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不适宜申报生产技术专利

发布时间:

不适宜申报生产技术专利

有哪些不能申请专利的情况?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是指各国专利局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不能申请专利的情况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申请专利保护的好处多多,但并不是每项发明都可以申请专利,一般来说,涉及以下问题的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不能申请专利的情况: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比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等,但是不包括仅仅是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比如武器本身、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麻醉品、兴奋剂、用于娱乐的棋牌等)。违反中国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比如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的图片或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克隆的人或克隆人的方法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比如可以致人伤害或者损害财务的、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规律、现象等的揭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比如管理方法和制度、时间调度表、推理方法、操作说明、计算机语言和计算规则、计算口诀、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统计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的考虑)。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为单位或个人垄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标识主要是表明产品、服务的来源)。申请专利权的专利产品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随处可见,但是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注意,专利是否属于不能申请专利的范围。

哪些技术不适合申请专利

法律分析: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不可以申请专利的范围有: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除外)、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智力活动的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等。【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生产产品的专利技术摊销

购入借:无形资产10万贷:银行存款10万。直线法,每年摊销一万(2年),借:管理费用2贷:累计摊销:2,借:银行存款9,累计摊销2,贷:营业税金及附加45无形资产10万,营业外收入55供参考

生产技术专利说明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有说明书的空白模板,里边有注意事项,会写说明书应该写哪些东西;或者网站上还有专利申请材料的模板,可供参考

生产工艺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因此你需要提供: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如果有附图,还要提供说明书附图、摘要,这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都有标准格式可以下载。

生产技术属于专利吗

专利按持有人所有权分为有效专利和失效专利。有效专利通常所说的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该专利权还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另外,专利权人需要按规定缴纳了年费。失效专利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或因为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专利年费而丧失了专利权或被任意个人或者单位请求宣布专利无效后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并宣布无效而丧失专利权之后,称为失效专利。失效专利对所涉及的技术的使用不再有约束力。扩展资料: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非显而易见性非显而易见的(nonobviousness):专利发明必须明显不同于习知技艺(prior art)。所以,获得专利的发明必须是在既有之技术或知识上有显著的进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术或知识的显而易见的改良。这样的规定是要避免发明人只针对既有产品做小部份的修改就提出专利申请。若运用习知技艺或为熟习该类技术都能轻易完成,无论是否增加功效,均不符合专利的进步性精神;而在该专业或技术领域的人都想得到的构想,就是显而易见的(obviousness),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适度揭露性适度揭露(adequate disclosure):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赋予发明人独占的利益,而发明人则需充分描述其发明的结构与运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专利权人同意或专利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是透过专利授权实现发明或者再利用再发明。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发明能对社会、国家发展有所贡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利

专利的分类 我国对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专利法保护对象统称之为发明创造,并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之为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所谓技术方案是指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为了解决某一个技术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因此,仅仅是提出课题或解决课题的方向性设想是不够的,必须提出解决课题的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技术方案,并非等同于技术,尽管两者都是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和采用必要的物质条件作出的成果,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技术更为具体,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产业的成果,而技术方案则达不到这种程度、“技术”当然可以作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但从专利法的要求来说,“技术方案”就已经可以做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就是说,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一定要求它是已经成熟的,已经达到了实践程度的“技术”,但一定要求它已构成“技术方案”,已具备成为“技术”的可能,一旦付诸实施,必能解决技术领域中的某个特定问题。 (2)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前所未有的,富有首创性的,并且这个前所未有的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的,就是说,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世界上被人们所公知,在国内被人们所公用。 (3)发明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物品以及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质。完全在自然状态下的天然物,未经人工加工制造,就不是专利法规定的产品发明。 所谓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与步骤。方法发明可以是机械方法发明、化学方法发明、生物方法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经过改进改善了已知产品的性能或已知方法的效果,使其获得新的特性或特征。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产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它是个物品;第二,它的产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制造过程。 (2)实用新型保护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确定的形状、构造,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产品的微观结构特征。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产品形状特征、或者生物的或自然形成的形状特征,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构造和形状的特征。 (3)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适于实用,即该产品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实用新型必须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被公知公用,既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被公开披露,也没有相同内容的在先申请公布在中国专利公报上,该产品没有在国内被公开出售、公开使用。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技术。按照这个定义,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也就是说,它必须应用于具体产品之上。 (2)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设计。形状是指具有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形,也就是产品或者部件外表的装饰性形状;图案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设计出的线条的各种排列或者组合;色彩是指用于图案上的颜色或其组合,并且该色彩应理解为制造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以外的装饰性颜色。 (3)富有美感。 凡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必须是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因为,肉眼看不到的设计,无法使人产生美感,是否富有美感,应按照消费者的眼光看,认为是美观的,就可以认为富有美感。 (4)适合工业上应用。 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即,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大量复制生产,也包括通过手工业大量地复制生产。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一、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物品以及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质完全在自然状态下的天然物,未经人工加工制造,就不是专利法规定的产品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 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二、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分类:1、有效专利通常所说的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该专利权还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另外,专利权人需要按规定缴纳了年费。2、失效专利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或因为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专利年费而丧失了专利权或被任意个人或者单位请求宣布专利无效后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并宣布无效而丧失专利权之后,称为失效专利。失效专利对所涉及的技术的使用不再有约束力。扩展资料:列举几种在实践中常见的专利侵权行为:(1)制造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专利法》对专利产品的制造行为的保护是绝对的,不论制造者在主观上是否知道属于他人的专利产品,只要在客观上制造了专利产品就构成专利侵权;(2)使用专利侵权产品的行为。如果使用者在主观上不知道他所使用的产品是侵权产品,则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该行为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产品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3)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行为。如果销售者在主观上不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销售,则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4)进口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这是保护专利的进口权。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在专利权获得领域以外生产的专利产品不构成专利侵权,但只有专利权人同意才能将该产品输入到专利权保护区域,其他人擅自进口行为构成侵权。参考资料:专利-百度百科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