:“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14]党的十五大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15]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6]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7]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 面相 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18]所有这些论述,既是对世界各国发展 经验 教训的科学 总结 ,同时也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

然而,理论的自觉与观念的合理,并不能保证社会发展实践本身就没有矛盾和不出现问题,关键在于以自觉的理论与合理的观念为指导正确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在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之后,我国社会发展本身虽然解决了某些旧矛盾和旧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矛盾和新问题。对此,党的 报告 指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 安全生产 、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19]显而易见,这些新矛盾和新问题的实质,主要是社会各领域和各方面及其发展过程各环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协调问题。如果这些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正确处理和有效解决,中国社会发展就可能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而它本身则意味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社会发展的关注点和着力点将需要努力解决好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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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49-25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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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江泽民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

[16]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8.

[17]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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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小论文,首先先说说发展对外经济对我国的利弊得失,罗列好处,若干点,罗列弊端,若干点,比较好处与弊端、权衡那一种对民生影响最大,也就是说,如何做,使人民得益。最后做出总结陈词结论。一千多字,很容易写出来的。

“零花钱”不容轻视(政治小论文)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日益富裕起来,孩子们的零花钱便也在不止不觉间不断上涨,有的甚至到了让人膛目结舌的地步。 远的不说,就说我们班吧!班里有些男生女生,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可是对于穿着打扮,可都是“行家”。"BALENO"的上衣,"NIKE"的鞋子,"adidas"的书包,“SONY”的MP3……真可谓集名牌于一身。另有一些男生,通常每天身上都会带有上百块的钱,用于所谓的“吃喝玩乐”,泡网吧,打游戏,看色情录像、结交不良少年;更有的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手机……这种例子在如今的校园中已不再是凤毛麟角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认为,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有以下几点原因: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经济状况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二,目前家庭多是独生子女,父母过分溺爱;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其中家长对孩子的过分溺爱是最主要原因。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传统中,父母们都会用零花钱来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比如:勤俭节约、财务自理。但在今天,生活富裕了,孩子的那点零花钱家长也不会放在心上。但这种超前消费意识是不适合中学生的,将给他们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首先,会促使他们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惯。第一,吃零食的习惯,尤其是初中学生,一旦身上有了钱,见到喜欢吃的零食便会毫无节制地买。一些学校的校门前就有不少卖零食及饮料的小卖部,周围还有很多摆地摊的,卖些廉价的冰棒、棉花糖、油炸食品等。吃零食本身已经对身体无益了,更何况这种环境下出售的往往是一些三无食品。这样一来,不但浪费了钱,更重要的是不利于身体健康。 第二,浪费的习惯。许多学生自以为有的是钱,所以对很多东西都不珍惜。比如,买了丰盛的午饭一句“没胃口”就原封不动地“回收”了;早餐的馒头咬了一口就慷慨地留给了“垃圾桶”,等等。如果有人“介意”,他们会满不在乎地说:"反正我花的是我自己的钱。"但他却没有意识到,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他潇潇洒洒所花的钱凝聚了父母多少的血汗。 其次,孩子之间容易产生攀比心理,从而引发一些孩子的心理失衡。今天你在“肯德基”搓一顿几十元;明天我在“XX酒家”摆一桌几百元,看谁更有风度。现在的孩子谁手里要是没几个零花钱,看着同伴经常拿着钱去买这买那,总是羡慕得很,又尴尬的很。这种羡慕、尴尬处理得好那是幸运,若是处理得不好,带来的后果将不可想象。4月12日江北区一名约7岁的女孩哭喊着要跳楼。不为别的,就只是为了从父母那得到零花钱。而有的孩子可能萌生或多或少的拜金主义,以金钱或能换取金钱的一切作为自己的钟爱。 再次,会给其他人树立不好的榜样,给他们的父母造成压力。有的孩子由于心理还未成熟,分辨是非能力不足,看到别的同学有那么多钱用,于是也向父母要。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很有钱。我相信,现在很多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收人也一般,但是为了满足孩子,甚至维护他们的“尊严”,他们只好省吃俭用地挤出一点来给孩子。可孩子并不心疼,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还嫌不够。 第四,会使孩子形成错误的金钱观,以为“金钱是万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不知道应认真学好知识,不懂得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有的孩子,把父母的叮咛嘱咐,老师的教诲当成“耳边风”,只懂得吃喝玩乐,腹中却空空如也。更是忘却了将来有独立生活,赡养父母,为社会作贡献的责任。 最后。也是最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某些孩子走上犯罪之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人俭难。"可能今天你的家庭是相对富裕的,但谁也不能保证将永远富有,倘若已经养成了奢侈的习惯,将来要如何面对贫穷呢?也许有的人靠自己的意志能熬过去,但有的人却会难以自拔。前不久,报纸曾经报道,广州一名14岁的中学生在潜入同字家中盗窃被发现后,向同学的母亲狂刺38刀实在是惨无人道。 身为父母,谁不爱自己的孩子,谁不愿给孩子付出呢?但是,家长们该给孩子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味地给钱显然是错误的,而应该给他们以知识和正确的引导。金钱是把双刃剑,用得不好就伤人———家长们对此一定要有充分认识。在处理孩子的零花钱问题上,家长首先要牢记:零花钱,也是一种教育孩子的手段。 一是培养劳动意识。家长可以把零花钱作为一种奖励手段。比如,孩子做了什么家务劳动,学习上取得了什么成绩或进步,可以按照事先的约定给孩子一定的奖励作为零花钱。让孩子形成劳动最光荣的观念。 二是培养合理的消费观念。花钱也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就像学游泳一定要亲自下水一样,不让孩子自己掌握、使用零花钱,他们就学不会合理消费,这对他们以后走上社会,独立生活是不利的。 三是培养自立能力。许多家长没有意识到给孩子零花钱是孩子的“成长需要”。让孩子自己乘车、买文具、买图书,其重要意义是通过“购买”这种最基本的社会生活方式,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专家建议,至少在孩子七八岁时,家长就应该有意识地给孩子一些零花钱,并随着年龄的增长合理提高孩子自由支配的数额。家长也可以帮助孩子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理财知识,如消费、储蓄等。 零花钱是每个家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对待“钱”,是人生道德大厦中一根重要的支柱。孩子对零花钱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其成年后道德的形成。作为父母,首先,绝不能在经济上放纵孩子,从小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思想;其次,在此基础上,教会他们如何消费与分配零花钱,掌握一些基本的经济知识。一句话,要使孩子合理使用零花钱。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毕业论文

1.论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2.论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3.论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 4.关于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 5.论法与正义 6.论法律移植 7.论法的功能 8.论法律信仰 9.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10.论隐私及其立法保护 11.论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2.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13.论国家司法豁免权 14.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5.论中国的领海制度 16.论契约自由原则 17.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18.论无权代理 19.论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20。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讨论 21.论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22.论合同的违约责任 23.论罪刑法定原则 24.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25.诉讼成本论 26.计算机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27.论虚假广告罪的构成 28.论非法传销与刑事犯罪 29.论我国毒品犯罪的立法完善 30.论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 31.论权利质押 32.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运用 33.论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34.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35.关于完善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思考 36.论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37.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 38.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9.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 40.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41.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42.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43.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44.网络立法研究 45.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46.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47.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及其处罚 48.论正当防卫 49.试论侵权著作权的犯罪 50.论刑法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时的关系 51.论刑法的效力 52.论数罪并罚 53.论刑诉法“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 54.论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诉讼权利的保障 55.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56。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 57.论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58。论公司的法律人格 59.论律师的诉讼地位 60.反垄断立法的几个问题 61.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职责 62.论我国的物权体系 63.制定民法典若干问题浅论 64.我国反倾销制度评析 65.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66.执行难原因探析与对策研究 67.论刑事科技手段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68.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完善 69.论夫妻忠诚义务与我国婚姻法完善 70.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文明建设 71.关于新时期我国军事法体系建构的设想 72.中国军事法的历史演进 73.论我国军事法治的现代化 74.中国近代军事法文化的若干特征 75.我国军事法律文化现代化 76.中外军事法律文化比较 77.论军事法的价值构造 78.维护军事秩序与军人合法权益 79.论我国军事刑法体系的构造 80.我国军事法的本土资源探析 81.试论军队律师队伍制度的特点及其体系构造 82.论新《立法法》对军事立法秩序的优化 83论军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84.国防动员立法研究 85.论我国军事行政执法的特点 86.新时期完善军事司法制度的思考 87.论军事执法中武装冲突法的地位和作用 88.对台军事斗争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89.现代战争与战争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90.论对台使用武力的法理依据 91.从国际法看台湾的主权归属 92.论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制度 93.论战时军事审判制度 94.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研究 95.提高依法治军水平的法理思考 96.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 97.国防监查法律制度研究 98.论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军 99.军事法人才培养与改革 100.论我国军事法制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 (5050)

教育 学主要是研究教育活动当中所出现的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的一门学科。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教育学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教育学2000字论文篇一:《爱的教育,真的教育》 【摘 要】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有效教育和教学的前提之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关爱学生、信任学生、尊重学生。 【关键词】理解;关爱;信任;尊重 教育的真谛是一种理解,一种关爱,一种信任,一种尊重。教师的 人际交往 能力是其专业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师生关系是教师最主要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有效教育和教学的前提之一。那么该如何处理好师生关系呢?笔者认为最关键的就是师生间的理解。而理解学生,最重要的三个关键词是“关爱”、“信任”、“尊重”。 1 关爱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如何走进学生心灵,是教师工作的第一要务。教师是学生的精神导师,因此,教师要关爱学生,引领学生的精神,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而学生渴望教师的爱就像大地需要阳光,万物需要水分。学生只有感受到教师的善良和真诚的爱心,才会愿意听从老师的教诲,才会喜欢老师,才会进步更大。 18世纪中叶,法国教育家卢梭曾经说过:“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自由的发展,只有真心实意的去爱学生,才能够精雕细刻的塑造他们的灵魂。”这里说的是,教师要有爱心,要做学生的朋友,才能细心塑造学生,真正爱护学生,而不是追求功利,不只关心学生的成绩。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如果束缚太紧,会阻碍他们的发展;太松又容易让他们散漫自由。为了使所有学生都能主动学习,教师应该多鼓励学生,让学生更自信,坚信每位学生都是自己的助手,自己也是每位学生的助手。教师只有积极地关怀学生,真心实意地做学生的朋友,才能赢得学生的爱戴,才能在教学中事半功倍,收到“亲其师,信其道”的效果。 爱是教育的前提,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学生,是指热爱全体学生,特别要爱护差生。我们教师应该多找学生谈心,用真诚打开学生的心门,和学生的心灵保持零距离。陶行知说过:“真教育是师生之间心心相印的活动,唯有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达到心灵深处。”虽然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年龄是客观存在的,但心理距离却是可以努力缩短的。 关爱学生,主动去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真诚平等地和学生沟通,争取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只有这样,我们教师才能得到学生的信任,师生之间的关系才能越来越融洽。 2 信任学生,增强学生的责任感 理解与信任是师生间存在的情感交流的一种表现,是教育的基础。教师对学生的信任,对培养学生自尊和增强自己行为的责任感起很大的作用。列宁说过:“没有情感的人,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对真理的追求。”师生间的情感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的效果。师生间的感情就像催化剂一样促使学生把已获得知识转化为行动。因此教师应理解和信任自己的学生,而且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去换取学生的理解与信任。 春秋战国时期,耕柱是一代宗师墨子的得意门生,不过,他老是挨墨子的责骂。为此,耕柱觉得自己非屈,心情十分郁闷,因为许多门生之中,大家都公认耕柱是最优秀的人,但偏偏常遭到墨子指责。一天,耕柱愤愤不平地问墨子:“老师,难道在这么多学生当中,我竟是如此的差劲,以至于要时常遭您老人家责骂吗?”墨子理解学生的心情,毫不动肝火:“假设我现在要上太行山,依你看,我应该要用良马来拉车,还是用老牛来拉车?”耕柱回答说:“再笨的人也知道要良马来拉车。”墨子又问:“那么,为什么不用老牛呢?”耕柱回答说:“理由非常简单,因为良马足以担负重任,值得驱谴。”墨子说;“你答得一点也没有错,我之所以时常责骂你,也只因为你能够担负重任,值得我一再地教导与匡正你。”耕柱听完,理解了老师的良苦用心,心情十分高兴,他顿觉世界是那么的美丽。理解与信任使耕柱与墨子之间的关系更融洽。 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对他他们总是爱护到极致,什么事情都不愿意给他们单独去做,正因如此,很多学生在学校总希望能有机会锻炼自己,希望老师能够给他们展现自我的机会。而一旦得到了老师的信任,他们往往就会做出惊人的成绩。笔者教过一个很调皮的学生,他很喜欢和各科老师作对,许多老师都拿他没办法。不过他很喜欢阅读,笔者抓住这一点,让他担任语文科代表,没想到他很乐意地接受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结果他把班上同学学习的积极性带动了起来。 毕业 过后,他告诉我:“老师,当别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的时候,您叫我做科代表,您那信任的目光给了我希望,谢谢!”善于关注学生,信任学生,宽容地对待学生,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成就感,从而发掘深藏的潜能。这就是信任给予学生的力量,也是信任给予学生的奇迹。 总之,师生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能创造和谐的学习气氛,能促进师生的情感交流,能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从而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 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人格 教师要真诚地认识到自己是为学生服务的。既然教师是为学生服务,那就必须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课堂的主人,就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就必须了解学生、尊重学生,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自始至终都要有民主的思想,同学生一起商量教学改革的态度。如果思想上不尊重学生,主观片面的压制学生,那教师就不会得到应有的尊重。 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平视学生,不分亲疏,把学生放在与自己平等的位置上,不居高临下,也不拘泥于师道尊严,保护学生人格,做学生的朋友,建立一种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学生是十分关注教师对自己的态度的。如果老师流露出对学生讨厌的情感,则会严重挫伤学生,使学生产生抵触的心理;如果老师以热情真诚的关怀尊重学生,让学生切实感到老师的爱,那么学生就会接受老师的教育。 教师是教育者,是领路人,爱学生就要尊重学生,对学生要一视同仁,要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这样学生就会觉得这个集体中有温暖、有希望,从而更加热爱这个集体。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多赞美学生。美国一位著名的教育家说过“赞美犹如阳光”,“赞美是不花钱而最有效的奖赏”,获得老师的肯定,获得老师的尊重,学生心中便会产生积极向上的原动力,学习会更认真,待人接物才会更得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有些时候,教师的一句话可以影响学生的一辈子,学生的一句话也可能影响教师的一辈子。可见,教师与学生是一对互相依赖的生命,是一对共同成长的伙伴。 俗语道:“老师就是学生的再生父母。”生活中,教师应该主动地去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不失时机地表扬他们,鼓励他们;同时要有原则地指出学生的不足,千万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教师真真切切地尊重学生,学生学习就会更有动力。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如果那个老师对我好,我就会特别努力学习这一科,这科的成绩自然就会特别好。这就是师生之间的“良性效应”。 古人云:“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教师的尊重自然能换来学生的尊重,建立在这样的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师生感情,自然是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总的来说,只要教师能够真心对待学生,尊重学生,学生必然会真情相报。 4 结束语 魏书生说过:“教师要理解学生、顺应学生是手段,改变才是目的。”魏书生还说过:“种庄稼,首先要知道各种作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才能对症下药;教师必须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才能选择、确定教育的 方法 、 措施 。”可见,理解学生有利于教师更好的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理解可以帮助学生搭起通向彼岸的桥梁。 总之,理解可以是一句关爱的问候,是一个鼓励的眼神,是一张小小的卡片,是一张冰雪融化后的笑脸……只要教师能够洞悉学生的心理,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对学生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和风细雨,师生之间定然能润物无声,定然能画出美丽和谐的画面。 【参考文献】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J].论辅导员的信任储蓄,2008(8). [2]魏书生特色教育论[M].重庆出版社,2011,3. 教育学2000字论文篇二:《绿色教育,和谐教育》 摘要: 文章 主要从政治课教学需要教师科学渗透地“教”和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两个方面,说明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教师大胆实践、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唯有此,才能实现绿色教育,营造和谐教育,而这样的教育也才是符合教育规律和对学生负责的教育。 关键词:绿色;和谐;乐学;可持续 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强调学生主动发展,努力培养学生兴趣,减轻他们的课业负担。所以,在新时期、新阶段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实施与管理制度,满足学生质量不断提高的评价与指导制度。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减负工作很不容易,但再难也要设法逐步推进。笔者试图从提高教学质量角度出发,探讨在推进高中政治课新课程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注重在教学中实现科学渗透地“教” 从政治课教学角度看,面对新的课程改革,相当数量教师对新教材不熟,不能从整体上把握教材的核心思想,对新课改理念理解不深,不能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切实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 1.教学中要注意把握知识逻辑——“内容生活化”。《经济生活》全书的基本逻辑顺序为:生活与消费—生产、劳动与经营——收入与分配——面对市场经济。全书的基本逻辑顺序是从生活中的消费、交换出发,依次分析生产、分配,最后介绍我国从事这些经济活动的基本背景——面向全球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政治生活》全书的基本逻辑顺序为:公民的政治生活—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当代国际社会。从公民的政治生活出发,以学生能够感受到的、并能够参与进去的政治生活为起点,着眼于现实生活中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强调我国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进而了解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作用、影响和主张,认识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和中国的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文化 生活》全书的基本逻辑顺序为:“文化与生活”、“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发展先进文化”,分别对应了课程标准的四个主题,按照“是什么:文化的概念”、“为什么:文化的发展”、“怎么看:民族精神”、“怎么办:文化建设”的逻辑顺序来展开。 《生活与哲学》全书的基本逻辑顺序为: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为统领,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讲述融入到社会生活实践中。从生活、实践出发,把哲学模块的核心问题确定为:如何看待自然、社会(人生)和思维;如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教学中要注意贯穿生活逻辑——“活动内容化”。政治理论较为抽象、枯燥。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每一位优秀教师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的备课形式可以多元化,也就是说教师可以从教学和学生的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心中可储备几个教案,教案问题的设计思路:第一,应当有思维价值;第二,要关注教学目标的达成;第三,要展现教学个性。对不同的班级采用不用教案,并能将不同的教案整合起来,灵活运用,实现形散而神不散,创造出富有个性的教学风格和别具一格的 教学方法 。但是这些方法又都必须是基于案例、基于问题、基于情境的备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最终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注重培养学生在学习中实现生动活泼地“学” 温家宝说,解放学生,不是让他们光去学,而是给他们留下锻炼身体的时间、思考的时间、动手的时间、了解社会的时间。我们在教学中要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动手,学会动脑,学会生存,学会和别人共同生活,这是整个教育改革的内容。温为新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的国家需要的是绿色教育、和谐教育,我们倡导的是绿色升学率、可持续的升学率。所以,学生在学习中要实现生动活泼地“学”,必须注意让学生“乐学”。 1.倡导“快乐”学习,以宽容之心对待学生。美国著名教育家布鲁姆曾说过:“要让大多数学生对每一门学科中都有少量的高峰体验,都享受到成功的快乐,都寻求对自己价值的积极认可。”这就是说,只有让学生在学习中收获快乐,才能把学习中的被动变为主动。例如,我们可以改变思路,把在传统教学中一节课的教学内容交给学生,让他们提前花上几天甚至几周的时间去准备,这样做是不是会让学生很反感?通过多次教学实践证明,主动权的变更不仅不会使学生反感,反而会令学生乐此不疲。那种登上讲台或者组织 辩论 ,参与讨论的新鲜感,运筹帷幄的自豪感,同学之间合作的愉悦感,使得学生在活动的整个过程中体验到了一种全新的感觉,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 当然,在放权给学生的同时,由于学生的知识和学识的局限,可能会出现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文科班的学生在政治学习基础、 学习方法 、学习成绩与学习原理等方面略高于理科班的学生,所以,针对不同班级的学生,为了防止出现教学的无序,教师可以提前预设教学的情境和控制教学的氛围。又如,在时事政治学习方面,男生比女生兴趣更浓、更主动,所以,针对性别的不同,教师可以在信息的采集和整理上对学生进行引导性的分工,投其所好,以提高其学习效率。总而言之,如果教师能够以宽容之心,对每位学生能多一份肯定,多一些鼓励,这难道不是向着新课改的思路迈进了一大步了吗?所以,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拥有自由发挥的空间,这样不但不会束缚其思维,还能够使其自由地思考,享受快乐地学习。 2.倡导“实用”教学,让生活实际融入课堂。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会发现许多学生不喜欢政治课,其原因是认为该课程较为枯燥、空洞、脱离现实,实用性差,从而表现出一定的抵触情绪。学生的认识并不正确,其实,政治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要使政治课变得让学生乐学,必须遵循“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的原则,也就是要符合三贴近原则: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在课堂中,我们可以与学生一起分析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分析国内外近期发生的重大时政 热点 ,通过案例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到课堂的互动中来,进行讨论和辩论,这样,在活跃课堂气氛的同时不知不觉地完成了知识点的讲解和消化,寓教于乐,教学如此这般,何乐而不为呢? 综上所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不断推进,但教学方式、教师水平、评价制度还有诸多不适应。素质教育稳步的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但现实社会中升学竞争却愈演愈烈,我们的有关部门仍然需要不断加强和促进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新课程改革推进的过程中,机遇和挑战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就需要我们大胆实践、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我们的教育理念应该定位为“绿色教育”,这种教育是一种符合教育规律、不以损害师生身心健康为代价的教育。这种办学理念,就是“既要为学生的现在负责,又要为学生的将来负责。”这种理想教育的前提是按照教育规律挖掘学生潜力,实施中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不加重课业负担的基础上提高绩效,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学生一生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学2000字论文篇三:《试论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包含了对思想政治教育者、价值、教育对象、教育的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环境以及教育概念等众多内容。随着党的十八大工作会议召开,国家更加重视对全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对于当前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是纳入重要议题。学校作为我国先进知识汇集之地,只有不断加强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提升学生们的思想素质,如此才能够源源不断的补充社会所需求的先进思想代表。笔者根据近年来学校开展学会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过程存在着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可行措施来加以应对,切实为改善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供支持。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 1、学科建设时间短很多理论还不成熟 由于我国教育事业不断飞速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不断倾向于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并且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改革,为提升全民思想素质提供政策支持。虽然政府部门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很大的基础建设不足问题,由于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学科建设时间不长,致使很多理论未能够熟练被应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学科建设时间不足,国家正在出台相关政策和加强人力投入不断改善这种不足现状,但是仍然还存在着很多研究理论不足,影响着思想政治学科体系建设。 2、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队伍素质不足 虽然我国强调思想政治教育,但是从科学化的学科建设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足,研究者的队伍思想素质水平不够。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研究者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内容、专业性和教育方式等不同,造成了思想政治研究者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看法不一,从而影响了我国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可以说是开展教育的重要环节,只有提升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为学生们提供更加有效的教育。 3、思想政治科学化学科建设不成熟 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教育学科建设涉及很多方面,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构建变得相当复杂,复杂多变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内容在教育中显得非常不成熟。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推进,之前成功的教育 经验 被保留,但教育过程中仍然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如何实现科学建设,如何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完成培养高质量合格思想的学生成为学校教育的重点工作。[3]但是目前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建设明显不足,如何在新时期紧抓教育质量的同时抓紧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将成为学校的当务之急。思想政治科学化学科建设不成熟,引起教学质量下滑将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将严重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不利于学校的发展。 二、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措施 1、清楚定位明确深化思想政治学科建设目的 学科作为一种教育体系模式,其发展标志着学科教育方式的进步,当然这种进步不是某种具体的发展模式,而是存在着多种作用力的影响,在多种学科发展下协同发展。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时候,应积极统筹思想政治建设,明确思想政治教育形态、组织形态以及活动形态,从这些不同的形态的整合中实现深层次的突破和创新。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时候,应明确思想政治学科建设的主要目的,然后根据时代的具体发展制定出相应的策略。只有明确了深化思想政治学科建设的目的,才能够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应对时代的发展,将学校与社会发展、时代发展并轨,实现科学化发展。 2、加强思想政治学科知识形态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科学知识形态发展的时候,应积极完善学科的布局,实现布局的科学分布,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完善思想政治学科的科学布局主要是将主干学科、分支学科的关系弄清楚,为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学科建设提供借鉴。我国正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全民思想仍然是以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社会的发展只有坚持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才能够引领国家走向繁荣富强,否则将会迎来巨大灾难。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独特的政治属性、历史传统以及文化优势,因此我国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时候具备了相当丰富的知识形态,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时应注意加强多种知识形态共同发展。 3、加强思想政治学科活动形态建设 思想政治学科建设时离不开各种各样的活动,无论是学科教材活动、教学活动、学生学习活动以及师生互动等活动,这些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一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研究是思想政治学科科学化发展的基础,可以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提供丰富的知识资源,同时还可以为教学活动和知识活动创造提供理论支撑。因此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活动形态发展其关键在于积极创新教学活动形式,为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提供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形态研究的时候,应该积极着力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和实践建设,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理论和实践对接,切实为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活动努力。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织形态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组织形态研究作为学科发展的重要保障,其为学科发展提供了相当大的人力支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织形态研究主要应该从规则、结构以及观念三个方面落实。[5]首先加强规则建设即应该将规则作为组织形态发展的制度保障措施,任何一个学科研究过程中都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制度,否则将难以做到普遍满足大众需求,很可能出现违反规范问题。其次加强结构建设即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学科教育人才培养,做到始终有人坚持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持续努力。最后则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观念建设,因为观念的缺失或者薄弱都会造成学术界缺乏认同感和自律性。坚持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科学观念,确立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向,使得所有研究者之间互相约束和制约,这样才能够有效促进其他同行之间共同交流合作。 三、结束语

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西方国家长期以来为什么会实行以普选、议会、分权、法治为特征的民主制度?而中国几千年来专制制度为什么会如此根深蒂固?现今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什么会与西方民主制度截然不同?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问题。诚然,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的存在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政治制度作为社会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决定的。但是,象英国的议会制度,早在 13 世纪的封建社会中就存在了。因此,除了生产力和生产方式这一决定性因素之外,必定还有一些别的因素在起作用。在这些别的因素里,文化的因素无疑是影响政治制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它自觉或不自觉地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是政治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基于这种认识,笔者选择了“中西文化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这一题目作为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 论文由一个导论和五章组成。导论、第一、二章是论文的铺垫,第三、四章是论文的主体,第五章是论文的落脚点。导论主要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论文的写作手法和写作思路,以及论文的创新点和写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解决的办法。第一章通过分析文化界定的必要性与困难,叙述了文化一词在中国词语中的演化历程,界定了什么是中国文化和什么是西方文化,并对政治制度的起源、发展、涵义、内容、功能以及政治制度与文化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第二章主要介绍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发展历程。首先是介绍中国文化的起源和中国原始文化,接着从殷商西周开始叙述由神本文化向人本文化转化,到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文化确立,经过秦汉时期中国文化完成大统一,然后经过南北朝、隋唐、两宋、明清中国传统文化完结,到五四运动中国新文化时期的到来。其次是分析西方文化的成因和起源,把西方文化的发展分为六个阶段加以叙述,即西方古典文化、中世纪基督教文化、文艺复兴时期文化、近代启蒙时期文化、现代人文主义文化、现代科学主义文化。第三章论述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首先分析中国政治制度的产生变迁和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分期问题,概括了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三大特征: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政治,并从中国文化的地理物质基础入手,分别阐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影响;最后讨论中国文化对中国政治制度影响的几点启示。第四章主要论述西方文化对近现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强调 1840 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中国人被迫了解世界、认识世界。以此为开端,外国的政治制度等被部分介绍到中国来。中国的仁人志士,有主张用西方民主 改造中国、呼吁仿效西方共和制度的,有主张撷取西方议会民主“之义”要求在中国设立议院的,有强调学习西方文官制度,进行官制改革的。新文化运动之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始成为中国革命的一条主线,中国的政治发展从此焕然一新。第五章是本篇论文所要达到的目的,即整合中西文化,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论文着重分析整合中西文化的目的、原则和要求,论述了改革现行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阐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涵义、特征、发展进程、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提出了整合中西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思路,强调建立现代政治制度、铸造现代中华政治文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第一次系统阐述了中西文化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论文提出中西文化对中国政治制度影响的命题,在此之前没有人在这个方面作过系统阐述,笔者开此先河。中西方国家的历史地理环境、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差异,虽然两者之间有交流,但仍然保持着很多自己所固有的民族文化特点,所以,分析中西文化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可以体会到中西文化的差异及其对中国政治制度影响的不同,既有历史传统因素的影响,又有外来文化和民族文化因素的作用,从中可以反映中西文化历史制度方面相互关系。 (二)系统分析了地理环境在文化与政治制度产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地理环境、传统文化、政治制度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各种文化和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中,时空环境具有极大的影响作用,使得文化和政治制度呈现出两个重要特性,即地域性与时代性。人类的出现首先是分地域的,而且各个人群初期相互隔绝,因此各个人群按照各自不同的方式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和政治制度,所以文化和政治制度一产生便带有鲜明的地域性。长期存在的地域性文化逐渐发展成为国民性文化,孕育形成了不同的政治制度,而政治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大的惯性,不易变更,反过来就形成制度文化。虽然在长期的交往中各种文化和政治制度的差异在缩小,但文化和政治制度的地域性界限至今一直是明显存在着,并占主导地位。 (三)提出整合中西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思路。传统文化凝聚的民族精神渗入民族成员的心理深处,积淀为遗传基因,体现在民族成员的行为规范与思想意识中。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转变固然是艰难曲折的,但相对于精神文化的转变则又简单容易得多。精神文化转变的逻辑结果必然是政治制度的变革,而文化的更新创造只有在主体通过汲取新的营养来逐渐丰富进而改变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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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法治与社会文明研究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1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3.2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3.3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3.4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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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国华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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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鹤皋.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论集[M].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屈永华《法家治国方略与秦朝速亡关系的在考察》载于《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140页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略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适时地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践证明,这种结合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概念界定,阐明“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并指出了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途径。 关键词: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谐社会;辩证统一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借鉴和 总结 中外历史 经验 ,并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提出的治国方略。对于“德治”和“法治”的探讨已有千年的历史,但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是中国治国理论的一次创举,二者的结合有利于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概念界定 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紧密结合,首先必须要正确地理解和界定二者的概念。对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提法很多人抱以怀疑态度,特别是以德治国的提出,认为是对封建“人治”落后思想的继承。殊不知,中国历史上儒家和法家对于德治和法治的争论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基础之上的,是探索“人治”的治国 方法 ,而当今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时提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已经摆脱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背景,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德法之治。 中国现阶段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有着区别于任何时代的深刻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谓“以德治国”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 以德治国属于思想范畴,依法治国属于政治范畴,二者在治理国家的手段和方式上不尽相同,依法治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它要求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逾越法律,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有违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他律”。以德治国则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等无形的力量的维系,通过说服、劝导、感化、教化等形式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通过内心的引导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以德治国是内在的“自律”,通过自律从而实现真正“治本”的目的。 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相互区别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互统一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一致,相互促进[1]。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道德先于法律产生,德治是法治的源头,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从道德中提炼出来的,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道德基础,体现在法治的各个阶段。首先,在立法阶段,道德为立法确定了方向和指导思想,为良法的制定提供了标准和出发点;其次,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同时,道德的评价作用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了舆论监督,有利于执法和司法公正严明;最后,在守法阶段,道德为公民守法做好道德和思想基础,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使公民从心底愿意服从法律的制约,自觉守法。 2.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有序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仅仅依靠以德治国是无法实现的,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缺乏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依法治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是特别必要和关键的。正所谓“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而触及法律底线的违法者进行严惩和对合法权益的保障,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习惯,同时也提升了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保障以德治国的顺利实施。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调节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且法律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对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而道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弥补法律空白。同时,由于道德的任意性和无强制性的特点,使道德在受到破坏时无法自助救济,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的保障。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依法治国需要以德治国的补充,以德治国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法治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德治目标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2]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道德体系,而由于法制建设还需继续完善,很多方面未能纳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在这个阶段提出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分必要的,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二者的结合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为政治和谐奠定了制度基础。政治和谐首先要求政治民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为政治民主提供了实现途径,以德治国为政治和谐做好监督、评价和宣传,使民主政治深入人心。同时,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为和谐政治的建立培养优秀的领导干部,用道德提高其德行素质,用法律来规范其言行。 2.社会主义经济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同时也需要道德的规范制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中国市场经济尚需进一步完善,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的“分化”和“西化”,很多人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出现见利忘义、坑蒙拐、权钱交易等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蔓延,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惩罚违法乱纪行为,用道德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其道德水平,以抵御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良思想,从而建设一个公平、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3.社会主义文化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党工作的重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和谐文化。刘云山同志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2]可见,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文化建设需要依靠以德治国来实现,同时,和谐文化建设也需要依法治国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才能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和谐文化建设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4.生态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自工业革命以来,各国为了发展,以生态破坏为代价,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自然灾害增多,如今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应对的一大难题。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和谐自然必不可少。要实现生态和谐首先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畴之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事,对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组织依法追究;其次,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引导公民进行生态和谐建设;再次,注重公民的生态道德 教育 和宣传,建立公民生态理念,为生态和谐打好基础。 四、如何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而如何才能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1.要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首先要正确认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将其与封建“人治”背景下的“德治”和“法治”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破除人们长久以来对于以德治国思想的误解,使人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使其成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的推动者。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赋予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地位,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而作为具体实施权力的党员干部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一些优秀代表,代替人民治理国家行使权力,党员干部是人民的楷模,他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民众,只有他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并成为促成二者结合的推动者,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崇尚道德的好风气。 3.要发挥舆论和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加强公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既需要法治的保障,也需要德治的支持,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镇江,唐昌宏,易景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哲学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1,(4):20.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 要]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治;德治;关系 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后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 (一)法治的内涵 以法治为特点的现代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纵观人类发展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活动封闭、保守,伦理规范是社会通行规则,政治生活则趋于专制独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有“德治”,但这种“德治”实际上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放大,本质为人治。法治则截然相反,它根源于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文化生活发展的内在需要。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人有了成为独立平等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反映到政治等上层建筑上,民主、正义、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取代把血缘情感、伦理规则等观念绝对化的伦理体系,体现在法律之中。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和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义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以“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特定概念的链接,建立了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德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同家的德治与中外历史曾存在上的“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明确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界限。传统“德治”的核心,是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寄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上。其重大缺陷是是统治者拥有最大权力而不受任何制度制约,本质上是“人治”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当权力不受任何强制力约束时,一定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与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寄希望于从思想方面遏制权力的变异,但这种方法无法从政治制度上解决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现实意义。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的教训时就深刻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丁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德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今天的“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理方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而传统德治则行人治之实,与民主、法制皆不兼容。两者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是完全不同。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德治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运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通过说服、劝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两者虽然形态各异但内容上相互渗透目的上也一致相同,因而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三、在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时要防止几种片面认识 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江泽民同志讲话是在阐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重要性时,使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概念的。很显然,“依法治国”、“法治”,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以德治国”、“德治”,本质上即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我们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领会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出发点。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根本途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别国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睿智的抉择。我国宪法也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此加以了确认。治国方略层面上的以德治国即德治,也即传统社会的人治,法治与人治是截然对立不能并存的,这是已达成的共识。 从治国手段上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齐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可偏废。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着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并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总之,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基础,也是有待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试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并研究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策略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容易冲动的时期,价值观、人生观容易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只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一时冲动犯下严重的错误,甚至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高职学生由于高考失误,具有较强的心理失落感,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或社会人员的引诱,极易误入歧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多数高职学生的法律观念薄弱,遇到问题喜欢拉帮结派、意气用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普及 法律知识 ,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减少校园内的犯罪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养成较好的 逻辑思维 和 理性思维 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性人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建设者,只有让他们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让他们承担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不科学 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主要是在课内完成的。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是,教师在课堂上往往比较重视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容易忽视同样重要的法律基础课程,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同时,很多高职院校为这门课程安排的课时是一周两节,甚至有的学校只安排了一节课,导致教师的上课时间不够。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不得不选择压缩课程或者直接忽视法律基础部分内容。 (二)重视度不高 虽然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开设法治课程,但是仍然有部分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技术类学校,过分注重专业课教学,忽视了法制教育。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导致高校教师和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忽视。同时,由于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就业时面临着重重困难,很多高职院校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就业率上,鼓励学生考证、实习等,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忽视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缺乏优秀专业教师 大部分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教师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但是,法制教育需要对法律知识比较了解的、专业的法律教师。这就导致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部分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只会引用法律条文、国家领导人讲话,课程内容枯燥乏味、缺乏新意,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们对法治的认知。 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措施 (一)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课程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学校应从理念上重视这一课程,适当增加课时量,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时间。同时,教师要适当减少思想道德教育在课程中所占比例,增加法制教育比例,将道德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石,在培养学生三观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 (二)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必须要打造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目前很多高校的法治教师都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照搬法律条文,让学生失去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也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等专业性人才。同时,让校内的法治教师定期参与培训,并定期考核,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教学水平。 (三)改变 教学方法 和教学内容 传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过分死板,教师在讲课时,往往照本宣科,给学生宣读法律条文、政策规定、领导人讲话等,这些内容学生通过自学便可以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去附近的法院旁听,让他们接触现实案例,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案件。同时,在授课时,教师除讲解重点法条,还需要引用真实案例,比如最近网络上的 热点 ,以及近年来受到关注的校园犯罪案件,如复旦投毒案,在授课时,可以还原案件过程,剖析林森浩的犯罪心理,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之中。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进行了道德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四)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在高职院校创建法制教育环境。举例来说,在政法类院校,即使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会受到校园环境的影响,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而在非法律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相对较差。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可以定期与政法类院校开展交流活动,让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同时,可以组建法治宣传团队,定期选择优秀学员进入团队学习并宣传法律基础知识;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举办法律 辩论 会,选择热点话题,展开辩论,让学生在准备及参与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而旁观的学生也会受到影响;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选择案例时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尽量选择真实案例,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同时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 (五)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要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让学生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让学生从理念上重视国家法治,并逐渐养成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将法治理念根植于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且将实现依法治国作为自己的信仰。当学生们 毕业 进入社会后,也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创建法制教育环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建设法治中国。 猜你喜欢: 1. 浅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4.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形势与政策小康社会论文参考文献

2022形势与政策参考文献如下:

1、王日庠:《中美关系向何处去》,第119页、16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2、宫力:《中美关系热点透视》,第286页~287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

3、《2009形势与政策论文》,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

4、《周边安全形势与中国安全战略选择》,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

5、《09中国周边形势》,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6、《论我国的周边政治格局》,中国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形势与政策:

形势与政策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建设的慕课,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于2016春夏在智慧树网首次开课,该课程的授课教师为王海军、钟国兴、燕继荣、冯玉军、刘长军、周良书、洪向华。

据2022年8月智慧树网官网显示,该课程已开课15学期,累计学校811所。形势与政策课程共八章,包括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践行“双碳”战略 推动绿色发展、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全球抗疫中的中国贡献等内容。

问中国周边形势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中国周边形势论文参考文献有以下五个。1、王日庠:《中美关系向何处去》,第119页、16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2、宫力:《中美关系热点透视》,第286页~287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3、《2009形势与政策论文》,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4、《周边安全形势与中国安全战略选择》,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5、《09中国周边形势》,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6、《论我国的周边政治格局》,中国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答:①王日庠:《中美关系向何处去》,第119页、16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⑤宫力:《中美关系热点透视》,第286页~287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答:到图书馆找找,按索引,关键字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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