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款日期。如发现上述项目与原汇单项目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差错项目,附具发票和汇款凭证或证据的复印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确无缴费人责任和过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改正差错并维持原缴费日。如发现专利申请号有明显笔误,而且责任和过错又在缴费人的,可以在收到发票之日起7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专利申请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予以改正差错并以缴费人提交意见陈述书之日为缴费日。
国家专利局不给开发票,只给开收据。
你要是缴费成功的话专利局会给你用挂号信邮寄一张专利局的收据(可以报销)大约7天就能收到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款日期。如发现上述项目与原汇单项目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差错项目,附具发票和汇款凭证或证据的复印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确无缴费人责任和过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改正差错并维持原缴费日。如发现专利申请号有明显笔误,而且责任和过错又在缴费人的,可以在收到发票之日起7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专利申请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予以改正差错并以缴费人提交意见陈述书之日为缴费日。
开票内容一般会参照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商标的就开商标代理费用,专利的就开专利代理费,税率主要看你开什么票,普通的是3个点;增值税的,看公司规模,一般的商标代理公司都是小规模的,只能开3个点的税票。
网上缴费,对公账户 == 需要收取9元手续费,发票由支付平台提供,打电话400-860-9888转人工服务。中金支付,每月5号前邮件申请,然后下旬才能寄出发票。只提供纸质版发票
专利收费收据的开具(1)窗口面交现金和刷卡缴费的,依据缴费人在缴费清单上填写的收据抬头开具;窗口面交支票缴费的,依据支票上财务专用章所列单位名称开具;(2)银行汇款缴费的,依据汇款人账户名称开具;(3)邮局汇款缴费的,依据汇款人姓名开具;(4)网上缴费系统缴费的,依据缴费人填写的收据抬头开具;(5)同一笔缴费中,同一申请号(或专利号)的多项费用开具一张收据。专利收费收据的查询缴费人缴纳专利费用后未收到收据,应先通过电话、邮件或信函查询,确定收据去向。收据已寄出的,缴费人可依据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提供的挂号号查询邮路;收据因地址不详或无人接收而滞留在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的,缴费人可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将证明材料发至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办理收据再寄,也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材料、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前往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领取收据。办理收据再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缴款凭证。出具缴费情况说明缴费人收据丢失,如有财务报销等需要,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资料前往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开具缴费证明,也可通过信函递送材料进行办理。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后,开具缴费证明并加盖财务收费专用章。每份收据只开具一次证明,收据开具时间超过一年的收据不予开具缴费证明。需缴费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下:(1)缴款凭证复印件;(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未报销财务证明,证明文件中需说明办理原因和要求出具证明文件(或复印)的收据信息。如核实确因我处工作失误造成收据原件丢失的,可为当事人提供收据复印件加盖财务收费专用章;其他情况只能提供缴费情况说明。(3)如因邮局原因造成收据丢失的,提供邮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更改收据抬头更改收据抬头应满足:(1)需更改抬头的收据原件;(2)自缴费日起一年内发生的业务;(3)通过邮局、窗口现金、POS方式缴纳的费用收据;(4)个人抬头改为公司抬头,代理公司抬头改为单位抬头,公司名称个别字录入错误;(5)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未报销财务证明,证明文件中需说明办理原因和要求更改的收据信息。满足以上条件的缴费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资料前往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办理更改收据抬头手续,也可通过信函递送材料和办理手续。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后,在原收据上手工修改收据抬头并加盖收费业务专用章。对于一次修改收据抬头数量较多的,由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出具相应证明。因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原因需更改收据信息的,由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核实后负责更正。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会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收据”。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款日期。如发现上述项目与原汇单项目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差错项目,附具发票和汇款凭证或证据的复印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确无缴费人责任和过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改正差错并维持原缴费日。如发现专利申请号有明显笔误,而且责任和过错又在缴费人的,可以在收到发票之日起7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专利申请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予以改正差错并以缴费人提交意见陈述书之日为缴费日。
最过十来天会寄给你了,先别急。关键问题在于你的申请文件,这些都是小事情。
你要是缴费成功的话专利局会给你用挂号信邮寄一张专利局的收据(可以报销)大约7天就能收到
直接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就可以了,让他帮忙转到负责年费收取处就可以问清楚了。
与专利局收费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