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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录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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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录用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录用条件的设定可以从共性与个性两个方面来进行。所谓“共性”,即所有的员工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比如不负竞业限制义务等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所谓“个性”,即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学历要求、资质要求、技能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法律分析:制订录用条件:1、诚信信息,也即防欺诈信息。2、入职手续条件。3、身体健康条件。4、岗位职责条件。5、遵守规章制度条件。6、兼职条件。7、档案存放情况以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8、绩效考核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分析:首先公司必须在招聘时对录用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化、具体化,说明岗位的具体要求,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 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切忌大概或抽象化描述。具体来讲,根据企业的实际用工条件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录用条件的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特点录用条件,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所要求的岗位的员工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1、关于员工的学历、资质、经历等能力因素;2、关于员工勤奋工作、守法守纪、诚实守信等员工主观态度因素;3、关于员工有无特殊疾病等身体因素;4、有些用人单位也将该员工是存在兼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作为录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主要有:1、不符合公司招聘时对相应职位的要求2、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经培训、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等等。1、如果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有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2、如果劳动者不签: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1)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证据:公司是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2)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即:在劳动者工作不满3个月时,除给劳动者应得的实际工资外,还应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1)《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上可知:劳动者依据第37条自己主动在试用期内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据第39条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金】。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具体规定,我的理解主要是:1、不符合公司招聘时对相应职位的要求2、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经培训、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等等。

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学历没有达到录用条件,专业不对口。

你的身高,年龄,学历,笔试,面试,等等都付合录用的条件,哪条不付合也被录用不了。“

公司录用条件怎么写

企业设立的录用条件主要包括身份信息、身体信息、学历信息、专业技术信息、历史背景、工作经验、岗位职责条件、求职简历与入职登记表中的信息真实性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一般公司录用条件

你这个问题问的,哪个公司?一般公司都要求员工工作能力强,能独当一面,胜任自己岗位的职责,如果是小企业的话老板尤其喜欢愿意替公司着想且服从领导的员工。 待遇嘛,不同公司那也不同,一般外资型企业能力越高待遇越好,国企年数越久待遇一般相对高一些,当然跟你个人能力和职位有关啦。

问的太过模糊了,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一般都有年龄、学历、经验的要求,福利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底薪、加班工资、业绩提成、各类补贴奖金等等。可以网上看看大麦打工网、英才网、赶集网等招聘网站,上面有涵盖很多地方各类岗位的招聘,有详细的介绍,自己看好,都是免费的,要钱的就是人的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规定1.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用人员的数量、条件和方式。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3.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招用下岗职工、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有特别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执行。4.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出示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招用人员简章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5.招用人员简章应当明示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种、录用条件、用工形式、工作期限、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从经过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的人员中录用,国家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当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7.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禁止下列行为:(1) 提供虚假用人信息;(2) 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3) 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4) 收取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集资款以及其他费用;(5) 质押劳动者身份证件和物品;(6) 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和进行其他违法活动。8.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途径:(1) 职业介绍机构;(2) 职业供需洽谈会;(3) 大众传播媒体刊、播招用信息;(4) 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5)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

法律分析:录用条件的设定可以从共性与个性两个方面来进行。所谓“共性”,即所有的员工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比如不负竞业限制义务等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所谓“个性”,即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学历要求、资质要求、技能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公司员工录用条件

问的太过模糊了,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一般都有年龄、学历、经验的要求,福利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底薪、加班工资、业绩提成、各类补贴奖金等等。可以网上看看大麦打工网、英才网、赶集网等招聘网站,上面有涵盖很多地方各类岗位的招聘,有详细的介绍,自己看好,都是免费的,要钱的就是人的

录用条件,就是岗位的任职资格,对应聘者的经验、学历、专业、技能、能力、人品、性格都有要求,录用条件的多少和录用标准,可以根据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考虑:1、岗位的职责: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2、岗位工作标准: 上岗的基本条件、岗位的定位、岗位的级别、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标准、职业禁区等3、企业文化: 一个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要看要分公司和岗位了,以及个人能力的哦!对员工的要求会跟企业的企业文化相关,什么样的企业会要求员工具备的基本素质也不一样,最普遍的要求员工工作积极认真,能够快速融合在企业中,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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