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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文件及排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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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文件及排版要求

公文写作有专门的国标文件(GB9704-2012),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必须遵循该标准。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扩展资料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草拟公文,从构思到脱稿都要一丝不苟。动笔前应当做到: 了解领导意图,弄清本文件的性质、行文目的、任务和范围; 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明确政策界限; 熟悉业务,必要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工作规律。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

除了一些政府\机关文件之类有规定外,一般的文件没什么规定,只要看起来简洁大方就行了,一般左边装订的话留装订线位置,就是左边距比右边距宽一些(一般5cm) 一般文件标题用黑体或标宋,可加粗,二号字,居中; 标题下署名用楷体或宋体,有时候视字数多少确定字号,大多四号字即可; 正文用楷体\仿宋或宋体\三号,小标题加粗或用黑体 有时候视内容可适当调整字号、段落等。 除了有规定的外,一般的文件排版要灵活。 比如一份文件排一页多,排两页少,这时可适当缩小一下字号或行距、页边距使其排在一页或扩大使其排成两页。

公文用纸采用A4(297mmⅹ210mm)纸型,其中上下页边距设臵为37 mm,左右页边距设臵为28 mm。正文用3号仿宋体从左至右横写、横排,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无坏钉、漏钉、重钉。  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单位标识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一般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且应小于22mm×15mm;平行文和下行文的发文单位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25毫米,上行文的发文单位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毫米。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发文单位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长156mm、宽5mm的红色反线,作为发文字号与标题的界线。  (三)签发人:上报的文件应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  宋体,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注签发人姓名。  (四)公文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五)主送单位: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单位后标全角冒号。  (六)正文:正文在主送单位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七)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注“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注“附件”,有序号时标注序号,其序号和名称前后标注应一致。  (八)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成文日期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用3号仿宋字排(打)印。  (九)印章: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印章。用印位臵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十)附注:公文如有附注,应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十一)主题词:主题词的标引按类别词、类属词、文种的顺序排列,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词汇。“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注,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不用标点符号。  (十二)抄送单位: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抄送用3号仿宋体字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处标注;抄送单位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单位对齐,并在最后一个抄送单位后标句号。禁止使用“抄报”、“报送”和“抄发”,更不要抄送领导同志个人。  (十三)发文单位和印发时间:在抄送单位之下(无抄送单位在主题词之下)应用3号仿宋体字标明发文单位及部门和印发时间,发文单位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复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注。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版记应臵于公文最后一页末端。  (十四)页码: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注,臵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一般论文排版公司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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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省级、国家级论文审稿需要1~2天,出刊需要1~3个月。个别快的5个月,还有个别慢的需要4~7个月。质量水平高一些的期刊,还有一些大学学报,投稿的出刊需要6个月左右,快一些的3~4个月。科技核心期刊审稿需要1~3个月,出刊另需要6~10个月左右,总的算起来大约是1年~1年半。北核、南核审稿需要3~4个月,出刊另需6~15个月左右,跨度较大总的算起来1年~2年。SCI、EI等与北核南核周期相仿。综上所述,评职称发表论文一定要对各不同级别论文的发表周期做到心里有数,提前准备,以免时间上赶不及白白错过评审多等一年。尤其是核心论文,一定要提前。不少客户联系到我们,想三五个月内出刊,那真是太难了,这种急单子我们要么不接,要么提前跟客户说好发不成全额退款,但不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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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刊(省级国家级)一般安排周期是1到3个月,比如现在是3月,现在基本都是征收四月的稿件,本科学报的安排周期一般在2到4个月,现在大部分本科学报基本都是安排的六七月的版面。北大核心以上级别期刊的安排周期一般在6到8个月,审稿周期一个月。三月安排的话,基本上要十月十一月的版面了。更高端的一些期刊已经在征收13年版面了,如SCI EI等。 ————中国期刊库

公司章程排版的要求

写公司章程需要注意以下十个方面:(一)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对于公司控制权、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二)对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规定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都会有较大的风险,一着不慎,将可以导致公司毁于一旦,如果没有在章程中对此作出规定,决策过于随意,则可能会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三)对股东出资时间的规定现行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作了很大的改革,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采取完全的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到期股东未按章程规定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债权人可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同时,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违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对红利分配、增资认缴的规定分红和增资,均有可能导致股东内部重大分歧,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很可能产生矛盾。严格来说,对红利分配、增资认缴的约定,公司法并未要求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体现,也可以由全体股东以其他方式约定,如果一开始就在章程对此作出规定,无疑会更为稳妥。(五)股权转让的条件的规定公司法不仅允许对股权转让可以通过章程自治规定,而且章程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六)对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表决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的规定。公司法分别对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表决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作出规定,并均规定可以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七)对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的规定公司法对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无规定,故应注意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八)对董事会职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与股东会相比,章程中对董事会的职权可规定得更具体,章程中应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否则将可能处理争议时找不到依据。(九)对总经理职权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的职权可以否定公司法对总经理职权的规定,实践中应当特别重视。(十)章程可对执行董事的职权的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是由公司章程规定,且完全授权股东决定。扩展资料:公司章程的特征:(一)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二)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三)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四)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 住 所: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农业科技开发,农业信息咨询,农业科技培训;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林产品的研究开发与销售;林下种(植)养(殖)产品的销售;新型农机研发;观光旅游;旅游房地产开发,旅游景点开发。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第二章 股东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两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2、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 注册资本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1、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形式:首期出资额:2、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形式:首期出资额:第十三条 股东分期出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 股权转让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 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股东会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六章 董事会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名。第二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第三十条 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 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七条 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第九章 监事第四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选举监事一名。第四十一条 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3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四十七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四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九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第五十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一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第五十二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第五十七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第五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公司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第六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法人股东盖章: *****公司2011年6月8日

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对于公司控制权、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都会有较大的风险,一着不慎,将可以导致公司毁于一旦,如果没有在章程中对此作出规定,决策过于随意,则可能会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对股东出资时间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现行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作了很大的改革,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采取完全的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到期股东未按章程规定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债权人可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同时,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违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红利分配、增资认缴的规定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分红和增资,均有可能导致股东内部重大分歧,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很可能产生矛盾。严格来说,对红利分配、增资认缴的约定,公司法并未要求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体现,也可以由全体股东以其他方式约定,如果一开始就在章程对此作出规定,无疑会更为稳妥。股权转让的条件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上是公司法的规定,很显然,公司法不仅允许对股权转让可以通过章程自治规定,而且章程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扩展资料:怎样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1)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经过工商登记机关预先核准后,应当按照预先核准的名称在章程中载明。章程中载明的住所为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所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指执行公司的业务活动、决定和处理公司事务的机构所在地。在公司的办事机构有多个并位于不同地方时,则以“主要办事机构”为公司的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当前,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其他一律不作限制。在笔者近期办理的一起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债权受让人的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3)公司注册资本。建议,要特别注意《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规定的变化,一是将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修订为“认缴的出资额”;二是允许分批出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三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调整为为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为自然人时,要写明股东的真实姓名和住址,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还应载明股东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股东为法人时,除记载法人股东的名称和住所,还应载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在这里,不能回避的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法》将其定义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虽然“实际控制人”并不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但在个别公司中,却控制着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处理好“实际控制人”与每个股东之间的关系,则是公司能否健康发展的基石,而这需要更多的是商业经验和法律智慧。(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章程在规定股东出资时间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允许分期出资,要对每期的出资额、出资日期作出明确规定,如果规定不明,很可能日后会给公司及股东之间的纠纷埋下祸根。

一般文字排版要求

文件一般用WORD 排版,具体格式是: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 侧装订。张帖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文用纸的页边与图文区尺寸。公文天头(上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地脚(下白边)宽7毫米+05毫米;装订边(左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翻口边(右白边)宽15毫米+05毫米。 国内通用16开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33毫米,宽149毫米;国际标准A4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70毫米,宽175毫米。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扩展资料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草拟公文,从构思到脱稿都要一丝不苟。动笔前应当做到: 了解领导意图,弄清本文件的性质、行文目的、任务和范围; 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明确政策界限; 熟悉业务,必要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工作规律。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

一般公文格式书写标准:一、文章的大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二、文章的大标题与文章的一号标题之间,空一行,空行的字体要求:黑体、三号、空两个字。三、文章的一号标题:黑体、三号、空两个字,即“一、”四、文章的二号标题:仿宋、三号、加粗、空两个字,即“(一)”,标题后无任何符号。五、文章的三号标题:仿宋、三号,阿拉伯数“1”,后加小黑点“”,即“”,此标题内容结束后用句号,即“。”此小标题的第二行第一个字顶格。六、文章的落款:正文结束后,敲四个回车,落款内容居右。扩展资料:公文语言要求: 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公文写作一般不使用口语、方言或俗语,使行文庄重;常适当地使用一些文言词语、成语,文白相济,更显简洁凝炼、严肃郑重。 广泛使用公文专用语,如开端用语、称谓用语、祈请用语、经办用语、征询用语、表态用语、承启用语、结尾用语,都有沿习下来的一些文言词语。使用这些专用语,增强了公文文体庄重色彩。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

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具备这些常识给你以下参考:公文格式一、公文用纸 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双面印刷。 二、行文格式主要要求 (一)发文机关标示: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上报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三)文件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宋体字(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四)正文(含主送机关名称和落款):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正文中的结构层次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第四层为“(1)”。 (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三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六)成文时间及印章: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也就是不到1行的空白,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排列整齐,均压成文时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七)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三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分类进行编制,用三号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八)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右各空1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九)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一般论文排版要求

如果是学校的毕业论文,学校肯定会有排版的格式要求的。如果是投稿到某杂志社,那他们的格式要求更加严格,不过会有详细的格式说明的。按照要求来就是。

标准的论文格式:  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论文格式的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问题-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按照上边的论文格式来写,可以使你的论文更加容易被读者了解,被编辑采纳。  --------------------------------------------  关于论文中的问题及标题:  要围绕论点(标题,即所提出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分析)  例:  大标题(中国人口现状浅析)  (正文)  一级标题(中国人口发展过程)  二级标题(清初人口迁移)  三级标题1、(人口迁移的成因)  2、(人口迁移对中国人口增长的影响)  二级标题(解放后人口增长高峰)  1、  2、  二级标题(现在医学发展对人口增长的作用)  -------------------------------------------------------------  标题,是结构层次的必须。每一级的内容,层层为上一级内容服务,是上级内容的分解细化。  要准确理解论文要求和想说明的问题,收集足够的素材。在论述上,要特别注意层次性和逻辑性,由个性,到共性,由共性,到全面。有问题,有看法,有分析,有建议。。。

毕业论文怎么排版论文排版 论文的排版是让许多人头疼的问题,尤其是许多老师对于排版软件的使用不熟练,对于论文的排版格式要求又不很清楚,所以排版出来的论文总让人看了不舒服。论文排版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重点突出,能很好地表现论文内容,让人看了赏心悦目。下面从几个方面介shao论文排版 论文的排版是让许多人头疼的问题,尤其是许多老师对于排版软件的使用不熟练,对于论文的排版格式要求又不很清楚,所以排版出来的论文总让人看了不舒服。论文排版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重点突出,能很好地表现论文内容,让人看了赏心悦目。下面从几个方面介绍一下论文的排版技巧。 一、前置部分的排版 论文的前置部分主要包括封面、封二、扉页、目录页等。 1、封面 较长的用于参加评奖的论文,最好做个封面。封面一方面为论文提供应有的信息,另一方面起到保护内芯的作用。封面一般应有的信息包括:立项级别、年份及编号,标题、作者、单位、完成时间等信息,如果有其他规定,则按规定做(如有些评奖不能署名,有些要求写上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等)。立项信息一般排在封面左上角,字体用五号,加框。标题一般可用较粗壮的一号至二号字体,居中上方排列,最好在一行之内排完。如果有副标题,则与主标题空开一至两行居中,用区别于主标题的字体排列,字号也缩小一至两号。署名在标题下居中,字体以四号至三号为好。单位、通信地址及完成时间等排列在封面下方居中。一般封面不须搞彩色插图或底图,如果做上底图或插入一些图片之类,注意不能太花太艳,不能喧宾夺主,标题始终应是最醒目的部分。 2、封二 封二大多为空白,如果有必要,这样一些内容可以放在封二上:对指导过自己课题研究的单位或个人表示感谢,对论文起到提纲挈领的语句,与论文密切相关的理论或名言、格言之类等。 3、扉页 扉页又叫标题页,内容基本与封面相同,或除封面已有信息外,再增加一些更具体的相关信息。排版格式也同封面大体一致。 4、目录页 较长的论文安排一个目录页还是很有必要的,便于评委等阅读。目录标题一般选取正文中的一级标题,或一至二级标题,并标上页码,页码注意右对齐。标题序号要与正文中的一致。目录一般不要搞得太复杂,占用多个页面。 二、主体部分的排版 主体部分一般包括标题、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 1、标题 标题排版字体要粗壮些,字号应比正文大两至三号,排在页眉下空两行后的中间。若有副标题,则排在主标题下居中,前面加破折号,字号小一号,字体最好与主标题有别,不宜比主标题粗壮。 2、署名 在标题下空一行居中排列,字号略大于正文,字体常用楷体等以与正文区别。 3、摘要 摘要是报告、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一般以200—300字为宜。摘要位置一般在署名下空一行处。摘要应作为一段文字排列,字体用仿宋或楷体等与正文区别,开头空两格,段落两端一般各缩进两字间距,“摘要”两字常用黑体加方括号标在段落开头。 4、关键词 每篇报告、论文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摘要下方,字体字号及“关键词”三字排法与摘要相同。每个关键词间一般用分号或空格区别,末尾不加标点。 5、正文 正文字体一般用宋体,字号大多用五号或小四号,每个段落开头空两格(包括各层标题)。行间距一般在3毫米左右(Word中一般用5倍行距)。 正文中的层次标题一般前二级或前三级字体要有变化,如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楷体,三级标题用仿宋体等。一级标题字号常用大一号或大半号排版,大的层次间还可用空一行排版。各层次标题若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如“1”,“2”,“1”等,则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序号的写法和图表的编排请另见《论文序号的写法》和《论文图表的编排方法》两篇文章。 6、注释与参考文献 “注释”与“参考文献”标题字体字号一般同一级标题,具体注释与参考文献内容字号一般比正文缩小半号或一号排版。具体有些要求请参见《注释的写法》和《参考文献的写法》两篇文章。 三、附件的排版 附件是附于文后的有关文章、文件、图表、索引、资料、问卷内容、测验题目等,许多由于过分冗长或关系不很密切,而不宜列在论文主体中。附件排版一般比论文主体紧缩些,字号大小应等于或小于论文主体,其他与论文主体排版大致一样。附件较多时,在附件开始页也应有一个附件目录。 四、其他排版应注意的事项 1、如果论文页码不多,前置部分并不一定要有,或只加个封面即可。 2、封面、标题等不要太花哨,一般以简洁大方为好。 3、如果论文很厚实,可考虑正反面排版打印。 4、页码较多的论文,可考虑用页眉标注论文标题及层次标题,如单页用文章标题,双页用层次标题。 5、不管论文长短,页码均需标注。页码标注由正文的首页开始,作为第1页,可以标注在页眉或页脚的中间或右边。论文的前置部分、封三和封底不编入页码。附件部分一般单独编排页码。 6、封底底色与封面一致为好,若用底图则与封面应有相关性。 7、若用订书钉装订,两枚钉应分别居于上下沿四分之一处,左缩进1厘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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