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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专利年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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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专利年费缴纳

(一)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通过网上缴费的收据获取方式与通过银行汇款、邮局汇款的收据获取方式相同。网上缴费系统中提供收件人信息的填写页面,缴费人填写收据接收人的详细地址信息后,专利局会以挂号信的方式将收据邮寄至此地址。  (二)机构用户  机构用户通过网上缴费的收据可以选择邮寄或自取两种形式获取。邮寄的方式与个人用户获取收据的方式相同,即缴费人在网上缴费系统中填写收据接收人的详细地址信息,专利局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将收据邮寄至此地址;自取的方式即缴费人在网上缴费系统中选择自取地点后直接到所在地区设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代办处自行领取收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

年费的缴纳,应当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如果滞后缴费,滞后时间不满一个月,仍按原费用缴纳,滞后时间超过一个月开始按月收取滞纳金,如果滞后超过6个月,则表示专利权人放弃获得的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该专利的法律状态更改成“专利权终止”。其次,缴纳年费不是一定要从第一年开始缴纳,在专利授权之前专利申请人会接到一个“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整个通知书上会明确您所要缴纳的年费是第几年,这个就是“首年年费”,这个数字就是“首年年度”,这个“首年年度”在年费计算器中需要使用的参数之一。最后,告诉您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您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选择进入“专利检索与查询”页面,然后再选择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最后选择进入右侧的“公众查询”页面。根据您的专利号(将小数点删除)检索获得您的专利,然后选择“费用查询”页面,那里面有一个待缴费明细,您的专利授权之后,这里会显示所有年费的数额和最后截至的缴费时间,您记录下来,按照这个表按时足额缴纳年费,就可以维持您的专利权有效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是非常了解的,而且这种缴纳的方式是特别合理的,并且也很方便,而且也会有一定的凭证,所以是很了解的。

专利授权缴纳年费的计算

我对这一方面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如果这个时候专利申请批准之后,这个时候专利权人应该向当地的中国专利局缴费年费,这个时候的专利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期限和支付方式是相同的。这个时候是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或者是邮局。而汇款对象就是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个时候也可以向当地专利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者是支票。如果这个时候期限一年或月计算的话,这个时候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期应为期限到期日。

专利权缴纳年费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申请缴年费,以及减免的费用,与时间、申请人都有很大关系:1、发明专利申请1-3年:全额缴费900元,个人减免135元,单位减免270元。2、发明专利申请4-6年:全额缴费1200元,个人减免180元,单位减免360元。3、发明专利申请7-9年:全额缴费2000元,个人减免300元,单位减免600元。4、发明专利申请10-12年:全额缴费4000元,个人减免600元,单位减免1200元。5、发明专利申请13-15年:全额缴费6000元,个人减免900元,单位减免1800元。6、发明专利申请16-20年:全额缴费8000元,个人减免1200元,单位减免24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法律分析:(一)发明专利1—3 年(每年) 900元,4—6 年(每年) 1200元,7—9 年(每年) 2000元,10—12 年(每年) 4000元,13—15 年(每年) 6000元,16—20 年(每年) 8000元,(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3 年(每年) 600元,4—5 年(每年) 900元,6—8 年(每年) 1200元,9—10 年(每年) 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授权费缴纳期限

法律分析: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法律分析: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授权费怎么缴纳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银行汇款或者邮局汇付,对象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种方式是向当地的专利代办处缴纳现金或者支票都可以。

目前有四种专利年费缴纳方式,具体如下:1、网上缴费(在线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陆专利局电子申请网,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网上缴费仅限于拥有专利电子申请账户的用户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办理缴纳费用,其他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用户则无法使用网上缴费。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邮局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银行转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具体账号可上专利局官网查询。通过以上两种汇款方式缴纳专利年费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用户还需要注册和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并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3、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窗口现场缴纳的优点就是当场即可拿到缴费收据,而不需要等待邮寄收据;缺点就是需要亲自前往窗口地点;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4、委托第三方年费管家代为缴纳专利年费,目前市面上很多,良莠不齐,可以百度上搜索一下即可,可以监控年费期限,也可以在线代缴年费等等。

检查专利说明书是否超过30页,权利要求是否超过10项。如果是,则需要按超出数目分别缴纳申请附加费。譬如发明专利说明书为36页,则需要缴纳50*6=300元说明书附加费。以往申报专利但未授权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优先日期,缴费时则需要按优先权项目数量,缴纳优先权要求费。PS: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必须请求实质审查。自申请日(或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年内,申请人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2500元。(2)授权费通过初审后,你会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恭喜你离正式登记专利只差一次缴费的距离了!自收件日起的2个月内,申请人应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印花税。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3)年费年费应该在专利授权之后才开始缴。专利年费需要每年缴纳。你的专利申请日便是每年的专利年费应缴日。第一次交年费的期限,会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因此申请人不必担心,只需在指定日期内缴纳年费即可。注意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4)滞纳金这一部分的费用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如果滞纳金已经产生了,专利权人应在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6个月内补缴,并缴齐滞纳金。滞纳金应该交多少呢?假如年费应缴日是2016年1月1号,专利权人没有按时缴费,这时有一个月的缓冲期,在2月1号前补缴,则不用缴纳滞纳金;在2月2号补缴,需要缴纳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在3月2号补缴,需缴纳年费的10%作为滞纳金;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到了第6个月,应缴纳年费的25%作为滞纳金;超过了6个月还未补齐,则专利失效!是的,不了解年费缴纳制度、迟缴年费,辛辛苦苦申请下来的专利就失效了。这时候如果想恢复专利权,专利权人应当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办理恢复手续,缴纳年费、25%滞纳金以及1000元专利恢复费。(

专利缴费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代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部分专利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代办处收取专利费用的种类如下:1、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含文印费)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5、三种专利年费6、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与申请费同时交纳、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与申请费或年费同时缴纳时,代办处可以收取;作为中间费用单独缴纳时,代办处不予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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