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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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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论文

概念: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是指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它是在公安工作上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群众工作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1.工作对象的广泛性。 2.工作内容的复杂性。3.工作时间的随机性。4.工作方式的多样性。5.工作结果的双向性。 意义 :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来源,是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施加压力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人民群众在对付各种犯罪及治安问题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是公安工作取之不尽的社会资源。长期以来的公安实践证明,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安工作的效能和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公安工作在贯彻群众路线上遇到了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使群众基础出现弱化,影响和制约了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因此,打牢群众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对公 安工作的满意度,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践线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促进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干警的认知。广大干警只有经常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多与群众见面,多与群众交流,让人民群众认识理解公安机关的地位、性质、作用,了解广大干警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和牺牲,其是非功过,酸甜苦辣,才能展现给群众。 二是可以从人民群众中获得强大的支持。这种支持,对公安工作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群众接触实际,了解实际,有无穷的智慧和首创精神,是公安工作的力量源泉。实践证明,没有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民主专政”将是 一句空话。 三是能有效地提高公安工作质量和干警队伍素质。在群众的监督下,公安工作才能少走弯路,避免犯错误,既规范且具有活力。 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 公、执法为民,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与赞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人民警察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就必须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 二、公安群众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人民群众也是民警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最基层的信息来源,是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施加压力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人民群众在对付各种犯罪及治安问题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是民警工作取之不尽的社会资源。 (一)、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重要基础工作,群众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 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这“四个能力”,涵盖了整个公安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总要求。这“四个能力”的提高,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 (二)、人民警察的性质、职责、权力在群众工作的体现 人民警察的职责与权力是相辅相承的,有权力就有职责。现代社会,权责是统一的。职责是对使用权力最基本的要求,是使用权力者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对权力不加以约束,就会以人民群众造成损害。权力与职责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职责离开权力就会失去支点,权力离开职责就会变味。 处理好职责与权力的关系, 一是要强化职责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最高体现。人民警察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就是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这也是人民警察的职责体现。 二是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法律已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秉公用权。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给的。这种权力只能服务于人民。 四是民警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要博览群书,拓展知识面。 三、当前群众工作特点 做群众工作,其实就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党形成了许多良好的传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这对当前和今后的群众工作仍有很大指导借鉴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社会矛盾逐渐增多,群众思想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 (一)、群众主体的多元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法制的健全,构成了多元性的群众主体,既有工人、也有管理人员;既有全民职工,也有企事业职工;既有在校学生,也有社会青年;既有青年职工,也有离退休老职工,还有家属子女以及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等。 (二)、群众工作内容的复杂性和交织性。新时期的群众思想工作,主要围绕经济问题展开多一些,经济利益居于中心地位,人们在政治、思想、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交织在一起,比过去任何时候 都更为突出,更为复杂。导致公安机关做群众工作的难度加大。 (三)、思想对抗性。民警与群众间本应是鱼与水的关系,应该是思想一致,感情融洽。但是,因部分民警对群众感情不深,很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愿做群众工作;有的不掌握群众心理,不了解群众愿望,不熟悉群众语言,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会做群众工作致使民警与群众在思想上形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产生对抗思想。 (四)、群众工作的艰巨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群众思想工作主体的文化水平有了提高,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有了增强,但道德素质却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一些群众很懂得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往往不习惯用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五)、群众工作方法的滞后性。群众思想工作方法是一门艺术,随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而不断的完善。但从目前来看,既有的群众思想工作方法还远不够,一些好的方法还没有被很好的总结和采用,一些民警至今未改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有时搞强迫命令,训人骂人、要挟人,这些过期的工作方法,已无法适应新时期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要求,还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激起事端,形成对抗,甚至把自己推向被告席。 四、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实践方法 群众工作新的特点表明,学会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最近几年,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因群众思想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上访不断。实践表明,要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了解群众是前提,取信于民是基础,科学方法是保证。对于民警来说,掌握有效的工作方法显得尤为重要。思想工作方法的对与错,决定群众思想工作效果的好与坏。比如对同一桩事情的处理,如果方法得当,就轻而易举,甚至事半功倍;如果方法不正确,不仅会影响工作效果,甚至会好心办坏事,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可见,掌握正确的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最重要的环节。 (一)、“不争论”与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 该争论与不该争论,并不是主观思想范围内所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要“拿事实来说话”,民警处理治安纠纷,当事人时对于处理方法、意见可以有所争论,对于已经查清的事实就不要再争论,这样既可以及时处理问题又便于化解矛盾。 (三)、兼听群众意见法 案件纠纷之中,很多情况都是当事人的双方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肯让步才会发生纷争。我们民警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善于分析对错,找出双方纷争的焦点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缺点和不足。在处理过程中民警要立 正自身,还要善于“聆听”,“明察”,明朝大将戚继光说“居官不难,听言为难;听言不难,明察为难”。人不可能是一个事事皆通,样样皆能的人,人的思想和其他人也不尽相同,思维方式当然也有差异,所以当事人提出自己不同意见或反驳的看法时,我们民警不要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不妨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合理的意见中进行解释说明,纷争也自然能在兼听之中得到解决。 (四)、以诚动人法 “诚”是一个人的人格表现,是感召他人的魅力。有诚心的人,说话诚实,做事诚实,没有什么隐瞒的、不可告人的东西,内心至诚总会使他人信服,因为真正的诚心可以消除隔阂,可以促进人际关系向着和谐的方向发展,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就是说“至诚”的力量,可以贯穿金石,更何况是人心。 群众有危难找到民警时,我们民警就要运用“诚”去帮助他们,解除他们心中的疑团,让他们感到民警是贴心人、知心人。从而更加坚定信心,站在我们民警一致的立场上,为创建平安和谐环境而更加努力。 (五)、“刚柔相济”法。 就是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所谓柔,就是说服教育群众,耐心细致地做思想政治工作,所谓刚,就是对一些蛮不讲理、违法乱纪的落后群众,采取相应的强硬措施。 应当肯定,我们的群众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大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但是也有极少数群众对党的政策不是不知道,而是知而不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是自觉地履行,而是想方设法地抵制和刁难。对这样的人和事,首先要做思想工作,尽量用说服教育的办法解决问题,达到“以柔克刚”的目的。但是也不能全依靠说服教育一种办法,说服教育并非“万金油”,对那些屡教不改、拒不履行应尽义务、甚至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少数人要敢于以硬碰硬,进行必要的处理,给予应有的惩戒。 (六)、“善治”之法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即能够公开叙明理由,基于事实个案协商的低强制性处理原则。这也是我们常说的阳光调解。我们在处理交通肇事造成轻微伤害的案件。就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交流、团结的思想,给当事人更大的协商空间,只用少量的法律强制性而促进双方矛盾的化解。 举例说明: (一)、当群众遇到报案时 :一般来说,群众受到某种伤害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公安机关,他不管你是份内还是份外,总觉得 公安局是说理、论理的地方,是为好人撑腰的地方。遇到这种情况,你首先要热情接待,无论事情该不该你管。倒一杯水,请对方坐下,问清原委,如果是归你分管的范围,一定要详细询问,做好记录。如果不属你分管,千万不能拒绝接待或一推了之,要耐心听对方的陈述,然后告知对方应该怎么办。方便的话亲自领他找具体分管的同事,定会倍增对方对你的感激之情。 (二)当群众由于误会而起哄、围攻、殴打民警时 也许你和同事或多或少地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我们执行职务的时候,有人总是硬碰硬。群众越是起哄,你就越是坚持;群众越是要围攻,你却非要处理;群众敢殴打我,我就敢打你。其实,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十分明智的。 通常情况下,导致群众起哄、围攻、殴打民警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警察没有认真地做好解释工作,群众不理解,有误会;二是问题的处理结果群众认为不公平、不满意;三是警察本人行为不检点,态度生硬,说话难听,群众有反感;四是有人故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五是地方保护主义或家族保护主义作祟。 明白了上述五个原因,处理起来也就不太犯难了。如果你在执行职务时,有人故意挑衅或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时,你一定要头脑清醒,克制感情。要讲明情况,宣传法律,以情动人,因势利导,争取群众的同情和支持。必要的时候,可以等 围观的群众散尽后再行处理。实践证明,这种片刻的冷处理方法,在许多情况下,不失为一种上乘之策;遇到群众围攻时,处理起来就要比前一种情况要困难很多。除了要保持冷静之外,要反省自己的工作方法是否有失偏颇,是否由于自己态度生硬、乱加训斥,导致了矛盾激化。如果属于上述错误,要勇于承认错误,主动向群众道歉,以求谅解。只要心平气和,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遭遇群众殴打的情况多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民警本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激怒了群众,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亲友保护主义。遇到这些情况,一方面对群众的激动情绪表示同情和理解,另一方面讲清楚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殴打民警应负的法律责任。如果对方在多次劝说仍然无效的情况下继续殴打民警,这时候你要做的只能是一、保护好武器;二、不要还手;三、必要时鸣枪警告;四、及时向外围的同事报告,请求解围。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处理群众围攻、殴打民警的事件中,采取一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事后不做任何处理,无形中助长了歪风邪气,伤害了民警的感情,这是不足取的,但又是现在绝大多数地区的公安机关领导所采取的最常见的处理此事的方法。 (三)遇到国家公务、军警人员违法违纪时 在你执行职务当中,如果遇到国家公务人员或军警人员违法 违纪时,要心平气和地进行批评教育:“您是党的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应当自觉遵纪守法,现在,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希望您能进行自我批评,写出检查,接受处罚。” (四)办案中遇有群众说情送礼时 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要了、拿了、收了就要栽大跟头 “国家安危,公安系与一半”,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而群众工作则更是基础中的基础。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就是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公安机关既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又是群众工作机关。我们人民警察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坚定不移地依靠群众,持之以恒地加强群众工作,不断深化同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着力构建“民拥警、警爱民、警民一家亲”的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当前,基层公安机关“群众工作难做”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开展。如何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着力做好群众工作,成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年来,我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全体民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实践证明,“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增进了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拉近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给我们建立健全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来许多深刻的启示。主要做法如下: 一、了解什么是群众工作 群众工作,也称群众路线,就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走群众路线是中国公安工作的最显著特点和最明显的优势。 二、公安机关做群众工作的内容 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研究群众。我们民警深人辖区、下管段,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搜集群众意愿,掌握这些笫一手资料,不断研究和改进我们的工作,这就是研究群众。 二是保护群众。我们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老百姓撑腰,这就是保护群众。 三是争取群众。我们通过宣传公安工作,宣传公安机关的好人好事,让群众理解公安、支持公安,这就是争取群众。 四是帮助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有困难找警察,这是对我们警察的信任和依赖,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帮他们排忧解难。 五是组织群众。“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如何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支持、参与公安工作,这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是教育群众。现阶段,虽然广泛开展公民普法教育,但群众的法律意识仍然不强。我们公安民警作为执法主体之一,应结合日常工作,承担起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义务。 七是研究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群众工作是一门艺术,作群众工作要讲究方法,我们要做好群众工作,首先就必须研究好、学习好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三、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我认为要注意以下儿点: 一是要用“真情”去做。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心怀对群众的真挚的感情。人民警察来自人民,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只有在思想上与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才会真正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办事情。 公安民警对群众充满了感情,就会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倾尽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帮助群众不能带有个人目的。 二是要用“公正”去做。首先要文明公正执法。执法不公正、不作为、不文明的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最大、最多的问题,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也因此受到严重损害。“公生明,廉生威”,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清正廉明,秉公办案,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这是公安机关做群众工作的第一要务。 三是要用“学问”去做。群众工作是一门学问,是一种艺术。它的对象范围极其广泛复杂,要求民警既要懂方针、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还要熟知民风民情以及人情世故,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广泛的知识面。因此,要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丰富自身的知识积累,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只有让群众觉得你比他强、比他有“学问”,他才会真心实意地听你的。 四是要用“双脚”去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工作最基本的方法,这就要求大家要迈开双脚,“串千家门、知千家情”,深入到群众中去。只有平时多“走千家、串万户”,才能做到信息灵、情报准,才能有效服务现实斗争。如果民警平时见不到人影,对群众不理不睬,有事要找群众才上门,群众对民警就会有隔阂、有戒备,认为警察来了准没好事,因此就会不配合甚至避而远之,这样一来我们的工作就难以开展了。 五是要用“平安”去做。我们做群众工作,就是要围绕和谐、平安去做。群众都有安居乐业的朴素情感和美好愿望,但只有在专门机关的组织下,才能聚合起来产生巨大的能量,所以我们要围绕“发案 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利用一切可行的办法,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使有限警力在无限民力中扩展延伸,解决群众对平安的需求,实现治安工作与群众工作的双赢。 六是要用“耐心”去做。做群众工作,需要耐心,尤其是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群众思想日益复杂的今天,更要如此。做群众工作,大家一定要树立“攻坚不畏难、解结不畏烦”的思想,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四次甚至更多次。一种方法不行,就换换其他方法。只要我们用真心、用耐心、用诚心去做,我相信,没有做不通、没有做不好的群众工作。 井冈山市公安局茨坪派出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会上,来自分局各部门的8位同志分别结合自身及身边的实际事例作了交流发言,说出了他们站在自身角度所做的群众工作,对基层公安机关的开展好群众工作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学会换位思考 理解群众 关爱群众需要动用警力维稳处突的各类社会矛盾,往往呈现出形成原因复杂、调处化解困难、激烈程度较高等普遍性特征,各类特殊利益群体往往都有其具体的困难和诉求。 只有时刻牢记群众工作无小事,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不引起群众的反感,才能使群众将公安民警与官僚作风等不良现象区分开来;只有平时多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多深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让群众从内心深处将公安民警当成自家人看待。 当公安民警以自己人身份出现在维稳处突现场时,将收到与执法者身份出现截然不同的效果。 理解群众,关爱群众,走进群众,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公安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到群众中去 要做到三会、四勤走到群众中去,就是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发挥基层公安民警人熟、地熟的优势,无论是何种职业、不同年龄结构和不同利益群体的群众,都要经常接触。要做好群众工作,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会四勤,三会就是:会聊天、会串门、会联络感情。通过平时工作中的检查、走访、聊天甚至拉家常,有意识地缩短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培养和群众之间的感情。四勤是腿勤、手勤、嘴勤、脑勤。一是腿勤, 中国有句俗话:亲戚要走才亲。定期不定期地走走到群众中间,与他们拉拉家常,问问情况,掌握治安动态,了解情报信息。二是手勤。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要养成信息随时记的习惯,记得多,情况就清楚了。三是嘴勤。在群众中间,要广泛宣传公安机关的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矛盾纠纷工作的优势,取得群众信任,广辟信息来源。四是脑勤,听到的、看到的东西一定要用心记忆,针对辖区的治安问题想对策、早谋划。通过长期的接触,一来二往,我们不但可以结识更多的群众,还能通过他们获得一些有价值的内容。只有和群众建立了感情,群众才有认可你的基础。 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 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我们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公安工作才会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鱼水之情、主仆关系、血肉关系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丰富内涵,是指导我们公安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全体民警必须始终站稳的政治立场。要深入到群众之中,而不要骑在群众头上。每个公安民警首先是群众中的一员,只有深入到群众之中,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吸取民智、汇聚民力。决不能耍特权、抖威风,以管人者自居。要站在群众前面,而不要成为群众的对立面。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的要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绝不能因为局部利益和一时冲动,站到群众的对立面去,做出伤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来。南城辖区居民陈天素一直是老上访户,多年来都是公安机关的重点稳控人员。2008年,南城所领导班子亲自上门,了解到了陈天素家里的实际困难,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陈天素所住的单元安上了电子防盗门,为陈天素的住家从新进行了粉刷,过年过节为其送上慰问品。陈天素逐渐感觉到公安机关在关心她,在为她办好事、办实事,慢慢地改变了对公安的看法,主动表态不再上访,并在多种场合和媒体面前正面宣传公安。 热心 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社区民警每项工作的开展都与群众工作分不开,要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热衷于自己所从事的这份工作,要愿意和群众打成一片,只有愿意去做了,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到位。我经常到街上的茶馆里去和群众喝茶聊天,拉家常,说对错,让群众把你当做朋友,做群众工作、社区工作也一样,只有主动工作,工作才会有成效,否则也是出工不出力,只能应付差事,不能深入人民群众。一些矛盾纠纷在民警看来似乎是小事一桩,因为民警每天接待的群众,见到事情太多;但对于群众来讲却是大事,不能认为是一件小事而对其不理不睬,给群众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接待群众来访,我用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清茶相待,拉近了彼此的距离,营造一个轻松舒缓的氛围,在这样的氛围中,工作也能更顺利的开展。今年春节后,一位群众到我办公室来反映自家土地被邻居挖过界伤了苗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我静静地听完他的倾诉,他发泄不满,我轻声安抚他的高亢情绪,换位思考,然后邀请双方及村干部达到现场,在现场进行调解,化解了这个矛盾。每在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矛盾纠纷时,我以一张笑脸、一张椅子、一杯水、一句安慰的话来迎接当事人,让警务室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点站,成为社区群众能走进、走得进的警民交流室。真正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

如何做好公安工作论文

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摘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研究的目的,旨在于通过对公安机关现状的分析及对策的探讨,为正在进行的警务模式改革提供参考。 本文根据本人在基层工作的多年经验以及对公安工作的思考,就公安机关战斗力制约要素进行了充分阐述。通过本文的探析,我们认识到,要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必须通过提高公安民警素质、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方面解决,从而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保证社会政治、治安的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繁重任务,一手抓打击,一手抓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成为当前要务。中国刚刚加入WTO,我们还要抓好服务,入世的根本目的是参与以公平有序、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全球市场体系,要求政府在确保法律透明度、统一法律实施等方面履行承诺,作为执法部门,中国警方将在以全球化为背景的舞台上表演。中国警察不仅需要调整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工作模式和警务观念,还要在角色转变之后,探索新的警务体系,为世界警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多年来,我一直在基层工作,对基层警务制度有着很深的感触,对民警工作、学习、生活有着最直观的了解,本文将就如何提高基层民警战斗力作肤浅探讨: 一、派出所民警工作现状 1、少部分民警的素质与派出所要求的高素质之间有一定差异。 派出所改革中要求民警“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刑侦民警担负打击犯罪,的要务,社区民警需要“沉”在责任区之中,处理自己责任区内发生的方方面面的事情,工作内容纷繁复杂,是责任区内的“多面手”,因此对民警素质要求很高。如果在配备责任区警力时,搭配不够恰当,势必会影响到该责任区的工作效率和成绩。另外少部分责任区民警可能由于年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多方面问题,分管工作中不能胜任全部工作,着手于办理案件、处理纠纷、布置耳目、上报信息、防范管理尤其是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等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自身工作压力很大。 2、派出所民警普遍存的超负荷工作现象。 超负荷劳动在公安机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基层派出所民警更是如此。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基层派出所中,即使是工作较为规律的内勤也在70小时以上,至于责任区民警加夜班、双休日不休息更是常事,据不完全统计,基层派出所民警年均200余天在所加班。大量的中心工作、阶段性、特急性工作与不确定的工作时间,使我们的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由此带来的健康问题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当然,超负荷工作除了我们公安工作自身性质决定的原因之外,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个别民警个人效率不高,需加班才能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有些工作事先在警力调配、警力使用上没有很好规划,牵制了一定的警力。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关健因素之一,也是体现公安机关作风最基本的因素,人民警察的素质直接影响整个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因而要提高公安战斗力首要问题是狠抓队伍的素质建设,向素质要战斗力。 二、狠抓各项教育机制的运行 1、以德育警。加强民警思想教育,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以德治身、以德树威。同时开展多方位的谈心家访活动,了解民警思想动态,把握民警思想脉搏,确立对症下药机制,同时了解民警的家庭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保证民警以健康的心态面对每一天的工作、学习、生活。 2、分类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地加强民警专业技能培训,不搞千篇一律,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实用性,使民警能学以致用。 3、逢进、晋必训制。严格进人机制,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高素质,从源头上把住进入、从警的质量,组织新民警进行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保证新民警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投入公安工作。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凡初次上岗的民警都必须参加专业训练,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晋升警衔民警参加相关培训,以更新知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 二、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化队伍,队伍管理首先要严字当头,具体实施中以《内务条令》为切入口,下大力气抓好从严管理,用制度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改善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服务水平。其次凝聚警心才能激发队伍活力,有活力才有创造力,公安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只能激发出了全体人员的创造力后,整个集体才能形成战斗力,做到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同时从优待警也解决了各位民警的后顾之忧,不至于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1、大力推进休假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现在各基层单位的民警是超负荷运作,到最后往往是民警成批成次地病倒,造成了工作的盲区;再者,我们所要的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而不是一支疲劳之师,列宁同志说:“不会休息的人也不会工作”,拥有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的队伍才是一支威武之师,所以要合理安排工作,科学进行警力配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民警的休假、休息,让民警有时间调整一下疲惫的身心,用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一期的工作。同时基层民警基本上都是疾病缠身,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实用性,可以每年进行二次全面体格检查,及时了解民警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治疗,避免小病拖成大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建立优抚制度。建立“三个一”制度,即一个基金、一份档案、一项联系制度。“一个基金”是指建立立功创模基金,对有功人员实行物质奖励,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奖金。“一份档案”是指建立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档案,每年定期走访慰问并发放慰问金、补助金,帮助解决生活上的问题,解决他们后顾之忧。“一项联系制度”是指建立领导与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挂钩联系制度,由领导“一对一”进行扶助,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待遇等给予关心和帮助。同时加大优抚力度,对伤残民警、有功人员(特别是牺牲民警)都能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特别抚恤,使民警及其家属能尽快得到优抚。 三、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形成了以竞争、激励为特色的目标管理体系,经过量化后,形成符合目标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绩效考核,无论是派出所的领导还是普通民警都认为很有必要,对此持欢迎态度。绩效考核形成了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环境,通过以考核与物质利益挂钩的方法,奖勤罚懒,激发民警的上进心,形成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良好竞争氛围。 1、长期以来,由于公安工作的社会性较强,工作的量化难度大,民警工作的数量、质量不能得到很好的反映。实行考核,明确了工作的绩效标准,使相同岗位之间有了对比;通过考核,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凸显,有利于相互学习,激励后进。 2、派出所的管理有章可循,日渐规范,对于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大有裨益。由于各个工作岗位有了明确的目标责任,每个人对自己岗位都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在激发个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方面发挥了良好的效用。 3、民警绩效考核的实施,在各派出所形成了"工作-考核-再努力工作"的良性循环局面和长效动力机制,促进了民警工作;通过对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将民警职务行为导向了组织期望的方向,有利于组织合力的形成与加强;“后进民警"的设立,改变了往日只评优,不评劣的倾向,增加后进赶先进的动力,有力地激励了处于中间层次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先进更先进。 但是,现有的民警绩效考核大部分是针对民警个人而言的,许多公安工作都是合作性、团队性非常强的,所以有必要设立相应的指标考核派出所工作的整体,引导民警自觉加强工作中的合作意识,培养民警的集体感。设立整体性工作的考核指标,可以使局机关注意派出所工作产出的整体效果,更容易评价派出所部门的工作情况;也可以使派出所长自觉加强对于派出所整体的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工作质量,从而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另外,考核实行至今,有些民警的积极性已被很好得调动,也有些民警对于指定责任区的作法存在异议,我们可以考虑实行责任区竞争选择的制度。在选择前,将各个责任区的地域特征、范围大小、工作基础、拟订目标等情况说明,并根据管理的难易程度分类,各类完成目标的奖励亦不相同。然后由民警以类似“招标”的形式自由选择。在规定的考核期限到来后,对责任区民警的工作进行评价。完成预定任务的奖励,未能完成任务的处罚。通过设立这种机制,使民警的工作更具平等性与自觉性,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派出所管理的效果。 四、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如何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这必然要求警力的投入,如何在有限的警力资源内挖掘潜力,这就要在向素质要警力的同时,我们还要向机制要警力。公安工作如何做到以低投入收到更大的工作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服务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明智选择。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以提高治安控制能力为目标,按照各个地区的治安规律和特点,科学整合各种治安防控资源,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防控责任区内的职责任务,依靠人防、技防、物防和意识防等各种有效载体,通过协同配合、相互策应、整体作战,实现打防控一体化的系统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对各种防控资源的有效整合,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是辩证的统一,打击犯罪可以遏制案件的发生,而防范控制则可以减少案件的发生,并可以提供线索人头,为打击破案服务,形成公安工作的良性循环,从而减轻辖区整体的防控压力,跳出“发案-破案-再发案-再破案”,民警疲于破案的怪圈,提高了社会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和快速反应能力,为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总体目标提供了有效载体。 1、优势互补,有机整合,捆绑作战,形成合力。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有“重打击、轻防范”的弊端,造成刑侦民警忙打击,边打边冒;社区民警搞防范,无所适从,从一定程度上造成警力浪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对社区民警就社区民警五项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与要求,并在不断的探索中完成了可行性论证,形成了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的社区防范队伍。刑侦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打击破案,要紧抓破案不放,同时利用破案为社区服务,找准刑侦工作与社区工作的契合点,形成以破案为龙头的防范工作,整个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后,理顺刑侦警组与社区警组关系,通过提高警组工作效率,参加派出所日常值班工作,切实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使更多的警力下沉到社区,加大社区的防范力度,从另一个层面上减轻刑侦工作负担,完成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 刑侦、社区工作有共同的立足点:基础工作,刑侦、社区工作的基础工和形成一张互相交错的网,但以前这张网没有沟通,没有形成结点,存在工作上的盲区,这就给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造成防范漏洞。要真正地防控辖区治安,就要求这两张交错的网形成结点,信息互补、资源共享,刑侦民警提供案件信息,发案动态,为防范提供针对性建议,社区民警通过防范提供案件线索,为打击破案提供人头、线索,从而实现公安工作由被动走向主动的转变,解决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传统救火式工作方法,完成由案到人到由人到案的破案模式转变,变被动守候为主动出击。同时在沟通中完善,在互补中互利,从而提纲挈领,全面防范。 单兵作战力量有限,只有诸警种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完成全面防控辖区的任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我所积极探索新思路,采用了挂钩责任区的形式完成刑侦民警与社区民警的捆绑作战。自2002年10月份,我所在的长安派出所积极调整派出所勤务制度,形成了两班制、弹性工作制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并将刑侦民警直接挂钩到各警务站,定时、定点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并及时分析通报辖区治安状况,与社区民警相互合作,形成合力。这样一来,刑侦民警进一步了解了辖区情况,社区民警也做到了辖区发案情况了如指掌,避免了盲目防范,双方相互促进,有机组合,大大提高了各警务站战斗力,从而提升了整个派出所的战斗力。 2、全面整合民力资源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是我们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源泉。广大社区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治安积极分子都是社区防范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推进警务工作的社会化,把民力吸收到警方的专门工作中来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核心内容,也是解决警力缺口的有效方法。 整合民力,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把松散的群众紧密地组织起来,除开展社区防范宣传、义务护院护弄等传统防范活动外,还可以充分发挥治安志愿者年龄身体条件好、整体素质较高的优势,结合他们的职业特点和作息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法律咨询、义务巡逻、便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同时,对治安志愿者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充分激发治安志愿者的荣誉感,增强治安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使治安志愿者真正面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解决警力的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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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供参考,只要自己加一个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就可以了。以说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却受到诸多不法侵害,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削弱了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之我见 XX县公安局 纪委 蔡新恒 一直以来,“铁肩担道义、热血铸警魂”是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据资料反映,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有近两万多名民警以身殉职,二十余万民警光荣负伤,平均每天有一名民警牺牲,平均每天有十名民警负伤。可以说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却受到诸多不法侵害,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也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健康发展。笔者作为工作在一线的公安民警,对此感受颇深,有幸借理论交流之平台,不揣拙笔对此问题作以浅析。 一、当前民警执法现状 近年来,民警在依法执行警务活动被围攻、谩骂、殴打、诬陷等新闻屡见报端。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处罚、规避责任,不惜以纠缠、谩骂、殴打等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更有甚者,在未达到目的后竟然采取恶意投诉、告黑状等形式报复、打击民警。XX县为例,近年来,我局纪检、信访、督察等部门在受理来信来访的投诉中,其中查证属实的只占投诉总量的63%。同时,社会上一些居心叵测、曾经受过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警察怀有敌意的人,利用民警在公共场所执行警务活动时,煽动被执行警务群众侮辱、谩骂甚至殴打人民警察。由于我们的民警身着警服加之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对此只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近期,我局在处置一起群体性事件中,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起哄、殴打执法民警,导致我局多名民警被打伤或抓伤,连执法民警的衣服也被不法分子撕破,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这些侵权行为不仅给民警的心理、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也大大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削弱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诸上事实证明,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保证民警的执法权威,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袭警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负面影响较多,少数当事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经常处在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前沿,一些群众很容易将不满情绪转移到民警身上。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在工作中遇到了阻力,时常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一些非警务活动,公安机关受“条块”领导机制的约束,不得已而为之,因此,更加容易引起群众的对立和反感,把抗拒、阻碍民警执法作为宣泄情绪、发泄不满的一种途径。个别群众对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对民警骂两句、打两下“算不了什么”;有的群众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趁机起哄。 (二)法律对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保障制度不健全。在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对一般的揪打民警,撕坏民警衣服、警衔标志,辱骂、唾吐、侮辱民警,诬告、诬陷民警的案件和事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对不法分子起不到威慑作用。 (三)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一是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抵触情绪和行为。有的民警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二是一些民警思想麻痹、自我保护意识差,对执勤中潜在的危险预测不到或估计不足。有的执勤行为不规范,对规定的巡逻、盘查、搜查和讯问时的操作程序没有认真落实,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三是平时疏于训练,在执行公务中不能熟练运用有关技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遇到危险时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四是证据意识不强,在袭警案(事)件发生后,不注意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三、袭警案件的治理对策 从表面上看袭警案件侵害的是民警个人,但实质上侵害活动直指国家法律,是对国家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公安机关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的蔓延滋长势头。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民警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民警的执法活动,从舆论上为公安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有选择地对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群众,唤醒广大民众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警民公共关系建设,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打牢公安民警的群众基础。 (二)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一是对袭击民警、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各类现行案(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一般参与和轻微违法者,要加强教育;二是对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要在对不法侵害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责令其赔偿民警必要的损失和医疗费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三是对民警执法和执行公务后受到的不实举报和投诉,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随时澄清事实,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民警的心理压力。对属于恶意诬告并对民警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要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受害民警讨回公道。 (三)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处警能力。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在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既要勇于公正、严格执法,又要善于讲究工作艺术,文明执法。同时大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不断增强民警的防卫意识、执法水平和实战技能,不断提高民警的现场处置能力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他们在执行警务的过程中尽量减少与群众的“磨擦系数”。 (四)健全警务保障机制,确保民警在警务活动中有的放矢。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服务人民、打击犯罪这一职责的基础上,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保障机制。所谓警务保障,就是确保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效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种保障。一是法律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扰;对拒绝、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摸索、健全一套便于操作的民警维权办法。成立在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的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协会或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协会,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保证民警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苦有地方诉,冤有地方伸。二是物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各级政府要在经费、装备、科技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加强一线执勤民警的装备建设,为一线实战单位和一线执法民警配备防弹衣、防暴头盔、警棍等防护设施,为民警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三是生活保障。各级政府切实落实上级对人民警察工资标准“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福利以及抚恤优抚制度。切实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 (五)提倡民警用法维权。据上海晚报报道:XX市三名治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一醉汉的不法伤害,为维护正当执法权益,三民警把醉汉告上了法庭。我们在为这三名民警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叫好的同时,不禁要问其他民警为何不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应大力提倡公安民警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一是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推动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民警日常执法的合理性;二是打击无视法律、法规公然侮辱和伤害民警的犯罪人员的同时,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减少侮辱和伤害民警事(案)件的发生;三是可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警察的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促进群众主动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强化警民关系。为了社会的安定,希望少看到一些侮辱和伤害警察事件的发生。为了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希望更多的警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公安群众工作论文

3:论执法为民摘要: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坚持执法为民必须正本清源,从根本上消除执法实践中的偏颇做起。要做到执法为民必须努力实践,在制度上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努力实践,以亲民利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在制度层面上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要多办实事、制度创新、标本兼治,把握执法为民本质,明确其必要性,要实现执法为民的宗旨,就要在思想上树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新时期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只有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关键词:执法 为民 制度创新 服务 规范 革命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全部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无论解决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还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开拓新局面,至关重要的是要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把执法为民的思想植根于广大民警头脑之中,贯穿于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一重大问题,是公安机关始终坚持自身性质和宗旨的重要保证。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行政执法力量,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相信和依靠群众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全部公安执法活动的最终目的,这是公安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和根本目标导向。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大力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对于公安机关始终坚持自身的性质和宗旨,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性力量,只有充分相信群众,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将二者统一于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才能切实维护宪法赋予人民的各项权利,保护人民致富创业的热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力量之源,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只有处处依靠群众,才能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石竭力量,确保公安工作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新的发展进步。公安机关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只有一切为了群众,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坚持执法为民必须正本清源,在执法观念上进行深刻革命,努力实现人民警察的本色回归,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重要根源就在于执法观念上的思想混乱,是非不清,一些不合时宜的,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观念盛行,长期以来左右着一些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思想和行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当务之急就是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真正在思想观念上从不合时宜的传统模式和习惯做法中解放出来,在思想感情上把淡化了的亲民之情民本思想强化起来,实现人民警察的本色回归。从公安机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偏颇做法来分析,一些不合时宜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突出表现在:受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习惯于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看事,片面强调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刀把子”,忽略其人权保障职能,导致执法中往往搞“有罪推定”,把外来流动人口等同于犯罪高危人群,把人民内部矛盾推断为不稳定因素,把一些伤害群众感情的做法看成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能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导致执法中的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程序、轻实体;以偏概全,用特殊取代一般,忽略了绝大多数群众是奉公守法的,少数公民的违法行为仍属人民内部矛盾,并不具有对抗性,导致执法中往往把服务、依靠对象当作专政和排斥对象;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对象模糊,热衷于自我服务,公仆身份淡漠,甚至认为“我就是法律”,把人财物问题与执法活动搅在一起,把保障问题当作队伍中各种违法违纪的挡箭牌。针对执法观念上的各种模糊认识和偏差,要切实引导广大民警提高认识,分清是非,真正在思想观念上来一场深刻革命。同时又要注意采取科学辩证、实事求是的的态度,确实搞清楚哪些东西是错误的,必须坚决摈弃,哪些东西是被“歪嘴和尚”念歪子,必须予以改正。哪些东西是正确的,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尤其是在处理管理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上,必须按照“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全面正确地处理好两者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努力实践,以亲民利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在制度层面上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既是公安执法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又是具有丰富内容的实践活动,必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履行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一要多办实事,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到亲民利民的实际行动中去。一方面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像抓公安部“五条禁令”落实那样,采取非常措施,动用霹雳手段,强力推进各类“顽症”的解决,提升公安民警从警品德底线,从而在队伍内部形成揭露矛盾,解决问题的浓厚氛围,给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凡是有利于便民、富民、安民的事都要不遗余力的去做,从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推出一批亲民利民的新举措,让人民群众以深切感受到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实现执法为民的新变化,塑造亲民警察的新形象。公安机关推出的亲民利民措施,要充分体现尊重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多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二要制度创新,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健全完善法制,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中去。要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对那些不适当限制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抓紧做好废、改、立的工作,为实现执法为民提供法制保证。要着眼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民情、体察民意,进一步创新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改革思路,使政策更宽松、手续更简便、服务更优质,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改进服务,在公安行政管理上尽快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随意型向规范型,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全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三要标本兼治,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去。实现执法为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到标本兼治,着力以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要重点抓好强化训练、强化监督、强化保障。我们常说的“勤政爱、廉洁奉”具体到公安工作,就是一切为了群众,时刻想着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无小事,我们必须办实事求实效。只有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人民公安的形象才能树立起来。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工作才能长足发展,才有用武之地。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与部分基层公安代表座谈时指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推动公安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执法为民的极端重要性,不仅赋予新时期公安机关新任务、新目标,而且提示了公安工作走向法治、回归本质的必由之路。(一)把握执法为民的本质,明确必要性执法为民既是公安工作的核心主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命题,具有深刻丰富的内涵。第一,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尤其是随着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推进,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更集中的体现为执法活动。换言之公安机关实践为民宗旨主要靠执法来实现。一切公安工作最初的出发点和最后的落脚点,都将归结为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保障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只要真正把公安执法工作做好了,就是践行“三个代表”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第二,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根本性质和职责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崇高职责,并且始终以履行好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政治和社会责任。所以说,坚持执法为民,是保持公安机关根本性质,圆满完成肩负的责任的必然要求和本质归属。第三,执法为民是壮大公安队伍和加强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要想发展壮大,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最终取决于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和全力支持。所以,执法为民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本质,而且鲜明的回答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一首要而根本的问题。(二)根植执法为民的思想,激发自觉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最急迫的是要在执法思想观念上进行一场深刻的革命,坚决抛弃那些诸如“为了抓坏人,抓错好人难免论”,“为了搞治安,侵犯个别人的权利无妨大局论”以及“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等等不合时宜,错误偏执的执法观念和做法,把执法为民根植于每一个民警的灵魂深处,打牢思想根基,不断激发自觉性和主动性。第一是确立为民执法的观念,防止为私执法。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条件下都要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视法律高于一切。严禁把个人利益、个人意志凌驾于人民和法律之上,更不允许为钱执法,为小团体执法。第二是确立平等执法的观念,防止特权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强权,不贪利欲,不恋美色,不受诱惑;切实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第三是确立人性化执法的观念,防止偏执性执法。不能抱着“有罪推定”的偏见执法,要积极主动地维护人民群众包括违法犯罪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真正善待百姓,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三)提高执法为民的素质,增强适应性只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才有高水平的执法工作和高质量的为民服务。要改变目前一些民警因文化基础不牢、法律业务不熟、办案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好而酿成随意执法、定性不准、处罚不当和不会做群众工作,令群众反感、警民关系紧张的状况,根本途径在于走素质强警、内涵发展之路,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素质高的公安队伍。要提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力,大力开展教育,激发自我更新知识结构和提高业务能力的积极性,形成执法首先学法、更懂法、更守法的浓厚氛围。要提高公安执法的实践能力,注重理清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日常执法实践中,注重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实现执法水平质量的飞跃。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为民警的基本素质和基本功,熟练掌握为群众办事的方式、方法和技巧、技能,善于与百姓打交道、交朋友,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让群众满意。要提高创新工作措施的能力,把创新精神贯穿于公安执法工作乃至整个公安工作的始终,认真审视公安执法工作,为民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注重从如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改进警民关系的现实出发,改革落后陈旧的工作机制和执法服务模式,有针对性的推出有利于实现对党、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有利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的各种新举措,善于在创新中解决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四)履行执法为民的职责,强化实效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检验执法为民的成效,关键看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一位公安民警的执法观念是否转变,执法态度是否端正,执法水平和质量是否提高,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没有减少,社会治安大局是不是安全稳定,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既要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乱作为,又要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不作为。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履行专职职能,该打击的依法坚决打击,该整治的依法整治,该管理的依法坚决管理,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让其形成气候。在执法过程中,面对生与死、和血与火的考验,公安民警要发扬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惩恶除害,既当法律的忠实执法者,更当法律的坚强捍卫者。要提倡求真务实的作风,执法为民不仅要言之以口,更要力戒浮夸空谈,做表面文章。(五)严格执法为民的制度,实现持久性执法为民,贵在坚持。只有从随机应对的模式转到制度规范的轨道,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促使其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规范化、制度化是执法为民的根本保证。当务之急是针对公安执法和服务的范围、内容、方式、特点,不断建立完善科学、缜密、严谨和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建立警种的执法执勤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责任、执法资格、执法程度和执法环节,防止执法的随意性。要建立便民利民服务规范体系,端正服务态度,改革服务方式,推行警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要注重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倒查制度,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执法监督网络。要实现执法为民的宗旨,就是要在思想上树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在实践中切实做到四个必须。第一是必须端正执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持杜绝为体现自己存在而执法的恶习,坚持肃清为地方利益、单位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和经济利益而执法和本位意识。第二是必须转变执法观念。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运用执法权力时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和控制,切实严格依法办事。第三是必须增进执法感情。要通过深入开展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教育,打牢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第四是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新时期,新任务,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执法力量,要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没有威严就不能称之为过硬的队伍,就没有战斗力。我们要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思路,按照公安队伍建设革命化、规范化、军事化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希望有所帮助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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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猪群保健工作论文格式

为了保证猪的健康,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猪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疾病对养猪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养猪场必须做好猪群的预防保健工作。

(1)要做好科学的饲养管理,给猪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高温防暑,低温防冻,保证猪只健康生长,使猪群整体有一个好的健康水平。

(2)要树立养殖人员的“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思想,尤其做好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防制工作。

(3)猪场管理和生产人员都要重视防疫工作,增强防疫观念,建立完善的防疫制度,并认真执行:

①做好日常的环境卫生、消毒以及灭鼠、灭虫和驱虫工作;

②搞好猪群健康检测和疫病的监测工作,同时做好猪群疫病净化工作;

③制定科学的免疫计划和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④对猪病做好准确的诊断,对出现症状的猪只及时对症治疗,发生疫情尽快采取有效扑灭措施。

我国的养猪事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有了很大的进步,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猪的生产性能也有了很大提高,无论是母猪年提供出栏猪头数,还是各阶段猪的成活率、饲料报酬、瘦肉率都有明显的提高。但是随着国外猪种的引入,国内各种猪场种猪之间的频繁调动,猪病越来越复杂,大部分猪病由原来的单一病原转变为多因子协同作用,给我国的养猪事业造成很大的损失,严重影响养猪生产者事业的发展,甚至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猪场的综合防疫体系涉及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消毒、疫苗免疫、环境控制、猪群保健、药物预防等。“防疫是生产的第一生命线”、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养并举是养猪场必须遵循的原则。但是,猪场综合防疫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很大的误区,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一些看法。 一、消毒 消毒是保障猪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猪场的许多病原微生物可以通过消毒 工作来达到杀灭和抑制其传播的效果。但是,猪场工作人员在实施消毒的过程中往往会走入以下几个误区。 1、消毒药浓度越大越好 任何消毒药浓度的配比,都具有其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正常情况下,无论是环境消毒还是带猪消毒,正常的浓度配比就足以杀灭和抑制病原菌的繁殖和传播。如果消毒药的浓度过大,一方面造成消毒药的浪费,增加饲养成本;另一方面很容易导致猪的皮肤、粘膜、呼吸道的损伤,同时也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 2、消毒药的浓度配比不准确 在生产过程中,在对消毒液的配制过程中不采取称量或使用有固定容积的容器,往往凭感觉,这样配制出来的消毒液的浓度不高即低,浓度低起不到消毒效果,浓度高不仅造成药物的浪费,同时也容易造成对猪只和操作人员的伤害。 3、消毒不到位、不彻底 猪场工作人员在消毒过程中,往往出现走捷径的现象,如消毒速度过快、喷洒不均匀、不采取喷雾的方式等,这样,无论是环境消毒还是带猪消毒很容易留有死角,不能很好的起到消毒的作用。 4、消毒不同步 无论是环境消毒还是带猪消毒,应尽可能在大致固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否则,病原菌就有可能扩散或传播,给猪场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5、对人流、物流、车流的消毒不到位 对于规模化养猪场来讲,一般都采用封闭式的管理制度,但是现实决定又不可能完全彻底的封闭,必须要与人流、物流、车流不同程度的接触,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到位,是养猪场最大的安全隐患。 6、消毒池利用不充分 任何一个养猪场都设置车辆消毒池和员工消毒脚池,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很大的漏洞,如消毒池消毒药的浓度不够、不定期更换消毒液、消毒池消毒液不干净、员工不走消毒池等;这种现象如不加以杜绝,猪场出现疫情是必然的。 二、疫苗免疫 对猪场不同猪群的猪只进行不同的疫苗接种是保障猪场安全生产的基础,给猪只接种疫苗,可以有针对性的净化猪场的疾病和抑制猪场疾病的发生。但是,在猪场的生产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以下几个误区。 1、免疫程序不合理 免疫程序的制定,必须以当地疫情的发展规律和猪场猪群的健康状况为依据,不能固定的套用某个地区或某个猪场的免疫程序。如果猪群的免疫程序制定的不科学、不合理,一方面使猪场的某种疾病漏防,另一方面可能引发其它的疾病,导致猪场出现疫情,给猪场的生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疫苗质量不过关 猪场给猪群接种疫苗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猪场的命运。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疫苗很多,同一个种类的疫苗就有多个生产厂家,但是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如果购买方稍有不慎,就会给猪场带来致命的打击。所以,猪场在选择疫苗时必须谨慎,应选择信誉度高、知名厂家生产的疫苗。 3、疫苗运输、保存不科学 由于不同猪场的基础设施有差别,在疫苗的采购、保存过程中不规范,造成疫苗质量的下降或失效。如果使用这种疫苗,对猪群不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甚至出现疫情。 4、在疫苗免疫过程中操作不规范 猪场应根据已制定的免疫程序,由专人按标准的操作方法进行免疫注射。但是,由于猪场的监督力度不够或技术人员责任性不强,在操作中往往出现类似情况:疫苗的领取没有做详细的记录;没有按说明进行严格的稀释或在稀释过程中受消毒液污染;针头大小、长度不合适;疫苗没有防日晒、高温,稀释后在2小时内用完;疫苗在使用前或每次吸苗前没有充分的摇匀;注射时没有做好皮肤消毒,注射深度没保证,注射位置不正确,接种剂量不够,疫苗流出后没有立即用沾有消毒液的棉球檫拭、消毒。出现打飞针、不是头头免疫、不是一猪一个针头;病猪、瘦弱猪同步免疫等情况,势必导致免疫失败结果的出现。 三、引种与隔离不当 猪场在生产过程中一般都要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但是,由于原有猪群的生产力下降或老龄化,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需要不定时的更换猪的品种。如果对新引进的猪隔离措施不当,会对原有猪群的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风险。引进种猪时,要安排适当的圈舍,与其它猪隔离饲养15-30天,并随时观察其健康状况。在隔离期内未发生任何疾病,方可混群饲养。 四、病死猪及胎衣的处理不当 集约化猪场应有病死猪及胎衣处理的专门场所,对病死猪只进行焚烧或深埋,也可在粪场附近设置一沉尸井,将病死或剖解猪只及胎衣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情况下,对病死或剖解猪只及母猪产后的胎衣应立即无害化处理,否则,容易造成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影响其它正常猪群的健康生长。 五、疫病检测不及时 在集约化养猪条件下,应进行经常性的疫病检测工作,以便对场内疫病情况、免疫质量、疫病净化水平进行监控,同时也为本场的防疫工作提供客观依据。尤其本地区、本季节爆发和流行严重的传染病更应该加强检测,以便作出及时反应。同时,对场内使用的疫苗、消毒剂的质量也要进行检测,以保证确实有效。如不能及时的做好以上工作,就不可能准确和深入的了解猪场疾病的流行和发展趋势,就不可能及时的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影响猪群健康的生长发育。 六、疫病发生时没能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措施 猪场如遇到或怀疑是传染病发生时,必须及时隔离,尽早诊断,病因不明或不能确诊时,应将病料送有关部门紧急检验。如确诊为传染病时,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对全场进行封锁和消毒。全场猪群进行检疫,病猪隔离治疗或屠宰、焚烧。健康猪只进行紧急预防接种或药物治疗,并对被污染的场地、用具、环境及其它污染物进行彻底消毒。反之,则容易延误最佳防治和治疗时机,造成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给猪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七、在疫病防治方面主次不分 猪场的防疫工作,要结合本地和本场的实际情况,分清主次,有针对性地对某些危害性强、发病频率高的疫病,根据其流行特点、发病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针对性地预防和治疗。反之,一方面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另一方面也起不到对疫病的防治效果。 八、防疫措施不完善 传统的养猪防疫似乎仅仅是兽医份内的工作,而且是季节性的。集约化猪场的防疫则是全方位的、常年的。除常规的消毒、免疫、治疗外,还需要加强管理,保证营养平衡,优化场区和畜舍环境。猪场内的诸多因素都和防疫效果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集约化猪场的防疫措施要形成配套的体系。 九、不重视猪群的保健 猪场在生产过程中,往往在消毒和疫苗免疫方面投入很大的精力,这当然是猪场防疫不可缺少和关键的步骤。但是,对猪群的保健,也是猪场防疫不可缺少重要的一个方面。当然,对猪群进行保健,需要投入很大的财力,会增加猪只的饲养成本,但是可以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提高猪只对疾病的抵抗能力,降低猪场发生疫情的风险。 十、对猪场整体环境的治理不重视 猪场的环境卫生体系是以传统的防疫保健为基础,以猪的生物学特性为根据。要求规模养猪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完善猪场内外布局和猪舍内部的工艺设计等一系列措施,给猪群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和繁育的环境。定期的对猪体内外进行驱虫和杀灭蚊蝇和老鼠,消灭疾病的传播媒介,减少猪只疾病发生的机会。定期清除杂草和填埋阴沟,消灭病原微生物的孳生地。经常保持猪舍内空气新鲜、干燥、温度适宜、干净卫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 对猪场周围和场区空闲地进行植树种草(包括蔬菜、花草、灌木等)绿化环境,对改善小气候有重要的作用,一般要求猪场内的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每幢猪舍之间都要栽种速生、高大的落叶树(如水杉、白杨树等),场区内的空闲地都要遍种蔬菜、花草和灌木。有条件的猪场最好在场区外围种植5~10 m宽的防风林。 猪舍若能置于这样的环境中,带来的好处是:在寒冷的冬季可使场内的风速降低70%~80%;又能使炎热的夏季气温下降10%~20%;还可将场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的气体减少25%;臭气减少50%;尘埃减少30%~50%;空气中的细菌数减少 20%~80%。 生活在这样一个绿化美化环境中,不仅能使长期在猪场工作的人员感到心旷神情,也能使终生关在笼舍内的猪感受到清晨闻啼鸟,夜听虫蛙鸣,阵阵青草香,飓飓风雨声,仿佛又回归到大自然。 所以猪场整体环境的治理是猪场安全防疫的一个重要环节。 总之,养猪场综合防疫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一个不断修改和完善的过程,防疫体系内的众多环节必须环环相扣、节节相连、步步到位,才能充分发挥综合防疫体系的作用,保障猪场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可以吗?

如何做好德育工作论文

浅谈如何做好中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可以推广经验,交流认识。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浅谈如何做好中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论文摘要: 作为新疆边远地区民族中学教师,在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中,需要我们以育人为本,与时俱进,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使德育教育真正做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德育教育工作,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以求得实效。引导学生既要爱祖国、爱家乡、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大团结。学习成才,又要成人,把做人和成才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塑造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符合现代需求的新型合格人才。

论文关键词: 英语课堂教学;教师;师德教育

一、学校教育是品德教育的主阵地,要增强德育的全员意识

中学阶段对学生进行品德培养有着极为有利的条件,因为中学是以正规的学习为主导活动的,学习活动的内容和性质带有社会性、强制性,在客观上为青少年学生品德的培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学生在入中学前就有向往中学生活的意向,希望在中学生活中见到更多的新东西,学到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开展更多符合自己需要的活动;再加上这个时期学生已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认识和基础知识能力有了一定的发展,这都为中学生接受中学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内部条件。因而必须抓住学校教育这个德育教育的主阵地,增强全员意识,切实抓好德育工作。德育工作不光是班主任的事,每个教师都肩负着德育教育的工作职责。教师是既教书又育人的。我们如果无视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内在联系,而单纯的认为德育仅在品德与社会课、晨会课、班队课中,势必会造成德育游离于学生的智育、体育和美育之外,使德育与诸育脱节,这根本无法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加强师德教育,以学生为主体,教学相长促进德育发展

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养非常有必要。教育是以教师的人格塑造学生人格的事业,为人师表是教育工作者的重心,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必须做到。因为学生的模仿力很强,很多学生把教师当作自己的榜样。教师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要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学生树立一个仿效的榜样。

在德育教育与管理中,还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情感意识形成的发展规律,以人为本,提倡平等和谐、相互依赖的师生关系。教师应公正严明,平等待人。课内是严师,课外是挚友,学生有了过错,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一视同仁。即使对学生合情合理的批评是严厉的,学生也会认为是真诚的,也会受到学生衷心的爱戴。不了解孩子,不了解孩子的智力发展、兴趣、爱好、倾向,就谈不上教育。教师要用真诚的爱打开学生的心扉,形成师生间的双向交流。因此,教师在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中,要至诚、至正、至爱、至理。教师要先以诚信示人,然后教人以诚信为本。在教育教学中,师德正,学生则有善行。在教与学中,相互发展,共同提高,促进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形成良好的德育氛围。

三、创设、挖掘道德教育的情境因素,寓德育于知识活动之中

学校、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集体。在这个集体中,集体成员之间有相互依存的责任关系,集体既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又能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等方面的需求,能给学生的行为提供具体的生动的榜样。要充分发挥班集体的作用,激励学生积极向上。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团组织,在各种活动中渗透德育教育,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良好意志和行为习惯的形成,在各种活动中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把课内外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贴近生活、走近生活、体验生活。按科学的教育规律来培育学生,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和谐全面发展,融思想教育、行为习惯、良好意识和情感的培养于各种丰富多彩的健康有益的活动之中。这是非常符合学生品德的形成规律和社会要求的,可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充分挖掘,利用教材和课外读物、文艺作品中潜在的教育因素,寓教于知识教学之中。要充分利用可用的因素启发教育学生,以提高学生道德认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感。在教育教学中不能就事论事的单纯传授知识,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又不能把文化知识的转化过程变为品德教育课。应把知识传授和思想教育有机地统一在教学中,做到寓德育于智育中,各科间教学都应做到教书育人。

四、充分利用社会教育条件,配合家庭、社会促进学生品德的培养和形成

社会教育是儿童品德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因素,不可忽视。它的影响有正面的、积极的,也有消极的一面。正如人们所说的,学校教育几天,不如社会影响半天。作为教育工作者,应积极利用社会教育积极因素的影响,防止消极因素的腐蚀。如引导学生课外参加有意义的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明辨是非,矫正不良行为。为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品行,学校应通过各种途径大力配合家长,指导家长教育。如召开家长座谈会,教师家访等,在相互沟通中,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使家长认识到,教育的核心是做人,教育孩子的前提是了解孩子,了解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只有多欣赏孩子,才能帮助他们成功。作为家长,要在诚实守信、真诚待人、行为习惯、艰苦奋斗、尊重他人等方面作出表率。要指导家长培养孩子独立自理的能力,增强自主意识,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家庭与学校教育必须合力,才能共同促进儿童品德的发展。校内外相结合,以学生为主体,与家庭、社区相结合,构建德育网络,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学会与人相处,了解社会,贴近生活,引导学生直面人生,全面认识社会,让学生看到社会的主流,积极的、正面的东西,也要让他们认识社会的复杂性、多元性。懂得社会上除了美好的东西之外,还有诸多不良的现象、消极的一面,需要我们去分辨是非,增强自觉抵制的意志,从小培养儿童的是非观、善恶观,增强他们改造社会的责任心。

结束语

诚然,德育的出发点不是去约束人、禁锢人,而是以人为本,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地发展人。十年树木,百年育人,精辟地阐明了育人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学校、家庭、社会都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寻求德育工作的途径、方法,加强对中学生的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主动性,从而培养出更多符合时代需求的合格型人才。

【拓展内容】

初中学生德育教育的工作计划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一名优秀的学生除了应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毅力,还应该具备高尚的情操,讲仁义、讲道德,讲文明,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因此,学校的德育教育更为重要,为了使青少年能在学校受到最良好的教育,特制订了德育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德育为首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争当现代文明人”为学期教育目标,以人为本,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原则,重教重管,广开渠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以德治校的实效性,保持违法犯罪率为零,培养更多德才兼备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各年级德育工作目标

初一:勤奋自信

1、规范日常行为,培养良好习惯。

2、树立自信心,艰苦奋斗教育。

初二:求实向上

1、唤醒学生向初三挑战的意识。

2、强化纪律意识,培养耐挫能力。

初三:拼搏冲刺

1、 始终做好向中考冲刺的精神激励。

2、加强学习焦虑的心理辅导和方法指导。

3、布置、落实各阶段工作,保持学生兴奋点。

四、工作要点

(一)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

1、两月举行1次班主任工作例会,学习理论,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思想素质;特别加强青年班主任的培养工作;继续开展青老“传帮带”活动。

2、落实班主任常规工作,如班会课、周记评阅、“问题学生”转化等。

①主题班会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主题、有实效。要求精心设计一两次对学生影响较大、质量较高的主题班会,并做好班会记录;

②规范周记的评阅,充分发挥周记教育特殊功效。

③有的放矢地建立“问题”学生的分类档案,有针对性地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做好跟踪教育记录,进行帮教工作,减少违纪现象。

3、各年级长带头营造年级组良好教书育人氛围。如整洁氛围、诚信氛围、友爱氛围、全勤氛围、竞争氛围和教研氛围等。

4、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树立全程全方位大德育观。通过评比考核评估制度,构建学校——级长——班主任(科任)——学生的逐级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在竞争环境中实行动态管理,以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争创“文明班级”、 “文明寝室”,及时彰先励后。

5、深入进行德育科研探索,鼓励班任积极撰写德育论文,要求每学期班任至少交德育论文一篇以上。

(二)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

1、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毛李中学一日行为规范》(①监督②自查⑧自律④自爱,深入持久地抓好“建设文明校园,告别不文明行为”的活动。

2、抓反复,反复抓,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检查、督促,约束极少数同学的不文明行为,净化、美化校园环境。

2、 继续深化月教育主题活动。本学期要充分结合教育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学校德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把教育贯穿到各项活动之中。

3、加强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主要是引导学生诚实、守信、正义,提高学生网络道德自律意识。

4、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作用。发扬学生当家作主精神,增强他们工作责任感,使他们成为学校管理的得力助手。

5、继续督导好学生会“爱心基金”的管理工作,帮助校内“急、危、困”学生,奉献爱心。

6、抓好宣传阵地建设。本学期除了继续发挥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站的宣传作用外,并准备开辟板报心理专栏,丰富宣传内涵,加强环境育人效果。

7、加强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8、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加强宿生管理。

(三)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点一面网络功能。

1、落实家访工作,办好家长学校。要求级长组织1-2次较大影响的级组家长会,每学期班任到家访率要求达40%以上,力争全学年普访率达100%。校拟定4月、5月各召开一次学生家长座谈会和后进生转化工作探讨会。

2、加强警校共建文明校园活动。本学期联合派出所、后港交警中队落实“交通安全学校”与“学校法制专题教育”各项工作,并组织学生观看 “安全与法制教育” 有关方面录像。

3、继续抓好德育阵地建设,构建校内外德育网络,组织好年级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四)注重学生心理健康健康教育

本学期将发挥好有专业心理老师的优势,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设施,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同时要加强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学生的德育 教育 问题在当前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学校担负着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历史重任。“教书育人,德育为先;树人先育德,德正人才昌”。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德育教育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德育教育的核心:学会做人》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德育教育的现状,接着从六个方面阐述了怎样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关键词:德育教学;责任感;亲情教育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法制意识、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为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因此,“学会做人”教育应该成为德育工作的首要目标。

一、德育工作实效低的主要表现

1.逆反心理

对德育和德育管理存在一种厌烦情绪。相当多的学生不喜欢上政治课;不愿意参加政治活动;在老师进行思想教育时,表现得烦躁、敷衍、漫不经心,甚至和老师顶撞、争吵。在一些班级里,受到老师表扬的学生被孤立,受到老师批评的学生却能得到同学的支持,班级里缺乏正确的舆论,班风不正。

2.学风浮夸

一些学生学会了夸夸其谈,在 作文 中,在班会上,在外人来校采访,开座谈会时,他们会说上一气言不由衷的大话、套话、空话。常常还给人这样一种印象:仿佛一些学生不会用自己的头脑思考,不会用自己的嘴说话,千人一面,百人一腔。教师怎样说,学生就怎样说;校长怎样讲,学生就怎样讲。德育教育留下的是生吞活剥的窘态。

3.双重人格

一些学生在学校里或老师面前,表现良好,学习认真,劳动积极,是非分明;但回到家里,或是老师不在时,却呈现出另一副模样:懒惰、消极、自私、追求高消费、贪图安逸、害怕困难、不肯吃苦、任性,甚至不可理喻。

4.言行分离

言行不一是更为普通的一种现象。一些学生嘴里说得头头是道,实际表现一塌糊涂。表决心、写作文堂而皇之,实际行动却差之千里。批评别人,振振有辞;轮到自己全是歪理。这些学生认为,那些好听的话,就是用来说给别人听的,根本没人能做到。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道德教育长期在应试教育这根指挥棒的指导下走入了误区,不少“恨铁不成钢”的教师和“望子成龙”的父母心目中“好学生”、“好孩子”的衡量标准就是学习成绩,只注重了智育,而忽视了思想品德、道德素质的教育。或者,只注重了某些较高精神境界的教育,却忽视了做人基本素质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只注重了道德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的培养,忽视了对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的培养,再加上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

总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我们的学校教育没有解决好德育和智育的关系外,德育教育自身也存在;一是德育的要求过高。教育讲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但在德育教育上就不够。德育要求起点高,讲全面。如对小学生一年级的学生大讲特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道理,他们能搞清楚吗?二是德育内容在系统上安排上的缺乏。德育教育现在非常缺乏心理健康方面的内容,虽然都安排了,也有人上课,但是只停留在课堂上,停留在表面上,根本就没有真正进行心理辅导;三是德育教育在工作组织和时间上缺乏保证。现在在大力开展课程改革,有些地方都忙于课程改革的“改”,而忘了德育教育始终是课程改革所隐含的一条主线,应该是课程改革越深入,德育教育就会越成功,应该是课程改革与德育教育是并驾齐驱的。

综上所述,现代教育形势的发展以及现在德育教育所处的现状,我们必须在趁“课改”的同时,加强对德育教育的改革,而我认为德育教育的改革的核心应当强化做人教育。强化做人教育,很重要的是教育的内容要贴近学生生活。德育教育的内容要多以活动的形式,不要多教条,要结合“课改”中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开展,以培养学生的基本道德素质。

教育家陶行知指出:“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当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教师的职务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的职务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他把“教人做人”作为德育的根本任务,以塑造真人为培养目标。

二、怎样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1.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抓起

责任感是影响做人最基本的问题,是学会做人的基点,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先要培养起他们对自己的责任感,关心自己的前途、人品、学业和健康,自爱、自尊、自立、自强,在这些基础上培养他们对家庭、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一个人有责任感,才会自觉,才会不断进取,才会振奋。中小学生的责任感可以通过让他参与班级管理工作,做好校园卫生,开展集体活动等来培养,让他们在各种劳动和活动中承担责任,克服他们的惰性,并适当的予以表扬、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培养学生的亲情教育

曾发现不少学生在填学籍卡时对着父母的出生年月一栏发呆,对某些明星的生日却了解得一清二楚,念念不忘。也发现某些学生因父母没有知识或没有金钱无法满足他们或没有权势地位而看不起他们的父母。这些,都可以看出学生亲情观念的淡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 名言 告诉我们:只有尊敬、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去尊敬别的老人。有位名人说过:缺乏家庭亲情者难有社会责任感。如果连养育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怎能奢望他去爱同学、爱人民、爱祖国呢?因而,可以在教育活动中开展如以“爸爸,我为您过生日”,“妈妈,您辛苦了”等为主题的活动,让学生去注意,去观察父母,了解父母的艰辛和对他们的爱,以培养学生对父母和家庭的热爱之情。

3.开展学生的挫折教育

“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和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其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的说法,都表明有成就的人大多是由经历磨难而成的。而现在的中小学生,过的是衣食无忧,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少了磨难,多了脆弱,任性,娇气,骄傲。一遇上什么困难、挫折,要么丧气失望,要么打退堂鼓,不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更有甚者,索性轻生,以求解脱。因此,挫折教育成为必需。在学校,多开展一些如 军训 、 社会实践 、生活磨练、体能训练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到锻炼,培养起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以微笑和勇气面对挫折。

4.加强学生的创新教育

不满足于现状是建立一个新世纪的必要条件,幻想是创造的开始。在教育工作中要鼓励学生积极思维,不满足于现有和现成的知识,要善于提出问题,敢于摆脱旧观念的束缚和守旧势力的阻挠,对事物抱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旺盛的求知欲,要想别人之不敢想。对学生某些“异想天平”的想法要先予以肯定和鼓励,后共同探讨。只有这样,新的知识,新的事物才能出现,社会才会 发展,学生的个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发挥。

5.增加学生的协作教育

现在,一再强调对学生进行竞争教育。无疑建立竞争意识,增强自身能力,是个人、家庭、团体乃至国家和时代进步的动力。没有竞争,社会就难以发展。但一味对孩子强调竞争,而忽视协作教育,必然会造成学生心胸狭窄,性格孤僻,产生猜疑、妒忌和仇视他人的心理,养成极端个人主义,势必阻碍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要引导学生处理好竞争与协作的关系,通过设置情境、观看电影、资料等 方法 让学生明白:个人乃至少数人的奋斗、突破不了巨大的系统工作。九八年的拱洪的携手协作和共同参与,因此,既要敢于竞争,又要善于协作。

6.强化学生的自制教育

拿破仑说过:“我们唯一能控制的便是我们的头脑,如果我们不控制它的话,别的力量就会来左右它了……”可见,自制是孩子们将来独立于世的一种基本能力。在社会中,只有适者才能生存;没有自制力的人习惯于我行我素,必将形成任性、自私、贪图安逸、追求物质享受的不良性格。而有较强自制能力,就能自我要求,见别人取得成绩,不自卑、不嫉妒、不吹捧,而是平等相待、平常相待……

人,只是简单的一撇一捺,但是要让这个“人”站得顶天立地,很难。做人难,育人更难。让学生“学会做人”这是德育工作者们为之奋斗最终的目标,是德育教育的核心。

参考 文献:

[1]汤云华.如何在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J].黄河之声·科教创新,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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