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论文录用后撤稿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

论文录用后撤稿需要赔偿吗

一般来说,只要文章还没有真正发表,就可以在评论阶段或者等待排版发表阶段撤回。撤稿要求作者向杂志社申请说明退稿的具体原因,只要理由合理,杂志出版社就允许退稿。如果文章已经发表,或者已经被检索并纳入数据库,作者要求撤回是不合适的。已发表论文主动撤稿的后果严重吗?按照论文发表的常规要求,已经发表即公开发表的文章不能撤回,如果一篇文章要成功撤回,必须在文章公开发表之前撤回。撤回虽然不是禁止行为,也不会有什么特别严重的后果,但确实会给作者和杂志带来一些麻烦,所以我们在选择撤回稿件时要慎重。已发表论文自愿收回的后果严重吗? 一般来说,只要文章还没有真正发表,就可以在评论阶段或者等待排版发表阶段撤回。撤稿要求作者向杂志社申请说明退稿的具体原因,只要理由合理,杂志出版社就允许退稿。如果文章已经发表,或者已经被检索并纳入数据库,作者要求撤回是不合适的。当文章已经发表或检索时,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全拒绝收回申请,另一种是允许收回,但毕竟文章已经发表或检索,杂志只能在下期期刊发表收回声明,数据库和期刊不能收回。数据库中已收回的文章有一半将被相应地标记,以通知读者文章已收回。有些期刊对收回行为表示非常反感,有些期刊表示会理解,所以作者首先要了解期刊对收回的态度和相关要求,以免影响后续事宜。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杂志社给了录用通知,反复多次修改,依然不同意刊出,作者是否可以撤稿退版面费!

发了录用函之后不录用需要赔偿么

如果候选人主张,企业可能会被判决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入职邀请函(或称offer、录用信、录取通知等)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但法律理论界倾向于将其比照统一《合同法》中的“要约”文件处理。并且,这种观点也已得到目前已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或判决的支持。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入职邀请函,必须在邀请函到达候选人之前,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但由于入职邀请函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在实际上很难做到,做到了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撤回。所以,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之后,就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企业就应当与候选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拒绝录用。否则,便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需要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扩展资料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举个例子,你在某公司上班,上了两年,去这家公司面试,给了offer,然后你离职,但是这家又不录用,补偿,为,前面公司将你辞退应给的补偿。大概可以理解为损失。但是 没上班,是不是就没损失了?有。因为你收到这个offer导致你没有去其他面试,包括体检,等相关入职材料的准备,所有消费都算它的。一般来说,要求对方赔付offer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一般来说,这些都是要争取的,不存在,你跟他说这个,就掏钱给你,肯定要折腾一番,这时间和花费,都按照offer给的薪资,计算起来,要求赔付。仅供参考。

发出入职邀请函以后,有拒绝录用你,这个情况是没有什么法律后果的!就相当于面试成功了,你不去上班了,没有法律后果!

不需要。因为双方没有达成合作的协议,而且也没有签订合同,所以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

下offer后不录用赔偿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企业发出offer之后,一旦劳动者表示同意,offer的内容就成立了。双方都应该遵守offer的约定,执行offer约定的内容。如果企业反悔的话,造成劳动者信赖利益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企业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部门。应答时间:2021-03-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回答 首先,发了offer要同意接受,劳动关系才算成立。同时,要举证由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造成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即使你入职才几天,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首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1条 

收到offer后不录用,要不要赔偿

回答 首先,发了offer要同意接受,劳动关系才算成立。同时,要举证由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造成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即使你入职才几天,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首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1条 

发offer后又不录用赔偿

一般情况下,签了offer不去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offer里面有相关违约金条款的,不去是要承担违约金的。Offer是单位提供给你的一个录用意向,并非是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就表明接受了对方,你就可以去那家公司工作。但Offer相当于一种书面约定,约束力并不大。也就是说你没有签劳动合同之前,还可以找其他更好的工作机会,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违约。但若在Offer中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一方不履行的,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