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录用计划。用人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情况确定需要拟定录用公务员计划人数、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和招考范围等,向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计划,综合平衡后编制本年度全市的录用计划,逐级上报,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后实行。发布招考公告。根据拟录用公务员计划,由省公务员主考机关将考试录用的有关事项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开。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关考试的其他须知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许报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应由招录机关进行,其程序为:(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2)对证件的审查;(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由省公务员主考机关统一组织考试。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对于考试合格的人员,需要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还需要对被考察者进行全面的考察。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公示。考试、考查工作结束后,招录机关应根据考试成绩、考查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公示。备案、审批。公示期满,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报送省、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根据《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者,可正式任职;需进一步考查者,由用人部门决定可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我国录用公务员要经过的主要程序有:(1)发布招考公告。发布招考公告是录用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重要方面。社会公众正是通过招考公告来了解录用工作的基本信息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报考人正式参加考试之前,要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国籍、公民权,政治态度,思想品质、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和年龄等。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批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对报考者的要求是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将不准予参加考试,即使使用欺手段取得了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其考试资格也将被取消或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责任。(3)进行公开考试。考试是录用的重要程序,在资格审查后进行。考试的目的是测评报考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公务员法规定考试的种类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通常是指让报考者用文字解答有关问题。现在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一般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能力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分析能力、逻辑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等,申论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表达能力、综合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是指面对面的直接观察和测试报考者的素质,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等笔试不能反映的因素。(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以省考为例。省级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招考招录工作会议,启动招考程序----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情况,提出需求,报县级编办,审核通过后,汇总到市编办,市编办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编办,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网络报名、审核、缴费确认、打印准备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入职。
您好!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有: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要把好“进口关”。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考试录用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必须明确主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是推行这一制度的组织保证。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的条件。报考公务员,有一定条件限制,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此外还规定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考试录用的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其基本程序是:(1)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3)进行公开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6)规定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考察与体检;(五)公示、审批或备案。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扩展资料: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省考为例。省级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招考招录工作会议,启动招考程序----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情况,提出需求,报县级编办,审核通过后,汇总到市编办,市编办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编办,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网络报名、审核、缴费确认、打印准备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入职。
您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我国录用公务员要经过的主要程序有:(1)发布招考公告。发布招考公告是录用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重要方面。社会公众正是通过招考公告来了解录用工作的基本信息的。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报考人正式参加考试之前,要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国籍、公民权,政治态度,思想品质、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和年龄等。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批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对报考者的要求是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将不准予参加考试,即使使用欺手段取得了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其考试资格也将被取消或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责任。(3)进行公开考试。考试是录用的重要程序,在资格审查后进行。考试的目的是测评报考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公务员法规定考试的种类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通常是指让报考者用文字解答有关问题。现在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一般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能力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分析能力、逻辑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等,申论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表达能力、综合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是指面对面的直接观察和测试报考者的素质,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等笔试不能反映的因素。(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报考资格复审是公务员法新增加的规定。原因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考试的技术手段不断升级更新,现在很多地区和部门都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不必事先亲自到报考点报考,也不用在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文件的原件,而是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经招录机关初步审查后,如果合格就可以取得准考证参加考试。待考试成绩出来以后,招录机关根据成绩确定哪些报考者进入下一个环节,此时再对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者需出具申请文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请招录机关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才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考察是在资格复审之后,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注意依靠报考者所在的单位、组织和群众,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公务员法此处所作的改变是适应公务员范围扩大的规定,并且依据考试录用工作的实际作出来的。体检是在考察之后进行的,主要是检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的提出有三个标准,一是考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二是考察情况,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必须符合要求;三是体检结果,报考者的身体体检必须符合职位要求。如果三方面都合格了,报考者就可以被拟录用。公务员法规定了拟录用名单的公示制度,招录机关必须将拟录用名单在报纸、杂志或互联网上进行公布,让社会公众了解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公示要求有一定的期限,在公示期间,如果其他人发现有应当回避的情况的、提供虚假文件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录用条件的情形的,可以向招录机关反映,招录机关必须予以核查。如果反映情况属实,要按照 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6)批准并办理录用手续。人事部门在对用人部门提出的拟录用人员的报告上签署意见后,向用人部门发出录用通知,用人部门再向被录用者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录用通知。 (7)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经过一年的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是保证公务员素质的又一条主要措施。实行试用期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在较长实践的工作实际中,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把好公务员素质关。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要履行公务员义务,参加初任培训,在拟任工作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要注意指导和帮助新录用人员的工作,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知识和技能。在试用期满时,要对其试用期间的表现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试用与培训,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符合的取消录用。考试方式: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参加公务员考试要在网上报名,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合适的岗位,经过笔试、面试、政审等等一系列环节以后,考取公务员岗位。
以省考为例。省级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招考招录工作会议,启动招考程序----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情况,提出需求,报县级编办,审核通过后,汇总到市编办,市编办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编办,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网络报名、审核、缴费确认、打印准备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入职。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公务员招录的流程,一般都是发布招录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