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我有些不同的看法,像发明,如果申请了专利,就可以对发明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可以提高发明人的积极性,进而可以带动更多的人进行创作,如果不对其加以保护也不能给发明者带来好处,那谁还没事去发明这些东西,那样才会影响人类的发展!像著作权,拍了电视剧无法得到保护,谁还去拍电影?你说呢?
利制度对于发明人来说是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制度。对于统治阶级,为了鼓励创新,设立专利制度,发明人发明了东西,只要同意公开技术资料,就给予一定的保护期限(实用新型10年、发明20年),在此期限内有人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技术,发明人可以收取一定使用费,还可以转让,等等。若没有专利制度,别人发明了东西,都采取保密手段,技术不公开,公众如何使用?如何大众化?(比如可口可乐的配方,人家就不申请专利,公众经过100多年仍然不知道他的技术,公众就没办法使用。)但是有些是不允许申请专利的,比如动植物新品种,比如科学发现,比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原因自己想。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确保企业的经营安全。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大多处于科技创新的前沿。通过科技研发,他们可以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使企业享受到知识产权带来的市场利益,避免知识产权的流失,规避侵权风险,确保企业经营安全。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可以确保研发投入的安全。企业在进行科研项目和自主研发时,应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及时了解本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造成研发“无效”,浪费人力、物力以及财政资源。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提高产品市场的附加值。企业通过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甚至获得市场定价的话语权。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提高企业在合资合作和商务谈判中的地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可以增资扩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建立产业联盟,提高在合资合作和商务谈判中的地位。
不对 你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吧
支持正版,这样才算得上是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靠盗版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劳动者辛辛苦苦的劳动果实被别人窃取,要你是那正版的导演你的票房卖的不如盗版的钱多,你是何等心情 支持正版,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做人要讲究原则性问题 大家要懂得和谐社会的本质意义
议论文盗版书古已有之,但是无论如何,盗版的实体书总归还有印刷和销售的成本,扩散的范围也不大;然而赖电子书时代所赐,书的“盗版”成本趋近于零。既无成本之虞,又难严密监管,盗版电子书便一发而不可收。不管是名著经典,还是当红的上榜新书,在浩如烟海的互联网,轻轻一点,不用担心找不到,而且一分钱都不用出,天长日久,便颇有一些人对“免费读书”习以为常了。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算不得偷。但是说归说,终究还是自知理亏,胆战心惊。今天许多“读书人”的底气,就要比孔乙己足多了——那叫分享,互联网的事情,能叫偷么? 诚然,在网上“分享”的书,大多也不是为了盈利的,说其是“盗版”有失公允。然而在读书人的角度看来,是否能因为这书“得来全不费工夫”,就不必对作者心怀感激呢?似乎也是不妥的。举凡著书立说者,往往呕心沥血,少则数月,多则数年,深居简出,节衣缩食。一朝脱稿,终于可以欣欣然期待一些回报,结果看得多,买的少,数载心血难换一顿饱饭,怎能不心寒。如今天桥上的手机贴膜师傅,三两分钟贴一张膜,尚且能让人心甘情愿掏出十块二十块的手艺钱,何以到了写书人那里,花上几十元感受一下积年累月的心血之作,就变成一件那么不情不愿的事呢? 有人说,这是因为我国传统观念上更重实物产品,对于著作这类无形产品的价值则缺乏认识;有人说,万事敌不过“方便”二字,电子书的获取太方便了,想让人舍近求远地去花钱花时间买书太难;也有人说,只怪书价太贵,不得已为之。然而千说万说,拿了别人东西,却不付出“代价”,终归不合事理,而读书为的不正是一个“明事理”么?我们经常批评某事“偏离了出发点”,然而如果出发点本身就是偏的,它的终点就更值得担忧了。几十块钱的书款,不仅仅是对作者的尊重,也是为自己的阅读买一份尊严。 如今,书店大多是开架售书,大可先读后买,绝无后顾之忧;也有不少网站提供正版电子书的购买,价格比纸质书更低廉,反过来对消费者而言,拿着四五千元的高档手机,却为了省几块钱而偷偷摸摸下载盗版书来读,未免也品位大跌。无论从什么角度讲,读书付钱,都是应该提倡、可以提倡、必须提倡的事情。“书非买不能读也”,此言正当其时。
既来之,则安之。 它们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他们便属于这个世界。盗版的书籍便宜,大家都买的起。每个爱看书的人都会买N本书的,所以都爱买盗版书,可以多买几本,多看看增加知识
不应该存在。为什么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大流量有利于打广告。大多数的盗版网站,其实都是通过盗取正版网站里的内容发布到自己的网站上吸引流量的,只要自己网站有更多的流量,就会有利于打广告。内容,只不过是吸引流量的一个手段。2、一切以赚钱为目的。做网站是需要花钱花精力去管理和运营的,而且若不是为了赚钱,哪个大慈善家拿着钱不去和正版内容提供商合作,而是烧钱建网站让没啥钱的人去免费观看呢?即便是那些你懂的网站,亦是如此。打广告、巧用其他收费名目来向网民收钱只是时间问题。3、知识产权要受到保护。电视电影作品,都是一个个团队的投入人力物力以及智力劳动创造的结果,这些个团队和她们的授权人才有权利把作品被当做商品来进行交易,只有当这些个影视作品收到法律保护,才能使整个影视市场更健全地发展,才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产生。盗版网站(盗版现象)的泛滥,严重影响影视剧(文化产业市场)市场的发展。
可以的,中细软涉及知识产权所有业务,具体可以问下
国家发明专利可以买。专利权人需要与受让人签订书面的专利转让合同,写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转让期限、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再到专利局办理相应的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专利是一种无形资材,是一种财产权,使用专利技术必须向专利权人购买,否则擅自使用专利技术属于侵权行为。向信息部购买专利只能买这个专利的信息,他们无权卖别人的专利,只能卖信息,买信息的作用是让你知道该专利的内容、发明人等内容,只能用于查看,不能用于使用,否则算侵权。你买到信息后,首先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检索该专利的法律状态,如果是无效专利,则可以无偿使用;如果是有效专利,直接和专利权人联系购买该专利或购买其专利的使用权,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然后就可以合法使用了。
果断赋翼网,他家专利是真便宜,效率还高,我五月初在他家买了两个加起来不到一万,办事效率是真高。而且主动劝我,不让我买贵的,也是通过他们了解了很多行业秘密,他们是原专利人委托的,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我这专利找我们当地的专利代理公司,一个问我要两万多还说是成本价!由此可见这家公司是真不错。强烈推荐!!!
专利有专业的专利公司代理,自己写很麻烦,最关键的环节是专利检索,你自己的发明or实用新型专利是否重复。
撰写专利申请书是申请专利的重要一步,相当于你为何要申请这项专利的说明书或者宣告书。专利申请应使用书面形式,在申请时应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撰写内容要着重于专利的特点、创新型、实用性等,需要提出授予专利的请求,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签名。
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专利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审查标准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发明专利授权率正因为发明专利审查严格,截至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授权率在40%-50%,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总体授权率还不到一半。因此申报发明专利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申请费用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为了鼓励社会对发明创造的,提高发明创造的热情,我国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对申请专利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有专项的资金扶持,可到各个地方的科技局查询。保护客体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专利法中所指的发明仅仅是一项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尽管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在获得专利权时,有的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制造成某种具体的物品,所以这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但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与那些只是单纯地提出技术名称和设想,或者仅仅表示一种愿望,而究竟如何实现,无明确的具体办法,也不具备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愿望相提并论。显然,后者是不能成为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的。发明专利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