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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学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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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学期刊

根据2014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29个科研工作站,并在苏州设立创意警务研究室,与南京市公安局合作建立警务信息化应用研发实训中心, 有市级研究中心5个。市级研究中心5个: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警察文化研究中心,民国警察史文献中心,警察法学研究中心。 学术期刊《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是江苏警官学院主办,以公安学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性期刊。期刊为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期刊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公安大学等高校众多学者的大力支持,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馆藏资源根据2014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图书文献资源118万册(其中印刷型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数据库13种,中外文期刊800余种、报纸80种。

湖北警察期刊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报考时填提前批本科二批,被评为荆楚警察的摇篮。有媒体将其实力分析排名警察院校第三位。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 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生。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0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政治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校园建筑面积33.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25.24万元;图书馆藏书90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学院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刑事技术系(筹)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工作。“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又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学院还是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其中法庭科学、电子取证实验室正在分别申报湖北省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仿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建立了“李昌钰工作室”;成立了“三真司法鉴定所”,已有32人取得国内外司法鉴定资格;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试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参与了“熊猫烧香”案、湖北鄂州亿元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鉴定和侦破工作,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好评。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 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7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94项,发表学术论文2090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在国际刊物发表9篇。出版专著、教材171部。有22项科研成果获奖。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了15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有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在我国主要有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属于公安现役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地方院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已为各级政法机关、保卫部门培养了4万余名各类人才。现已成为全省公安高等教育的中心,培育人民警官的摇篮,培训在职民警的基地。 学院位于白云黄鹤的故乡、“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面积980亩,其中校本部472亩,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基地100亩,警察实战训练基地408亩。学院现有教师234人,其中正副教授111人。还在全省公安机关聘请了一批有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63部,出版各类教材268部,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一大批论文中不少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有的还获得国际奖项。学院设有十个科研机构,并出版公开发行的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学校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建有刑事技术、防暴、现代道路交通科技、消防等5个高科技实验室,其中150万库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XL-30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居全国公安系统之先。同时建有电化教学中心、模拟审讯室、模拟法庭、模拟聆讯室、模拟听证室、测谎室及地下靶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基础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及实验设备总价值3600万元。学院图书馆拥有各类藏书51万册,其中公安类藏书达到国家研究级水平。 学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消防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预审、安全保卫、侦查技术、治安管理、公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法律、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专科专业。学院被公安部指定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指定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培养目标 学院以“忠诚、团结、严谨、奋进”为校训,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国家需要的公安高等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招生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湖北警官学院实行“按需招生”,“毕业生作为全省警力补充的主要来源”的规定,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编制计划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招录新生。 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公安专业考生由省公安厅、学院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招办统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学院根据省招办的安排择优录取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均实行提前录取)考生。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学院录取代码:0950 。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复查,公安专业学生身体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经上级批准予以退回。学制和待遇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毕业时在校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的招警考试,考试合格者录用为人民警察。非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不着人民警察制服,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本科专业1、侦查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检察、海关等部门从事侦查、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技术、侦查讯问学。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治安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社会学、公安管理、治安学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案件查处、户政学、事故对策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社区警务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3、刑事科学技术(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刑事证据学、现场勘查学、刑事侦查学、痕迹学、刑事摄影、文件检验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4、信息安全(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通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维护信息安全,能对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进行侦查的专门技术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电路原理、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病毒学、安全系统分析与控制、计算机信息网络监察等。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系统分析与控制、信号处理原理、通信原理概论。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7、法学(非公安专业)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政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招生计划:150人专科专业1、刑事侦查(公安专业)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侦查高等应用型人才。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现场勘查学、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情报学、犯罪心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文书写作、英语、驾驶、擒拿格斗射击、查缉战术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侦查技术(公安专业) 培养从事侦查技术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技术总论、侦查摄影、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刑事化验、现场勘查学、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自卫擒敌、射击等。招生计划:10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15人)。3、治安管理(公安专业) 培养掌握治安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处理治安案件能力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管理学、法学、侦查学、刑事技术、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计算机应用、散打、驾驶、文书写作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

所属地区: 湖北 高校名称: 湖北警官学院(原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高校网址: 高校电话: 、834210 高校传真: 、834210 高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 中国·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中国中部中心城市—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是2002年5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普通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2005年4月,学院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建筑面积273593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3649.9万元;图书馆藏书60万册(其中纸质藏书37万册,电子图书23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 学院现有教职工427人,其中正、副教授89名,博士11名、硕士研究生128名。近五年来,共立各类教、科研项目171项,其中省部级55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93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190篇,其中核心及以上期刊225篇。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 学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等8个普通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是培养高级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 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 建校56年来,学院已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后,学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需求为导向,以实战为目的,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以育人为根本,面向实战,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务求实用,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警务人才的培养基地、警察实战的训练基地、警用科技的开发基地、警学理论的研究基地,努力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政治坚定、训练有素、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类高素质人才。 关于法学的就业率不太清楚,你可以联系学校的招生办公室.当地消费:吃饭很便宜,即使是宴请,一般1-2K就相当丰盛了。当然一桌几万也是很容易吃到的。比北京便宜40% 住的方面,一般一套市中心的好房也就4-5K一个月,稍远一点的从二三百到二三千不等。比北京起码便宜一半多。 行的方面,的士起步三元,1。6元一公里。公共汽车1。2至2元。当地天气:武汉天气:外地人经常把武汉的夏天说的十分恐怖,实际初夏从每年的五月中旬开始,暑期进入盛夏,盛夏气温最高气温大部分时候在37-39,比有些城市要低,但是最低气温比较高,一般在29-30,为什么给人感觉闷热呢?武汉水系发达,经过白天的水气蒸发,导致空气湿度大,所以给人很不舒服闷热的感觉,一般到夏天在没有空调比较难入睡。到了九月,气温也可能达到38左右,但是最低气温不再很高,十月之后进入初秋,气温会逐渐下降,平均气温在20-25,天气干燥,有时候气温也会异常达到接近30或超过。从秋天步入冬天往往很快,只要有冷空气南下,气温下降十分厉害,超过10度的降温很常见,从12月底到来年2月是冬季,冬季的平均气温在一般在1-3度,天气好时可以有7-8度,但是有寒潮或雨雪时常常在0度以下,武汉大 部分家庭是没有安装暖气的,因此家中觉得比较阴冷。三月后进入初春,气温回升很快,最高气温可以到达20多度,但是低温还是比较低,三月到四月一定要小心倒春寒——常常一夜之间气温下降15到20,大雪纷飞。 武汉位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的东部,市区地貌为江汉平原和大别山延伸的丘陵,其中平原地区平均海拔为50米,而丘陵地区则为200米,其气候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号称长江沿岸三大“火炉”之一(另外二者为南京、重庆),夏天闷热,会有十几天的气温都在四十度以上,冬天阴冷,因此去武汉旅游的最佳时间是每年的春秋两季,即3、4或9、10月。生活环境:以前很好--现相对上海等算好的气候夏热-冬不冷 硬件--还是比较先进的 软件--武汉人脾气大-讲理不讲法-大多都精明 推荐--武汉人义气但商人没朋友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期刊点评

司法警官学校啊!不过,建议你如果要进这类学校就礼貌些,毕竟教官 们可不是吃素的,开学就让你学礼貌礼节

在我国主要有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属于公安现役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地方院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现有专、兼职教师8人,其中副教授4人,讲师3人,助教1人。主要承担学院在校生《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近现代史纲要》、《警察伦理学》、《形式与政策》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理论教学部从学院的教学实际出发,围绕教书育人这个中心,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采用教学互动、课堂辩论、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充分发挥了“两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在教学、科研和实践等工作方面齐头并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3-200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学院先进集体,一名教师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和优秀授课教师;组织编写出版了《公安干警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原理论》、《形势政策素质教育热点问题》等教材,编写印制了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训练试题,先后在《公安研究》、《卫生职业教育》、《兰州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张苏云同志撰写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脉相承”的辩证关系》一文,荣获中国政策研究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征文活动二等奖;2002年11月,指导学生参加甘肃省大学生“看成就、颂党绩”演讲比赛中一名学生荣获第一名,两名学生荣获优秀奖。2005年4月指导学生参加甘肃省大学生“弘扬民族精神”演讲比赛中一名学生荣获第三名,两名学生荣获优秀奖。2004年参加甘肃省直机关“爱国主义知识电视大奖赛”比赛中有理论部教师参加组成的代表队荣获竞赛第三名。基础课教学部现有专职教师11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6人。同时,外聘兼职教师10余人。 基础课教学部承担学院《大学语文》、《公安秘书学》、《公安文书写作》、《公安实用英语》、《犯罪心理学》、《社会学》、《演讲与口才》、《逻辑学》、《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此外,还承担各级各类公安民警培训班的基础课教学任务,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函授班和公安自考本科的教学任务。基础课教学部在完成繁重教学任务的同时,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先后对《大学语文》、《公安秘书学》等课程进行尝试性改革,编写有《公安应用写作》、《新编公安应用写作》、《大学人文导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10余部教材,其中《新编公安应用写作》获得第三届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材优秀奖;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论甘肃公安民警素质》一文获得中国公安系统征文二等奖;承担公安部软科学研究项目一项。同时还开展犯罪心理测试研究,并经常帮助基层公安机关进行实案测试,有力地促进了学院与实战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业余时间部分教师还指导学生编发校报《警苑》,指导学生参加甘肃省普通话及英语演讲比赛,多次获得一等奖,并有学生荣获普通话形象大使称号。法律教学部现有教师11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助讲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学历6人。 法律教学部不仅承担学院的宪法、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和行政法等法律课程以及各级各类公安民警培训班法律法规的教学任务,还担负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函授班及公安自考本科的授课任务。法律教学部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教研成果,组织编写和参编教材10余部。其中《经济犯罪的构成与认定》和《经济犯罪侦查与实务》分别获得甘肃省高校社科二、三等奖,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并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和学院的表彰奖励。侦查系现有专职教师11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8人。主要承担学院在校生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等三个专业的《侦查总论》、《犯罪现场勘查》、《经济犯罪侦查》、《毒品犯罪侦查》、《侦查讯问》、《侦查业务综合模拟演练》、《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司法会计学》、《禁毒法制》、《毒品案件侦查》、《毒品犯罪预防与控制》等课程的教学任务。侦查系顺应刑侦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结合经济犯罪的新动向和毒品犯罪在甘肃省比较猖獗的实际,遵循警察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紧紧围绕培养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公安实践,采取案例、模拟、互动等教学方法和“三贴近”(贴近实践、贴近学生、贴近一线)的实训方式,加强和改进了专业课的教学,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侦查系在狠抓教学和系部建设的同时,实施教学、科研和实践齐头并进方略,先后组织编写、参编并出版了《侦查讯问实训教程》、《经济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实务》、《刑事技术教程实验指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等5部教材,在《兰州大学学报》、《高等理科教育》、《中国刑事警察》、《卫生职业教育》、《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新疆公安专科学校学报》、《贵州警察职业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5名教师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课教师。警体课教学部现有专职教师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助教2人。 警体课教学部主要承担在校生和甘肃省公安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的《擒拿格斗》、《手枪射击》、《警察查缉战术》、《警务实战技能与体能》课的教学与训练,负责组织全院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警体课教学部在加强学生和在职民警警务实战技能训练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先后被中国前卫体协授予“群众体育先进集体”,被甘肃省公安厅授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大练兵先进集体”。1人被中国前卫体协评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人分别被国家体育总局和甘肃省教育厅授予“全国优秀裁判员”和“优秀教练员”称号,1人被甘肃省体育局评为“全省体育先进个人”,6人被甘肃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教官,5人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在严谨教学与训练的同时,警体部积极鼓励和督促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先后出版了《警用手枪射击实用教程》、《警察查缉战术指导与训练》、《中国警察擒敌制胜技术》、《警察徒手制胜术》、《人民警察查缉战术实战技能演练》等教材,出版了《警察缉捕防暴技术》系列光碟5盒10张。其中黄肃扬教授主编的《警用手枪射击实用教程》和张飞虎副教授撰写的《出奇制胜》、《以巧制胜》等系列文章分别荣获2003年甘肃省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和优秀科研成果奖。有30多篇论文分别发表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等各级学报、杂志、论文集上,其中有5篇获得优秀论文奖。治安管理系现有教师13人,其中副教授4人,助讲1人,另有客座教授2人。现开办有治安管理、治安管理(特警方向)、道路交通管理等3个专业,建有模拟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4个实践教学实验室。 治安系在教学当中突出实践教学活动,紧密结合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专业课程学习与公安实战的实际,设计各个时段的教学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贴近实战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得到了公安部、甘肃省公安厅和学院的奖励,数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全国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个人”、学院的“优秀教师”和“优秀课教师”等。在《公安研究》、《公安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等各级学报、杂志、论文集上发表专业论文60余篇,其中20余篇获优秀论文科研奖。其中,李骥副教授撰写的《浅谈模拟派出所教学》荣获2003年甘肃省职业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社会治安特点及对策》荣获荣获中国警察学会主办“西部大开发与公安工作理论研讨会”优秀三等奖。主编、参编各类专业教材15部,其中李骥副教授主编的《公安派出所简明教程》荣获2003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材优秀成果2等奖,《公安民警中级培训教材简明教程》、《治安管理简明教程》、《公安派出所工作简明教程》等教材被定为甘肃省公安机关岗位练兵教材。公安技术系现有专兼职教师9名,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6人,建有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图像技术、理化检验、法医、物证技术等5个实验室,配备了先进的多波段光源、文件检验仪、图像处理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红外紫外照相系统等教学实验仪器,主要承担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技术、理化检验和法医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2001年9月,经甘肃省公安厅批准,成立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并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公安技术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与办案相结合,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同时,积极为公安工作服务。发表了《“五四”式手枪射击点推断方法研究》、《枪支上汗液手印“520”胶显现过渡的处置》、《计算机指纹输入中取指框的运用》、《套模签名案件的检验》等多篇科研论文,接受甘肃省基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的各类案件近百起,既解决了基层的技术难题,也锻炼了教师,有力地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警察管理系现有专兼职教师7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3名,讲师3名,主要承担《公安管理》、《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组织行为学》、《监狱管理》、《公安决策学》、《行政管理》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2003年,按照学院的安排部署,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警察管理系以公务员考试为工作的突破口,对公务员考试的有关课程教学率先进行了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近三年的甘肃省公务员招警考试中,学院学生《公安基础知识》课的考试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得到了学院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了充分体现警察高职教育特色,以科研促教学,警察管理系教师主持完成了省级课题2项,申报部级课题3项,院级课题2项,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德育》、《中国科教博览杂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警察院校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心理障碍及排除》一文获甘肃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学成果三等奖。另有10篇论文在“三北”会议、甘肃哲学年会、甘肃警学会等会议上获奖。计算机系现有教师5人,其中副教授3人,助讲2人,承担着全院各类计算机课程的教学任务及学院校园网络的建设、维护及服务工作。 在2003年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甘肃考区)一级考试中,学院学生取得了总体合格率为96.1%的突出成绩;在2004年“甘肃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FP)”考试中获专科组第一名,并荣获全省计算机竞赛“神速杯”一等奖;在2005年甘肃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竞赛(专科一级组)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其优秀率、良好率、通过率均为第一。计算机系建成了校园网,并开通了公安网和互联网,为实现校园信息数字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教师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以优质的服务完成了全院办公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使设备发挥了最大效益。全系教师共主编、参编计算机教材5部,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在教学改革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贵州警察学院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32号。

学校简介

贵州警察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贵州省公安厅主管,贵州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全省唯一的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毗邻龙洞堡国际机场、贵阳森林公园,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省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校现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本科专业12个,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和公安管理学为省级一流建设专业,刑事科学技术系被评为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系,刑事科学技术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有省部级精品课程7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3项。

学校的公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为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建有贵州政法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安防工程中心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开展本科办学以来,共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8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项目83项;出版专著、教材20部,公开发表论文542篇,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

软件著作权3项;多项成果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贵州省文艺奖一等奖,省科技强警一等奖和省政法委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有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2名,贵州省“学术先锋”4名,公安管理系、治安系被授予“贵州省学术先锋号”称号,学校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期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代码是10041,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学校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

学校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是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第一个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唯一一个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也是学科专业最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完备、目前唯一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公安院校。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坚持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秉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办学方针,执守“忠诚、求实、勤奋、创新”校训,突出职业化、实战化、行业化办学,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智库建设、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为全国政法公安机关等培养、输送了30余万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学校历史

1948年7月,为适应华北地区革命胜利形势的发展,培养和训练一批具有城市公安保卫工作业务知识、胜任在新解放的城市担负接管工作并尽快建立人民公安保卫机构的干部,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即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决定开办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

1949年1月,为适应革命形势发展,经中共中央华北局批准,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扩建为华北公安干部学校。2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将华北公安干部学校迁入北京东四北大街汪家胡同和安定门内方家胡同。7月,经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同意,学校迁入西便门外的白云观;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为适应培训全国公安干部的需要,华北公安干部学校改称中央公安干部学校。

1950年1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批准华北公安干部学校改名为中央公安干部学校,由中央公安部领导,学校由地区性扩大为面向全国,成为专门培训全国公安保卫干部的基地;7月20日,经政务院第94次会议研究决定筹设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受中央政法委领导,主要训练县(市)人民政府主要干部及(县市)法院、检察署、监察委员会和公安局等负责人员;轮训专署以上政法部门在职干部;培养政法教育工作者与宣传者;适当招收一些有一定条件的工农干部、旧司法人员和新知识分子。

1952年,学校在木樨地校区校园内建设了办公楼、东西配楼、平房教室、学员食堂、北大门等校舍,建成了基本满足需要的校园,并于10月底由白云观正式搬迁到新校园。

1953年1月12日,为适应尽快提高公安队伍、特别是提高业务骨干的政治、业务素质的需要,罗瑞卿部长兼校长向政务院报告:拟将中央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正规的公安学校,命名为“人民公安大学”;1月28日,周恩来总理批复:“同意将中央公安干部学校改组为正规公安业务学校,但应命名为‘人民公安学院’”。

1955年1月6日,公安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成立公安学院分院的规定》,决定成立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西安分院、重庆分院、上海分院等四个公安学院分院,分别属华东、西南、西北和中南公安部领导,业务上受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指导。

1959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和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合并,合并后校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负责轮训县(市)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学校的重大原则问题由中央政法小组决定,日常工作由公安部党组领导。

1984年1月,国务院批准将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998年2月24日,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的建制即予撤销。原两校的校址及校产均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所有,新公安大学分木樨地校区和团河校区。

2000年11月8日,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划归公安大学,成立沙河培训基地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正高职300余人,聘任客座教授80余人,教官300余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专家9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北京市教学名师9人,公安部教学名师3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科建设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有13个本科专业、22个专业方向,全部为公安类专业(方向),涵盖公安主要业务领域;设有11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有进修部、军队保卫学院、外警培训部等3个培训机构,2022年2月,学校新增移民管理专业、反恐警务专业;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公安管理学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公安学、公安技术

北京市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公共安全工程与技术交叉学科

学术科研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1个部级智库、1个公安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0个非在编科研机构以及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高分遥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

截至2018年10月,近五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00多项,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多项。

学术期刊

《公安教育》是由公安部主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主办的综合性期刊;主要栏目有院校正规化建设、队伍建设、教育论坛、培训天地、执法研究院、校管理教学研究、师资队伍;1996年荣获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公安部主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主办,研究警察科学的综合性理论期刊;主要栏目有犯罪研究、侦查研究、公安管理、治安研究、法学研究、反恐研究、警务改革研究、警务指挥研究、警务保障研究、警察史研究、警务建设典型经验介绍、典型案例分析、讨论与争鸣等;1992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并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现代世界警察》是由公安部主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主办的刊物;主要栏目有域外警坛、中国警界、警务纵横、刑案追踪、警营互动;专门介绍世界各地社会治安与警务工作等最新信息和动向。

合作交流

截至2018年10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警察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着交流,与美国纽约城市大学、英国警务学院、俄罗斯联邦内政部莫斯科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韩国警察大学、匈牙利国家行政大学、越南人民警察学院、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学院等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招收和培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国警察和执法人员留学生,选派学生赴韩国、加拿大、德国、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司法、警察院校学习或短期访学研修;为70多个国家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警察执法人员、纪律部队等举办各类研修班190多期。每年举办一届“国际警务论坛”。

目前已知的各省的公1安院校的学报是公开发行的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是核心期刊吗

如果哥们连有哪些刊物都不清楚,估计投稿录用的可能性不大啊

答:中国司法鉴定,公安研究,江西警察学院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犯罪研究,证据科学等杂志报刊。

重点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军事教育训练学、法律硕士、警务硕士8个硕士学位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和法医学等3个专业。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院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先后有37个国家的129 名警察官员来我院接受刑侦技术的培训。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学术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铁道警察学院高等院校。1950年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于北京,时名铁道公安学校。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更名为“公安部郑州铁路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和“公安部郑州铁路人民警察学校”。经历北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郑州迁建过程。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的“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升格为“铁道警察学院”。学校被誉为“铁道卫士的摇篮”。开设有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卫等7个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公安现役部队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培养边防、消防、警卫专门性人才,地处河北廊坊,公安现役武警的最高学府公安海警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是公安边防部队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进行独立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学院实行本科、专科和定向三个层次招生,本科设置航海技术(海警舰艇指挥)、轮机工程(机电技术指挥)、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安机要)、电子信息工程(海警信息指挥)四个专业;专科设置边防船艇指挥、部队后勤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边防通信指挥四个专业;定向设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科专业。其他部级直属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位于河北保定,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承担着培养全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被誉为中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创建于1956年,历经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司法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等几个时期,2002年5月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其中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作为部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现有监狱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2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主办的《中国监狱学刊》是中国监狱系统代表性理论学术刊物。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江苏南京。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升格为学院。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学(另设有公安情报和计算机犯罪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另设有警务管理方向)、消防工程(林火管理方向);专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治安管理(另设有交通管理和警务管理方向)等专业。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林业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主办国家林业局主管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杂志。地方公安厅直属院校本科院校:四川警察学院全国公安高等教育著名学府——四川警察学院,是我国仅有的四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安院校之一。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0年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察学院。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实战训练基地,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省国内保卫民警教育训练中心,省公安民警心理素质训练基地。学校被誉为“巴蜀警官的摇篮”。学院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与技术学,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本科专业,1个警务硕士点,建有国家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创新人才基地1个,省级教改专业1个,在公安教育领域均享有较高声誉。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武汉,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广东警官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创办于1949年11月,前身是广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步入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改为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后改称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2年底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广东警官学院”,是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公安院校,也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开设法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犯罪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等11个专业。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本科专业均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举办港澳地区警务人员研修班、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教官培训班、各省市公安局长研修班等。学院学报《政法学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广东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等挂靠我院。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云南警官学院坐落在西南边境,国际犯罪分子猖獗.该校禁毒专业为此而生,在国内处领先地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位于济南,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警察学院主要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类学生。二是为山东省、全国培训在职警察。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之一。三是为国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是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辽宁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位于大连,学校创建于1960年,历经辽宁省公安厅劳改干部学校、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85年5月,在“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同时保留中专教育。1986年3月,原“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劳改专业从“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分开,成立“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1998年7月,“辽宁省警官学校(原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整体并入。2001年8月,“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整体并入“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辽宁警察学院。1995年4月,学校独立试办侦察、痕迹检验两个本科专业,现已发展到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监狱学等6个专业。。现已建成“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信息网络安全辽宁实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江苏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82年10月,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警察管理、侦查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设置治安学、侦查学、警察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建立了国内第一个现代警务研究机构,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是公安部全国公安局长(政委)首任培训基地、商务部援外培训点和浙江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承担了浙江省的教育援藏项目,办有西藏班。每年举办“警察与科学”国际讲坛、每月举办“浙江公安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为公安机关开展高层次警务交流与协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并与美国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美国山姆·休斯敦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英国安保与爆炸物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聘请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华人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中国工程院刘耀院士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办有《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和《浙江警察学院报》。福建警察学院学院坐落在福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5年,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三个必训”教材研发基地。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行政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6年,学院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学院为公安部举办了多期“全国公安民警战术师资培训班”、“全国公安局长战术指挥班”、“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培训班”、“香港警务实战训练课程班”。江西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创立于1951年,现位于南昌,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开设普通本科专业4个,其中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学公安类专业3个,普通专科专业15个,其中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类专业6个,安全防范技术、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摄影与摄像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会体育公安相关专业类6个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其他专业类3个。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地处长沙,前身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被誉为“三湘警官的摇篮”。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之一。吉林警察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吉林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首批设置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在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亚洲冬季运动会、东北亚贸易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中出色地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广大师生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一支可靠的机动后备力量。《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连续8年被评为省一级期刊。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2010年3月18日,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基础上建立河南警察学院,2010年5月4日,正式建立河南警察学院。学院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北京警察学院创建于1984年1月,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4月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学院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虎峪风景区内,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其建筑面积、设施、设备在全国公安院校具有领先优势。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现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科专业紧贴首都公安实际,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学院现设有3个系和5个教研部,开设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公安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专科专业。学院还是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承担对首都公安民警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重庆警察学院原名“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注:但学院贴吧并未更名,仍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吧),于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招收本科提前批学生,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委指导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包括大学城校区、石桥铺校区和松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860亩。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升格而成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前身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六十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职业素质教育,锐意开拓进取,为新疆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族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学院占地面积1321.6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5.99万平方米。拥有47.5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专科学生35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学院现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专科院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市警务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专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列入高校建制,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1992年4月,易名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是上海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2007年11月12日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公安院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和熔炉”。2000年,学校首创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机制,组织民警分期分批至学校培训基地参加封闭式集训,同时作为市局的机动部队参加值班备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整治任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改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74年12月恢复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又复称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源于广西省委社会部政训队(对内称广西公安学校)旧址位于桂林市,1984年10月广西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办学。1997年开设普通专科班,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位于南宁市,被誉为壮乡警察的摇篮。开设有: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2年)、安全保卫(3年)、防火管理等专业。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在我国主要有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属于公安现役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地方院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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