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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只是销售怎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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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只是销售怎么罚款

侵犯专利权的处罚办法:应当由负责专利执法的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并可以对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侵权人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低于五万元的,可以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只要你能证明你不知情,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的进货渠道正规,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承担不再销售的责任,以及其他销毁侵权物的责任。

销售侵犯外观专利罚款标准

法律分析: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分析:侵犯外观专利的处罚标准为:1、如果行为人侵犯他人外观专利的,那么需要承担民事责任;2、如果行为人侵犯他人外观专利的,那么可以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处分,包括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3、如果行为人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构成犯罪的,那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销售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权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是属于专利的一种,经注册的外观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非法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的,就会构成专利侵权,那么不知情侵权了外观专利怎么办?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不知情侵权了外观专利怎么办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损害外观专利人利益的,无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所以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要进行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情况,但是,如果是经营假冒商品,不管你懂不懂法,不管你知道不知道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过,你说的罚款3万,可能并不是真正的罚款,应该是对方公司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要求,赔偿3万。这个赔偿,要等到判决书下达之后才能确定,不一定是3万。这要看诉讼过程如何进行了。建议寻求律师帮助。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提问 您好! 我刚学做生意,从批发市场正规进的飞科剃须刀,卖了,别人说我侵权,因为我不知道正宗与假货。 我的是19年5月29号人家从我店里买走的,因为下面有人从我这里拿货去卖,别人店里是19年6月20号买走一个,去年飞科先起诉别人店,我找上家,上家赔了三千元,我自已贴三千元,共赔别人6千元,我就把我进的货全部退给我上家,今天法院送传票过来说12日8号开庭,我进货手机上有单,还有语音,请问律师,我责任大吗?谢谢! 回答 如果涉嫌侵权必须依法消除相关侵权行为和视情况作出侵权赔偿,如果确实发生侵权行为,建议主动找对方和解,尽量避免范围扩大,导致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如果未发生侵权行为,则应依法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无论侵权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故意,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仍进行销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即不知道该商品为侵权商品,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才能认定销售者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是指销售者能够提供发票、付款凭证及其他证据以证明该商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说明提供者,是指销售者能够说明该商品的出卖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提供其他线索,并且能够被查实。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7条 

进货单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产品责任案件中,销售者若要免责,需能指明侵权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如果能找到生产厂家则由侵权厂家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销售不知情侵犯专利权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一)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二)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三)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十倍赔偿合理。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十倍赔偿,对于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来赔偿。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提问 您好! 我刚学做生意,从批发市场正规进的飞科剃须刀,卖了,别人说我侵权,因为我不知道正宗与假货。 我的是19年5月29号人家从我店里买走的,因为下面有人从我这里拿货去卖,别人店里是19年6月20号买走一个,去年飞科先起诉别人店,我找上家,上家赔了三千元,我自已贴三千元,共赔别人6千元,我就把我进的货全部退给我上家,今天法院送传票过来说12日8号开庭,我进货手机上有单,还有语音,请问律师,我责任大吗?谢谢! 回答 如果涉嫌侵权必须依法消除相关侵权行为和视情况作出侵权赔偿,如果确实发生侵权行为,建议主动找对方和解,尽量避免范围扩大,导致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如果未发生侵权行为,则应依法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无论侵权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故意,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仍进行销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即不知道该商品为侵权商品,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才能认定销售者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是指销售者能够提供发票、付款凭证及其他证据以证明该商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说明提供者,是指销售者能够说明该商品的出卖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提供其他线索,并且能够被查实。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7条 

这个时候你应该去查一下,到底是不是自己销售的这个商品已经被别人告了,侵犯了专利,如果真的发现是这样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向对方道歉,然后就是也要和对方做一个和解,可以去赔偿对方一些钱。

侵犯外观专利怎么处罚

外观专利侵权处罚如下: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一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分析: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应当限于侵权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因其他权利所产生的利益,应当合理扣除。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系另一产品的零部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零部件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成品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为包装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包装物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被包装产品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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