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记得资产的定义,过去发生,现在拥有或控制,预期能带来经济效益专利权如果没有法律保护了那就失去专利权的用处了,自然预计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了凡是受法律约束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矿产的开采年限,经营权(参考BOT)等等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一般没有净残值。按其入账价值和年限进行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价值除以年限等于每年折旧额,再除以12就是每月折旧额。 专利摊销期限的确定 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成本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即法律规定的年限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哪个时间较短就以哪个为准),如果预计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例如:2019年1月,甲公司购入一项发明专利。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月获得授权,即剩余有效期限为16年(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即摊销年限为16年。 摊销账务处理 专利摊销方法:专利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进行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某项专利年摊销额=该项专利实际支出数/有效年份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例如:2019年1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万元购入一项发明专利。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月获得授权,即剩余有效期限为16年(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那么:该发明专利每年摊销额=10÷16=625万元。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要相信法律、国家的力量!您代表正义,邪恶必将倒下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更多10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统一采取直线法,会计上要求无形资产在七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如果预计设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应按照以下原则摊销:一是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拿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二是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三是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四是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与会计上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相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不考虑预计实际年限是否低于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应按照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进行摊销; 二是合同和法律如果均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或有效年限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三是土地使用权应统一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进行摊销,不考虑企业的实际受益年限。扩展资料:企业摊销无形资产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总的来说,可以分为摊销与不摊销两种情况:1、对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其中又包括:(1)对于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而且减值风险较低的,采用直线法摊销;(2)对非专利技术等有预计使用年限,但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呈加速变化的,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加速摊销”,以尽快收回投资,这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之谨慎原则。2、对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如商誉,由于它以构入价格作为其入账价值,但是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逐渐增值,所以无需进行价值摊销,甚至要增加其账面价值。这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末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的本质是一致的,因为两者的经济内容是一致的。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又得以恢复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转回时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既然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如此处理,那么对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项目在价值增加时也应有类似的会计处理: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而且企业应该尽量频繁地做这项工作。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形资产摊销
按照使用寿命是否确定,无形资产可分为:1、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其在使用寿命内摊销。其摊销期限取合同权利规定的使用寿命、法定去啊你规定的使用寿命和预期使用寿命三者之间较短的期限。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不需摊销,但每年至少一次对该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复核。对于土地使用权,如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一般按照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新旧会计准则摊销方法的比较 2001年的旧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是直线平均法,按照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一定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期为合同与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合同与法律无规定的不超过10年。它对所有的无形资产根据使用时间平均摊销,没有考虑不同无形资产的时间价值。 内容来自墨者资讯 2006年新会计准则借鉴国外对摊销方法,对采用直线法摊销也没有实行“一刀切”,而是提出“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更具可行性。准则通过将无形资产区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无限的无形资产划分,使摊销的对象更明确。新准则对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摊销法。
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一般不低于10年;特殊情况下,(1)对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软件类无形资产,最短可为2年:(2)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或约定年限进行摊销。【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注会
不同类型的专利有效期也是不同的。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10年。都是从申请日那天开始计算。如果没有及时续年费的话,专利权也会提前终止。
公司在申请专利后,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专利费用,也就是专利维护费。否则好不容易申请的专利就会被视为无效。专利无效后会影响产品销售。所以专利年费及时缴纳非常重要。由于专利的这种特性,企业每年会产生专利年费的账目,财务人员要做相应的账务工作。通常年费科目是计入无形资产或是管理费用中进行入账的。具体入账方式如下:如果取得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申请专利的费用按会计法规定应该计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1、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3、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扩展资料:代办处的专利收费,应使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计算机收费系统记帐(以下称收费系统)。每日应建立面交、邮局、银行记帐卷;工作需要时,可建立更正卷、转帐卷、月末特殊凭证卷。系统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守"专利收费系统操作手册"或相关说明的规定。代办处应将面交专利费用当日记帐;银行、邮局汇寄的专利费用,缴费信息完整的应当日记帐,原则不超过次日(节假日、法定休息日除外)。面交专利费用时,应请缴费人当面核实记帐数据。发现数据错误,应立即修改计算机中的相关数据,并重新打印收据,含有错误信息的收据应由代办处收回作废。当日面交收费结束后,应输出面交数据复核单,依据缴费凭证检验复核单中的数据及收据号。银行或邮局汇款记帐后,应每日按卷号输出数据复核单,依据缴费凭证检验复核单中的数据。发现数据错误,应立即修改计算机中的相关数据,修改后方可通过复核数据并批式打印收费收据。打印后需更改收据号时,可利用特殊凭证维护功能或相关说明修改收据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利费
如果取得正式的发票或者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 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 1、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 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费 贷:银行存款 2、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1、如果形成了一个专利。那么就作为 这个专利的成本一项,合并其他为形成这项专利的费用一起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2、如果没有形成企业的一个专利,那么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如果是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借:研发支出贷:现金或或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贷:研发支出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无形资产摊销期不少于10年。企业事业单位购买符合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折旧或者摊销期限可以适当缩短,至少两年。因此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财务软件摊销期可为2年。软件成本无法分摊。如果您的服务费金额不大,建议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收票成本。金额应该根据你公司的情况,或者主观判断。
你好,企业会计准则这个没有特别规定的。企业可以根据该专利的预期消耗方式确定摊销年限
2006年: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0 贷:银行存款 100 按年摊销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1 贷 ;累计摊销 1(实际工作中应按月摊销)2007年的摊销同上。2008年1月1日转让时: 借 :银行存款 9 累计摊销 2 营业外支出 55 贷:无形资产 10 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45 按流转税计提附加税,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一、专利摊销期限的确定 1、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成本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 2、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有关原则确定。 二、专利摊销的账务处理 1)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专利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就不得随便更改,根据现行制度,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为:法律和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而企业合同或者合同申请书种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或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均示规定存放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规定。 2)专利摊销方法。专利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进行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某项专利年摊销额=该项专利实际支出数/有效年份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3)专利摊销的账务处理。以月实际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专利摊销 贷: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