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材料在校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名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即年收入低于2万元);公司名义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需要先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填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纸质材料递交到所在地域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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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缓条件个人申请: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企业申请: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直接申请费用减缓备案。注意事项:如果一件专利的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论是个人+个人/个人+企业/企业+企业等等情形,需要所有的共同申请人均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申请的专利才能享受费用减缓。所需材料(1)个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2)企业一般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证书。
费用减缓条件个人申请: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企业申请: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直接申请费用减缓备案。注意事项:如果一件专利的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论是个人+个人/个人+企业/企业+企业等等情形,需要所有的共同申请人均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申请的专利才能享受费用减缓。所需材料(1)个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2)企业一般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证书。
一般情况下,有专利任项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据,比如个人上半年月均收入低于¥3500,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免;企业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00,000,可以减免专利费费用。
个人申请人提交申请人签字的经济困难说明即可,单位公司申请人提交上一年度税务机关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元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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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免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是:1、需存在专利申请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情形,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专利申请人已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请求;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同意减免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第一百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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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即年收入低于2万元);公司名义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需要先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填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纸质材料递交到所在地域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需要提供材料在校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在满足费减条件前提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专利权人是企业:备案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纳税申报表签字盖章,寄到当地代办局备案备案合格后,提交费减请求书,若已经做了费减,则省略备案步骤2、专利权人是个人:备案材料:身份证扫描件签字、收入证明盖章,寄到代办局备案备案合格后,提交费减请求书,若已经做了费减,则省略备案步骤
需要提供材料在校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名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即年收入低于2万元);公司名义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需要先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填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纸质材料递交到所在地域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可减缴费用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减缴条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非减缴条件(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参考文章:-6feAiu3Kk_Dsv9VbyjlBQR6x0_IXSDng1mbuDHsJgcBDj0kLq3eDqlsScx28D_MGKRSQJmeDove7mhcVWbIwtkd9SvRuOyQFskUI6EpfpdyYTiY-45HZtb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