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专利申请策略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重要组成部分,获得有效的专利保护的前提是提交高质量的专利申请,中药领域也不例外.因此,如何有效地申请中药专利是摆在我们中医药界面前的当务之急。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中药专利审查的经验。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观点,供参考。 是否要申请专利2 中药专利的申请时机 3 如何申请中药专利保护 3.1 产品发明专利申请 产品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是一种产品。中药产品通常是复方制剂,但处方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因为处方是医生根据具体病人的病情所开的药方,是一个配药的过程,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性,即在实际操作中,不能使用“处方”这一措辞。常见的产品发明有以下几种类型。 3.1.1 单味药的提取物(有效部位) ①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属于有机化学领域,用结构定义.②结构不明确的提取物:由于制成产品的组分和含量已与原料有所不同,且不存在原料药之间的配伍特征,所以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采用原料和生产工艺(制备方法)进行定义,生产工艺应包括生产步骤、工艺条件、参数等。 3.1.2 复方(组合物)制剂 发明点在组成(即配方)上,以多种中药为原料,按一定的制剂工艺所生产的制剂。常见以下几种情况:①新复方制剂。该申请的发明点在于原料各组分之间的配伍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用量配比,而制备方法为一般的惯用制剂工艺,此时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可以用原料特征+方法特征进行限定。②已知产品的新剂型。该申请的原料和配伍都是已知的.其发明点在于生产工艺上有独创之处,从而得到效果更好的新剂型。在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可仅用方法,即制备工艺进行定义(但描述时应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一致),原料特征可在前序部分描述.例如,同仁堂中药研究所将牛黄清心丸改进为硬胶囊和浓缩丸的剂型,并申请了专利。⑧包衣或辅料改进所得到的制剂.其发明点在于所使用的包衣和辅料。例如,将有毒性的朱砂包衣改为无毒性的三氧化二铁。④中西药复方制剂。与前面的新复方制剂类似.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也是用原料特征+方法特征进行限定。 3.2 方法发明专利申请 如产品具有独特的生产工艺或已知产品的生产工艺改进均可申请方法专利。作为药品的制备方法权利要求,其特征部分应包括原料和生产工艺,原料特征的内容与药物产品权利要求的内容基本相同,生产工艺特征包括生产步骤和生产工艺条件,如温度、浓度、压力、时间等。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产品的新的制备方法.例如,一种从珍珠母贝中提取珍珠液的方法,其发明点在于将现有技术中的“砂轮、人工打磨、盐酸水解”工艺改进为“用醋酸作剥离剂、硫酸水解”,并提高了产率.②测定方法。例如,有效成分含量的测定方法,印度向中国提出了“使用色谱指纹图谱测定和鉴别 植物或动物、天然或合成来源的提取物成分的方法”的专利 申请。⑧中药材的种植方法。④中药材的加工、储存和保鲜方法. 3.3 用途发明专利申请 这种申请指发现了某产品固有的、但迄今为止未被认识.的新的性质或功能,从而将该产品用于新的领域或目的的发明申请。例如,发现用作解热镇痛的阿司匹林可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抗血栓).撰写时,权利要求可不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但应包括所应用的对象及应用的领域或目的,例如,“阿司匹林用于制备治疗血栓药物的应用”。较为多见的有以下几种类型:①已知中药材的新用途。例如,何首乌防治骨质疏松症的新用途。权利要求应撰写为“何首乌在制备防治骨质疏松症药物中的应用”.②新的药用部位的用途。例如,鼠尾草提取物在制备用于治疗杜普伊特伦挛缩的药物中的应用。③已知复方的新用途。④新复方的用途。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一种中药的某一用途是已知的,而之后又从该中药中提取了一种有效部位,那么,此有效部位的这种用途也是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当然,前提是有效部位的效果好于前者。 4 中药专利申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 充分公开《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这一条款对说明书做了应满足充分公开其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要求。在中药专利申请领域,涉及充分公开问题常见以下几方面. 4.1.1 药物名称 如果中药专利申请中的原料药名没有在申请曰前的公开出版物中记载过,并且也没有在说明书中作出详细解释,从而使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药物。则认为该专利申请公开不充分.而如果一种中药异名对应多种正规药名,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对其做出选择(即根据功效不可推导的情况),这也视为公开不充分.但例外的是,若其功效可推导,则允许相应修改,不认为公开不充分。我们建议在说明书中使用正规名称的同时,最好要描述中药材植物的拉丁名和药用部位。
01 资料准备 在进行申请前,我们需要做的是把所需资料准备好,尽量全面,一步到位,免得到申请时因资料缺乏而耽搁时间。 ①生产用药品原料(药材)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对照品及资料(留作初审单位审核用)。 ②药品的稳定性试验资料、结论和该药品使用期限的有关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③连续生产的样品至少3批(中试产品)及其质量检验和卫生标准检验报告书(样品每批数量至少应为全检需要量的3倍)。 ④临床研究负责单位整理的临床研究总结资料,并附各临床研究单位的临床报告等资料。 ⑤药品包装材料的性能、规格及标签的设计样稿和说明。产品使用(试用)说明书样稿,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主要组分(成分)、中医药理论或基础实验阐述、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贮藏、使用期限、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特殊药品和外用药品的标志必须在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上明显表示。从第一类至第五类新药(制剂)要求申报以上全部资料。 02 专利申请前检索 为了以防万一,在专利申请前,我们需要做的关键一步是进行专利查询。以便确定哪些发明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待申请的内容在检索到的专利文献或者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已有记载,则有可能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此外,即使没有文献记载,如果他人能够确定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03 准备中药专利申请文件 结合交底资料检索后,认为该技术或药品具有专利所要具备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则可着手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04 提交申请 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可再次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将申请文件递交给国家专利局,拿到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和申请号。 05 审查阶段 自申请日起大概4-6个月,通过初审并公开。进入实质审查,专利局会发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要写答复意见。如果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会发授权通知书,通知缴纳授权登记费和年费。 06 缴纳费用 缴费授权登记费和年费后大概2个月拿到证书。整个过程大概1年半时间。
中药专利申请策略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重要组成部分,获得有效的专利保护的前提是提交高质量的专利申请,中药领域也不例外.因此,如何有效地申请中药专利是摆在我们中医药界面前的当务之急。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中药专利审查的经验。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观点,供参考。 是否要申请专利2 中药专利的申请时机 3 如何申请中药专利保护 3.1 产品发明专利申请 产品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是一种产品。中药产品通常是复方制剂,但处方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因为处方是医生根据具体病人的病情所开的药方,是一个配药的过程,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性,即在实际操作中,不能使用“处方”这一措辞。常见的产品发明有以下几种类型。 3.1.1 单味药的提取物(有效部位) ①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属于有机化学领域,用结构定义.②结构不明确的提取物:由于制成产品的组分和含量已与原料有所不同,且不存在原料药之间的配伍特征,所以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采用原料和生产工艺(制备方法)进行定义,生产工艺应包括生产步骤、工艺条件、参数等。 3.1.2 复方(组合物)制剂 发明点在组成(即配方)上,以多种中药为原料,按一定的制剂工艺所生产的制剂。常见以下几种情况:①新复方制剂。该申请的发明点在于原料各组分之间的配伍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用量配比,而制备方法为一般的惯用制剂工艺,此时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可以用原料特征+方法特征进行限定。②已知产品的新剂型。该申请的原料和配伍都是已知的.其发明点在于生产工艺上有独创之处,从而得到效果更好的新剂型。在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可仅用方法,即制备工艺进行定义(但描述时应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一致),原料特征可在前序部分描述.例如,同仁堂中药研究所将牛黄清心丸改进为硬胶囊和浓缩丸的剂型,并申请了专利。⑧包衣或辅料改进所得到的制剂.其发明点在于所使用的包衣和辅料。例如,将有毒性的朱砂包衣改为无毒性的三氧化二铁。④中西药复方制剂。与前面的新复方制剂类似.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也是用原料特征+方法特征进行限定。 3.2 方法发明专利申请 如产品具有独特的生产工艺或已知产品的生产工艺改进均可申请方法专利。作为药品的制备方法权利要求,其特征部分应包括原料和生产工艺,原料特征的内容与药物产品权利要求的内容基本相同,生产工艺特征包括生产步骤和生产工艺条件,如温度、浓度、压力、时间等。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产品的新的制备方法.例如,一种从珍珠母贝中提取珍珠液的方法,其发明点在于将现有技术中的“砂轮、人工打磨、盐酸水解”工艺改进为“用醋酸作剥离剂、硫酸水解”,并提高了产率.②测定方法。例如,有效成分含量的测定方法,印度向中国提出了“使用色谱指纹图谱测定和鉴别 植物或动物、天然或合成来源的提取物成分的方法”的专利 申请。⑧中药材的种植方法。④中药材的加工、储存和保鲜方法. 3.3 用途发明专利申请 这种申请指发现了某产品固有的、但迄今为止未被认识.的新的性质或功能,从而将该产品用于新的领域或目的的发明申请。例如,发现用作解热镇痛的阿司匹林可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抗血栓).撰写时,权利要求可不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但应包括所应用的对象及应用的领域或目的,例如,“阿司匹林用于制备治疗血栓药物的应用”。较为多见的有以下几种类型:①已知中药材的新用途。例如,何首乌防治骨质疏松症的新用途。权利要求应撰写为“何首乌在制备防治骨质疏松症药物中的应用”.②新的药用部位的用途。例如,鼠尾草提取物在制备用于治疗杜普伊特伦挛缩的药物中的应用。③已知复方的新用途。④新复方的用途。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一种中药的某一用途是已知的,而之后又从该中药中提取了一种有效部位,那么,此有效部位的这种用途也是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当然,前提是有效部位的效果好于前者。 4 中药专利申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 充分公开《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这一条款对说明书做了应满足充分公开其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要求。在中药专利申请领域,涉及充分公开问题常见以下几方面. 4.1.1 药物名称 如果中药专利申请中的原料药名没有在申请曰前的公开出版物中记载过,并且也没有在说明书中作出详细解释,从而使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药物。则认为该专利申请公开不充分.而如果一种中药异名对应多种正规药名,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对其做出选择(即根据功效不可推导的情况),这也视为公开不充分.但例外的是,若其功效可推导,则允许相应修改,不认为公开不充分。我们建议在说明书中使用正规名称的同时,最好要描述中药材植物的拉丁名和药用部位。
你好,国家发明专利是专利的一种。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1、产品发明 (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2、方法发明 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发明专利需要包括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请求书、简要说明、产品照片或图片。申请受理后,缴纳审查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经过初审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后,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在申请人缴纳年费等费用后,及公告授权并发出专利证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后,经过初审合格,可以前公布或者按时公布,此后在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实质审查或者要求提前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即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在缴纳必要费用后,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公告并发出专利证书。
这种的是申请发明专利,最好找专门的知产代理公司来做。咳咳比如我。哈哈。现在新申请的发明专利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如果想要减少时间的话需要办加急申请。
中药专利申请策略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重要组成部分,获得有效的专利保护的前提是提交高质量的专利申请,中药领域也不例外.因此,如何有效地申请中药专利是摆在我们中医药界面前的当务之急。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中药专利审查的经验。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观点,供参考。 是否要申请专利2 中药专利的申请时机 3 如何申请中药专利保护 3.1 产品发明专利申请 产品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是一种产品。中药产品通常是复方制剂,但处方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因为处方是医生根据具体病人的病情所开的药方,是一个配药的过程,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性,即在实际操作中,不能使用“处方”这一措辞。常见的产品发明有以下几种类型。 3.1.1 单味药的提取物(有效部位) ①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属于有机化学领域,用结构定义.②结构不明确的提取物:由于制成产品的组分和含量已与原料有所不同,且不存在原料药之间的配伍特征,所以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采用原料和生产工艺(制备方法)进行定义,生产工艺应包括生产步骤、工艺条件、参数等。 3.1.2 复方(组合物)制剂 发明点在组成(即配方)上,以多种中药为原料,按一定的制剂工艺所生产的制剂。常见以下几种情况:①新复方制剂。该申请的发明点在于原料各组分之间的配伍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用量配比,而制备方法为一般的惯用制剂工艺,此时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可以用原料特征+方法特征进行限定。②已知产品的新剂型。该申请的原料和配伍都是已知的.其发明点在于生产工艺上有独创之处,从而得到效果更好的新剂型。在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可仅用方法,即制备工艺进行定义(但描述时应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一致),原料特征可在前序部分描述.例如,同仁堂中药研究所将牛黄清心丸改进为硬胶囊和浓缩丸的剂型,并申请了专利。⑧包衣或辅料改进所得到的制剂.其发明点在于所使用的包衣和辅料。例如,将有毒性的朱砂包衣改为无毒性的三氧化二铁。④中西药复方制剂。与前面的新复方制剂类似.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也是用原料特征+方法特征进行限定。 3.2 方法发明专利申请 如产品具有独特的生产工艺或已知产品的生产工艺改进均可申请方法专利。作为药品的制备方法权利要求,其特征部分应包括原料和生产工艺,原料特征的内容与药物产品权利要求的内容基本相同,生产工艺特征包括生产步骤和生产工艺条件,如温度、浓度、压力、时间等。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产品的新的制备方法.例如,一种从珍珠母贝中提取珍珠液的方法,其发明点在于将现有技术中的“砂轮、人工打磨、盐酸水解”工艺改进为“用醋酸作剥离剂、硫酸水解”,并提高了产率.②测定方法。例如,有效成分含量的测定方法,印度向中国提出了“使用色谱指纹图谱测定和鉴别 植物或动物、天然或合成来源的提取物成分的方法”的专利 申请。⑧中药材的种植方法。④中药材的加工、储存和保鲜方法. 3.3 用途发明专利申请 这种申请指发现了某产品固有的、但迄今为止未被认识.的新的性质或功能,从而将该产品用于新的领域或目的的发明申请。例如,发现用作解热镇痛的阿司匹林可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抗血栓).撰写时,权利要求可不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但应包括所应用的对象及应用的领域或目的,例如,“阿司匹林用于制备治疗血栓药物的应用”。较为多见的有以下几种类型:①已知中药材的新用途。例如,何首乌防治骨质疏松症的新用途。权利要求应撰写为“何首乌在制备防治骨质疏松症药物中的应用”.②新的药用部位的用途。例如,鼠尾草提取物在制备用于治疗杜普伊特伦挛缩的药物中的应用。③已知复方的新用途。④新复方的用途。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一种中药的某一用途是已知的,而之后又从该中药中提取了一种有效部位,那么,此有效部位的这种用途也是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当然,前提是有效部位的效果好于前者。 4 中药专利申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 充分公开《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这一条款对说明书做了应满足充分公开其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要求。在中药专利申请领域,涉及充分公开问题常见以下几方面. 4.1.1 药物名称 如果中药专利申请中的原料药名没有在申请曰前的公开出版物中记载过,并且也没有在说明书中作出详细解释,从而使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药物。则认为该专利申请公开不充分.而如果一种中药异名对应多种正规药名,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对其做出选择(即根据功效不可推导的情况),这也视为公开不充分.但例外的是,若其功效可推导,则允许相应修改,不认为公开不充分。我们建议在说明书中使用正规名称的同时,最好要描述中药材植物的拉丁名和药用部位。
申请个头。未经国家药监局批准,擅自生产的药一律按假药论处。如果上报国家药监局,和你要处方(你还不想泄密),循证医学病历不得少于一千例,你哪有这些数据?
首先你需要写一个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书,然后按照格式写好之后可以找一个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这样方便了很多。
法律分析: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但是,存在以下情况的不能授予药品专利:1、专利申请的药物不具备医疗效果或医疗效果不可信。 2、专利申请的药物,其原料中存在不能工业化生产或不能大批量再现的物质。 3、专利申请中的药物,其效果可能有损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药方最好不要申请专利,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更好。 关于中药方制药,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相当长的时间、大量的资金投入。首先要经过动物试验(约30万元),然后要委托科研机构做文件(10多万)报省级药监局,省级批好后到国家局,国家局再批临床批件,临床阶段大约半年(100多万),然后才是批药号(准字号),然后具备生产条件才能生产。
法律分析:郭仕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法律分析:郭仕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法律分析: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但是,存在以下情况的不能授予药品专利:1、专利申请的药物不具备医疗效果或医疗效果不可信。 2、专利申请的药物,其原料中存在不能工业化生产或不能大批量再现的物质。 3、专利申请中的药物,其效果可能有损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药方最好不要申请专利,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更好。 关于中药方制药,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相当长的时间、大量的资金投入。首先要经过动物试验(约30万元),然后要委托科研机构做文件(10多万)报省级药监局,省级批好后到国家局,国家局再批临床批件,临床阶段大约半年(100多万),然后才是批药号(准字号),然后具备生产条件才能生产。