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的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专利申请费用的交纳为: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交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均可。费用交纳需要符合缴纳的规定,否则视为未办理缴纳手续,将予以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专利申请费用的缴纳的方式有:一是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二是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三是是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专利缴费怎么缴,专利缴费在提出专利申请获批时缴纳,不缴纳专利费用的专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缴纳专利费看专利技术含量和质量一次缴清
法律分析:1、网上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陆专利局电子申请网,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网上缴费仅限于拥有专利电子申请账户的用户登陆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办理缴纳费用,其他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用户则无法使用网上缴费。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邮局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银行转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具体账号可上专利局网站查询。通过以上两种汇款方式缴纳专利年费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用户还需要注册和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并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3、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窗口现场缴纳的优点就是当场即可拿到缴费收据,而不需要等待邮寄收据点就是需要亲自前往窗口地点且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4、委托第三方年费管家代为缴纳专利年费目前市面上很多,良莠不齐,可以网上搜索一下即可,可以监控年费期限,也可以代缴年费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专利缴费的方式:(1)当面缴纳专利年费:在缴纳年费时,交费人应明确其应该缴纳费用的专利号及年费额度,且认真填写缴费清单,缴费后当面核实《收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费处(面交)在受理大厅。工作时间是每天8:00am-4:30pm,节假日不上班。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如果申请人或专利人缴费的最后期限是法定节假日,可以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来缴费。另外,申请人或专利人还可以在节假日当中通过邮寄的方式来缴纳专利费用。(2)邮寄缴纳专利年费:通过邮局汇款,必须在留言处填写必要缴费信息,汇款单末尾处写明专利号。(3)银行汇款:通过银行汇款,应当在银行汇款单附言处中写明专利号、费用名称。(4)找专利代理机构缴纳,如八 戒 知 产
现在可以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内办理专利的费用减缓备案,登记一下相关信息,按照要求提供证件扫描件。
专利费用减缓申报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申请专利的提交)。
(1)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 (2)有关证明文件。个人申请的,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申请的,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 元(年收入低于 6 万元)的个人(2019-7-1 执行)需要的资料:有工作单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 需单位盖章退休工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或 居委证明 需盖章学生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 需学校盖章
退款请求人只能是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1、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例如,中国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复印件、邮局或者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退款请求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 和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 及收款人信息。当事人要求通过邮局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当事人要求通过银行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3、相关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注意:被退的款项视为自始未缴纳。
当事人可以请求退款的情形(1) 多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应当缴纳年费为600元,在规定期限内实际缴纳费用为650元,可以对多缴的50元提出退款请求。(2) 重缴费用的情形:如提出一次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当事人缴纳200元后,再次缴纳了200元,当事人可以对再次缴纳的200元提出退款请求。(3) 错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缴费时写错费用种类、申请号(或专利号) 的;或者因缴费不足、逾期缴费导致权利丧失的,或者权利丧失后缴纳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提出退款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