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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知识的民主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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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知识的民主问题研究论文

小哲学科学担负着科学启蒙 教育 的任务,不仅要教给学生丰富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同时还要在知识的探究中让学生体验、理解和应用科学研究 方法 ,提高学习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小学科学获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小学科学获奖论文篇1 浅析小学生科学课中的创新教育 摘要:素质教育应该是倡导以创新精神为主体的素质教育。许多教育工作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的教育应该发展学生的智力,更要培养学生的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本文从小学科学课中如何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学生的创新欲望、拓宽学生的创新空间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见解。 关键词:小学科学;创新能力;探究性 素质教育应该是倡导以创新精神为主体的素质教育。许多教育工作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的教育应该发展学生的智力,更要培养学生的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说不仅仅要向学生传授结论性的知识,还必须重视对学生创造精神的培养。因此在课堂教学中,要求我们加大课堂教学改革的力度。 一、营造和谐的创新氛围 科学活动探究的过程不仅是学生探究科学的过程,也是师生情感交流、教与学方式交流、思维交流的过程。创设一种师与生、生与生心理交融、民主和谐的科学探究氛围是促进学生创新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形成的有利保证。在小学科学教学中,很多老师忽略了表达和交流,对表达和交流缺少应有的重视,常常只是走个过场,得出了结论,就完成本节课的教学任务,一节课的探究学习也告一段落。因此,教师要多鼓励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广泛交流,放下教师的架子,与学生共同参与观察探究活动,在交往中提倡相互尊重、信任、理解、支持、合作、帮助,师生之间、同学之间要多运用鼓励性评价。教师应该是学生的指导者、合作者,是学生的朋友。 二、激发学生的创新欲望 传统教师的常规课堂教学单边性、模式性活动较多,让学生积极留心观察生活、感悟生活的多边性、主动性活动较少,课堂活动总是受到传统教学的束缚。素质教育应该创设学生感兴趣的实验活动,促使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这样一来课堂不再单是教师主宰着学生的活动。大量的事实证明,这样才能使学生主动参与科学实验,从而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积极探究和应用知识,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对科学的奥妙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和探究情绪。要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探求知识的能力就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如果学生根本就没有对事物的好奇心和旺盛的求知欲,即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创新方法和技术,也很难有实际的、有价值的创新行为。 三、拓宽学生的创新空间 我们可以设立学生自制标本展橱。在橱窗下面及实验室门前陈列一些文竹、君子兰等植物,还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观察、实验、小课题研究和科学知识竞赛等实践活动。在实验室将学生制作的各种动植物标本摆放进橱窗去。科学课就是要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发展学生个性,发动学生不断为它“添砖加瓦”,也可以喂养蚕、小金鱼等,让学生自己独立思考,放置实验和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材料和活动纪录卡等。实验室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展示个性的空间,并培养学生持之以恒的精神。为学生自主选择实验器材实施开放式探究提供便利,如皮筋、气球、 乒乓球 、各种弹簧、橡皮和硬纸板等都由学生自主筹备。满足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拓宽并延伸科学教学内容,可以更好地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橱为学生提供了观察思考的机会,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潜能,去经历探索研究的过程,去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可以启发和引导学生利用身边的废弃物进行合理的利用,让学生利用课前课后时间尽情观察,从而增强学生对书本知识和生活实际的联系,并引导学生记录实验数据、 总结 自己的研究成果、写出自己的发现和体会。充分施展学生的才华,这些是学生们很喜欢做的事情。 四、培养学生的 创新思维 有疑才能有思考,这也是创新的起点。只有善于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才能够在此基础上思考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这对学生形象思维能力和 想象力 的培养都是非常重要的。创新思维是培养创新精神的灵魂。如在教学《观察蚕宝宝》时,可以让学生在课的一开始就提出问题。学生会提出蚕宝宝喜欢吃什么,它为什么会蜕皮,它的一生要经历几次变化等许多问题。在科学课的教学过程中,创造力是智力的高级表现,有疑才能进步。质疑问题本身就蕴含着创新思维的火花,教师在教学中要教育学生多问个为什么,要大胆提出问题。另外老师应该在科学教学中灵活多样地运用多媒体、录像、幻灯片等教学手段,采用多种教学方式丰富学生头脑中的表象、培养学生形象思维的习惯。 五、重视学生的创新实践 在实践活动中,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技能与智能的结合。要培养学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一系列思维活动,教师应尽量少干预学生的科学探究活动,让学生真正去观察,真正动手做,从而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例如:带领学生真正走到大自然中去经历,人的能力是在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学生的手、脑、眼、耳等多种感官共同参与对客观事物的体验,小学生的实践能力也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活动才能形成和发展。学生希望教师在教学时充分相信自己,让学生真正参与到知识的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中。学生喜欢丰富的教学资源给他们带来学习的愉悦,发展思维,放手让自己动手实践,学生愿意参与丰富多彩的科学探究活动,然后建立正确清晰的表象,而不是将科学探究活动只停留在课堂上。 总之,创新教育能使学生学会学习,开发智力,提高素质,增加锻炼的机会,增强适应社会发展的意识。而其在科学实践教学中的具体实施,也会给我们培养大量的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提供一个可行的方式、方法。 参考文献: [1]劳韵岚.小学科学课堂教学评价与素质教育[A].2009年广东省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的实践和探索优秀论文选编[C].2009. [2]袁立煌.小学科学课创新教育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A].中国教育技术协会2004年年会论文集[C].2004. [3]郑松南.浅谈小学科学教学中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A].2009年广东省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的实践和探索优秀论文选编[C].2009. 小学科学获奖论文篇2 浅谈小学科学教学创新能力的培养 【摘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科学教育的核心。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科学教学要在教师引导下,通过引入现代教学手段、启发式讲解和设疑、鼓励学生质疑求异、指导学生开展探索性实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科学教学;求异;创新 二十一世纪是创新的时代,科技发展突飞猛进,知识日新月异。各门功课都优秀的学生在进入社会后不一定能适应社会的变化,高分低能的人在工作中将处处被动。2009年,教育进展国际评估组织对全球21个国家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国学生的计算能力排名世界第一,想象力却排名倒数第一,创造力排名倒数第五。我们的中学生选手在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等奥林匹克竞赛中屡屡披金摘银,但在最重要的创新评价指标─诺贝尔奖上却一无所获。造成这种状况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与我们的教学评价方式有关系。目前的中小学考试评价体系过分注重标准答案,凡是脱离标准答案的一律不给分。长此以往,造成学生谨小慎微,思维固化,不敢越雷池一步,何谈创新和求异。目前,小学科学课程作为辅科,还未列入考试体系,这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留下了一个难得的实验窗口。教师可以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和鼓励学生大胆创新求异,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使我们的学生真正能成为未来社会的主人和祖国的栋梁。 一、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促进学生创新思维 在小学科学教学中,适当地运用多媒体 教学方法 ,可以使教学方式更加引人入胜,增强想象力感染力。多媒体教学能够综合利用文字、图片、动画和视频等资源进行教学,给学生耳目一新的感觉。运用多媒体教学,使学生易于接受知识,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直观性明显增强,教师的讲解变得通俗化形象化,有助于学生理解教学重点和难点。 例如,在讲解昼夜的形成、四季的变化、日食和月食的形成时,运用动画和视频方式,再加上教师的讲解,可以使学生直观形象地了解这些自然现象形成的原因。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教师费了很大口舌,讲解半天也不一定使学生能真正理解。模仿是创造的第一步,而理解是模仿的基础,所以,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促进学生创新思维的发展。 二、善用启发讲解和设疑,引导学生创新思考 传统的课堂教学,采用满堂灌输的方式,教师不停地讲解,学生则死记硬背,这对于要求记忆性知识的科目来说可能有效,如语文、英语、历史、地理等。这种教学方式对于学生创新能力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科学的精神是创新质疑,小学科学教学不仅仅是传授给学生一般的课堂知识,更主要的是通过知识的讲解和传授学习的方法,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授课时,注重启发式讲解和合理设疑,善于用“如果……”、“为什么……”等提问来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如在讲解大气压时,通过在一个反扣在水中的空瓶子中点燃蜡烛,瓶子中的水位上升了整个瓶子体积的约1/5。这样可使学生直观地了解瓶子中存在气体,蜡烛的燃烧消耗了瓶中的气体,瓶中气压降低导致外部气压大于瓶中气压,从而使水盆中的水被吸入瓶子。通过这样的讲解,学生已经基本明白了气体以气体压强的存在。但为了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气体压强与什么因素有关,教师可以提出问题:“如果换一个直径大一点瓶子,水位是上升还是下降?”学生们议论纷纷,大部分认为会下降。然后教师换一个大口径的瓶子重做实验,学生们惊奇地发现水位保持不变。教师再问学生“为什么会这样”,引导学生们进一步思考,从而明白气压是大气的基本性质,与所在空间是否存在 其它 物体无关。 三、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求异,点燃创新火花 小学生兴趣广泛,求知欲强,在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疑问,这些疑问是学生积极探索的内部动力,是学生认识水平的体现。因此,当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而提出各种古怪的问题,教师应该给予鼓励,并引导学生想法进行解决。如果学生提出了有新意的质疑,教师更应该充分肯定并大加鼓励。求异”与“求同”不一样,求异是围绕一个基本点去 发散思维 ,寻求解决问题的不同途径。对敢于设想创新、标新立异的学生要给予鼓励和表扬,以促进学生创新发展。 如在讲热胀冷缩一节课时,教师在讲到热胀冷缩是物体的普遍性质时,有个学生说不定,他说水的性质正好是冷却时膨胀。老师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说冬天的水管如果结冰时就会把管子胀坏,说明水结冰体积时膨胀。老师对这个学生善于观察和用心思考的行为给予当堂表扬。再如制作指南针时,一般是把磁化后的钢针用细线悬挂起来,钢针则指向南北。有个同学则利用白纸把把钢针悬浮在水面上,同样能指方向,且解决了细线悬挂不易平衡的问题。老师对这个学生的创新行为当然大加赞赏并号召大家向这名同学学习。 四、指导学生开展探索性实验,培养创新能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古人早就告诉我们动手实践的重要性。科学学习要以探究为核心,探究既是科学学习的目标,又是科学学习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小学生好动、喜动的特点,努力创造条件让学生动手实验,并让实验与思维联系起来,让实验成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源泉,让创新意识在实验中萌发。传统的实验教学主要是验证性实验,实验的结果在未实验之前学生们都已知道。这类实验即使过程和结果很精彩,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兴趣,学生的动手能力和 思维方式 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和提高。所以教师要指导学生开展探索性和设计性实验,开拓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独立地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具体实施上,就是要在教材上现有实验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探索性实验,自己进行实验设计和动手操作,以验证想法是否正确。 例如,在学完光线的有关知识后,老师让学生自己设计制造一个望远镜。望远镜还能自己制造?很多学生不相信。老师告诉学生,其实望远镜的原理很简单,只要把两片凸透镜(即老花镜)以适当的距离前后排列在一起就可以了,伽利略早在三百多年前就用自己制作的望远镜观察月亮和天体了。学生们一听,马上来了兴趣,然后回家找材料进行制作。当他们用自己制作的望远镜观察远处的物体时,成就感油然而生,对科学的兴趣进一步增强了。 总之,造就和培养新时代创新型、创造型的人才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科学教学的重要目标。要做到这一点,教师要不断探索创新思维的教法,激发学生敢于质疑和勇于实践,必能为社会培养大批创造型人才。 猜你喜欢: 1. 关于小学科学教学研究论文 2. 关于小学科学教育研究论文 3. 关于小学科学教育相关论文 4. 最新最全小学科学教学论文题目

1949年,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当时生产关系的解放,带动了生产力的解放,而尽快提高生产力还需依靠科学技术。因此,恢复和发展科学技术、恢复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而当时我们的生产力如何呢?“一辆车,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7〕因此, 建设国家迫切需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机械化,迫切需要发展科学技术。这一思想在当时来说无疑是正确的。为此,中国共产党的“八大”郑重确立国内主要矛盾已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民对经济文化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中心工作是要发展生产力。为了适应工作重点的转移,毛泽东在“八大”的一次预备会议上强调了发展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他指出,“现在搞这些新的科学技术我们还没有经验,”“世界上新的工业技术、农业技术我们还没有学会,虽然我们已经有了六年的经验,学会了许多东西,但是从根本上说,我们还要做很大的努力,主要靠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来学会更多的东西”。〔8〕 因此从1956年开始,中国提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口号,并制定和实施了十二年科学远景规划,156个重点项目也投入了建设。这表明, 毛泽东当时已经认识到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就需更尽快提高技术水平,大力发展科学事业。然而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这一正确方针却没有被切实贯彻执行,阶级斗争仍被看作是当时的中心工作。这一方面由于当时国内外客观环境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毛泽东沿续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始终把巩固政权看成是国家的首要任务,把阶级斗争看成是阶级社会的主要矛盾,认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因此,毛泽东偏向了重视思想战线的政治斗争,而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更多地被看成是巩固国家政权的工具,这不能不说传统政治文化对他的影响至深。“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就有道而正焉。”〔9〕 当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一再论述经济是社会的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时候,毛泽东却更强调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指导作用,而没有把科学技术放在发展生产力的首要地位上。毛泽东科技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走群众技术路线。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源远流长,从殷商周的“民之所欲,天必从之”〔10〕、“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11〕的“敬天保民”思想的形成,到孔孟“民贵君轻”〔12〕“民本”思想的成熟,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这种民本思想一直为许多进步的政治家、思想家所继承。近代以来,中国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更是赋予这种“民本”思想以新的内涵,即“人为的力量,可以巧夺天工,所谓人事胜天”“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13〕,在民主革命的生涯中,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作用。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作用。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用马克思主义观念对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加以批判继承,科学地阐述了“人民群众”的概念,全面论证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并提出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14〕的科学论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把这一思想贯彻于科技界,形成群众技术路线,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依靠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工人阶级的劳动经验,熟练技能,以及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使得国民经济在三年内迅速得到恢复,并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一胜利更坚定了毛泽东群众技术路线。但是,如果说在社会实践中走群众路线是正确的话,在科技界搞群众技术路线就有些不妥。因为劳动群众掌握的只是实践经验和劳动技能,而对那些重大的理论发现,理论论证以及科学实验,劳动群众就不一定特长,因为现代科学理论与一般生产活动既相关又分离。所以必须强调群众与专家的有机结合,才是科技发展的正确方向。综上所述,毛泽东的这些科技思想对中国科技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并使中国的科学技术取得了一些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作为政治领袖的毛泽东则更侧重从政治角度看待科学技术的发展,其科技思想与政治思想紧密相连,他始终把科学技术放在政治的从属地位,正如“中国的政治文化从来没有认识到任何自发的政治体系能够适当地独立于正统的政治思想之外”〔15〕一样,毛泽东同样也没有摆脱这种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3.2科技发展中深刻的群体意识中国传统的世界观具有一种重整体,求和谐的特征,传统政治文化不仅肯定了“人”必须与“天”相认同、一致、和睦、协调的天人合一关系,而且强调了其中人的整体主义意识,即强调个体对群体的归属与顺从,从而形成在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上的社会整体主义性质的传统政治文化。近现代中国政治文化的性质仍然是社会整体主义。特别是本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与其政治文化性质密切相关,在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也重视社会的整体,强调社会的和谐,实质上也是社会整体主义性质的政治文化,这与中国社会“大同”政治理想有了契合,因而使得马克思主义及其社会学说,成为中国人容易理解和接受的东西,并在中国社会的实践中,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因此,中国政治文化仍然是社会整体主义性质的。“一·五”时期这种整体主义精神在科技领域主要表现为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不仅要彻底清除封建剥削阶级思想,而且要彻底肃清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为此,政府号召科学家和技术人员抛弃自己的个人主义意识,把个人理想和祖国需要结合起来,为人民服务,为国家集体利益服务,反对追求个人名利,并视其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要求加以彻底批判。在实际工作中,则强调集体协作,反对单干,并要求把这种集体协作扩大到群众中去,搞群众技术运动,使工人、农民与科技人员形成“三结合”,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难题。这是因为:“现在科学发展的生长点往往是几门科学交叉的地方,是几门科学杂交的结果。因此,单靠某一科学部门的人是很难克服研究工作中的困难的,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大搞群众运动就可以把各方面人才的智慧集中起来,能够很快地攻下堡垒。”〔16〕这种集体主义精神在“一·五”时期科学技术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这种只讲集体协作,不讲个体竞争的整体主义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又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竞争机制,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因此只强调集体协作反对个体竞争,无形中会减弱个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破坏了科技人员的动力基础。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枪打出头鸟(谁的成绩突出就怀疑谁是个人名利思想滋长的结果)”的传统行为,造成了人们的一种惰性,人浮于事,涣散意志,表面上集体协作,实际上一盘散沙,使原本美好的愿望成为泡影。所以只讲集体协作,不讲个人竞争,不能增加集体的力量;而不讲集体协作,只顾个人利益又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因此,如何使集体的向心力和个体的竞争力得到统一是提高集体主义精神的关键。然而应该肯定的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集体主义意识并不是我们的缺点,而是我们民族的优点和长处,中华民族历尽沧桑,50多个民族,“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最终仍能统一于一张版图之内,靠的就是这种整体主义精神,不过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缺乏个体意识、竞争意识以及价值观念方面的缺陷,又使我们这个原本富庶,先进的东方科技大国,近代以来却变得停滞落后,以至于被动挨打,受尽屈辱百余年。因此,我们应在增强群体意识的同时,也使个体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协作和竞争来促进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并加快赶上世界先进科技水平的进程。 3.3科技发展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国古代科学技术一直处于经验状态,经验从未在知识体系中有所突破而上升为理论科学,这与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实用理性密切相关。这种理性具有极端重视现实实用的特点,它不在理论上探求、争辩难以解决的哲学课题,不去进行纯思辨的抽象,如在看待生死、鬼神、天地的问题上,不象西方哲学那样努力进行抽象理论的研究,而是明确表示对现实的重视。所谓“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17〕重视的是如何妥善处理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18〕,重要的不是言论,不是思辨,而是行动本身。因此,这种实用理性表现在中国人处理各种实务中(无论是政治、经济、经验科学、人事关系等方面)都习惯深思熟虑、不动声色、冷静慎重、周详细密、注意实际的可行性和现实的逻辑性,不冲动、不玄想、重功能、重效果、善于协调群体。这种理智态度构成了中国智慧的本质特征之一,在这种理性下,我们创造了古代灿烂的中国文化和从古自今引以为骄傲的“四大发明”,排除了反理性的泛滥,却也阻止了思辨理性的发展。过分偏重现实实用,造成忽视、轻视甚至反对科学的抽象思辨。而没有抽象思辨的理论的发展,是不可能有现代科学的充分开拓的,这是中国古代、近代科学长久停留并满足在经验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理论与实际相脱离,重经验,轻逻辑是中国科学技术面临的严重问题。毛泽东一贯倡导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要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因此,他将“理论联系实际”的政治思想原则贯彻到科技思想中,通过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反思,提出了科技发展也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他认为“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行动”,〔19〕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指导实践活动, 而实践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在科技发展的方法论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并弥补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缺陷。然而在中国科技发展的实践中,这一原则有时却被片面的理解,甚至是教条化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仅仅被简单地理解为是“科学研究(理论)必须为生产(实践)服务”;科技知识分子(理论的掌握者)必须与工农群众相结合(无论是思想上,还是业务上),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也被教条地理解为是:政治干部(马列主义理论的代表者)对科技专家(具体业务执行者)的领导,以及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虽然这其中也有合理、有益的一面,但也明显存在着片面化和绝对化的倾向。如在“科研为生产服务”方面,要求科学研究“服从于人民迫切的需要、国家当前任务、国家建设计划的任务”,〔20〕虽然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它却不能做为一项长远政策存在下去,因为科学研究本身并不仅仅是为了当前利益,更要顾及长远利益,做为一项科技政策,没有发展的意识是不行的。此外,“为生产服务”,仅仅把科学研究局限于解决生产实际中出现的问题或难题,科学理论只被看作是经验感觉的概括,实质上是把科学研究下降到通俗技艺的水平,所以片面强调“科研为生产服务”实际上对现代科学研究自身的发展规律缺乏正确的认识。其实,在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方面,坚持以马列主义理论指导专家的业务活动。这虽然有其有益因素,因为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对科学研究活动确实能起到指导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却不能教条地运用。有些人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社会学理论都一律拿来指导科学家的具体工作,拿着马克思主义标签对号入座,凡是被认为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一律批倒批臭,最有代表性的是我国生物界追随苏联而发起的“用无产阶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的、联系实际的李森科理论”对“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的、反动的、形而上学的、伪科学的孟德尔—摩尔根遗传学”的批判,给科技界、学术界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否定科学技术的自然属性,否认“为科学而科学”的存在,一味强调其社会属性,认为世界上没有超阶级的科学,任何科学或者是无产阶级的或者是资产阶级的,这是犯了教条主义错误,而以政治斗争取代学术讨论,以行政管理取代科学管理,实际上又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因此,这些以政治手段压制学术民主的做法,使得科技人员不敢思想、不敢行动,势必要造成人为灾难,影响我国科技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是中国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道路上的里程碑,它突破了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重实用、轻思辨的思想意识,为我国由古代、近代科学技术形态向现代科学技术形态迈进作出了重要贡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无疑是正确的,但要真正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要经历曲折的过程。从对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与中国科技政策的反思中,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

论文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www.ssrn.com[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http://www.oecd.org/daf/ccp[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内容 提要」本文以民法学 理论 为基础,对知识产权本体、主体与客体等基本 问题 进行了重新认识。作者认为,知识产权本质上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所属权项的共同 法律 特征;基于平等精神,知识产权主体制度在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及国民待遇方面有别于一般民事主体制度;知识产品是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新的概括,其种类主要有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与经营性资信。 「关键词」客体的非物质性、主体身份资格与多重主体、知识产品的范围 知识产权是有别于传统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新型民事权利,是近代商品 经济 和 科学 技术 发展 的产物。对于该项权利,是难于采用罗马法以来的物权理论加以阐释的。本文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试对知识产权的本体、主体、客体制度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描述该类权利的本质特征,概括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基本区别。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传统的财产所有权制度,其调整对象不涉及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在德国民法的概念体系上,一般认为物的外延只及于物质实体和 自然 力。(注:参见刘心稳主编:《 中国 民法学 研究 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95页。)法国民法理论虽对物作广义理解,但其无体物专指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注:参见法国《拉鲁斯大百科全书》第3卷,载“国外法译丛”《民法》,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页。)这表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都未将知识产品作为所有权制度的直接调整对象。 其实,以传统所有权制度涵盖非物质形态的精神产品,法学家与立法者都曾作过不懈的努力。18世纪的欧洲大陆国家曾流行着保护文学、 艺术 作品的“精神所有权”学说。早在封建时期,出版特权授之于封建君主的有限地域,且往往有一定的期限,因而酿成出版商排他的出版意识。这即是早期的“出版所有权”论。尔后,由于封建王朝的衰落与市民阶级权利观念的进化,出版商开始主张出版物的垄断性保护不应由国王授予特权才产生,而应基于作者精神所有权的转让而取得。他们试图以自然法思想为基础对自己的垄断权利赋予新的理论光环,即用“精神所有权”学说代替以往的“出版所有权”主张。(注:参见L.Ray Patterson,Stanley W.Lindberg:“ The Nature of Copyright:A Law ofUsers‘Right”,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91;吴汉东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在法国,所有权的绝对概念自1789年大革命时期得以确认后,其定义一直有扩大的趋势。其中,所有权定义的扩展首先表现在知识产权领域,用以“适应其标的和其表现的法律关系及各种各样彼此间完全不同大量的支配权类别。”在法国法理论上,精神所有权被理解为一种排他的、可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是所有权的一种。(注: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但这种理论上的概括是有缺陷的。其弊端是:第一,将所有权的概念 应用 在对非物质财富的权利上,“使它远远超出在技术上对它作准确理解的内容的范围”。(注:(法)茹利欧·莫兰杰尔著:《法国民法教程》,载《外国民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31页。)尽管所有权与有关精神产品的权利具有某些共同特征,但后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并服从于不同于所有权的规定。第二,“从所有权的原来含义来讲,上述权利并非真正的所有权”。(注: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它们未设定于物质产品(有体物)之上,而是系于智力创造性的知识产品,后者是非物质性的特殊客体。因此,为了适应 社会 科技 、文化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填补法律调整的空白区域,我们有必要“从单个人的简单物品所有权的财产权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产生出与有形对象十分疏远的权利形式”。(注:(美)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这一权利形式就是知识产权。 在我国,有学者鉴于无形财产的大量出现并广泛进入生产流通领域,提出了“财产所有权客体新论”。该学说认为,作为所有权客体的“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财产,而且包括无形财产。按照其逻辑表述即是:无形财产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的范围,发明创造、注册商标属于智力成果的范围。因此,智力成果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发明创造、注册商标也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注:杨紫煊:《财产所有权客体新论》,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3期。)这种将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既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一起划归所有权客体范畴的设想,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依现有民事立法体系和民法基础理论,所有权客体是无法将非物质形态的知识产品囊括于其内的。这是因为,一旦价值形态的财产或无形财产成为所有权客体,传统的所有权制度及其理论就难免捉襟见肘,“最直观的事实是:所有权的权能及其行使方式无法圆满地用于价值形态的财产或无形财产”。(注:顾培东著:《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页。)这即是说,关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权能”理论,完全是以实物形态的客体为基础的,显然不适用于非实物形态的精神产品。 精神领域里的智力成果不能成为传统所有权制度的调整对象,而只能归属于新型财产权利客体范畴。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利的根本区别在其本身的无形性,而其他法律特征即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皆由此派生而成。(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45页。)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曾世雄先生认为,财产权之有形或无形,并非指权利而言,而系指权利控有之生活资源,即客体究竟有无外形。例如,房屋所有权,其权利本身并无有形无形之说,问题在于房屋系有体物;作为著作权,亦不产生有形无形问题,关键在于作品系智能产物,为非物质形态。(注:曾世雄著:《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 台湾 三民书局1983年版,第151页。)严格地讲,权利作为主体凭借法律实现某种利益所可以实施行为的界限和范围,概为无外在实体之主观拟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罗马法学家到 现代 民法学家都将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除所有权以外)称之为无体物。因此,知识产权与传统所有权的本质区别,不是所谓该项权利的无形性,而是其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征所决定的。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教科书通常都有阐述。这些特征的概括在各种版本的著述中多少不等,但其基本特征主要是“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同时,这些特征的描述,是与其他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相对而言的,并非都是知识产权所独有的。 1.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相对债权而言,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关于知识产权的这一属性,法国学者曾展开过纯学术性的近乎刻板的“学究似的讨论”。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产权”(所有权),意即“知识所有权”。但多数学者怀疑知识产权是否为真正的所有权。他们根据该项权利标的及内容的特点,将知识产权概称为一种垄断权或独占权。(注:参见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日本学者与多数法国学者的见解是一致的。小岛庸和认为,知识产权与所有权不同,是一种“全新的特殊权利”,它可以分为“独占权”和禁止权。前者是指排他地、独占地支配其客体的权利,该类权利主要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后者是指对违反不正当竞争义务进行制裁的禁止权,该类权利主要涉及商业秘密权、商品形象权、商誉权等。(注:(日)小岛庸和著:《无形财产权》,日本创成社1998年版,第5-9页。)其实,专有性即排他性和绝对性,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共同特征。两者的区别并不在于前者为“垄断权”,后者为“产权”,其关键性差异应是:前者是无形财产的所有权,后者是有形财产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无形财产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专有性效力方面也是有区别的。首先,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毁损,而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其次,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即所有人行使对物的权利,既不允许他人干涉,也不需要他人积极协助,在所有物为所有人控制的情况下,且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而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则是相对的,这种垄断性权利往往要受到权能方面的限制(如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临时过境使用、商标权中的先用权人使用等),同时,该项权利的独占性只有在一定空间地域和有效期限内才发生效力。 2.地域性 一般认为,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独有的特性,其实,在 历史 上民事权利的许多领域都存在过地域性。据国际私法学者研究,在侵权之债领域,侵权诉讼曾长期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在合同之债领域,也曾因法律的地域性造成法律适用的僵化和判决难以在域外执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当这些权利产生之初,各国大都处于封建闭锁状态,对外经贸往来稀少,偶尔发生的涉外纠纷可以通过其国内法解决,因此没有必要诉诸权利的域外效力。(注:刘家瑞等:《知识产权地域性冲突法评述》,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6期。)在这种情况下,上述民事权利不可能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上述制度有着相同的历史背景。在欧洲封建国家末期,原始著作权与专利权都是君主恩赐并作为特许权出现的,因此这种权利只可能在君主管辖的地域内行使。这种原始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乃是封建法的地域性。随着近代资产阶级法的发展,知识产权才最终脱离了封建特许权的形式,成为一种法定的精神产权。但是,资本主义国家依照其国家主权原则,(注: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不仅源于各国主权的地域限制,而且在于知识产权授权的地域限制(如经过国家审查、国家注册方能授权)。参见张乃根著:《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只对依本国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因此地域性作为知识产权的特点继续保留下来。在一国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如果要在他国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按照该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或经审查批准。 从19世纪末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扩大,有关知识产权交易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这样,知识产品的国际性需求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限制之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各国先后签订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成立了一些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一套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国际公约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是对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重要补充和协调。由于这一原则,使得一国承认或授予的知识产权,根据国际公约在缔约国发生域外效力成为可能。但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没有动摇,是否授予权利,如何保护权利,仍须由各缔约国按照其国内法来决定。 到20世纪下半叶,由于地区经济一体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立法呈现出现代化、一体化的趋势,由此,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也受到了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跨国知识产权的出现。地区经济一体化,使得一组一组的国家联合起来,实现了商品、资本、人员和劳务在统一大市场内的自由流通,从而推动相关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走向统一。为了实现经济一体化目标,欧洲联盟采取的重要行动之一,就是在 工业 产权与著作权领域建立一个广泛的欧洲保护制度,即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正努力实现着“欧洲共同知识产权的幻想”。(注:参见(德)阿道夫·迪茨:《欧洲共同版权是幻想吗》,载《法学译丛》1986年第4期。)欧洲法院在某一案件中声称,权利穷竭原则的地域限制必须在共同市场范围内作出解释,即在一个缔约国内首次销售的商品在整个共同体构成权利穷竭。(注: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国家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这说明,知识产权跨出了一国地域限制,已在多国同时发生效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该项权利的地域性特性。(2)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发展。长期以来,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一般由权利要求地法院专属管辖。由于卫星技术、 网络 技术、录制技术的发展,涉及现代技术的侵权行为可能在几个甚至十几个国家发生,权利要求地也会相应增加,如果权利人依此在这些地方一一提起诉讼将会带来极大不便。于是一种全新的管辖权理论应运而生,即一国法院不仅有权管辖其地域内的知识产权纠纷,而且有权管辖在其他地域发生的相关纠纷。与此相联系,以权利要求地作为知识产权的准据法也相应发生变革。在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几个或十几个国家同时发生的情况下,恪守权利要求地法,将会造成同一案件适用几个或十几个准据法的不合理现象。(注:参见刘家瑞等:《知识产权地域性冲突法评述》,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6期。)因此,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这种新准据法原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注:本世纪初,国际私法学者华耶(Pillet)、尼波埃(Niboyet)曾主张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应适用权利要求地法,而权利的产生和存续应受原始国法(即权利的最初授予国法)的支配。参见李双元等:《中国国际私法》,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专属管辖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多元化,都会对这一权利的地域性特点带来重大 影响 。总之,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依然存在,但已受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行政管理民主问题的研究论文

《公共管理的治理理论》虽然一个社会的外部局限性在于它的经济增长率,但经济增长的正当性已成为压倒一切的价值理念,成为现代各国的共同追求,并成为现代多元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合法性来源。因此,及时地调整公共权力的结构与运行机制,从而满足经济增长新形式的需要,避免政治合法性危机,这应当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基本命题。这一抽象命题在全球化、市场化和分权化背景下的展开,则是作为国际社会科学前沿话语的治理理论与实践问题。前沿孕育着未来。本文立足于政治科学知识体系的变革,说明这样一个观点:作为公共管理的治理理论,她是民主政治的一份科学研究纲领,是现代政治学本来就应该是的样子。一 、从上述事实性知识或判断性知识来审理治理理论,这一理论兴起的直接原因来自于公共权力结构和政府管理的破碎、僵化并出现危机,反映在治理话语中,则集中体现在三个论点上。其一是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国家已经丧失应有的行为能力,也难于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甚至难于避免产生有害的决策;并受落后的思想束缚,不时颁布不适宜的或无必要的合法性迫使各种群体接受。其二是社会结构急剧变化,地位危机、社会一致性分裂和文化分裂,公众对公共权力的效能和未来越来越不抱幻想,公众的心灵世界碎片化,行为边缘化日趋严重。其三是作为社会一致性中枢的公共行政体系能力衰减,并进一步成为公众的负担,中央集权、分等论级的控制不再有效;科层系统陷入了官僚主义的怪圈,公共政策无力承受大量社会需求,无法对太多和太矛盾的公共问题做出裁决,超优政策真正的仲裁者是国际市场。对于这一总体性的危机,治理话语走向了积极的知识重建:在文化上返古希腊之本,在政治上重开自由主义之源,在实践出路上择定新制度经济学,在技术上亲和于管理主义,从而推出具有建设意义的政治学理论和分析方法。从知识论的角度来看,治理理论是人类在寻求解决社会一致和有效性问题上做出的一次深刻的认识转折与制度突破,在一定意义上,包括近代以来在内的一切政治学知识都在这一框架下实现了新的整合,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判断上,政治学知识体系都在悄悄地脱离统治这一核心而转向个人对公共事物的关心这一主题,由此导致现代政治类型在三个维度上发生重大转向:第一,从高级政治向低级政治变迁。一般而言,高级政治首先是指那些在国际关系中意义重大、影响非凡的决策活动,如讨论一国是战争还是结盟等等。其次高级政治是指在共同体层次上、有关民族国家问题的重大决定和政策制定,如号召种族或集团一体化,或是与产权制度有关的政治关系的变革,如私人产业国有化,或者对政府的体制和形式进行根本性变革等等。所谓低级政治也是一种政治类型,这类决策不涉及对国家或国际社会中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变革,它涉及次要性的决策,如将大型社会系统保持在某种均衡状态。低级政治通常由官员和管理者们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实行,一般属于官僚政治行为,功能是在不干扰社会政治经济现状的条件下为贯彻高级政治决策所进行的活动。在国内层次上,低级政治包括通过有关防止环境污染的法规;决定提高最低工资和社会福利标准;对外贸易、旅游和投资往来的促进等等。现在应当已经到了把上述思维方式颠倒过来的时候了。第二,从暴力政治向规劝政治变迁。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革命及各种规模的国内骚乱等等是暴力政治形式。个体或国家之所以发动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其目的总是在于改变或控制对手的行为。虽然只要暴力或暴力威胁仍被人们用于实现政治目的,那么人们就不能否认暴力在政治中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应当是有限的。相反,规劝政治应该是公共政治活动中的基本形式。规劝政治一般是指伦理的、道德的、合作的和相互依存的和交易性的政治,比如谈判、协商、立法、集体讨价还价,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合作或激烈的竞争。当然,前提是这种竞争是普遍接受的,并且在预先规定其法则的基础上进行。第三,从等级政治向复合政治变迁。等级政治是权力和权能的增殖以金子塔结构为前提的,由等级政治所决定的政治关系表现为下级单位从属于上级单位,每个等级社会当中的顶峰都是最高权威,但这一权威并不一定总是合法的,权威的下属是各级权力层次,每一下属权力层次又控制着更多的下级次层次,这一系统最后通到普通公民,最后为塔基部分决大多数的人民无所抗辩地承认。与之相反,复合政治是指平等或接近平等的行为者们之间的政治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社会由信息畅通的、积极的和自治的政治单位组成,这些政治单位对维护自身的独立和幸福往往采取十分戒备的态度,然而它们也承认相互合作和秩序井然的共存既对自身利益有利,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所在。复合政治只有在具备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其成员需求的社会中才能付诸实践。进一步推断,复合政治应有一套自由的和竞争性的教育和信息系统,该系统无需依赖于对大众传媒介实行垄断性控制,而等级政治的目的是通过发动具有强烈倾向性的宣传运动来造成一种虚假的社会一致感。 政治学知识要具有真理性,她就必须客观地、全面地、深刻地反映政治生活的本质与规律,但这是一件不太容易做到的事。因为它需要政治生活的充分的展开,真正成为符合人的本性的而不是同人相异化的日常生活。政治学知识的发展与人类思维的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当人类的思维已经进展到能够充分把握自身生活的程度时,政治生活的神秘性、彼岸性才会消失。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和复合政治的形成,使得政治学知识发生重大转变,并为治理型政治学代替统治型政治学提供了基本概念。兴起于现实公共政治生活危机中的治理理论,它之所以能引起政治学知识的转向,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以新的思维回应了当代人类生活的变革。从近代从统治―解放的政治到治理―生活的政治的变迁,体现了公共权力运动发展的内在规律,当公民权利真正成为公共权力唯一合法性源泉时,治理―生活的政治才真正有利于市场秩序,政府制度才会内生于市场秩序。应该说这才是民主政治本来应该有的样子,换言之,主流民主政治学长期以来都未能到位。所以治理理论更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精神。二 、从治理型政治学的应用或其实践战略来看,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是其必然的逻辑展开,是治理型政治学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形态。如果把治理型政治学看成是一种新的政治科学研究纲领,那么按照拉卡托思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有关硬核和保护带的理论,治理和新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恰恰体现了科学研究纲领中硬核和保护带的关系。因此,割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容易降低新公共管理的政治学科的性质,减弱治理理论在回应现实问题时的力度,而且也使治理理论在学术论战中失去有效的保护带。国外有些学者认为,新公共管理之所以和治理理论有关,是因为“掌舵”是<优麦电子商务论文>分析公共管理的核心,而“掌舵”是治理的代名词,简略分析一下新公共管理的原则框架,将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一点。作为新公共管理内容的主体,它有两个基本学术支持: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管理主义在这里的应用是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公共部门,强调直接的职业管理、明确的绩效标准和评估标准、根据结果进行管理,以及更晚些时候所提出的接近消费者――公民的观念。新制度经济学则是把交易成本分析和激励结构引入公共服务中,通过新的激励制度安排削减官僚机构,通过承包和准市场的运作方式实现更有效的竞争以及消费者选择。而关键也最具有质感的口号是用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来代替受统治结构羁旁的官僚政府,以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推动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大致如下:(1)把控制权从官僚手中转到社群手中授予公民;(2)推崇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机制;(3)驱动政府管理者前进的是自己的目标――部门和角色的使命,而不是文本的规则和规定;(4)公共管理者重新把自己的公众定义为消费者,并且为它们提供选择的机会;(5)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简单地提供事后服务;(6)把精力放在赢利而不是简单地支付财政拨款上;(7)实行分权制度,主张参与式管理;(8);公民评估自己的代理者的绩效时,关注的不是投入而是结果(9)关注的目标不仅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还包括激励所有的部门和公民,为解决他们社群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行动。显然,新公共管理的这些观念和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及复合政治都关心竞争、市场、消费者以及结果,公共部门围绕这些主题的转变就是脱离统治政治的、更小的政府,而另一方面则是更多的治理。三 、在一个全球化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加的大变革时代,各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寻找一种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新的治理形式,以便在经济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并让社会获得有质量的增长,治理理论正成为回应这一变革的强势政治理论话语,支持这一话语体系的价值观和以之相一致的知识文本,修正了主流政治学的统治理论,并在全球范围引起政治家、学者以及官员、实业家的共识。立于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理解治理理论时,我们深感这对重构中国民主政治知识体系,寻求善治的制度平台和有质量、有效率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摆脱市场化进程中公共管理的低效甚至多方面的失败,在新的合法 性基础上重建社会信仰,均是十分重要的理论资源。从社会或区域之间竞争的可持续性来看,治理理论资源合法充足的利用,应当是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本的一种提升途径。中国正在发展公共管理制度,开始研究公共管理的知识,以便为有效地治理中国提供基础性条件,这一努力要趋于最后的成功,可能需要在以下三点达成共识:首先、要对政治学的知识类型的实行转换,尤其在人为秩序与自然秩序、辩证理性与有限理性、意识形态与实证主义方法、形式主义运作和效率至上原则之间作出整合性选择,从而使得政治科学知识在现代社会中的担负真正来自于公民社会而不是意识形态。因为治理模式的选择和善治目标的达成有一定的路径依赖,而一个社会知识的状况或称之为存量结构总是形成发展与变革路径的根本,知识状况已成为制度学派分析社会问题时的一个重要变量。而不能掌握社会变革所需要的知识,其结果就会形成社会的创伤。因此当代社会发展的竞争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知识存量的长期性竞争。通过政府制度重构推动政治制度二次正当性创新,这可能是需要达成共识的第二个重要方面。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性从历史类型来看可以说首先是<优麦电子商务论文>一种否定性民主,它否定了旧的专制政治而建立了新的人民的统治,实际上这一民主的功能仅仅在于明确由谁统治。而建设性的民主是以公民权利为逻辑起点,以公民福利和安全最大化为目的的,关注民主的宪政化即自由民主,这也是政治制度二次正当性创新的依据,因为从治理理论来看,政治制度只是公民福利和安全的一个变量。如果说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奠基是以暴力政治为途径,政府制度是作为统治工具而存在的话,那么通过满足善治目标的政府制度的重构推动政治制度二次正当性创新,才能使这一创新有较准确的方向感和现实感。最后一个需要达成共识的是在公共理性基础上,发展以公民文化为核心的政治文化。与治理型政治相一致的政治文化是建立在公共理性基础上的,它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底线,其主题是关怀基于基本正义问题的公共的善,而不是政治权威的价值偏好。自由、平等、宽容、互惠互利,以及理性公民内心真实的同意是在公共理性指导下公民文化的一般内容。离开这一公共政治文化,治理的政治仍无根基,这不仅是一个公共政治秩序建立的充要条件,也是治理模式转变的伦理支持。要在这一方面达成共识、走向善治,可能要付出许更多的艰辛。

05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一、 选题方向:“政府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1、 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2、 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效果的制约性3、 有限政府的经济管理效能分析4、 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分析5、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途径分析二、 选题方向:公共关系学原理、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组织文化1、 论危机传播中的政府行为2、 论网络环境下的政府公关3、 论跨世纪城市文化形象战略4、 论受众社会心理与城市对外宣传5、 论新闻策划的原则和方法6、 新世纪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品味7、 试论未来行政领导的形象塑造8、 浅析组织文化创新走向9、 论中国IC策划的定位10、上海或广州城市国际形象的确立与推广三、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论与行政、领导、行政组织学1、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2、 论当代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方法3、 论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作用4、 当代西方“公共管理运动”评析5、 论行政权力及其制约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7、 论邓小平的行政改革思想8、 论政务公开9、 论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中的民主价值取向10、论西方政府改革运动中的市场取向四、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与行政领导、人力资源管理1、 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比较(细分问题论述)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3、 政府与制度变迁4、 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细分问题论述)5、 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6、 考核制度比较研究7、 公务员培训制度创新8、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9、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五、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公关传播法规1、 依法治国重点在治“吏”2、 依法治国与加强、改善党的领导3、 加速政府体制改革,适应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时代特点的要求4、 当前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思考5、 论地方政府与公共管理6、 依法治国与治吏7、 论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的脱钩和改制8、 小城镇行政体制之我见六、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监督学1、 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3、 在社会主义时期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4、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监督的一些设想5、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的监督制度6、 舆论监督的作用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政府的监督意识七、 选题方向: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组织学、西方行政学说1、 当代中国行政模式研究2、 当代中国法治行政研究3、 当代中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与规模研究4、 当代中国行政价值观研究5、 加入WTO与政府制度创新研究6、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研究八、 选题方向:公共管理、领导科学、管理学、市政学1、 公共管理论的经济学分析2、 市场经济与政府体制改革3、 市场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4、 政府责任研究5、 市场经济与非赢利组织的发展6、 依法行政研究7、 城市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8、 城市政府与法治9、 政府公开与民主行政10、现代科技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11、法治与德治12、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九、 选题方向: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西方行政史1、 1994年后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膨胀的原因分析2、 论西蒙的决策思想评新公共管理理论3、 论西方公共行政的民主管理思想4、 中美行政监督体系比较5、 中美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问题分析6、 素质教育与政府教育体制问题分析7、 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与对策8、 关于外来人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9、 中国公民政治人格的转型:从权威人格到民主人格十、 选题方向:西方经济学、公共财政、政府经济学1、 经济转型时期的就业政策选择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3、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政府间关系的协调4、 非盈利性组织管理研究5、 经济体制转型与公共政策的重新顶性6、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7、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十一、城市行政管理(市政学研究)、市政学1、 城市政府规模的讨论2、 公共人力资源讨论3、 城市社区管理讨论4、 城市管理讨论5、 户籍管理讨论6、 城市公共管理专题讨论7、 市政体制比较讨论8、 社会网络与城市发展讨论十二、选题方向:市政学、管理学1、 论城市的本质2、 市政学研究的内容、界限及意义3、 西方市政学研究4、 比较市政学研究5、 城市管理、城市治理与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6、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变迁7、 撤退设市可否作为加快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选择8、 外国城市管理体系的变迁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9、 第三部门研究综述10、制度变迁与城市管理十三、选题方向:政治理论与政治文化、中国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基础1、 西方政治理念在中国的接受情况(细分问题论述)2、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分析(细分问题论述)3、 公共伦理分析(细分问题论述)十四、选题方向:宪法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1、 试论人大代表的作用2、 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3、 论权力制约技术十五、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各国政治制度1、 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政府间合作研究2、 市场经济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3、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研究4、 西方式民主及其影响研究5、 政治参与、行政参与问题研究6.电子政府与电子民主建设十六、选题方向:政治制度、地方政府与地方政策、政治学基础、中国公共政策概论1、 国家建设理论视野中的地方政府建构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政治关系 ( 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历史演变或法理分析 )3、 中国地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特别是广东的改革经验 )4、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分析5.WTO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十七、选题方向:政治制度、 思想概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党政制度1、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体制研究(从中拟一题目)2、地方政府体制中的条块关系3、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4、党政关系(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研究)5、 城乡社区自制制度建设6、 香港、澳门与台湾的地方政府体制(任选一个地区或进行比较分析)7、 关于政党政治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8、 关于政府体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9、 关于行政法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10、 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建设(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十八、选题方向:行政决策、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1、 从统治到自治:公共政策范式如何转换?2、 第三部门: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主体3、 听证制度与公共政策论证的公民参与——以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村与街道治理为例4、 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方政府治理机制下的政策制定——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5、 公共政策制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6、 试论公共政府的基本价值标准7、 试论公共政府政策执行的监督8、 试论政策问题建构中的程序约束十九、选题方向:政府体制与公共政策、比较政治学、当代国际关系分析1、 比较分析行政集权民主制与传统代仪民主制的异同2、 古罗马政治制度对西方民主制的影响3、 西方民主制度与政治文化的形成4、 比较英法革命及其对各自政治的不同影响5、比较英美政党结构及其功能的异同5、 论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的形成二十.新增题目1. 论当代中国行政伦理价值取向的基础与特征2.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3. 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的架构及现代价值4.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构和特征5. 儒家人性学说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6. 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民本思想7. 墨子思想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8. 孔子政治思想剖析9. 老子政治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10. 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现代转换1. 谈传统社会中公共伦理缺失的深层根源2. 谈公共伦理建设的新走向3. 公共伦理与诚信4. 公共伦理的理性基础5. 谈转型期公共伦理的缺失6. 公共伦理规范基础的重建1. 环境资源保护的公共政策分析2. 地方政府财政绩效评估3.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分析-----以某个省份为例4. 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与收入比较5. 渔业产权结构构建的经济学分析6. 公共养老金安全运营监督机制分析7. 企业年金发展国际比较8. 企业年金投资模式研究9. 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1. 改革进程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2. 政治信用论3. 区级政府财政4. 西方政治哲学研究5. 当代中国政治社会化6. 转型国家的政治发展7. 中国古代行政管理制度研究8.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9. 传统文化与制度构建10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11危机管理 12.论领导过程1. 论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2.公私部门差异分析——基于管理的视角;3.公共部门战略管理;4.发展战略研究;5.市民社会研究;6.官僚制研究;7.论行政学的产生8.公私伙伴关系研究1.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研究 2.城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研究2. 城市经营的实证研究 4。社区建设的实证研究 5。第三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角色研究7. 城市管理问题研究(细分选题,如城市流动人口研究,城市社会保障体制研究等)1.官僚制在现代国家(我国政府中的作用和影响)政治与行政角度研究;2.论公民行政执行权的保障(论行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行政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3.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行政法和法理角度研究);4。论行政执法的合理性(行政法,行政哲学,法理学角度研究);5.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行政管理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6.论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公平的影响(行政和行政哲学的角度研究);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务员素质(行政伦理,公务员制度的角度研究)1、 关于加强高校校园网络管理的若干思考;2、 在完全学分制的情况下怎样做好班集体的管理?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大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研究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团队激励研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关于知识管理的理论问题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我国当前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机构)考核制度的研究论转轨时期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重塑——从传统到现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想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

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浅谈服务行政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行政管理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论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的适度2.试论激励机制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确立与作用 3.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思考4.当前我国反腐败问题研究5.近代西方“主权在民”思想的几个主要理论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转变7.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8.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适度9.论公务员的行政道德规范10.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思考11.建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12.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13.政府公共形象设计14.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人才管理思考15.机关后勤管理问题研究16.邓小平政治思想研究17.我国所有制理论的突破与发展18.论经验决策与科学决策19.民主问题研究20.邓小平改革思想研究21.依法行政问题研究22.中国传统行政文化问题研究23.当代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24.当代中国改革与政治稳定问题研究25.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26.行政决策体制中咨询权力问题研究27.当代行政领导者的创新能力研究28.政府能力问题研究(包括财政、协调等)29.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个问题30.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31.村民“自治”问题研究32.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关系新谈33.中俄体制转型问题的比较研究34.中国人力资源开放过程中的障碍性因素分析35.中国法治文化培育问题研究36.浅谈腐败的成因37.论中国的依法行政38.新经济时代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39.加入贸易世界组织与我国政府行为的适度40.关于民主问题之研究41.行政体制改革多领导者素质的要求42.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43.西部大开发中的政府职能定位44.浅议行政财务管理45.浅论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影响46.论中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47.国有企业改革中政府角色的定位48.论行政立法与廉政建设49.WTO与中国人力资本的开发50.浅析企业团体意识的培育51.浅谈创新管理52.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及对策53.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54.论政府办公信息化发展实现的前景55.浅谈中国失业及失业保障体系56.现代行政管理对领导者的基本要求57.论知识管理及有效实施58.电子商务与政府管理59.浅析政策执行变异的诸因素60.论网络与网络法律的建设 资料来源:麻烦采纳,谢谢!

知识产权涉外问题研究论文

(一)知识产权领域论文1.《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冲突·规划·非国家行为体》,载于《知识产权》2007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知识产权集中的反垄断规制——兼评辉瑞惠氏并购案反垄断裁决》,载于《企业经济》2010年11期3.《专利合并的反垄断规制》,载于《理论月刊》2010年11月4.《收购美国企业专利的审慎性调查研究》,载于《亚太经济》2010年06期5.《专利许可的反垄断规制》,载于《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06期6.《专利权扩张与跨国并购的反垄断审查》,载于《商业研究》2010年09期7.《专利与企业并购关系的理论与实践考察》,载于《工业技术经济》2010年07期8.《TRIPs协议的历史与逻辑》,载于《法学杂志》2006年第157卷。9.《论公有领域——以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关系为视角》,载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10.《方法的可专利性研究——比尔斯基案述评》,载于《法治论丛》2011年02期。11.《专利的非显而易见性判断-对美国最高法院Teleflex案判决的解析》,载于《北方法学》2008年02期12.《跨国并购专利交易的税务问题》,载于《特区经济》2011年01期(核心期刊)13.《TRIPS协议的法律与经济分析》,载于蒋坡主编《科技法学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14.《知识产权制度下保护传统知识的局限性》,载于《理论界》2007年08期15.《对新技术时代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探讨》,载于《行政与法》2007年01期16.《TRIPS协议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载于《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2006年知识产权征文获奖论文集》,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17.《韩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标识的保护》,载于《中华商标》2005年01期18.《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载于《律师与法制》2003年07期19.《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载于《上海律师》2006年07期20.《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与竞争》,载于张乃根主编《技术转移的理论与实践》,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二)其他领域1.《匿名不是微博之乱源》,载于《文汇报》2012年3月12日。2.放弃治疗新生儿的国外法学与伦理思考,载于《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年11期。3.《国家保护责任理论论析》,载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04期4.《国家保护责任三题》,载于《河北法学》2007年04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失地农民权利脆弱性分析及“可行能力”考察》,载于《学海》2006年综合理论版。6.《中美补贴争端:问题及解决》,载于《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7年06期7.《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参与》,载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10期8.《诚信原则在WTO法中运用的理论与实践》,载于《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9.《中国保理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载于《浙江金融》2006年03期10.《WTO中的诚信原则》,载于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2007年第38卷11.《合法性质疑:评“法释(2002)17号”》,载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2期。

相关范文: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参考文献:[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其它相关论文: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山寨文化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论文

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 (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 (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 (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您的法学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对山寨文化的认识与思考【摘要】“山寨”,仿佛一夜间异军突起的新秀,成为2008年度最“雷人”的字眼,瞬间红遍了大江南北,2008年也因此被网友成为了“山寨年”。本文将从山寨文化的由来、山寨文化的优势和短板以及应该坚持的发展方向这三个方面来阐述对山寨文化发展的几点看法。【关键词】山寨文化去精英化后现代“山寨”,仿佛一夜间异军突起的新秀,成为2008年度最“雷人”的字眼,瞬间红遍了大江南北,2008年也因此被网友成为了“山寨年”。从刚开始的山寨手机,到后来的山寨明星,再到山寨名牌、山寨春晚,山寨不再徘徊于边缘境地,而是登堂入室,成为了“名正言顺”的“鼠年标签”,给国人来了个一个措手不及。山寨也由原来简单的一个名词变成一种社会现象,再由一种现象上升为一种文化。放眼国内市场,“山寨”几乎无处不在,从“康帅博”到“山寨同仁堂”、“山寨版慢严舒柠”,从iphone到hiphone,山寨版刘德华到山寨版周杰伦……这一现象的出现在给大家带来惊奇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论,有人说山寨是“短命的草根王朝”,必将“昙花一现”,也有人说山寨是“平民力量的崛起”,必将“成就气候”,因此有必要在这里对其做一理性的分析和思考。一、山寨文化的由来山寨一词,古已有之。山寨者,山上的寨子也,是草民居住的房子,与富贵人家的宅院、官府的大堂相对应,本身就有一种对峙冲突的分化感。如今大家听到的“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是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主要表现形式为依靠小作坊起步,通过模仿、创新集其他品牌功能于一身,靠廉价、多功能等优势来赢得消费市场。山寨文化则是以极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产品的外观或功能,并不断创新,在外观、功能、价格等方面全面超越这个产品的一种现象。它虽然游离于正规的商业规则之外,但却受到了民众不同程度的喜爱,它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不断造出了一批批产品,渗透到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从商业领域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空间,由一种非正统的竞争手段演变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了他们追求时尚和展示自我的理念和旗幡。二、山寨文化风靡一时的原因1、是一种平民力量的爆发,是去精英化的明显体现无论是山寨物质产品,还是山寨文化作品,都鲜明地体现了出平民化的理念和呼声,都深深地打上了去精英化的烙印。山寨产品的突出特点就是质优价廉、更新速度快、容易获得,它在很大程度上是普通大众提高生活质量、追求时尚的唯一可行便捷渠道。长久以来,由于精英群体对于金钱和知识的占有优势,时代的高新产品和品味都是由他们最先去享受,而广大的大众群体则只能成为“二代消费者和享受者”,也就是说当他们因为得到一种时尚而津津乐道、高兴不已的时候,这些所谓的“时尚”对于精英人群来说已经过时,精英们此时已经开始享受更高层次的产品。所以只要存在金钱和知识的占有差异,这种“享受”的“代”级区别就永远不会消失。这对于广大的“山民”来说,其实就是一种隐性的传播歧视,因为他们的“山寨”比不上有钱人家的“豪宅”。所以,要享受平等的追求时尚的权利,成为时代物质利益和文化利益的“第一级消费者”,必须揭竿而起,去创造自己的“草根文化”与“平民时尚”。2、是无门槛的大众参与,是自发性的群体狂欢如果说前几年风靡全国的超女、快乐男声等真人秀节目是降低了大众参与娱乐活动的门槛,那么山寨文化则是彻底地去掉了门槛。因为真人选秀节目门槛再低它也是由一定权威机构组织和协助的,它仍需要巨额的活动经费和大型的广告宣传,选手自身也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同时活动过程中还需要专家指导和观众的投票支持,而这些对于山寨活动来说都已经不那么必要:不需要广告宣传,一个“我想办春晚”的帖子就能激起全国数万“山民”的参与热潮;不需要企业、机构的经费支持,几百块钱就可以办得如火如荼;不需要请巨星和大腕大牌,因为我们有自己造的“山寨巨星”;不需要刻意去体现政治主题和迎合时代需要,“山民”自己的快乐才是真正的目的,民间绝活、民间艺人们终于可以不受央视大导演“只爱阳春白雪”的排挤,可以靠自己“下里巴人”的手艺登上大雅之堂,可以尽情地为自己的“山民”兄弟姐妹们娱乐尽兴。山寨的舞台虽然只有几平米,没有央视缤纷绚烂的灯光效果,没有让人震撼的排场和气势,但它的舞台却又无限大,因为它的演员代表了亿万的山民;它的震撼力能超越任何一场晚会,因为它是亿万山民的集体狂欢;它是称不上艺术的艺术,是最吉尼斯的盛宴。3、是后现代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大众对现实社会的另一种解构后现代文化的核心理念是模糊性、间断性、异端、多元性、随意性、叛逆、反讽、变形等,它是对一切秩序和构成的消解,永远处在一种动荡的否定和怀疑之中。山寨文化正是迎合和反映了这些理念,以叛逆、反讽的方式对社会现实进行了解构。名牌手机、电脑、相机是功能强大,但价格的门槛却高不可攀,所以模仿、盗版应运而生。山寨产品不仅功能更强大,甚至是好几种名牌的功能融合,但实际价格却只有它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几十年来都是央视春晚为国人提供年夜大餐,京剧唱段年年都有,大牌阵容年年不变,“难忘今宵”年年要唱,最搞笑的是赵本山的“卖拐”竟弄成了“忽悠系列”,范伟的“结巴装傻”竟成了他的“招牌动作”,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腻烦感,也难怪一些网友想要讽刺它,超越它。三、山寨文化的短板、软肋1、缺乏特质的精神内核,复制、模仿痕迹浓重眼下的“山寨”之风虽然如火如荼,但仔细看来,各种山寨产品还是经不起品味的,还不能作为一种主流文化来推崇。究其根源,是因为“山寨”产品缺乏其特质的精神内核,从它身上总能看到其他产品的影子。难怪有学者批评山寨文化,说它其实就是盗版文化、侵权文化、强盗文化。它盗取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组装、拼凑、换版、贴牌,俨然正版充斥市场,成为消费者的新宠。2、“山寨”容易沾染“恶搞”的风气,偏离其本来的意义山寨文化是一种草根文化,是一种普通大众争夺话语权的体现,它传达的是身居弱势的“山民”们追求平等,追求更高层次生活的呼声。它采取的方式不是官方提供的渠道,而是借助民间最草根的声音、最朴素的呐喊。它与“恶搞”有一定的区别,恶搞是对原来事物的完全颠覆,剥离事物原有的积极意义和影响力,同时将自己的恶俗思想强加上去,比如将抗日英雄阿庆嫂描述成了潘金莲式的人物,与胡传魁“司令“、新四军的指导员都有两性关系,抗日英雄郭建光则是无计无谋的胆小鬼,雷锋有初恋女友等,这些恶搞都被大众所唾弃。山寨文化要想健康稳定地发展,就必须把握与“恶搞”的界限,传达有利于社稷民生的呼声,远离庸俗的污浊。3、有盗版的嫌疑,容易引发知识产权的纠纷山寨产品虽然质优价廉,但大部分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它们的开发完全是依靠简单地改造和利用别的产品的核心技术,是披着外衣的其他产品的抄袭版。它的产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内名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危机,对于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有一定的破坏。同时,对于像康帅傅方便面、云碧饮料、斯大舒胃药、旺子牛奶、周佳牌洗衣粉、NLKE运动鞋以及南京的文安街,曲同氏、必胜糊、李明、巴克星、哈根波斯等等都毫无疑问地触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印度最大的“山寨”———宝莱坞就因生产了大量直接照搬好莱坞电影情节的电影,诸如印度版《哈利?波特》《风月俏佳人》等,引起华纳公司不满,最终吃了官司。四、如何正确引导山寨文化的发展1、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山寨现象走上合法的光明大道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山寨文化还处于很不成熟的阶段,人们对于山寨文化的本质还不明确,存在很多误解,因此山寨的发展必将遇到众多困难和挫折。所以必须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对于山寨本质方面的定义尽快加以明确和分析定位,使人们对于身边的山寨文化能进行恰当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一棒打死或盲目地推崇。从而使得我们的山寨风合理的方面能有理有据地发展,并形成燎原之势,对于有利的方面我们能够着重培养和利用,对于不好的一面我们则依法进行制止和打击。2、提高“山民”的相关素质,注意维护知识产权山寨作为草民一族的聚居地,鉴于其自身的物质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必定具有一定程度的愤世心理,在“揭竿起义”时必定具有一定与社会不相符合的理念和观点,甚至出现“暴民”行径,做出违背社会道德或法律的事情,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草民”一族的教育引导,毕竟加上“文化”二字的点缀后档次和内涵就得相应有所提升。从山寨走来,走进大雅之堂,就必须脱掉身上的野气,留下自身特有的淳朴和直爽,用“阳春白雪”所没有的通俗和生动来展示人们所熟悉和期待的本位回归。3、充分发挥创新作用,避免走入俗套前几年的超女、快乐男声等真人秀节目在刚开始的时候也是像“山寨风”一样在国内瞬间兴起,大有兴风作浪之势,但现在的选秀节目大都销声匿迹了,广电总台也对各地方台的选秀节目进行了严格的把关和限制,就其致命性硬伤就在于这些选秀节目缺乏创新性,总是生搬硬套、刻意模仿,形不成自己的特色优势,到最后为了竞争收视率就开始走向庸俗、恶俗、低俗的死亡之路。“山寨”文化要想避免走与选秀节目相同的道路,关键的一点就是培养自己的品牌,着重打造自己的“草根一族”表达声音与追求的平台特色。通过有序的管理和规范合理利用和优化“山寨”资源,打造自己的具有知识产权的“山寨产品”,形成自己的强势竞争力。■参考文献①王攀:山寨文化是草民对垒精英的文化,人民网②“山寨”现象频现,折射草根挑战权威心态,新华网③“山寨”春晚,“土掉渣”对“金镶玉”的博弈,人民网④“山寨春晚”受新华社撰文肯定:普通百姓的嘉年华,侯检潇湘晨报(

你这100分 不好得啊,网上搜的。 山寨产品大量出现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有限、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劳动者就业压力大,国内市场十分广阔,力图结束当前在技术领域的模仿者角色,过分贬低技术模仿有失偏颇。当务之急是尽快提高学习能力和吸收能力,实现山寨产品升级换代,由“中国制造”而“中国创造”。 以仿制为特征的山寨产品正在我国大行其道,以致“神州无处不山寨”。社会各界对此褒贬不一,全盘否定、大力围剿者有之,乐此不疲、大力推崇者也大有之。而核心问题在于,山寨产品到底是一种创新还是单纯的仿冒? 从本源上看,“山寨”原指草根平民占山为王或者圈地居住的地方,与庙堂、官府相对应,现引申为没有牌照、难进正规渠道的小厂家、小作坊。“山寨产品”则引申为利用自身技术条件和经济力量,模仿、整合、市场上流行的产品而生产出来的质量不错、价格低廉的产品。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在电子领域快速发展,原因不仅在于其价廉、实用、更新速度快的特点迎合了消费者追求时尚和低价的心理需求,还在于随着技术和制造能力的提升,我国已经具备了完善的信息技术产业链,能够快速实现低成本、规模化仿制生产,从而形成大量物美价廉的“山寨产品”进入市场,并与“庙堂产品”相互竞争、争夺消费者的格局。 山寨产品中虽然确实有一些是假冒伪劣产品,但绝大多数都是在模仿市场上已有产品的基础上再赋予新创意的产品,实际上是借鉴电脑业的戴尔产品创新模式制造出来的产品。这些产品往往整合了市场上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低收入消费者的需要,把能实现的功能都实现,想方设法地满足消费者的一切需求。这同严格意义上的盗版、侵权行为是有区别的,是一种有效的创新。 市场营销学根据产品创新的程度不同把新产品分成4类。一是运用新原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制成的,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发明制造出来的新产品;二是利用革新性技术对原产品变革改良而成的产品,其功能有所扩大,品质显著提高,结构更合理,如取代晶体管电路的集成电路计算机;三是内在属性没有根本改变,但性能、结构、造型、体积、包装等外部形态上有所改观的产品,如气压式热水瓶取代铁壳热水瓶;四是对市场上已有产品不作技术改进,企业模仿生产出来后标上自身品牌的产品,如新品牌的啤酒等。可见,只要是能给顾客带来某种新的满足和新的利益的产品都可以被理解为新产品。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功能或形态上发生改变,与原产品产生差异的产品都可以视为新产品。“山寨产品”无疑属于后两者。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热衷于采用“山寨制造”,是为了迅速推出新产品,与现有产品进行差异化竞争,从而快速占领市场。实践也证明这是十分有效的营销战略。 山寨产品的本质是模仿,虽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嫌,但只要不是利用他人受法律保护的专利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就不算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这种对先进产品的模仿,客观上还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和科技发展,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都具有积极作用。事实上,对技术创新产品,其中近90%都属于改良型,这些改良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模仿创新。即使在国外,“山寨产品”也普遍存在。比如日本的索尼公司在初创时期对收音机的研发就是在解剖、消化国外产品核心技术基础上的创新。又如美国推出了排版逼真的“山寨”版《纽约时报》;欧美不是还盛行根据自身喜好和需要,用不同企业生产的零部件组装属于自己的“山寨汽车”么? 山寨产品的大量出现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有限、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条件下的必然产物。考察各国经济发展史,很多发达国家也都是靠模仿当时国外先进技术,并加以吸收、创新,最终培养出自身创新能力而实现赶超目标的。任何后发国家都不可能跨越技术引进、技术模仿的阶段而直接进入到自主创新的阶段。对单个企业来说,生产“山寨产品”虽然没有远大发展前途,但从整个社会来看,山寨产品对于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对以公司为主的生产研发模式,对抑制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暴利行为,对于技术进步等等无不具有积极作用。 从模仿到创新也是我国走向自主创新的必由之路。我国在经历了早期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边干边学,在掌握和运用引进的技术后,很快形成了巨大的产品设计和制造能力,但还需要进一步在模仿式创新与改进中努力培养和提高自主创新、创建自主品牌的能力。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劳动者就业压力大,国内市场十分广阔,因而力图结束当前在技术领域的模仿者角色,过分贬低技术模仿是有失偏颇的。当务之急是尽快提高学习能力和吸收能力,加大吸收消化的投入,实现山寨产品的升级换代,由“中国制造”而“中国创造”。 毫无疑问,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和迫切的任务。全社会应当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综合运用法律力量、道德力量和社会舆论,对山寨制造和山寨产品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对于那些打着山寨制造旗帜,肆意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和行为,则要予以坚决的打击。

“山寨机”遭遇的管理悖论在业界绝非个别,透析“山寨机”拒绝“招安”的隐情,对于破解... 简论工商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日期:2009-08-01 04:46:21 点击:8 好评:0 为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好工商管理工作,我认为,关...www.wsdxs.cn/html/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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