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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后发现不满足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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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后发现不满足录用条件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有条件可以不录用劳动者,且不需要给劳动者任何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但是一旦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过后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法院在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1项的规定时通常会紧扣三点:1、 劳动者必须处于试用期内。一旦时间节点上过了试用期,单位绝对不能再适用本条款解除劳动合同;2、 不符合录用条件中的“录用条件”具体指什么,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劳动者对应的岗位职责和录用条件包括哪些方面。这其中既包括工作经验、学历、技能等硬性指标,也包括在试用期内需要达成的各类工作指标等。当然,除了上述记载于书面的录用条件外,也包括一些较为抽象的条件,比如劳动者的语言沟通能力、与人相处的能力以及诚实信用等,通俗一点讲,录用条件也很可能包括一个人的“人缘”和“人品”怎么样。审判人员的逻辑是,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试用期就与大部分同事相处不融洽,那么就很难让人相信他能够很好地适应这份工作。录用条件是什么往往容易被单位忽视,但恰恰也是最重要的。3、 单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是如何不符合上述录用条件的。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往往一入职就会提交各类证书等来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因此针对这些硬指标发生争议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对于劳动者入职后岗位职责的划分、业务指标的设置与考核等工作,很多单位往往做的比较差。比如,虽然许多单位也都会通过设置试用期考核指标、KPI考核等方式来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在考核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指标设置明显不合理、评价过于主观化以及考核结果未经过员工确认等一系列典型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又是仲裁员和法官关注的重点,结果可想而知,劳动者一打官司,单位就败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但是一旦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分析:1、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内在品质等为标准2、在具体录用条件和标准不明确时,才以是否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或岗位为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有条件可以不录用劳动者,且不需要给劳动者任何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满不予录用

应当有证据证明,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行使这一权利,应注意两个方面: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应事先知会劳动者或者进行公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二、必须实在试用期内 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合同,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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