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有证据证明,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行使这一权利,应注意两个方面: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应事先知会劳动者或者进行公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二、必须实在试用期内 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合同,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 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并保留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在仲裁或诉讼中,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3、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用具体的考核制度以及留存的考核结果等作为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考核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最好保留员工签字认可考核制度的书面文件,其次,考核结果由员工签字确认。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客观公正。操作上可以定期(比如:每周、每月)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4、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超过试用期则不能以此为由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有条件可以不录用劳动者,且不需要给劳动者任何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要提前三天通知你的,如果没有提前三天通知你的话,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继续留在公司上班,需要支付三天的代通知金。
是的
确实是通知后立即解除不存在提前所谓提前其实是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推迟而已这里不存在推迟,通知后立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被证明不符合要求:1、已告知或公示的录用条件;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等等事实上用人单位能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定要在该劳动者尚在试用期内时解除,哪怕是试用期的最后一天。否则一旦试用期满,就不能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了
可以的,有不少员工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能力不符合要求就被辞退了。
是可以辞退的,因为试用期间就是公司考察员工,员工考察公司的一个阶段,如果这个时候缘故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辞退。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依据你的问题我觉得用人单位作为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员工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一方面,公司的招聘广告中未将业绩考核合格作为明确的录用条件,另一方面公司也未能提供包括岗位说明书、考核标准及考核过程记录等在内的规章制度。如果该公司不能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你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缺乏制度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公司的HR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做好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树立较强的证据意识。如对于规章制度向劳动者的公示,就应当通过采用书面形式,让员工签字确认等方式来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如果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提问 1、工作态度不积极 2、业务能力不足且培训方面也没有给到较大帮助 综合而言,整体经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你是不匹配我们终端零售经理岗位的 但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 主要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就很莫名其妙就说被辞退了,我1月13号在OA申请转正,Hr都通过了,湖面他跟我说是我领导不同意不给同意转正,我这里有图片你可以看一下。 回答 看到了 提问 那你看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去处理 回答 你被辞退可以向你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提问 上级领导就说我上班在代理商公司睡觉,那天我确实休息了一会,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现在她们就纠结这个事情不放 回答 哦 更多13条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依据你的问题我觉得用人单位作为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员工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一方面,公司的招聘广告中未将业绩考核合格作为明确的录用条件,另一方面公司也未能提供包括岗位说明书、考核标准及考核过程记录等在内的规章制度。如果该公司不能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你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缺乏制度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公司的HR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做好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树立较强的证据意识。如对于规章制度向劳动者的公示,就应当通过采用书面形式,让员工签字确认等方式来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如果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提问 1、工作态度不积极 2、业务能力不足且培训方面也没有给到较大帮助 综合而言,整体经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你是不匹配我们终端零售经理岗位的 但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 主要是我都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计划及安排,就很莫名其妙就说被辞退了,我1月13号在OA申请转正,Hr都通过了,湖面他跟我说是我领导不同意不给同意转正,我这里有图片你可以看一下。 回答 看到了 提问 那你看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去处理 回答 你被辞退可以向你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提问 上级领导就说我上班在代理商公司睡觉,那天我确实休息了一会,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现在她们就纠结这个事情不放 回答 哦 更多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