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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变更权利人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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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变更权利人怎么操作

不知道你从国知局获得了哪些信息,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可以自己办理变更手续专利是委托代理机构电子申请的,自己变更不可以电子变更;流程及文件要求:(1)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知局网站上可下载),以及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更名的证明文件)(2)自提出变更请求之日1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专利权人怎么变更

专利权人变更流程是:1、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变更专利权人;2、涉及变更的当事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变更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变更证明,并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权人更改程序是:1、变更当事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予以变更;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审查相关材料,对变更申请符合变更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并发给相应变更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专利权利人变更

专利权人变更流程: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变更权利人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二)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向专利局提交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2)转让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3)转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属于中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必须向专利局出具双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必须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国大陆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中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定办理。

专利变更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变更流程: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权人变更流程为:正常的专利转让由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双方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公告。因专利权权属纠纷造成的专利权人变更,因协商解决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因诉讼解决的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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